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年间鄂黑两省“移难民实边”始末 杜丽红 【原文出处】《近代史研究》(京)2013年5期第104~121页 【作者简介】杜丽红,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100006,dulh@cass.org.cn 【内容提要】 清末,移难民实边被官员作为一项应急之策提出,以达实边和救济难民的双重目的。宣统元年十一月,湖北省谘议局直接与黑龙江巡抚商议将该省难民移往黑省垦荒。双方电文交驰,商妥办法,但因未能得到湖北地方官员的支持而未果。次年四月,约三四千湖北难民乘船抵达营口,他们中部分人持有黑省发给的垦荒执照。东北官员对其进行了甄别,将愿垦荒者送往黑省。在安置过程中,风波不断,最后仅千余人开垦边荒。宣统三年正月,因东北鼠疫,湖北难民徒步南行,到达奉天各州县,于三月初被遣送回湖北。“移难民实边”虽是时人认可的两利之策,但清政府在具体执行中未能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因而未达实效,反倒劳民伤财。 【关键 词】移民实边/垦荒/救济灾民/经费 东北移民实边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现象,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一直为学界所关注,积淀了一定的学术基础。①有关清末的移民实边,已有研究多着力于政策层面的讨论,但尚未能清楚揭示,移民实边在清末仅仅是一项政策提议,还是已经付诸实施的政务活动,进而又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发生在宣统年间的湖北难民向黑龙江移民实边的故事②,为具体研究移民实边提供了极佳的个案。本文将通过相关史料的梳理,重建鄂黑两省移难民实边的历史过程,藉此观察晚清政治运作的方式,进而深化我们对清末社会的理解。 一、移难民实边政策的提出 与一般所谓“移民实边”相比,在这一涉及鄂、黑两省的移民故事中,政府实际是借实边来救济难民,故本文有意使用“移难民实边”来描述这一过程。“移难民实边”是清末“移民实边”的一种特殊型态,具体内容是指,由政府主导将受灾地区的难民移居到边疆地区垦荒,以达到救济难民和实边的目的。它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移民实边,二是救济难民,实边不过是其目的之一。移民是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很难给出准确的定义。目前,学界在移民研究中多采用葛剑雄的定义,即“具有一定数量、一定距离、在迁入地居住了一定时间的迁移人口”。③该定义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此处似应做进一步的阐释。本文所讲的移民在清代是要政之一,政府负责将人口由一个区域向另一个区域迁移,有着严格的人丁编审、保甲制度等相应的律例手段,旨在对人口的流动加以控制。④ 救济难民属荒政的范畴。清政府视荒政为国家要政,除各级政府设置的常平仓和民间自行捐置的社仓、义仓集谷备赈外,中央政府通过临时拨款进行救济。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赈济,即用钱粮救济难民。此外,还有若干配套措施,包括:对因灾逃荒的难民,除设立留养所、栖流所等机构,力求就地留养,并派员分期分批将灾民资遣递解还籍,这往往是留养、资遣地官员的沉重负担;抚恤灾民,设立施粥厂,施放棉衣和医药等;通过赈恤或借贷籽种、口粮鼓励农民留在家里,给失去农具的灾民发送农具等。⑤这些办法的目的不仅在于救济灾民,更着眼于防止难民盲目流窜,危害社会治安。而移难民实边将移民和救济难民结合起来,由政府出资将难民移往边疆垦荒,以达救济和实边的双重目标。但移民和救济难民之间存在着某种不相容之处,即救济难民是为了防止难民盲目流窜,而移民是为了让一定数量的人口迁居到另一地区。因此,移难民实边的关键就在于执行过程中能否切实保证难民愿意移居边疆,并能安心定居下来,否则难民会藉此外出,成为逃荒之民,从而与救济难民的目的背道而驰。 移难民实边之策的提出源于清末深刻的政治、社会危机。外部而言,日俄对东北地区虎视眈眈,边疆危在旦夕,引起朝野普遍关注,身历其事的封疆大吏亟思开发东北的良策;内部而言,关内各省人多地少,财力支绌,遭遇灾荒,往往无力救济难民。在此背景下,相继有清廷官员提出移难民实边。 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1906年12月),长江中部的江北地区发生水灾,御史王步瀛、史履晋等奏请“迁民实边”。⑥他们认为,“江北水灾饥民至四百余万之多,与其竭各省之财力以办赈抚,不若急筹巨款,择其青壮,徙实边疆”。按照他们的规划,从清江浦到黑龙江全程30天,每天每人给银3钱,即用银10两,即可迁民1名。若移民70万,加上到地后安插、划地、购买牛粮籽种,计开支约1000万两。经费则援引袁世凯公债票成案,选择有威信、有才望的督抚,与度支部银行商筹银1000万两。⑦此奏后转发给度支部和两江总督商讨。 度支部讨论后,上奏“请勿庸置议”,并指出其不可行之由有二:一是东北的吉林、黑龙江“路远天寒,川费不赀”,加之“均称选择精壮,未曾议及老弱民”,很难让壮劳力离父母弃妻子而迁居;二是虽筹集巨款,却未能惠及所有灾民,若依所奏办法集款千万迁民50万或70万,“以千万巨款仅救此五七十万人,至其余之三百余万应如何安置,则未及统筹”。⑧ 时任两江总督的端方,与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伊犁、热河、新疆各督抚、将军、都统、垦务大臣等电商。光绪三十三年五月(1907年6月),端方致电东三省总督徐世昌,拟将江皖难民3万人移至辽河一带居住,“一切费用均由裁并旧营二十营之饷款筹拨”。⑨徐接到电报后,因其只议及路费,甚为踌躇,回复道:“东三省人烟稀薄,移民实边实当务之急也。但安插江皖饥民须有房屋、农具、籽种,所费不少。到奉后开垦非二三月即能收获,为眼前计,须筹给数月用费,以资糊口。统计各费亦须四五十万金。”⑩此外,端方分饬江宁藩司筹赈局和淮阳、徐州二道察酌情形,切实筹议,并调副都统景资到南京,“委令驰赴淮徐海各属灾区,会同地方官妥议禀办”。(11) 筹议一年之后,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1907年12月)端方奏请“迁民实边无庸置议”,其因有三:一因迁民垦荒非常烦难,“不独筹给川资及牛粮、籽种、农具、窝棚,各项需款甚巨,一时实无此财力”;二因民间有室家者,大都安土重迁,“其顺迁者类系无业游民,孑身远徙,恐转流而为匪,滋生边患,窒碍实多”;三因淮徐地区“民情游惰,不乐务农,远行尤非所愿,势难强迫”,并以刘铭传驻徐奉调征台以及甲午出关作战,当地民人或纷纷脱逃,或不肯应募为证。(12)至此,王步瀛等人的“迁民实边”之议被度支部和两江总督先后否决。 除此之外,当时还曾有官员提出移战乱难民实边之议。光绪三十三年,时任山东巡抚杨士骧,在肃清曹州叛乱后,致电军机大臣袁世凯,以该州“地狭人稠,终恐地方未能静谧”,“拟将曹民移至吉林、黑龙江开垦为实边之策”。袁世凯以“吉黑两省皆有马贼,势甚猖獗。若移去曹民,发匪与之相合,则边患益深”为由,否决了曹州移民实边之议。(13) 综观上述各议,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考虑到移难民实边的执行难度太大,以如下两点理由拒绝采取该项政策:一是花费太大,财政无力承担;二是担心难民不愿迁移,愿迁者多是游民,将来恐滋扰地方治安。 二、移难民实边与鄂黑地方之需 虽然清中央政府搁置了移难民实边之议,但并不妨碍地方官府因自身需要而提议并在地方层面上付诸实施。清末,湖北和黑龙江地方即为解决各自面临的问题,先后提出移难民实边。 晚清之际,在内外交困的情形下,清政府逐步开放东三省荒地,招民垦荒。黑龙江省土地资源丰富,因开发严重滞后(14),成为放荒招垦的主要地区。但该省位处边疆,气候严寒,交通不便,条件艰苦,很难招募农民前往开垦,东三省总督和黑龙江巡抚提出了“因灾移民”办法。 黑龙江设为行省之后,财政收入非常紧张,必须依靠荒价和升科为财源。但该省“荒歉多年,已经勘定者放出尚不及二十分之一,而开垦之地尤属寥寥”。(15)加之招荒地段越来越远,“小民出疆道路之费倍增,居止之地无着,举凡牵车、牛、座舍、田器之属,繁费滋多”(16),很难招民开发。光绪三十三年,徐世昌上奏“迁民实边,请免轮路各费,并陈明先从招民入手即为拓殖边荒之计”。第二年,徐再次上奏,“江省沿边一带,自呼伦贝尔西境,越瑷珲、兴东辖境,皆与俄界毗连,除汤旺河业经开放外,其余旷地无人过问,先从招民入手,为拓殖边荒之计。现在审量沿边情势,非改收经费,以广招徕,恐民户无由远致。非另定奖章以示鼓励,恐员司不易激扬。此外,如减路费以利遄行,严限制以杜包揽,选良农以慎安插,速升科以促垦种。”(17) 锡良接任东三省总督后不久,巡视黑龙江。他看到,“俄人于沿海州,岁移民数十万,分屯开垦,千里相望,以荒废之区,经营十余年,遂成繁盛部落。一入我境,荒芜满目”,“弱肉强食,何以图存”之感油然而生,认为必须重视招垦移民,以期“内力渐充,方可抵制外力”。(18)在与地方大员反复筹商之后,锡良指出:“非实边不能守土,非兴垦不能实边,非移民不能兴垦,非保安不能移民,既非因循苟且所可图功,尤非省劳惜费所克为力。”(19) 按锡良最初的设想,是要“以实边之意而略寓屯田之法”,在当地设立垦务局经理一切,选派专员到内地广招农民,“每一班满百人为及额。应招者以有身家最为合格,能携家至者尤善”。(20)如此移民招垦需要大量的经费,“非预筹大宗的款,妥定完备章程,一时万难办到”。(21)锡良奏请,“商借外债银二千万两,以一千万两设立东三省实业银行,以五百万两为移民兴垦之需,以五百万两为开矿筑路之用”。(22)此议被否后,锡良与黑龙江巡抚周树模数次上奏,要求拨付移民经费,均被拒。(23) 在未能得到经费情况下,锡、周二人提出“因灾移民”的办法,即“令被灾省分就赈款项下拨给用资,到江以后一切垦荒费用,均由江省垫给,酌分年限收还”。(24)表面上看,这个办法对边务和救灾均有裨益,且可行性较大。因为灾民急切谋生,迁移较易,费用由两省分筹,负担不重。此办法得到舆论的认可。如《盛京时报》在社论中指出:“力谋移殖,已足泄东南之膨胀,而补西北之虚弱矣。乃计不出,此概付荒旷,资俄及他国以睥睨,凭马贼为出入,内地失业之民则求博一衣食之地而不得。”(25) 虽然此前中央的军机处、度支部和地方督抚都从经费和社会治安的角度否定了移难民实边,但对移民迁入地的东三省来讲,无论是实边还是开荒都符合当地的利益。由此,东三省督抚一再奏请移民之策,因未能得到中央的经费支持,转而提出“因灾移民”,希望受灾省用赈款将难民送往黑省,以利开垦。与此同时,遭受严重水灾的湖北也提出向黑龙江移难民实边。 光绪三十四年(1908),湖北“蛟水为害,其时尚短,灾区不过十数州县”。次年,水灾遍及湖北全省,“甚者漂没全州县,其次则田产屋宇多被淹没,老弱男女流离载道,转死于沟壑者不可胜数”。(26)虽然政府连年发帑赈济,地方官长、绅商及各省好义之士筹募赈款救济灾民,但杯水车薪,难以解困。“沔、汉各属家无可居之所,野无可耕之田,妻子飘零,牛羊溺毙,老幼少壮散之四方者不知凡几”,大量难民流离到武汉,露宿街头,啼饥号寒,亦复不少。(27)据估计,“汉口流寓外属饥民几近十万”,汉口商会及各善堂虽纷纷设厂施粥,但“饥民涌至,仍不能遍给”。(28)这种“人民不能减,耕地不能增,水患不能除”的情形,让地方绅士感到必须另寻救济办法,故此提出了移湖北难民实边之计。绅民在陈情书中称:“鄂省土地不足以容人口,又为九省之通衢,需要过于供给,水患逐年发生,皆民与水争地。欧美各国均以殖民政策致富,本国西北边省人民稀少,土地肥厚,只议放荒,不知移民……是宜呈请官长筹拨款项,移民往江省开垦,为实边计,以均本国之人民,以杜外国之窥觑。”(29) 这种既利于灾民又利于边务的提议,受到湖北地方舆论的肯定。《汉口中西报》在社论中高度评价了该办法的价值:“若移鄂省灾民之举,尤两得之道也。在鄂省可以免数千人之饥寒,在江省可以杜外人之渗入,是不独救荒之策,实则垦荒之要图,不独爱种族之问题,实则全领土之关系,不独固边防之胜算,实则保主权之法门,国计民生两有裨益。”(30) 三、鄂黑两省筹划移难民实边 宣统元年十一月,湖北宪政筹备会黄炳言等直接致电黑省巡抚周树模,谓:“今岁鄂省水灾过重,饥民甚众,非办一二次赈(粜)所能济事。黑省地大人稀,可否将饥民移植东省开垦,以救桑梓?”周树模覆电称,“东省荒地甚众,鄂省饥民过多,本应移民就食,为两得之计”。但经费却是很大问题,他指出这些饥民到黑龙江,当地异常寒苦,“非皮衣万难卒岁”,房屋、农器、衣履都需要很多银子。当地款项支绌,只允许暂移千户。前往黑龙江饥民的路费应由湖北负责,当地只负责支付“置屋器银八十两”。(31)最后,双方商定移灾民1000余户,额定5000人,前往距离齐齐哈尔西南一百数十里地的“甘井子学田局,暨哈拉火烧一带荒地”垦荒。(32)具体办法如下:移往黑龙江的难民应当是有眷属、能耕作的农民,从鄂省到黑的川资由该省自用自销;难民到达黑龙江后,不仅由官府负责安插,拨给庐舍、农具和地亩,而且第一年所有饮食费用由官府垫给,分年向农民收回;农具、庐舍和地亩均归农民经营,但必须照章纳赋升科。(33)此外,周树模还要求以第二年春天二三月间为移民之期,因为“今冬亦不能耕作,明春方可开垦”,以免移民到黑后“游手无业,徒兹纷扰”。(34) 湖北谘议局通过《移民实边案》,拟定了官府负责招民并护送到黑龙江的办法。首先,按湖北各厅州县受灾轻重,由官府负责分配移民名额1000户。其次,官府负责招民。由督部堂刊刷移民实边告示,札发受灾各厅州县,遍贴各灾区,将江抚优待与本省筹款保送各事详示大众。各地方官并放赈委员,会同各处士绅劝导灾民赴江开垦。官绅在灾区选择朴实可靠者充当领头,令其帮同劝导,每领头1人承领10户。灾户情愿赴江,即当官绅之面注册,其户主之姓名、籍贯、年岁、眷属男女大小口数均应胪列,并注明归何领头承领。各厅州县将应移户数招齐,一面造册报总局,一面催移民如期到汉。此外,该提案还制定了详细的机构和经费预算。为方便起见,笔者将有关资料绘制成表格,具体内容参见表1。 细读《移民实边案》,有两个可疑之处。首先,移民事务何需雇佣如此多的办事人员?按照此方案,办事局所共计雇佣78人,外加护送警察144名。仅雇佣这些人员就需要用银6360元(35),外加川资3580元(36),共需9940元。其次,何需设置6大栈和18小栈?当时,京汉、京奉铁路已全线通车,火车行驶中根本不需要下车休息,也就无需花费12000元在每一大栈或小栈设立窝棚,安置移民。这两笔不必要的开销大大增加了移民经费,亦显示湖北谘议局对实际情况考虑欠周。 湖北谘议局虽拟定了移难民实边的办法,但并未得到督抚的支持。谘议局无权拨款,只得向总督衙门请求在赈款项下拨银10余万两,用作移民路费,并请咨邮传部减免由汉至奉的火车票价。湖广总督批复指出,虽然“移民垦荒,不惟可以实边,且为鄂省灾黎广筹生计”,他非常赞成,但是“鄂省度支齐绌,现在工、赈、粜三项用款甚巨,罗掘殆尽,借垫之款尚苦无法筹还,捐务改章,收数必绌”,因此不同意兑现拨银10余万两的请求。(37) 由于谘议局与总督衙门之间未能达成一致,移民事务在鄂一直拖延未办。东北三省对此并不知情,不断推测鄂难民到黑省时间。宣统二年正月,估计湖北难民“二月中旬招齐,由汉口启程”;二月,预计难民“三月间即行抵江云”;不久,又闻“准于四月底迁移到江云”。(38) 这种状况让报界人士感慨不已。日人的《汉口中西报》将此归结于官员因此事需要支出,故拖而不办,“坐视因循是支那官吏之通习,或曰不急为办理是财款要支出耳,设使取入则自然急为办理矣”。(39)该报还嘲讽官员过节无暇顾及难民,“官府知有年,灾民不知有年也。时至势迫,奈何不早为之所乎?”(40)东北的《吉长日报》则指出了官场遇事找藉口的积弊,“日日空谈,跃而不发,是奚为者”,或曰移民不能强迫,安土重迁,或曰移民经费为数甚巨,运输之费,籽种、牛犁、家屋之费,一时难筹。(41) 宣统二年四月(1910年5月),黑龙江巡抚周树模致电湖北,告知“鄂省移民赴黑一节,既系度支竭蹶,暂可不论。惟黑省前已议准鄂省移民特别优待,此后无论何时,如系鄂省移民,仍遵前议优待。”湖广总督瑞澂收到电报后,指出“移民垦荒一议,既可为灾黎广筹生计,又可为边境广充拓殖救济之法,莫善于此。以现黑抚又许以优待,正宜趁此时机妥为筹议。”(42)故此,他札饬藩司、劝业道、筹赈局,令其立即筹款实行谘议局移民赴黑垦荒案。筹赈局议复认为移民川资难筹,不能举办。此外,“鄂属被灾州县二十余处,移民千户。若必指定区域,每县不过三四十户。以大局论,区区者何补沉灾?且既称灾黎,无一非有田产之人。现偶因灾流离,一闻本境年丰无不归来,断未有舍本有之田,而耘数千里外之腴荒者。”瑞澂因此将移民之事搁置,“俟财力稍裕,再议举办”。(43) 需要指出的是,鄂黑两省就移难民实边事务进行的直接交涉,未见其上报军机处,似有不合制度之处,毕竟移民、救灾均属要政。这样做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此事是谘议局直接与黑龙江巡抚交涉,未通过湖广总督,故未遵循旧有惯例,亦无新例可循。谘议局没有财政权,需要请示湖广总督方可决定经费所出,而湖广总督一开始就否定了这一计划,似无必要上报。其次,对于黑龙江巡抚周树模来讲,他与东三省总督锡良一直在筹谋办理移民招垦,虽未得到中央拨款,但已经取得了办理移民的许可。鄂黑两省此次移难民实边,仅有5000人,相对于他们宏大的移民计划而言,规模并不大,似不用单独上奏。 四、难民北上:沿途交通及政府应对 当湖广总督向黑龙江巡抚表示搁置移难民实边之议时,却有大批湖北难民已到达营口。宣统二年五月十八日(1910年6月24日),太古轮船公司运送大量湖北难民到达营口。截止到五月底,由沪驶营的轮船,无船不载湖北难民。据东北地方报纸估计,乘坐轮船到达营口的湖北难民共计4000余名。(44)此数字与官方记载有所出入。营口地方官呈报东三省总督,五月十八日,上海太古轮船装来湖北饥民一千六七百名到达营口;二十三、二十四日(6月29、30日),太古轮船又运到一千七八百名难民,先后约计三千三百余名。(45)这些难民搭乘轮船到营,其中有很多妇女和小孩,他们“昼日沿门乞食,夜间到处露宿”。当地舆论认为他们“并非由湖北前往吉黑两省垦荒之移民”(46),但难民们虽无押送委员,却有头目,并持有“往吉黑二省开垦之护照”。(47) 这些难民是如何到达营口的呢?官方的说法是,时任湖北巡抚的杨鼎文反对移难民实边,“不使放出于乐土,且堵截我民不准出灾区一步,我民逃死无地,冒万险,犯死禁,忍饥饿,潜遁于边省”。(48)这估计是夸大之词,有资料显示前往东北的湖北难民的行动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对于赈济压力非常大的湖北地方来讲,若能将部分难民送往东北,必将缓解他们的负担。虽然政府不愿意出资遣送难民,并不代表他们不愿意移难民北上,有可能对移难民一事予以默认。参与湖北谘议局移民实边案的绅商,利用报纸、宣讲所大力宣传前往黑省开垦的好处,既有地可耕,又有地方的救济。难民中有人为垦荒而心动,也有人动了借机逃荒的念头。他们中有人在武汉从有关官绅手中得到了黑龙江发给的开垦护照,然后集体前往东北。五月中旬,他们陆续抵达上海。十四日(6月20日),计有1000余名乘坐轮船到沪,散居各处。沔阳州男女难民约120余人,住在十六铺大达里弄内。天门县难民约1000多名,354名住在西门关帝庙内,600余名住在湖北会馆,50余名住在猛将楼。(49)突然到来的大批难民引起英国领事和地方官的注意。(50)经派员询问,这些难民均称自备资金前往东北垦荒,并已购买了次日前往营口的轮船票。十六日(6月22日),又有数百湖北难民抵沪,并于第二日动身北上。这批难民既未骚扰地方,也未向地方官需索川资。(51)不过,难民良莠不齐,亦有部分在上海“联群结党,蟠据客栈,不受地方管束”,令人担忧,“此次湘鄂难民绝少安分之徒,洵非苛论,此辈所至,势必滋生事端,即使不逃,亦于垦荒无济”。(52) 需指出的是,这批难民以沔阳、天门两州县人为主。(53)两地常年遭灾,当地人民习惯四处逃难,不少人北逃。据报载,沔阳灾民540余人,结伴沿京奉铁路轨线步行到北京,复循京奉铁路跋涉到铁岭,“栖息沙漠之中,湿地之下,张席为屋,筑土为床,于冰天雪窖中啼饥号寒,冻毙数十人”。宣统二年正月二十八日(1910年3月9日),这些难民被解送回籍。(54)此外,笔者在一本记载俄国遣回中国难民清册中看到:宣统元年三月初九日(1910年4月18日)俄人曾将湖北天门易氏男女大小10人遣送回国;宣统二年四月十二日(1910年5月20日),遣送湖北天门曾氏7名回国;四月二十三日(5月31日)遣送湖北沔阳蒋氏6人回国;五月初九日(6月16日),遣送湖北天门赵氏11人回国。(55)这些遣送发生在宣统二年五月底之前,有如此多的湖北难民逃荒到俄罗斯,似可判定主要来自天门、沔阳的难民对于逃荒东北并不陌生。由此亦可判断,前往东北的湖北难民多为逃荒而来,并非为了移民实边。(56) 这些难民到达营口,给地方治安造成了很大压力。高坎村一带“忽有数人前往索食,异常纷扰。该处乡民遇之,无不畏其蛮横,而地方官亦全置不问。”(57)营口地方官甚感担忧,“若不设法遣散,难保无滋生事端”。(58)地方舆论亦感慨道:“吾国政界办事无往非放任主义,遇有兴举要政,则又有诿卸之计策。如迁民垦边,本省须先筹巨款非易事也。若任令转徙,便移害于经过之地方,而吾无烦费。此辈沿途供亿,亦明知之也。特非在吾之辖境,庸何伤乎骚扰?又何问乎其前途之生计?”(59) 如何处置突然到来的难民成了东北当局的当务之急。五月十八日(6月24日),到达营口的一千六七百名饥民,部分于十九日乘车北行前往奉天。(60)这些湖北难民突然出现在奉天,受到官府关注。得知他们计划赴黑省开垦后,东三省总督锡良致电黑龙江巡抚周树模,询问:“是否系尊处招垦之人,如何安插?”周回电告知,去年与鄂督文电叠商招垦事,卒因鄂乏川资中止。此次来奉鄂民并非江省所招。但如果“游民确系年壮力农,携有眷属者,正可令其来江开垦,以免另招”。(61)黑龙江欢迎饥民尽数到江,该省巡抚率同三司以及各局处总办商议设法安插各事,并派定专员前往接待难民。(62)辽源地方官也表示愿接收这些难民,“惟垦种过时,人数过多,必先请款盖房,部署一切,该民到境,不必失所”,故电请将该民截留省城。(63)难民有了去处后,事情就好办多了,剩下的就是筛选和遣送了。 五月二十三、二十四日(6月29、30日),太古轮船又运送一千七八百名难民到达营口,“沿街游散,攫取食物,不受管束,且坐车强不给价,已与洋行、车站屡起口舌”,给地方治安带来了更大威胁。营口地方官电请东三省总督,速与南洋督宪电商,饬沪道查禁难民北上。(64)锡良指示当地官府查明难民中若有愿领地垦种的安分贫民,即取具保结,准其带眷来奉或赴江省,分别安插,不愿领地垦种的立予资遣回沪,“毋得逗留生事”。(65) 奉到电文后,营口警务长盘查难民,得知“愿领垦者十之六七”,其余则愿资遣回流。(66)警务总长派人点给执照,将难民押送营口的河北车站,约有2000余人搭乘火车北往就垦。(67)六月初一日(7月7日),湖北灾民男大277名,女大195口,男小168名,女小120口,共计760人,由巡官专车押送到奉天。六月初八日(7月14日),巡官押送408名灾民到奉,其中“男大152名,女大102口,男女小154口”。(68) 除北上垦荒者外,留在营口的难民约有2000多人。因人数太多,官府未能及时资遣。这些人给当地官员带来了极大麻烦。他们齐赴各警区及总局,求给口粮、路费。(69)还有些难民流往其他地方,四处乞讨。据载,五月二十一日(6月27日),湖北难民男女56人,乘坐火车抵达双城,派代表张某前赴府署,“将所有姓名投文挂号,藉冀保护,而恤流离”。(70)辽阳每日过境的难民不下百数,“凡有所至必往商会需索口食,商会无可如何,将来者按名周济,故现在较前时尤觉增多,未识该会将何以善其后也”。(71) 五月二十七日(7月3日),东三省总督锡良与邮传部电商,湖北饥民从营口到奉天的车价减半。该部电覆:“查照东省招垦移民呈案,酌收半价,以资通融。”五月二十八日(7月4日),东督致电邮传部,请求京奉路局豁免饥民由营至奉车价。邮传部回电,根据大学士戴鸿慈兴利实边折内提及轮路交通各地一律减收半价,故由营至奉车价酌收半价,以资通融。(72)不过,半价车票仍由营口地方负担,“奉路局运竣后,开单呈由尊处给领,以凭归账”。(73) 除由海路到营的湖北难民外,还有从陆路北上者。五月二十九日(7月5日),有湖北难民200余人到达绥中老军屯,“沿户讨食,屯民公愤,聚众互殴。巡警弹压,受伤二人。”这些难民向绥中县令表示,愿往吉、黑垦荒。该令致电锡良请示办法,锡良回电指示,如果确实愿意前往吉、黑垦荒,出具切结后,由火车送到省城,再行资遣,而“意在流走索食、不耐耕作者”,则就近遣送入关,勿许逗留滋扰。(74) 五、颇费周折的难民安置 对于北上的难民,黑省地方希望他们能够安心定居,成为编户齐民。东三省总督与黑龙江巡抚商筹安抚之法,因春耕已过,“即使拨给荒地,亦须俟来年收获后,方能自养”,因此必须赈济到黑灾民,并为他们提供房舍、农具、口粮和籽种。(75)抵达龙江府(今齐齐哈尔)的难民,由地方官府按口按日供给粮食。(76) 然而,到达黑龙江的湖北难民却让地方官感到难以管束。因饮食不习惯,难民们“藉口小米不能下咽,争求放米”,但领米之后却即刻售出,换购梗米,赚取差价。此外,“有求官代筹营业者,其首领有要求赏差者”。(77)六月十九日(7月25日),到达龙江府的湖北难民,嫌居处不好,饮食不甘,群相暴动,要挟官长。在此情形下,黑龙江巡抚周树模深恐鄂省移垦之难民群集城中日久滋事,“拟先遣赴荒段浮居,拨给口粮,再议安插”。(78)根据商定的办法,难民将被安插在讷漠尔河沿江一带。听闻此消息后,难民声称“此来系为乞赈,宁死不愿开荒”,百余人潜逃,龙江府遂派警四处追寻。(79) 六月二十四日(7月30日),黑龙江巡抚特派专员第一次遣送难民六七百人,赴讷漠尔河一带荒地居住。由于担心难民沿途及到段后没有约束,周树模派巡防队一营随同前往,以便弹压。后因难民争持不往,又加派两营押送。他们雇用运煤船30余只,预备载运难民由嫩江水路启程。但难民抵死不愿上船,“几与兵丁争闹,及各兵举枪恐吓,始稍安静”。此外,有五六人泅水潜逃,至深水处无法可施,乃不得已上船前往。(80) 此后,难民陆续到来,达1163名。(81)他们群集省城,无家可往,无食可觅,并因天气寒暖无常,“每至日落,辄倾盆大雨,加以该难民水土不服,因病致死者已不下数十名,余者不堪其苦”。七月初一日(8月5日),男女老幼400余名到巡抚衙署,求见黑龙江巡抚。清理财政局副监理官告知湖北旅江同乡,愿在黑省开垦者,当即开列清单,不愿者即行送回原籍,由官家发给路费、车费。(82)七月底,在困苦无助情形之下,湖北难民再次前往黑龙江巡抚衙署,要求特给用费,以便回乡,向当道喊诉“不愿移往黑省,愿仍回湖北原籍再谋生计”的意愿。(83)据当时报纸记载:“分住南营房之难民尚有二千余人,忽立时聚集多名,亲赴抚辕,要求周抚资助回藉。当被模范营知觉,飞报抚署,预加防范。周抚甚形慌恐,令人先将东西铁门锁闭。再将城内卫队调齐,严装以待。又由电话饬知城外各兵队驰入保护。是以鄂省难民到署时,兵警护卫已非常严密,未至肇事,而此辈哭泣喧嚷之声业已彻于衢路矣。嗣经照料委员百般慰抚,并允代请资送回鄂,各难民始含泪散去。”(84) 面对湖北难民回籍请求,黑龙江当局采取了劝说的办法。黑龙江巡抚先后两次发布安心开垦告示。一则告知目的:“此次安插外来灾民乃是开地,不是赈饥,不惟使尔等全活于暂时,并使尔等立业于永久。”再则告知好处:“此次安插乃系怜悯尔等流离困苦,代谋安全,一二年后垦地成熟,子孙便可吃着不尽。”此外,垦务局总办李观察、龙江府黄太守及招待员胡子贞等人亲自数次前往劝导,并演说开垦致富的各种情形。(85) 虽有部分难民要求回籍,但仍有一些难民愿意开垦荒地。除了第一次安插的六七百名难民外,八月初一日(9月4日),地方当局又招募四五百名难民前往讷漠尔河。(86)据此计算,前往黑龙江的湖北难民虽有三四千之多,但最终赴垦者仅有1300多人。该数字与官方的说法大致相同。锡良、周树模在事后联名奏折中指出,“现计灾民千余名,约可编成三百户”(87),营口地方官也报告,“已转送黑龙江就垦者1423名”。(88) 这些难民在当地如何垦荒呢?报界提出应参酌兵屯之制,“实行古人团练保甲之法,慎守望,远斥候,农隙讲习,藉搜猕以严其部勒,而后客民安,而边土俱安”。(89)地方政府亦采取此种办法,所有开垦移民均采编筹之法,每10家设一排头,50家设一团长,按户拨荒田,官供给牛犁、籽种。(90)在讷谟尔河设立四站,分为四团,划为四区,每区大小口难民约300人上下。(91)垦区情形艰苦异常,气候非常寒冷,难民到达后,因房屋仍在修建中,只好住在帐篷中,他们衣履不齐,“莫不有瑟缩之状”。好在饮食由招垦局供给,每人日放米面1斤,“尚无饥饿之忧”。其中有些勤俭之人,在工程处打工或做仆工,所得工资足敷零用。但很多难民懒惰,不愿工作,官家亦不强迫,“故仆工者寥若星晨也”。(92) 湖北难民的安置让龙江府头疼不已,最后决定将愿垦荒的难民押送至垦区,不愿就垦者遣送回籍。黑龙江巡抚虽特拨官款10余万金,“以作垦荒资本,令鄂民自由耕种”,旨在将土地开发出来,成为纳税之田。但这些难民的表现使黑省地方官及舆论都感到他们实为流民。(93) 虽然这些难民带来很多问题,但却并非无法解决。若难民滋闹不服、扰乱地方,黑抚可以责成地方官吏以痞棍例惩办一二,以儆其余;若“难民中有桀骜者之煽动,必得要求回籍,不得成殖民之初志”,黑抚握有重兵,可以强力压服不驯者;虽黑龙江财政甚窘,不足以备移民之费用,但“东有东督锡良之补助,南有各省之协济,北有北京政之注意”,无须担忧费用问题。然而,黑龙江地方最担心的并非上述问题,而是“此次之遣民非勤奋之民而游惰之民”。(94) 在逐步认识到“湖北难民非良善之民,而是游惰之民,非为实边而来,实为逃荒而来”后,东北地方舆论开始理性分析移难民的弊端,指出,中国人数百年来已经形成习惯,乡民在水灾之后无所得食,于是逃荒,“弃乡里抛子妇,暂以糊其口于四方,一至水患已平,田可复耕,则又相率而归其故居”。在黑龙江的湖北难民亦是如此,“虽授之以荒田,贷之以耕具,而若辈犹复不知感激,至谓我等家中各有恒产,亦何能舍其所业,开荒于数千万里之外?”(95)他们“本倚逃荒为世业,秋出春归,公然积有余羡。彼自贪各省之抚恤,以养其身家者,又安肯出其手足之辛苦,以从事力田。”这样的难民不可能安心于开垦,势必将潜逃,“日出不穷,可不一年而尽”。(96)这些难民属于勉强迁移而来,在当地并无恒业,“犹各有故土之恋,一不得当即欲逃归,而况水土气候之不同,疾疠滋生,远至者心不耐之,则惟有流离转徙”,“今日方招之使来,明日乃逃而他去”。移民实边旨在开垦荒地,湖北难民不愿开垦,亦无久居边地之心。若勉强安插之,“彼既能逃荒而来,亦安能禁其逃荒而去”。(97)因此,欲使逃荒之众实边实为妄论,黑龙江官吏办理移民难免感到心劳而计绌。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黑龙江地方官关注的是移民开荒,以谋其利,不是真正关心难民。他们觉得自己是赏赐者,给了难民土地和机会,难民就应该听从他们的安排,不应有意见。但是,对于难民而言,饮食习惯、居住环境、天气状况等,都是不可预知的难题,而且中国人大多安土重迁,不愿远离故土。难民在陌生地方感到困苦无助,他们的诉求只有通过请愿等形式才能受到重视。加之,东三省吏治腐败,官吏多半利欲熏心,料理此事时难免上下其手,“徒费官款,与移民毫无裨益,惟饱一二任之私囊耳,曾何益于移民哉?”(98) 六、两省经费之交涉 对官府而言,安置湖北难民的核心问题就是经费问题。在商筹移民实边之际,黑、鄂两省就如何分担经费,已有定论,即由湖北负责难民赴黑费用,黑龙江负责安置费用。湖北谘议局与黑龙江巡抚电商移民事宜,约定经费安排,湖北给付10万金路费,“到营口以后,一切经费统归江省支拨,计江省所认者四十余万金”。(99)但湖北谘议局仅为一议决机关,“只有集议之权,并无执行之责”,若要将计划付诸实行,还得依赖于地方行政机关。当时的湖北巡抚杨文鼎以“候行司道筹款”等语札复谘议局,“鄂省财政搜括殆罄,频年灾歉,市面萧条,昔日富商,强半均侪齐民。绅商劝募,势不可行,即行之亦无所把握。”(100)据此,湖北当局拒绝承担约10万两移民的路费,致使移民实边之议搁置。 难民到黑后,当地的湖北籍官员对于远来同乡非常关注,要求黑省出资补助。他们召开会议,拟以锡良“筹拨赈捐银两,由哈埠大清银行解至江省,暂为安置开办之资,以济眉急,并议清理财政局拨支三十万两,以为补助”。(101)但此议为民政司赵渊所拒,他指出,黑龙江每年收入不过百余万,办理新政事务繁多,财政万分支绌。加之当年嫩江、松花江流域90多屯遭受水灾,农民损失甚巨,因此黑省无力顾及湖北难民。(102) 而到达龙江府的难民,因春耕已经结束,须到第二年春天方能从事垦务,这期间需由地方提供饮食供养。为了补助这些难民,黑龙江巡抚只得与东三省总督商筹款项。对最初安插到黑龙江的800名难民,锡良指定以“息借官银号六万两,预算厘税收入四万两”予以补助。周树模认为,若难民续来,这些款项不敷使用。他援引民政部会议复御史赵炳麟呈请移民兴垦一折中,对招民屯田“须用官款之处,准酌量拨借”的批示,呈请锡良将灾民群集奉天困顿流离,及由官借垫资本送江省安插垦荒情形向上呈报,“或通筹拨给三省垦荒的款,或暂息借大清银行官款,以资救济,并妥订分年收回章程,责成招垦委员切实办理,以符部议”。锡良回电指出,“所需经费尊意既拟拨借官款接济”,不必着急电呈,拟俟分起安插后,再行会奏。(103)周树模拟向大清银行借款80万两,充作移民经费。六月二十四日(7月30日),该银行由东清铁路解到现银数箱,先行接济。(104)此后,锡良会同周树模咨商农工商部,请拨银1万两,以购备房屋、牛具等,但该部否决了此议。(105)可见,黑龙江地方官员通过拨借官款,筹集了部分移民款项。中央对此没有予以支持,为了解决经费问题,当局将目光投向难民来源地湖北。 六月初十日(7月16日),东三省清理财政监理官熊希龄致电湖广总督瑞澂,请筹款接济湖北难民垦荒。根据熊希龄的计算,湖北移民共需30余万两,要求鄂省承担其中的20万两。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愿赴垦者约有千户,每户平均5人计算,预筹本年至明年秋收止,如造屋宇,购农器,备办籽种、杂物及日食费用,每户须给款500元,千户须50万元,合银30余万两。(106)然而,据上文可知,到江赴垦者不过一千三四百人,按每人需银100元计算,其需银最多不过14万元,合银约8.4万两。由此似可认为,在移民问题上东北地方官员有浮夸冒领的余地。 为给付东三省要求的20万两经费,湖广总督与劝业、盐法、汉关三道商议,决定由官绅各筹银10万两。按照清代财政支出制度,地方支用必须报度支部核准方可动用正款。故瑞澂据情电请度支部在藩司、汉关道和盐道项下作正开销。(107)度支部准在“藩盐两库正项款合动支银六万两,江汉关税款动支银四万两,即日汇东接济垦需”。(108) 绅款10万两由湖北谘议局负责,但该局拒绝承担,由此引发了湖北官绅之间的争论。谘议局提出两种办法应对。一是援照上年筹赈成案,凡政学军界公费月薪在20元以上者,扣除其3个月一成的薪金,“请通饬各署、局、所、营务、学堂一体遵照”,谘议局愿首先扣拨公费,“以为之倡”。一是援引武汉商会筹赈给奖案,选派绅商承办筹募赈款,“令其先行筹垫款项,俟移奖后,自行填还不敷之数”。两种办法筹款不足之数,“仍赖督饬司道合力妥筹”。(109) 湖北总督否定了谘议局的提案。首先,不能扣除谘议局常驻议员及各署、局所薪金。因为常驻议员平日皆是勉尽义务之人,“必令援例扣拨,不特无以办公,且杯水车薪,亦恐无济于事”。自瑞澂到任后,裁汰政学军界,“各员所入,亦只足以赡其身家”,不便挟功令强迫其从事慈善事业,“使办事之人不足养廉,非独拂戾人情,抑且有伤政体”。其次,该省捐赈已告罄,筹赈局仅存库平银41062两3钱9分4厘,不敷支出。若先行垫款,不知将来能否填还。(110)由此,可窥见当时湖北地方财政之窘状,实无力办理移民事务。 虽然地方督抚商定移民经费由官绅各认一半,但谘议局不愿认领10万两经费。湖北督抚对此亦无可奈何,“所有绅认垦费银十万,究应如何筹付之处,自应仍由各议员妥筹具复,似较之本督院筹划交议更增妥协”。(111)谘议局与督院之间关于移民经费扯皮甚久,后来不了了之。湖北地方所认移民款项20万两,并未全数解黑,只给付6万两。(112)由上似可判断,湖北地方在度支部核准的10万两中克扣了4万两自用。 从经费筹措来看,中央政府除同意湖北奏销10万两关税银外,没有拨付其他赈济费用,基本由地方政府自行筹拨。这与成例有关,民政部在对御史赵炳麟移民兴垦折的批示中表示,对招垦民田“须用官款之处,准酌量拨借”。这使得东北督抚可以据此向官银号、大清银行等拨借官款,而无需请示中央。湖北则遵循奏销制度,请示度支部在藩盐、关税项下做正开销。 七、终局:难民回流湖北 宣统二年冬,东北鼠疫爆发,在黑的湖北难民情绪恐慌,纷纷南下。他们给所经地方带来很大压力,“若将其截留,不但养济维艰,且恐人多滋事,若任自由,又恐召疫传染”。(113)铁岭电称,截至宣统三年正月十九日(1911年2月17日),陆续到达该县的湖北难民已有90余人。锡良致电周树模,要求其速饬截止,以免流离失所。(114)此后,到达铁岭的难民逐日增多,正月二十八日(2月26日),截留200多人(115);二月十二日(3月12日),截留345名。(116)正月二十四日(2月22日),伊通州报告,湖北逃荒男女幼孺33人,由双阳县到州,“经医官检验无病,给米周济,未能进城”(117);二十六日(2月24日),又来了10余人,地方官担心久聚而生传染。(118) 为了避免给地方带来更大的问题,东三省总督锡良与上海道台电商遣送湖北难民到沪。正月二十六日(2月24日),上海道藉口“上海为各国通商要埠,防疫甚严,租界工部局每藉口下流社会人多不洁,容易传疫,时思干涉。今该难民等从疫地南来,更易藉口,乞饬弗运沪为叩”,拒绝接收湖北难民南来。(119)锡良只有分饬各州县沿途分担留养,再商安插。他致电吉林巡抚陈昭常,要求检验奉吉接壤州县的难民,若验明无病,并愿就地耕作者,则劝令就垦。(120)此外,锡良致电昌图知府,要求妥为留养难民,“如该处有事可做,能寓以工代赈之意尤妙”。(121)陈昭常也通饬将湖北难民拨入庇寒所内留养,“房屋务令温暖,每日官给小米粥三餐”。(122) 遭到上海道拒绝后,锡良于二月初四日(3月4日)电军机处:湖北难民听闻鼠疫,恐慌异常,群起南逃。虽然各州县予以留养,但这些难民思归迫切,“开原已滋事酿命,昌图、铁岭截留五百余人,省中亦数十人终日在所喧嚷,哀求释放”。南满铁路愿意将他们在大连隔离七日,若验明无病,则运送上海。故此,他请求军机处饬两江督臣行知上海,“准其登岸,仍于进口时饬该税务司预备西医查验,以期周密”。(123) 二月初六日(3月6日),军机处将此事转交外务部查核办理。外务部先后就湖北难民回籍问题与湖广总督、两江总督和上海道电商。首先,外务部致电鄂督商议将难民由京奉、京汉铁路径送汉口。鄂督藉口“车行捷速,鄂医无多,深恐查验难周”,请求由大连海运到沪。接着,外务部就此与江督电商,允许轮船载送难民回鄂,但须专门派兵轮或雇商轮,由大连到崇明转口直入长江,径送湖北省城,不经上海。途经口岸,只许抛锚江心,不准靠岸,“以免沿途上岸滋扰,增商埠防疫疑惧,致生枝节”。(124) 锡良得知外务部与两江总督商定将湖北难民由大连雇轮专送武昌后,要求各地将回籍人数查明,并雇定轮船输送。(125)二月十一日(3月11日),锡良致电吉、江两抚,要求查明湖北难民在境无地可耕愿回籍者到底有多少,以便雇商轮或请派兵轮运送。据吉省调查,阿城县100名,长春府58名,愿回籍;宁安府15名称原籍无食宿之力,不愿回籍;额穆县50余名,不愿回籍者居多,其余各属则无湖北难民。(126)对于愿回籍的鄂民,由地方官与铁道会社商定运输办法。(127)安龙泉、碑子沟、十里堡三处贫民留养所,共有湖北难民210人,均愿回籍,即送入日本车站隔离所,以便南送。(128) 二月以后,徒步南下的湖北难民逐渐抵达营口,“每帮数十人,多至百余人”。因“轮轨(指铁路)未通,即轮船亦不肯装运南下”,无法资遣,营口地方派医检验,收养于留养所。因担心这些难民行经疫地,于防疫有碍,营口道电请锡良电饬沿途州县,截留安置,设法疏通,以免在营拥挤。此外,请求将难民资遣费用在防疫款内开支。二月十五日(3月15日),40余名难民到达营口,被留验所截住。因其不服检验,不肯隔离,警察前往弹压劝导,“驯者环跪哀号,狤者倔强拼命,罚之可悯,抚之不从”。这种状况让营口地方非常担心治安、防疫两难收拾。锡良亦担心营口难民聚集日多,恐使当地成为疫区。他告知营口地方,已与江、鄂两省商妥,湖北难民将由大连专轮遣送回籍,营口应当收养这些难民,并给褴褛不洁者棉衣裤,收养各费在防疫款内开支。(129) 二月十八日(3月18日),锡良致电两江总督,告知南运难民约1200人,已送日本铁路部门所设的检疫留验所,留验7日后必须运送出口。(130)二十一日(3月21日),湖北难民回籍行程确定,愿回籍者共计1300人,雇定日本神户丸轮船分两批装运,每批约600人。第一批于二月底由大连出口,于三月初二日(3月31日)抵达江南崇明洋面;第二批约三月初旬出口,初九日抵达崇明。(131)上海道与招商局议定,三月初二午刻招商局预备小轮驳船在崇宝沙停泊守候,将神户丸上的难民转到图南号上,运送回湖北。从崇明到湖北的船价由湖北方面负责,每日银275两,按日计算。(132)为防疫气传染,湖北难民不准在江苏境内逗留。湖广总督命令巡警汉关两道、陆军统制和汉口验疫公所,等该轮到时令其停泊江心,派军队医生上轮查验弹压,确实没有患疫之人,方准起岸回籍。(133) 至此,移民前往黑省的湖北难民基本返回了故土,鄂、黑两省办理的移难民实边就此告一段落。在此,笔者不得不感叹其过程大费周章,结果却既未收移民实边之效,亦无救济难民之功。 八、余论 宣统元年十一月,鄂、黑两省首议移难民实边之策。第二年五月,4000多湖北难民在营口登陆,随后约1400多人被安置到讷谟尔河地区。宣统三年初,因东北鼠疫,难民徒步南行,到达奉天各州县,于三月初被遣送回湖北。这一来一去,历时一年多,牵涉多省,展示了一项起初得到各方认可的两利之策,在曲折运作之后,无疾而终,只得一个劳民伤财的结局。几千人由南往北、再由北往南的流动,深深牵扯着官府的神经,各地电文往来频繁,社会舆论给予了极大关注。这些记载便于我们深入了解一项政策的出台及其实施的过程,亦提供了剖析清末地方政治运作的极佳案例。为了实行移难民实边,鄂、黑两省政府在财政困难状况下,不得不东挪西借,大量经费用于安置和遣送难民。最终,到黑难民并未安居下来开垦边荒,而是返回原籍。如此一来,更罔论实边了。除未达到移难民和实边的目的外,难民们的命运亦让人唏嘘不已。一年多的时间里,由南而北再由北而南的往返迁移,饱含了难民多少辛酸,又有多少人在途中命丧黄泉,我们无从知晓。若非难民的往来对地方治安构成了威胁,也许连这些记载都无从查找。在此,我们不得不思考,缘何一个两利之策会如此劳民伤财呢? “移难民实边”虽然是时人认可的两利之策,但清政府在具体执行中没有解决好遇到的各类问题,致使未能达成实边之效,从中折射出清王朝末期整个政治体制面临的问题。对于封建王朝来讲,移民是一项关系人口流动的大事,尤其是东北地区,需要中央的批准方才可行。但由于中央财政困难,没有办法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移民实边计划。因此移民实边从一种宏观政策变成了权宜之计,多由地方从各自利益出发,因事起议。灾荒严重的地方提出“移难民实边”,其目的不过是将灾民迁移出去,以缓解当地所面临的困难。湖北地方就是为了缓解赈济水灾的压力,而提出移难民实边的,至于难民是否符合移民要求,并不在他们考虑之列。对黑龙江而言,其目的是通过移民实边,开垦边荒,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故希望移来的是有家眷能操农事的农民,而不是逃荒的流民。由于不能控制移民的来源,使得湖北前往黑龙江的难民并非为实边,而是逃荒之民,难以完成实边的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清末中央权威的式微,地方事务处于各行其是的状态。 在“移难民实边”过程中,官府不仅对如何执行缺乏考虑,彼此互相推卸责任,而且缺乏安置难民的能力,仅纠结于经费问题。鄂、黑两省往来电文商榷移民之事,最后确定的“不过船车之减费耳”,对于诸如“如何征集之?出发时,如何援护之?经过各地,如何免其阻滞?抵目的地后,如何分拨而安插之”等问题,都没有谈及。结果,“提议者自提议,赞成者自赞成”,却无人在意实行一节,“出前之说,推诿也,由后之说,漠视也,而均之皆为不负责任之确据,即为乏能力之确据”。(134)两省官员更在乎的是经费问题,即由谁来承担路费和安置费用。湖北谘议局与督抚部堂为了经费,搁置了移民实边议案,后又为了分担移民费用打起了嘴架。更有甚者,黑龙江地方浮报移民数字,不仅向中央要经费,而且向湖北分摊移民经费。在安置移民过程中,黑龙江到底花销多少,已经无从查证。若考虑到地方官员上下其手,花在难民身上的经费绝对没有10万两之数。湖北亦克扣了度支部核准的10万两,仅汇往黑龙江6万两。 此外,没有中央的统筹,各级官府之间缺乏合作精神,未能深入商讨落实移民的具体问题。虽然在讨论移难民实边时,两地函电往来,例行商榷,其实不过是表面联络而已。湖北谘议局与督抚在此事上各行其是。谘议局与黑龙江巡抚联络商议移难民办法,并未与湖北巡抚沟通,只是事后请要经费。湖北与黑龙江两地对于“鄂省饥民何时出发,人数几何,彼此均未曾相洽”。(135)由于两地官绅缺乏联络,“一切听民之自为,逮相逼来前,则谋资助,谋安插”。这些难民多为逃荒而北上,到达移垦地点后,“苛索供给,稍不遂意,便肆咆哮”,让黑省官员大失所望。黑龙江地方希望招徕的难民是耐苦之良民,而非逃荒之民,以便于管束。到达东北的湖北难民达四五千人,但最后从事垦荒的仅有一千余人,其余的不知所终。估计多数被遣送回籍,其余逃荒各处。如此一来,不仅未能达到黑省移民实边的目的,而且增加了地方治安压力,让东北地方感到不满。无论是政府还是舆论,都对此颇有怨言,“而今兹乃蒙害若此,讵倡是议者意料之所及也?”(136) 清末,各地民变纷起,官府在面对大量外来流动人口时,首要考虑的是辖区的社会稳定,生怕他们“流落失所”、“滋生事端”及“纷扰地方”。只要将流民赶出本地,维持当地的稳定即可。从移难民实边过程中可以看到,预防湖北难民扰乱地方是东北各地政府最关注的问题。营口道在面对大量北上的难民时,不断致电锡良表示担心其骚扰地方。为维护治安,地方当局一面供给难民住处和食物,一面尽快资遣他们回籍。难民的命运则无人关心,对他们的水土不服、严寒难耐、困苦无助,都视而不见。 鄂、黑移难民实边以失败而告终,但无人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此后,各地官府仍在讨论移民实边之事,关注的焦点仍是经费筹措问题,并不关心到黑的移民是否愿意务农、是否能克服水土不服从事开垦等具体事宜。宣统二年十二月(1911年1月),浙江巡抚增固致电锡良,认筹经费30万两,定于1911年春天移民东北。(137)锡良电饬东北路道赶办,一面由度支司垫拨银2万两,一面令富锦(富克锦站)、饶河(密山府东北饶河两岸)两县和宝清州(密山正北宝清河两岸)等属入手办理,事先预备好一切需用工料及房屋。(138)宣统三年三月(1911年4月),江苏谘议局议决东三省移民殖边案,续请拨款,并续议进行方法案。为减少该省人满之患,并实边固圉,该谘议局决定每年拨款10万元,不定年限。(139)不过,随着清王朝退出历史舞台,这些提案亦随之消散,但移民实边的故事仍然继续着。 注释: ①彭家元《中国边地之现况与移民》,《东方杂志》第22卷第6号,1925年6月;子明:《中国人口问题与移民实边》,《银行周刊》第12卷第39期,1928年10月;鲍幼中:《移民殖边问题之研究》,《村治》第1卷第8期,1929年8月;林士铉:《清季东北移民实边政策之研究》,台北,政治大学史学丛书2001年版;杨郁松:《程德全与黑龙江地区的移民实边》,《东北史地》2007年第1期。 ②目前,笔者仅见林士铉在《清季东北移民实边政策之研究》一书中提及此事,但寥寥几笔,未见其详。详见该书第347页。 ③葛剑雄主编:《中国移民史》第1卷,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0页。 ④参见陈锋《清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89—299页。我们还可从当时地方官的记述来理解移民含义,“自古移民政策必先借给牛具、赡其妻孥,方可相安无事,否则弱者不久循归,强者流为盗贼,未有实边之效,反有扰乱之虞”。《陈简帅来电》(宣统三年二月初七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24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档(以下简称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4。 ⑤参见李文海、周源《灾荒与饥馑:1840—1919》,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302—305页。 ⑥王步瀛上奏:“东三省热河一带土地膏腴,最多闲旷,宜乘时迁民实边,请简大员督办,以固边防。”《清实录》第59册,第567卷,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版,第501页。 ⑦《度支部遵议御史王步瀛奏请迁民实边片》,《南洋官报》,1906年第69期。 ⑧《度支部遵议御史王步瀛奏请迁民实边片》,《南洋官报》,1906年第69期。 ⑨《江督主持移民于满洲》,《振华五日大事记》,1907年第12期,第31页。 ⑩《电商移民实边》,《盛京时报》,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初一日,第2版。 (11)《迁民实边无庸置议片》(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端方:《端忠敏公奏稿》,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10),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第1219页。 (12)《迁民实边无庸置议片》(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端忠敏公奏稿》,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10),第1219—1220页。 (13)《鲁省移民实边事作罢》,上海《大同报》第8卷第13期,1907年,第31—32页。 (14)黑龙江设置很晚,直到宣统二年,全省才有27处厅州县,其中19处为光绪二十八年后设立。 (15)《东三省江抚对于招垦之办法》,《广益丛报》,1910年第230期。 (16)《东督江抚变通江省垦务办法》,《盛京时报》,宣统元年正月十五日,第2版。 (17)《黑龙江省沿边荒芜变通办法折》(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黑龙江省边垦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 (18)《东省大局益危密陈管见折》(宣统二年七月十二日),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第三所主编:《锡良遗稿》第2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185页。 (19)《具陈吉林密山府垦务筹办方法折》(宣统元年五月二十一日),《锡良遗稿》第2册,第906页。 (20)《具陈吉林密山府垦务筹办方法折》(宣统元年五月二十一日),《锡良遗稿》第2册,第907页。 (21)《黑龙江省奏移民垦荒酌定特别办法并陈现在办理情形折》,《东北史志》第5部,全国图书馆缩微复制中心2003年版,第4页。 (22)《东省大局益危密陈管见折》(宣统二年七月十二日),《锡良遗稿》第2册,第1186页。 (23)有关经费的消息多见于报刊报道,未见到有关奏折。如“东省地广人稀,惟移民屯田为第一要着,平时可以开垦,有事可以充兵,以备练兵之不足。现已决议实行,所需各费度支部允拔一百万两,余款须请各省协助,或自行另筹开源之策。”《一百万之移民经费》,《通问报:耶稣教家庭新闻》,1910年第419期,第10页。另见宣统二年三月初九日《吉长日报》报道:“江抚少帅以俄人经营边省殖民开垦已定,每岁移民二十万人,需款二千四百五十余万卢布。吾国江省荒芜弥望,实边政策自非移民,难收急效,现拟仿照俄国移民章程。暨奉省一年移民万人之数,惟每年约需银一百二十余万两,为数甚巨。江省实属难筹,如再奏请由内省拨给,又恐屡次求款,招部驳诘,一时未易定计云。”(《移民经费难筹》,第5版) (24)《黑龙江省奏移民垦荒酌定特别办法并陈现在办理情形折》,《东北史志》第5部,第4页。 (25)《论中国亟宜开荒殖民以重边防(续)》,《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第2版。 (26)《移民实边案》(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四日呈),吴剑杰主编:《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08页。 (27)《论鄂省移民垦荒之急宜进行》,《汉口中西报》,宣统二年正月二十四日,“新闻”,第1页。 (28)《汉口饥民十万》,《吉长日报》,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四日,第6版。 (29)《移民实边案》(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四日),《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208页。 (30)《论鄂省移民垦荒之急宜进行》,《汉口中西报》,宣统二年正月二十四日,“新闻”,第1页。 (31)《黑抚允移鄂民赴奉开垦电》,上海《大同报》第12卷第23期,1910年,第32页。 (32)《黑龙江垦务》,《四川官报》,1910年第18期,第73—74页。 (33)《移民实边案》(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四日呈),《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209页。 (34)《黑抚允移鄂民赴奉开垦电》,上海《大同报》第12卷第23期,1910年,第32页。 (35)此数字系根据《移民实边案》记载计算得出,“局员官绅8员,均尽义务,每日火食夫马费1元,4个月约960元。司事24人,每人每月薪水火食40元,以三个月计约2880元。杂役60名,每名每月工食6元,以三个月计算,约1080元。护送警兵144名,每名10元,约1440元。”《移民实边案》(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四日呈),《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214页。 (36)此数字系根据《移民实边案》的记载计算得出,“官绅来往川资:京汉三等车、京奉、南满、东清二等车价一栈10元,二栈20元,三栈30元,四栈50元,五栈70元,六栈120元,合计300元。司事来往川资:六大栈每栈2人,共600元;自奉至垦所18人,火车每人70元,共1260元,外加大车费每人每日5角,平均20日,每日9元,共180元,统计2040元。杂役六大栈每栈2役,共计546元;自奉至垦所18名,全由奉天雇用,给路费100元,统计640元。护送杂役由汉至奉24名,作12次分送,来往作半价,每名25元,共计600元。”《移民实边案》(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四日呈),《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214页。 (37)《移民实边案》(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四日呈),《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209,215页。 (38)《移民往黑分派人数之擘画》、《湖北移民到江之先声》、《鄂民果迁移来乎?》,《盛京时报》,宣统二年正月二十八日、二月二十三日、三月十九日,均见第5版。 (39)《时评》,《汉口中西报》,宣统二年正月二十五日,“新闻”,第1页。 (40)《论鄂省移民垦荒之急宜进行》,《汉口中西报》,宣统二年正月二十四日,“新闻”,第1页。 (41)《论移民东省事》,《吉长日报》,宣统二年四月初八日,第3版。 (42)《又议移民垦荒事宜》,《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5版。 (43)《鄂省移民赴黑垦荒之阻力》,《申报》,宣统二年五月初一日,第1张后幅第3版。 (44)“湖北饥民趁轮前来营口,拟迁往黑龙江就垦者纷至沓来,兹详探此项民人历次到营者共计已有四千余名口。”《楚民已到四千》,《吉长日报》,宣统二年六月初三日,第5版。宣统二年五月三十日《盛京时报》的《难民大半未去》一文亦载:“湖北难民乘坐轮船到达营口,共计四千余名。” (45)《锦新道来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另见《札复呈复营口鄂省饥民筹商安插办法文》(宣统二年七月十九日)中记载:“鄂省难民分两次由上海到营口,第一次一千六百余名,第二次一千八百余名。”《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347页。 (46)《此亦移民实边者耶》、《此谓移民政策》,《吉长日报》,宣统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五月二十六日,均见第5版。 (47)《此之谓移民实边》,《吉长日报》,宣统二年六月初四日,第4版。 (48)《呈复等款安插饥民开垦文》(宣统二年六月十三日呈),《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343页。 (49)有资料显示,赴东北的湖北难民每约百人就有一位领头人。例如,“此次先来一千余名,由万廷杰、杨锦玉、杨辅亭、王春宝及张姓、董姓等九人为首。”《湖北难民出外垦荒》,《申报》,宣统二年五月十六日,第2张第3版。 (50)为此,英领事特别照会沪道:“租借地方时有难民在路行走,有碍治安,请速饬县遣散。一面相烦禀知上宪严饬上江一带地方官有如此难民一项一律截止,不准再至沿海商埠繁盛之区。”《领事请阻难民闯入租界》,《申报》,宣统二年五月十六日,第2张第3版。 (51)《难民出外垦荒续纪》,《申报》,宣统二年五月十七日,第2张第3版。 (52)《黑省移民之滋事》,《华商联合会报》,1910年第13期,第49页。 (53)《难民大半未去》,《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五月三十日,第5版。 (54)《鄂民逃荒之惨状》,《孔圣会星期报》,1910年第106期,第34页。 (55)《俄国遣回中国流民清册(光绪三十三年—宣统三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 (56)湖广同乡会曾问询难民,他们“大率意在游食,不愿力农”。《饬锦新道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57)《此之谓移民实边》,《吉长日报》,宣统二年六月初四日,第4版。 (58)《首次遣送楚民》,《吉长日报》,宣统二年六月初七日,第5版。 (59)《此亦移民实边者耶》,《吉长日报》,宣统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第5版。 (60)《锦新道来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61)《致周朴帅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周朴帅来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三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黑龙江来电》第3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3。 (62)《实行移民垦边政策》,《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六月十五日,第5版。 (63)《辽源张牧来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64)《锦新道来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65)《饬锦新道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后在五月二十七日电文中,他再次强调“确系情愿垦种之户,方准北来”。《饬锦新道周道台电》,《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66)《锦新道来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67)《首次遣送楚民》,《吉长日报》,宣统二年六月初七日,第5版。 (68)《营口周道来电》(宣统二年六月初二日)、《营口周道来电》(宣统二年六月初八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69)《难民大半未去》,《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五月三十日,第5版。 (70)《双城:难民过境投文求恤》,《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五月二十七日,第5版。 (71)《辽阳难民苦累商会》,《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六月十四日,第5版。 (72)《致邮传部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邮传部来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京师来电》第10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45。 (73)《饬锦新道周道台电》(宣统二年五月二十七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74)《绥中徐令来电》(宣统二年六月初一日)、《饬绥中县徐令电》(宣统二年六月初二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75)《致周朴帅电》(宣统二年六月初六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14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4。 (76)《黑省移民之滋事》,《华商联合会报》,1910年第13期,第49页。 (77)《黑省移民之滋事》,《华商联合会报》,1910年第13期,第49页。 (78)《呜呼!黑龙江之移民》,《远东报》,宣统二年八月十一日,第1版。 (79)《黑省移民之滋事》,《华商联合会报》,1910年第13期,第49页。 (80)《呜呼!黑龙江之移民》,《远东报》,宣统二年八月十一日,第1版。 (81)“湖北难民之抵江者,经切实调查,其总数有1163名。”《难民赴垦近闻》,《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第5版。 (82)《难民赴江后之惨状》,《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七月初八日,第5版。 (83)《黑抚为难民所累者在此不在彼也》,《远东报》,宣统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第1版。 (84)《呜呼!黑龙江之移民》,《远东报》,宣统二年八月十一日,第1版。 (85)《黑抚为难民所累者在此不在彼也》,《远东报》,宣统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第1版。 (86)《难民赴垦近闻》,《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第5版。 (87)《黑龙江省奏移民垦荒酌定特别办法并陈现在办理情形折》,《东北史志》第5部,第3—6页。 (88)《札复呈复营口鄂省饥民筹商安插办法文》(宣统二年七月十九日),《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347页。 (89)《楚民来满善后议》,《吉长日报》,宣统二年六月初五日,第5版。 (90)《鄂省移民垦荒之计划》,《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第5版。 (91)《难民赴垦近闻》,《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第5版。 (92)《讷漠尔河湖北难民之近状》,《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八月二十日,第5版。 (93)“鄂民来江者多系流氓,不惯耕作,不惟不能收耕荒之效,反致生出许多骚扰,各大宪未免因之寒心。”《江省垦务之近情》,《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九月二十七日,第5版。“果为受灾之饥民则有居有食,不费投足举手之劳,何暇复计美恶,谅彼辈则均系无业之流氓故。”《饥民冥顽不灵》,《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第5版。 (94)《黑抚为难民所累者在此不在彼也》,《远东报》,宣统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第1版。 (95)《呜呼!黑龙江之移民》,《远东报》,宣统二年八月十一日,第1版。 (96)《黑抚为难民所累者在此不在彼也》,《远东报》,宣统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第1版。 (97)《呜呼!黑龙江之移民》,《远东报》,宣统二年八月十一日,第1版。 (98)《协济移民之善政》,《远东报》,宣统二年九月五日,第1版。 (99)《呈复等款安插饥民开垦文》(宣统二年六月十三日呈),《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343页。 (100)《呈复筹集移垦款项仍扣拨薪费文》(宣统二年七月十一日呈),《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345页。 (101)《黑龙江赵司使对于移民实边之政见》,《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第5版。 (102)《议拨款赈恤楚氓未准》,《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第5版。 (103)《周朴帅来电》(宣统二年六月初八日)、《致周朴帅电》(宣统二年六月十一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黑龙江往来电》第3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3。 (104)《鄂省移民垦荒之计划》,《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第5版。 (105)《黑龙江移民经费被驳》,《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六月二十九日,第5版。 (106)《札行准奉天清理财政局监理官熊京卿电请议筹接济营口饥民办法文》(宣统二年六月初十日),《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342页。 (107)《鄂省官吏分筹接济移民开垦费》,《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七月初六日,第5版。 (108)《鄂省官绅会筹殖民经费近议》,《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八月初四日,第5版。 (109)《呈复等款安插饥民开垦文》(宣统二年六月十三日呈),《湖北谘局文献资料汇编》,第343页。 (110)《呈复筹集移垦款项仍扣拨薪费文》(宣统二年七月十一日呈)、《札复呈复营口鄂省饥民筹商安插办法文》(宣统二年七月十九日到),《湖北谘议局文献资料汇编》,第344—345、347页。 (111)《札饬筹措移民经费》,《北洋官报》,1910年第2831册。 (112)黑龙江巡抚在给锡良的电报中指出:“前奉鄂省移民六万两,业经咨请饬司汇解,现在办理防疫安插,爱(珲)黑(河)俄逐华民需款繁巨,挪垫俱穷,而讷局值此冻解,替民开垦需费甚殷,务请饬将鄂款速解来江,以纾眉急。”《周朴帅来电》(宣统三年二月十四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黑龙江来往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甲374/26。锡良致电周抚,“鄂省解到移民款六万,前已于本日备文将原银发交江省官银分号汇往,到日请饬收”。《致周朴帅电》(宣统三年二月十五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黑龙江来往电》第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由上可知,鄂省款项早已到东,但被东督扣留,未即时汇给黑龙江。 (113)《伊通汪牧来电》(宣统三年正月二十四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22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5。 (114)《致周朴帅电》(宣统三年正月十九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黑龙江来往电》第6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115)《通致吉江两省电》(宣统三年正月二十八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23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5。 (116)《铁岭徐令来电》(宣统三年二月十二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16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117)《伊通汪牧来电》(宣统三年正月二十四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22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5。 (118)《伊通汪牧来电》(宣统三年正月二十七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23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5。 (119)《上海刘道台来电》(宣统三年正月二十六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外省来电》第13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120)《通致吉江两省电》(宣统三年正月二十八日)、《致陈简帅电》(宣统三年二月初一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23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5。 (121)《饬昌图郑守电》(宣统三年二月初一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14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122)《陈简帅来电》(宣统三年正月三十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23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5。 (123)《致军机处电》(宣统三年二月初四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京师来电》第1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46。 (124)《军机处来电》(宣统三年二月初六日)、《外部来电》(宣统三年二月十一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京师来电》第17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46。 (125)《饬昌图刘守等电》(宣统三年二月十一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15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126)《致吉江两省电》(宣统三年二月十一日)、《陈简帅来电》(宣统三年二月二十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25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127)《致陈简帅电》(宣统三年二月二十一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26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5。 (128)《长春孟道来电》(宣统三年三月十八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28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5。 (129)《营口周道、高丞来电》(宣统三年二月十四日)、《饬营口周道电》(宣统三年二月十五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本省各属电》第16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26。 (130)《致南京张安帅电》(宣统三年二月十八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外省来电》第14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8。 (131)《致陈简帅电》(宣统三年二月二十一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吉林来往电》第26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5。 (132)《南京张安帅来电》(宣统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南京张安帅来电》(宣统三年二月二十六日),《锡良任东三省总督时外省来电》第14册,近代史所藏档,甲374/18。 (133)《筹议派遣难民垦荒之前车》,《申报》,宣统三年三月初一日,第1张第3版。 (134)《论移民实边之要点》,《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第5版。 (135)《论移民实边之要点》,《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第5版。 (136)《移民问题之评判》,《盛京时报》,宣统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第5版。 (137)《浙抚认筹移民经费》,《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第5版。 (138)《移民实边将近实行》,《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5版。 (139)《移民殖边之议决案》,《盛京时报》,宣统三年三月初九日,第5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