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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中外宗藩关系重构过程中的疏离倾向

http://www.newdu.com 2018-07-21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明清之际,清王朝已基本上重构恢复了明王朝时期中外宗藩关系的旧格局。但是,伴随着历史的发展,特别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东渐而来,近代的殖民体系或条约体系成为国家关系的主要形态。中国的藩属国大多遭受到西方各国的侵略,东亚地区的传统宗藩国家关系日趋瓦解。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以后,伴随着中国的最后一个藩属国为日本吞并,清王朝建构的东亚宗藩国家关系体系寿终正寝。
     明清鼎革之际,明代形成的中外宗藩关系体系,伴随着明王朝的覆灭而消亡,代之而起的清王朝则力图建立新的中外宗藩关系体系。但在清廷力图重构中外宗藩的过程中,东亚某些国家一度表现出的观望、疏离倾向,却并未引起学界的关注与研究。笔者拟就上述问题略予论析,疏谬之处,敬请专家指正。
    一、明清鼎革之际东亚宗藩国家关系体系的解体与重构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明清两朝以前,无论是疆土的广袤,物产的丰盈,还是社会制度的发达,经济生产力水平的先进,抑或思想文化的博大精深,都是中国周边其他民族和国家难以相比的,即使是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相比较,中国也无疑处于先进国的行列,故此,形成了以中国为核心的政治、经济、文化幅射圈。
     与此同时,经过两千余年的历史发展演变,到了明代,在东亚地区形成了以中国为核心,以宗藩关系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别具东方色彩的国家关系体系。据《外夷朝贡考》记载,到了明嘉靖朝时,除明王朝间接统治下的周边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外,与明朝保持“朝贡”关系的外国,有朝鲜、暹罗、大琉球、小琉球、安南、占城、苏禄、爪哇等65国之多,形成了相当完善的宗藩关系和制度。事实正如《明史》所言:“自成祖以武定天下,欲威制万方,遣使四出招徕,由是西域大小诸国,莫不稽颡称臣,献琛恐后。又北穷沙漠,南极溟海,东西抵日出没之处,凡舟车可至者,无所不届。自是,殊方异域鸟言侏禽之使,辐辏阙廷。”[1]8625-8626时人也称颂说:“我朝国势之尊,超迈前古。其驭北虏西番,无汉之和亲,无唐之结盟,无宋之纳岁币,亦无兄弟敌国之礼。其来朝贡,则以恩礼待之……呜呼盛哉!”[2]
     在明代的中外宗藩关系中,以朝鲜、琉球、安南等国与明王朝的关系最为密切,其次是暹罗、苏禄、吕宋、爪哇等东南亚国家。
     日本国的情况较为特殊。日本虽地处东亚,自古也深受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但却并不完全恪守儒家的信条,较早地产生了独立的国家意识,长期游离于东亚的宗藩国家关系体系之外,甚至挑战中国的天朝宗主国地位。早在隋朝之时,日本遣隋使所上表文中,即有“日出处天子(指日本国王)致日没处天子(指隋朝皇帝)”之语[3]1828。
     据《大明会典》记载,明太祖朱元璋认为,日本“虽朝实诈”,甚至“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因而下令断绝了与日本的朝贡关系。此后的洪武七年(1374年),日本“国王良怀遣僧朝贡”,朱元璋又“以无表文却之。其臣亦遣僧贡马及茶、布、刀、扇等物,以其私贡却之”。到了永乐初年,日本再次前来朝贡,明王朝的对日态度发生了重要变化,“赐龟纽金印、诰命,封为日本国王”,并命“其国镇山曰寿安镇国之山”[4]1586-1587,规定日本可10年一贡。但是,此后的日本国不但并未按宗藩关系的规定敬谨入贡,反而多次直接出兵侵略中国的藩属国朝鲜。
         17世纪初,一度强大而统一的明王朝逐渐衰落下来。而就在这时,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各部,于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在东北地区建立了“后金”政权。1636年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将国号改为“大清”,并不断向明王朝用兵征战。1644年,清军入关,定都北京,逐渐建立起对全国的政治统治。
     伴随着明王朝的覆灭,明代形成的中外宗藩关系格局也已名存实亡,甚至是名实俱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一方面要继续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军,另一方面又要继续扫除明王朝的残余势力,暂无精力向海外派遣使节,宣扬国威。清王朝在重构与周边国家的宗藩关系体系时,最初基本上是采取静待各国倾心来归的无为政策。
    1647年3月(顺治四年二月),清廷一面诏告东南沿海各地官员,“东南海外琉球、安南、暹罗、日本诸国,附近浙闽”,如“有慕义投诚纳款来朝者,地方官即为奏达,与朝鲜等国一体优待”[5]251,一面对周边各国采取怀柔政策。
     当时,正是清军南下剿灭朱明势力之际。琉球、安南、吕宋三国赴明朝进贡的使臣并没有因明王朝的失败立即返国,而是羁留于福建一带静观中国国内形势的变化。不久,三国贡使被清军执获送至北京,清廷对三国贡使赐以衣帽、缎布等物,并各给敕谕,命他们各归本国诏谕国王,遣使来华重新接受清帝的敕封。清廷给琉球国王的敕谕曰:“朕抚定中原,视天下为一家,念尔琉球,自古以来世世臣事中国,遣使朝贡,业有往例,今故遣人敕谕尔国。若能顺天循理,可将故明所给封号印敕,遣使赍送来京,朕亦照旧封赐。”清廷所“谕安南、吕宋二国文同”[6]267。
         1647年8月,清军占领广东、广西等省后,清廷又曾颁诏宣称:“南海诸国,暹罗、安南,附近广地,明初皆遣使朝贡。各国有能倾心向化,称臣入贡者,朝廷一矢不加,与朝鲜一体优待,贡使往来,悉从正道,直达京师,以示怀柔。”[7]272但是清廷的这一招徕政策并未立即取得成效。这些原来臣属于明王朝的朝贡国,尚在进一步观察中国政局的变化。
     琉球国较早、较为顺利平稳地承认了清王朝的宗主国地位。
     最初,琉球国王以种种理由拒绝向清廷上缴明王朝所颁发的敕印,间接表明其仍忠于同明王朝建立起的宗藩关系。迟至1653年(顺治十年),琉球国王才遣使来华,向清王朝“缴到明季镀金银印一颗,袭封王爵诏一道,敕书一道”。清顺治帝则以宗主国的姿态,“遣使赍诏、敕各一道,及镀金驼钮银印一颗,往封琉球国世子尚质为中山王”[8]808。
     自此,琉球国再次被正式纳入了东亚宗藩国家关系体系之中。
     安南国承认清王朝宗主国地位的过程,较琉球国还要曲折一些。
     安南国对于与清王朝的宗藩关系,最初也是态度颇为游移。只是到了1659年10月(顺治十六年),安南国的统治者出于国内形势的需要,才派玉川伯邓福绥、朝阳伯阮光华,向清廷表示要“摅忱纳款”[9]988。“摅忱纳款”,与确认同清王朝的宗藩关系并非完全一事。1660年,安南国王黎维琪虽“奉表投诚,附贡方物”[10]1097,接受了清廷的册封,表示愿意“永作屏藩,恪守职贡”[11]14628,但却仍未缴回明王朝所颁敕印。
     在清廷看来,安南国不肯缴回明朝所颁敕印,是其与前明旧情未断,并且也是不承认清廷正朔的表现,因而屡次向其催缴。1661年9月,黎维琪剖辩称:“前代旧制,原不缴换敕印。惟待奉准贡例,依限上进”[12]82。也就是说,安南国惟愿按规定继续向清廷进贡,而不肯缴还明朝所给敕印。
         1666年,系安南国按例应该朝贡之年,清礼部为此于6月上奏清康熙帝称:“今岁安南国黎维禧例当进贡”,但是,其“所受伪永历敕印,屡谕缴送,迟久未至。始称无缴送之例,今复欲(清廷)委官临关,当面销毁,殊非尊奉天朝之礼”,要求清廷谕其“速将伪敕印送京”之后,方可“准其入贡”。“否则,绝其来使”[13]263。稍后,安南国王向清廷“缴送伪永历敕命一道,金印一颗”。清帝“嘉之”,随后“命封黎维禧为安南国王”[14]271,赐镀金驼纽银印。
     事后,黎维禧为此上表谢恩称:“安南国王臣黎维禧诚惶诚恐稽首顿首谨上言……伏以皇上膺图丕正居尊之位,侯藩袭爵获蒙锡宠之荣……臣恩沾涵育,情切瞻依。继世受封,钦仰自天之命;制节谨度,益敦事大之忱”[15]7。
     自此,安南国也再次被正式纳入了东亚宗藩国家关系体系之中。
     其后,暹罗(泰国),于康熙三年始贡,十二年受封;南掌(老挝),雍正八年始贡,乾隆五十九年受封;苏禄(菲律宾苏禄群岛),雍正四年始贡;缅甸,乾隆十六年始贡,五十五年受封,经过一百余年的演变发展,东南亚各国,纷纷被重新纳入了东亚宗藩国家关系格局之内。
    二、部分东亚国家在中外宗藩关系重构过程中的疏离倾向
     清初,虽然琉球、越南等国较早、较顺利地被重新纳入了中外宗藩国家关系体系之中,承认了清王朝的宗主国地位。但也有些国家一度表现出明显的力图游离于清王朝宗藩体系之外的离心倾向,敌对抵拒的态度,甚至是武力冲突。朝鲜和缅甸重新被纳入宗藩关系体系的过程即是如此。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最早与清廷建立宗藩关系的朝鲜的情况。
     实际上,清王朝力图与朝鲜国建立宗藩关系的努力,早在关外的后金时代即已经开始了。清王朝对待朝鲜国的宗藩政策与东南亚地区国家有所不同,即清王朝对朝鲜国采取的不是静待来归的“怀柔”,而是使其“畏威”的强迫,这是朝鲜国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当时清政权同明王朝激烈争夺全国政权的特殊矛盾所决定的。
     当时的后金政权希望能结好于朝鲜,以切断朝鲜与明王朝的政治同盟关系,消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明王朝则有意利用中朝两国历史上的传统宗藩关系,联络朝鲜,牵制后金的军事力量,使明朝军队与“(高)丽兵声势相倚,与登莱声息时通,斯于援助有益”[16]636。
     最初,后金政权对朝鲜的态度较为友好,极力笼络。1619年(后金天命四年,明万历四十七年),朝鲜国王李珲“事明甚谨”,曾派兵帮助明军讨伐后金,旋遭失败。努尔哈赤不但未对朝鲜声讨征伐,反而极其宽容大度地致书李珲:“昔尔国遭倭难,明以兵救尔,故尔国亦以兵助明,势不得已,非与我有怨也”。现在为表示对朝鲜的友好,将所俘获的朝鲜兵士全部送还,朝鲜今后是继续与明王朝结盟,还是与后金结好,“去就之机,王其审所择焉”。
     朝鲜国综合考虑了历史层面和现实层面的多重原因后,明确选择了继续与明王朝保持较为密切关系的立场与政策。清太宗皇太极为解除明王朝的藩属国朝鲜对自己“龙兴胜地”的威胁,曾两次武力征讨朝鲜。
         1627年(明天启七年,后金天聪元年)2月,皇太极命大贝勒阿敏、济尔哈朗等东征朝鲜,迫使其与之签订和约,双方“约为兄弟之国”[17]14577,朝鲜对后金“称弟纳贡”[18]407。
     朝鲜虽在形式上断绝了同明王朝的宗藩关系,但并非心悦诚服。1631年,后金遣使致书朝鲜国王李倧,要求征调朝鲜船只,以攻明军。对此,李倧态度冷淡,三天后才接见后金使臣,并以“明国犹吾父也。助人攻吾父之国,可乎”等为由,予以拒绝,“船殆不可藉也”[17]14578。
     其后,朝鲜国对后金政权不断试图“渝盟”,归而复叛。先是表示,朝鲜只向后金缴纳应献贡物的“什一”,而应贡之金银、牛角等物,则以非本国所出为由,拒绝贡献;接着,对后金向朝鲜征调粮食、追索逃人等事,李倧“屡书陈辩”,予以婉拒;并有意怠慢后金的使臣,“欲坐满使臣于朝鲜大臣之下”。同时又加筑京城及各处的城池,准备武力抵拒清军。其后,李倧又多次密谕各地官员称,“丁卯(即1627)年误与(后金)讲和,今当决绝”[17]14578。这一谕令被后金的使臣所获得。
         1636年(明崇祯九年,清崇德元年),皇太极将国号改为“大清”,当时正在沈阳的朝鲜使臣不但拒绝行跪拜之礼,还将皇太极给朝鲜国王的“僣号之书”,丢弃于清国国内,朝鲜与大清两国关系日趋紧张。
     对此,清太宗皇太极忍无可忍,遂于同年12月,以朝鲜曾“助明来侵……屡败盟誓”[18]407,“助明害我,兴兵构怨”[18]408等为由,亲率大军第二次对朝用兵。
     翌年1月,清军攻占朝鲜京城。国王李倧退至南汉山城,后因“孤城穷蹙,妻子被俘,八道兵皆崩溃离散,宗社垂绝”,于是率众出降,再次与清王朝签订城下之盟,被迫“去明(王朝)年号,纳明所赐诰命、册印,质二子,奉大清国正朔;万寿节及中宫皇子千秋节、冬至、元旦及诸庆吊事,俱行贡献礼”,朝鲜向清王朝“遣大臣内官奉表、与使臣相见及陪臣谒见,并迎送馈使之礼”等等,皆必须按照藩属国对宗主国的礼仪行事,“毋违明国旧制”[17]14580。
     自此以后,朝鲜才基本上断绝与明王朝的交往。及至清军入关,清王朝定都北京之时,朝鲜国已与清王朝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宗藩关系。
     缅甸地处中国西南,与中国的云南接壤,不但远离清廷京城,且地理交通不便,气候炎热。因此,缅甸与清王朝建立宗藩关系的时间不但比朝鲜要晚得多,而且过程更为曲折复杂。
    清王朝与缅甸第一次接触,就是兵戎相见。但这一军事战争,并非两国矛盾激化或政治冲突的结果,而是明末清初特殊政治条件的产物。
         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清军攻破北京,明崇祯帝在景山自尽,标志着明王朝的灭亡。清王朝虽定都北京,但一些反清复明的政治势力,在中国东南、西南各省相继建立起几个南明小朝廷。
         1659年1月(清顺治十六年正月),面对清军强大军事力量的打击,南明的永历帝朱由榔在李定国等人的保护下,退至缅甸境内。清廷为彻底铲除这一反清复明势力,命降将吴三桂率兵入缅甸征剿。
         1662年1月(清顺治十八年十二月),李定国等人败死,缅甸国王为自保而“缚由榔以献”,清军亦自此班师回国,两国并未就宗藩问题有所动作,“缅自是不通中国者六七十年”[19]14661。后来的乾隆帝曾有诗云“缅则置度外,遐荒非所取”[20]534,表达出其对于当时清廷未能将缅甸置于中外宗藩关系体系之内的惋惜与遗憾。
     在此期间,缅甸国曾多次表示希望向清廷遣使入贡。1730年,雍正帝得到云贵总督鄂尔泰的相关奏报后,一方面称此是“极好之事”,同时又指示其“总宜听其自然,不必有意设法诱致”[21]。由于种种原因所限,缅甸国未能如期而至。
         1750年(乾隆十五年),云南巡抚图尔炳再次向清廷奏报说,缅甸国王欲遣使入贡,乾隆帝表面上称,大清朝对于缅甸“久置包荒”,清王朝关心的是“边境之敉安”,并不特别关注“远人宾服”与否,但实际上仍是极其希望缅甸能遣使来朝。
         1751年8月16日(乾隆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缅甸国王的使臣在北京觐见了乾隆帝,贡献有毡缎、缅布、驯象等物。从此,缅甸与清王朝虽然建立起国家间的宗藩关系,但缅甸方面却又时常表现出力图摆脱于这一宗藩体系之外的不稳定倾向。1766年中缅之间甚至因边境冲突引发了长达数年的战争。
         1787年,缅甸国长孟云(又译为孟陨)派遣使臣入境表示,此前缅甸与大清天朝发生战争,实在是缅甸国王“父子行事错谬”。缅甸国虽“感大皇帝恩德,屡欲投诚进贡”,但随后发生了与暹罗国之间的战争,“且移建城池”,故此“未暇备办”。现今“缅甸安宁,特差头目遵照古礼,进表纳贡”[19]14680。
         1788年10月2日(清乾隆五十三年九月初四日)乾隆帝在热河的卷阿胜境,接见了缅甸国朝贡使臣细阿觉空等,接受缅甸国长孟陨呈献的金叶表文及各种贡物。1790年7月24日,乾隆帝颁谕称:“尔缅甸国长孟陨,地处炎陬”,能够于朕的八旬万寿之时,“重译来同,琛献逾乎万里”,可见其“沥摅虔悃”之心,“今封尔阿瓦缅甸国王,赐之敕印”[22]178。
     自此,缅甸正式而稳定地被纳入到中外宗藩关系体系之中。
    三、部分国家力图疏离清王朝宗藩国家关系体系的原因
     东亚地区形成的以中国为核心的,别具东方色彩的国际政治体系,是数千余年历史演变的自然结果,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
     首先,在这一宗藩国家关系的历史演化过程中,中国的统治者虽也曾实行过“畏威”手段,但更主要的则是“怀德”政策的作用。就一般情形而言,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只要求周边国家遵正朔、受册封、纳朝贡即可,并不干涉藩属国的内政。
     其次,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在与藩属国来往之时,为了体现天朝大国的富足大度与体恤天下万国的恩德,大多采取“薄来而厚往”的政策,给各国以经济上的恩惠与好处。明朝初期,对来华朝贡的外国使团,“皆诏至京师,燕赏优渥,捆载而归”。明太祖朱元璋多次训令礼部,“诸蛮夷酋长来朝,涉履山海,动经数万里,彼既慕义来归,则赍予之物宜厚,以示朝廷怀柔之意”[23]2402。
     再次,中国先进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有力促进了东亚地区民族和国家的社会进步。
     据明会典记载,琉球、占城等藩属国使臣来华时,明王朝都要向其赐予王历一册,民历十册。这两种历书上均有历注,其内容涉及国家政治、社会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封建礼俗和风俗。例如,王历上不但有祭祀、施恩封拜、上册进表、颁诏、冠第、宴会、招贤、出师、遣使、婚姻、修缮城郭、开渠凿井等有关国家大政大事,还有诸如进人口、沐浴、剃头、疗病、入学、搬迁、动土兴造等王室的各人行为规范等,共计30项内容。每一行为事宜项下,大多注有应遵循的时间、坐向、方位等。其民历历注上有祭祀、上表章、上官、婚嫁、会友、出行、农种、修造、沐浴、剃头、入学等32项内容。
     就当时的客观情况而言,中国不但在东亚地区,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处于先进国家的行列,中国的先进政治、经济、文化辐射,的确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有助于周边民族或国家的社会进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宣教化于海外诸番,导以礼义,变其夷习”[24]856的目的,使东亚地区秩序统一于东方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如明代琉球国来中国的留学生回国后,将中华文化传入其国,正如明人张瀚所说:琉球国“俗无文字,入学中国,始陈奏表章,著作篇什,有华风焉”[25]46。
     中国的先进声教传到外国,使各国出现了“数岁以来,国内丰穰,居有室庐,食饱鱼鳖,衣足布帛,老者慈幼,少者敬长,熙熙而乐,凌厉争竞之习无有”的太平盛世。恰如时人所说:明朝皇帝派郑和下西洋“岂真欲夸多斗靡于远方哉?盖声名施及蛮貊,使普天之下,含灵蠢动,悉沾德化,莫不知其有君而尊亲焉”[26],“际天所覆,极地所载,莫不归于德化之中。普天之下,率土之滨,莫不归于涵养之内”[27]。
     既然如此,那么明清鼎革之际,东南亚部分国家为什么要力图游离于清王朝的宗藩国家体系之外呢?我认为大致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本能而朦胧的国家独立意识。
     在传统的宗藩关系体系中,宗主国虽并不干涉藩属国的内政,与近代西方国家的殖民剥削压迫体系迥然不同,但毕竟不是一种平等的国家关系。明清鼎革之际,东南亚部分国家之所以力图脱离于清王朝的宗藩国家体系之外,可能包含有朦胧的国家独立意识,但这一意识既不明显,也不是主要的。
     第二,天下华夷秩序观念的影响。
     在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之中,既宣传中国君主为天下共主,抚治华夷,一视同仁,同时又强调华夷之辨,夷夏大防。这一思想不但在中华本土根深蒂固,东南亚一些国家的人民也同样是深信不疑。例如,当时的朝鲜方面认为,在明万历年间,发生“壬辰倭乱”,日本侵略朝鲜时,中华文化和天下秩序的代表——明王朝曾出兵援助,有恩有德于自己。而当时偏居东北一隅的后金(清)政权,则不过是一些野蛮的“胡人”,曾两次武力侵略朝鲜,是制造“丁卯胡乱”和“丙子胡乱”的罪魁祸首。
     即使是后金(清)国两次征讨,朝鲜被迫签订城下之盟以后,朝鲜仍是对明王朝念念不忘,忠心不改。1638年2月14日(明崇祯十一年正月初一日),朝鲜国王李倧“于宫廷设位,西向中原哭拜,为明皇也!”为应付和敷衍后金(清)政权,凡是对后金(清)政权的文书,“多用清国(崇德)年号”,而在本国国内的“祭享祝辞,仍用大明(崇祯)年号”[28]3616。即使是到了1644年初(明崇祯十七年),朝鲜国仍是“不忍背弃大明,凡祭祝之文及公家藏置文书,皆书崇祯年号”[28]3720,仍是潜奉明王朝之正朔。
     朝鲜国官方所纂修的实录,开始“以大清年号纪年”,则是“大清顺治七年(1650年)的事”[29]349。甚至直到清朝末年的1909年,朝鲜的某些私人著述,竟仍在袭用“崇祯二百六十五年”的纪年。由此可见,朝鲜国君民对大明王朝的忠贞不贰。
     与奉明王朝正朔紧密相联的是朝鲜君臣及民众的华夷观念。清王朝入主中原,取代明王朝之后,朝鲜国内的许多人认为当时的整个世界,到处都充满了北胡(清朝)、倭夷(日本)、洋夷(西方殖民主义者),作为中华文明发源地的“华夏”,现在却已沦为“羯胡之窟”,只有朝鲜才是得以保留的唯一一块“小中华”净土。
     朝鲜国王李倧及其大臣们,一直颇想效法中国古代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复国故事,暗暗积蓄力量,准备武力征讨“犯上作乱”的“胡夷”,兴灭继绝,承担起恢复天下华夷秩序的历史重任。“教训生聚,二十年而后乃成”[30]。1649年(清顺治六年),朝鲜的孝宗李淏刚刚继位,应教赵赟即上书说,“大行大王以平城之忧,遗我殿下”,希望孝宗能够“毋忘在莒,卧薪尝胆”,以“大明太祖皇帝扫清胡元,一戎大定”为自己的榜样,一旦能够驱灭清王朝,使得“尧封禹贡,一朝尽复,毡裘穹庐,再归文明,其功不在禹下”[28]3775。
         1659年(清顺治十六年),朝鲜国王显宗李棩对于再造天下华夷秩序也一度充满了信心,他认为当时东北的清军“不事武备,辽沈千里,了无操弓骑马者,似当如入无人之境”,“今日事,惟患其不为而已,不患其不成”,因而提出将以“十年为期”,“欲养精兵十万,爱恤如子,皆为敢死之卒”,然后等待时机,一旦有机可乘,便可“出其不意,直抵关外”①。到那时,大汉族的“中原义士豪杰,岂无响应者”[28]3865,如此里应外合,恢复华夏秩序的大业可成。但后因显宗的逝世及其他的原因,朝鲜的这一反清复明计划未能实现。
     第三,现实政治层面的考量。
     当时的清政权以数百万的人口,偏居东北的一隅之地,虽已攻占明王朝的京都北京,并进军全国,但无论是当时国内的广大汉族人民,还是藩属国的统治者或士大夫,都对清王朝能否真正取明王朝而代之,成为天下共主,持怀疑态度,即使是较早承认清王朝宗主国地位的琉球、安南也是如此。
         1647年和1651年(顺治四年和顺治八年),清廷至少两次敕谕琉球国王,要求他“将故明所给封号、印敕,遣使赍送来京”,清廷亦必将“照旧封赐”。此时的琉球国虽并未明确反对同清王朝建立新的宗藩关系,但却一直拒绝送缴明王朝所颁发的敕印。他们的理由是,“本国有三十六岛,一切行事,必需印信”,琉球国内只有这一颗王印,如若上缴清廷,琉球国内各种政事,将无印可用,“难以久旷”[31]454-455。琉球国的这一理由虽属事实,但并非是其真正的原因。
     当时最为主要而真实的政治原因是,琉球国统治者对清王朝能否取得对全中国的稳定政治统治颇表怀疑。后来,清王朝在全国的政治统治日趋稳定,琉球国王才改变了其原来的游移观望态度,于1653年遣使来华,向清王朝上缴了明朝颁发的银印、敕书等等,承认了清王朝的宗主国地位。
     而紧邻清廷龙兴胜地的朝鲜国,这一方面的考量更具典型性。
     如前所述,虽然早在清王朝定都北京之前,朝鲜国即承认了清王朝的宗主国地位,但那仅是武力强迫下的屈从。朝鲜统治集团的上上下下,相信“胡人无百年之运”的说法,他们将当时发生于中国国内的地震、彗星等灾异现象,皆视为清朝必亡的明显征兆,静待、期待着中国国内政局的变化。
         1669年(清康熙八年),中国山东与江苏交界的郯城发生了较严重的地震,塌垮房屋数千间,死亡数千人。对于这样一次自然灾害,朝鲜国的大臣们从天人感应、天象示警的思想角度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清国国内的此次地震,以及“其他变怪,前史所无,此皆乱亡之兆,而蒙(古)人又叛,清国必不能支矣”[28]3955。
     但是,顺治、康熙相交之际,清王朝重构中外宗藩关系的努力基本上取得了成功。究其原因,不外以下四点。
     第一,顺治朝时,清军不但很快镇压了以李自成、张献忠等为代表的国内人民起义,而且消灭了江苏南京的弘光、浙江绍兴的鲁王、福建福州的隆武、广东广州的绍武和广东肇庆的永历等几个南明小朝廷。康熙初年,清廷又平定了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等人的三藩之乱,收复了台湾。清王朝在全国的政治统治日趋巩固,东亚各国失去了反清复明的现实基础与可能,故不得不承认、接受“天下一统”的政治现实。
     第二,清王朝定都北京以后,开科取士,尊孔孟,重儒道,将自己打扮成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正统继承者和代表者。同时,清帝也不断论证满族人并非野蛮的夷狄,而是与中原华夏同源的华夏一脉。如雍正帝即曾亲作《大义觉迷录》,首先提出,“惟有德者可为天下君”。正是因为“上天厌弃内地无有德者,方眷命我外夷为内地主”,以此论证清王朝奉天承命的正统性。其后又着力剖辩称,“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于圣德乎?”以此论证满族人绝不是野蛮的夷狄。另外,雍正帝还特别强调说:“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以后,“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我朝“厚待明代之典礼,史不胜书。其藩王之后,实系明之子孙,则格外加恩,封以侯爵,此亦前代未有之旷典”。凡此种种,“是我朝之有造于中国者大矣,至矣”[32]133-136。
    这样,就使得东亚各国在思想意识方面逐渐认同了清王朝的中华正统地位,失去了思想上、心理上的凭借。
     第三,清王朝适时调整了与东亚各国的关系,继续执行传统的不干涉藩属国内政、对藩属国国王予以笼络礼遇、经济上采取“薄来厚往”等优厚政策,使各国在与中国的交往中得到了各种实惠,他们或为“慕义”而来,或为“慕利”而至。
     第四,东亚各国国王或是出于与国内其他政治势力争权夺利的考虑,或是基于与邻国相战相争,维护本国安全的需要,有意加入清王朝的宗藩关系体系之内,以获得“天下共主”政治、道义,甚至是军事等方面的支持。
    四、余论
     明清之际,清王朝在重构东亚宗藩国家关系的过程中,对各国虽也发生过武力征讨,但基本上采取的是较为温和的“怀柔招徕”政策。清朝的顺治、康熙时期,清廷“功德兼隆,声教所讫,东至使鹿使犬,西至厄讷忒黑、吐鲁番,北至喀尔喀、鄂罗斯,南至琉球、暹罗、荷兰、西洋诸国,梯山航海,重译来王。自古创业垂统之君,未有若斯之盛者也。”[33]1107《清世祖实录》的这一记载,虽多有夸张溢美之词,但此时的清王朝已基本上重构恢复了明王朝时期中外宗藩关系的旧格局,则是确定无疑的事实。
     但是,伴随着历史的发展,特别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东渐而来,近代的殖民体系或条约体系成为国家关系的主要形态。19世纪60、70年代,中国的藩属国大多遭受到西方各国的侵略,东亚地区的传统宗藩国家关系日趋瓦解。事实正如时人王之春所说:“缅甸见侵于英,国势日蹙;暹罗依附于英,朝贡不入;南掌介于暹罗之间,已有不能自存之势。是三国者,无庸高论矣。安南屡为法人所侵削,现虽割地求和,而西贡不复,东京堪虞,势亦岌岌矣”,已是名实俱亡。唯有朝鲜一国,“历遵圣教,恪守封藩”,但也是处于“北逼于俄,南迫于日,式微之叹,几不能免”[34]374-375的危境。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以后,伴随着中国的最后一个藩属国为日本吞并,清王朝建构的东亚宗藩国家关系体系,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注释:
    ①此处所言之关外,即山海关以南。我们国人多因身在中原,故称山海关以北的东北地区为关外,而此时的朝鲜人,则因其本身所在之位置,故称山海关以南的中原地区为关外。
    
  • [1]张廷玉,等.明史.第28册.卷332[M].北京:中华书局,1974.
  • [2]敖英.东谷赘言.卷上[M].宝颜堂秘笈第18册.
  • [3]魏徵,等.隋书.倭国传.卷81[M].北京:中华书局,1973.
  • [4]李东阳,等.大明会典.第三册[M].广陵书社,2007.
  • [5]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30.第三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5.
  • [6]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32.第三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5.
  • [7]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33.第三册[M].
  • [8]崐冈,等.清会典事例(光绪朝):礼部·朝贡·敕封.卷502.第六册中[M].北京:中华书局,1990.
  • [9]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27.第三册[M].
  • [10]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40.第三册[M].
  • [11]赵尔巽,等.清史稿·属国二·越南.第48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7.
  • [12]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4.第4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5.
  • [13]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18.第4册[M].
  • [14]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19.第4册[M].
  • [15]明清史料.庚编.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10月影印本.
  • [16]明实录·熹宗实录.卷13.第66册[M].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校印本.
  • [17]赵尔巽,等.清史稿·属国一·朝鲜.第48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7.
  • [18]清实录:太宗皇帝实录.卷20.第2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5.
  • [19]赵尔巽,等.清史稿·属国三·缅甸.第48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7.
  • [20]乾隆缅甸诗六十韵(丁亥)[M]//陆卫先,杨文虎.永昌府文征.第一册.昆明:云南美术出版社,2001.
  • [21]允禄,鄂尔泰,等.朱批谕旨.第56册[M].雍正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光绪内务府刊本.
  • [22]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1356.第26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5.
  • [23]明实录:太祖实录,卷154.第4册[M].“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校印本.
  • [24]郑鹤声,郑一钧.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中册(下)[M].济南:齐鲁书社,1983.
  • [25]张瀚.松窗梦语.南夷纪.卷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 [26]冯承钧校注.马敬.瀛涯胜览.序[M].北京:中华书局,1955.
  • [27]冯承钧校注.费信.星槎胜览.序[M].北京:中华书局, 1954.
  • [28]吴晗,等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九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0.
  • [29]刘家驹.清朝初期的中韩关系[M].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7.
  • [30]朝鲜仁祖实录.卷36.第9册[M].仁祖十六年二月十八日壬子.
  • [31]蔡铎,蔡应祥,等.历代宝案.第1册.卷14[M].台湾大学1972年6月影印本.
  • [32]大义觉迷录[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
  • [33]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44.第34册[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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