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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昌稳:左宗棠主政西北与变通协饷

http://www.newdu.com 2018-09-13 社科文献出版社近代史主 newdu 参加讨论

    编者按:左宗棠凭借多年行军经验及对西北军务大局的洞察,对军需供应尤为重视。至于协饷,他希望福建、浙江和广东三省能够施以援手,移缓救急。同时,将其所部各军饷银另立一名目——西征实饷。为避免给人以独擅专利的形象,他奏请由侍读学士袁保恒办理西征粮台。以京官办理粮台可以免去左宗棠揽权和索饷无度之指责,而且借助第二人来督办粮饷可以增加请饷的说服力,用意颇深。本文出自《晚清协饷制度研究》。吴昌稳,广东省博物馆副研究馆员。
    
    西北军务亟须改弦更张。同治五年八月十七日,清廷任命左宗棠为陕甘总督督办西北军务。这一任命也给西北军务带来了转机。
    学界对左宗棠西征活动虽然较为注意,但大多数研究者从政治和军事的角度出发,热衷于给人物定性和评价,而忽略了西北军事活动的内容与过程。相关研究对左宗棠筹划军需,尤其是筹划协饷部分注意不多。
    有学者曾有专文研究左宗棠西征借款与协饷之间的关系,但其用近代金融学观点来分析左宗棠“外债思想”,且将举借外债抽离于西北军需的实际过程,似有强古人以就己的嫌疑。如何将左宗棠西征活动与当时军事、财政、政治和人际关系结合起来考察,恰当地反映左宗棠对西征协饷的运筹与影响,展现协饷制度在西北地区的变动情况,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左宗棠凭借多年行军经验及对西北军务大局的洞察,对军需供应,尤其是兵食尤为重视。至于协饷,他希望福建、浙江和广东三省能够施以援手,移缓救急。上述三省大员多系左宗棠至交或亲信,积极提供军需支持:“闽、浙、粤东、江西诸当事均以甘饷艰难为念,慨然各思所以助之,较之厚庵度陇时,稍胜一筹耳。”这也再次证明人事关系对于协饷供应的极大影响。
    左宗棠为了保证行军饷需,利用其影响力,建立协饷关系。他首先与闽浙粤三省商定协饷数目:福建月协饷4万两,浙江7万两,广东4万两,并陆续与其他省份商谈协饷一事。正常来说,协饷应由左宗棠具折奏请,户部权衡各省情况后确定承协省份及数额,然后咨文左宗棠及各承协省份落实。
    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清廷为调动各方积极性,有意畀以各封疆大吏便宜之权,因此同意各省督抚之间商定协饷数额,再报户部核准。贵州军事行动期间,清廷曾命令贵州巡抚与四川总督商定协饷数额。这种协商协饷的方式十分依赖请饷者个人的威望和影响力。此前一些素著威望和人脉极广者偶尔通过这种方式运筹军饷,然而皆不如左宗棠此次规模之大。
    此举虽然与旧有制度规定有出入,但在战时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筹饷的方法。何况户部指拨协饷的落实情况可能还不如这种通过私人关系商定的协饷,因此户部大都乐观其成,予以确认。由此可见,战时协饷制度的具体操作也因时而变,旨在有效落实军需协济办法,从而集中财力,服务军行,维护王朝统治。
    左宗棠在与其他省份商量协饷时远不如闽浙粤三省那样顺利。四川总督骆秉章曾是左宗棠居湘幕时的“东翁”,共事达七年之久。然而,四川当时主要忙于应付黔滇二省军务,因此对西北协饷不甚措意,令左氏十分不快。在左宗棠承诺川省协饷脚价由其支给后,骆秉章答应月协4万两饷银,与左宗棠期望数目相差较大。
    为了保住这4万两协饷,他致信四川布政使江忠,希望其在旁玉成此事。山东巡抚丁宝桢认解月饷1.2万两。曾国藩则重申江苏每月3万两协甘饷银会按期如数解足。江西巡抚刘坤一允诺按月协济2万两。浙藩杨昌濬为左宗棠一手栽培,接到左宗棠信函之后,他加强了协饷力度,令左宗棠颇为满意。
    饷需筹划大致告一段落后,左宗棠决定在湖北设立后路粮台,由湖北粮道王加敏主持,以解决大军进入西北后的军需供应问题。根据清廷的安排,左宗棠先肃清陕西捻军起义和回民起义后再赴甘肃。左宗棠对此亦表赞同。左宗棠西行军队刚开始仅有数千人,后因战争需要,增募至3万人,每月军需等项支出达30万两。为了保证军食,他奏请由户部发给空白执照5000张,在陕西、湖北、山西、四川和河南五省劝办米捐,接济陕甘军食。
    左宗棠进入西北后,综核所部军需,每月仍短缺四五万两。特别是,各省解送一批协饷的时间为三个多月,致使各军饷需支发延期。为此,他要求举借洋款来筹集大笔款项,以便应对饷需解送与支发之间的时间差。
    左宗棠称,“从前江苏沪防吃紧时,曾有由关督出印票,督抚加印,向洋商借银充饷成案,臣在福建亦曾行之,事赖以济”。据徐义生研究,近代第一笔外债是苏松太道吴健彰经手向上海洋商举借的。
    左宗棠认为与其停兵待饷,坐失事机,还不如筹借巨款,迅速蒇事,似费实省。左宗棠称,国外因战争借款者亦颇不少,中国仿照执行,无损国体。他计划借款120万两,令办理上海采运局的福建补用道胡光墉负责落实借款事宜,还款则在各海关西征协饷内划扣,其中粤海关和闽海关各代还24万两,浙海关42万两,江汉关12万两,江海关18万两。清廷也担心西北饷务没有起色,因此批准了左宗棠的设想。
    这令左宗棠颇感自得:“弟此次奉命西征,明知饷需支绌,筹谋不易,仰给于邻封则更难。然治凋敝之区,与戢方张之寇,非得现成巨款筹办一切,何能放手做去?”这也是左宗棠西征以来第一笔以协饷作为抵押的借款。
    与协饷相比,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一、它可以筹集大量饷银,避免协饷解送起伏不定的弊端,也可对军事行动提供持续支持。二、它可以对防止各省拖欠协饷起到一定程度的作用。由于协饷用于抵押洋款后,各省为避免引起交涉不得不按时解送协饷。左宗棠此后多次以协饷抵借洋款,虽然原因和动机各不相同,但上述两个方面的因素是不容忽视的。
    此间,一部分回民起义军已经逼近山西边境。为阻止起义军进入省境,晋省积极办理防堵,削弱了其对西北军需供应的支持。陕西境内则因军务正殷导致军需消耗大增,不仅无力支援甘肃,还将各省协济甘饷截留。这直接导致甘肃军需供应减少。为应对这种窘况,左宗棠建议甘省尽量节省开支。穆图善对此颇不谓然。穆氏指出:甘肃兵勇共有140多营,每月需饷40余万两,其他杂项尚不在内。如果依照左宗棠先陕后甘的计划,恐怕甘军早已饥溃殆尽,因此坚决要求左宗棠为甘肃提供军需,禁止截留甘饷。
    左宗棠则认为甘肃军饷已较之前有所改善,其入陕以后已拨解甘肃饷银30余万两,加上陕西粮台拨解数额,总计60余万两,饷需之多为近年所无。左宗棠指出,其挪用甘饷是在洋款解送稽延和募勇的情况下采取的不得已之举,况且几次哗变之后,甘肃兵数已经大为减少,以饷数匀摊至兵勇,亦较往年增加。左宗棠对穆图善要求各省解送甘饷时由河东道转解甘肃而跳过陕西粮台的做法,予以坚决反对。
    左宗棠指出:“甘肃改设之台,只宜责令就近转输川、湖饷米;陕省现设之甘肃后路粮台,仍留以司协饷之总汇。不可因迁就目前,自误大局。”左宗棠压低甘肃饷需支出,最主要的动机是集中财力,采取步步为营的做法来消灭回民起义。
    左宗棠随后对同治五年和六年各省协饷解送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左宗棠入陕后,各省关不仅踊跃解饷,而且有提前报解者,实为非常罕见。不过,由于西北兵勇数目众多,这些协饷还不能完全满足西北军务需求。按照左宗棠的计划,岁末要发给各军一月全饷,同时预筹七年开春三个月粮饷。这笔开支对西北来说难度不小。
    为此,左宗棠主张再次举借洋款来应急,向洋商借款200万两,在各海关协饷内抵拨。总理衙门认为息借洋款利息太重,议准借款100万两,其余则在四成洋税项下筹措。此举旨在保障西北饷需供应的同时,减少利息。
    陕西军务在左宗棠全神贯注之下逐渐改观。当时“海内兵事渐息,饷事亦藉资周转”,左宗棠有鉴于此,希望清廷能够重新指拨有著之款协济陕甘地区。清廷遂决定在海关六成洋税里拨给西征协饷100万两,其中江海关50万两,闽海关20万两,江汉关15万两,粤海关10万两,浙海关5万两。此外原拨山东、山西、河南、湖南、四川、江西、河东等处每月共计协饷10.35万两,以及河南、陕西、湖北、湖南、四川、江苏、江西、山东、山西等九省协拨穆图善每月饷银共计12.8万余两也令各督抚按时拨解。
    上述月饷看似丰厚,然而按诸西北军需大局,仍然不敷甚巨。左宗棠坦陈:“西征实饷百万,仅江汉关报拨八万,闽海关二十万亦有借拨明文,然远莫能致,年内恐难到手,余则无应之者。江海五十万,谷翁来缄极称年前无从设措,未知奉到谕旨后何如耳。借洋商款项一节,原无碍体制,如以为疆臣之耻,则必能如期如数接济方可,否则说空大话何补时艰乎?”左宗棠不得已奏请河东盐课和四川盐课作为应手之方,前者接济陕西,后者分给甘肃。
    左宗棠还对国内财源进行甄别,要求在各省厘金之中指拨的款。左宗棠认为各省裁兵所节饷银,以及厘金、洋税不下千余万两,转移东南之财赋,养赡西北之兵,亦是理之当然。左宗棠奏请从八年开始,每年在各海关洋税以及各省厘金项下提出400万两实银,作为西北军需之用。
    不仅如此,左宗棠为了防止该项来源为众人所噬,且有感于甘肃兵勇不堪使用,决定将其所部各军饷银另立一名目——西征实饷,“庶几眉目朗然,部臣容易稽核,而臣军此时可免侵占陕饷、攫取甘饷之疑,异时办理报销亦易清晰”。左宗棠要求拨给每年西征实饷460余万两。为避免给人以独擅专利的形象,他奏请由侍读学士袁保恒办理西征粮台。以京官办理粮台可以免去左宗棠揽权和索饷无度之指责,而且借助第二人来督办粮饷可以增加请饷的说服力,用意颇深。
    户部随后指拨各省厘金作为西征协饷:安徽在协济郭宝昌所部的基础上,每月协济陕西饷银2万两。浙江除原协左宗棠军饷7万两外,每月添协陕甘军饷5万两。湖北除原协陕甘各饷外,每月添拨陕甘饷银4万两。江西除在地丁项下每月原协陕甘军饷2万两外,每月再添拨陕甘军饷4万两。福建除每月原协陕甘饷银4万两外,每月添拨陕甘饷银4万两。江苏除原协陕甘月饷10万两外,每月添拨陕甘饷银3万两。广东原协陕甘饷银每月3万两,添拨陕甘饷银3万两。户部此次共计添拨协饷300万两,自八年正月起开始按月解送,遇闰增加。清廷要求左宗棠收到协饷后,按照陕甘两省缺饷情况,分别接济匀拨,以保证公正性。
    不过,户部并没有将左宗棠军饷与陕甘协饷划分开来。因为清廷担心,一旦将上述协饷划分开来,各省协饷时不免自分轩轾,尤其是左宗棠如此强势,肯定会要求各省先起解左军饷银,后照顾陕甘两省军需。清廷决定,穆图善所部每年120万两,左宗棠所部330余万两,刘典所部60万两,以及各省厘金协饷300万两,皆由左宗棠兑收,以一事权。
    虽然此次清廷未全部接受左宗棠实饷400万两的要求,但原拨各省协饷、厘金及捐输等项收入统计有950余万两之巨。清廷警诫左宗棠:“西征军饷,竭各省之力以供应用,左宗棠当撙节支发,毋稍靡费。”除了上述950余万两外,西北军务还有此前所借洋款200万两,海关六成洋税100万两,军饷不可谓不厚。
    八年五月十九日,左宗棠奏报陕境肃清,准备移师泾州,督办甘肃军务。与此同时,他还对八年正月起至四月底各省关协饷解送情况做了汇报。据称,各省应解协饷230万两。除穆图善所部饷银不计外,实际解到及已报起解者仅70余万两,不及奉拨之三分之一,更谈不上补解欠饷。
    左宗棠认为西北用兵,“筹粮艰于筹饷,筹转运又难于筹粮”,如无实饷,事事皆成束手。左宗棠担心,目前已经欠解协饷140余万两,此后大军深入,“得饷愈艰,索饷者又将纷至沓来,凭何答付?”左宗棠还批评穆图善不知缓急,在协饷解送情形不佳之时,不仅不减兵节饷,还奏调军队赴甘。穆图善对左宗棠屡次指责甘省冗兵、冒饷等情况十分不满。他指责左宗棠作为陕甘总督,不仅不从全局角度统筹西北大局,甚至有意与邻为壑。
    穆图善不仅对左宗棠颇有微词,还对袁保恒怀有意见。穆图善参劾袁保恒将甘肃湖北后路粮台之饷银悉数提归陕西,导致甘军毫无指望。袁保恒随后对此事进行回应。袁保恒称,自接办西征粮台以来,除解秦州饷银120万两外,一律解赴左宗棠处,由其分拨,因此毫无侵夺穆图善专饷之事。穆图善之所以产生误解,系由各省解饷无定所致,并决定即刻起解10万两饷银交穆图善军营。
    据袁保恒统计,西征粮台每年新拨各省关厘金协饷300万两,实际只能到位100多万两,而旧协之饷500万两,到位为350万两左右,因此实际协饷数额在四五百万两之间。然而,陕甘各军每年共需饷银1000万两,只能移缓救急。他希望清廷能够在安徽地丁漕折项下每年指拨30万,江西丁漕20万,九江关20万,淮盐盐厘盐课30万。清廷否决了袁保恒加饷要求,称如果各省解不足额,由左宗棠指名参处。
    其实,各省拖欠协饷,大都出于无奈,且一旦参劾,协饷不惟不会增加,相反还会引起纷争,导致解饷下降,在仰食于人之时,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采用这种办法。
    由于清廷对左宗棠请饷几乎有求必应,因此对其迅速戡定西北所抱期望也相应增加。然而,就当时西北军事进程来看,显然与清廷预期相差甚大。为此,清廷特地发布上谕责备左宗棠劳师糜饷。
    实际上,在左宗棠看来本年军事行动较为顺利,符合其原定步步推进的计划。清廷之所以严词切责,可能是所抱期望太高导致心态失衡。当然,西北地区军事行动的高昂成本也是清廷无法容忍左宗棠西北之行收效“缓慢”的重要原因。不过,由于西北战局复杂,清廷希望左宗棠一锤定音,迅速蒇事,是不切实际的。
    此间,袁保恒对九年西征协饷进行统核。据称除了江西省和闽海关两处解清外,浙、闽、苏、鄂原拨协饷按月解清,新拨厘金项下之协饷解不足数,川、粤、皖、鲁、晋则旧协新拨饷银均未解足,河南与湖南所解不及十分之一。穆图善所部协饷归并袁保恒统催后,时逾16个月,仅收到协饷30万两。袁保恒不得不通融酌剂,发给穆图善所部及甘南、甘凉各军饷银达二百数十万两,还垫解豫师军饷14万两。
    自同治八年开始截至十年三月,共应协饷1800万两,欠解1100余万两,欠解绝对数额巨大,完成率竟只有39%。如以袁保恒之前所言,左宗棠、穆图善和刘典等军每年需饷1000万两计算,完成率则更低,只有30%。如果匀摊到每个月,只有25万两。
    虽然清廷惊呼竭天下之力养西北之兵,然而实际解饷情况仍然不理想。此间,左宗棠运筹帷幄,指挥各路军队各司其职,将回民起义势头打压下去,甘肃军务逐渐好转,社会环境渐趋稳定。这也意味着甘肃养兵以及善后各项支出大大增加。左宗棠称,西北乃“销金锅子”,值此荒乱之际,转输军食,运解饷需,费用不赀。
    在这种情况下,袁保恒保证军需供应的压力不断增加。十一年十月,据袁保恒统计,截至本年八月底,各省欠饷累计已达1600万两。也就是说,从十年三月起至十一年八月一年零五个月时间内,欠饷增加了500万两。袁保恒称,此时左宗棠进驻兰州,进归宁夏和肃州,穆图善移师泾州,需费繁多。
    此外,年关将至,需要筹给年底全饷。因此,袁保恒奏请于各省欠饷内提银60万两,并饬催各省按时起解月饷,于十一月内解赴陕西,转解甘肃各营。从上述统计来看,同治八年以来,历年解饷波动较大:八年时,每年尚能收到协饷四五百万两,而九、十两年解饷数额大大下降,以至于欠饷达1100万两;十一年时,协饷解送和八年相似,也为四五百万两。
    左宗棠率军于十二年八月抵达肃州。随着大军深入,左宗棠对军需供应也愈加关注。左宗棠称,西征协饷积欠已增至1796万两之多,因此要求清廷拨给的饷。据左宗棠称,各省协饷报解均较常年迟滞,而西北粮饷转运、制兵饷乾、办理善后以及兼顾穆图善所部,所费甚巨。
    鉴此,左宗棠请求在海关洋税项下指拨的款。为防止不时之需,左宗棠还令胡光墉向中外商人借款100两,又令王加敏在汉口借商款数十万两,以各省协款作抵。在协饷解送情况不理想的情形下,左宗棠想方设法进行变通,不以协饷自限,既让清廷感受到催饷压力,同时也筹定了帮补之计:利用各省关协饷向中外商人借款,不仅有利于获取大笔经费,还让承协省份在起解协饷时缺少拖欠理由。
    十月二十五日,清廷接到左宗棠奏报肃州克复、甘肃一律肃清的折子。清廷十分高兴,随即令户部在部库中拨银100万两,同时责令各省按时协饷并补解拖欠饷银,“左宗棠所统各营需饷紧迫,必须宽为接济,方足以作士气而竟全功”,作为对左宗棠所做贡献的奖励;同时要求各军在休整之后,迅速出关将新疆军务迅速完结。随着陕甘军事次第蒇事,左宗棠将其于同治五年奉命赴陕起至同治十二年年底的军需报销。
    据称,此间收款以部帑以及各省关协饷为大宗,“其次则捐输、税厘、丁课及商号挪借、各营兵勇截旷、台局扣收平余诸杂款”,共计收款4226.136万两。
    左宗棠自入陕至攻克肃州期间,收入以协饷和捐输为主,尤其是直接协饷达3142.284万两,占所有军饷的74.3%。左宗棠分得饷银4059.8104万两,支出则为4014.853万两,结余44.9573万两。在八年左右的时间内,左宗棠、穆图善及西宁办事大臣豫师所部,每年收入达500多万两,较之原拨各项收入950万两,则军饷完成额度超过50%。而陕西、新疆各城所收协饷以及其他饷银尚不在内,从中可见此间西北军需支出之巨。
    如果说,陕甘地区军需供应还是以协饷为主的话,那么进军新疆之后,军需供应局面则为之一变。其实,这当中可能还有漏项,即如海关一项,左宗棠上述统计似乎不太全面。自六年九月至十年十月,各省洋税解到者,共270万两,并未统计进去。
    如果将此270万两加入协饷当中,则协饷共计为3412.284万两,则协饷所占比率上升至80.7%。这样一来,左宗棠在陕甘期间总共收入4496.136万两,匀摊至每年则为562.017万两,当然,这其中还有本省各项收入。虽然五六百万两的军需供应与额饷还有较大差距,但是以当时全国的情况而言,也属不遗余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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