黄伯禄的身份 在晚清上海天主教历史上,黄伯禄(1830—1909)是一位绕不过去的中国神父。黄伯禄1830年出生于江苏海门,1909年去世于徐家汇。教会史家方豪在其《中国天主教历史人物传》一书中称黄伯禄为晚清江南教区中外神父群体中的“佼佼者”。他如此赞誉这位教会前辈,主要原因在于后者著述丰富。方豪还因黄伯禄《集说诠真》一书与胡适有过书信往还。 原来,留学美国的胡适在图书馆翻阅书籍时看到《集说诠真》一书,深深佩服黄伯禄在此书中对中国典籍的旁征博引,因之在他的《留学日记》中写了一段读书笔记。而胡适不知黄伯禄是中国人,且将他的名“伯禄”与号“斐默”连读成“伯禄斐默”,误以为后者是一位外国传教士。方豪读到《留学日记》后,写信给胡适指出他的这一错误,为黄伯禄“正名”。1947年胡适再版《留学日记》时予以更正:“黄伯禄是江苏海门人,是一位很有学问的天主教神父,他的著作很多。方豪先生去年曾指出我这个错误,我很感谢他的指示。民国四十六年除夕,在纽约记。” 我们在此没有必要苛求胡适,毕竟黄伯禄作为一个天主教神父,在中国学术史上是一位“边缘”人物。不过,如翻看《集说诠真》一书,则可知黄伯禄对中国典籍的掌握的确十分丰富。抛却他著此书的“护教”目的和相关论述外,读者仍能从中体会到他对儒释道三家源流和中国民间信仰体系的认识。《集说诠真》被法国汉学家戴密微称作是有关“中国民间信仰和风俗学资料的宝贵索引”。该书也收入台湾学者王秋桂、李丰楙等人主编的《中国民间信仰资料汇编》丛书。 其实,方豪对黄伯禄个人情况的认识也有不完整、不准确之处,最重要的一点即黄伯禄是否一位耶稣会士(Jesuit)。方豪在《人物传》中称黄伯禄为“不隶会籍司铎”。“不隶会籍司铎”也即英文中的Secular Priest,意指不隶属于任何修会,而属于教区的传教神父。在晚清耶稣会的会士名录中,我们的确看不到黄伯禄的名字。他自己在著述序言中也不如其他中国耶稣会士那样明确地自称“耶稣会后学”,而只是注明自己“司铎”的身份,有时则只称“海门黄伯禄”,隐去自己天主教神父的身份。 实际上,黄伯禄是一位耶稣会士,只不过他成为耶稣会士的路比较漫长而曲折,需要从他“离家修道”的历史说起。1842年新耶稣会士南格禄(Claud Gotteland)、艾方济(Fran?ois Estève)、李秀芳(Benjamin Brueyre)三人来到上海,第二年即在佘山附近的张仆桥设立修道院。该修道院属于江南教区,也即南京主教区。当时的主教是传信部神父罗伯济(Mgr de Bési,1839年至1848年任江南教区主教),他将修道院的教学事务交给李秀芳。1843年2月3日修道院开学,黄伯禄也于是年成为该修道院的第一批修生。这些修生入修道院前,多在家启过蒙;入修道院后,要继续学习汉字以及“应考秀才必读的中国经典著作”,也即“四书五经”;此外,还要读拉丁文以为理解天主教神哲学做准备。另外还要学习物理、宗教史等课程。 罗伯济主教为了维护主教的权威和教区行政的统一,要求修生不得加入耶稣会,并令他们宣誓“没有得到主教的特别豁免时不得进任何修会,尤其进耶稣会”(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卷,第120页)。而此时,年龄比较大的一些修生则萌生加入耶稣会的意愿。比较典型的是一位名叫冯书田(1829—1857)的松江蔡家浜籍修生。冯书田于1849年产生入耶稣会的意愿,1852年向时任主教赵方济(Maresca)和助理主教徐类思(Spelta)提出解除不入耶稣会誓言的申请,在后者的阻挠下未被批准;1854年冯书田则直接上书教宗庇护九世(Pius IX),要求入耶稣会,但在徐类思的阻挠下,仍未成功。直至1857年6月23日冯书田临终前,才被允许加入耶稣会。冯书田去世后,修道院的中国修生也不被要求发不入会的誓言了。1862年耶稣会初学院成立后,江南教区才大量出现中国耶稣会士,他们中的一些人如李问渔(1840—1911)和马相伯(1840—1939)成为近代历史上的名人。 就黄伯禄个人而言,他和另一位川沙籍的修生龙在田(1830—1910)于1859年被准许加入耶稣会,但并没有成功。他们的名字仍旧留在修道院的名录中,而不见于耶稣会的会士名录。因而,1860年6月2日黄伯禄成为神父时,其身份是江南教区的传教神父,而非耶稣会神父。 不过,根据1943年徐汇大修院编辑的《江南修院百周纪念(1843—1943)》一书,黄伯禄在1909年去世前才发愿进耶稣会。虽然未有更原始的档案资料来对他的耶稣会士身份予以互证,且他一生也未以耶稣会神父的身份示人,但他的著述活动与近代来华耶稣会的学术活动结合在了一起。 著述丰富的学者型教牧 成为神父后,黄伯禄先负责管理小修院,教授拉丁文、哲学,培养后续的传教人才。随后在上海、苏州、海门等地传教。据教会史料记载,黄伯禄从同治八年(1869)至光绪元年(1875)在苏州担任城内“本铎”,也即管理苏州城内的教务。 在担任苏州“本铎”期间,黄伯禄参与到在苏州地区太湖南部的洞庭山上为渔民天主教徒建立宗教场所的交涉当中。该事件的起因是当时的松江地区会长意大利耶稣会士利庸乐(Franciscus Adinolfi)神父计划在太湖边上设立天主堂,专为松江和苏州两地流动性较强的渔民信众提供宗教活动的场所。先是利庸乐派遣一位住在徐家汇的昆山人周刘氏去给“教士开路”。1871年9月,周刘氏坐船来到洞庭山,计划租房,但遇到地方士绅们的阻挠。周刘氏后借助能治疗幼儿疾病的能力,治愈了一位富户孩子的疾病。这位富户于是不顾地方士绅的威胁,协助周刘氏租房买房。1872年1月,周刘氏另按照法律手续购买了一幢有五间房的屋子,设为在太湖捕鱼为生的渔民信徒聚会的“公所”。 据史式徽《江南传教史》记载,1872年1月底,黄伯禄即来此地举行弥撒,主持公开的宗教生活。黄伯禄的传教活动引起了教外士绅们的不满,后者计划对这座“公所”进行袭击。黄伯禄似乎已经知道地方士绅的计划,于是在四位苏州地方天主教徒的陪同下,于1872年4月初到达洞庭山。黄伯禄的大胆举动进一步激怒了地方官。1872年4月2日晚上,地方官派遣衙役来此要求黄伯禄和周刘氏离开洞庭山。黄伯禄对此予以拒绝。第二天,他又前往衙门同地方官直接交涉,声明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的相关传教条款和信教“权利”,并告知地方官“教区决不会让步”;黄伯禄虽是中国人,但地方官惮于他是天主教神父,未敢向他动手,而是把卖主和中人扣押了起来。地方官的理由是士绅和地方民众反对洋人来此。双方僵持不下,时任苏州总铎的法国耶稣会士潘如汉(Alexander Pouplard)前来与地方官交涉。在法国传教士的压力下,地方官和绅士们妥协了。史式徽给出的原因是,“苏州的藩台大人原是潘如汉神父的老朋友,他就从中打了圆场”。 这一事件是黄伯禄传教生涯中有关“教案”处理的经验之一。限于资料原因,很难对他的举动给予适当的评价。不过就该事件的处理结果而言,并未上升为引发中法外交交涉的“教案”和重大民教冲突,凸显出在地方层面教务治理的关键在于传教士与地方官之间的私人关系。在不平等条约的框架下,地方士绅与天主教会的矛盾往往是一般排外心理引起的,官员的治理对策很大程度受制于个人对传教士和天主教会的观感和认识。在地方上的传教经历,也影响到黄伯禄随后的著述活动。 1876年黄伯禄被教会上层调回徐家汇,担任徐汇公学校长两年,并管理小修院。1877年时黄伯禄在当时的教区中心董家渡从事写作,也就在这一年出版了《正教奉传》一书。《正 教奉传》一书辑录了道光二十四年(1844)以后,清廷及地方官有关准许天主教传行的谕旨和官方告示,完全是为了传教士在遇到“民教冲突”时提供合法性依据的文献汇纂,后多次续增再版。 1878年后,黄伯禄常居徐家汇从事著述。这一时期,徐家汇已成为耶稣会在上海的中心,同时也是整个江南天主教的教区中心。他的中文著作大多也与教会事务相关,如《正教奉褒》《集说诠真》《圣女斐乐默纳传》《函牍举隅》《训真辩妄》《契券汇式》等。从他的这些著述来看,黄伯禄是晚清江南地区天主教的一位大“护教家”。在教会史料的记载上,他也被称作是主教“秘书”,专务著述,同时负责解决教会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各种交涉。 作为“汉学家”的黄伯禄 然而,黄伯禄并不是一位完全封闭于教会内的人物。笔者因课题需要,曾检索与黄伯禄有关的中外文传记资料。在多部与他有关的传略中,黄伯禄作为“汉学家”的身份逐渐浮现。我们如翻检近代汉学史文献,也可常见黄伯禄的法文名Pierre Hoang。1909年黄伯禄去世后,法国汉学家高第(Henri Cordier)在国际汉学刊物《通报》(T’oung Pao)上刊登了黄伯禄的讣告。高第在此讣告中列有黄伯禄法文和拉丁文著作多部。 黄伯禄的外文著作主要收录于法国耶稣会士夏鸣雷(Henri Havret)创办的“汉学丛书”(Variétés Sinologiques)。“汉学丛书”是近代来华耶稣会传教士汉学研究的主要成果,自1892年至1938年间共出有66号。据学者统计,黄伯禄在“汉学丛书”中的著作共有8部,分别为:第十一号《中国产权研究》(又译《置产契据式》)(Notions techniques sur la propriété en Chine,1897)、第十四号《大清律摘译婚姻门律例注译》(Le marriage chinois au point de vue legal,1898)、第十五号《官盐论》(Exposé du commerce public du sel,1898)、第二十一号《行政杂记》(Mélanges sur l’administration,1902)、第二十八号《中国地震考》(Catalogue des tremblements de terre signalés en Chine,1909、1913)、第二十九号《中西历日合壁》(Concordance des chronologies néoméniques chinois et européenne,1910)、第五十二号《中西新月对照》(Mélanges sur la chronologie chinois,1920)、第五十六号《日月蚀考》(Catalogue des éclipses de soleil et de lune,1925)。后三部皆出版于黄伯禄去世之后。可见,黄伯禄外文著作在近代来华耶稣会“汉学”研究活动中的重要。 其实,除黄伯禄外,另有5位中国耶稣会会士参与了《汉学丛书》的译著活动。他们分别是徐励(1851—1932,字伯愚)、张璜(1852—1929,字渔珊)、龚柴(1850—1914,字古愚)、王宝廉(1899—1960,字昌祉)、张正明(1905—1951,字伯达)。这6位中国天主教徒,除黄伯禄在生前不以耶稣会会士的身份示人,其余5位都是经过耶稣会培训而成的天主教神职人员。 他们参与来华耶稣会的汉学研究,主要发挥了自身熟悉中国文化、历史和制度的优势。比如黄伯禄的研究即集中于中国的产权、婚姻,以及盐业和行政制度。而徐励则主要讨论了中国的文武科举制度。他们的研究为近代西人认识和理解中国社会的各项制度提供了知识来源。当时的西方汉学界对二人的研究也予以特别关注。1899年的法国汉学“儒莲奖”(Prix Stanislas Julien)即授予黄伯禄的《中国产权研究》和徐励的《中华武科试实则》(Pratique des examens militaries en Chine,1896,“汉学丛书”第九号)。 “儒莲奖”由隶属于法兰西科学院的金石与美文学院(Académie des inscriptions et belles-lettres)所颁发,以法国汉学家儒莲(Stanislas Julien,1797—1873)的名字命名,被誉为西方汉学界的诺贝尔奖。1875年该奖项第一次颁发,获奖者为英国汉学家理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翻译的《中国经书》(The Chinese Classics)。黄伯禄、徐伯愚获此奖项,说明西方主流汉学界对中国耶稣会会士“汉学”研究的认可。 就中国耶稣会士参与“汉学”研究的动机而言,与外籍传教士一样,传播天主教信仰是他们此类著述的出发点。黄伯禄的《中国产权研究》《大清律摘译婚姻门律例注译》都是他传教活动的副产品,以为西方传教士解决相关议题提供参考。《中国产权研究》源于黄伯禄光绪七年完成的中文著作《契券汇式》。此书原为传教士订立中国田地、房产买卖“文契”提供参考。此书乃研究晚清经济制度和“民教冲突”问题的稀见文献,现收入上海大学陶飞亚教授主编《汉语基督教珍稀文献丛刊(第一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黄伯禄在此书序中说明了自己编著此书原为天主教会置买“善举公产”而作,希望借此“永弭衅端”。考虑到晚清时期天主教与中国社会之前的“民教冲突”多因置产问题导致,黄伯禄此书可谓用心良苦。 不过,黄伯禄为教会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书,转而在汉学界吸引了西方汉学家们的学术兴趣。1882年时黄伯禄将《契券汇式》翻译成拉丁文由上海土山湾印书馆出版,题名为De legali dominio practicae notions。据黄伯禄《中国产权研究》法文序所称,该书流传到皇家亚洲文会北华支会(North China Royal Asiatic Society)几位会员的手中,引起后者兴趣,要求刊登于该会会报(见该会报1888年vol. XXIII, 第118至143页);受此影响,耶稣会上层又请黄伯禄进一步补刊此书,于1891年出版;该书风行一时,对在华西人来说极为实用,因而有翻译成法文再版的需要。1897年收入“汉学丛书”时,由外籍耶稣会士吕承望(J. Bastard)、管宜穆(J. Tobar)分别将拉丁文、中文内容翻译为法文。 黄伯禄的《大清律摘译婚姻门律例注译》一书受到荷兰汉学家施古德(G. Schlegel)的评论。施古德在1899年的《通报》上刊文认为黄伯禄此书对于汉学家认识中国法律体系大有助益,是一部解决了重大法律问题的佳作。他同时也指出黄伯禄该书参考来源以及个别词语的翻译问题。而黄伯禄则回信施古德讨论了具体问题,并在信中表明了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该信刊于1900年《通报》上,成为认识黄伯禄与西方汉学家之间学术讨论的历史资料。 黄伯禄“汉学丛书”第21号作品《行政杂记》也被称作《中国官制考》,该书是对清朝帝王谱系和官制的系统介绍。在此书出版之前,黄伯禄即著中文《清朝帝系谱》由管宜穆翻译成法文,发表在1899—1900年第33卷的《皇家亚洲文化北华支会会刊》上,题名为“Tableau Chronologie de la Dynastie Mandchoue-Chinoise Ta-ts’ing 大清”。黄伯禄对中国政治制度的研究,为西方汉学界理解满清王朝的起源和晚近中国的政治权力运行体制提供了基础的准确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1900年“义和团之乱”期间,著名中国天主教徒英敛之(1867—1926)寓居上海时,与上海天主教界人士中国耶稣会士李问渔(1840—1911)等人交往密切。黄伯禄也在此时为写作《皇朝帝系谱》,亲自询问英敛之“满洲字句”和“国朝官制”。英敛之是满族人,又与皇室有姻亲关系,自然对满清有更为清楚的了解。以往学者多注意黄伯禄等中国天主教徒“汉学”研究成果对西方汉学家的影响,而少注意他们研究著作的形成过程。黄伯禄与英敛之的学术交往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片段。 黄伯禄的“汉学”研究著作除关注中国社会各项制度外,也包含了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如他后期有关中国地震、中西日历、日月蚀的作品。有学者将之划分为“汉学”研究的工具书。此类主题的作品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黄伯禄作为传统学者型中国神父知识结构的多样化。他的《中国地震考》一书于1913年出版第二版,1914获得“儒莲奖”。 黄伯禄的《中西日历合璧》如《置产契据式》一样早由天主教在徐家汇的印书馆出版1885年拉丁文版本和英文本(A Notice of the Chinese Calendar and a Concordance with the European Calendar),并在1904年再版。此书鉴于中西历法的不同,因而有让中国人和欧洲人互相熟悉对方历算的目的。此外,天主教会出版此书也有传教的目的,以更好地帮助传教士和本地基督徒换算日历,举行宗教仪式。 有意思的是,1904年版的《中西日历合璧》(海门黄伯禄斐默甫辑译,光绪甲辰中秋沪西徐汇书坊重印)将月历一直换算到了“大清癸卯”(也即2023年)。考虑到此书的出版时间,如此换算或也有祝大清朝“福祚绵长”之意。《中西日历合璧》系统地介绍了“天干地支”纪年法,也是近代西人了解中国天文历法的一本小书。 黄伯禄“汉学”研究的影响 耶稣会有其久远的“汉学”研究传统,许多早期来华耶稣会士也以“汉学家”的身份著名于世。近代来华耶稣会士在“汉学”已经成为专业学科的年代里,也希望延续其本会先贤的传统。但面对“专业汉学家”崛起的强势地位,这些被称作“侨居地汉学家”(关于此术语“Resident Sinology”具体所指,参见王国强的相关研究)的来华耶稣会士似乎有些力不从心。黄伯禄等中国天主教徒,不仅熟悉拉丁语、法语等西方语言,同时较他们同会的外籍传教士更为熟悉中文文献和中国的政治文化、社会经济制度等等方面。 黄伯禄等人的西文著作也被称为“汉学”研究成果。他们借由耶稣会的“汉学”研究活动,在西方汉学史上获得了“汉学家”的身份。一般意义上所指的“汉学”乃专谓:一切非中国人而为的关于中国的学术性研究。黄伯禄等中国天主教的“汉学家”身份在此概念下,似乎并不能成立。而他们的“汉学”研究,实际上丰富了我们对西方“汉学”多样性的认识。 就黄伯禄而言,在他去世后,《泰晤士报》上出现了一篇“讣告”,称其为“东方最博学的人之一”。据笔者推测,此“讣告”或为英国汉学家庄延龄(Edward Harper Parker)所为。庄延龄向来对黄伯禄的研究成果钦佩有加,也与在江南的耶稣会传教士关系密切。2017年的一次拍卖会上,出现了黄伯禄与庄延龄的“十八通信札”,这为我们进一步认识黄伯禄“汉学”著作的影响,以及他与庄延龄之间的学术来往,提供了契机。不过可惜的是,原作为教会档案的这一拍品似并不为外人所能接触。 根据拍卖网站提供的相关图片,庄延龄向黄伯禄请教的问题多与中国政治、法律史有关,如所问“枢垣系内阁系都察院”、“载泽系何人之子”等等。庄氏还请黄伯禄代为购买光绪朝《东华录》一部。庄延龄十分佩服黄伯禄的学识,在一张签写日期为“34三月初十日到”(“34”应为光绪三十四年,也即1908年)的信封上,庄延龄敬称黄伯禄为“黄夫子启”。可见,庄延龄与黄伯禄的通信往来密切,一直到黄去世前还在保持联系,讨论学术问题。如前所述,笔者难以接触这批书信,因而目前对他们之间学术来往的讨论也只能“浅尝辄止”,有待继续。 (本文系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汉语基督教文献书目的整理与研究”[项目号12&ZD128]课题组子课题的研究成果之一。本文写作另参考李天纲、高继宗、王国强、王皓等学者的研究论文,不再一一列出,谨此致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