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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明:中国乡村建设思想的百年演进(论纲)

http://www.newdu.com 2018-07-21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作者简介:王先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本文注释从略)
    
    摘要:20世纪以来,在以建设为主导话语的思想与历史演变进程中,各种理论、主张和社会改造方案竞相面世,程度不同地影响着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关于乡村建设思想及其社会实践如潮如涌,绵延不绝,成为近代历史尤其是20世纪以来历史进程中重要内容之一。中国乡村建设思想是极富时代感的一种社会思想,也是具有鲜明社会实践性的思想。在百年来的历史进程中,它的思想内容在传承与扬弃中不断地与时俱进;而“新农村建设”的主张和思想贯穿始终,构成百年乡村建设思想发展的历史性成果。
    
    一、序言
    近代以来,各种社会思想与社会运动竞相迭起,前涌后续,在历史长程中留下了丰富多彩而纷纭繁复的样貌。中国乡村建设,无论就其思想史还是运动史而言,自有其独特的内涵与时代特征。20世纪初年它渐次兴起并勃发于20、30年代,很快蔚为社会思潮并聚合为社会运动,建构了多种理论与实践的乡村建设模式。其后虽渐消歇却脉绪不绝,适时抉发。即至21世纪之交,新一轮乡村建设思想与运动再度崛起,且更具声势,以至于新乡村建设提倡者之一的温铁军自然地认为他们“其实现在要做的事情,和30 年代的事情是相似的”。今天的乡村建设或者说新农村建设“不是个新鲜事,是个老事儿,20世纪发生过两次”。近百年来,“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孜孜不倦地致力于通过农村建设来改造中国社会的伟大事业”。有学者明确地以“中国新乡村建设悄然兴起”来描述这一现象。这一绵延不绝的历史现象表明,乡村建设的思想与运动深度地揭示着中国社会发展的本质性问题,昭示着中国现代化战略选择的方向性问题。
    乡村建设思想是极富时代感的一种社会思想,也是具有鲜明社会实践性的思想。为了准确地界定与把握“中国乡村建设思想”的基本内涵与时代诉求,我们在梳理和比勘史实的基础上,对其百年来的思想与实践的共趋性特征和基本脉线进行了认真思考和讨论,基于以下几点原则建构我们的诠释体系和理论构架:
    其一,“中国乡村建设思想”所指的乡村建设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在“乡村中的建设事项”(类如乡村中的河渠、道路、桥梁等方面的建造,村学、乡教乃至乡约、村社等教化规制的创设),而是特定历史情势下“以乡村为本位(或以乡村为重心)的民族-国家建设的思想理论”。如果以为“举凡在乡村的建设”均可包容在内,实际上就淹没了“乡村建设思想”及其乡村建设运动的时代价值与历史意义。在传统中国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社会-文化建设,其实都是立足于乡土社会的建设;无论具体的“乡绅之治”还是具有普适性的“乡约”“乡治”规范等等,本质上都体现着“以农立国”“以农为本”的理念。传统社会的发展和建设原本就是“城乡一体”,并不单独存在一个“乡村建设”问题。
    乡村建设思想其实是近代以来面对新的民族-国家建设的时代问题时产生的一种思想理论。诚如梁漱溟所言:“我所主张之乡村建设,乃是想解决中国的整个问题,非是仅止于乡村问题而已。建设什么?乃是中国社会之新的组织构造(政治经济与其他一切均包括在内),因为中国社会的组织构造已完全崩溃解体,舍重新建立外,实无其他办法。”在当时中国,惟有走“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之路,才能自救。因此,在乡村中单纯的水利、农田甚或乡学诸类事业的建造设置,并不构成“乡村建设思想”研究的内容。与传统的“村治”“乡治”“绅治”相比,它具有完全属于自己时代的内容。梁漱溟说:“我等来鲁之后,佥以‘村治’与‘乡治’两名词不甚通俗,于是改为‘乡村建设’。”不同话语的表达,传递的其实是时代内涵的不同。
    其二“,中国乡村建设思想”是近代以来整个国家建设思想或战略选择中的诉求之一。20世纪20、30 年代之际,近代中国乡村建设思想在理论建构和区域实验方面,已经磨砺既久,并且在各种主张、认识的互动和碰撞中,取得了相对的共识。在各种思想和社会改造方案的竞相争锋的态势中,乡村建设思想自成体系,也影响深远,一如梁漱溟所言“:有人想走近代资本主义的路,有人要学苏俄,有人要学意大利,所见种种不同。乡村建设亦是其中一种,并且亦许是渐渐要占势力的一种。”其实,民国甫一成立“,新中国”建设的时代课题就摆在世人面前,尽管国内政局和国际大势还并未营造出有利的建设环境和条件。作为近代“革命之父”的孙中山已经在认真思考和规划国家建设的方案——《建国方略》已在筹谋之中。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建设倡议和主张一时并起且已从某些实务层面上加以落实,建设问题也凸现为时代问题。如何建设的问题,或者说建设的方向逐渐成为社会所瞩目的焦点“。现在的中国人都正在徘徊歧路,有的指引他们走到苏俄去,有的指引他们走到美国去,有的指引他们走到德国或意大利去,真可谓纷歧之至。”乡村建设思想的路向选择,旨在超越以上所谓“歧路”徘徊别开蹊径,另谋一条“去求得中国问题的解决,而建设一中国新文化之运动”的道路(详见王先明:《历史转折与时代诉求——对近代中国乡村建设思想的再思考》,《人文杂志》2014年第8期)。它是整个民族-国家建设路向选择中的一个具有独特内涵的思想之一。如果脱离开这一整体的历史情势,泛泛而言“在乡村中的建设”只能导向望文生义的皮相之论。
    其三“,中国乡村建设思想”所对应的是对工业建设、城市建设发展偏向的反思与重建的理性思考。30年代之际的乡村建设思想,事实上是近代以来更是民国以来“建设”发展路向的一个的历史性反拨。近代以来的整体建设却基本依循“以都市支配农村”的方向展开“,在以都市支配农村的经济组织系统下,抛却了都市与农村的关系”。这一取向逆转了传统中国社会运行的路线。这一现代性的建设进程,却导致传统时代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逆转,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趋向中,中国“城乡背离化”趋势隐然发生。当人们面对20世纪30年代爆发的乡村危机时,不得不从历史演变的进程中寻源探因,也不得不对已经展开的所谓建设的历史取向进行反思“。且建设中国必从农村做起,方不致落空——因为中国社会是一个乡村社会……我们并不忽视都市建设,但都市的建设要由乡村建设引发出来,乡村建设是都市建设的基础”。正是基于对近代以来尤其是民国以来现代化建设路径选择教训的总结,乡村建设思想家们才重新规划现代化建设的路向,以乡村建设为其“固本之方”。乡村建设就是要将整个建设的“社会重心,从都市中移到乡村来”。因此,脱离开“城乡背离化”历史进程这一基本的历史前提,乡村建设思想及其运动就是无的之矢,了无意义。
    其四,“中国乡村建设思想”是相对于近代以来“革命”思想与理论的一种思想体系。“建设”思潮以至于“乡村建设”思潮的涌现,是近代中国历史演进的必然取向。历史运行的基本轨迹昭示,它是革命之后或踵接革命的一个必然的历史选择。革命目标的最终达成期待于建设之完成。梁漱溟提出“中国必将‘从进步达到平等,以建设完成革命’”,并在其《乡村建设理论提纲》中从五十个(问题)方面展开,论证了只有通过建设才可真正实现革命的目标:“乡村建设为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将以完成过去维新运动,革命运动所未了之任务。”建设事业之成功,“中国革命于是完成;而自近百年世界大交通所引起中国历史从来未有之剧变,至是乃得其结局”。这其实也是孙中山“建设告竣时,革命成功日”思想的深度阐释。革命与建设,这一思想命题既是历史的产物,也是指向未来的思想启示。然而,无论从历史逻辑还是思想逻辑而言,革命的思想理论与建设的思想理论又完全不同,虽然二者密切相关,甚至在思想内容上也有相融相通之处;但作为相对独立的思想理论体系而言,又分属于不同的历史与时代。虽然我们不能否认“革命思想”主导的时代也有着建设的事业或内容;“建设思想”主导的时代,也有着革命性的变革,但从思想体系而言,革命思想并不等同于建设思想,反之亦然。
    因此,尽管“继续革命”思想主导下的“文革”时期也有着可观的农田水利建设、社队工业建设、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但它们整体上仍归属于“革命”的思想或理论体系,并不能形成独立的乡村建设思想内容。同样,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将中共关于“农村包围城市”、建立农村根据地的革命理论等同于“乡村建设思想”。对此,毛泽东本人作过明确的解说:“过去干的一件事叫革命,现在干的叫建设,是新的事。”我们不可以将表象类同的史实装入既定的认知框架中,完全不考虑思想与实践的实质内容及其时代特征。
    尤须说明的是,百年中国乡村建设思想的历史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思想史(如哲学、宗教等更具有抽象或思辨性的思想),而是与社会实践紧密相关的社会思想史;它是与中国乡村建设社会运动相契合的社会思潮。同时,它也是近代以来民族-国家建设整体历史进程中的一种思想体系。因此,在社会实践层面上,它的思想或理论特色通常又与相关的国家建设战略、政策、举措密切相关;或者它的思想要义和特色,在特定历史时期常常通过国家建设战略规划和政策导向而得以呈现。相关的思想、理论融汇在国家或政府的政策、规划之中,以及相关的政策、规划体现着思想与理论的力量,这其实是难以清晰剥离解析的事实。1949年后的乡村建设思想或新农村建设思想的历史演进尤其如此。
    总之,“百年中国乡村建设思想史”是一个具有独特内涵也有自己时代特色的体系。面对历史上复杂的思想、人物与实践资源,我们既不可能将其尽数纳入,也不可能完全罗致(事实上既不可能做到,也并无必要);我们依从溯其渊源、辨其流绪、明其趋向的原则,适度选取可以说明问题的人与事、知与行的资料,建构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百年中国乡村建设思想史”的解释框架。
    二、乡村建设思想的兴起与发展
    鸦片战争后,在“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演变态势中,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终被“重商”政策所替代。“商本”替代“农本”的历史趋势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的历史进程中被反复强化,几乎成为朝野上下的共识。然而,到20世纪之初,“重农”思潮开始复苏,使得“农业立国”还是“工商立国”成为朝野各界争议的一个焦点。随着乡村经济、社会、教育等诸多问题的逐渐凸现,米鉴三、米迪刚、晏阳初等部分有识之士开始呼吁重视乡村社会问题,并转而推行“村治”“平民教育”等改进工作;“乡村运动”渐次推展声势日隆。卢作孚、梁漱溟等人在“村治”“乡治”“乡村自治”等社会实验的基础上,开始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乡村建设”思想和主张。
    (一)时代背景、社会需求与乡村建设思想的提出
    乡村建设思想是具有鲜明的社会实践性的社会思想,它的兴起乃至于迅速成为广泛影响的社会思潮,首先在于它对于时代问题的直接回应。它是直面时代问题的思想。梁漱溟在《乡村建设理论》一书中曾将“乡村建设”兴起的缘由概括为四个层次“:从浅的一层来说:乡村建设运动,是由于近些年来的乡村破坏而激起来的救济乡村运动”“;第二层——是起于中国乡村无限止的破坏,迫得不能不自救;乡村建设运动,实是乡村自救运动”“;第三层——乡村建设运动是起于中国社会积极建设之要求”“;进而言第四层:今日中国问题在其千年相沿袭之社会组织构造既已崩溃,而新者未立;乡村建设运动,实为吾民族社会重建一新组织构造之运动”。这四个层次均与“乡村破坏”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联,以至于梁氏本人断言“,中国近百年史,也可以说是一部乡村破坏史”。因此“,乡村破坏之征象”便成为“乡村建设”的重要背景之一。这些征象主要表现在农业、手工业、商业与金融、乡村教育、城乡关系以及梁漱溟所强调的伦理本位和职业分立社会的崩溃等方面。
    近代以来,中国乡村农业、手工业、商业、金融业、城乡关系直至于乡村社会秩序的破坏,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对此,梁漱溟亦坦言:“有时我也采用三分法:一、政治属性的破坏力——兵祸匪乱、苛捐杂税等;二、经济属性的破坏力——外国经济侵略为主,洋行买办等也为破坏乡村的助手;三、文化属性的破坏力——从礼俗、制度、学术、思想的改变而来的种种(此处文化二字是狭义的用法。”同时梁氏又认为,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的破坏力三者又是“相连环的,互相影响的,如政治制度改变了便影响于经济,经济也影响于文化,而政治制度的改变又是由文化问题引起来的(由新思想的输入)。三者相连环的辗转影响,加紧加重了乡村破坏。”综合梁氏所论,并结合其他相关论著和史料,可以看到,破坏乡村的力量与原因,主要表现为西方列强的侵略与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中国政府与革命力量所进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变革,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国国内的战乱与匪患,频发的自然灾害等五个方面。
    总之,近代以来中国乡村的破坏,是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历届政府应对侵略所进行的改革、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国内战乱、匪患和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聚合的历史结果。但各种要素或触因的辐辏显然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近代城乡背离化发展态势下的必然趋势。
    针对20世纪以来渐次聚为焦点的乡村问题,人们早已开始从多方面探索应对的措施与方案。在卢作孚、梁漱溟等人明确提出“乡村建设”并对其内涵进行阐释之前,已经有相当多的“农村立国”或“村治”思想与主张的提出。这些思想、主张某种意义上也构成了乡村建设思想重要的思想资源。
    在20世纪初期倡导“以农立国”的有识之士中,大多数人强调的是“农业立国”,直到章士钊才将“农业立国”变为“农村立国”。 1922年10月,章氏尚表示:“我们中国以农业立国,谁都知道的,欧西以工业立国,谁也知道的,无容再说。”仅仅3个月后便又表示:“故吾此次欧游所得之结论,乃中国宜保存农业立国之制,以后提倡农村,使一村自给自治。一村如此,一县一省莫不如此,乃农村制推行各省,国乃可治也。然以农村立国者,决不至如以工业者以生产有剩,竞争市场,而至血战不解也。”自此,章氏开始频繁使用“农村立国”代替“农业立国”。
    1924 年,米迪刚与王鸿一等人在北京成立中华报社,明确将讨论“中华民国根本改建问题”作为宗旨之一。1925年春,米氏又完成了《中华民国建国方案说略》《东北试办屯垦意见书》等著作。这些著作大都被收入《翟城村志》一书,成为研究米迪刚“村治”思想的重要文献。在这些著作中,米迪刚提出了颇为系统的“村治”思想和“村治”方案:第一,中国固有文化和社会以农村组织和家族制度为基础。第二,中国国家政治以“农村”为根本。第三,“村治”以“农村立国”为思想基础。第四,“村治”以“整理内地旧农村”和“建设边藩新农村”为主要形式。第五,“村治”以实现“国治”和改善“民生”为重要目标。米氏基于其在翟城村十多年的实践,认为这是改良中国社会的“第一要着”,“农村之为物,一方为国家政治之根本,一方又为社会组织之基础,修明政治,固不能舍农村而他求,致入轻本重末之歧途,改良社会,更必须对农村特别注意”。在具体制度设计中,米氏从“农村立国”这一指导思想出发,分别就“重农政策”、“工商政策”、“殖边政策”、政治制度、财富分配制度、传贤政体、选举制度以及教育制度、军事善后制度、敬老制度等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建国”方案,体现了其由“村治”达到“国治”的愿望。
    与米迪刚等人的主张大体相似,王鸿一也认为国家建设之根基在于村治建设:
    其一,中国的政治建设,“以历史上文化精神、政治原理,及进化原则为重要之根据”,才能够挽救时弊,“奠定国基也”。救国的根本大计在于进行健全应时的政治建设。“政权公诸天下,治权付之贤能”。因此,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是王鸿一进行村治建设的“标的”。
    其二,推行“村治”的原因有三:一是“村治”为实现全民主义的必由之路。二是中国自古以农业立国,全国人民十有八九生活在农村,形成天然的政治基础。“国家根本大致在农村,治道之正当起点亦在农村,则村本政治,乃为真正之全民政治”。
    其三,王鸿一认为,“村治”应以“文化之伦理”和“教养”为原则,“以伦理为本,以教养为用”。其四,王鸿一认为,“村治”应以“村制”和“村政”为主要内容。
    其五,王鸿一认为,“村治”以解决“贫民生计”即民生为主要任务。
    茹春浦亦就“村治”提出自己的设想。他首先认为“村治”是村本政治的简称,进而论证了“村治”与政治制度、村治与各派社会主义、村治与新村等之间的关系,最后强调了三点:“(一)村治为以一县为自治单位之最高组织的基础。(二)村治为适合于中国国情民性之一种组织,为恢复中国民族精神之唯一的方法。同时即为适合时代进化之最高政治原则。(三)村治为实行三民主义之起点,又为三民主义成功之终点。”
    作为中国“乡村自治的起点”的翟城村治,在实践上对山西村制、云南村治等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而作为“村治”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米迪刚、王鸿一等人的“村治”思想尤其是其共同讨论完成的《建国刍言》等著作及其主张,对作为“乡村建设”派代表人物的梁漱溟等人的思想产生了明显的影响。梁漱溟在《乡村建设理论》一书中强调说:“作乡村运动而不着眼整个中国问题,那便是于乡村问题也没有看清楚,那种乡村工作亦不会有多大效用。须知今日整个中国社会日趋崩溃,向下沉沦,在此大势中,其问题实非一乡、一邑或某一方面(如教育一面、工业一面、都市一面,乡村一面等),所得单独解决。所以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这不仅表明梁漱溟在通过“乡村建设”来实现中国建设的路径选择上与米迪刚、王鸿一等人颇为一致;而且也表明章士钊、米迪刚、王鸿一等人的“农村立国”思想和“国家的根本在农村”等认识以及“建国”主张,对梁漱溟的“新中国建设是以乡村为本位的社会”等思想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而王鸿一、茹春浦等人对“三民主义”特别是“民生主义”的强调和重视,则既是对孙中山建设思想的继承,又与梁漱溟等人重视民生和地方自治等思想颇为一致。就此意义而言,米迪刚、王鸿一等人的“村治”思想不仅是“乡村建设”思想的重要渊源之一,而且是孙中山建设思想和“乡村建设”思想之间的一个重要的中间环节。
    其实,在思想家与知识分子对于中国乡村发展路向的重新思考和探索的同时,各种救治乡村、改造乡村的社会实践也相继展开。与思想认识的转向相呼应,他们“知行合一”的具有社会实验价值的乡村建设活动,也构成了乡村建设思想形成的重要社会基础。譬如20世纪20年代之初沈定一在萧山衙前成立“衙前农民协会”,并迅速扩展成衙前农民协会联合会,实行农民自治运动。再如1927年3月15日,陶行知在南京创办了晓庄师范,以全新的教育思想、迥异于传统教育的办学形式,震动全国教育界。各地纷纷效法,掀起了乡村教育运动的热潮,等等。就历史实践而言,“我国农村运动的历史,可以远溯至一九O四年米迪刚先生在定县翟城村的‘村治’,民国以后山西‘模范省’的‘村治’,‘五四’后的新村运动,平民教育运动及晓庄乡村教师等。一九二五年后,另一政治性质的农民运动的发展,反促了‘改良派的农村运动’……就以‘民族自救’、‘民族改造’的新姿态,广泛地在各处活动起来。”20 世纪初年,无论是米氏在翟城村的社会重建,还是彭禹廷在镇平村的乡村自卫,抑或是沈定一在萧山的乡村自治,无疑都是立足于乡村建设的区域实践,其动力均源于“非政府”的社会力量。彭禹廷在镇平推行“由绅治到自治”的乡村重建,“在初步一切责任,均由地方正绅担负”。作为总揽乡村自卫、教育及地方建设的“十区自治办公处”的“该处之成员,多数为县中绅士”。20 世纪20 年代,沈定一在萧山衙前村,“整理各种民众组织,使完全归属于自治会,并举办诸种事业,以期达到乡村改造的理想”,力主“要用社会的力量促进社会的进步”,并不与地方政府发生直接关系。但是,翟城“村治”、河南镇平乃至于浙江萧山的乡村自治等,其基本动力均源于乡村地方领袖或士绅等社会强势力量,尚没有形成相对稳定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发动的持久性和扩张性作用,以至于它们各自都处于隔离型的“孤岛”效应,既少了扩张型社会影响,也没有形成连锁型扩展或递进型的社会运动。乡村建设如何从根本上突破孤岛型“村治”而走向社会运动,显然也呼唤着具有引领性思想理论的形成。因此,乡村建设思想理论的形成,是社会实践之急需的产物。
    在民国建立后,孙中山逐步构建了一个由三大部分构成的,以民权为核心,以民生为目标的建设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体系不仅对于近代中国由革命走向建设的路径选择,以及对于革命的近代释义和历史定位,具有重要的认知价值和理论意义,而且对此后致力于“村治”和“乡村建设”理论思考和实践的王鸿一、梁漱溟、晏阳初、卢作孚等人的思想具有明显的影响,成为其“村治”思想和“乡村建设”思想的重要渊源之一。
    关于近代“乡村建设”思想或主张的提出者,学界通常认为是梁漱溟、梁仲华等人,其依据主要源于梁漱溟的记述和梁仲华的解释。1930 年河南村治学院受挫后,主政山东的韩复榘电邀梁仲华、梁漱溟等赴鲁商拟办法。梁漱溟等人经过商议,决定创办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当时社会各界都高谈‘建设’,我们在此影响下就提出‘乡村建设’,创办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随后,梁漱溟在当年11月16日发表的《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设立旨趣及办法概要》一文中明确提出,“中国的建设问题便应当是‘乡村建设’”。这是梁漱溟首次明确使用乡村建设一词并阐述其涵义。其时,梁仲华也表示“不谈建设而已,欲谈建设,必须注重乡村建设”。1936年1月,梁氏又强调:“‘乡村建设’四个大字,以前从来没有见人用过,也没有听人说过;这是从民国二十年本院(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成立时才标出来的。以前虽也有人曾经做过类似这样的事,但没有明白标出‘乡村建设’这一名词。自从本院标出之后,国内乡村建设的风气亦日渐开展,‘乡村建设’一词,才不断地为大家所引用。尤其是近二三年来,乡村建设的风气,更是蓬蓬勃勃,全国都在讲求乡村建设了。”
    最新的研究成果表明,卢作孚在1930年时已经提出了“乡村建设”。“1930年1月,卢作孚撰写了《乡村建设》一文,这是卢作孚第一篇关于乡村建设的理论专著。”凌耀伦、熊甫合编的《卢作孚文集》一书收录了发表于北碚《嘉陵江报》(1930年1月7日至2月8日的《乡村建设》)一文,足以证明卢作孚提出“乡村建设”的时间比梁漱溟等人稍早。我们在重庆市档案馆保存的一份题为《卢作孚编辑之乡村建设》的档案中发现了《乡村建设》一书的全文。此档案中的《乡村建设》封面上的相应文字为“中华民国十八年十月一日出版”,“乡村建设”,“江北县自治研究所编印”,“卢作孚编辑”。将1929年10月1日版《乡村建设》的内容与1930年1月7日至2月8日刊登的《乡村建设》相对照,可以发现,两者的目录和绝大多数内容相同,仅有个别文字存在差异。因此对照封面和内容则可以认定,1929年10月1日版应是《乡村建设》一书的最早版本。
    据此档案资料可以认定,卢作孚于1929年10月1日所著的《乡村建设》应该是此书的最早版本。卢作孚最早提出“乡村建设”的时间,应在1929年10月1日之前。这个时间较梁漱溟声称的“乡村建设”最早提出于1931年春早了1年有余,较梁漱溟公开发表《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设立旨趣及办法概要》一文的时间(1930年11月16日)也早1年有余。因此,卢作孚应是“乡村建设”的最早提出者。卢作孚不仅是“乡村建设”的最早提出者,而且对“乡村建设”的内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释。
    首先,卢作孚推行乡村建设的终极目标应在于“创造出现代需要的新社会”和建立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民主国家”。1929年时,卢作孚在谈到乡村的重要性时指出:“政治上最后的问题是全国的问题,他的基础却在市村……一个乡村问题放大起来,便是国家的问题。”
    其次,卢作孚乡村建设思想的核心是“乡村现代化”,尤其是“人”的“现代化”。对于“乡村现代化”,刘重来教授已依据“将来的三峡”等史料作了一些分析。
    复次,秩序建设是乡村建设、社会建设和国家建设中的根本问题。1929年,卢作孚指出:“现在我们应该知道建设的根本问题在哪的?不在经济,也不在教育,……却在秩序。无论何种事业,秩序建设不起来,绝对不会有良好结果的。我们对于任何事业,事前应有精密的计划,事后应有精密的整理,其性质都是建设秩序。秩序问题,是包含着自治事业的经营问题和组织问题,是乡村建设中不可避免亦不可疏忽的根本问题。”
    最后,由于认为“现代世界上最显著的特征是组织科学的方法”,因此,组织建设便成为卢作孚实现其乡村建设、现代新社会建设和国家建设目标的重要桥梁。
    卢作孚不仅是“乡村建设”的最早提出者,而且在“教育救国”思想和孙中山“三民主义”等思想的影响下,对“乡村建设”的内涵作了深刻的阐释,提出了“乡村现代化”、“建设以经济为中心”、“乡村建设的根本在秩序”等重要认识,从而使其在中国乡村建设思想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二)乡村建设思想与“地方自治”、“农村复兴思潮”的关联
    作为乡村建设思想理论建构者的梁漱溟也讲过其思想历程经历了由“村治”、“乡治”到“乡村建设”的转折。这当然不仅仅是一个用语的变化问题,而是从一个层面上折射了历史时代的不同,当然也彰显着思想内涵的不同。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乡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传统时代对乡村的管理和治理中,逐渐形成了保甲、乡约、社仓、社学等颇具特色的社会组织和机制。清末以降,随着近代自治思想和制度的传入,在清末新政推行过程中,地方自治也开始在乡村管理和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由此,意图通过解决“乡村问题”以达到解决“中国问题”“创造新文化”“建设新社会”目标的“乡村建设”,必然要与“地方自治”以及传统保甲、乡约、社仓、社学等传统组织发生关联。
    近代中国地方自治萌芽于19世纪末20世纪之初,至1937年前大体形成了三种类型:一是清末至南京政府时期由中央政府制定和推行的地方自治;二是由地方政府首脑或地方实力派制定和推行的地方自治;三是以翟城村等为代表的乡村自治。地方自治大都由国家推行或认可,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意志。其采用自由投票和自由表决等方式,也与梁漱溟所倡导的村学和乡学有着明显的区别。
    梁漱溟明确指出:“在现行地方自治组织中,有个乡民大会(或区民大会),那是一立法作用;有个乡公所(或区公所),那是一行政作用。从表面上看,这与我们的学众学董两个作用也很相似;其实内里的意义则大不同。我们学众的作用虽也是立法,学董的作用虽也是行政;而与乡民大会(或区民大会)及乡公所(或区公所)意义很不一样。”我们解决纠纷,“是要以情义为主,不囿于法律条文。换句话说,我们是要以代表情理的学长来监督教训大众,把法律问题放在道德范围内,这样就对了。这便是我们与现行自治组织的一个大不同”。梁氏所强调的村学和乡学与地方自治的区别,亦是“乡村建设”与“地方自治”之间的主要区别之一。
    卢作孚在提出自己的“乡村建设”主张时,对既有地方自治组织颇为重视。他特别强调教育、经济、治安、交通、卫生等方面的建设均属于乡村自治范围,“组织便是建设人与人间的一种秩序,亦是建设一种事业的秩序,……建设的根本问题……却在秩序”。这表明,卢作孚将自治组织建设视为乡村建设的根本问题。
    晚清、民国时期的所谓“村治”或“乡治”类型复杂,但更多地是传统村社组织与“地方自治”理念相结合的模式。“乡村建设”和“地方自治”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也有明显的区别。梁漱溟等人提倡的“乡村建设”是在中外冲突与交流的大背景下,主要依靠非政府力量,建立“以中国固有精神为主而吸收西洋人的长处”的组织,“从乡村组织做起,从乡村开端倪,渐渐地扩大开展成功为一个大的新的社会制度”,以达到“改造社会,创造新文化”,最终实现民族复兴,“民族复兴问题即文化重新建造问题”,“文化建造即社会组织之建造”,“所谓乡村建设,乃从乡村中寻求解决中国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及其它一切社会问题之端倪。此端倪之寻得,即新社会组织结构之发现。”“新社会组织结构之开展,以迄完成,即文化建造成功,亦即民族复兴”。这些具有时代性特征的内容,成为“乡村建设”与近代地方自治与保甲、乡约、社学、社仓等传统之间的一个本质性的区别。
    此外,20世纪30年代后期,“农村复兴”的相关话语和思潮也值得关注。
    从其兴起的历史背景看,与乡村建设思想完全一致。对于城市化、工业化单向度发展的质疑和反思,是农村复兴思潮的认知前提,因此,这一强烈呼声的发端始于城市而不是乡村。“1930年后救济农村的呼声不发于乡村而发于都市,首先说话的正是上海金融界(中国银行年终报告)”。1933 年后每年召开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一经号召,人们相率呼应以从,复兴农村的呼声应时而起,并迅速汇聚为社会思潮。“且建设中国必从农村做起,方不致落空——因为中国社会是一个乡村社会……我们并不忽视都市建设,但都市的建设要由乡村建设引发出来,乡村建设是都市建设的基础。乡村建设与都市建设,实有紧切的关系,但其中有轻重缓急之分”。在当时中国,惟有走“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之路,才能自救。
    “农村复兴”思潮涌动的认知前提是中国农村遭致持续的破坏,以至面临全面崩溃的情势。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它的内涵相对宽泛,具有较大的包容性,当时举凡一切关于农业改造、农村建设、乡村重建和农事改良等方面的主张或方案,均汇聚一体,蔚为壮观“。最近上自政府,下至人民,鉴于农村的没落,国本的动摇,都竭力的从事于复兴农村的运动。复兴这个词的含义,有重新和再造的意义。”而所谓“重新就是把旧事拿来改革,而反于旧观;并且胜过这旧观。再造是把过去有价值事物,埋没不彰,却要使之再现其原来的价值。总之,新的开展,脱不了旧的形态——要用旧的来做新的发展的基础”。所以许仕廉在《中国之乡村建设》一文中明确提出“,在中国,乡村建设运动,有时亦以‘农村复兴‘’农业改良’等名词表示”。虽然其间略有区别各有侧重,然从发展态势和基本路径上看,实为一而二,二而一的同一进向。所谓“农村复兴”“、农业改良”及“乡村改革”等“,实为整个乡村建设运动之一部分,其工作范围及方式,容有殊异”,而其英文名称Rural Reconstruction in China(中国之乡村建设)之“Reconstruction”,本身就包含着重建、重现与改造、复兴的多重义项。
    三、理论与实践的多种模式:乡村建设思想的社会效应
    20 世纪初年,清末新政的推行及随之而来的政权更迭,致使政局急剧动荡,社会变乱四起,乡村社会由此遭受到更加严重的破坏,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日益扩展。在此情势下,“中国农业前途日趋于危殆。使整个的中国农业经济破产,即是整个中国经济的破产。所以,解决农民问题,安定农业经济,为中国一切问题当中的第一个重要问题”。因此,从19世纪60年代业已出现并逐渐主导社会运势的重商主义,此时被“中国农村、农业、农民”的焦点问题所取代。
    (一)乡村建设思想的传播与扩展
    20 世纪20、30 年代,伴随着中国乡村社会的衰败与式微,社会各界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关注、讨论与期待,开始成为最为炽烈的时代话语,并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当时主要社会、政治力量规划未来的基点。“到民间去”、搞“民众教育”和“乡村建设”,一时成为十分趋时的社会潮流。我们大体可以从两个方面体察到乡村建设思潮涌起的社会效应。
    其一是乡村建设思想及其社会运动,具有极其广泛的参与度。发起及参与这一运动的既有社会团体,也有政府机关、慈善机构、大专院校、教会组织等。当时具体有多少乡村建设的单位,因世代交替,很多数据、档案没有保存下来,或者没有整理出来,现在还很难查证。不过,在各种著作中经常提到,至1934 年全国已有六百多个团体从事农村工作,有一千多处从事实验,可见当时的盛况。这一规模空前的乡村建设运动,在中国近代乡村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占有突出的历史地位。在这场运动中,城市知识分子成为乡村建设思想的主要倡导者。当时主要的学术思想流派几乎均参与其间,虽然其立场、志趣和方向容有不同。由此,形成了乡村建设思想的不同流派。其中最主要的就有:农村合作派的乡村建设思想、中国经济派的乡村建设思想、中国农村派的乡村建设思想、乡村建设派的乡村建设思想等等。
    其二是社会舆论及媒体的广泛关注与传播。20世纪的中国是一个思潮迭起、主义层出的时代。在对救亡图存、再造社会、文化转型的现实命题的求索中,中国政界、商界与知识界精英前所未有的动员起来,探讨民族国家的出路。清末民初乡村建设思想萌发,1926年后乡建运动步入勃发期直至30 年代后,随着农村经济的日益崩溃,以救济与复兴农村为口号的乡村建设运动由讨论而化为各团体的行动,形成一种强烈的社会运动。而宣传、讨论乡村建设之期刊亦达近百种“,农村建设”似乎已成为最时髦的口头禅。从传播范围来看,乡村建设思想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主要通过三种类型:一是乡建群体内部或各社会团体之间通过著书、演说、培训、参观、会议等形式开展组织传播;二是专门从事于乡村建设运动的团体或者个人通过著书立说、开办各类专业性报刊或依托公共媒体开办专栏、副刊、特刊从事大众传播;三是通过在海外发表演说、与国际人士或机构进行社会交往等形式进行国际传播。我们仅从《大公报》和《益世报》的相关内容上即可窥其大要。
    《大公报》自1928年9月至1936年9月是其快速发展时期,报纸发行量由1万多份增加到10万多份。 此期是中国农村经济日益衰落并引发舆论界关注的时期,也是中国乡村建设运动由发展至鼎盛的十年,《大公报》对乡村问题和乡村建设运动有大量报道。首先是《读者论坛》栏中自1930年即有大量读者畅谈农村发展、农村匪乱治理、肃清农村毒品等问题的讨论,其次是从1930年派驻记者到农村进行实地调研,自3月起报告农村生活状况,并于9月后陆续刊载农村调查通信、旅行通信等,从江南、西北、山东、晋南等地发回了对农村社会状况的调查报告。此后,《大公报》各类专刊、特刊与各地新闻栏不仅传达了大量农村社会状况的信息,也对农村问题展开评论,反映了社会实况亦推动了舆论界对乡村问题的关注。《大公报》作为大众报刊较早也较全面地介绍了乡村建设运动,1930年1月8日至12日,《大公报》刊文《定县平教村治参观记》对定县平民教育促进会工作进行介绍和评论,1933 年3 月1 日至4 月19 日每周一期连续刊载《山东农村观感记——记邹平之行》,介绍邹平乡村建设运动概况,1934年8月2日至11日连续刊载卢作孚的文章《建设中国的困难及其必循的道路》,并对1933-1935年10月举行的三次乡村运动讨论会作了报道与评论。
    1934 年1 月4 日,《大公报》与中国乡村建设学会合作开设的《乡村建设》副刊创刊,初期由燕京大学社会学教授杨开道主编,双周刊行,至1935 年1 月6 日《乡村建设》出版一周年后,自第25 期起,由定县平教总会瞿菊农任主编,并改为周刊,共出版70期,刊登关于各地乡村建设运动的工作报告与讨论乡村建设各方面工作的理论文章共97篇,另有2篇讨论合作社和乡村毛呢业的信函。《乡村建设》副刊文章作为从事乡村建设运动实践者的交流平台,也成为时人及后人探讨乡村建设运动的重要窗口。其作者群以各地乡村建设运动的实践者为主体,尤其是华洋义赈会的章元善,燕京大学的杨开道,定县平教会的瞿菊农、姚石庵、赵冀良,中华职业教育社的江问渔、姚惠泉,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俞任声、黄心石、甘导伯等。
    《益世报》自1934年1月6日起开设“农村问题专页”,编者认为“:近一二年来虽然在政府有复兴农村的计划,在都市有救济农村的呼声,但这都不关痛痒,于农民本身无干。我们认定如果农村之破产,第一步必须明暸中国农村现实状态,彻底了解农民之疾苦与需要。第二步再根据各种调查报告,以科学方法整理分析求得一个真实病源,然后再据以制定救济方案与复兴计划。”强调要从农村和农民本身获得真确资料,作为讨论救济农村问题的开端。至2月24日“农村问题专页”共创办8期,发表各地农村实况的文章近50篇。《益世报·农村周刊》共出175期,时间从1934年3月3日到1937年7月24 日,连同农村问题专页,共达183 期。发表文章近300 篇。这些对农村相关问题与乡村建设概括的报道集中在五方面:一是农村现状调查;二是中国农村经济问题;三是乡村建设问题的讨论;四是农村技术改良;五是世界农村现状介绍。除“农村周刊”专栏外,《教育与体育》副刊也关注乡村教育问题;《妇女周刊》关注农村妇女生活问题;各地新闻栏中亦有关于农村社会状况和各地乡村建设考察的介绍。社会服务栏中亦有读者对乡村问题进行反馈,这一切构成观察农村现实问题和乡村建设状况的立体式的窗口,可从中体察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村社会的实况。
    媒介往往是拓宽民众眼界的利器,也是影响社会舆论的旗手,它以鲜明的媒介议题设置功能塑造着公众的社会议题,以显著性的报道激发国民的共鸣。作为传播乡村建设思想的主要阵地,《大公报》与《益世报》汇聚了近代乡村建设运动中的不同声音,它们都以民国大报的担当与责任,记录了时代的潮流,它们对乡村建设现状的介绍、对乡村建设运动的评析为广大读者展现了较全面的乡村建设场景,提供了不同的乡村建设路径,传达了民国时期解决乡村危机的主流话语,顺应、引导并助推了乡村建设思想的广泛传播。
    (二)乡村建设运动的多种模式
    乡村建设思想的传播与乡村建设运动的发展相互影响,不仅带动各社会团体和知识分子的乡村建设实践行动的陆续开展,也推动中央政府对乡村问题的关注。国民政府注意到乡村建设,成立农村复兴委员会,中央农业实验所等机关,开展农情调查、部署乡村工作。省政府方面广东省实行乡村建设三年计划,江西省成立农村事业委员会,其他如四川、广西、湖南、云南、安徽等省份也程度不同地进行乡村建设。许多县域开展了县政实验或县政建设,如江宁、兰溪、定县、邹平等。于此,乡村建设便主要从思想的扩展延伸至社会实践模式的探索。
    “模式这个概念是从发展方式上说的。因为各地所具备的地理、历史、社会、文化等条件不同,所以在向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的路子,这是可以在实际中看到的。不同的发展路子就是我所提出的不同发展模式。”自1904年米鉴三、米迪刚父子首倡翟城村“村治”到1915年米迪刚在翟城村确立起具有近代地方自治意义的自治制度,自1929年10月卢作孚首次提出“乡村建设”到1930年11月16日梁漱溟发表《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设立旨趣及办法概要》,自1927年卢作孚开始在嘉陵江三峡进行“乡村建设”实践到1930年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成立并着手在邹平进行“乡村建设”实验,在短短二十余年间,以“乡村建设”为标榜的团体及其实践活动可谓蔚为大观,不仅涌现出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等著名的阐发乡村建设思想代表人物,而且在这些代表人物的主持下制定了相应的组织制度,进行了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形成了米迪刚等人开创的“翟城村模式”,晏阳初等人探索的“定县模式”,梁漱溟等人开创的“邹平模式”,卢作孚等人创立的“北碚模式”,彭禹廷等人倡立的“宛西模式”,沈鸿烈主持下的“青岛模式”等乡村建设模式。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区域性特征显然与各地历史文化传承特色也密切相关,甚至与主导者或倡导者的学识背景和政治立场相关。因此,对各地实际从事的乡村建设而言,也并非以上所列能够概括。除以上所述之外,较有代表性的还有黄炎培、江恒源、赵叔愚、陆叔昂等人主持的中华职业教育社的实践,高践四、陈礼江等以江苏省立教育学院为依托的实践等两种实践模式。
    作为20世纪前期乡村建设中的各种模式既有其特点,也有其共性。首先,在思想理论基础方面,由于其代表人物知识背景、生活经历不同,其所强调的侧重点亦各不相同。其次,在组织制度设计方面,由于各乡村建设实验县区所依托的机构不同,其在组织制度上的设计和规定也有所不同。
    尽管20 世纪前期的乡村建设模式在理论基础、组织制度设计和实践成效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但其目的均在于解决民生问题,均试图通过小范围的实验,探寻中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因此,它们都构成这一时期中国乡村建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随着乡村建设思想理论的传播和社会实践运动的持续扩展,到20世纪20年代后期,乡村建设思想及其社会效应,开始受到国家政权的关注和影响,国民党和国民政府也试图将乡村建设逐步纳入国家建设或经济建设的总体架构中。国民政府主导和引导下的乡村建设思想、理念及其路径、模式,显然另具特色。
    (三)中共乡村建设的思想与实践
    农民-革命、乡村-建设,是中共革命历史发展进程中难分轩轾的革命取向,同时也是农民从乡村传统走入现代革命,从被动客体变为革命主体的历史逻辑。如果说农民之于革命,是中共革命的基础和动力,那么乡村之于建设,则是中共对于传统乡村秩序的革命性颠覆。因此当农村包围城市成为中共革命的基本战略,乡村自然成为中共革命的历史舞台。然而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中共首先面临的棘手问题是:传统农民的社会心理与中共革命之间依然存在着较大的鸿沟。基于此,中共一方面着力进行乡村改造,另一方面又着力进行全方位的乡村建设,最终编织成20世纪中国乡村社会的一幅“漫画”。
    在近代革命与乡村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延安时期是中共与乡村社会的结合达到最佳状态的历史时期,也是乡村建设的延安方针与乡村实践的延安道路实现了并行不悖、难分轩轾的历史时期。对此,我们主要关注几个方面:
    1. 通往延安道路中的乡建探索“。延安道路”是中共在民族抗日、社会经济和政治改革中“领导一个大胆的,有创建性的解决农村压迫和解体问题的运动”。作为一个有创建性的运动,自然有其探索和生成的逻辑。就乡村建设而言,首先体现在中共通往延安道路过程中的思路转向和实践探索。
    2. 乡村建设的延安方针。之所以称作是延安方针,一方面是基于特定的历史时空,更重要的是中共的乡村建设所面临的已然是完全不同于以往的社会经济结构。而“社会经济结构为人的选择设定了某些不可超越的界限”。这就要求在制定乡村建设方针时“必须在革命的过程中使自己适应于现有的社会结构,或与现有的社会结构保持一致”。因此,乡村建设的方针自然须符合延安所在的陕甘宁边区的社会经济结构这一逻辑。
    3. 乡村建设的延安模式。吉尔伯特·罗兹曼在论及中国传统乡村时曾指出:“中国传统的乡村几乎不能算是政治单位;它们主要是房屋的集中地。人为指定的行政单位(而不是村落)负责执行由国家不同的部门所主持的某些税收和治安职能,宗族关系是大部分社会行动的基础。乡村领导即便正式存在时,也不起什么作用。”但是延安时期中共通过大规模整合乡村社会,不仅抉破了传统乡村的藩篱,而且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所形成的乡村改造经验,以路径依赖的方式在延安时期实现了情境聚焦,并积淀而成中共独具特色的乡村建设路径。
    四、新时代与新取向:新中国发展道路探索与乡村建设
    思想的启示或文化先觉的引领作用,总是在超越时流和从众的社会行为中呈现出自身的价值。在全社会的文化自觉中,最先自觉的应是知识分子。如果放眼于历史演变的整体进程,而不拘泥于时势的优劣强弱之运转,我们则不难发现,在20世纪以来的社会变迁和思想演变进程中,乡村建设思想预示并体现着两大历史性转折:1.从革命到建设的历史性转折。建设与革命应该是统一的历史进程,而且建设是革命的必然归宿。2.从“都市建设”到“乡村建设”的历史性转折。正是适应这一历史性反思的基本潮向,乡村建设思想迅速成为一种代表性社会思潮逆势而出。
    这一历史转折表明,乡村是决定中国未来的基础。掌握中国历史进程的任何力量,都不能不依赖或汲取于乡村。革命与建设,这一思想命题既是历史的产物,也是指向未来的思想启示。这一历史演进的必然性,很快在新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得以体现。
    (一)新中国建设的展开与乡村建设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时,走向建设的历史序幕事实上业已拉开。“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全国规模的经济建设工作业已摆在我们面前”。随着革命向建设历史进程的转折,中共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确定建设新中国的主导思想是以城市为重心,以工业化为主导,战略决策重点发生了时代性转移。毛泽东、刘少奇等主要领导人对这一重心转移分别从思想理论上作了说明,提出:“今天中国人民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迅速恢复和发展中国的人民经济,使中国工业化。”而开始工业化的重点却落实于城市建设方面,“这是城市工作中最本质的问题”。在中共思想理论、政策决策的战略构架中,“城市领导乡村、工业领导农业的作用”日趋突出,因此七届二中全会做出了党的工作重心亦即国家建设重心的时代性转折:“农业不能作为重心,它必须在工业的领导下才能发展。必须把城市工业组织起来发挥领导作用,才能使农业现代化、机械化。”
    “一个世纪以来,我国乡村社会的变迁是一种‘规划的社会变迁’,这种规划出自于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改造的目标和主要手段是国家政权建设。随着国家政权建设深入基层,国家基层政权组织广泛建立并对社会进行着日渐深入的动员,乡村社会结构也由此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了支持重工业超前的战略,国家保持了高强度的积累。这一积累方式的特点是,“通过农产品国家定价的形式,从农民手中低价收购,又向城市居民和企业低价销售,用以维持大工业低工资和低原料成本,提供不断产生超额工业利润的条件,最后又通过大工业利税上缴,集中起国家工业化的建设基金。高强度的积累方式是造成以后城市化畸形运转的原因之一”。
    在整体战略构架中,乡村的“失重”态势开始形成,这决定了新中国建设思想理论与政策的基本取向。即以工业建设为中心、以城市建设为重点的战略决策,决定了工业(城市)建设与农业(农村)改造的主导思路,同时也就形成了国家重点建设城市与乡村建设立足于自主或自筹的战略思想。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时代性选择。正如梁漱溟所说的:“中国兴亡系于工业化问题。”只不过他反对走模仿西方的工业化之路罢了。“中国的工业化,将必走一条不同的路”。这一历史演进的基本趋势,虽然往往通过个体的思想表达和主张得以呈现,却最终表达的是超越个体主观追求的时代性诉求。“完成工业化的先决条件”,实施土地问题上的一些必要而可能的改革。“如果农村生产关系不予纠正——高利贷及不合理的租佃关系不设法改革……那么社会资金就永远不会脱离土地投资的暧窝而转向工业生产。商业资本也永远不可能转化为工业资本……不但工业化会因此而搁浅,工业化的每一步的实施都会遭受落后势力的阻碍”,“因为这里面藏着一个很简单而又最严重的矛盾:实施计划经济,完成工业化,必然的与封建势力的利害相冲突”。“计划经济既不能贯彻所包括的实施,那必不能全面而有系统的发生效果”;“工业建设纲领,无论从那一个角度上看,都代表着中国社会经济现实的要求,显示着一种进步的标志。……是每个国人所绝不能忽视的责任”;“工业建设纲领是中国社会从半殖民地地位走出的结果,然而只有它的实现才是半封建社会结束的表现”。
    20 世纪中叶以后,“缓慢的农业被动摇了,它开始以工业的步伐前进,并利用工业的能源和最新发现……一切农业生产者都受消费者的欲望和市场的变化所支配。像其它生产领域一样,农业也必须服从工业社会中技术和经济变化的节奏”。工业化进程以及由此引发的工业建设与城市建设的主导性,不仅仅是近代以来进步的中国人们的自觉追求,而且也是整个世界历史进程的基本诉求。赢得政权的中国共产党的选择仍然如此。“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里面,情况是复杂的,国民经济原来又很落后,要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我们可能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要建成为一个强大的高度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就需要有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比如说,要有五十年的时间,即本世纪的整个下半世纪。”
    乡村建设即国家建设,或者说国家政权建设或制度建设与乡村建设高度一致,构成了这一时期的主要内容,并最终服务于工业建设和城市建设。乡村社会变迁就是国家政权建设在乡村的展开和深入。
    (二)工业化道路与农村建设问题的形成
    关于新中国建设发展道路问题的论争,更集中地体现在农村问题上。工业化道路的问题,某种意义上其实也是农村建设的问题。“农业和轻工业发展了,重工业有了市场,有了资金,它就会更快地发展。这样,看起来工业化的速度似乎慢一些,但实际上不会慢,或者反而可能快一些。”毛泽东同志非常明确地指出,“这是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问题。我们必须沿着这条正确的道路前进”。
    在新的道路探索进程中,中央领导层坚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对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及解决办法形成了许多具有独创性、规律性的认识,为中国农村建设道路均有不同程度的探索性贡献(其中主要有邓子恢、周恩来与刘少奇等人关于新中国农村、农业建设的主张和思想)。中央决策层立足于基本国情,坚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积极探索和思考,从不同角度形成了他们自己系统而完整的思想认识,可以说既有共识,也各有特色和侧重点。
    对于新中国农村建设而言,1956年也是具有转折意义的年代。50年代之初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的争论开始,引发出的是关乎新中国建设与发展的“两条道路”之争。这场争论从1951年开始,经过反复的论辩和激烈的思想斗争,到1955年毛泽东写下《〈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序言》时,定局已然。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已经在预期中得以实现“:从去年夏季以来,社会主义改造,也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就以极广阔的规模和极深刻的程度展开起来。”基于所有制关系变革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使得“目前我们国家的政治形势已经起了根本的变化”。因此,关于中国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构想,就成为整个新中国建设战略规划中的基础性问题“。如何站在国民经济的全局协调农业的发展,使农业成为工业化的坚实基础,成为党中央日益关注的重大问题”。
    在实现“以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向中,中国乡村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思想集中体现在“四十条”《纲要》(即《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它是特定历史阶段上,中共领导层特别是毛泽东乡村建设思想和理论探索的成果。《纲要》呈现的乡村建设构想,内容广泛。它被定位在“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伟大纲领”的高度。
    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时代性,首先基于社会主义制度之新,即以新时代的集体所有制取代了旧时代的农民个体私有制。集体化是其制度性基础,也是其根本的时代属性。《纲要》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农村构想,其实就是集体化时期的中国新农村建设思想的雏形。首先,《纲要》提出的乡村建设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经济、社会乃至文化建设诸多方面。其次,《纲要》提出的乡村建设,重点在农业建设。“农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毋须讳言,《纲要》基本上侧重于农业建设,而将乡村社会-文化建设留诸于未来。中国的乡村建设其实是社会-文化的整体建设,而不仅仅是经济建设——农业生产。《纲要》提出的农业建设的规划和指标,完全是服务于工业化建设的思想。
    在新中国建设的战略构想体系中,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双轨运行,判然有别。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想的孕育与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当时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国家为了实现民族富强实施赶超型发展战略,优先发展工业。当时发展工业所需的资金只能来源于农业或农村;集体化历史进程完成后,为了规划新制度条件下的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想。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想的提出
    1955 年11 月,毛泽东与15 个省、自治区的党委书记就加快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共同商定了“十七”条,后扩展为“四十”条,即《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在这一《纲要》中提出了当时农村工作的任务,规划及长远的奋斗目标,随着人民公社化的不断加速,该《纲要》被认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在这一背景下,党中央领导人的讲话和文件中就频频出现了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话语和内容;同时在社会实践中,新农村建设思想的倡导也逐渐具体化。
    20 世纪50、60 年代之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中国农村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标,也成为当时农村、农业、农民工作的重要话题。初始提出的思想内容很简略,但却在其纲领性引导的社会实践中得以充实,并逐步形成更具体的多样性认识。
    在新中国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经济建设的艰难探索中,对大规模的农场经济必然会产生“规模效益”不仅是毛泽东个人的观点,刘少奇与邓子恢等一代领导人对此有着基本认同。刘少奇和毛泽东一样,在逐步引导个体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走社会主义的道路这个问题上认识一致。《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刚要》被定位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纲领的地位,就在于它是在中国农村已经完成了由旧到新的制度性变动后,对于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思想纲领。因此“,新农村建设”思想中“新”的含义,实质上就是“集体化”完成的制度之新。
    “新农村建设”思想是整个国家建设即“四化”建设中的内容之一,或者说“四化”建设思想天然地包含着新农村建设思想内容。“新农村建设”思想的立足点仍在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即“国家的工业化,而工业化的中心是发展重工业”。20 世纪50、60 年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的是要求农业支援工业、农村支持城市,是为了从农村得到更多农业剩余以获取工业化资金,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毛泽东认为《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任务,就是中国农村建设的远景和奋斗目标,是“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上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的“一个远大规划”。
    以建设为时代中心的思想已经通过党的“八大”凝练为全党的共识,也首次提出了由革命党向建设党或执政党转折的历史使命。对于新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道路、途径及其规律的探索,成为党和国家领导层必须面对而又需要迫切解决的重大责任。“八大”标志着或者说划分了全面建设时代的开始与革命时代胜利结束的历史转向。但是,20世纪60年代后,“不断革命”的思想和持续不绝的运动式“革命”此伏彼起,高潮迭涌。党的“八大”所提出的“全党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的根本任务,不时受到“革命运动”的消解。因此,当革命与建设的时代主题再次发生摆动时,“新农村建设”思想及其实践也自然受到拖累与阻滞。
    (二)“新时期”乡村建设思想与实践的新进展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终结和对其历史教训的总结和反思,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发展战略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着力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建设。“一心一意地搞四个现代化建设,”就成为“我们党在现阶段的政治路线”。
    在“四化”建设再启航的历史进程中,农村率先改革从农业管理体制率先启动“。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普遍实行,带来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商品生产的发展”。历史运行的结局却是“以包产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极大地冲击了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并最终导致了人民公社的解体”。“闸门一开,就再也关不上了”。伴随着一个又一个中央一号文件的是“一个比一个思想解放”政策的出台“,就像长江的涓涓细流从青藏高原流出,越流越宽,到1982年的一号文件发表时‘,包产到户’的洪流犹如过了巫峡,无阻无挡,便一泻千里地前进了”。1984年前后,全国几万个人民公社在撤社建乡的制度建设中退出了历史。与其当年建社时“一哄而起的热烈场面相比,人民公社的解体可谓悄然无声”。新时期中国乡村建设的思想逻辑与历史进程,与人民公社制度消亡的历史同步契合。
    随着农业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的理顺,农村政治改革的实验和序幕也在酝酿并徐徐开启。当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体系逐渐为“乡政村治”新制度取代后,新时期中国乡村建设的思想与实践就拥有了自己的时代特征。
    新时期的历史实践提出了新问题,从而也提出了创新思想理论的新需求。其一,伴随着生产责任制的推行,人民公社体制的松动和农村治理体制的变革已经在农村悄然自主萌发,由此开启了20 世纪末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新浪潮。作为生产责任制推行后的新型群众性自治形式——村民自治,首先在广西河池地区宜山县(今为宜州市)、罗城县出现。其二,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农村经济活力的释放,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体系纳入社会主义农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导向下,构筑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体系,是20世纪最后20年中国乡村建设思想的另一鲜明特征。
    然而,新时期的新事业必然产生新问题,甚至旧问题也会具有新特征、新表现。1984年以后,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从农村推展到城市,市场化的趋向也更为迅猛。“大潮过后,五年徘徊。”农业生产出现棉花两年减半,粮食产量逐年下降的态势。农民辛劳所得的产品受困于市场,多有农民气急倒掉自己的产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首先从农村改革起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在释放巨大经济活力、搞活农村的同时,农村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改革却相对滞后甚至缺失,使得“三农”问题逐渐显现。20世纪的最后20年,围绕“三农”问题的讨论与实践,形成了中国乡村建设思想百年流变中的新图景,其问题的呈现和思想论争也有着诸多不同以往时代的新特征。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三农”问题在世纪之交逐渐凸现出来,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思考中国农村建设问题,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当‘三农’问题构成制约中国社会发展和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时,对它的关注和寻求解脱之路的现实需求,催促着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学理或学术层面的分析。”进入新世纪后,基于“三农”问题的聚焦以及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拖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想日趋完善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而被重新提出。
    一方面“三农”问题凸显,另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解决“三农”问题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目标。20世纪80、90年代人们普遍认为,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但是,城市化社会实践使人们认识到,单一向度的城市化发展路径不仅无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还导致了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在全面反思城市化发展思想的基础上,学术界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想并很快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提出,并得到中央政府认可,迅速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2005年10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同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不是新世纪第一次提出的,但是,这次中共中央重新提出新农村建设,并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个字,从五个方面来对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进行了概括。大多数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单纯强调经济发展,其内涵比以前更为丰富,是一个全面、综合、科学的范畴。它既包括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也包括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既包括农村的经济基础,也包括农村的上层建筑,涵盖了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既包括物质和精神文明,也包括农村政治发展;既包括路电水气等生活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也包括农田、水利、科技等农业产业能力建设;既包括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也包括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可以概括为五新:新农民、新社区、新组织、新设施、新风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体现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统一。
    近代以来,我国城市和乡村呈现背离化的趋势,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城乡分治、一国两策”基本政策,城乡分离趋势固化,城乡二元结构强化。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及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新世纪我国城乡差距越来越大,严重威胁到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提出了协调城乡发展的思想和政策。但是,协调城乡发展,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手段,为此,中共中央提出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它成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的。
    新世纪,中共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想追求,而科学发展观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手段。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则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形成全面协调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局面。
    通过梳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想的发展轨迹,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新世纪中国共产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想获得了历史性发展。一是中国共产党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导致“三农”问题的根源,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打破这种固化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从而突破了过去那种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解决农村问题的片面性。二是近代以来,人们在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长期乐观地坚持城市化的主张,并认为通过城市化就可以解决好“三农”问题。城市化的社会实践已经清晰地证明,单一向度的城市化很难解决好“三农”问题。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被重新提出,并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三是如果片面强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可能导致城市化(城镇化)建设弱化,导致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再次单向度偏向的危险。因此,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在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强调了城市化(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避免过去那种单一的解决方案。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认识更加科学。四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城乡一体化,并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希望能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六、乡村建设思想的时代性跨越
    20 世纪以来,在以建设为主导话语的思想与历史演变进程中,各种理论、主张和社会改造方案竞相面世,程度不同地影响着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关于乡村建设思想及其社会实践如潮如涌,绵延不绝,成为近代历史尤其是20世纪以来历史进程中重要内容之一。而“新农村建设”的主张和思想贯穿始终,构成百年乡村建设思想发展的历史性成果。
    (一)新农村建设思想的渊源与历史发展
    “新农村建设”并不是今天才提出来的时代性命题,它既是过去百年来中国乡村建设运动在新的历史阶段的一个延伸,同时也是历史上“新农村建设”思想的一个历史性跨越。
    20 世纪之初在“立国之争”的思想论说中,已经出现了新农村建设的提法,不过其时的“新农村建设”之说,乃对应于旧农村而言,其基本义涵旨在揭示出“共和”民国时代与传统皇权专制时代农村建设的时代性特征。20年代后期新村主义的农村建设尝试失败后,新农村建设的理想仍然成为改造中国社会的一种渴望,一种探索。某种意义上晏阳初、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也包含着“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但是“乡村建设”思想的内容和范围更为宽泛,其基本思想旨趣与“建设新农村”的主导方向显有不同。1926年,在国民革命与农村大革命高潮之际,王骏声较早提出“建设中国的新农村”的思想命题。时至40 年代之际,唐瑛等人又对“新农村建设”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抗战胜利后,关于新农村建设问题再次被关注。1947年1月25日第1版《益世报》刊发《农村建设》社论。当时的“新农村建设”思想尽管十分粗疏简略,所引起的思想论争的影响也相当有限,但它所提出的命题和思想内涵,却体现了对于传统“复兴农村”或“以农立国”思想的超越。
    1949 年新中国的成立也标志着民族-国家权威的建立,并以此为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权支持。50年代后,随着“一化三改”制度变革的完成,国家全面建设提上日程,社会主义制度下“新农村建设”构想开始孕育。1956年党的八大后,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展开,发展道路的探索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党开始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1957年4月至8月,刘少奇、邓子恢分别著文提出并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此后,196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纲要》“向农民指出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计划和关于发展农业的长期奋斗的目标,也描画出我国农村的繁荣幸福的明天。”当时主管农村工作的谭震林副总理向人民代表大会介绍这个《纲要》的时候就指出,这个纲要是一个群众性纲领,它能够调动最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来发展我国的农业,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从那以后党的很多重要文件多次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陈锡文特别指出,2005 年10 月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与以前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
    尽管“左”、右摆动的意识形态和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未能使得社会主义制度下“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得以完善,也未能在实践中形成稳定持续的推进,但这一构想和规划却获得了制度性支撑;同时,它的基本内容和发展方向与整个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战略融为一体。“新农村建设”的诉求被容纳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之中,因而,从根本制度、时代内容和道路发展上,这一构想实现了对民国时期“新农村建设”思想的历史性超越。
    (二)“新农村建设”思想的历史性跨越与时代高度
    时代的进步,为“新农村建设”思想提出了新的要求,注入了新的内容。跨入新世纪不久,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更加全面的要求。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特别讲了“两个趋向”的问题:“即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的趋向。我国现在总体上已达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到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世纪的“新农村建设”,是指社会主义条件或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虽然“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成为新时期许多农村发展的一般追求,但“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却不局限于此,尽管对其内涵的认识存在多种多样的理解。更多的人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要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最终实现缩小城乡差距、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它既包含了农村经济基础,也包括农村上层建筑,涵盖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态等在内的全面建设,是一个包括物资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多元化目标体系。
    在这种发展态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环境生态文明五大建设中,获得了属于自己时代的新内涵。可以说,它在思想内容和时代特色上再次实现了历史性超越。“新农村建设”思想属于历史范畴,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思想内容。同时,它也是20世纪以来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形成的时代性命题。
    十八大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新农村建设”思想与实践已经构成“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它事实上成为决定我国现代化强国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之所在“。我国能否由发展中大国逐步成长为现代化强国,从根本上取决于我们能不能用适合我国国情的方式,加快改变农业、农村、农民的面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关系,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力度,使稳妥推进城镇化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双轮驱动,从而逐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习近平表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新世纪以来,农民收入连续9年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全面建成小康仍极为艰巨。要大力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不要平均数掩盖了大多数,要看大多数农民收入水平是否得到提高。在浙江全省总结新农村建设经验并加以推广的会议上,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习近平表示“:要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创造条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对中央工作部署,要准确领会政策要点和要领,不能随意解读,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城镇化不是土地城镇化,而是人口城镇化,不要拔苗助长,而要水到渠成,不要急于求成,而要积极稳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城镇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三农”发展的目标所在。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战略性、全局性思考部署新农村建设任务,要充分理解把握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深刻内涵,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真正做到新农村人民共建、建好新农村人民共享的良好局面。
    新农村建设思想在历史的演进中不断充实和完善,并在新时代的战略规划中获得了新的高度。正如习近平强调指出的: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应该齐头并进、相辅相成,千万不要让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掉了队,否则很难支持全面小康这一片天。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如果不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起来,不把农业现代化搞上去,现代化事业就有缺失,全面小康就没有达标。
    20 世纪开始不久,乡村建设思潮随即兴起。“自欧战以后,世界各强国,都唱‘归农运动’,所以对于模范农村建设的方针及改革的实际,不绝地着着进行,这确是20世纪时代精神上最足令人注意的地方”。历史经历了剧烈的时代之变,岁月也跨越了世纪交替。然而,在时代变迁和世纪更易的表象背后,我们却可以发现蕴含于历史深层的久持不竭的诉求——它以相对稳定的话语模式或内容承接着历史与现实,昭示着时代与未来。201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再度强调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意义,要求“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
    在历经百年的乡村建设思想与实践进程中,不同的理念、主张和思想的阐发丰富驳杂,无论是群体性表达还是代表人物的独到见识,在历史长程的运行中历经淘洗。其中,以“新农村建设”为主导的基本诉求和思想内容却脉系相联,传承至今——当然,其具体内容与时代内涵却与时俱进,各有不同。因此,“新农村建设”既是乡村建设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乡村建设思想历经百年陶冶的历史结晶。
    2000 年前后,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主张或建议,很快形成一股新乡村建设思潮。更有一些热心农村事业的学者,不但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把自己对中国社会变迁的认识、对中国农村问题的分析、对乡村重建的理论构想付诸于实践。因此,作为应对“三农”问题困境的新乡村建设思想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首先,在思想内容上不能简单地把城市“化”农村、城市“统”农村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近年来新增社会冲突中,相当数量是各地政府以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市化为名,强行占有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而造成的。
    其次,从发展目标上,要从“农业现代化”转变为“现代农业”。50年代以来政府确立了“农业现代化”目标,50多年来却难以找到几个投入产出合理的农业现代化典型。200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改变了1956年因国家工业化需求而确立的“农业现代化”指导思想,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把农业的政府导向转向到生态农业、现代农业上来。
    复次,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和最大难点,仍然是怎样推进有利于农民主体地位提高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与30年前相比,当今农村社会整合难度增加。但在中国约64万个行政村、300多万个自然村中,延续着数千年的小农村社的乡土文明,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同时,中国经济总体实力的日益强大和中央坚定的支农惠农的政治意愿,也为应对这一挑战提供了机遇。“唯有发动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才能形成普惠制政策落实的基本条件。”新乡村建设运动,必须改变政府主导易,农民主体难的困境,开展农村组织创新以提高农民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托起中国现代化这座神殿的,仍然是广袤土地上的农业、农村和农民。”
    在学术界与思想界的相互促动中,到2006年两会期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热点话题。正是在不断的思想交流和碰撞中,迅速产生了新乡村建设运动或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共识,并且将新农村建设很快纳入了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从学术界最初的呼吁到决策层形成政策,再到近年“一号文件”的具体部署,新农村建设已从思想领域或纸上蓝图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既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长期的事业和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长期的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要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之中。
    2005 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随后,党中央在连续几年的一号文件之后,2005年12月再次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涉农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再一次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形势下“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作为国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形成,它既是对中国近百年来乡村建设道路探索历史逻辑的延续,更是一次重大的历史性突破。
    (三)新的时代高度——“新常态”下的新农村建设目标
    新农村建设是新世纪以来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的重大战略规划。我国城市化率达到75%时,有望实现农民收入与市民收入的大体相当。达成这一目标,不仅意味着现有农民大量进城,还意味着大量村庄消失或收缩为小型专业农户居民点,少部分村庄会演化为小城市,还有少部分村庄会转变为专业村落。“这意味着齐头并进地对几百万个自然村进行‘新农村建设’将是一个巨大的浪费。但若不完全考虑留守村民的公共服务,也有违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原则”。当然,与此相应的是,国家支家能力显著增强。2011年于2013年,我国中央政府投入“三农”领域的资金总量约36500 亿元,年均增长15%。目前,“三农”领域中央加地方的投入每年已在3 万亿元左右。这其中,与农村社会相关的投入占了50%。与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支农资金总量不算太少,只是在支农资金的结构与效率方面有很大不足——整体上仍然是城市化导向。
    “经济发展永远伴生着需要不断解决的问题,我们努力解决了一些老问题,新的问题又横亘在眼前。认清当下农村发展大局,对于制定与调整有关政策,更好地推动农村发展,十分必要。”新农村建设面临效率与平等之间的两难选择。具有社会思想特征的乡村建设思想或作为社会实验意义的乡村建设运动,始终面对着具体而鲜活的现实问题——无论是思想内涵的创新,还是实践道路的探索。
    21 世纪以来,随着城镇化与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及其文化遗产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据国务院2014年底公布的数据,中国的城市化已达54.4%,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业绩。另一方面,据国家统计数据,2002年前,中国有360万个自然村,到2012年,已锐减为270万个,十年里有90万个村落消失了,平均每天有240个自然村消亡,而这其中就包含众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此外,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2014年已达2.74亿,每年还有新增的600多万农村剩余劳动力。
    目前,中国的“三农”危机更深刻,以至于成为整个中国未来稳定和发展的瓶颈。学界已经一再呼吁:中国深度榨取农民和农村推动的城市化进程,尤其是高度依赖农民工的城市发展方式,已导致了农村社会的塌陷。“三农”危机正在转化为中国的城市危机、社会的全面危机。二代农民工在城乡间去留两难的困境,正是这个危机的集中表现。“三农”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和社会问题。中国的改革没有先例,农村改革更是需要“从看似无路中走出路来”。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中的难点和重点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国农村发展进步走什么样的道路,采取什么样的发展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在总结我们几十年发展的经验教训后,在社会共识的基础上,又亲自在福建和浙江农村大面积长期试点、并取得全面成功的经验之后才郑重提出的。针对“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的瓶颈问题,习近平从战略目标上提出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近年来,关于农村的法治建设开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2015 年2 月的第一天,中央一号文件下发。这一备受关注的文件,仍然聚焦“三农”。而一个鲜明时代特色的亮点是,文件专章提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这一内容,无疑契合法治中国建设的语境,又契合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为今后的“三农”工作提供了一个重要依据。“深水区的农村改革,更需路径可控,风险可控。在这一过程中,法治,无疑至关重要。依法治农,其实更是依法富农、依法强农。”农村之所以能成为突破口,正是因为它处于各种因素的结点上。经济的计划与市场、体制的优势与弊端,治理方式、社会结构、国家稳定……一个“农”字,折射出复杂而深刻的中国。
    “新一轮中国改革,春潮带雨而来。”习近平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基于哲学的维度,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四个全面”完整严密的辩证关系——一大战略目标内含着对三大战略举措的必然要求。而每个战略举措之间都形成了一种呼应关系,互为动力,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发展的机制和航向,共同形成了逻辑严密的战略布局。
    面对新的态势,针对新的问题,新农村建设的思想与实践也与日俱新。十八大报告指出:农业基础薄弱,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和基本条件之一。因此,国家对于新农村建设实施了新的重大举措:
    一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公布,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将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这个被喻为“62+2”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清晰地勾勒了未来五年亿万农民的市民化之路。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必须依靠市场机制,以企业为投资主体,特别要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2014 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3.7%,户籍人口城镇率不到40%。户籍制度改革被放在重要位置。
    二是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的正式实施(从2015 年6 月1 日起)。提出以建设“美丽乡村”为载体,整体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建设。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美丽的田园风光、自然的风土人情、纯朴的乡风民俗,是我们理想中的乡村印象。2015年年初,作为农业科教环能工作三大重点工程之一,农业部在全国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正式发布了实施意见,全国农业科教工作视频会议也具体部署了这项工作。为进一步了解该活动的背景、目标和思路,记者采访了创建活动负责人唐珂。
    三是推助奖励中国农村农民各种专业协会和组织。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公布201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建设”,对962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86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558名农村科普带头人进行奖补。
    在扎实、持续推进的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进程中,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内涵正在不断创新中更加丰富、完善和科学。农业要更强,必须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民要更富,必须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农村要更美,必须围绕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生态文明是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美丽乡村,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思想的时代内涵。它标志着这一思想体系的一个新的时代高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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