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9年6月25日下午,渤海湾上硝烟弥漫。英法联军为“进京换约”,即到北京互换一年前签订的《天津条约》,第二次进攻大沽口(第一次是在1858年5月20日)。由于清军统帅僧格林沁早已做好周密的防御准备,加上英法联军的傲慢轻敌,使得英法联军伤亡惨重。当时,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达底拿(J.C.Tattnall)正在依托旺好上观战,眼见英军的军舰沉的沉、伤的伤,不禁喃喃自语“血浓于水”。正好这时有个英国军官来求助,说炮战不行,咱想派部队登陆试试看,可是实在是没有可以用的船了,你们能不能帮帮忙?达底拿一拍大腿,激情四溢,说完全没问题。于是,依托旺号乘着清军停止炮击的空隙,拖带载运登陆部队的英船,驶往大沽口内。但是这些登陆的英法联军也是被打的一败涂地,不得不仓皇撤退。 18世纪末,英国政府与殖民地的矛盾越演越烈,以至于北美13个殖民地通过战争取得了独立。殖民地问题的突出,使得英国人不得不重新思考,到底是让殖民地都脱离帝国,另起炉灶呢,还是继续严格控制呢?爱德蒙 .伯克(Edmund Burke),当时激进主义的代表人物,坚决支持殖民地人民的反抗斗争,认为殖民地即使脱离了母国的政治控制也不足为虑,因为各殖民地都与母国有着坚实的感情纽带,这种纽带形成的紧密联系,“像空气那样轻,却像钢铁一样强”。的确,殖民地的人民大多数是英国移民及其后裔,在血缘上、文化上、心理上都与英国有着天然的关系。但是,“血浓于水”的感情要服从自己的国家利益,当自己的国家利益与英国发生冲突时,取得独立的殖民地,尤其是美国,会毫不犹豫的“兄弟阋于墙”,甚至不惜兵戎相见,试举几例: 1812年,由于拿破仑战争的影响,英国海军封锁了美国与欧洲之间的贸易,在美国一再要求英国废止封锁,而英国置之不理的情况下,美国对英宣战。结果,英国远征军打到了华盛顿,把美国总统官邸、国会大厦等等全部付之一炬。结合后来英国军队火烧圆明园的事情来看,英国军队的确很喜欢在别国的首都放火。 1826年,为促进拉丁美洲的内部团结,玻利瓦尔在巴拿马召开泛美会议,邀请英美两国参加。英国与会代表在会上把美国的“海上自由原则”批的一文不值,极力劝说各拉美国家接受英国的航海法体系。美国国会在辩论是否应该派出代表与英国针锋相对时,竟然没有一个人敢提及门罗咨文的原则。 19世纪40年代后期,由于美国加紧在中美洲的扩张,英国做出强烈反应,甚至派军舰在中美海面上巡弋示威。最后英美达成妥协,在1850年4月签订《克莱顿—布尔沃条约》,规定由英美两国共同保证运河区的中立,并规定未来的运河由两国共管。 可见,在美、英两国的国家利益出现矛盾之时,双方针锋相对、剑拔弩张,“血浓于水”被搁置一边。但是,这不能说明“血浓于水”的感情是虚假的,因为中国有句古话,亲兄弟还要明算帐呢。在双方国家利益一致的时候,美国对英国确实表现出了“血浓于水”的感情。拿二战来说,美国对同盟国的物资援助中,英联邦占比65%,而中国只占不到4%。 同样,在19世纪中期,英美两国都极力扩张在华贸易,但是清政府是个硬骨头,好说歹说(马嘎尔尼使团、阿美士德使团的通商要求都被清政府断然拒绝)都没用,英国只好动用武力。美国也想对华动武,谋取特权,但是由于自身实力不足,只能在东亚扩张的时候虚张声势,仅举两例: 1843年,美国想乘着中英《南京条约》的东风,谋取同样的在华权益。来华全权代表顾盛要求直接进京面见中国皇帝,被中国政府拒绝。在反复的交涉无果后,顾盛通知代理两广总督的程 采,曾经不幸在好望角耽搁下来的“圣路易号”和“潘理号”舰船立刻就要到达,并且美国政府已经决定增调太平洋分遣舰队来华。 1854年,美国海军准将马休佩里第二次率舰队前往日本的浦贺,以战争相威胁,迫使德川幕府同意在神奈川举行谈判。谈判中,佩里恫吓说,如果日本不同意开港,20天之内将有100艘军舰开过来,吓得德川幕府立马与美国签订《日美亲善条约》(《神奈川条约》)。 事实上,美国根本没有像英国那样强大的舰队,它只是通过口头上的威胁,来迫使他国满足它的要求。美国历史学家丹涅特认为,“顾盛对于谈判之初,没有一支比较大的舰队供他调度,颇为苦恼”。佩里率领的舰队,不过拥有250门炮,而英法联军第一次进攻大沽口时拥有的火炮是353门(根据茅海建先生所列英法联军舰船表的统计),第二次进攻大沽口时拥有的火炮是268门。由于这次火炮数量太少,英军司令何伯向公使卜鲁斯报告,英国没有取胜的武力。第三次进攻大沽口时,英法联军集结的兵力是,舰艇144艘,陆军官兵28119名,且炮兵、工兵、骑兵一应俱全。如此庞大的武力,才能够打败清政府的顽强抵抗,而当时的美国,何来英法这样的实力?所以最明智的选择,就是“搭便车”,鸦片战争时,美国军舰尾随在英国炮艇之后,伺机渔利,而且最后渔利的成果还很大,顾盛曾洋洋得意的自诩《望厦条约》有16处超过了《南京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时,美国军舰又是在远处观战,指望英法打败中国后,美国也能够跟着英法分一杯羹。对于美国没有直接对华动武的缘由,美国历史学家孔华润(Warren cohen)的解释是,美国“宁愿通过外交或利用最惠国条款来扩大本国侨民的利益和特权”。话说的是没错,但是如果没有英国人在前卖命厮杀,美国人从哪能通过外交等和平手段来获取在华特权?还是杜勒斯(Foster Rhea Dulles)的评价一针见血,他认为美国人在鸦片战争中表现的是“一种自私的躲避,一旦英国人取得战争的胜利,美国人就立即向中国人索取特权”。 所以,第二次大沽口之战时,美国帮助英国,虽然有“血浓于水”的感情驱使,不忍心看见自己同文同种的军队死伤惨重,但是更多的考虑是要促使英国取得对华战争的胜利,自己从而趁火打劫。盎格鲁—撒克逊一向是务实的民族,一直很重视对实际利益的考量。相反,我们看清政府,为了不让顾盛进京,答应与美国签订《望夏条约》,不惜以损害国家主权为代价来保持所谓的帝国威严与华夷体制。孔华润说,“在清政府看来,中国首先是一个文化统一体,而不是一个国家实体。中国官吏更关心涉及礼节、仪式方面的现实问题,而把主权等等抽象概念留给西方”,“领事裁判权侵犯了中国的主权,而且这种做法并不存在于西方平等国家之间,可是,它没有使处于19世纪中期的满清政府感到不安”。更可笑的是,清政府还希望能够以夷制夷,利用美国人来离间、制衡英国人,殊不知人家可是“血浓于水”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