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论维新运动领袖康有为 作者:房德邻 康有为一向被视作维新运动的领袖和戊戌变法的核心人物,但是这种观点在近些年不断遭到质疑。例如胡绳先生在他的名著《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一书中说:在戊戌变法中光绪皇帝并不实行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的路线,而采纳的是洋务派的路线,他想“依靠张之洞等洋务派,利用维新派”,实行一定程度的变法。(注: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第678、69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82年。)而邝兆江先生则沿着胡绳的思路,写了一篇“重新评估康作为戊戌变法核心人物的历史形象”的论文,条分缕析,“揭露”康有为并非变法的核心人物,认为“他对新政的贡献仅见于当时颁下的部分变法上谕”。(注:邝兆江:《戊戌变法前后的康有为》,《历史研究》1996年第5期。以下凡引此文,不再注出。)如果这两位的观点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康有为就不能算是戊戌变法的核心人物了,而如果他不是核心人物,那么一向被认为是康有为为首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发动的戊戌变法还具有资产阶级性质吗?抑或它仅仅是洋务运动的扩大而已?显然,对康有为个人在戊戌变法中作用的评价,已关系到对戊戌变法整体性质的评价问题,所以有深入讨论的必要。 一、康有为是戊戌变法的核心人物 胡绳和邝兆江都举出光绪皇帝并不全部接受康有为的变法建议的实例,说明光绪皇帝在变法时并不听从康有为的,邝兆江并且仔细考察了康有为所上奏折(包括其代拟的奏折)与光绪皇帝颁布的新政上谕之间的关系,指出戊戌新政“来自多源,绝非康有为一派所能垄断”,康“对新政的贡献仅见于当时颁下的部分变法上谕”,从而断定康有为并非戊戌变法的核心人物。 这两位的研究方法,其实并不新鲜,早在戊戌变法失败后就有人用过了。那时有个叫梁鼎芬的,时为湖广总督张之洞的幕僚,他写了一篇《康有为事实》,就是通过分析康有为与新政上谕之间的关系来说明朝廷的变法是由慈禧太后、光绪皇帝主持,由中外公忠王大臣奏请举办,而与康有为无大关系,康有为不过“侥幸得名”。梁的文章写于光绪二十四年(1998)十月,署名“中国士民公启”,是向驻华使团散发的,目的是使外国人认清那个刚刚因变法失败而逃亡海外的康有为的“真面目”,使他不能在国外避难。文中列出康有为三十二条“罪状”和“劣行”,多为不实之词,但有一条即第三十条写得比较严肃,兹照录如下: 康有为自称此次变法者为维新党,且自名曰党魁,中外报馆不察,群以变法推之,可谓侥幸得名。各省士民不服此议论,诚以中国采用西法,不自今日始,更不自康有为始。我皇太后垂帘听政,先后二十余年,如京师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同文馆,又派出使各国大臣、出洋学生,南北洋设制造局、招商局,福建设船政局,开平设煤矿局诸大政,皆内外公忠王大臣相时奏请举办,都蒙皇太后俞允。中国变法之勇之善,无逾我皇太后者。我皇上禀训承志,亲政以来,若铁路、海军、电线、邮政、银元,各省洋操,各省武备学堂,各省制造局,各省矿务局,此我皇上变法之实政,亦皆内外忠正王大臣相时奏请举办,都蒙皇上俞允。凡此在康有为未言变法以前之事。即谕令新政,京师大学堂,御史王鹏运奏请特旨派孙燮臣协揆家鼐办理;经济特科,翰林编修严修奏请;变科举奏,张孝达制府之洞、陈右铭中丞宝箴合同奏请。孙、张、陈三公皆恶康有为之为人。孙公则见于请劾康有为《孔子改制考》书板之疏。由此言之,岂得云变法维新出自康有为一人之言哉!又岂得以变法维新归之于康有为一家之学哉!(注:梁鼎芬:《康有为事实》,见汤志钧《乘桴新获》,第69页,江苏古籍出版社,南京,1990年。汤先生注本件录自日本外务省档案《各国内政关系杂纂》支那之部。) 梁鼎芬这里所述都是事实,似乎也可以揭破康有为“核心”说。 但是梁鼎芬显然不了解戊戌变法的意义,也就不能正确理解维新派及其党魁康有为在变法中何以起到核心作用。 戊戌变法的意义主要不在于那些新政诏令上,那些新政诏令,无论出于康有为的建议,还是出于其他臣工的建议,都没有什么特别新鲜之处,大体不出洋务范畴。诚如邝文所说“戊戌朝政的兴革如变科举、裁冗官、办教育、兴实业,其实反映不少当时上书言事者的共同意愿”。所以那些新政诏令能得到清廷大员李鸿章、张之洞等的赞成,也得到慈禧太后的认可。康有为对这些新政诏令并不看重,认为它们不过是“琐碎拾遗,终无当也”,他主张变法“须自制度法律先为改定”,“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59、145页,神州国光社,上海,1953年。)。即是说要在政治制度层面进行变革。 本来康有为是主张“设议郎”、“开国会”的,他在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1898年1月)所上第五书中明确建议“自兹国事付国会议行……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注:《上清帝第五书》,《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2册,第194页。)。在这次上书后不久,王大臣奉旨在总理衙门会见他,询问变法事宜,又有旨令他条陈所见,他认为自己已受到朝廷重视,于是在应诏而上的第六书中暂时放弃开国会的建议,而代之以开制度局,以便使包括他自己在内的维新人士能够比较容易地进入变法决策机构中。这道书上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正月。 据康有为说,日本明治维新之始,首先做的三件大事之一就是开制度局于宫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为参与,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所以他建议光绪皇帝也在宫中设制度局,妙选天下通才十数人为修撰,将旧制新政斟酌其宜,草定章程,考核至当,然后施行。他特别指出制度局是负责议决政事的机构,所有关于新政的上书、条陈,皆由制度局议决后,交给行政部门执行,为此又须成立施行新政的“专局”——法律局、税计局、学校局、农商局等十二局。(注:康有为的《上清帝第六书》又称《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折》,原件藏故宫博物院内府本《杰士上书汇录》,见孔祥吉《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8-10页,台湾联合报系文化基金会,台北,1998年。) 这个制度局显然不同于西方的议会,它的成员是由皇帝擢拔的而不是由民选产生的,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选民负责,因此它不是近代的代议机构,但是它又具有代议机构的某些议政职能,它先议定新政,然后交给“专局”去办理,从而使行政和议政分开,体现了近代三权分立的原则。 按照康有为的设计:制度局不仅要议新政,还要“议宪法”;“宪法既定,然后治具必张”;“宪法大成……而后议院立”(注:参见康有为《日本变政考》之跋、序和卷十二按语,见黄明同、吴熙钊主编《康有为早期遗著稿述评》,第171、105、170页,中山大学出版社,广州,1988年。)。从他的有关论述可知,他对中国变法运动的大体规划是:仿效日本明治维新的变法次第和法制章程,先开制度局于宫中,议决新政,草定宪法,依法逐步推行新政,最后设议院,完成变法大业。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逐步变中国的封建制度为资本主义制度。由于康有为提出了这样的变法纲领,戊戌变法才与洋务运动区别开来,具有了比较鲜明的资产阶级性质,康有为也才成为资产阶级维新派的领袖。 开制度局是“变法之纲领,下手之条理”(注:《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析》,《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8页。),是从根本上改变清朝政治制度的第一步,因此它一经提出,就引起各派的极大关注,成为斗争的焦点。 在康有为的影响下,变法派在开制度局问题上取得共识,都认为“骤变新法,皆无旧例可遁,非有论思专官,不能改定新制”(注:宋伯鲁:《变法先后有序,乞速奋乾断,以救艰危折》。此折为康有为代拟。原件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戊戌变法专题档。见《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110页。),因此反复上书请开议政机构,或曰制度局,或曰议政处,或曰立法院,或曰懋勤殿。粗略统计,戊戌年由维新派和与维新派接近的帝党官员所上的涉及议政机构的奏折有十几道,时间从正月初八日至七月二十九日,与戊戌变法这些奏折,无论建议开制度局,还是议政处、议政院、立法院,或懋勤殿,名目不同,实质则一,都是从权力分立角度设计的议政机构。如宋伯鲁的《变法先后有序,乞速奋乾断,以救艰危折》写道:“臣考泰西论政,有三权鼎立之义。三权者,有议政之官,有行政之官,有司法之官也。夫国之政体,犹人之身体也。议政者譬若心思,行政者譬如手足,司法者譬如耳目,各守其官,而后体立事成。然心思虽灵,不能兼持行;手足虽强,不能思义理……臣愚以为骤变新法,皆无旧例可循,非有论思专官,不能改定新制。”根据分权理论,折中建议设一议政机构“立法院”于内廷,“草定章程,酌定宪法”(注:《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111页。)。 在康有为等维新派上书以前,光绪皇帝对于制度局、三权分立说大概不会有多少知识,也不会有多少兴趣,但是他在看到康有为开制度局的建议以后,很快就接受了,他未必能够认识到设制度局对大清朝的政体改造有什么深刻影响,然而他知道这个机构可以引用新人,可以摆脱太后的“懿旨”和守旧大臣的”议复”的束缚,(注:费行简《慈禧传信录》说:光绪皇帝“欲置议院,申民权,以制后”。《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1册,第465页。)所以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就连康有为认为不合时宜的开议院他也跃跃欲试。 守旧派对制度局却本能地加以反对。总理衙门于正月初八日接到康有为的第六书,但在恭亲王奕訢授意下,搁至二月十九日才代为递上。光绪皇帝即面谕军机大臣,令总理衙门“妥议具奏”。而总理衙门竟不议复。直到五月,在光绪皇帝“日日催之,继之以怒”的情况下,总理衙门才于五月十四日议复,而此前庆亲王奕劻已得到慈禧太后的指示“既不可行之事,只管议驳”(注: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1册,第337页。),所以在议复折中说康有为的开制度局等建议“别开生面,全紊定章,亦未必有实效,应请毋庸议”(注:《总理各国事务奕劻等折》,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四日,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9页,中华书局,北京,1958年。)。可是光绪皇帝还是要开制度局,又令“另行妥议具奏”。二十五日总理衙门议复称:康有为条陈各节“均系变易内政,非仅条陈外交可比,事关重要,相应请旨特派王大臣会同臣衙门议奏”(注:《总理各国事务奕劻等折》,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10页。)。光绪皇帝十分不满,即下朱谕:“著军机大臣会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切实筹议具奏,毋得空言搪塞。”(注:《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9页。) 看来光绪皇帝是决心开制度局了。其时,朝野也遍传开制度局事。有一封自京师寄给湖广总督张之洞的信说:“康有为条陈,各衙门改为十二局,先设制度局,议论一切改革之事……交部署议驳。再下枢、译两府议。上意在必行,大约不日即须奏上,都下大为哗扰云。”(注:李符曾致张之洞礼,见孔祥吉《戊戌维新运动新探》,第79页,湖南人民出版社,长沙,1988年。)这封信是已故军机大臣李鸿藻之子李符曾写的,他有父亲的背景,对朝廷的动向和京中舆论颇为了解。“都下大为哗扰云”说明“开制度局”已成为朝野议论的中心,而且反对的意见很强烈。有军机大臣扬言:“开制度局,是废我军机也,我宁忤旨而已,必不可开。”(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53页。)王大臣既得到太后“尽管议驳”的指示,也就不管光绪皇帝的态度了。六月十五日军机大臣礼亲王世铎和总署大臣庆亲王奕劻等复奏,提出所谓变通办法,将康有为建议“选天下通才二十人置左右议制度”,改为“选翰詹科道十二人,轮日召见,备顾问”。这种变通,形式上与康有为的建议无大区别,实际上是排斥维新派入值宫中,并且将“议制度”改为“备顾问”,使其完全成为传统的咨询机构。所以康有为哀叹说“于是制度局一条了矣”(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53页。)。光绪皇帝面对这个似乎并不违旨的变通办法也无可奈何。 胡绳先生在论及开制度局问题时曾说:光绪皇帝未就康有为的开制度局的建议直接发明诏,而交给王大臣会议,结果成为“虚文”,这一方面反映了光绪皇帝的处境困难,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的政治态度。(注: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第682页。)意思是说,光绪皇帝对那些他非常赞成的建议就发明诏,对那些拿不定主意的建议就下部议,他对开制度局的态度即属后者。胡先生的这种看法不符合事实。从本文上述开制度局一事的经过看,光绪皇帝是急于开制度局的,他之所以几次谕令大臣们议复是因为这项建议“事关重要”,不得不经王大臣会议。在这项建议被“变通”而实际被否决后,康有为和光绪皇帝并未放弃在宫中设议政机构的努力,只是他们也有“变通”,这就是改开制度局为开懋勤殿。 早在六月上旬,在王大臣尚未最后议复开制度局折时,康有为就授意梁启超为李端棻草拟请开懋勤殿折。李端棻原折未见,据《康南海自编年谱》说此折内容之一是“开懋勤殿,议制度”(注:《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53页。)。另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奕劻和孙家鼐的《议复李端棻变法条陈说片》,可知内中有“请皇上选博通时务之人以备顾问”的内容(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孙家鼐《议复李端棻变法条陈片》,光绪二十四年六月初十日。)。 光绪皇帝急于变法自强,迫切需要新派人物辅佐,既然王大臣阻挠设立议政机构,他就越过王大臣,直接擢拔新派人物进宫办事。七月二十日赏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与新政事宜。次日,又赐四章京朱谕一道:“昨已命尔等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并令参与新政事宜,尔等当思现在时事艰危,凡有所见及应行开办等事,即行据实条例,由军机大臣呈递,俟朕裁夺。万不可稍有顾忌欺饰。”(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档》“朱谕”,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人们通常认为四章京的主要任务是代皇帝批阅奏章,而从这道朱谕来看,光绪皇帝给他们的任务主要是议政:“凡有所见及应行开办等事,即行据实条例。” 四章京中谭嗣同和林旭是“康党”,他俩急于举办新政,康有为告以先开懋勤殿,于是谭嗣同请开懋勤殿。光绪皇帝也“决意开之”,他不再令王大臣会议了,而“令复生(谭嗣同)拟旨,并云康熙、乾隆、咸丰三朝故事,饬内监捧三朝圣训出,令复生查检,盖上欲有可据以请于西后也”(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59页。)。康有为得知光绪皇帝决意开懋勤殿后,立即鼓动上书。康有为代宋伯鲁草拟一折,又授意王照和徐致靖上折,三人的奏折在请开懋勤殿同时,又分别推荐康有为、康广仁、梁启超、黄遵宪、徐致靖、麦孟华、宋伯鲁等入值其中。宋折上于七月二十八日,另两折上于二十九日。(注:宋伯鲁等三人的奏折未见,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随手登记档》七月二十八日登记有宋伯鲁上《选通才以备顾问折》,二十九日登记有徐致靖上《遵保康有为等以备顾问折》、王照上《遵保康广仁等以备顾问折》。)光绪皇帝也于二十九日赴颐和园向太后请示开懋勤殿。 开懋勤殿事遂传扬开来。《郑孝胥日记》八月初一日记,这一天他听严复说“将开懋勤殿,选才行兼著者十人入殿行走,专预新政”(注:中国历史博物馆编:《郑孝胥日记》,第2册,第681页,中华书局,北京,1993年。)。初二日天津《国闻报》登出《拟开懋勤殿述闻》:“近日又有拟开懋勤殿、令三品以上保举人材、召见后派在懋勤殿行走以备顾问之说,闻数日内当即有明发谕旨矣。”(注:《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3册,第407页。) 然而外间不知内廷有变。光绪皇帝二十九日赴园请示开懋勤殿,即遭太后严斥,形势急转直下。次日,光绪皇帝即赐杨锐一道密诏,内中说:“近来朕仰窥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法尽变,并不欲将此辈老谬昏庸之大臣罢黜,而用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以为恐失人心……今朕问汝,可有何良策,俾旧法可以全变,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而又不致有拂圣意。”(注:赵炳麟:《光绪大事汇鉴》,卷九,全州赵氏铅印本,民国十三年。)从这段话看,太后和皇帝的分歧主要就在用新人议政问题上:太后“不欲将此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用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以为恐失人心”,而光绪皇帝在遭到严斥后,却还要杨锐等人想出“良策”,“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 八月初二日,宋伯鲁、王照请开懋勤殿并荐举康有为、康广仁等入值其中的奏折发下,并由军机大臣“恭呈慈览”。估计太后览折后对光绪又加责斥,并表示将有所动作了,所以光绪皇帝当日又发出一道明谕令康有为速去上海督办官报(即《时务报》),并赐给他一道密诏令他迅速出京,这道密诏由军机章京林旭带出。 慈禧太后从宋伯鲁、王照等的建议中,知道光绪想利用开懋勤殿引入新人议政、自行其事,便决定剥夺光绪的行政权,而收归自己。《上谕档》八月初三日留下了权力转移的记录。在初三日以前,《上谕档》记录处理奏章的程序通常是某折“现拟议办法,均俟分别办理后,再行陆续恭呈慈览”(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上谕档》,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二日。),但初三日起却没有这种记录了,变成某折“还拟定办法,恭呈慈览,俟发下后再行办理”(注:《上谕档》,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三日。)。在八月初三日以前,光绪皇帝可以对某些政事先行办理,然后再“恭呈慈览”,而从初三日起就失去了这种权力,只能拟定办法,待请示太后以后才能办理。(注:八月初三日权力转移问题,林克光先生有详细辩析,见其《戊戌政变时间新证》,《历史教学》1987年第3期。)戊戌变法至此事实上已经失败。 从请开制度局,到请开懋勤殿,设立议政机构的斗争贯穿了戊戌变法的始终,并构成其核心内容。而这项建议是由康有为提出来的,并千方百计要实现它,于是斗争焦点就集中在他的身上,他也就成为戊戌变法的核心人物之一(另一核心人物是光绪皇帝)。 二、康有为与光绪皇帝的关系 胡绳和邝兆江两位先生都用不少文字分析康有为与光绪皇帝的关系,都认为光绪皇帝给康有为安排的官职太小。邝并且指出:光绪皇帝“似可将康安插在一个权责比总署章京上行走较重的位置,让康有为从旁襄赞新政,但他没有这样做”,而仅任命康为总署章京上行走和上海《时务报》的督办,说明他“对康的态度还嫌暧昧不清”,而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非常倚重康。 其实本文第一节已涉及康有为与光绪皇帝的关系问题,在围绕开制度局、懋勤殿的斗争中君臣二人是紧密合作的,并非“暧昧不清”。下面我们再从邝文提出的两次任命入手,进一步探讨这君臣二人的关系,并分析其对变法运动的影响。 任命康有为为总理衙门章京是在四月二十八日,当天光绪皇帝在颐和园召见康有为。康有为叙述任命的经过说:召见后,“既退出,军机大臣面奉谕旨,著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时李合肥(鸿章)谢恩同下,面色大变,对我叹惜,谓荣禄既在上前面劾我,又告刚毅上欲赏官勿予,当以微差抑之。上问枢臣以位置吾时,廖仲山(寿恒)将欲言请赏五品卿,而刚毅班在前,请令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盖欲以辱屈我也。”(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47页。)这是说由于荣禄和刚毅的阻挠,他未被大用。其实这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翁同龢被革职造成的影响。梁启超曾在一封信中说到此事:“常熟(翁同龢)去国,最为大关键……南海(康有为)不能大用,菊生(张元济)无下文,仆之久不察看者,率皆由此而生也。”(注:梁启超:《与碎佛(夏曾佑)书》,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见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2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83年。)为什么“常熟去国,最为大关键”,梁启超未作具体说明,我们略作分析: 帝师翁同龢是唯一热心变法的军机大臣,曾向光绪皇帝推荐过康有为,并与光绪皇帝“议开制度局”,让康有为“入直其中”(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59、141页。)。但是这项计划未及实施,他就被革职了。革职的日期在宣布变法之后三天、召见康有为之前一天即四月二十七日。他为什么被革职?是出于太后的主意,还是出于光绪皇帝的主意?当时众说纷纭,至今也莫衷一是。邝文认为是光绪皇帝将翁革职的,而我认为这是太后的主意,理由是:(一)虽然不能说光绪皇帝和翁同龢之间完全没有矛盾,但相比而言,翁同龢毕竟是光绪皇帝最信任的近臣,如果光绪皇帝在变法刚开始就主动将翁开缺,那么他在高层官员中还有谁可以依靠呢?(二)通常在罢黜一位大员时,同时也就有一位替换的人选。如戊戌七月中旬光绪皇帝罢黜礼部六堂官之后,立即任命曾上书建议变法的李端棻和阔普通武分别为礼部尚书和侍郎。而罢黜翁同龢之后,新任军机大臣是由慈禧太后安排的。太后原计划要荣禄入军机,荣禄不愿意,他要求出任直隶总督,太后同意,就将他与直隶总督王文韶对调,于是王文韶入军机。由这样的人事安排可知罢黜翁同龢是出于太后的主意。 太后在变法之初令光绪皇帝罢免翁同龢,是给变法派一个沉重打击,也是给光绪皇帝一个警告,让他不要太信用鼓吹变法之人。太后此举也的确有效,光绪皇帝一时失据,变法的某些计划搁浅,任用新人也格外谨慎了。四月二十八日除召见康有为外,还召见了维新人士张元济,这二人都是六品衔。通常皇帝特别召见后会恩赐更高些的品衔,但是这次召见后,不仅康有为未得到恩赏,张元济也未得到,两人仍是六品,说明光绪皇帝并非有意冷淡康有为一人。 康有为对于受荣禄、刚毅的压制而被任命为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一事耿耿于怀,但他也承认这项任命对于他这个六品的主事也不算太委屈,他说:“向例总署章京由各部司员考取,又复试之,其最高列者,尚须一二年,然后能传到,传到仅当译电等差,有年乃转司务厅,又一二年乃得派入各股,又数年乃可升提调,然后升帮办总办,吾被特旨派差,为向来所无,入署即可派总办提调,知交多劝就之。”(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48页。)但他不肯就职,因为他不愿“当差”,他的志趣在“统筹全局”,所以就借口为皇帝编书而请长假。而光绪皇帝对康的任命也只是临时安排,并非真的要他去当差,只催令他进呈所著书,又准其专折奏事。君臣二人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沟通起来,康有为继续影响光绪皇帝和变法进程。 然而康有为和光绪皇帝对于仅以这种方式沟通并不满意,他们仍想在宫中设立一个议政机构,以便使包括康有为在内的维新党人能够名正言顺地掌握变法大权,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一直在设法开制度局或懋勤殿。然而形势对康有为愈来愈不利了。议论、毁谤之声不绝,弹章不断。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写道:“正月以来,都中上自王公,下及士庶,众口哗然,谣言四起,多由显者口中传出,故信之者众;弹章纷纷不绝,至此时(按指召见康有为)以后更甚于前矣。朝野议论无处不谈康有为,内言传于外,外言又传于内,愈出愈奇,不值识者一笑。”(注:《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1册,第337页。)有些谣言很离奇,而且牵涉到皇上。如京中有裁撤六部九卿,而设立鬼子衙门,用鬼子办事之谣,有老迈昏庸之堂官、司官“焦急欲死者,惟有诅谤皇上,痛骂康有为而已”。在改淫祠为学堂的诏旨下达后,“皆谓皇上又入天主教矣。而守旧大臣,有谓康有为曾进药水,上服后性情大变,急躁异常,并有在宫中设立礼拜堂之说”(注:苏继祖:《戊戌清廷朝变记》,《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1册,第337页。)。 面对这种局势,各派都认为康有为应该离开京师,于是有赴上海督办《时务报》的任命。康有为叙述这项任命的经过说:“《时务报》汪康年尽亏巨款,报日零落,恐其败也,乃草折交宋伯鲁上之,请饬卓如(梁启超)专办报,并选各省报进呈,奉旨交孙家鼐议。时枢臣相恶,欲借差挤我外出,然后陷之,乃托孙家鼐请我办官报,并以京衔及督办字样相诱,吾却之。当是时,旧党谣言充塞,皇上无权,而荣禄等日谣言,谓皇上重病,已豫大行衣衾棺槨。诸人皆为我危,劝我勿预新政……至是辞官报事,孙家鼐仍归之汪康年,卓如虑其进而颠倒是非也,故请我领之。吾亦以朝局危疑,欲借此以观进退,乃许之。(六月)初八日孙家鼐入奏,奉旨令督办其事。”(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51-152页。)从这里的叙述可知,孙家鼐是在取得康有为的同意之后才奏请派他督办《时务报》的。光绪皇帝是否事先知道康有为已同意去上海办报,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他做出这项任命和康有为的想法是一致的,即让康有为暂时到外地去避一避;以缓和矛盾,而决不是如邝文所说,是因为光绪皇帝有意将“康有为距离拉得更远”,或因为看中“康文字、识见上的优长”而做出“一个量才用人的合理决定”。 意味深长的是,康有为接到任命以后并未离京,光绪皇帝也不催他赴任,他们仍以书籍和奏章相沟通。从接到督办官报的任命后,至七月十三日,康有为又接连上了7道奏折。 这7道奏折,以及从第六书以后的11道奏折,共18道奏折,光绪皇帝都令内府妥为收藏,装订成册,并题名《杰士上书汇录》。在戊戌年,乃至在光绪朝,仅有康有为一人的奏折受到如此重视。 在七月十三日以后,康有为还上有几道密折,《康南海自编年谱》中记载了上密折的背景和内容:“是时以天津阅兵期迫……连日草请仿日本立参谋本部,选天下虎罴之士、不二心之臣于左右,上亲擐甲胄而统之。又请改维新元年,以新天下耳目。又请变衣服而易旧党心志。又请迁都上海,借行幸以定之,但率通才数十人,从办事,百官留守,即以弃旧京矣。”(注:《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59页。)这些密折的建议已脱离变法运动的常轨,几乎是对慈禧太后发动一场政变,光绪皇帝未必能赞成(注:《康南海自编年谱》说“上皆然之”。《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59页。),但是他通过这些密折一定真真切切地感到康有为对他的耿耿忠心。这些密折未收入《杰士上书汇录》,估计在政变前后被光绪皇帝销毁了,既为了保护康有为,也为了保护自己。 催令康有为赴上海办报的明谕至八月初二才发出,是在政变前夕,形势已非常危急了。谕曰:“工部主事康有为,前命其督办官报,此时闻尚未出京,实堪诧异。朕深念时艰,思得通达时务之人,与商治法。闻康有为素日讲求,是以召见一次。令其督办官报,诚以报馆为开民智之本,职任不为不重,现筹有的款,著康有为迅速前往上海,毋得迁延观望。”(注:《上谕》,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二日,《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2册,第97页。)这道明谕表面是催康有为赴上海办报,实际是光绪皇帝表白自己与康有为并无特殊关系。此举表明当时已因康有为引起了严重政治危机。 明谕并不反映光绪皇帝和康有为的真实关系,密诏反映的才是真实的。光绪皇帝在政变前夕曾发出两道密诏。第一道于七月三十日令杨锐带出,内容是令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及诸同志,妥速筹商”挽救办法。(注:《光绪大事汇鉴》,卷九。)这里的“诸同志”当然包括康有为,而且主要是指康有为(本文下一节对此将有分析)。八月初二日,发明谕的同时,光绪皇帝又令林旭带出一道密诏给康有为,向他说明发明谕的原因,并加抚慰,内有“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其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等语。(注:《初二日交林旭带出朱笔密谕》,《新闻报》1898年10月19日(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五日),见汤志钧《乘桴新获》,第56页。) 自古以来,皇帝的密诏都是赐给他最信赖之人的。光绪皇帝一生只发下两道密诏,均给康有为,可见他最信赖康有为。 康有为于八月初五日离京赴沪,并侥幸逃亡海外。从此君臣天各一方。康有为在海外大讲他“受恩深重”,以保皇自任。而光绪皇帝幽居深宫,对康有为不置一词,外间不知他对康作何想法,但有一条史料透露出其中的消息。清驻法公使裕庚的女儿容龄写有一篇《清宫琐记》,记述她在光绪二十九年进宫任御前女官时所见所闻,其中有一节题为《问康》,说有一次,光绪皇帝命一太监到她屋里去,拿一块表给她看,表蒙子上有朱笔写的一个“康”,太监对她说:“万岁爷叫我问你这个人在哪里,你知道不知道?”当她弄清楚这个“康”是“康有为”时,吓了一跳,回答说:“我年轻,不知道他的情况,我可以问问我母亲看。”太监不让她问,并说:“万岁爷说这件事千万不可让任何人知道。”(注:《新观察》1957年第15期。)幽居深宫、寂寞无奈的光绪皇帝在有机会打探外间消息时,竟然只有一个“康”字,他对康有为有多么深刻的怀念、多么殷切的期望啊! 戊戌年言变法者有几十人,奏疏几百道,但光绪皇帝却只怀念康有为一人,这是为什么呢?当年徐致靖推荐康有为的一段话也许能部分回答这个问题:“臣窃见工部主事康有为,忠肝热血,硕学通才,明历代因革之得失,知万国强弱之本原,当二十年前,即倡论变法。其所著述有《俄彼得政变记》、《日本变政考》等书,善能借鉴外邦,取资法戒。其所论变法,皆有下手处。某事宜急,某事宜缓,先后次第,条理粲然。按日程功,确有把握。其才略足以肩艰巨,其忠诚可以托重任。并世之才,实罕其比。”(注:徐致靖:《国是既定,用人宜先,谨保维新救时之才,请特旨委任折》,原件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见《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99页。据孔祥吉考证,此折为康有为代拟。)光绪皇帝读过以后一定会有同感。 在戊戌变法中,康有为通过上奏章和进呈所著书籍,多方面影响了光绪皇帝,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第一、统筹变法大局。 康有为在所上《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折》、《为恭谢天恩,请御门誓众,开制度局,以统筹大局折》等奏章和《日本变政考》等书籍中,对变法大局作了统筹规划。其基本纲领是:开制度局,订宪法,设议院,经“十年而化大成”(注:关于维新派的政治纲领,参观拙作《维新派政治纲领的演变》,载《历史研究》1989年第6期。)。其近期“变法之纲领,下手之条理”是:一、大誓群臣以革旧维新,而采天下之舆论,取万国之良法;二、开制度局于宫中,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三、设待诏所,许天下人上书。其变法的主要内容有:设法律局、税计局、农商局、矿政局、社会局等十二个“专局”执行新政,又变科举,开学会,译西书,广游历,停捐纳,省冗员,行纸币,借洋款,等等。按照规划,康有为相信:“准限三年,各省铁路皆立,学会皆开,工有新器,商有新学,地有余利,至于十年,治功大著,足以雪耻而威四夷不难矣。”(注:《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折》,《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3页。)康有为对变法的规划可谓全面,但是“百日维新”尚处于变法的开始阶段,所以他把重点放在“下手之条理”三条上,结果,虽未大誓群臣,却发布了明定国是诏;虽未设待诏所,却诏令天下人上书;至于开制度局则成为变法运动的核心内容。 第二、影响了变法的步骤和进程。 戊戌变法正式开始于四月二十三日发布明定国是诏。这道诏书是在康有为的鼓动下发布的。早在一月康有为上《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折》时,就建议“皇上召问群臣,审量时势,反复辩难,决定国是”(注:《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7页。)。三月二十日上《进呈〈日本变政考〉等书,乞鉴变法以御侮图存折》,又请“圣断赫然,誓告臣民,明定趋向”(注:《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59页。)。但是由于奕訢的阻挠,朝廷迟迟未能宣布变法。奕訢于四月初十日病逝,康有为认为时机已到,即上书翁同龢“促其亟变法,勿失时”,翁同龢却因为康有为当时“谤言鼎沸”,希望他归去。而康有为认为“时旧党焰甚炽,常熟频被劾,以吾行后,无人鼓舞,故欲成数事后乃行”。于是分别为杨深秀和徐致靖草折,“请定国是,而明赏罚”(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44页。)。两折分别上于十三日和二十日,光绪皇帝令“恭呈慈览”,在取得太后同意后,于二十三日发明定国是诏。梁启超评论此诏说:“自是天下向风,上自朝廷,下至士人,纷纷言变法,盖为四千年拨旧开新之大举,圣谟洋洋,一切维新,基于此诏,开于此日。”(注:梁启超:《戊戌政变记》“上谕恭跋”,《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2册,第19页。) 变法初期,改革主要在经济和文化领域进行,至七月,进入改官制阶段。一时朝议纷纭。康有为于七月十三日上《为厘定官制,分别官差,以高秩优耆旧,以差使任贤能折》,说:“今欲自强,非讲兵不可,讲兵非理财不可,理财非兴学校以开民智不可,兵、财、学校皆非改官制、别官差,无由整顿也。”强调改革官制的重要性,并建议分别官差,“以差使任贤能”(注:《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227页。)。同日又上《恭谢天恩,并陈编纂群书以助变法,请及时发愤,速筹全局折》,请皇上在变法中“自断之,自审之。无为庸人所乱,无为谣言所动,赏罚必行,政事必举。选通才于左右,以备顾问,开制度局于宫中,以筹全局”(注:《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223页。)。两道奏折,一主张改革旧官制,一主张设立新机构。此后,光绪皇帝果然着手改革官制。虽然改官制的诏令并非都来自康有为的具体建议,但康的这两道上书却标志着变法进入了官制改革阶段。七月十四日,光绪皇帝采纳岑春煊的建议,令裁冗官。七月二十日,任命杨锐等四人为军机章京,参与新政事宜。这与康有为“以差使任贤能”的建议一致。接着光绪皇帝更急于开议政院、懋勤殿。二十八日杨锐在与其弟的一封信中说:“现在新进喜事之徒,日言议政院,上意颇动。而康、梁二人又未见安置,不久朝局恐有更动。”(注:《杨参政公家书》,《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2册,第572页。)他估计不久将设立议政机构。 七月下旬,风传九月在天津阅兵时慈禧太后和荣禄将废掉光绪皇帝,康有为为此“日夜忧危”,决定奏请皇上作军事准备。他“连日草请仿日本立参谋本部,选天下虎罴之士、不二心之臣于左右,上亲擐甲胄而统之”。又为徐致靖草折荐袁世凯,“请召见加官优奖之”;交谭嗣同递密折,“请抚袁以备不测”(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159-160页。)。谭嗣同密折未见,现仅见徐致靖的密折,题为《边患日亟,宜练重兵,密保统兵大员折》,以“边患日亟”为由,请重用袁世凯,企图让光绪皇帝建立一支听命于个人的军队,可随机而用。(注:《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233页。)光绪皇帝心领神会,即令袁世凯进京陛见。八月初一日召见,擢为侍郎,责成专讲练兵,随时具奏应办事宜。此举引起后党惊觉,并迅速做出反应。荣禄“即调聂士成守天津,以断袁军入京之路,调董福祥军密入京师,以备大举”,令袁世凯迅速回防。(注:参见《康南海自编年谱》袁世凯《戊戌日记》)而康有为等又企图说服袁世凯勤王。新旧两党似要大动干戈。 七月中旬以后,康有为鼓动光绪皇帝改官制,开懋勤殿,抚袁世凯,激化了新旧两派的矛盾,加速了政变的发生。与康有为关系密切的王照就一再批评“抚袁”,认为此举是导致变法失败的重要原因,他说:“迨至召袁世凯之诏下,霹雳一声,明是掩耳盗铃,败局已定矣。”(注:王照:《方家园杂咏二十首并纪事》,《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360页。) 第三、影响了光绪皇帝的思想和性格。 比较康有为与其他人的上书,可以看到一个明显不同,这就是其他人的上书通常讲具体变法内容,而康有为不但讲变法内容,还以大量篇幅讲怎样当一个变法的皇帝,从而影响了光绪皇帝的思想和性格。 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五书》中提出上中下变法三策,其第一策说:“采法俄日以定国是,愿皇上以俄国大彼得之心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而已。”(注:《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2册,第195页。)这道上书未能上达,但在以后的奏章和进呈的书籍中,康有为仍以这两条来“启沃圣心”。 在戊戌年,康有为先后两次进呈《日本变政考》,在概述日本明治维新历史的同时,又加了许多按语,具体说明中国应该怎样以日本为榜样进行变法。经康有为反复陈说,光绪皇帝也以日本明治维新为榜样了,他的某些新政诏令就是采自《日本变政考》。 为了使光绪皇帝深入认识“俄国大彼得之心”,康有为特进呈《俄彼得政变记》,并同时上一道奏章作“导读”,要光绪皇帝学习彼得一世“赫然发愤”,“绝出寻常”(注:康有为:《译纂〈俄彼得变政记〉成书,呈请代奏折》,《救亡图存的蓝图——康有为变法奏议辑证》,第43页。)。 康有为的“启沃”很快就见效了,在变法后期尤为明显。在变法初期,光绪皇帝对如何变法还没有明确的方向,大体是根据臣工的建议而随时采纳,在后期则比较明确了,即以日本明治维新初期开制度局为榜样,在宫中开懋勤殿,统筹全局。在变法初期,光绪皇帝的魄力不大,而后期有出入意料的“勇猛”表现,如罢去礼部六堂官,擢拔杨锐等四人为军机章京,擢袁世凯为侍郎,执意开懋勤殿,大有不顾太后之势。这显然是受了俄彼得“乾纲独断,雷厉风行”作风的影响。我们还可以比较一下明定国是诏和再申国是诏,从中看光绪皇帝在变法前期和后期的变化。明定国是诏下于变法第一天即四月二十三日,再申国是诏下于政变前夕七月二十七日,前者确定的变法原则是“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而后者只讲西学,不讲中学,说:“国家振兴庶政,兼采西法,诚以为民立政,中西所同,而西人考究较勤,故可补我所未及。今士大夫昧于域外之观者,几若彼中全无条教,不知西国政治之学,千端万绪,主于为民开其智慧,裕其身家,其精乃能美人性质,延人寿命。凡生人应得之利益,务令其推广无遗。”前者仅用一个“朕”字,后者竟用了六个“朕”字,强调“朕”的作用,“使百姓咸知朕心,共知其君之可恃”(注:两道上谕见《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2册,第17页、第84-85页。)。 以上的考察表明,光绪皇帝和康有为的关系是很密切的,光绪皇帝是变法的主持者,康有为是他的主要顾问,虽然不能说光绪皇帝的变法思想都来自康有为的影响,也不能说他对康有为言听计从、全无分歧,但是比较而言,他受康有为的影响最大、最深,他对康的意见最为重视。 三、康有为的领袖地位是历史上形成的 康有为作为维新派领袖的地位主要是在戊戌变法时期形成的,但是邝兆江先生却认为是戊戌政变后形成的,他说,康有为在戊戌政变后逃亡海外,用其虚构的“戊戌政要”的身份和令人怀疑的“密诏”进行活动,使“昧于中国内情”的外国人和华侨误以为他在戊戌变法时“是光绪的亲信、谋臣”,从而得到“厚待”,使“政变前仅属一名工部主事、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的康有为,政变后摇身一变成为国际瞩目、先后游历四大洲三十多个国家的流亡政要。变化之骤且巨,恐怕康先前作梦也没有想过”。邝没有直接说康有为是个政治骗子,但是经过这样一番叙述和分析,康的形象是很糟糕的。 这里需要辨明的主要是两点,一是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中的作用和地位,一是他如何利用令人怀疑的密诏。 关于第一点,本文在第一节和第二节中已经辨析,康有为是光绪皇帝的主要谋士,是变法的核心人物之一,是维新运动的领袖。他的这种作用和地位并非是笔者的新观点,它早为史家所承认。几部关于戊戌变法的早期著作,如康党核心人物之一梁启超写的《戊戌政变记》、同情变法的苏继祖写的《清廷戊戌朝变记》、比较保守的胡思敬写的《戊戌履霜录》,它们尽管对康有为的评价不尽相同,却都是将他作为核心人物来叙述的。这三位作者都身历了戊戌变法,不能说他们“昧于中国内情”吧。类似的著作和回忆录还有很多。 或说这些著作都成于戊戌政变之后,不能不受到维新派宣传和清廷通缉康有为的影响,而夸大了康有为的作用,那么我们还可以看看变法当时人们是怎样看待康有为的。 康有为于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到京,总理衙门章京汪大燮就给上海的汪康年写信说:“康水(工)部到京,颇有鼓动。此公摄力胜人,或能有所振发。(注:《汪大燮致汪康年》,(光绪二十三年)冬月二十日,见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手札》,第1册,第77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汪的预测没有错,康有为很快就鼓动起变法运动。 百日维新开始后,舆论即开始关注康有为对光绪皇帝的影响了。五月中旬,梁启超致信夏曾佑说:“新政来源真可谓令出我辈,大约南海先生所进《大彼得变政记》、《日本变政记》两书,日流览,因摩出电力……大率有上开新折者,则无不应,盖上下之电力热力,皆以相摩而生成也。”(注:梁启超:《与碎佛(夏曾佑)书》,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21页。)梁启超是康有为的弟子,难免要夸大他的老师和维新党人的作用。我们再看与维新党人无关的李符曾所写的信:“外间传言:康因内监王姓者以进,有所建白,皆直达御前。每日旨从中出,盖康笔也……康封奏皆交军机大臣直上,不由堂官代奏,闻系上面谕如此。自康召对,枢臣每进见多被诮责,从前奏对,不过一二刻,近日率至五刻,诸大臣深嫉苦之,然以上遇厚,弗敢较也。”(注:李符曾致张之洞札,见孔祥吉《戊戌维新运动新探》,第79-80页。)这封写于六月初的信比梁启超说得更过分:“每日旨从中出,盖康笔也。” 至八月初,杨崇伊上密折,攻击康有为是煽动变法的罪魁祸首,并以此为理由请慈禧太后“即日训政”(注:《掌广西道监察御史杨崇伊折》,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三日,《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461页。)。这道密折是杨崇伊和荣禄等商议后起草的,反映了守旧派大员的看法。而八月初六日发布“垂帘诏”时,同时有令拿办康有为,其罪名是“结党营私,诱言乱政”(注:《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2册,第99页。),也是把康有为视作变法的祸首。 政变后两天,张元济致信汪康年说到康有为:“康于初五日出京,初六日奉命拿问……康固非平正之人,然风气之开,不可谓非彼力。”(注:《张元济致汪康年》,(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八日,《汪康年师友手札》,第2册,第1738页。)康有为已成了通缉犯,张元济还要称赞他是开风气之人。 以上所引信件、文件出自不同身份、不同立场者之手,但都一致将康有为看作变法的核心人物。其所述未必都是事实,有的明显得自传闻,有的是恶意罗织罪名,但这不影响康有为是戊戌变法的核心人物这一基本结论,因为一个政治人物的真实作用与其在社会上所获名声、所生影响虽有必然联系,却不是一回事,其名声和影响经常被夸大,无论是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 既然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时期已在社会上获得了变法的“谋臣”、“领袖”(或“罪魁”)的名声,那么政变后他以这样一种身份在海外活动,也很自然。 第二点,康有为如何利用密诏。 密诏是个复杂问题,以现有史料要将它说得非常清楚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大体说清楚。 政变后,康有为等说光绪皇帝于七月三十日和八月初二日分别交杨锐和林旭各带出一道密诏(注:关于两道密诏发出的日期,康有为和梁启超有几种不同的说法,相差一两天,估计是记忆错误。),今查这两日的《早事档》和《邸抄》等,有分别召见杨锐和林旭的记录,可知在这两次召见时赐下密诏。 杨锐带出的第一道密诏,康有为于政变后首先披露,但不是原件,而是根据回忆写出的。(注:康有为公布的第一道密诏见《白利南致英国外交部次大臣信》附《班德瑞1898年9月25日在吴淞口外英国轮船公司琶理瑞号船上与康有为谈话的备忘录》,《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3册,第525页。)宣统元年杨锐之子杨庆昶向都察院呈缴了一份,说是朱谕,原件未见,现流传的是抄件,学者通常引用的是赵炳麟《光绪大事汇鉴》卷九收录的一份。比较康、杨两份密诏,文字有不同,经学者研究,认为杨庆昶缴呈的比较可靠。我对杨诏曾有过怀疑:向例,臣下接奉的谕旨须缴回,杨锐为什么没有缴回?但仔细分析也可以理解:这道密诏是赐给四章京“及诸同志”的,须在诸人中传阅,杨锐很可能抄录了副本给其他人看,而把朱谕留在自己手里了。袁世凯《戊戌日记》就恰恰记载说八月初三日晚间谭嗣同给他看的一道密谕是墨谕而非朱谕,他就此提出疑问,谭告诉他说:“朱谕在林旭手,此为杨锐抄给我看的,确有此朱谕,在三日前所发交者。林旭等极可恶,不立即交我,几误大事。”(注:袁世凯:《戊戌日记》《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1册,第552页。)(按:这一段话中的“杨锐”和“林旭”应该对调,估计谭嗣同不会将两人的名字弄反,而是袁世凯弄反了。)另外,杨锐为人细心,有抄存谕旨的习惯,如前引七月二十一日光绪皇帝赐四章京的诏书,在《实录》等官书中未收,而杨锐在致其弟肖严的信中抄录了全文,(注:《杨参政公家书》,《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2册,第572页。)以之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上谕档”所存原诏相较,一字不差。由此推断,当年杨庆昶向都察院呈缴的密诏,若不是朱谕,也是可靠的抄件,其内容的真实性无可怀疑。比较杨诏和康诏,可知康有为对原诏的改动主要在两点上:第一、杨诏令“尔其与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及诸同志妥速筹商”,这里的“尔”是指杨锐,而康诏改为“汝可与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诸同志妥速密筹”,这里的“汝”是指康有为。第二、杨诏问“可有何良策”,而康诏改为“设法相救”。经康有为改过的密诏与光绪皇帝的原意不完全相符,但没有实质性的改窜。第一、原诏虽未列康有为的名字,但“诸同志”中包括康有为,而且首先是指康有为。其实当时光绪皇帝与四章京的关系还浅,四章京是七月二十日任命的,至三十日赐密诏,前后不过10天,又按照分工,他们两人一班,轮日入值,计每人入值不过五六天,这么短时间能赢得几分信任?光绪皇帝赐给他们密诏,是因为把他们看作“康党”。诏中说“尔其与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及诸同志妥速筹商”,这不是要个别人的意见,而是要集体的意见,这个集体就是以康有为为首的“康党”。而事实上,这道密诏直到传到康有为的手中,维新党人才在他的领导下采取相应举动。第二、原诏虽未用“设法相救”一词,但确有求救之意。诏中说:“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他?今朕问汝,可有何良策,……朕实不胜紧急翘盼之至。”光绪皇帝正焦急等待“良策”呢! 林旭带出的第二道密诏是给康有为的,其内容只能听凭他的回忆了,但他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披露的文字略有不同,最令人怀疑的是其中有令他“出外国求救”和将来要和他“共建大业”两句,前一句不符合光绪皇帝发诏的环境,光绪皇帝令他“迅速出外”是出北京到上海,而不是出国,后一句不符合皇帝对臣下的口气。如果仔细分析康有为公布的各种版本的第二密诏,我们可以看到,他在向外国人宣传他有“奉诏求救”的使命时,诏中便有“汝可迅速出外,设法相救”的字句,如英文的《字林西报周刊》1898年10月17日(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三日)所载此诏有英文"devise means to me"(“设法救朕”),10月24日(九月初十日)有英文“devise means to us"(“设法救朕等”);而在向中国人宣传时则很少用“设法相救”,如中文的上海《新闻报》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五日所载此密诏、康有为致李提摩太的中文秘书程淯所书此密诏,均没有“设法相救”字样,而且《新闻报》上也没有“共建大业”字样,致程淯信中的“共建大业”四字是在旁边后添上的。(注:“康有为致程淯信中的‘共建大业’四字是在旁边后添上的”,此为汤志钧先生在《关于光绪“密诏”诸问题》一文中论及的。见《乘桴新获》。)就现在所见的各种版本中,以《新闻报》上所公布的较为可靠,其诏曰:“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迅速出外,不可迟延。汝一片忠爱热肠,朕所深悉。其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朕有厚望焉。”(注:《乘桴新获》,第56页。)其内容、词句、语气都符合八月初二日催康有为赴上海办报的背景。这里的“迅速出外”是令康有为速赶上海,而康有为将它解释为“迅速出外国求救”,这是为了他在海外流亡的需要。作为一种政治斗争的策略、方法,这是可以理解的。 经以上辨析,我们可以确定赵炳麟《光绪大事汇鉴》中收录的杨庆昶于宣统元年进呈的朱谕为第一密诏,康有为在上海《新闻报》上公布的“命汝督办官报”诏为第二密诏,两诏中或有原诏,或录自原诏,或最接近原诏,总之其内容是比较可信的。 八月初三日康有为同时看到两道密诏,按照他及其同志对密诏的理解,光绪皇帝已经处于危难之中,他们的责任就是解救皇上。在康有为的领导和布置之下,维新党人采取一系列行动,以解救光绪皇帝,并力图使变法继续下去。他们首先想出的办法是说服袁世凯勤王,但八月初三日夜谭嗣同说袁未果,初四日晨康有为即访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请他救光绪皇帝。李曾向康保证“他可以向英国政府说项,取得英国的支持”(注:英国政府蓝皮书,康有为与班德瑞谈话,《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62页。),然而事到临头,一个传教士是无能为力的,他要找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而窦纳乐正在北戴河避暑,联系不上(即使联系上窦纳乐也不会采取行动)。也是在初四日,康有为又到日本使馆谒见来华访问的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请李劝说慈禧太后支持光绪皇帝变法。康对伊藤说了这样一些话:“若君侯入见太后,肯为剀切陈说一切情形,感动太后回心转意,实敝邦之福也。”“请极言皇帝贤明,行改革事,为诸外国所深喜。”“请极言各国相迫,外患甚急,断行改革,则中国尚能自立,不然,必难当各国分派,其祸不可胜言。”“请极言倡论改革之士,皆具忠心为国家谋幸福,无他意者。改革若决行也,不独汉人享其利,满人亦享其利。改革若不行也,则不独汉人受其祸,满人亦受其祸。(注:《清游纪语》,《台湾日日新报》明治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十五日,见《乘桴新获》,第21-22页。)伊藤一一答允,但他未能入见太后。 康有为解救光绪皇帝的努力没有成功,但他的行为再次表明他是变法的核心人物和维新派的领袖,他对光绪皇帝和维新事业极为忠心。 戊戌政变,康有为侥幸逃亡海外,他继续为解救光绪皇帝而奔走呼号,并高举起保皇的旗号,成为保皇党的领袖。这时,他的名声的确比他在戊戌变法时大得多了,但是这不能归因于他“改窜或索性假造光绪帝谕旨”(邝兆江语)的结果,而应该归因于:一、清廷将康有为作为第一国事犯而通缉。二、他打出保皇的旗号,而当时保皇和维新是同义语,这就使他得到同情光绪皇帝和维新事业的人们的支持和拥护,因为人们相信“保国保种非变法不可,变法非圣如皇上不可”(注:《保救大清皇帝公司例》,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5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如果没有这两点,康有为无论怎样宣传自己奉有密诏,也不会发生多大影响。事实上,追随和支持他的事业的人们,也没有谁真的是因为相信他奉有密诏才追随和支持他的。 (文章来源:《清史研究》2002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