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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波:《钦定剿平粤匪方略》编纂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8-07-09 近代中国网 佚名 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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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剿平粤匪方略》编纂研究
    作者:覃波
    《钦定剿平粤匪方略》(以下简称《方略》)是一部清同治年间官修的档案文献汇编,它收录的是清政府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过程中形成的谕旨、奏章,其规模之大,卷数之多,在清代历朝所修方略或纪略中堪称之最,也是以往研究太平天国运动史的主要资料来源之一。然而,蕴藏在此编背后的编纂体系,迄今却很少有人关注,由此而导致的弊端,不能不引起史学界的重视,故有必要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本文拟就《方略》编纂的背景与思想、体例与特点,及其对原档的删修,分别加以论述。
    一
    清政权是以武力取得的,统治者自然极为崇尚武功。自康熙年间平定三藩之乱始修《平定三逆方略》后,“每次军功告蒇及遇有政事之大者,奉旨纂辑成书,纪其始末,或曰方略,或曰纪略。”(注:《钦定大清会典》卷3。)遂形成一种修书定制,以后各朝相沿遵行, 为的是“光大烈业,垂示后昆”。
    道光三十年十二月(1850年1月),以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于广西桂平金田村揭竿而起,太平军曾“扰及畿甸”,“几乱大局”。为挽救危局,清政府急谋平乱之方。经过双方长达十八年的对峙,历经道光、咸丰、同治三朝,交战区域遍及十六省,直至同治七年(1868),太平军余部方被平定。这次运动对清朝二百年来的统治是个强烈的震撼,清政权因此元气大伤。为使后嗣子孙皆知皇朝“整军经武之有方”,“著保大定功之有本,守难于创绎”(注:《钦定剿平粤匪方略》(以下简称《方略》)卷首《表文》、《御制序》。),受到重创后的清统治者决定援引定例,将帝后指授文武大臣攻剿机宜之端委曲折载笔兰台,“以此编为毫末斧柯之炯戒”(注:《钦定剿平粤匪方略》(以下简称《方略》)卷首《表文》、《御制序》。)。同治七年十一月清帝在准礼部一再奏请编纂方略的上谕中写道,“粤捻各逆次第荡平,迄今追溯艰难,敢不毖后惩前,益深兢惕”(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以下简称馆藏)军机处上谕档,第1294卷。)。随后令钦天监选择吉期,于同治八年二月开方略馆纂书,并由皇帝亲自确定书名。
    《方略》一书的编纂官包括总裁、总纂、提调、收掌、纂修、协修、校对、译汉。为了便于秉承朝廷旨意,维护统治者利益,该书总裁由清廷直接任命的五名高级官员组成,为首的是军机大臣·恭亲王奕訢。总纂则由宗人府府丞朱学勤等担任。该书纂修三年,于同治十一年八月告成。全编凡420卷,选辑档案5000余件,约300余万字。内容包括敌对双方交战情形及清军的作战部署、军队调拨、粮饷筹备、官员配置和奖惩抚恤等史实,是史学界研究太平天国运动史利用率较高的清方档案资料汇编。
    《方略》一书的编纂从始至终贯穿着一个指导思想,这就是以皇权为中心,为帝后歌功颂德,这一主题在该书开篇表露得十分鲜明。《方略》卷首《御制序》及《表文》中把对太平军的剿灭归功于当政帝后的知人善任和用兵得宜,并将最高统治者视为如神的救世主。奕訢等在进呈的折件中也称赞帝后“神谟广运,指授机宜,圣训煌煌,昭如日月”(注: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文教类,第4995卷。)。这些思想无疑为《方略》的编纂奠定了突出皇权,唯帝后独尊的指导方针,使该编在各个方面,无不打下以尊王为前提,以统治者利益为导向的烙印。
    二
    《方略》一书为编年体,按奏折奉旨时间及寄信或明发谕旨时间之先后,依次编排顺序。同日折报,以具奏人官阶为序排列。所奉谕旨,分别列于有关各折之后。其中奏折以奉旨日作为史料编排的依据,而内外臣工上报时的具文时间均不寻载,即以皇帝处理文件的日期为主线,取代了史料自身形成的时间。这种编辑体例,引发出很大弊端。
    清代文报传递主要靠驿路,而由各地发到宫中之折件,因路途远近不同,传递时间短则当日,多者经旬累月,奉旨日与具奏日之间,显然相差迥异,按朱批日排列文件顺序,势必造成史料时间线索上的错乱。如咸丰九年十月初七日兼署两广总督劳崇光奏报桂林解围折(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以下简称《史料》)第21册,第624页。),由于粤省距京道途遥远, 战报转送迟缓,当朝廷获悉并批旨已是二十天之后,即十月二十七日(注: 《方略》卷226。)。也就是说,此折系月初具奏,当编入《方略》后,便成为月末之折件。笔者发现,史学界在引用《方略》材料时,有许多误把其中的文件时间当作官员具奏日期,致使史料时间有误的例子(注:太平天国历史研究会编《太平天国史论文选》(上),三联书店1981年1 月版,第239页注②、第254页注①;茅家琦等编著《太平天国史研究》第一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12月版,第3、179页。),此皆缘于《方略》编辑体例所造成的混乱。此外,由不同官员在同日分别呈递之件,经《方略》编排后,还可出现因到京奉旨日不一而被分排甚远的情况。如咸丰十年八月二十三日两江总督曾国藩及浙江乍浦副都统锡龄阿同日分别进呈的宁国府城被陷折及平湖县城失而复得折(注:《史料》第22册,第528、532页。),朱批日前者为九月十一日,后者为十月二十一日。同时具奏的折件,经《方略》按朱批日编排后,相距竟达四十日,而且排位间隔三卷之遥(注:《方略》卷251、254。),文件之间应有的时间联系被如此割断。所以,按朱批日排列文件顺序,并不能准确地反映档案史料的真正次序。《方略》屏弃了对读者来说更有价值的文件形成日期,而且打乱了历史事件之间原有的时间关系,这一编辑体例是该书以皇帝旨令为本的突出体现。
    《方略》一书的编纂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有关文种选择。材料来源全部取自各路统兵大臣、将军、督抚及在京各衙门所报有关军务之奏折及朝廷下发的谕旨。实质是把取材范围局限在少数上层决策者之间的正式官文书内,其他诸如各衙门之间或内部的平行文书、各类供词单等,均被轻视而不予收录。其中包括京城巡防处有关太平军北伐将士的供词;各地的捐厘、团练章程清单及有关清廷对外关系的照会等。这些珍贵材料往往可与折、谕的内容互为参佐。可见《方略》的取材范围相对单一,致使材料内容多有缺憾。
    第二,有关编辑方法。在对原档的编选过程中,纂修官采取的是择要筛选和逐件修改的手法。奕訢等人在《纂修方略凡例》中(注: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文教类,第4995卷。),对材料的取舍制定了一系列原则规范,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类:即节省篇幅,择要录选;显示谋略,迥避分岐;突出恩德,弘扬战功。根据既定原则,纂修者首先对原档进行了收集和筛选,从上万件档案中仅选取5000余件成为《方略》的素材,其余半数以上的文件均被割弃。对于入选各件,《方略》也并未全文采用,而是进行更加细致的删改。这些工作都记载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方略馆全宗中的《纂辑剿平粤匪方略草本》内,共369册。它是编修中形成的底稿,也是《方略》的雏形。编者对已选定并誊录在簿册中的原档内容逐页进行加工。通过文内的浓圈密划我们不难看到,几乎所有文件都被做了不同程度的处理,一般删除幅度为原档的2/3。所发史料经过压缩、改造后,大多失去生动、具体、详实的内容,仅成为极简单的报告。
    第三,有关内容结构。编者往往要在皇帝发布的某些重要政令之后添加一段述评,内容多是赞扬皇帝的施政方针,主调皆是为其歌功颂德。如道光三十年十月谕内阁,著林则徐查明“被贼滋扰及官兵经过各地方”,分别蠲缓钱粮。在此谕后,编者加注了140余字的按语(注:《方略》卷2。),把道光帝的爱民圣德视为治国安邦之典范。再如咸丰元年四月谕,“所有守御得力及平日治民出色之员”,即“破格给予恩施”。在其后有150余字的编者按(注:《方略》卷4。),为咸丰帝一经当政便采取逾格奖擢,劝诱出力的举措唱赞歌。这些内容为该编注入了浓厚的忠君色彩。
    三
    鉴于一切为皇权服务的思想,及为统治者树碑立传的宗旨,《方略》编者为迎合当权者的利益,将大量档案文件做了删除、修改和添加,其中的用意有许多是正式颁布的《凡例》所不得言喻的,它使该书的史料价值因而带有很大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方略》将原奏中有关清军贪生怕死、畏缩后退及官员昏庸无能、弃城溃逃的内容大加删除。在统兵大员的战报中,有许多是战场上的写真,而在编者笔下,则要进行选择,删除那些不可传诸后世的内容。如李星沅等奏报都司临事逃避折内,叙述了当太平军进攻广西龙州城时,都司谭永德“于贼匪尚未入境之先”即“闻风逃避,事后捏词粉饰”(注:《史料》第1册,第148页。)。这是咸丰帝登极后最早的官员被参劾的奏章,其内容反映出地方守将的劣迹,显然不成体统,有损当权者的尊严,故《方略》史官对此件弃而不录。又如福建陆路提督李若珠在奏报丹阳、常州相继失守折内,描写苏常战局时写道,“苏城兵勇寥寥,溃散者胆已寒,新募者情更怯,江南全局岌岌可危”(注:《史料》第22册,第270页;《方略》卷239,第268页;《方略》卷238,第227页;《方略》卷236,第94页;《方略》卷235,第262页;《方略》卷237。)。这段文字足为圣武之羞, 若流传于世,会使清朝军队丧失体面,因而被编者删去。
    第二,该书对官员的某些不光彩行为刻意加以修饰。咸丰十年四月太平军攻克常州,清督办江南军务·钦差大臣和春丧命。对于来自前线的战报,凡奏谓和春自缢身亡之说,在编辑过程中均予删除。如江南河道总督庚长在奏折中报告和春已自尽之处(注:《史料》第22册,第270页;《方略》卷239,第268页;《方略》卷238,第227页;《方略》卷236,第94页;《方略》卷235,第262页;《方略》卷237。),及两淮盐运使乔松年探闻和春“在苏州城外浒墅关自尽”的奏折全文(注:馆藏方略馆簿册卷1,《纂辑剿平粤匪方略草本》包18。)。 在清廷下发的上谕中,却一律称和春“因伤身故”(注:《方略》卷238、239。)。伤亡有别于自尽,前者系战殁殉职,例予优恤建祠;后者为畏罪穷蹙,实属无能轻生。编者在此所做的处理,显然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当时,清江南大营部队连失数城,节节退守,咸丰帝对此十分恼怒,一再谕令和春“力赎前愆,毋得再有疏虞,致干重咎”(注:《史料》第22册,第224、244页。)。当常州继而又失时,身为诸军统帅的和春督师失律,罪责难逃。把他的死因一致称为伤亡,掩盖了自缢的情节,这是编者秉承统治者的意图,人为地替这位狼狈的钦差大员设计了一个圆满壮烈的结局,用以维护和树立清朝满官要员的公众形象,由此也淡化了和春在经营江南大营中日久无功,贻误战机的罪责。此外,在同年闰三月山西道监察御史朱潮的一份奏片中,曾披露提督周天受在驻守浙省时营防废弛,连失要隘,“身为大员,与其麾下同入妓馆,又逞忿专杀”(注:《史料》第22册,第270页; 《方略》卷239,第268页;《方略》卷238,第227页;《方略》卷236 ,第94页;《方略》卷235,第262页;《方略》卷237。)。这句描述军务大员营伍丑闻的文字, 亦被编者视为有伤风化而被删弃了。
    第三,对于奏折原件中关涉清军投降或暗通太平军的情节,编者往往避而不载。咸丰十年二月,李秀成部进攻杭州城时,利用城内投诚的清军兵勇做内应,清军正在接仗,“无如城中兵勇皆贼,八门大开”,清军溃败,城中“民人均已归顺”。这段清兵私通太平军,里应外合献出杭城,及城内百姓积极响应的真实场面,在当时杭州将军瑞昌的折件中描绘得颇为具体。这篇史实却令清统治者感到难堪,故被史官删削得支离破碎,只剩下一份杭城失陷的简单报告(注:《史料》第22册,第270 页;《方略》卷239,第268页;《方略》卷238,第227页;《方略》卷236,第94页;《方略》卷235,第262页;《方略》卷237。)。
    第四,在材料的选辑上,编者常常采取择喜不择忧,或夸大史实的手法。在原档案中有些反映清军作战失利的文件,如两广总督徐广缙奏报提督向荣进剿金田受挫一折(注:《史料》第1册,第213页。)。文中描述了太平军英勇善战,节节获胜,及清军出师不力,失败惨重的情景。象这类反映清军战败的极不光彩的历史,多被视为不可昭示后世而被打入冷宫。相反,此后不久李星沅等奏报官兵进剿金田叠获胜仗一折,因属前线捷报,故被当作重要文件选入《方略》(注:《方略》卷 3。)。在辑录奏报战事的折件时,编者还有故意将清军战绩扩大的作法。如福建水师提督杨载福奏报清军水师在池州附近与太平军交战获胜情形折内,汇报此次战役“斩首九十八级”,生擒敌官“八十七名,讯明正法”(注:《史料》第22册,第255、171页。)。《方略》中将其改为“此次毙贼约数百名”(注:《方略》卷239。)。这笔改动, 显然是对原奏战果的夸大,它说明编者的好大喜功思想浸透于《方略》的字里行间。
    第五,为维护朝廷政令谕旨的尊严,《方略》将原始上谕中前后矛盾的内容加以掩饰。咸丰十年三月,李秀成以围魏救赵之计使清江南大营分兵南下,即而进占皖南,目的是进逼苏常。此时清军督办皖南军务张芾,奏请朝廷饬命正在皖北围攻安庆城的曾国藩,督军赴援皖南。清廷这时并未意识到李秀成的计谋,于闰三月十四日发谕,“曾国藩现在安庆剿办贼匪,皖北情形吃重”,“毋庸轻议更张”(注:《方略》卷235。)。将张芾的奏请驳回,执意仍令曾主攻安庆。事隔一月, 局势骤然变化,清军围困天京的江南大营分兵空虚,军队溃散,将帅乏人。这时清廷方知中计,不得不将挽回败局的希望寄托在曾国藩湘军身上。四月十八日清廷急谕曾国藩等,“为今之计,自以保卫苏常为第一要务。”命其统领所部,“赴援苏常,以顾大局”。在这道上谕内另有一段文字被编者删除,即“曾国藩规取安庆,顿兵坚城,即使安庆得手,而苏常有失,亦属得不偿失。全局糜烂,补救更难”(注:《史料》第22册,第270页;《方略》卷239,第268页;《方略》卷238,第227页;《方略》卷236,第94页;《方略》卷235,第262页;《方略》卷237。)。这句谕文恰恰是对以前令曾仍攻安庆旨令的否定。纂修官将此抹削,给人的感觉是两道谕文中先留曾主攻皖北,又令其东下以援苏常为主,这不过是清中央政府战略上的转变。史官所作的删削,巧妙地掩盖了清廷作战部署上失误的痕迹,从而得以维持最高旨令的正确统一。
    第六,《方略》将侧重太平军方面的报告弃而不录。在清宫所存档案中,有一些是清军前线将领缴获而得,然后随折呈给皇帝阅览的,反映太平天国政权内部情况的档案文件,如《杨秀清致林凤祥李开芳吉文元诰谕》(注:《史料》第6册,第589页。)、《林凤祥等关于北伐战绩禀文》(注:《史料》第7册,第518页。)、《刘丽川致洪秀全信函》(注:《史料》第10册,第460页。 ),及部分太平天国被俘人员的供词等。这些重要历史文献都被史官作为无端异己的“败寇伪书”而不得入经典史册。至于着重报告太平军活动的官员正式奏折,往往也遭到《方略》的屏弃。如太平军金田起义后不久,李星沅有一份访闻洪秀泉即洪秀全的奏片,文中称洪秀全和他的部队“贼令极严”,“甚有贼智,非奇兵不能破之”(注:《史料》第1册,第316页。),流露出对太平军及其领袖的畏惧。这份奏片在当时本应是件很重要的情报,但鉴于清统治者对起义军的蔑视及排斥而被删弃。此外,在臣工奏疏中有涉及到太平军的内容,编者也大多做了局部删削。
    第七,《方略》素材中有编者添加的内容。在删改原档的同时,为了弥补史料的不足,纂修官往往要在有关文件内添写部分史实。如咸丰元年二月十一日李星沅等奏报清军进剿桂平金田叠获胜仗折(注:《史料》第1册,第218页。),原件结尾一段《方略》并未录载,取而代之的是几行编者捏造的内容,共99字。其中写道“惟探闻逆首韦政、韦元玠、洪秀泉极为凶悍,而贼股分踞各属者亦尚不少,彼此暗通消息,互为救援,我军专驻金田未能分投剿办,恐有顾此失彼之虞”(注:《方略》卷3。)。笔者曾对照原件做过细致地校勘, 发现原档内均无此段文字记载,而且李星沅原奏的结尾部分只是一段蒙恩指授机宜,激励将士乘胜亟攻的官样套词,并无实际内容。在《纂辑剿平粤匪方略草本》中可见一纸附贴在李星沅该折抄件之前,上段内容的草拟手稿,以及将确定的文字誊入李折结尾的笔迹(注:馆藏方略馆簿册卷1, 《纂辑剿平粤匪方略草本》包1。)。按《方略》编纂惯例,凡属编者拟写的内容,均用单独纸笺书写,而后粘贴在簿册内各该件相应之处。这些迹象足以表明,此文是后人在编辑过程中擅自杜撰而成,实系编者伪造。史官在此所做的添加,实际是别有用意的。太平天国金田起义之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对于起义军领导人确系何人,清方官员的探报是较为模糊混乱的。李星沅在同日的另一份奏片中称洪秀全为洪云山,把他划为金田大股中的“东匪”首领(注:《史料》第1册,第223页。),以后又探闻洪泉即洪秀全(注:《史料》第1册,第316页。)(此二件《方略》均未收录),清廷也曾发谕饬查。总之,在这个时期关于太平军的内部组织情况及洪秀全的地位身份,在清军将领的报告中是含混不清,说法不一的。编者在官员奏折中添加的部分,把史实中尚属疑惑的内容明确化,给世人造成此时清方已获悉太平军首领的组成及真实姓名的假象,将真相明了的时间提前。这实际是通过编造历史来补充不尽如意的史实。
    总之,《方略》编者对原档的删改不外乎两种意图,一是出于语言文字上的精炼加工,二是为了维护统治者自身的政治利益。前者受篇幅所限而为之,尚属情有可原。后者为铺张圣武,将一些有损皇朝尊严,无益于光宗耀祖的内容予以杜绝,添加了夸耀不实的成份,使该编的材料失去原始性、真实性,从而贬低了其史料价值。这是史料编纂中之大忌,是当事者政治局限性的产物。
    经过精心加工的《方略》,呈现给读者的史实并不可靠和完整,它往往会给读者提供不实之据,或使人从中得出错误结论,为史学研究带来难以弥补的后患。
    笔者注意到,上文所述编者于李星沅等折内虚构的内容,尤其是“惟探闻逆首韦政、韦元玠、洪秀泉极为凶悍”一句,长久以来在研究太平天国前期历史中常常被作为重要史料引用。如周衍发《关于评价韦昌辉的几个问题》一文内,在对韦昌辉历史作用的研究中,曾用此句作为佐证之首,用以说明韦政(即韦昌辉)是金田起义的著名领导人(注:茅家琦等编著《太平天国史研究》第一集,第179页。)。此外, 史学界还有人利用这一虚假材料,来说明李星沅是较早地向皇帝报告过金田起义领导人姓名的官员。甚至在《太平天国史辨伪集》中也曾引用这段伪史,以此做为《方略》将洪秀全姓名改为洪大全的考辨依据之一,并称之“尤为重要”,因为它可以证明清前方将帅在咸丰元年二月时,就“已经知道太平军中首领之一为洪秀全了”(注:罗尔纲著《太平天国史辨伪集》,商务印书馆1950年11月版,第258页。)。殊不知这一被史学家做为珍贵史料而多方引用的论据,居然是出自编纂者之手。此例足以证明,《方略》中的不实之词为史学研究提供了误导。
    再如同治二年十月初七日,清督办江北军务都兴阿奏报“水师拿获洪逆亲族船只解送大营”折,文中叙述了洪秀全派出曾超等四名将员,前往广东原籍访接亲属。他们一行十三人,在前往天京途中,遇到清军水师追捕,最后洪秀全堂兄洪仁尚等九名眷属被俘丧生,护送者四人“弃船登岸,黑夜潜逃”(注:馆藏宫中朱批奏折农运类,第237卷。)。这是份经办官员发自军营的报告,由《方略》断章取义地删改后,仅存原文的1/3,其中只有被俘者全力争脱时的情节,逃脱者幸免于难的描述被取消,而且接送人员仅录三名(注:《方略》卷355。)。 这样一篇经过选辑的报道,很容易使读者认为全部人员被一网打尽。果然,在《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中对这段史实的记载,与《方略》给人的错觉恰相吻合。其中如是写道:洪仁尚及其眷属八人,由广东到上海偷渡,“为水师总兵吴全美部所擒,自天京往迎之曾超、李四、黄亚二亦同被擒”(注:郭廷以著《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下),上海书店1986年9 月版,第1025页。)。此结论与亲历官员的原奏对比有所出入,即误把曾超等人划入被俘行列,而且护送人员应为四人,不是三人。作者显然为《方略》的片面节略所惑,因而做出与原奏史实不符的判断。可见《方略》中材料收录不完全,导致了史书记载的错讹。史学研究者应以此为戒,在使用《方略》时,务必多加谨慎。
    由于《方略》编纂中带有清统治者强烈的政治意图和倾向,处处为其利益服务,所以它注定具有以上诸多不可避免的弊端,大量重要史实被删弃,不能与世人见面,读者所见,大多不是档案原貌。该书实为封建最高统治者的御用品,其史料价值大为逊色,这不仅在太平天国历史学,而且在史料编纂学、考据学领域都应引起注意。因此,尽管已有《方略》一书,原档仍应重新公布。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编《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以下简称《史料》,共26册)一书,在各方面弥补了《方略》的缺陷与不足,编者以科学的态度编选档案原件,使该书成为一部优越于《方略》的大型档案史料汇编。在数量上,《史料》收录档案约14000件,1300 余万字,与《方略》相比,件数是其3倍,字数是其4倍。在文种上,除录载臣工上行的奏折及朝廷下发的谕旨之外,还编入其它平行文书及太平天国政权的文献等。在内容上,不仅涵盖清政府镇压太平军的历次战役活动的文件,而且还择录这一时期与之相关的档案史料,使材料更加多元化、立体化,丰满而翔实。在编辑方法上,《方略》所录档案,该书全部收载,而且所辑各件均予全文公布,编者不做任何修改,恢复了历史档案的本来面目,客观真实地再现出在《方略》中被湮没、扭曲过的历史。可以说,《史料》一书的问世是史学界的一件幸事,它必将取代流世一百多年的清代官书《方略》,为太平天国史研究提供真实、系统的第一手资料。
    (文章来源:《历史档案》1998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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