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步骤,是新时代开展“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融合的振兴、长期的振兴,既要振兴产业,也要推动包括民生、文化、治理、生态等在内的乡村综合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在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中,“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是推动农民全面发展、乡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体现。 进入新时代,乡村生活富裕的意义更加突出 第一,“生活富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乡村生活富裕既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共同富裕与生活富裕之间是整体与部分、全局与局部、结果与过程的辩证关系,二者是内在统一的。一方面,乡村生活富裕是当前阶段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形式,它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起,充分体现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另一方面,共同富裕是乡村生活富裕的目标导向和价值追求,它与以人民为中心、新发展理念、全面现代化一起,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发展优势。 第二,“生活富裕”是推动农民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乡村振兴视角看,新时代是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时代,其最终目标任务是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乡村振兴和生活富裕要通过农民的发展表现出来。同时,乡村振兴和生活富裕也将为农民全面发展提供不可或缺的条件和保障。正确认识和把握“三农”之间相互支撑、不断深化的逻辑关系,既把生活富裕当作乡村振兴的奋斗目标,也把生活富裕融入到农民全面发展中,对推进新时代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的发展意义重大。 第三,“生活富裕”是“生活宽裕”的标准提升。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农民生活水平从温饱转向小康,进而又进入相对富裕阶段。2005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的是实现农民“生活宽裕”。新农村建设十几年来,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3.1%。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把“生活富裕”作为乡村振兴的一种愿景来加以推进,符合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从理论维度上看,把“生活宽裕”提升为“生活富裕”,意味着对乡村发展目标的认识升华,回答了新时代振兴什么样的乡村、怎样振兴乡村的重大理论问题。从实践维度上看,推进乡村生活由“宽裕”向“富裕”转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味着更加注重农民生活水平与质量的同步提升,意味着更加注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农民多元需求,将使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