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洹子孟姜壺”傳世有兩器,分別藏于中國國家博物館和上海博物館,曾著錄于《集成》9729、9730號,其篇首銘曰: 齊侯女雷為喪其 ![]() 該處銘文兩器相同,銘中“ ![]() 我們主要討論其中“句”字的用法,“句”為孫詒讓首釋,孫氏并將其讀為“敂”[2]。據筆者所見,一般的著錄書中的釋文,或依原篆寫作“句”,或依孫氏讀為“敂”。我想,大部分學者遵循“敂”字說的最重要的理由,可能就是因為“敂”在文獻中似乎有“謁問”一訓,如《周禮·地官·司關》“凡四方賓客敂關,則為之告”,鄭注曰:“敂關,猶謁關人也。”“叩宗伯”似乎能夠解釋為“拜謁宗伯”。按,此說實不可信,通過檢索《故訓匯纂》“叩”字條,我們發現,“叩”並沒有“謁問”一訓的其他的實際證據[3],《故訓匯篹》在解釋“叩關”時說“謂謁關人也”,這顯然也是承襲前引鄭注的說法。其實,“鄭注”明顯是一種所謂的“意譯”,“敂關”之“敂”實則與其“擊打”之義密切相關,“謁”的解釋只是他的一種具體文例下的“意譯”。準此,“叩”的讀法,需要進一步商榷。 通過研讀該銘,我們認為“句”應該讀為“驅”,該句當讀為“齊侯命天子乘遽來驅宗伯”,銘文中的“來”字,訓為“往,“來”的這種意義是很多金文研究者所熟悉的,茲不贅述。“來驅”即“往驅”,即齊侯命太子乘車往宗伯處聽命之意。“句”,古音為見紐侯部,“驅”古音為溪紐侯部,兩字音近相通,戰國秦漢簡帛中也有“句”聲字讀為“驅”的例子,如上博簡《競建內之》10號簡“驅逐田弋”之“驅”用從辵從句聲之“𨒡”字表示[4],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蘇秦謂燕王章》“因𨒡韓魏以代齊”,其中的“𨒡”,讀為“驅”[5]。所以,我們將“句”讀為“驅”,從聲音通假上看並無不妥。 《集成》02594著錄了一件阮元舊藏的方鼎,其銘曰: 戊申,王口 ![]() ![]() 銘文中的“口”,用為“曰”,參裘錫圭先生的討論[7]。我們主要來討論後面的“ ![]() ![]() ![]() ![]() ![]() ![]() ![]() ![]() 我們之所以將“ ![]() ![]() 附記:本短札第一條是筆者最近研讀“洹子孟姜壺”時(參筆者未刊札記:“洹子孟姜壺”舊注商榷——金文札記之三”)思考所想。第二條是筆者很早的意見,今將兩條合併一處,以求教于同好。 [1] 參謝明文:《金文叢考(二)》,《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第三輯,巴蜀書社,2016年,第27頁。 [2] 郭沫若先生進一步指出其為“叩”字,參《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卷二”“齊侯壺釋文”,科學出版社,1961年。“敂”、“叩”在此義上后合併為“叩”字,下文統一用“叩”表示。 [3] 宗邦福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出版社,2003年,第318頁。 [4]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76、184頁。《競建內之》釋文引自鄔可晶先生《釋上博楚簡中的所謂“逐”字》一文,載《簡帛研究2012》,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25頁。 [5] 裘錫圭主編:《馬王堆漢墓帛書集成》(叁),中華書局,2014年,第245頁。 [6] 該字無法論定為後世何字,依一般慣例,暫用“酒”表示。 [7] 裘錫圭:《關於殷墟卜辭中的所謂“廿祀”和“廿司”》,《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467-472頁。 (編者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