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经济社会新的发展背景下,中国文化遗产领域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思想理论,在实践实务上也取得了诸多进展与突破,十九大对我国新的社会矛盾及历史方位的确立,既是基于过去五年的发展成就,也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新期待、新要求,由此使得中国文化遗产事业步入了新的发展时代,并日益呈现出五个显著特征。 功能进阶的新时代 新的历史时期,传统文化史无前例地全方位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之中,中国文化遗产的功能也逐渐得到全新的呈现:其一,成为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梦的实现不仅仅是经济的大发展,更需要文化的大繁荣,前者是民族复兴的重要支撑,后者是民族复兴的内在动力,两者实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尤其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中,文化遗产在物质与精神双重领域皆能充分发挥独特的重要作用;其二,是国家总体安全的基础与保障。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利用密切关涉民族文化的振兴与繁荣,无疑是文化安全的关键决定因素,坚定的民族文化自信也源于此,故而,最具民族特色,最富传播力、吸引力、影响力的历史遗产是形成一个内心无比强大、意志无比坚毅的民族之重要资源,就必然成为国家文化安全及总体安全的强有力保障;其三,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当前世界经济前行乏力的背景下,中国适时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使古代丝绸之路在新时代再次焕发青春,并以其“开放、合作、共赢、同享”的精神内核带动沿线国家、地区的积极、广泛参与,从而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的重要引擎;其四,是人类和平的重要推力。当今世界不稳定因素纷繁复杂,人类和平面临严峻考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解危良药,各民族之间相互理解与尊重是根本所在,“不同文明间的交流互鉴”无疑是增进彼此理解与尊重最有效的推动力量,历史遗产当然是其中最重要的资源。由此可见,中国文化遗产的功能已不仅仅是文化的、社会的、民族的、国家的,也是经济的、政治的、世界的、全球的,甚至关乎整个人类的文明与和平进程,从而进入了功能全面进阶的新时代。 政绩管控的新时代 中国特殊的国情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决定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由政府主导的现行体制,但是由于“官本位”“GDP至上”等思想的长期影响,导致法人违法拆毁、破坏文物的事件时有发生,文化遗产受损、政府形象遭贬,不是双赢而是两伤,长此以往,民族的伟大复兴将永失根基,人民的美好生活将徒具空壳。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李克强总理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本着无愧历史、无愧未来的责任心,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文物保护工作。”由此,“保护文物也是政绩”揭开了中国文化遗产事业新的历史篇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把文物工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和终身追究制,严肃追责问责;中央文明办进一步把文物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强化了城市管理者保护文物的责任担当;《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建设,建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常态工作机制。由此,文物保护利用在新的历史时期正式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河南、山西、福建、天津、吉林、湖南;武汉、焦作、泰安、晋中、阜阳等全国各省市地方政府纷纷予以实施,中国文化遗产安全保障系数将因此大力提升。 众薪积聚的新时代 中国的文化遗产历经坎坷磨难、尝尽风霜雪雨,在广大民众及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步履蹒跚发展至今,同时又在经济蓬勃增长的社会背景下呈现出高危态势,尤其随着全国文化遗产资源家底及其保存现状的日益清晰,喜忧参半之际,政府当有更多作为,全方位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更成为当务之急。“一棵小树弱不禁风雨,百里森林并肩耐岁寒”“一支竹篙难渡汪洋海,众人划桨开动大帆船”。全国76.7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可移动文物、12万余处文物保护单位、13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52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4153个传统村落、91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128家中华老字号、53项世界遗产、1372项国家非遗,如此数量众多、品类齐全、分布广泛的遗产资源既是历代人民的创造,又是世代传承的硕果,不仅需要切实惠及广大民众,更需广大民众积极主动参与保护,以缓解中国文物保护之现实困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所指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格局,让宝贵遗产世代传承、焕发新的光彩,为繁荣文化事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为此,国务院要求各地从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参与、社会捐献捐资捐助、民间合法收藏、决策意见征求等多方面制定鼓励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政策措施;地方各级政府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保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得到巡查看护,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国家文物局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认领认养等方式参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推广PPP模式,及时公开发布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项目清单,为社会参与研发、生产、经营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等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民众的参与广开了言路、畅通了渠道,具有中国特色的“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文物保护新格局正在形成,“源于民、归于民、惠于民、护于民”的文化遗产本质内涵日益得到全面呈现。 文化创意的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至今,中国正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征程中,“创意”“智造”已成为各行各业寻求新发展契机的动力源泉,文化领域自不例外,物质文化遗产更需乘此东风开辟新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其深意正在于此。实现民族复兴,文化自须担责,摒弃传统思维、盘活遗产资源是关键环节,而唯有“创意”与“智造”方能使传统文化遗产“活起来”并“火起来”,也唯有实现由“静”到“动”、由“内”到“外”、由“寡”到“多”的跨越与转变,才能真正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永驻民众心田,从而春风化雨、行稳致远。为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鼓励众创、众筹,以文博单位和文化创意设计企业为主体,开发原创文化产品,打造文化创意品牌;进而在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的基础上,转发了《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对创意产品开发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继之,国家文物局发出《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五部委颁行《“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等,都是对文化创意的具体落实;两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使文化创意提高到了新层次。迄今,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等已成为遗产领域炙热词汇,现代信息技术频频入驻文博行业,博物馆、遗产地纷纷借助数字科技,力图将自身的资源优势转化为行业发展动能。 网络共享的新时代 文化遗产惠及全体国民,既有时代的要求也有现实的支撑,此即富则思文的发展趋势与互联网技术的全面普及。新时代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变使文化、文物领域面临新的任务与职责,尤其需要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密切结合。中国丰富的遗产资源分布在广袤国土之上,城市乡村、平原山区、陆地海湖等等均有迹可循、有景可观,但限于原有的经济、时空等条件,难以实现全民共享。而今随着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勃兴、互联网走进家家户户、智能手机功能日益增强,数字信息、网络资源已广泛而深切融入到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人民享用文化遗产及创意产品已具备了充分条件,既可足不出户获知信息,也可随时随地遍览天下,还可随机择价线上购物,享受现代物流带来的种种便利。因此,国务院明确指出,要不断加强文博领域的科技支撑及平台建设,大力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文物保护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重点支持文物价值认知、保护修复和传统工艺科学化、大遗址展示利用、智慧博物馆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实施精品文物数字产品和精品展览数字产品推广项目;国家文物局提出要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方式,积极支持文博单位利用信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创新文物传播方式,为人民大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五部委《“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从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各方面详细规划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与平台保护传承开发利用文化遗产的具体方案与步骤,提出到2019年末,初步构建文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体系,扩展文物资源的社会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促进文化繁荣。可见,网络平台、智能终端已成为创新文化服务、提升消费品质的重要工具,借此实现全民共享文化的盛世已经到来。 新的发展时代,中国传统文化焕发出了勃勃生机,文化遗产的功能得到了极大提升,由此,其保护传承更需要政府与社会进一步齐心协力、共进共荣,其开发利用、全民共享也需借助经由创意、智造而催生的新业态和突破时空限制的网络平台及智能终端。所以,中国文化遗产事业步入新时代所显现的诸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可以乐见其生命力会日益增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