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根据大量文献记载,罂粟栽培技术于公元7世纪末或8世纪初传入中国,在唐代,罂粟的利用价值主要限于花卉观赏;到了宋、辽、金、元时期,罂粟的医药功能得到医家高度重视和广泛使用;鸦片输入中国始于公元15世纪下半叶(明成化年间),在明代,鸦片的医药功能得到了积极利用,主要用于治疗痢疾、脱肛、小儿痘疮以及各种头风、疼痛等病症;只是到了清代,随着混合烟草吸食方法的发明和传播,鸦片才开始被滥用,成为危害社会的毒品。 关键词:罂粟 鸦片 传入 医药 清代雍正、乾隆年间,吸食鸦片烟风气日渐蔓延开来。尤其是到了嘉庆、道光年间,随着走私贸易的猖獗进行,鸦片对于中国社会构成了严重威胁。许多学者对于当时的鸦片危害和走私输入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澄清了许多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关于罂粟与鸦片传入中国的早期情况,尤其是二者传入中国之后对于古代中国人的社会生活究竟产生了哪些重要影响?还很少有人进行深入探讨。为了弄清这些基本事实,笔者收集了大量资料,现在予以初步梳理,以期得到对罂粟和鸦片史的正确认识。 一、罂粟种植在唐代传入中国 在小亚细亚和地中海沿岸,人类种植罂粟和采集鸦片的历史十分悠久[1]。一种说法是,在公元七世纪罂粟种植与鸦片生产已经传入中国。依据的是这样一条资料。“乾封二年(667),(拂菻国国王)遣使献底也伽。”[2]拂菻,旧称“大秦”,即东罗马帝国。“底也伽”是Theriaka的音译,是一种治疗痢疾的特效药物,其中含有鸦片的成分。笔者认为这是含有鸦片质的药丸偶尔的少量输入,而不是真正鸦片输入的开端。主要理由有三:第一,“底也伽”与鸦片的概念不同,这正如罂粟不是鸦片,鸦片不是吗啡,吗啡不是海洛因一样,尽管后者都是由前者提取加工制成的;第二,自唐代到明成化年间,史籍浩繁,目前还没有发现有关鸦片向中国输入的正式记载,因此,把数百年前的偶尔的零星含有鸦片的药丸作为鸦片输入中国的开端是不妥当的;第三,鸦片最初是作为药物向中国输入的,应当在医药典籍上有应用记载,然而查阅唐、宋、辽、金、元数百年间的重要医药书籍,从民间配方到宫廷医案,并未提及鸦片的临床应用。 笔者认为,依据上述这条孤零零的材料将公元7世纪视为鸦片输入中国的开端是不妥当的。但并不否定,罂粟种植在中国始于7世纪末或8世纪初,主要是罂粟种植在当时已经成为事实。一首唐诗这样写道:“开花空道胜于草,结实何曾济得民。却笑野田禾与黍,不闻弦管过青春。”[3]这是迄今为止,我们查阅到的中国最早的关于罂粟的种植记载。米囊花是罂粟的别名。作者郭震(656-713),字元振,魏州贵乡(今河北大名东南)人,咸亨四年(673)进士。先后任通泉尉、右武卫铠曹参军、奉宸监丞等职位;长安元年(701),任凉州(治所在甘肃武威)都督;神龙二年(706),为安西(唐代方镇之一,所辖龟兹、疏勒、于阗、焉耆,均在天山以北)大都护;太极元年(712), 任朔方(为唐代方镇之一,又称灵武,或灵州,治所在今宁夏灵武西南。)大总管;开元元年(713),任饶州(州名,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司马,病死途中,封代国公。由于作者生活在七世纪末或八世纪初,我们断定,罂粟传入中国的时间为七世纪末或八世纪初。又由于作者的镇所均在宁夏、甘肃、新疆境内,我们断定,罂粟种植在长安以西的丝绸之路上。是时,人们对于罂粟的认识尚局限在庭院花卉观赏的初级阶段。 到了九世纪,汉中与成都盆地的田地中已开始种植罂粟。晚唐一位诗人在马上吟诵道:“行过险栈出褒斜,出尽平川似到家。万里客愁今日散,马前初见米囊花。”[4]诗中的“险栈”,指北栈道,即沿着褒水、斜水所修建的栈道。自陕西凤县东北草凉驿入栈,西南至凤县折向东南,经留坝,又南至褒城旧治北鸡头关出栈。五代以前,前往四川,通常经褒谷南下蜀中。“褒斜”,乃是古道路名,与终南山之褒水、斜水平行,为古代连接关中平原与汉中盆地之要道。自汉至五代,凡南北兵争,双方行军往往取道于此[5]。作者雍陶,字国钧,成都人。太和(828-835)间登进士第。大中八年(854),自国子毛诗博士,出任简州(治所在今四川简阳)刺史。在上任途中,途经褒斜到达汉中,看到米囊花,异常兴奋,立即产生回到家乡的感觉。是诗证明,诗人家乡成都地区与汉中的田野里已有罂粟种植。不过,同时也说明,首都长安所在的关中地区尚未种植罂粟。否则,米囊花不会成为诗人家乡特有的标志。 一位诗人在《江南杂题三十首》中写道:“碧抽书带草,红节米囊花。”[6]由此可知,晚唐江南地区已开始种植罂粟。江南诗人李贞白,对于罂粟生长情况业已非常熟悉,否则,对于其蒴果形状的描写不会如此逼真:“倒排双陆子,希插碧牙筹。既似牺牛乳,又如铃马兜。鼓捶并瀑箭,直是有来由。”[7] 从上述诗人的吟咏情况来看,罂粟传入中国的时间大致在7世纪末或8世纪初。唐代属于罂粟移植中国的初期阶段,人们对于罂粟的认识基本上局限在花卉观赏阶段。《备急千金方》和《银海精微》是盛唐医学家孙思邈(581-682)集其大成的医药著作,其中没有一个药方涉及罂粟。《颅囟经》二卷,则是唐末宋初医药著作,亦无关于罂粟的任何配方。这说明,罂粟的医药价值在唐代还没有被医家认识到。 二、宋辽金元时期的罂粟医药价值 到了北宋时期,罂粟种植范围进一步扩大。大诗人苏轼之弟苏辙闲居颍川,开始向当地农夫学习种植罂粟,留下《种药苗二首》,其中一首为《种罂粟》:“筑室城西,中有图书。窗户之余,松竹扶疏。拔棘开畦,以毓嘉蔬。畦夫告予,罂粟可储。罂小如罂,粟细如粟。与麦皆种,与穄皆熟。苗堪春菜,实比秋谷。研作牛乳,烹为佛粥。老人气衰,饮食无几。食肉不消,食菜寡味。柳槌石钵,煎以蜜水。便口利喉,调养肺胃。三年杜门,莫适往还。幽人衲僧,相对忘言。饮之一杯,失笑欣然。我来颍川,如游庐山。”从这一首诗可以看出,在北宋时期罂粟的功能还很有限,苗可以当成蔬菜食用,籽可以充饥,熬成“佛粥”,可以治病,调肺养胃而已。在引子中苏辙写道:“予闲居颍川,家贫不能办肉。每夏秋之交,菘芥未成,则盘中索然,或教予种罂粟、决明,以补其匮。寓颍川诸家,多未知此,故作种药苗二诗以告之。”[8]颍川,古郡名,治所在今河南省禹州。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颍川的农家已经有人掌握了罂粟栽培技术,而从外地迁移到颍川的移民大多不了解罂粟的种植技术与食用功能,这说明罂粟种植在当时还不普遍,所以,诗人感到有必要以诗歌方式向朋友传播罂粟种植技术和食用方法。 无独有偶,另一位诗人也用诗歌详细记述了自己为什么要种植以及罂粟的生长情况。“前年阳亢骄,旱日赤如血。万里随羽书,挥鞭无留辙。炎毒乘我虚,两岁苦病暍。遇夏火气高,烦蒸不可活。饱闻食罂粟,能涤胃中热。问邻乞嘉种,欲往愧屑屑。适蒙故人惠,筠箧里山叶。堂下开新畦,布艺自区别。经春甲未坼,边冷伤晚雪。清初气忽动,地面龟兆裂。含滋竞出土,新绿如短发。常虑蒿莠生,锄剃不敢缺。时雨近沾足,垂凌争秀发。开花如芙蓉,红白两妍洁。纷纷金蕊落,稍稍青莲结。玉粒渐满房,露下期采折。攻疾虽未知,适愿已自悦。呼童问山鼎,芳乳将可设。”[9]是诗作者李复,字履中,先世居住祥符(今河南开封市),因其父官关右,遂移居长安。元丰二年(1079),登进士,官至集贤殿修撰,有《潏水集》。“潏水”,在今长安县境内。作者种植罂粟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罂粟籽,以治疗胃病,“能涤胃中热”。这与苏辙的上述认识是基本一致的。 北宋时期,罂粟的使用范围基本限于熬制 “罂粟汤”和“佛粥”。关于“罂粟汤”,大诗人苏轼在《归宜兴留题竹西寺》诗中有所提及,“道人劝饮鸡苏水,童子能煎罂粟汤。”[10]江西诗人黄庭坚亦有这样的诗句,“女奴煮罂粟,石盆泻机泉。”[11]江南宜兴的“童子能煎罂粟汤”,江西的“女奴煮罂粟”,固然证明罂粟不太罕见,但同时也说明仍然比较珍贵,毕竟是用来招待贵客的物品。正是由于比较珍贵,罂粟成为达官贵人互相馈赠的礼物[12]。关于“罂粟汤”的养胃健身的功能当时人比之“丹石”,也有明确记载。“茶粒齐圜剖罂子,作汤和蜜味尤宜,中年强饭却丹石,安用咄嗟成淖糜。”[13]而“佛粥”,又称“罂粟粥”,配料及熬制、服用方法如下:“白罂粟米二合,人参末三大钱,生山芋五寸长,细切研三物。以水一升二合煮取六合,入生姜汁及盐花少许,搅匀,分服。不计早晚食之,亦不妨别服汤丸。”[14] 大致说来,罂粟在医药学中具有驱除邪热,养肺健胃的医疗保健作用,这是北宋时期人们对于其医疗功能的基本认识。北宋末年的一本药物学著作如实地总结了前人的种植经验和医药效果,代表着当时人对于罂粟的基本认识。略谓:“罂子粟,旧不著所出州土,今处处有之。人家因园庭中多莳以为饰花,有红白二种,微腥气。其实作瓶子,似髇,箭头中有米,极细。种之甚难。圃人隔年粪地,九月布子,涉冬至春始生苗,极繁茂矣。不尔,种之,多不出,出亦不茂。俟其瓶焦黄,则采之。主行风气,驱逐邪热,治反胃,胸中疾滞。丹石发动,亦可合竹沥作粥,大良。然性寒,利大小肠,不宜多食。食过度,则动膀胱气耳。”[15] 到了南宋、辽、金、元时期,罂粟的种植范围进一步扩大。著名诗人杨万里对于罂粟写下脍炙人口的诗歌。“铅膏细细点花梢,道是春深雪未消。一斛千囊苍玉粟,东风吹作米长腰。鸟语蜂喧蝶亦忙,争传天诏诏花王。东皇羽卫无供给,探借春风十日粮。”[16]关于罂粟的种植、生长情况以及使用功效,周紫芝写了两首诗。第一首诗是《种罂粟》[17],第二首诗是《罂粟将成》[18],所谈医药功能与北宋时期相同。 与北宋相比,除了诗人在诗歌中继续吟诵罂粟之外,南宋时期有许多文人在笔记、文集和方志中开始记录罂粟的种植和使用情况。陈元靓在《岁时广记》中如此写道:“重九日,宜种罂粟,早午晚三时种,开花三品。按本草名罂粟子,味甘平,无毒,主丹石发动,不下食者,和竹沥煮作粥,食之,极美。一名象谷,一名米囊,一名御米花。《图经》云:种之甚难,圃人隔年粪地,九月布子,涉冬至春始生苗,极繁茂矣。不尔,种之多不出,亦不茂,俟其瓶焦黄,则采之。衍义曰:研末以水煎,仍加蜜,为罂粟汤。”[19]这一记载反映了南宋时期对于罂粟的不同称呼。“罂粟”、“米囊”、“象谷”、“御米花”等,都是时人对于罂粟果实形象性的称呼[20]。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人们对于罂粟的认识当时还停留在养胃治病水平上,很有局限性。 在南宋时期的方志风物记载中,涉及罂粟的地方较为模糊,大抵重复前代诗人的认识。如:《淳熙三山志》曰:“罂粟花,有红白二种。九月布子,春深乃生实,如小罂,子如细粟。”[21] 《重修毗陵志》云:“罂小如罂,粟细如粟,与麦皆种与穄皆熟,斫作牛乳,烹为佛粥。”[22]《新安志》记载:“有罂子粟,结房如瓶罂,如髇箭,花艳好,而实细美,非他粟之类。”[23]这种记录,说明罂粟的种植和使用情况,尚不是十分普及。尤其是在辽人、金人控制的北方地区,罂粟种植还是比较困难的事情。正是种植罂粟在北方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金代山西诗人元好问才有 “花有如罂粟,能同橘不迁”的感叹[24] 。 南宋、辽、金、元时期,罂粟在医药学上进一步发挥作用,除了治疗肺胃等疾病之外,开始更多地用于治疗咳嗽、痢疾等顽症,并解金石之毒。以下是南宋医家的几种验方: “养中汤,治肺胃受寒,咳嗽多疾,胸满短气,语声不出,昼夜不止,饮食减少。不以远年日近,并皆治之。半夏炙八钱,甘草湿半两,罂粟壳去蒂盖蜜炙二两半,肉桂去粗皮半两,右为细末,每服一大钱,水一盏,生姜四片,同煎至七分,通口服,不拘时候。”[25] “御米汤,治久患痢疾,或赤或白,脐腹□□□痛,里急后坠,发歇无时,日夕无度,及下血不已,全不入食,并皆主之。厚朴去粗皮,炒,姜制,十两;罂粟壳,蜜炙;白茯苓,去皮;甘草,炙;各五两。 人参,去芦;乾姜,炮,各二两半。”[26] “人参散,治妊娠心气不足,调正脾胃,进食补胎流利关膈。罂粟一两少,白扁豆一两,藿香一分,甘草半两,人参一分。右为细末,每服一钱,麦门冬,熟水调下,日午夜,卧服。”[27] “宁神散,治嗽。御米壳(二两,蜜炙),人参、苦葶苈,以上各一两;右为末,入乌梅同煎,三、五沸,去滓,稍热服,食后。”[28] “宁肺散,御米(蜜炒,去穰)、甘草、乾姜、当归、白矾、陈皮,以上各一两;右为末,煎虀汁,调三钱。”[29] “人参、款冬花、桑白皮、桔梗、五味子、阿胶、乌梅,以上各一两;贝母五钱;御米壳八两,去顶,以蜜炒黄。此名‘九仙散’。脾虚肺寒,痰涎欬嗽。”[30]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北宋时期,罂粟种植范围比唐代有所扩大,使用罂粟熬制“佛粥”和“罂粟汤”,主要用于养肺健胃。南宋、辽、金、元时期,随着罂粟种植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其医药使用范围亦有所扩大,利用罂粟可以调制 “养中汤”、“御米汤”、“人参散”、“宁神散”、“宁肺散”和“九仙散”等丸散,治疗脾虚肺寒、咳嗽多疾、胸满短气、饮食减少、腹痛痢疾、妊娠心气不足等疾病,可以说在这一时期罂粟在医药学上得到了完全积极的应用,有益于中国人的身体健康。 三、明朝的鸦片输入及其医药价值 罂粟在明朝的社会生活中作用越来越大,不仅在日常生活中以罂粟为原料,可以制成各种美味佳肴(诸如:烹调蔬菜,熬制佛粥,烙成面饼,制成馄饨和豆腐,等等)[31],而且在治病救人方面也得到了充分利用。李时珍全面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对于罂粟的生长情况和医疗功效作了更精细的记载,指出:“罂粟秋种冬生,嫩苗作蔬食甚佳。叶如白苣,三四月抽薹结青苞,花开则苞脱。花凡四瓣,大如仰盏,罂在花中,须蕊裹之。花开三日即谢,而罂在茎头,长一二寸,大如马兜铃,上有盖,下有蒂,宛然如酒罂。中有白米极细,可煮粥和饭食。水研滤浆,同绿豆粉作腐,食,尤佳。亦可取油。其壳入药甚多,而本草不载,乃知古人不用之也。”[32]在他看来,罂粟籽,甘平,无毒,可以行风气,逐邪热,治反胃和胸中痰滞;罂粟壳,可以止泻痢,固脱肛,治遗精,敛肺涩肠,治咳嗽,止心腹、筋骨诸痛[33],书中记录了大量处方,限于篇幅,在此恕不一一例举。 现在,我们把注意力转向鸦片的输入和使用。查阅中国各类图书,在元代以前的图书中没有发现任何关于鸦片的信息,因此,我们可以断言,在元代之前不仅外国鸦片尚未输入中国,而且中国人也没有掌握鸦片的采集方法。“鸦片”,又写作“阿片”,是外来词语,是opium的音译。“鸦片”的别名为“阿芙蓉”或“合甫融”,也是一个外来词语,是阿拉伯语afyun的音译。由此可见,“鸦片”最初是一种舶来品。那么,鸦片究竟是何时输入中国呢? 在明朝的图籍中,最早出现记录鸦片信息的是一本名为《蟫精隽》的书籍。是书分条记载有关史事,作者在其第十卷“合甫融”一条中这样写道:“海外诸国并西域产有一药,名‘合甫融’,中国又名鸦片。壮若没药,而深黄,柔韧,若牛胶焉。味辛,大热,有毒,主兴助阳事,壮精益元气。方士房中御女之术,多用之。又能治远年久痢,虚损元气者,往往服不三数分。多服,能发人疔肿、痛疽、恶疮,并一应热疾。而其性酷烈,甚于硫磺、丹砂,热燥猛于苏合油、附子,自仙灵、脾琐阳、阳起石、丁香、鹿茸、龙骨、兔丝,而下功皆不及也。成化癸卯,尝令中贵出海南、闽浙、川陕,近西域诸处收买之。其价与黄金等。 ”[34]这一珍贵资料除了说明“合甫融”的药用价值之外,重要价值在于第一次记录了鸦片在中国市场上已经成为一种商品,“价同黄金”,可以在广东、福建、浙江、四川、陕西等地购买;重要价值在于说明输入中国的鸦片有两个来源:“西方诸国并西域”。这里的“西方诸国”,显然是指将鸦片称作opium的欧洲国家。“西域”,应当是指将鸦片称作afyun的阿拉伯国家和地区。鸦片的两种音译最早出现在同一条资料中,说明欧洲人和阿拉伯人向中国运送鸦片几乎是同时进行的。究竟是阿拉伯人还是欧洲人最先向中国运送鸦片?在没有比较可靠的资料情况下,我们在此无法作出明确判断。这一资料还是明廷在市场上直接收买外国商人鸦片的最早记载。成化癸卯(1483)年,朝廷派遣太监到边远省区大规模收购鸦片,标明鸦片在当时宫廷生活中已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明朝中期关于鸦片的记载还很少见。但是,到了明朝末年,关于鸦片的记载开始多了起来。由于鸦片最初是作为药物进口的,所以,关于鸦片的介绍往往谈及其医药功能。云南的一位地方官说:“哈芙蓉,夷产也。以莺粟汁和草乌合成之。其精者为鸦片,价埓兼金,可疗泄痢、风蛊诸症,尤能坚阳不泄,房中之术多用之。然亦有大毒,滇人忿争者,往往吞之,即毙。”[35]这里的“哈芙蓉”,也是鸦片的阿拉伯音译。作者以其精与粗区分鸦片的名称显然是不正确的,说“哈芙蓉”系罂粟汁与草乌的合成品也是不精确的。 关于鸦片采集方法,明末清初科学家方以智(1611-1671)留下的记载是:“其结青苞时以针刺十数眼,其精液自出,收入瓷器,用纸封口,曝二七日,即成鸦片,最能涩精。”[36]“以针刺十数眼”,采集鸦片,这个记载还不够精确。因为采集鸦片汁液的通常做法是用利器在罂粟蒴果的外面划伤三五处伤痕,伤痕的深度是不可伤及里面的硬壳,这样才能保证汁液慢慢津出。医药学家缪希雍的记载最为准确。他说:“阿芙蓉,罂粟花之津液也。罂粟结青苞时,午后以大针刺其外面青皮,勿损里面硬皮,或三五处,次早津出,以竹刀刮取入瓷器,阴干,用之。其气味与罂粟壳相同,而此则止痢之功尤胜。故小儿痘疮行浆时,泄泻不止,用五厘至一分,未有不愈,他药莫逮也。”[37] 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采纳了缪希雍的观点,并对鸦片的医药性能作了比较全面的解释。“阿芙蓉,前代罕闻,近方有用者,云是罂粟花之津液也。罂粟结青苞时,午后以大针刺其外面青皮,勿损里面硬皮,或三五处,次早津出,以竹刀刮收入瓷器,阴干用之。故今市者犹有苞片在内。……气味酸,涩,温,微毒。主治泻痢、脱肛不止,能涩丈夫精气。”[38] 大致说来,鸦片作为珍贵的药物,在明代主要用于治疗痢疾、脱肛、小儿痘疮以及各种头风、疼痛病症,同时还用于治疗男性疾病,所谓“坚阳不泄”者也。下面是几种著名的药方: “一粒金丹。真阿芙蓉一分,粳米饭,捣作三丸。每服一丸,未效,再进一丸,不可多服。忌醋,令人肠断。风瘫,热酒下;口目邪,羌活汤下;百节痛,独活汤下;正头风,羌活汤下;偏头风,川芎汤下;眩晕,防风汤下;阴毒,豆淋酒下;疟疾,桃、柳枝汤下;痰喘,葶苈汤下;久嗽,乾姜、阿胶汤下;劳嗽,款冬花汤下;吐泄,藿香汤下;赤痢,黄连汤下;白痢,乾姜汤下;禁口痢,白术汤下;诸气痛,木香酒下;热痛,卮子汤下;脐下痛,灯心汤下;小肠气,川楝子汤下;膀胱气,小茴香汤下;血气痛,乳香汤下;胁痛,热酒下;噎食,生姜、丁香汤下;女人血崩,续断汤下;血不止,五灵脂汤下;小儿慢脾风,砂仁汤下。”[39] “赤白痢下。鸦片、木香、黄连、白术各一分,研末,饭丸小豆大。壮者一分,老幼半分,空心米饮下。忌酸物、生冷、油腻、茶、酒,而无不止者。口渴,略饮米汤。”[40] “鸦片散,治痘当起胀灌脓时,泄泻不止,诸药不效者,如神。真鸦片一钱,莲肉炒一钱,右每服半分或一分,米饮调下,立止。”[41] “大金丹,治痰火翻膈,中风湿痰,虚损怯症。牛黄、珍珠、冰片、麝香、犀角、狗宝、羚羊角、孩儿茶,以上各五钱;血结、珠砂、鸦片,各三钱;琥珀、珊瑚、沉香、木香、白檀香,各三钱。金铂五贴,存一半为衣。共为细末,用乳汁为丸。如芡实、大金铂为衣,每服一丸,不拘时,用梨汁送下。”[42] 正是由于鸦片在明朝医药学上应用广泛,奇效无比,它才成为外国经常向中国输入的重要商品之一。明廷为此还制订了鸦片进口税率,保存到现在的《陆饷货物抽税则例》规定:“阿片每十斤税银二钱”[43]。这项税则制订于万历十七年(1589)。一项税则不可能对偶尔的少量的货物来制订。万历四十三年(1615),明朝又新订《货物抽税见行则例》,将鸦片入口税率改为“每十斤税银一钱七分三厘”[44]。这项税则一直维持到明朝灭亡。这些资料足以证明,从16世纪开始,鸦片已经成为中国需要经常进口的贵重物品。向中国输入鸦片的商贩,既有阿拉伯人、爪哇人和泰国人,也有葡萄牙人、荷兰人等西欧人。尤其是在葡萄牙人占踞澳门(1553),荷兰人占据台湾(1624)之后,鸦片成为经常进口的商品。 明朝人服食鸦片的方法主要是吞服,即由医家将其拌合其它药料,制成中药丸散,如“一粒金丹”、“鸦片散”、“大金丹”等,主治痢疾、头风及男子遗精、早泄等症。鸦片在明朝得到了积极的应用,对于当时中国人的身体健康是有功效的。但由于吞服鸦片或鸦片质的合成药品极易成瘾,一些患者难免受其控制,成为瘾君子,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当时鸦片价格极为昂贵,普通百姓无力消费,鸦片流毒限于富贵阶层极少数人,“相传明神宗御极三十年,不召见群臣,即为此物所累”[45],绝非空言。1958年,发掘定陵地宫,经过科学化险,发现朱翊钧尸骨中确实含有较重的吗啡成分,偶尔服食过鸦片不可能留下这样的记录,证明他是一位经常服食鸦片的瘾君子。皇帝如此,王公大臣、贵戚阉宦难免互相浸染,宫廷先受其毒,无怪乎成化年间,明廷派出太监到各地收买鸦片。只是由于流毒范围有限,尚未引起医家重视而已。 通过上述资料分析,我们知道,明朝人对于罂粟的医药使用范围比宋元时期有所扩大,除了继续用于治疗脾虚肺寒,咳嗽多疾,胸满短气,饮食减少,痢疾腹痛,妊娠心气不足等症外,还用于治疗脱肛、遗精、痘疮和镇痛等。在日常生活中,罂粟还被做成佛粥、面饼、馄饨和豆腐等食品,得到了相当积极的使用。而鸦片进口发生在明朝中期,成化年间开始留下最初纪录。鸦片输入从一开始就留下两组截然不同的译称:“鸦片”或“阿片”,“合甫融”或“阿芙蓉”、“哈芙蓉”。这说明鸦片来源一开始就不同,进口商分别来自欧洲和阿拉伯国家。鸦片作为珍贵的药物,在明朝主要用于治疗痢疾、脱肛、小儿痘疮以及各种疼痛病症,同时还用于房中术,医治男子遗精、早泄等症。由于鸦片价格昂贵,明朝人对于鸦片的使用是积极的。尽管如此,却不能完全排除鸦片被滥用的可能性。 四、清代前期鸦片与烟草混合吸食方法的传入及其危害 鸦片对于中国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导因于烟草与鸦片拌合吸食方法的传入。这个问题以往很少有人注意,即是偶尔提及,也未深究,还有严重误解。要想了解鸦片烟的由来,需要追述一下吸食烟草方法的传入。15世纪末16世纪初地理大发现,原产于美洲的烟草被带回欧洲,美洲土著居民吸食烟草的方法很快经由欧洲人介绍传播到世界各地。大约在万历末年或天启初也传到了中国。方以智记载说:“万历末,有携至漳泉者。……渐传到九边,皆衔长管而火点吞吐之,有醉仆者。崇祯时严禁之,不止。其本似春不老,而叶大于菜,暴干以火酒炒之,曰‘金丝烟’。北人呼为‘淡把姑’,或曰‘担不归’。可以去湿发散,然久服则肺焦,诸药多不效,其症忽吐黄水而死。”[46]姚旅说:“吕宋国出一草,曰:‘淡巴菰’,一名曰‘醺’。以火烧一头,以一头向口,烟气从管中入喉,能令人醉,且可避瘴气。有人携漳州种之,今反多于吕宋,载入其国售之。”[47]明末清初,种植吸食烟草风气迅速从福建向各地传播。崇祯年间,“北土亦多种之,一亩之收可以敌田十亩,乃至无人不用。”[48]“顺治初,军中莫不用烟,一时贩者辐辏,种者复广,获利亦倍初价。”[49]上自公卿士大夫,下逮兵役妇女,都有许多人嗜吸烟草。正是由于吸食烟草习惯传染太快,引起明朝政府的警惕,于崇祯十二年(1639)即诏令禁止,“犯者论死”[50]。1643年,再次下令禁种禁吸,然而由于政纲失坠,社会秩序大乱,无法杜绝,“至论死而不能革”[51]。 吸食鸦片烟是从吸食烟草的方法中发展而来的。烟草传入东南亚国家较早,混合吸食鸦片与烟草的方法发明于爪哇,经荷兰人传入中国。传教士艾约瑟说,德国医生甘伯佛耳在康熙年间著有一书,记载了鸦片与烟草拌合吸食的情况。“咬▲巴黑人吞服之外,复有一以黄烟和鸦片之法,先取水入阿片中搅和匀,以是水拌黄烟,竞吸取。其能使头眩脑热,志气昏惰,而多生喜乐也。咬▲巴地处于孔道旁,高搭芦棚,以阿片水所调和之黄烟待客,有于之途经过者,即招之使吸。服食惯者,不能令其中止不服。”[52]这里所说的咬▲巴,一作葛喇巴,系爪哇的一座城市。李圭的《鸦片事略》也说:“明末,苏门答腊人变生食而吸食,其法先取浆蒸熟,虑去渣滓,复煮烟草叶为丸,置竹管就火吸之。”[53]苏门答腊与爪哇隔海峡相望,应是鸦片水与烟草拌合吸食的早期发源地之一。这一说法与德国医生甘伯佛耳的记载基本一致。而问题是,鸦片水与烟草拌合吸食的方法何时传入中国?传播情况如何? 雍正二年(1724),一位参与镇压台湾朱一贵起义的清朝官员,在其治台方略中要求禁止“鸦片烟”。他说:“鸦片烟不知始自何来,煮以铜锅,烟筒如短棍,无赖恶少,群聚夜饮,遂成风俗。饮时以蜜糖诸品及鲜果十数碟佐之,诱后来者。初赴饮,不用钱,久则不能自己,倾家赴之矣,能通宵不寐,助淫欲,始以为乐,后遂不可复救。一日辍饮,则面皮顿缩,唇齿齞露,脱神欲毙,复饮乃愈。然二年之后,无不死矣。闻此为狡黠岛夷诳倾唐人财命者,愚夫不悟,传入中国已十余年,厦门多有,而台湾特甚,殊可哀也。”[54]这一资料证明“鸦片烟”于康熙末年已在福建厦门、台湾流行开来,成为一种风俗。正是由于发现这种吸食“鸦片烟”的恶习迅速蔓延,出于道德风俗的原因,雍正七年(1729),清廷颁布了中国第一道查禁自己的臣民贩卖“鸦片烟”的命令。规定:“凡兴贩鸦片烟,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杖一百,枷号一月;再犯,发近边充军。私开鸦片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照邪教惑众律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船户、地保、邻佑人等俱杖一百,徒三年;如兵役人等借端需索,计照枉法律治罪;失察地方文武各官并不行监察之海关监督,均交部严加议处。”[55]雍正时期,清廷禁止的“鸦片烟”究竟是何种物品?“鸦片烟馆”是什么样的场所?当年在福建发生的一起冤狱平反事件,可以说明这些问题。 雍正六年(1728),福建漳州一位名叫陈远的商人,在广州以桔饼兑换鸦片、木香而归。次年春天,因清廷要求各地查禁“鸦片烟”,被漳州知府李治国所派密探查获,收缴鸦片33斤。漳州知府李治国按照兴贩“鸦片烟”例,拟将陈远枷号一月,发边卫充军。这一案件申报到福建巡抚衙门,巡抚刘世明亲自提审,陈远满口呼冤,坚称鸦片是必需的药材,并不是“鸦片烟”,“鸦片烟”是用鸦片水拌合黄烟烟丝而成,要求检验证明。刘世明乃令福州府传到太和堂药铺户陈书佩当场认验。陈书佩认验后说:“验得此系鸦片,熬膏药用的,又可做鸦片丸,医治痢疾,这是并未做成烟的鸦片。”刘世明据此上奏说:“夫鸦片为医家需用之药品,惟加入烟草始淫荡害人,为干犯禁例之物。李治国何得设计诱出陈远家藏鸦片,便以鸦片烟之例问拟枷号、充军,错混施行,甚属乖谬。法应照依故入人罪,列款题参。”[56]在说明这是一桩冤案之后,刘世明考虑到禁止“鸦片烟”令刚刚下达,担心因题参李治国,引起百姓藐视官府,不利禁令贯彻,建议将错就错,将33斤鸦片收归藩库。这通奏折送达御案,雍正皇帝非常重视,朱批将33斤鸦片退还陈远本人。朱批说:“其三十余斤鸦片若系犯法之物,即不应宽释。既不违禁,何故贮藏藩库。此皆小民贸易血本,岂可将错就错,夺其生计。如欲留为异日证据,数两几片足矣,未有全留贮库之理。虽系细事,殊关舆论。汝等身膺封疆重任,慎勿因其细而漫忽视之。蚩蚩愚氓正于此等处,观汝之体恤民隐周祥与否也。”[57]从这一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当时清廷所禁止的是“鸦片烟”,而不是“鸦片”。“鸦片烟”与“鸦片”是两种东西,两种概念。“鸦片烟”是烟草与鸦片的混合物,是鸦片与烟草的拌合物。单纯的鸦片作为合法的医治泻痢等疾病的特效药材是允许贸易的,不在禁止之列。正是由于二者概念不同,我们才能理解在雍正乾隆时期,为什么清廷一面允许海关进口鸦片[58],一面又在国内查禁“鸦片烟”的政治措施。至于“鸦片烟”与“鸦片”在晚清演变为同一概念,那是词义变化的结果。通过平反陈远冤案,还可以看出,当时单纯吸食鸦片的方法尚未发明,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有些学者看到这一资料后,不加深入考辨,而根据晚清以来人们把“鸦片烟”与“鸦片”同指一物的现象,嗤笑刘世明等人把“鸦片烟”与鸦片区别对待的作法是无知,实际上是自己犯了主观臆猜的错误。雍正乾隆时期,“鸦片烟”一词专指鸦片与烟草的混合物,有很多有力的资料可以确证。 雍正六年(1728),广东竭石镇总兵苏明良在其奏折中说:“鸦片一向产自外洋,近来闽广洋商以药材为名,兴贩获利。惟闽省厦门、台湾最盛,因而一种无赖闯棍勾引良家子弟以此射利,用小铜锅将鸦片炮制成膏,然后将烟丝入内拌均,晾干为烟。又截竹为筒,内贮棕丝以便呼吸,乃私设馆舍,聚数人成群结党,相依枕席,循环递吸。夜聚晓散,夜夜如是,无从间断。”[59]这里苏明良把“鸦片烟”的制作和吸食方法写得明明白白。 雍正初年,黄叔璥为巡台御史,在《台湾使槎录》中,他说:“鸦片烟,用麻葛同鸦土切丝于铜铛内,煮成鸦片,拌烟,另用竹筒,实以棕丝,群聚吸之,索值数倍于常烟。专制此者,名开鸦片烟馆。吸一二次后,便刻不能离,暖气直注丹田,可竟夜不眠。土人服此为导淫具。肢体萎缩,脏腑溃出,不杀身不止。官弁每为严禁,常有身被逮系,犹求缓须臾,再吸一筒者。鸦片土出咬▲吧。”[60]此书成于乾隆元年(1736年),为当时学者推重,将其内容直接纂入地方史志。这一资料不仅说明了“鸦片烟”的制作方法和“鸦片烟馆”的名称由来,同时还指出了它的社会危害和禁止的理由。乾隆十二年(1747),台湾提督范咸在《重修台湾府志》中,全段录用了黄叔璥的记载,并说夷人“怀其土入中国,依法制烟,流毒漳泉厦门,今则蔓延及台,虽禁不能遽绝。”[61]乾隆十六年(1751),印光任在《澳门纪略》中指出,鸦片烟“有禁勿市”[62]。鸦片则可以作为合法商品输入。乾隆二十八年(1763),余文仪在《台湾府志》中重述黄叔璥的记载,并在《外岛》一条中说,在爪哇的华侨有“怀其土入中国,依法制烟”[63]。乾隆三十七年(1772),朱景英在《海东札记》中说:“鸦片产外洋咬▲吧、吕宋诸国,为渡海禁物。台地无赖人多和烟吸之,谓可助精神,彻宵不寐。凡吸必邀集多人,更番作食,铺席于地,众偃坐席上,中燃一灯,以吸百余口至数百口为率。烟筒以竹为管,大约八九分,中实棕丝头发,两头用银镶首,侧开一孔,如小指大,以黄泥捏成壶卢样,空其中又为煅之,嵌入首间小孔上,置鸦片烟于壶卢首,烟止少许,吸之一口立尽,格格有声,饮食顿令倍进,日须肥甘,不尔,肠胃不安。初服数月犹可中止,迨服久,偶辍,则困惫欲死。卒至破家丧身。”[64]这里将混合吸食鸦片与烟草的工具、过程和吸食量说得相当具体。其工具也就是现在在农村中常见的“旱烟袋”,其吸食量是“百余口至数百口”。这种混合吸食法,由于鸦片量较小,“初服数月犹可中止”服久才能成瘾。这与后来单纯吸食鸦片的方法和成瘾的过程有很大区别。它还说明直到1772年,“鸦片烟”的含义仍是鸦片与烟草的拌合物,依然流行于福建沿海和台湾等地。 另外,还有一条重要史料说明直到乾隆末年,这种混合吸食鸦片与烟草的方法仍在京师地区流行。1793年8月16日,英国马戛尔尼使节团到达通州,该使节团的秘书乔治·斯当东(Sir George Leonard Staunton)记录说:“中国官员对于吃饭真是过于奢侈了。他们每天吃几顿饭,每顿都有荤菜许多道。空闲的时候,他们就吸烟或者嚼槟榔。他们有时把一些香料放进烟内,有时放进一些鸦片。”[65] 上面考察了烟草与鸦片拌合物——“鸦片烟”于雍正乾隆年间在中国流行的情况,尚未指出这种混合吸食方法传入中国的确切时间。前面已经指出,马士认为混合吸食鸦片与烟草的方法是由荷兰人盘踞台湾传入的[66]。这话似乎有些道理,只是缺乏史料支持,难以凭信。《剑桥中国晚清史》的作者说:“1620年,台湾人开始把鸦片和烟草混合起来,用作麻醉剂传播到东南沿海。”[67]这种说法的错误更加明显,因为1620年,荷兰人尚未占据台湾,根本不可能把这种方法提前传入,进而传入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在笔者看来,鸦片与烟草混合吸食方法传入台湾的时间应以蓝鼎元的说法为是。雍正二年(1724),蓝鼎元在写作《平台纪略》时,认为“鸦片烟”“传入中国已十余年”。根据这种说法,“鸦片烟”传入台湾的时间应当在康熙五十年(1711)前后。这一记载在有关“鸦片烟”传入中国的记载中最为原始,最为清晰,应当最接近事实。 从上述情况来看,大致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混合吸食鸦片与烟草的方法大约在清朝康熙末年传入台湾、福建,流行于江南地区,随着这种吸食“鸦片烟”习惯的迅速传播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导致雍正七年(1729)清廷采取严厉措施,下令禁止贩运和制造“鸦片烟”。然而有禁而不止,直到1793年鸦片“和烟”的方法仍未彻底禁止。大约在18世纪80年代,也就是乾隆中后期由于单纯吸食鸦片方法的发明,混合吸食鸦片与烟草方法才逐渐被取代。所以,自传入到消失,混合吸食鸦片与烟草的方法在中国流行了将近一个世纪,待到乾隆中期单纯吸食鸦片法发明并流传后,直接从混合吸食鸦片与烟草的方法中承袭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名词:一个是“鸦片烟”,另一个是“鸦片烟馆”。不过,它们的含义已发生重要变化,“鸦片烟”成了鸦片的同义词,“鸦片烟馆”不再是炮制鸦片与烟草混合物的场所,而是专供人们消费鸦片膏的毒窟。 搞清了混合吸食鸦片与烟草方法在中国传播的时间和情况之后,便可以纠正一些误解。例如,明代戏曲作家汤显祖(1550-1616)有一首题名为《香山验香所采香口号》小诗。诗文曰:“不绝如丝戏海龙,大鱼春涨吐芙蓉。千金一片浑闲事,愿得为云护九重”。徐朔方在《文史》第12期发表《汤显祖与利玛窦》一文,认为汤显祖诗中的“芙蓉”就是“鸦片”,诗文是讥讽明神宗吸食“鸦片烟”,进而说:“汤显祖的这首小诗带有敏锐的时代感,可以说不亚于龚自珍在鸦片战争前夕所写的那首同题材的七绝《己亥杂诗·津梁条约遍南东》”。这是一种严重误解。“芙蓉”不是鸦片。“鸦片”是英语Opium的译音。鸦片在中国又叫“阿芙蓉”,或“合浦融”,是阿拉伯语Afyun的音译。而“芙蓉”是荷花的别称,或者是木芙蓉。如前所说,混合吸食鸦片与烟草的方法大约在18世纪初期才传入中国,而汤显祖卒于1616年,万历皇帝死于1620年,显然,他们二人谁也不了解“鸦片烟”是怎么一回事。万历皇帝与鸦片有染,如前所说是吞服鸦片。吞服鸦片药丸在中国由来已久,“吞服”与“吸食”两种服用鸦片方法不同,不能混淆。万历皇帝不曾吸食“鸦片烟”,汤显祖更不可能写诗予以讥讽,徐朔方的有关推论自然是站不住脚的。 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鸦片战争》第一册摘选的《曾羽王日记》中的一段话经常引起人们的误解。“余幼时,闻有‘鸦片烟’之名,然未见有吸之者,止福建人吸之。余年三十六而遭鼎革,始于青村王继维把总衙内见有人吸此,以为目所亲睹也。”[68]这段话通常被用来说明中国早期吸食鸦片烟的情况。笔者找到《曾羽王日记》进行核对,结果发现原来日记的这段话并无“鸦片”二字。既然没有“鸦片”二字,这一资料只能用于说明烟草传播情况,而不能作为“鸦片烟”传播的证据。 (文章原载《广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注释: [1] 按照植物学的分类,全世界的罂粟科植物约有25属,200余种,多数为草本,也有少量木本。其中对于人类生活影响较大的是鸦片罂粟,英文的学名为Papaver somniferum。该种罂粟花卉名贵,极具庭院观赏价值,不仅种籽可以食用,果壳可以入药,尤其是花蕾中的汁液(即生鸦片)对于人体具有较强的麻醉镇静作用。考古学家发现,在公元4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的瑞士湖边的村庄遗址中保存有这类罂粟籽,公元3400年前的美索不达米亚的平原上已经有人在种植这种罂粟了,公元前2000年的欧洲已经开始普遍种植罂粟。鸦片的采集技术在埃及首先被发明,在公元前1552年的底比斯诊疗记录中,鸦片已经被用于治疗各种疾病。公元3世纪前后,希腊人亦已掌握了从罂粟蒴果中榨取鸦片的技术。(马丁·布思著,任华梨译:《鸦片史》第18-22页,海南出版社,1999年版。) [2] 刘煦:《旧唐书》卷198,列传148,第35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 郭震:《米囊花》,《御定全唐诗》卷66,第5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 雍陶:《西归出斜谷》,《佩文斋咏物诗选》卷364,第1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 “褒谷山,在县北五里。南口为褒,北口为斜,长四百七十里。褒国在县东二百步,褒姒之所出也。褒斜道,一名石牛道,张良令汉王烧绝栈道,示无还心,即此道也。”(《元和郡县图志》卷22,《兴元府》。) [6] 张钴:《江南杂题三十首之四》,《全唐诗补编》卷8。按语:张钴,字承吉,清河人。大中(847-859)中,卒于丹阳。 [7] 李贞白:《咏罂粟子》,《御定全唐诗》卷870,第18页。 [8] 苏辙:《栾城集》第三集第五卷,第1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 李复:《潏水集》卷10,第7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0] 北宋·苏轼:《东坡全集》卷15,第8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1] 北宋·黄庭坚:《山谷外集》卷5,第2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 “承惠及罂粟、咸豆等,益荷厚意。”(北宋·苏轼:《答南华辩禅师》,《东坡全集》卷84,第3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3] 北宋·谢薖:《罂粟》,《御定佩文斋咏物诗选》卷364,第2页。 [14] 北宋·唐慎微:《证类本草》卷26,第16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按语:据四库全书提要者考订,是书成于北宋末年。 [15] 北宋·唐慎微:《证类本草》卷26,第15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6] 南宋·杨万里:《米囊花》,《诚斋集》卷8,第17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7] “墙根有地一弓许,人言可种数十竹。翁来只作三年留,仅比浮屠桑下宿。竹成须待五六年,我已归乡卜新筑。园夫笑谓主人言:不如锄苗种罂粟。二月春风上翠茎,三月轻红照新绿,嫣花落尽罂不空,碎粒圆时粟初熟,乳膏自入崖蜜甜,满贮醍醐饮僧粥。与其种竹供后人,孰若栽花资老腹。人间作计真眼前,万事皆尔真可怜。十年种木尚不肯,百年种德知何缘。倚锄自顾颇羞涩,病眼对花空惘然。”(南宋·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卷22,第6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8] “庾郎十饭九不肉,家无斗储饭不足。穷儿朝来忽乍富,墙下千罂俱有粟。只今锦烂花争妍,想见云翻釜中熟。一饭醍醐胜玉池,再饮沆瀣充朝饥。味虽似淡中实美,暖能扶老甘归脾。黄梁岁割一万斛,谩饲谷伯如猪肥。君不见,峨嵋仙人家海涯,自种紫宇羹蹲鴟,尚说人间无此味。天酥酡固不可知,愿借东坡玉糁句,题作此窗罂粟诗。”(南宋·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卷29,第1-2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9] 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36。按语:陈元靓,乃一隐士,事迹不详。是书前有知无为军巢县事朱鉴序,因朱鉴乃理宗时人,可以推定陈元靓是南宋人。因此这个记录,应当反映的是南宋时期江南地区罂粟种植及其使用情况。 [20] “罂粟”,以其状如罂,罂内有粟也;“米囊”,以其果内有米,状如米囊也;“象谷”,以其果实象谷米也;“御米”,以其米可以供御用,故有是名。 [21] 南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41。按语:“淳熙”,南宋孝宗年号,即公元1174-1189年。“三山”,地名,在今南京西南面。 [22] 南宋·史能之:《重修毗陵志》卷13,全国图书馆缩微中心,2001年。 [23] 南宋·罗愿:《新安志》卷2,叙物产,第3-4页。按语:是书成于南宋淳熙年间。 [24] 金·元好问:《治圃杂书》,《元诗选初集》甲集。按语:元好问,金代文学家,秀容(今山西省忻县)人。金亡,不仕。是诗描写的是罂粟难于移植的情况,借用的典故是“南桔北枳”。是诗也出现在元代诗人方回的《桐江续集》第十六卷中,究竟是何人所作,存疑待考。 [25] 南宋·陈师文:《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卷4,第14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6] 南宋·陈师文:《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卷6,第27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7] 南宋·《产宝诸方》,丁丙编:《当归草堂遗书丛书初编》,光绪四年线装书。 [28] 金·张从正:《子和医集·儒门事亲》卷十二,第12页。 [29] 金·张从正:《子和医集·儒门事亲》卷十二,第12页。 [30] 元·朱震亨:《丹溪先生治法心要》卷一,中风第一。 [31] “救饥采嫩叶,煠熟,油盐调食。取米作粥,或与面作饼,皆可食。其米和竹沥煮粥,食之,极美。”(明·朱橚:《救荒本草》卷7,第3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馄饨,用鲜乳饼,加罂粟米屑、葱白,拌花椒,缩砂仁、盐,匀之为馅。”(《竹屿山房杂部》卷2,第5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造罂粟腐法,罂粟和水研细,先布后绢,滤去壳,入汤中,如豆腐浆,下锅,令滚,入箓豆粉,搅成腐。凡粟二分,豆粉一分,芝麻同法。”(明·高濂:《遵生八笺》卷13,第14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2]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23,第22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3]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23,第22-55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4] 明·徐伯龄:《蟫精隽》卷10,第14-15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按语:徐伯龄,字延之,嵊县(今属浙江省)人,为山林隐士。生活于天顺(1457-1464)、成化(1465-1487)年间,因此可以记载成化癸卯时事。 [35] 明·谢肇淛:《滇略》卷3,第18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按语:谢肇淛,万历时期(1573-1620)人。 [36] 明·方以智:《物理小识》卷9,第21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7] 明·缪希雍:《神农本草经疏》卷30,第19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8]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23,第24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9]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23,第25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0]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23,第25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1] 明·孙一奎:《赤水元珠》卷28,第50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2] 明·高濂:《遵生八笺》卷18,第55-56页,万历十九年刻本。 [43] 清·张燮:《东西洋考》卷7,第13页,《税饷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4] 清·张燮:《东西洋考》卷7,第15页,《税饷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5] 清·雷瑨:《蓉城闲话》,见《鸦片战争》第1册,第292页。邹漪《启祯野乘》与许熙重《神宗大事纪要》均有这类记载。 [46] 明·方以智:《物理小识》卷9,第28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7] 明·姚旅:《露书》卷10,明天启刻本(1621-1627年)。 [48] 明·杨士聪:《玉堂荟记》卷4,全国图书馆缩微中心,2005年。 [49] 明·叶梦珠:《阅世编》卷7,上海通社,1935年。 [50] 明·杨士聪:《玉堂荟记》卷4,全国图书馆缩微中心,2005年。 [51] 明·谈迁:《枣林杂俎》中集,上海国学扶轮社,1911年。 [52] 艾约瑟:《罂粟源流考》,《万国公报》第15年9期。 [53] 清·李圭:《鸦片事略》,参见《信及录》附录,第184页,神州国光社民国三十五年版。 [54] 清·蓝鼎元:《与吴观察论治台湾事宜书》,《鹿洲初集》卷2,第15-16页,《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5] 《大清律例案语》卷50,第45页。又,1730年(雍正八年)颁布禁止台湾民人贩运“鸦片烟”条例。曰:“台湾流寓之民,凡无妻室者应逐令过水”。“其越界生事之汉奸,如在生番地方,谋占番地,并勾串棍徒包揽偷渡,及贩卖鸦片烟者,亦分别治罪,逐令过水”。 [56] 《雍正朝朱批谕旨》第3函,第14册,第23页。 [57] 《雍正朝朱批谕旨》第3函,第14册,第23页。 [58] 康熙二十七年(1688),定鸦片每百斤征税银三两,又分头银二两四钱五分;雍正年间征税如故。乾隆二十年(1755)定鸦片一斤估价五钱,税率不变。参见《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第13页。又,“雍正七年,曾布禁令,而乾隆中海关则例仍附药材入口,每担税银三两,又每包加税二两四分五厘。”刘锦藻编:《皇朝续文献通考》卷51,征榷考23,第8057页,“洋药”,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 [5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朱批奏折汇编》第13册,第848-851页。 [60] 清·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2,《赤嵌笔谈》。 [61] 清·范咸:《重修台湾府志》卷19,《杂记 ·丛谈》。 [62] 清·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下卷,《澳蕃篇》。 [63] 清·余文仪、黄佾参合纂:《台湾府志》卷17,《外岛》。 [64] 清·朱景英:《海东札记》卷3,福州古旧书店,1982年,《记气习》。着重点为笔者所加。 [65] [英]斯丹东著,叶笃义译:《英使谒见乾隆纪实》,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271页。 [66] “在1624-1662年,荷兰人盘踞台湾时,他们从爪哇把那里所盛行的烟草与拌合的方法介绍到台湾,这种习惯又经由殖民者的首府———厦门传播到中国大陆。”(马士著,张汇文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97页。)按语:荷兰人占据中国的时间为1624-1683年。 [67] [美]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册,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3年,第183页。 [68] 《曾羽王日记》,《鸦片战争》第1册,第31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