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曾国藩思想杂论 作者:李兴发 曾国藩字涤生(1811—1872年),湖南湘乡人。严格地说来,他不是思想家。他没有系统的哲学著作。他的哲学著作主要是《答刘孟容书》、《书〈学案小识〉后》和《顺性命之理论》诸篇;一些片断的论述,则散见于书信和日记。但是,他的哲学思想贯彻在他的政治实践中,使他成为顽固的封建卫道者,镇压太平军和捻党起义的刽子手。他的虚伪的道德修养,在解放前的长时期里,也着实迷惑过不少的人。 贩卖朱熹的理学 曾国藩的哲学理论,直接承继了程朱的理学,个别命题,也遥承思孟学派和韩愈。 程朱哲学的最高范畴是“理”。理是绝对的、客观的、无所不在的。“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二程遗书》卷十八)朱熹继承了二程的理的哲学理论,同时也吸收了张载的气的学说,他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东西,,即“理”和“气”。但它们的关系却是有主有从的:“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气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朱子文集·答黄道夫书》)“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朱子语类大全》卷一),“理终为主”(《文集·答王子合》)。又说:“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以为性,同得天地之气以为形。所不同者,独人于其间,得形气之正而能有以全其性为少异耳。”(《孟子集注·离娄·注》) 曾国藩没有单独论述过“理”。他论述事物,常常是以程朱的理论为依据和前提的。世界的本源,曾国藩认为“我与民物,其大本乃同出一源”(《全集·嘉言钞·治身》),“其理本同一源”(《全集·文集·答刘孟容》)。就是说,大千宇宙,芸芸众生,莫不是“同出一源”,即“理”。这跟朱熹说的:“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语类》卷一)是一个调。曾国藩具体谈到人之生说:“凡人之生,皆得天地之理以成性,得天地之气以成形。”(《全集·嘉言钞·治身》)这里,表述的形式和语言,都与前引朱熹的话相似,很明显是从朱熹承袭来的。可是,朱熹讲到理和气的关系时明确地说,理是“生物之本”,气是“生物之具”,“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就是说,理在气先,理决定气。朱熹的理不是物质,而是道德观念,他说:“气则为金木水火,理则仁·义,礼·智·”(《文集·答陈器之》)。所以,他的哲学世界观是客观唯心主义。曾国藩虽未讲明“理”和“气”谁先谁后,孰主孰次,似乎两者平列,是二元论。可是,他在《顺性命之理论》中谈到理与气的关系时,先后主次就摆明了,他说:“理与气相丽,而命实宰乎赋异之始”(《全集·文集》)。“理与气相丽”是说谁也离不开谁;而“命实宰乎赋异之始”,这不明明是以理(天命)在先,以理为主吗?可见曾国藩的哲学世界观是客观唯心主义。 这“理”虽说是“我与民物”之源,可是理学家们对自然世界的物不感兴趣,他们的眼光还是注视着人事。他们的“理”,条目“不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问”(《朱子文集·答王子合》)。那末,气是金木水火等物质,理则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仁、义、礼、智等三纲五常,即伦理道德了。曾国藩谈到性理时也说:“以身之所接言,则有君臣父子,即有仁敬孝慈。其必以仁敬孝慈为则者,性也;其所以纲维乎五伦者,命也。此中有理焉,亦期于顺焉而已矣。”(《全集·文集·顺性命之理论》)曾国藩的这段话,仍然是朱熹理论的翻版。仁敬孝慈是与君臣父子等伦常关系俱来的。君仁、臣敬、父慈、子孝,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性;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的关系,是上天规定的,不可颠倒,不可移易,这就是天命。这性和命也就是理。人们如果顺应这个理,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就可以亿万斯年了。 理无所不在,体现于事事物物,程朱于是提出了“理一分殊”的学说。朱说:“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源,但新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语类》卷十八)曾国藩继承了这一学说,他在《答刘孟容书》中说:“吾之身与万物之生,其理本同一源。乃若其分,则纷然而殊矣。亲亲与民殊,亿民与物殊,乡邻与同室殊。亲有杀,贤有等,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如此其不齐也。”原来在“理”——天命的主宰之下,人与物还是有“分”的;就是人,乡邻与同室、亲与亲、贤与愚,也都是有等差的。这就清楚地表明,曾国藩哲学的“理一分殊”,其实质是要求强化封建宗法关系和严格封建等级制度。他紧接着这段话更明确地说:“不知其分而妄施焉,过乎仁,其流为墨;过乎义,其流为杨。生于心,害于政,其极皆可以乱天下,不至率兽食人不止!”(《全集·嘉言钞·治州》)你看,要象杨朱、墨翟那样“不知其分”地施用仁义,一个不敬上,一个讲兼爱,结果就将无君无父,天下大乱!神秘的“理一分殊”说穿了,原来如此! 朱熹很强调:事物本源的理是一个,而分殊的理是本源的理的完整的体现,不是其中的一部分。所谓“自其本而之末,则一理之实而万物分之以为体,故万物之中各有一太极。”(《通书·理性命章》注)曾国藩讲理一分殊不如朱熹的细致,但他反复说事物“其理本同源”,“其大本乃同出一源”,而分殊体现的理,也应当是完整的。 既然“理一分殊”,如何认识这唯一的绝对的“理”呢?又如何从不同的“分”体现这同一的“理”呢? 这就要“格物致知”和“即物穷理”。 朱熹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补大学格物致知传》)曾国藩根据“理一分殊”的学说对“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的认识方法,有所阐明和发挥。他说: “吾心之知有限,万物之分无穷,不研乎至殊之分,无以洞乎至一之理。”(《答刘孟容书》) 从这段话可以获得两点认识:第一,他认为只有认识“至殊之分”才能认识那总的唯一绝对的“理”。就是说,只有认识具体的事物,才能认识抽象的事物的理。第二,反过来证明,一般寓于特殊,“分殊”中包含了至一的“理”。就一般的认识规律来说,只有先认识具体的事物,才可能抽象出事物的一般特征,认识事物的本质。曾国藩讲的认识理的途径,应该说是合乎思维逻辑的。可是,理学家们的理,是封建的伦理道德,即要求事事物物合乎封建的伦理道德。认识理,就只是要体认君仁、臣敬、父慈、子孝。这样,唯心主义的体系就淹没了它的认识论的合理的因素。 他在《书〈学案小识〉后》也申述了这个体认理的方法,而且说:“欲悉万殊之等,则莫若即物而穷理。”又说“物无穷,则分殊无极,则格焉者无已时;一息而不格,则仁有所不熟而义有所不精。彼数圣人者,惟息息格物,而又以好色恶臭者竟之,乃其所以圣也;不如是,吾未见其圣也。”(《答刘孟容书》)格物穷理不但成了一辈子的事,而且要拿出“好色恶臭”的精神来对待,就可以成为圣人了。曾国藩的一生,确实是这么顽固地“格物穷理”,即实践封建仁义道德,维护封建统治的。 在人性问题上,曾国藩有时直接采用孟子“人性本善”(《全集·嘉言钞·治身》)的命题。可是孟子的性善论不能解释:人性既善,恶从何来?而程颢程颐采取了张载把性分为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理论,说明:人的善性,是先天禀赋的;而有人性恶,则是气质使然。朱熹则讲得更加精细,他说:“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言;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文集·答郑子上书》)天地之性的理是纯善的;而与气相杂的性就要受到气的制约,气质之性就有善有不善了。所以,曾国藩在采用孟子性善说的同时,也采用程朱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来作补充。他在《答刘孟容书》中说: “太和烟□,流行而不息,人也、物也,圣人也、常人也,始所得者均耳。人得其全,物得其偏;圣人既得其全,而其气质又最清且厚,而其息又无毫发累,于是曲践乎所谓仁义者,夫是之谓尽性也。……常人者,虽得其全,而气质拘之,习染蔽之,好不当则贼仁,恶不当则贼义。” 这里的“太和烟□”,照张载的观点,是指阴阳二气的运动变化及其过程,或谓之“道”。这观点是唯物主义的。曾国藩盗用了张载的概念,篡改了它的唯物主义的性质。——从它与“气质”对待而言,这“太和烟□”实际是指天地之性或义理之性。这样,曾国藩这段话就可照程朱的人性论顺理成章地得到解释了。那是说:纯善的天地之性即义理之性,充塞天地。不管人、物,圣人、常人,他们的秉性都是一样的善。只是人得其全,物得其偏。圣人不但得其全,而且他的气质又最清最厚,又没受到什么习染,所以他最能体现、实践封建的仁义道德,尽人的天性。常人虽然先天地具有善性,但他受到气质的影响,受到习染的蒙蔽,便不免会伤害到先天禀赋的善性即封建的道德仁义了。 气质的清、浊、厚、薄决定了人是圣人还是常人,而气质又是先天禀赋的,归根到底,圣贤智愚,都是先天决定的。 可是,如果到此为止,人们根本不可能为圣为贤,不可能体现人的天性,不可能做到封建的道德仁义,那末,理学家们宣扬自己的哲学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他们要愚弄人民,宣传人性的圣洁,燃起人们的希望,韩愈和他的弟子,提出了“复性”,即通过学习修养,恢复人的善性,——人本来具有的封建仁义道德。曾国藩也说: “自为气禀不拘,物欲所蔽,则本性日失,故须学焉而后复之。”(《全集·嘉言钞·治身》) “贼者日盛,本性日微,盖学问之事自此兴也。学者何?复性而已矣。所以学者何?格物诚意而已矣。”(《答刘孟容书》) 原来学问的目的是恢复人的天性。方法呢,格物诚意。“格物,则剖仁义之差等而缕晰之。诚意,则举好恶之当于仁义者而力卒之(《答刘孟容书》)。或者如他在致诸弟书中更简明地说的:“格物,致知之事也;诚意,力行之事也。”(《全集·家书》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只要认识到了封建的仁、敬、慈、孝,并竭力实践,就能恢复人的纯洁的善性了。 程朱还认为,在人性中,“天理”和“人欲”是对立的。他们说,天理是“至善”的,人欲是“万恶”的。所以朱熹直接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显然这是从精神上维护封建统治的一个方面。曾国藩也操着朱熹的调子宣称要“力去人欲,以存天理。”(《全集·杂著·日课四条》)并且大声疾呼:“苟有术焉,可以驱民于醇朴而稍遏其无等之欲,岂非士大夫有世教之责者事哉!”(《全集·文集·纪氏嘉言序》) 毛泽东同志说:“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什么超阶级的人性”。(《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从孟子到曾国藩鼓吹的人性,不过是封建地主阶级的人性;他们的人性学说,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 曾国藩还竭力宣扬先验论的天才论和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他认为人的智能有两种:“人见其近,吾见其远,曰高明。人见其粗,吾见其细,曰精明。”(《全集·嘉言钞·治身》)高明“由于天分,”是天赋的;精明“由于学问”,是可以从实践中学得的。他认为“孔子所谓性相远,习相近,上智下愚不移者,凡事皆然。”他举了两个例子,“以围棋论,生而为国手者,上智也;屡学而不知局道,不辨死活者,下愚也”。以作字论,生而笔姿秀挺者,上智也;屡学而拙如姜芽者,下愚也。”(《全集·日记·问学》)不能也不应该否认人存在着资质的差别。但这种差别不是绝对的。刻苦实践,及时总结经验,比较迟钝的人会变得聪明起来;相反,离开了实践,聪敏的人也会变得迟钝。世界上没有人生下来就是围棋的国手,也没有人生下来就是笔姿挺秀的书家。“明师出高徒”也只是在弟子肯学习钻研的情况下才能成为事实。在封建社会,有条件从事政治、军事、文化活动的,大都是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他们在社会活动中崭露头角,成了“上智”者;劳动人民不具备从事这些活动的条件,便被视为“下愚”。这样一来,剥削阶级的“上智”永远统治“下愚”的劳动人民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正因为如此,曾国藩认为“民之生,庸弱者□□皆是也,有一二贤且智者,则众人君之以受命焉。尤智者,所君尤智焉。此一二人者之心向义,则众人与之赴义。一二人者之心向利,则众人与之赴利”。(《全集·文集·原才》)人民是庸弱的,甘心俯首听命于一二贤明聪敏的人。社会的风俗,也以一二人的心为转移。这样来看人民群众,当然只会无视群众的创造力量,颠倒了历史。 虚伪的道德修养 理学家很注意修身养性。修养的内容说法不一,但不出封建的伦常道德。曾国藩1843年曾作《五箴》(《全集·嘉言钞》),规定了立志、居敬、主敬、谨言,有恒为努力的准则。这五箴大体可以包括他们修身养性的内容。 首先是立志。立怎样的志呢?他在致诸弟书中说: “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于父母之生,不愧为天地之完人。故其为忧也,以不如舜不如周公为忧也,以德不修学不讲为忧也。是故顽民梗化则忧之,蛮夷猾夏则忧之,小人在位、贤才否闭则忧之,匹夫匹妇不被己泽则忧之。”(《全集·家书》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这段话表明,立志无非是德业和事功两个方面。 “民胞物与之量”是德业的极致,似乎占着头等重要地位。“民胞物与”出自张载的《西铭》。曾国藩说:“孔门教人,莫大于求仁。而且最切者,莫要于‘欲立立人,欲达达人’数语。”“后世论求仁者,莫精于张子之《西铭》。彼其视民胞物与,宏济群伦,皆事天者性分当然之事。”(《全集·杂著·日课四条》)张载认为人和物“其大本同于一源”,即他们的天地之性都是一样,所不同的只在于气质之性的厚薄,清浊,所以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这个理论,实际上抹杀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区别,即自然属性与人的社会属性的区别;抹杀了人的阶级区别,即人的阶级性。这是一种调和论。张载是唯物主义者,他的《正蒙》整个说来,是唯物主义的光辉著作;可是恰恰其中《西铭》一篇,充满了唯心主义调和论的杂质。从朱熹到曾国藩,无不盛赞、推崇这篇文章绝不是偶然的。“民胞物与”的调和论掩盖了地主阶级的人性论的实质。“欲立立人,欲达达人”只是自欺欺人的谎话。曾国藩虽奉此话为圭臬,自己却没有这样做,也不准备这样做。他说的“小人在位,贤才否闭则忧之,匹夫匹妇不被己泽则忧之”实际情况是,他和他的同党,勾结外国侵略者,残酷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党等农民起义。而被他之泽的不是劳动的匹夫匹妇,却是那些豪绅地主。 “内圣外王之业”是事功的理想。内圣是儒家理想的仁政,那也是掩饰地主阶级专政的东西,曾国藩在一定的情况下使用过。外王,曾国藩曾封为一等勇毅侯,可以说已经达到目的了。至于“顽民梗化则忧之,蛮夷猾夏则忧之”,他后来都做到了。他差不多半辈子都是在镇压农民起义的前线度过的。他的主要的“事功”也是镇压农民起义。他也曾忧“蛮夷猾夏”,但一旦发现蛮夷并不要取代清朝政权,而且愿意和自己一道镇压起义农民,便再也不忧了。 其它主敬、居敬,谨言都属于道德修养范畴。宋明理学家进行道德修养很注意内省的工夫。大抵朱熹的一派,静坐与读书并重;陆卫的一派,规定静坐内省为自己的主要功课。曾国藩承继朱熹的绪统,但也在内省方面下过一些工夫。且翻检曾国藩的日记: “陈岱云言余第一要戒‘慢’字,谓我无处不著怠慢之气,真切中膏肓也。”“又言我处世不患精明,患太刻薄”。(壬寅〔1842年〕正月) “客来,示以诗艺,赞叹语不由中。余此病甚深。孔子之所谓巧合,孟子之所谓□,此我之谓乎!”(同上) “岱云欲观余馈贫粮本,予以雕虫琐琐,深闭固拒,不欲与之观。一时□着之情,自文因陋之情,巧言令色,种种丛集,皆从好名心发出,盖此中根株深矣。”(壬寅十一月) “会客时,有一语极失检,由忿字伏根甚深,故有触即发耳。”(癸卯〔1843年〕正月) “饭后语及小故,予大发忿语,不可遏。”(同上) “赴张雨农饮约,更初方归。席间面谈人,有要誉之意思。”(同上) “蕙西面责予数事:一曰慢,……三曰伪,谓对人能作几副面孔也。”(癸卯二月) “邢部同堂诸君子,疑我去年所上摺有参劾刑部之言。……以平日不见信于人,遂招此群疑众谤也。”(壬子〔1852年〕正月) 这可称得是道学家曾国藩酣畅淋漓的绝妙的自画像了,无须增添一笔,人们就可看出他的刻薄、暴燥、傲慢;巧言令色,语不由衷;对上一副面孔,对下一副面孔;翻手为云、复手为雨。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内省的“痛自刻责”的话,比较集中地见于1842、1843两年的日记,即在与唐□,倭仁等往复论道最密切的一段时间里,以后的日记就不多见了。是不是以后经过内省,曾国藩确确实实成了心口如一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了呢?他后来的行径表明、他的虚伪的性格反而更加发展。古人王源曾指出,理学家讲修养,用意不过是“要禄位”、“博声明”(《居业堂文集·与方灵皋书》),根本不准备实行的。曾国藩正是这样,他在日记里那些“痛自刻责”的话,是连自己也不会信的,写得多了,也就腻味了,怎么能坚持写下去呢? “仁”和“礼”的反动实践 曾国藩在《王船山遗书序》中说: “昔仲尼好语求仁,而雅言执礼;孟子亦仁礼并称。盖孟子所以平物我之情而息天下之争,内莫大于仁,外莫急于礼。”(《全集·文集》) 仁和礼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它们是密不可分的。曾国藩这段话阐明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和极端重要性。在他看来,仁是内在思想情操的修养。礼则调节着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免得统治阶级内部因争权夺利的斗争而削弱了统治力量;它也可缓和敌我之间的矛盾,以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仁的极致就是“民胞物与”,民物的大本同于一源——理。所以曾国藩说,“幽以究民物之同源”。“理则礼也”,礼是理的外部表现。礼的根本目的在维护君臣父子的封建等级制和伦常关系,所以他又说:“显以纲维万世,弥世乱于未形。”(《全集·文集·王船山遗书序》) 本于“仁”的思想,曾国藩在洪秀全起义,阶级矛盾白热化的时候,曾经上《备陈民间疾苦疏》,吐露了他对清朝统治的忧虑。他承认民有三苦:一曰银价太贵,钱粮难纳;二曰盗贼太众,良民难安;三曰冤狱太多,民气难伸。曾国藩陈述的民间疾苦,确实暴露了清朝统治的弊端。但曾国藩绝不是出于对人民的同情,而是要统治者收敛一些,以缓和阶级矛盾,以“息天下之争”。 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建立了湘军。这支军队不同于清朝的其它军队,就在于曾国藩非常注意用封建的伦常来教育军队。他在《劝诫营官》(《全集·杂著》)中说:“禁嫖赌,戒游惰,慎语言,敬尊长,此父兄教子弟之家规也。为营官者,待兵勇如子弟,使人人学好,个个成名,则众勇感之矣。”这些话是很动听、很迷惑人的。在强制性的营规之外,这封建的伦常纲纪和乡土感情,便是一条条看不见的绳索,用来束缚兵勇,妄图使他们服从营官,最终听命于曾国藩,死心塌地的为他卖命。他带兵的指导思想就是“仁”和“礼”: “带勇之法,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礼。仁者,即所谓‘欲立立人,欲达达人’也。待弁勇如待子弟之心,尝望其成立,望其发达,则人知恩矣。”(《日记》巳未八月三日) 他对待湘军兵勇,一方面给予优厚的待遇(饷给约当于绿营兵的三倍),一方面用各种方式向湘军灌输“仁”和“礼”的道德教育。在湘军建立的早期,确实起到了麻痹欺骗兵勇的作用。而中期、特别是晚期,湘军的兽性大发作,曾国藩虚伪的“仁”和“礼”就再也维系不了了。 礼既然是“纲维万世,弥世乱于未形”的精神武器,所以曾国藩十分看重它,认为“古之学者无所谓经世之术也,学礼焉而已。”(《全集·文集·孙芝房侍讲刍论序》)曾国藩这话的意思无非是:人人懂得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封建伦常关系,信守不逾,那末,社会就将井然有序,达到大治了。如此这般,学礼岂不是最关紧要的“经世之术”么! 曾国藩的笔记中有《礼》一条: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一秉乎礼。自其内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道德;自外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政事。”(《全集·杂著》) 这里,礼又包摄了道德和政事,成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了。 如果违反了“礼”,破坏了封建的伦常,扰乱了封建的社会秩序呢,曾国藩便要严惩。1853年,当他在家乡守制之际,湖南各地的农民受到太平军革命的鼓舞,纷纷起义。在尖锐的阶级斗争面前,曾国藩顾不得守制三年的大礼,也再不侈谈什么“仁”了。他下令:“拿获匪徒,立予严讯。用巡抚令旗,即行正法,或即毙之杖下。”(《年谱》,咸丰三年)他还向皇帝宣誓:“臣之愚见,欲纯用重典,以锄强暴(应读为革命人民),但愿良民(应读为地主)有安生之日,即臣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同上)理学家曾国藩的“仁政”没有了,“德治”没有了,赤裸裸地露出了刽子手的凶相,因此湖南人民叫他“曾剃头”。可是他自己意犹未足,感叹道:“无奈筱已生定,竟不能威猛”(《全集·家书·致诸弟》咸丰四年五月初一日)哩。 即使是这样残酷地镇压人民革命,曾国藩开口闭口,仍离不了“爱民”。咸丰八年(1859年),他在江西大营作了《爱民歌》,假惺惺地要求湘军“行军先要爱百姓”,并列出了一大串禁条。他在家书中也一再说: “吾辈不幸生当乱世,又不幸而带兵,日以杀人为事,可为(谓)寒心。惟时时存一爱民之念,庶几留心田以饭子孙耳。”(《家书》卷七,咸丰十年六月初十日) “吾家兄弟带兵,以杀人为业,择术己自不慎。惟于禁止扰民,解散胁从,保全乡官三端,痛下功夫,庶几于杀人之中,寓止暴之意”。(同上。咸丰十一年正月十八日) 事实是,湘军每攻占一个城镇,他都纵容湘军官兵劫掠钱财。特别是攻下天京,“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入于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谭嗣同全集·上欧阳夫子书》)活生生的事实彻底揭穿了曾国藩的“仁政”、“爱民”等谎言。 在和外国侵略者的勾结中,他的地主阶级的“仁”和“礼”的思想,发挥得更为淋漓尽致。 曾国藩对侵略者有一个基本认识,即“有德于我”,不能忘恩。他在《日记》中记下了这思想: “洋人十年八月入京,不伤毁我宗庙社稷;目下在上海、宁波等处,助我攻剿发匪。二者皆有德于我,我中国不宜忘其大者而怨其小者。”(壬戍五月) 基于“仁”、“礼”的思想,他提出的对外方针是“忠信笃敬”。他在《复李少荃》信中作过如下的阐释: “夷务本难措置,然根本不外孔子‘忠信笃敬’四字。笃者厚也,敬者慎也。信只不说假话耳,然却极难。吾辈当从此一字下手。今日说定之话,明日勿因小利害而变”。 忠信是指言,笃敬是指行。他认为这两句话“无论彼之或顺或逆,我当常常守此而勿失。” 曾国藩处理的两次教案,确实做到“忠信笃敬”。 1868年8月,在扬州的法国教士欺压百姓,虐杀婴儿,激起人们的愤怒,起来逐教士,烧教堂。英国领事提出无理要求,并派军舰四艘开到南京,向两江总督曾国藩施加压力。曾国藩不仅接受了法国侵略者的要求。而且还处处为传教士的罪行开脱,竟胡说什么“教士纵有善心,而经历之人不妥,……使教士损阴德,又累声名,殊属不便”。(《全集·批牍·□法国领事文稿》) 两年后,1870年,曾国藩在直隶总督任内,又发生了影响更大的“天津教案”。英、美、俄、法、比、普、西七国联衔向清政府“抗议”,表示要一致行动,法、英、美、意还派出战舰相威胁。曾国藩明知这次教案的发生,“曲在洋人”(《曾文正公书札·复崇地山公保》卷三十二),可仍为侵略者回护,他说:“彼以仁慈为名,反受残酷之谤。”(《全集·奏稿·查明津案大概情形折》)他定下处理这次案件的方针是“严拿凶手”,“弹压士民”以“雪洋人之冤”(同上)。结果,只是“正法”,就残杀无辜人民达20人。曾国藩认为这样办理,才称“不惟足对法国,亦堪遍告友邦。”(《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七十七卷) 曾国藩办理教案清楚地表明,他从“仁”和“德”的封建教义产生的“忠信笃敬”的对外方针,就是残民卖国。 程朱理学的垂死挣扎 梁启超在《中国近百年学术史》中说:“当洪杨乱事前后,思想界引出三条新路。其一,宋学复兴。乾嘉以来,汉学家门户之见极深,‘宋学’二字,几为大雅所不道,而汉学支离破碎,实渐已惹起人心厌倦。罗罗山(泽南)曾涤生(国藩)在道咸之交,独以宋学相抵砺,……自此以后,学人轻蔑宋学的观念一变。” 梁启超确实看出这个现象:咸丰、道光之间,理学曾一度“复兴”,不,是回光返照。 明末以来,理学经过了黄梨洲,顾亭林、王船山、颜习斋、戴震、龚自珍、魏源等人的扫荡,已经气息奄奄。那末,道咸之间,理学为什么又兴起了呢?这决不象梁启超所说,是因为“汉学支离破碎”,“惹起人心厌倦”,而主要是因为鸦片战争以后,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尖锐,全国各地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最后暴发了规模浩大的太平天国革命。阶级矛盾激化的时候,理学的君臣父子的封建等级思想,存天理、去人欲的教条,居敬、主敬的修养方法,对地主阶级的统治来说,就显得格外有用,格外重要了。地主阶级十分需要这样的思想武器来麻痹人民、缓和阶级矛盾,并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一致对敌。曾国藩在朝中的师友,许多是讲理学的,在湘军的将领,许多也是讲理学的,著名的如刘容、罗泽南就是。一时间,理学、主要是程朱一派的理学,呈现出了“复兴”的景象。 前面提到从明末清初以来,理学受到了致命的批判。正因为如此,曾国藩要顽固地守住理学的藩篱,还不能不向对立面出击。 在理学内部,他首先反对陆(九渊)王(阳明)的心学,捍卫程朱的理学。他在《答刘孟容书》中,对刘孟容的“信道力学,又能明辨王氏之非”大加赞赏。他阐明了朱熹“理一分殊”和“即物穷理”的关系,一连串地质问陆王学派: “今王氏之说,曰‘致良知’而已,则是任心之明,而遂曲当乎万物之分,果可信乎?” “今乃以即物穷理为支离,则是吾心虚悬一成之知于此,与凡物了不相涉,而谓当乎物之分,又可信乎?” “今王氏之说曰:‘即知即行,格致即诚意工夫,则是任心之明,别无所谓实行。心苟明矣,不必屑屑于外之迹,而迹虽不仁不义,亦无损于心之明。是何其简捷而易从也!” 陆王学派的“致良知”、“任心之明”即“明心见性”,“即知即行”即“知行合一”,是主观唯心主义、神秘主义。它只是注重封建道德修养,并不要求真正认识客观事物。同样,程朱学派的“理一分殊”、“即物穷理”,也只是要求通过事事物物去体认先验的“理”,即绝对的封建伦理道德,并不要求真正认识客观事物。在唯物主义者看来,无论是程朱还是陆王,在本质上都没有差异。而这些观点,明末清初以来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早已批判过了。曾国藩不过再拾起破烂的武器挥舞一阵罢了。 曾国藩在另一个地方反对陆王抽象的不可捉摸的“以本心为训”,提出了应有“规矩准绳”。他说: “自陆象山氏以本心为训,而明之余姚王氏乃颇遥承其绪。其说主于良知。谓‘吾心自有天则,不当支离而求诸物。’夫天则诚是也,目巧所至,不继之以规矩准绳,遂可据乎?”(《书<学案小识>后》) 照王阳明的主观唯心主义,“心外无理”,“心外无物”。“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所以说“吾心自有天则,不当支离而求诸物”。曾国藩服膺程朱之学,认为应该“即物穷理”,体认事事物物是否合乎封建的伦常道德,即是否合乎“规矩准绳”。其实,陆王的致良知,以本心为训,何尝没有“规矩准绳”?这“规矩准绳”就是“致吾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两派的“规矩准绳”都是封建的伦常道德。只是一个在心中,不假外求;一个在心外,需要去格致。如此而已。 曾国藩对王阳明“致良知”的学说虽抨击不遗余力,可是,对王阳明的镇压农民起义却大加赞赏。他说:“大率明代论学,每尚空谈,惟阳明能发为事功”。有人说明朝亡于王学,他辩护说:“乃并其功业而亦议之,且谓‘明季流寇,□始于王学之淫波’,岂其然哉”!(《曾文正公书札·与朱久香》卷三十)这里流露出了惺惺惜惺惺之意,同时表明,政治立场一致,学术上的分歧就退居次要了。 不仅如此。唯心主义,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并非不可调和的,所以曾国藩也说,朱子“诋陆子为‘顿语’,陆子亦诋朱子为‘支离’。其实‘无极’矛盾,在字句毫厘之间,可以勿辩。两先生全书具在,朱子主道问学,何尝不洞达本原?陆学主尊德性,何尝不实征践履?”他还盛赞宗朱的“当湖学派极正,而象山姚江亦江河不废之流。”(《曾文正公书札·复颖州府夏教授》卷二十) 曾国藩认为“大率明代论学,每尚空谈”,这是指的陆王心学的一派;其实,就是程朱一派,虽然读书与静坐并重,又何尝不迂阔空疏。唯物主义者颜习斋、李恕谷力矫此病,提倡经世致用,强调“力学致知”、“习事见理”,注重实践。而曾国藩却攻击他们“忍嗜欲,苦筋骨,力勤于见迹,等于许行之并耕,并宋贤为无用,又一蔽也。”而且“矫王氏而过于正,是因噎废食之类矣。”(《书<学案小识>后》) 理学家讲学,以“理”为准,注重所谓的“义理”,无所谓依据。汉学则相反,“诸儒务为浩博,惠定宇戴东原之流,钩研诂训,本河间献王‘实事求是’之旨,薄宋儒为空疏。”曾国藩很不以为然,他激动地说:“夫所谓‘事’者非‘物’乎?‘是’者非‘理’乎?‘实事求是’非即朱子所称‘即物穷理’者乎?”他认为汉学矫宋学的空疏,是“名目自高,诋毁日月,亦变而蔽者也”。(《书<学案小识>后》) 曾国藩就是这样左右出击,拼命捍卫垂危的程朱理学。 曾国藩活动的时代,中国的封建社会百孔千疮,已经快走到它的历史尽头。曾国藩竭力卫道。他在论战中并没有给程朱理学增添什么新的货色,但他还能勉力守住程朱理学的旧垒,尽管他的一邦理学师友已经溃不成军了。曾国藩以后,中国社会的微弱的资本主义有了一些发展,它的思想家如康有为、梁启超尽管还有着浓厚的封建思想,但毕竟零星地学来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理论,表达了资产阶级要求民主改良、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愿望;而与康梁同时的王先谦、叶德辉之流,就连曾国藩这样的理学修养也没有了。 (文章来源:《安徽大学学报》1981年第0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