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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古典时期的埃菲比亚文化

http://www.newdu.com 2018-10-23 世界历史,2014年第4期 吕厚量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   雅典古典时期的埃菲比亚是一种对即将成为正式公民的雅典青年进行军事训练与宗教、政治教育的传统。埃菲比亚传统中的誓词内容已得到铭文证据的印证,其基本要素在古典作家的记载中存在着较为丰富的间接证据。埃菲比亚传统可能在莱库古改革之前尚未制度化;但其作为一种政治文化的古老性却已得到大量相关史料的充分印证。埃菲比亚传统及其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并不构成对雅典民主制基本原则的损害,相反却对后者的生存与发展起到了保障与促进作用。
    【关键词】  埃菲比亚    公民权   军训    雅典民主制
    一、古典政治思想与埃菲比亚制度
    在《法律篇》(Leges)卷6中,柏拉图(Plato)借雅典客人之口设计了一套守卫城邦外围领土的制度:城外郊区被分成12个面积大致相当的区域,由12个部落轮流履行警戒职责。每个部落必须派出5名官员,担任“村政官(agronomos)”和“警戒长(phrourarchos)”;这些官员各自挑选12名年龄在25至30岁之间的青年,负责抵御外敌、维护圣所和协助农业生产等任务,青年们的服役期限为两年。[①]与柏拉图生活于同时代的另一位雅典作家色诺芬(Xenophon)则在《居鲁士的教育》(Cyropaedia)卷首介绍了波斯人教育青年时采用的军训制度:波斯青年从16或17岁开始服长达十年的兵役;在此期间,他们要在部落长官监督下保护城内的公共建筑、担任夜巡警戒、学习军事技能和外出狩猎,并在十年服役期满后正式步入成年人的行列。[②]
    众所周知,《法律篇》和《居鲁士的教育》都是集中阐述作者政治理念的、空想式的政治哲学作品。但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柏拉图与色诺芬的这两部作品在叙述背景、写作风格和政治见解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两位作家在设计军事防御制度时的不谋而合之处却是十分耐人寻味的:首先,他们都选择即将步入成年行列的青年作为守卫城市的理想人选,并对其年龄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其次,这些青年都要承担准军事性职责,而且这些任务带有明显的军事操练和成人教育色彩,显然是为壮年兵役和成人生活设计的军训环节;再次,这些青年都同时接受国家与部落的管理与监督。在思想史研究中,学者们往往会利用苏格拉底(Socrates)的影响或色诺芬对柏拉图原创性思想的抄袭来解释这些雷同之处。然而,在笔者看来,造成这种相似性的并不完全来自文化史上的传承,而是同柏拉图、色诺芬耳濡目染的雅典古典时期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的。
    事实上,柏拉图和色诺芬留下的文字本身已经暗示了其思想的现实渊源。在《法律篇》设计的郊区戍卫体系中,柏拉图明确指出,青年人的服役期限为两年;而在《居鲁士的教育》中,色诺芬将已达到16或17岁、即将开始服兵役的波斯青年称呼为“埃菲比(ephēboi)”,这也是“ephēbos”这个术语首次在希腊古典文献中出现。[③]这两处细节不能不让人联想到亚里士多德在《雅典政制》(Athenaion Politeia)中介绍的、为期两年的雅典青年军训体系──“埃菲比亚(Ephebia)制度”。
    亚里士多德在《雅典政制》第42章中系统说明了在雅典实行的埃菲比亚军训制度:
    当前,公民权授予的方式是这样的:公民权属于那些父母双方都为本城邦公民的人,他们要在年满18岁时在本部落里登记。部落成员们要在宣誓后对他们进行投票,首先表决判断他们是否已达到法定年龄……其次要看这位候选人是否为自由人,且出身合法……当埃菲比们通过审查之后,他们的父亲们便按部落组织开会,宣誓并选出本部落中三位年满40岁、且在他们心目中最优秀、最适宜的人来管理埃菲比们;从这些人中,民众再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为每个部落选出一位训导员,并从其他雅典人中选出一人担任总教官。这些人将埃菲比们集合起来,首先围绕各处神庙环行,随后前往佩里乌斯港,其中一些人负责驻防穆尼齐亚,另一些人则去把守海角。民众又为他们挑选两位体育教练和一名教师,以便教授他们重装步兵的作战技巧和使用弓箭、投枪、投石器的方法。他们还给总教官每日一德拉克玛的津贴,给每名埃菲比四欧宝;总教官替本部落中的所有参与者领取饷金,之后为大家一起购买食物(因为他们以部落为单位食用公餐),并负责料理其他事务。他们的第一年便这样度过;到了第二年,雅典人民将在剧场集会,埃菲比们要向民众表演他们操练的阵法,并每人接受城邦颁发的一面盾牌和一支长枪。随后,他们要在乡间巡逻,在驻防要塞居住;他们在服役的两年间要身穿短斗篷,所有人都不必交税;他们不得被人起诉或起诉别人,以便他们无法借故擅离职守,只有关于产业、继承和宗教职务继任的案件可以作为例外。两年期满后,他们便加入正式公民的队伍了。[④]
    要之,亚里士多德笔下的,反映了古典时代末期成熟状态的埃菲比亚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它与雅典公民权的授予密切相关,是符合其他条件的雅典青年最终取得正式公民权之前必须经历的教育环节;其次,它采用严格的军事化管理模式,侧重对雅典公民作战技能的训练和培养;再次,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雅典青年们的人身自由,国家一方面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又强制规定他们两年内不得擅自离岗回到雅典,其政治、经济和法律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最后,宣誓、环绕神庙等仪式的存在也反映了古典末期埃菲比亚制度的宗教色彩。埃菲比亚式军事训练在内容上同色诺芬《斯巴达政制》等作品描述的斯巴达军事化管理模式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⑤]但它同公民权授予、雅典当地宗教仪式的联系和对年龄的精确要求却是雅典本土文化所特有的。
    亚里士多德所描述的、在雅典现实生活中实行的埃菲比亚军训制度显然同柏拉图《法律篇》中设计的两年卫戍体系和色诺芬《居鲁士的教育》中描述的波斯埃菲比亚教育模式存在着某种关联,但其因果次序却很难仅仅依靠这三条孤立的材料加以断定。关键问题在于:亚里士多德的《雅典政制》必然成书于前辈柏拉图和色诺芬的作品之后,属于雅典古典时代末期的史料;但他却未在作品中明确说明,埃菲比亚制度在雅典从何时开始实行,并在历史进程中经历了哪些演变。[⑥]因此,我们无从判断,究竟是柏拉图、色诺芬的乌托邦式政治思想塑造了雅典的埃菲比亚军训传统,还是历史上的这种训练体系影响了柏拉图等人的著述。可见,厘清埃菲比亚制度及其所承载的文化传统在雅典古典时期的兴起与流变历程,对于我们理解雅典民主制的基本性质和研究柏拉图、色诺芬与亚里士多德等古典作家们的政治思想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西方古典学术史中,埃菲比亚制度的起源一直是众说纷纭的疑点和看似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的难题。
    二、西方古典学界关于埃菲比亚制度起源的论争
    在西方古典学者的语境下,判断埃菲比亚制度是否诞生的标志在于这种军事教育方式是否已由雅典政府进行组织、管理并通过法律、经济手段予以支持。根据这种理解方式,寻找埃菲比亚制度源头的关键就是要找到令人信服的铭文证据。因为埃菲比亚军训体系一旦得到官方承认和制度化,成为国家组织青年军人的一种正统模式,就应当会在同时期关于军事(埃菲比的操练与参战)、政治(公民大会对埃菲比组织成员的投票表决)、经济(涉及埃菲比的薪金与奖赏问题)、宗教(希腊化早期雅典城邦的许多宗教活动即由埃菲比承担)等事务的官方铭文中留下痕迹。早在《雅典政制》于19世纪末被发现前,雅典埃菲比亚制度的起源时间已成为学界争论的热点问题。[⑦]对亚里士多德这部作品和若干铭文证据的发现足以证明,埃菲比亚制度至迟在公元前338年左右已经建立起来了。[⑧]然而,一个多世纪以来,学术界始终未能获得关于埃菲比亚制度存在于雅典古典末期之前的决定性证据。[⑨]在这一背景下,关于埃菲比亚制度是否存在于公元前五至四世纪的雅典民主社会的问题演变成了一场漫长而充满波折的学术争论。
    1907年,英国古典学者肯尼斯·弗里曼(Kenneth J. Freeman)在《希腊的学校》(School of Hellas)一书中较为系统地探讨了雅典的埃菲比亚制度。弗里曼认为,埃菲比亚誓词与仪式的古老性证明了埃菲比亚制度是一种十分悠久的传统;[⑩]雅典青年在宣誓前受过雅典宪法教育,这可以说明埃菲比亚教育从一开始就是同雅典国家的社会管理相配套的;[11]雅典最富有的三个等级的公民都可以满足埃菲比训练的财产要求,可见埃菲比亚制度具有普遍的适用性;[12]埃菲比亚制度在历史发展中逐渐演变成了雅典大学;[13]这种训练体系在当时的希腊具有普遍性,与斯巴达、阿哥斯、叙拉古等地的军事化教育如出一辙,并影响了柏拉图、色诺芬、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政治学思想。[14]
    弗里曼的观点代表了西方古典学界对埃菲比亚制度问题的初期研究成果。在我们今天看来,他的不少结论是较为武断和缺乏说服力的。首先,作者在论述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历史感,经常将各个时期的不同事物混为一谈。例如,他没有看到埃菲比亚制度和雅典大学属于不同历史时期、性质存在根本区别的教育组织,更没有意识到埃菲比亚传统在希腊化时期可能出现的转型与中断;又如,埃菲比亚誓词在精神上同所谓“雅典宪法(其内容同样难以澄清)”的一致性并不能证明埃菲比亚组织在当时已成为由政府直接组织管理的国家机构。其次,弗里曼的一些具体结论也不够成熟。如他指出的埃菲比亚组织财产门槛较低的现象并不足以证明当时社会接受埃菲比亚教育的普遍性;而他认为埃菲比亚制度为全希腊共有的观点也同色诺芬《斯巴达政制》(认为斯巴达的军事教育制度在全希腊是独一无二的)[15]、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将埃菲比亚制度描述为雅典特有的政治制度)[16]中的基本论断相悖;同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弗里曼作品中本应最具说服力的史料──埃菲比亚誓词由于出自后世语法学家斯托贝乌斯(Stobaeus)之手而被当时的多数学者视为伪作,几乎没有引起古典学界的注意。由于这些不足之处,弗里曼对埃菲比亚传统的不少颇具启发性和建设性的观点没有在学术界成为主流。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的文本被公布后,率先对相关史料进行扎实研究、提出埃菲比亚制度的年代问题、并使这场学术讨论受到广泛关注的是德国古典学者维拉莫维茨(U. Wilamowitz-Moellendorf)。[17]维拉莫维茨认为,雅典的埃菲比亚制度建立于公元前336/5年左右,是雅典城邦在喀罗尼亚(Chaeronea)战役惨败后所进行的军事、社会改革的产物,标志着雅典民主制度的转型与蜕变。关于埃菲比亚制度存在于喀罗尼亚战役之前的假说不但缺乏文献证据的支持,而且也是违背雅典民主社会的基本自由原则的。[18]维拉莫维茨将否定埃菲比亚制度存在于古典盛期[19]的论据归纳为四点:第一,埃菲比亚制度在本质上与雅典民主精神相违背;第二,古典盛期的作家们从未提及过这项重要制度;第三,公元前334/3年之前的铭文材料无法证实该制度的存在;第四,将埃菲比亚制度的设立视为莱库古政治改革产物的假说十分符合逻辑。由于维拉莫维茨在德国乃至国际古典学界的崇高声望,他关于埃菲比亚制度产生时间的假说在很长时期内统治着学术界。
    维拉莫维茨关于埃菲比亚制度起源问题的论述在两个方面影响了古典学领域对相关问题的讨论。一方面,他敏锐地看到,关于埃菲比亚传统的官方(或部落)铭文证据在公元前336/5年左右才开始出现,这很可能表明,该组织模式在此之前并不构成一种国家制度;因此,我们必须谨慎对待弗里曼等人过于轻率、乐观的假说。通过扎实的史料分析,维拉莫维茨将对埃菲比亚起源年代的讨论带入了更为学术化、实证化的阶段。另一方面,在缺乏决定性史料的情况下,维拉莫维茨选择用古典民主制意识形态来作为主要论据。他认为,埃菲比亚传统限制了雅典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同雅典民主文化的意识形态背道而驰的。因此,这种传统不可能存在于古典民主制度瓦解之前;它必然是雅典人在经历喀罗尼亚战役惨败后,为调整、改造民主制而设计出来的军事组织制度。这样一来,维拉莫维茨将埃菲比亚传统的起源这一史实问题大大复杂化了,使之成为不同古典学者维护、颂扬、质疑和批判雅典民主文化时进行争论的一个焦点话题。
    20世纪60年代末,赖因穆特(O.W. Reinmuth)根据1967年出土的铭文材料提出,埃菲比亚制度早在公元前361/0年已经存在;[20]但他所依据铭文材料的年代一直无法得到证实,因而其史料基础很快遭到学术界的普遍否定。[21]随着学术界对古典时期教育、艺术和经济等领域的理解不断深入,佩尔基迪斯(C. Pélékidis)、维达尔-纳凯(Pierre Vidal-Naquet)、戈捷(P. Gauthier)等法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提出了埃菲比亚制度具有悠久历史渊源的看法。但到了世纪之交,德·马塞勒斯(De Marcellus)和弗兰德(J.L. Friend)又在各自的博士论文中重新拾起了维拉莫维茨等人的传统观点。[22]德·马塞勒斯认为,埃菲比亚制度是公元前四世纪后期雅典新政治环境中的产物,诞生于公元前335/4年的莱库古(Lycurgus of Athens)改革;它对雅典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体现了反民主的苏格拉底哲学对莱库古等政治家的影响。[23]弗雷德同样认为,由于缺乏铭文证据的支持,关于公元前334/3年之前存在埃菲比亚制度的假说缺乏根据;埃菲比亚制度只能是莱库古时期的政治改革所创设的。[24]可见,时至今日,西方学者们在雅典古典时期是否存在埃菲比亚制度这一基本问题上仍存在较大分歧。
    通过对相关研究论著的分析,笔者认为,真正促使维拉莫维茨、德·马塞勒斯与弗雷德等学者对古典时期存在埃菲比亚传统的可能性持根本否定态度(其中最激进的德·马塞勒斯甚至极力质疑波鲁克斯(Pollux)、埃斯奇尼斯(Aeschines)、莱库古等重要作家提供的一切反面证据)的原因并非文献与考古证据的不足(类似现象在古典时期的希腊史中其实十分常见,且关于埃菲比亚传统的间接证据并不特别匮乏),而是由于他们坚信,这样一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制度是同雅典民主社会的基本原则无法兼容的。[25]维拉莫维茨从一开始便假定自由是雅典民主制中至高无上的准则,认为埃菲比亚制度同修昔底德(Thucydides)笔下伯利克里(Pericles)在阵亡将士墓前讲话中强调的民主原则是根本对立的,因此不可能存在于典型的民主社会中。[26]德·马塞勒斯则认为,古典时代末期的雅典由于受到苏格拉底哲学等反民主思潮的冲击而步入转型期,开始在莱库古等集政治家、思想家于一身的领袖治理下探索建立一种“适度民主”模式的新路;因此,埃菲比亚制度最合理的产生时间只能在莱库古执政任内。[27]值得注意的是,否认埃菲比亚传统的学者们往往来自19世纪末的德国学界和当代英美等信仰个人自由至上的学术环境,而相对更为重视国家权威和公民义务的法国古典学者们却很少认为埃菲比亚传统与民主精神存在着根本矛盾。换言之,左右古典学者们判断的不仅是他们手头拥有的现存史料,也包括他们基于自身现实生活背景而对“民主”原则形成的个人理解,带有较为鲜明的意识形态与时代色彩。客观而言,维拉莫维茨、德·马塞勒斯等人的研究方法是带有明显的主观性和目的论倾向的。随着当今学界对埃菲比亚传统相关史料的理解日趋深刻,德·马塞勒斯与弗雷德等人的理论已经难以自圆其说。例如,德·马塞勒斯一方面坚决否认埃菲比亚制度中的各种元素存在于古典盛期,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莱库古建立的埃菲比亚制度“并没有创造任何新的东西”,[28]而只是对旧有传统的规范和总结。弗雷德同样承认“埃菲比亚誓词”、埃菲比的称呼等埃菲比亚制度中的核心元素在公元前四世纪或更早的年代里很可能已经存在,却一味强调在莱库古之前的雅典青年军事操练模式还没有被叫作“埃菲比亚制度”。[29]可见,德·马塞勒斯与弗雷德等人其实是在玩一种文字游戏;他们一方面被迫承认在古典时期的雅典社会中存在着一种埃菲比亚传统,另一方面却片面强调这种传统在莱库古执政之前尚未被制度化和正名。从历史学的视角看,如果说一种传统的基本要素的出现早于其特定称谓,那么对该传统的研究就必须从其前身或萌芽阶段开始。因此,笔者认为,为了尽可能真实地还原雅典古典时期埃菲比亚传统的面貌,我们必须抛弃各种先入为主的意识形态偏见,打破各学派间的隔阂和在古典语境中原本就较为模糊的“制度”概念对埃菲比亚研究的束缚,对散见于各种现存文献中的史料证据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分析,历史地解读埃菲比亚传统在古典时代盛期和古典末期呈现出的不同特点,进而探讨雅典埃菲比亚文化在古典时期的演变历程及其在不同阶段所反映的时代特征。
    三、埃菲比亚誓词及其在古典文献中的痕迹
    除英国学者弗雷德外,维拉莫维茨等埃菲比亚传统的早期研究者们几乎完全忽视了对埃菲比亚誓词的探讨。[30]这主要是由于古典学者们对通过年代较晚的语法学家作品保留下来的史料的可靠性持怀疑态度。在维拉莫维茨的时代,学者们只能通过罗马帝国时期的语法学家波鲁克斯[31]与斯托贝乌斯[32]转录的材料去了解埃菲比亚誓词的内容。因此,很多古典学家认为,这种经过转抄、改写后的铭文史料必然会存在各种错误,甚至可能是伪造的。然而,1932年,考古学家们在雅典阿卡奈(Acharnai)部落聚居区发现了书写于公元前四世纪中期、刻有整篇誓词的铭文,[33]其内容与波鲁克斯、斯托贝乌斯保存下来的文本基本吻合,从而证实了“埃菲比亚誓词”在历史上的真实存在。铭文版誓词的主要内容如下:
    我将不辱没神圣的武器,不抛弃与我并肩作战的任何一位战友。我将保卫神圣与世俗的财产,不会坐视祖国蒙受损失,而将同大家一起使它变得更为强大与美好。我将永远服从那些合理地进行统治的官员,服从现行法律和将在未来被制订出来的合理法规。无论是谁破坏了这些传统,我自己和大家都不会纵容他们,我还将尊重父辈崇拜的圣所。请阿格劳鲁斯诸神、赫斯提娅、埃努奥、埃努亚里奥斯、阿瑞斯和战争之神雅典娜、宙斯、塔洛、奥克索、赫格墨涅、赫拉克勒斯及祖国的疆界、小麦、大麦、葡萄树、齐墩果树、无花果树作证。[34]
    不难看出,埃菲比亚誓词的基本内容包括:埃菲比要承担国家规定的各种军事、政治义务;他们必须服从政治官员、遵守现行法律;他们还要尊重雅典的传统宗教。[35]埃菲比亚誓词的核心精神与亚里士多德所介绍的埃菲比亚制度是完全一致的,并且显然同雅典公民的身分资格和基本道德要求存在着密切联系。[36]与此同时,铭文版誓词的出土不仅无可争议地将埃菲比亚政治文化传统的形成年代提前到了公元前4世纪中期,并且还暗示了一种更为古老的传统的存在。首先,从格式上看,埃菲比亚誓词的结构与狄奥多鲁斯(Diodorus)所记录的、希腊联军在科林斯地峡集结抗击波斯入侵者时立下的誓言[37]十分相似,反映了一种从公元前5世纪已开始存在的军队誓言形式;[38]这一点似乎表明,埃菲比亚誓词本身也是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传统的。其次,铭文版埃菲比亚誓词使用的希腊语句式较为生僻和古朴(如铭文版誓词习惯将动词置于宾语之前,说ouk elattō paradōsō tēn patrida,而非波鲁克斯与斯托贝乌斯所转抄的tēn patrida ouk elattō paradōsō;又如铭文版誓词中直接写ta iera opla,而不像斯托贝乌斯那样写成opla ta iera,以符合古典时期雅典人的用语习惯),甚至使得波鲁克斯与斯托贝乌斯在转写和解释中犯下了若干错误(如用更为符合古典中晚期阿提卡方言表述习惯的kai monos kai meta pollōn/pantōn来替代kata te emanton kai meta apantōn);[39]该现象同样反映了誓词本身的古老历史渊源。
    值得注意的是,与埃菲比亚铭文迟至公元前334/3年之后才大量涌现的情况不同,我们在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古典文学作品中似乎可以找到对埃菲比亚誓词的不少借鉴、模仿与回应。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在悲剧《安提戈涅》(Antigone)中写道:“我相信这样的人能够成为优秀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在奉命手持长枪的时候成为正直而优秀的战友。”[40]这段文字在含义上流露出了模仿埃菲比亚誓词的痕迹,并且两份文本都使用了parastatēs这一核心概念。无独有偶,修昔底德也在创作(或重构)伯利克里演说词的时候写道:“尽管我们在私人交往中不受约束,我们却不会在公共场合冒犯神明,而是会服从权威和法律,特别是在那些需要援助受害者的场合及同事关荣辱的未成文习俗有关的事务上。”[41]语句所传达的基本精神同样与埃菲比亚誓词十分吻合。细节处的借用还包括阿里斯托芬《云》(Nubes)中证人的赌咒方式、[42]《和平》(Pax)[43]与《阿卡奈人》(Acharneuses)[44]中提及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等。这些惊人的相似之处证明,埃菲比亚誓词很可能产生于公元前5世纪后期甚至更早的雅典文化传统中,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作家与他们的读者、听众们对誓词的内容十分熟悉,并在日常的文学创作和语言交流中频繁地模仿或改造誓词里的字句。埃菲比亚誓词的存在与影响力说明,公元前4世纪后期的埃菲比亚制度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对以埃菲比亚誓词为代表的、在公元前5世纪已经广为流传的雅典爱国主义政治文化的继承。
    四、古典盛期史料中的埃菲比亚文化元素
    维拉莫维茨等埃菲比亚传统的早期研究者们质疑其古老性的一个重要理由在于,这种同军事、教育密切相关的文化现象不见于任何古典盛期作家们的记载。[45]然而,20世纪以来,在埃菲比亚誓词研究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和罗纳德·里德利(Ronald T. Ridley)[46]等学者对古典时期相关史料的梳理成果基础上,学术界逐渐意识到,古典盛期雅典文献材料中对埃菲比亚传统的间接提及其实并不罕见。
    在《论非法使节》(Oratio de falsa legatione)中,埃斯奇尼斯在回击政敌质疑自己合格雅典公民身分的场合宣称:“我告别童年后,立刻加入了这片国土的环戍部队,服役达两年之久”。[47]埃斯奇尼斯在陈述中提及了自己于公元前370年前后承担的两年服役期,并将这次服役作为证明自己是表现良好的雅典公民的重要论据;与此同时,他使用了“环戍部队(peripolos)”这个术语,其字面含义“环绕巡行者”正好符合本文开篇引述的柏拉图《法律篇》对守卫郊区的青年职责的叙述。[48]而环戍部队恰恰是雅典军队中十分古老且特殊的一种编制,铭文证据显示,伯罗奔尼撒战争后期雅典的环戍部队没有参与公元前415/4年对西西里岛的大规模远征。[49]结合埃斯奇尼斯的叙述判断,“环戍部队”很可能是由雅典青年组成的、负责城郊警戒、巡逻任务的预备役军队和日后埃菲比的前身。
    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Historiae)卷一中,修昔底德记载道:“但雅典人没有派出正规军去攻打埃吉纳,而是任命麦罗尼德斯为将领,集合留守城中的、由最年老的和最年轻的军人组成的守卫部队,出征麦加拉。”[50]其中使用的“最年轻者(neōtatos)”这个军事术语在修昔底德的著作中多次出现。[51]结合引文中的语境判断,这些最年轻的士兵尚不被视为雅典的正规军;他们在战争期间仍然留在雅典城内,负责城防和警戒任务。因此,他们很可能跟埃斯奇尼斯所说的“环戍部队”是同一批人,是埃菲比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及此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的两种不同称谓。
    德谟斯提尼(Demosthenes)在《论非法使节》(Oratio de falsa legatione)里提到有人当众宣读“米尔提泰、铁米斯托克利的法令与埃菲比们在阿格劳鲁斯圣区里立下的誓词”。[52]从上下文的语境看,德谟斯提尼显然将埃菲比亚誓词视为与希波战争期间雅典杰出政治家所颁布的法令同样古老而神圣的文本。
    在《雅典的收入》(Poroi)中,色诺芬建议雅典政府资助“在健身房里努力训练的人”和担任要塞守卫、持盾兵士和郊区巡卫的人,以便把雅典人塑造成为“更加服从权威、遵守纪律、精于战事”的族群。[53]结合历史语境判断,色诺芬在这里讨论的显然是雅典青年的军事教育问题。[54]色诺芬提供的证据似乎暗示青年军训制度在公元前4世纪中期的雅典已经实行,但国家尚未像日后的埃菲比亚制度所设计的那样足额提供青年的全部训练、生活费用。
    除散文作家提供的材料外,雅典剧作家们也在保存埃菲比亚传统相关史料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一现象并非出于偶然。根据维达尔-纳凯的统计,本地人与外来人口的遭遇和冲突是希腊戏剧中极为流行的主题。[55]埃菲比通过履行军事义务而获准进入雅典公民集体和政治舞台的过程与外来者融入本地社会的过程十分相似,因而成为戏剧作家们经常借用的素材。在这方面的研究中,波维(A.M. Bowie)对阿里斯托芬喜剧《骑士》(Equites)中香肠商形象的解读十分生动和令人信服。
    阿里斯托芬的《骑士》是一部讽刺雅典民众蛊惑家的政治喜剧。该剧通过叙述一个默默无闻的香肠商通过粗野下流的手段在辩论中击败当时的雅典民众领袖克勒昂(Cleon,剧中化名为Paphlagon)并取而代之的荒诞故事,嘲讽了古典时期雅典政界的反复无常、恶劣庸俗与混乱无序。然而,波维指出,在这一主干剧情背后,阿里斯托芬还设计了埃菲比步入雅典公民行列的隐喻。这种隐喻效果是有着亲身生活体验的雅典观众们完全能够意识到的。
    在《骑士》中,香肠商是一个“非常年轻的人”,[56]“即将步入成年”;[57]他一度不敢相信自己有朝一日能够长大成人。[58]他在同克勒昂的较量中得到了诸位神明、特别是埃菲比保护神的佑助。[59]香肠商在成功前基本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60]他因找不到配偶而时常自慰取乐;[61]他在雅典城门口贩卖香肠,[62]与驻守在雅典郊区的埃菲比[63]十分相似。但他在获胜后得到了“雅典人民”的认可与欢迎,[64]取得了“阿格拉克里图斯(Agoracritus,意为‘在广场上通过考验的人’)”这个富有寓意的名字,[65]并披上了一件蛙绿色的袍子[66](历史上的埃菲比在被授予公民权的仪式上要身穿黑袍[67])。可见,古典末期埃菲比亚制度中的许多核心元素,如成年仪式、公民权授予、竞赛与考核程序、服役期间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等都在《骑士》中以一种戏谑的方式展现出来了,而很可能亲身接受过埃菲比亚式军事训练的大多数雅典观众对二者间的这种联系是一望即知的。阿里斯托芬意在通过这种对雅典民主传统中被视为十分严肃、神圣的成人仪式的讽刺性模仿,引发雅典观众对混乱政局下古老政治传统所遭到的破坏进行反思。
    此外,埃菲比的形象也在其他一些古典剧作中有所反映。阿里斯托芬在《吕西斯特拉塔》(Lysistrata)中勾勒了一个远离家庭生活与故土,久居野外并以打猎为生的青年麦拉尼昂(Melanion)形象,其原型很可能来自于驻守郊外并通过狩猎进行军事训练的雅典埃菲比;[68]米切尔-博亚斯克(Robin Mitchell-Boyask)认为,欧里庇得斯(Euripides)作品《希波利图斯》(Hippolytus)中违背自己立下的誓言,触怒象征埃菲比亚传统的英雄提修斯(Theseus)并被迫永久背井离乡,最终在野外遇难死去的主人公代表着一个失败了的埃菲比;[69]维森特·法伦加(Vincent Farenga)则在埃斯库罗斯(Aeschylus)《乞援人》(Suppliants)中的异邦人身上看到了埃菲比的影子。[70]要之,在雅典古典时期的戏剧创作中确实存在着一种通用的艺术手法,它以埃菲比或其在古典盛期的雏形为基本原型来构建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并且这种方式是对青年军训生活有着切身体验的雅典观众们所喜闻乐见的。
    在此基础上,让马里(Jeanmaire)、沃克(Henry J. Walker)与法伦加等学者进一步提出,雅典民主文化传统中理想的埃菲比形象是以希腊神话中的英雄提修斯为原型的。[71]巴库利德斯(Bacchylides)的残篇证明,关于青年提修斯的传说至迟在古典时代早期已经基本确立。在巴库利德斯的笔下,提修斯在寻父道路上克服了千难万险,[72]他身背利剑,手持长枪,是一个“刚刚成熟的青年”,随时准备投入战争,并寻找着进入雅典的道路。[73]巴库利德斯的描述很可能是对当时已经存在的埃菲比亚传统的一种比附。无论历史情形究竟如何,正如沃克所指出的那样,提修斯认父的神话叙述了一个原本具备要求雅典王位资格的外来青年通过各种险阻的考验,最终得以被雅典城邦接纳的经历。这一故事很可能同埃菲比亚传统在雅典古典时期的形成与发展存在着密切联系;[74]而提修斯在希腊化时期被尊为埃菲比保护神的现象也必然是有着十分古老的历史渊源的。除文献证据外,当代希腊艺术史研究者们还在古风时代后期的希腊陶瓶画中发现了与埃菲比非常相似的参与军事、体育训练的青年形象。[75]而本文开篇处引述的柏拉图、色诺芬政治思想也反映了对古老埃菲比亚传统的某种借鉴。总之,尽管我们依旧缺乏证明埃菲比亚作为一种法律规定的正式制度存在于古典盛期的雅典社会的铭文或一手史料证据,公元前5世纪末至公元前4世纪中期反映埃菲比亚军事训练体系及其前身的间接证据却是极为丰富和不容否认的。无论莱库古执政前的雅典政府是否通过立法将青年军训的社会习俗制度化并予以经济资助,作为一种政治文化传统的埃菲比亚模式都必定在很早的历史阶段就已根植于雅典社会之中,同民主制下的其他各种传统与制度共存和相互作用,其誓词内容、公民权授予仪式和相关神话传说都在雅典文化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五、埃菲比亚传统与雅典民主精神的一致性
    对现存史料的全面分析表明,埃菲比亚誓词的格式与文字风格反映了一种悠久的历史传统,古典盛期散文、韵文作家们留下的、同古典末期埃菲比亚制度的前身间接相关的证据也十分丰富。这一事实基本可以推翻维拉莫维茨否认埃菲比亚传统存在于古典盛期的主要依据。据此,笔者认为,埃菲比亚政治文化传统至迟在公元前5世纪末至4世纪初的雅典民主制盛期已经存在。当时的埃菲比亚传统似乎并未通过国家法令制度化,也或许没有得到雅典政府的充分经济支持,甚至有可能在色诺芬的时代之前尚未被命名为“埃菲比亚”;但它已作为一种政治文化与宗教文化传统植根于雅典民主制的土壤中了。埃菲比亚传统将忠于国家、服从法律和尊敬传统宗教作为雅典青年必须承担的基本义务,将义务兵役的履行同公民权的授予联系起来,并在青年服役期内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严格的限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特征。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解释维拉莫维茨、德·马塞勒斯等人质疑古典盛期埃菲比亚传统存在的首要依据──埃菲比亚传统原则同雅典民主生活原则之间的不兼容性呢?
    在维拉莫维茨等19世纪末的古典学者们心目中,埃菲比亚传统所反映的要求是无法同古典民主精神相调和的;在他们看来,国家对个体公民义务的强制性要求必然构成对民主原则的侵犯。[76]然而,笔者认为,在真正生活于古代民主制之下的雅典公民眼中,情况很可能并非如此。
    不容否认的是,与大多数实行专制的古代国家相比,雅典民主制对公民的个人自由给予了更多的保护。柏拉图在《法律篇》中将雅典式的自由作为斯巴达式社会管制的对立面;[77]伪色诺芬(Pseudo-Xenophon)则在《雅典政制》(Constitution of the Athenians)中抨击了雅典民主制下公民享有的过度自由。[78]然而,雅典民主制同时还奉行另外一个基本原则,即通过民主决议和政治、宗教、社会传统习俗所体现的公民集体意志是永远高于个人自由的。具体到公民教育领域,我们可以看到,主张国家加强对雅典青年的教育、管制力度的呼声在古典盛期的雅典作家中一直居于主流。[79]在《反提马库斯演说词》(Oratio in Timarchum)中,埃斯奇尼斯赞美了梭伦(Solon)、德拉古(Draco)等古代立法者们对雅典儿童、青年严格而近于苛刻的道德管教,并肯定了雅典政府通过立法来规范、管理公民教育的做法。[80]伊索克拉底(Isocrates)无比怀念雅典从前在战神山(Areopagus)上设立的、负责监督青年道德举止的教育组织,认为相对严酷的传统教育制度可以培养出民主制下更为合格的公民。[81]可见,在许多雅典古典作家心目中,对青少年进行严格教育和军事化管理的做法并不构成对民主制下自由原则的侵犯,相反却是促进民主文化发展的教育手段和完全符合雅典古老美德的传统习俗。在雅典之外,斯巴达人虽然只知有国家而不知有个人,却同样热爱和信奉自由原则。[82]那么,古典时代的雅典知识精英们对埃菲比亚文化的看法究竟如何呢?相关的材料十分匮乏,但莱库古《反勒奥克拉底演说词》中的评价却为我们提供了宝贵启示。莱库古在请文吏当众宣读完埃菲比亚誓词[83]后评论道:
    在座的各位,这是一篇出色而庄严的誓词。勒奥克拉底违背了其中的所有要求。还有谁能在渎神和叛国方面做得更加过分呢?还有比不愿拿起武器抵御外敌更为可耻的行为么?一个根本没有在战场上露面的人难道不就等于是抛下战友逃跑了么?一个不敢面对这种战争危险的人如何能够保卫尘世与神界呢?还有什么做法能比把祖国丢给敌人发落更符合叛国的定义呢?难道你们不觉得应当诛杀一个犯下这么多罪行的人吗?……维系民主的正是这份誓言。[84]
    莱库古的这段话明白无误地表明,埃菲比亚誓词及其所承载的国家利益高于个人自由的基本原则非但不同古典民主制度构成矛盾,反而恰恰是支撑雅典民主政治体系的基石。从宏观角度看,埃菲比亚政治文化传统是雅典政府按照年龄段对公民进行管理、组织的政治统治模式中的关键一环。[85]在《克里同》(Crito)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指出,如果国家意志与法律权威的威信不能凌驾于个人之上,雅典民主政权就无法生存下去;个体公民的权利享受必须以服从国家权威和履行相应义务为前提。[86]在面对同自身意志根本对立的内外力量时,雅典民主政权并不排斥使用暴力与强制手段。[87]这一特征在与埃菲比亚传统密切相关的军事活动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可能生活于公元前4世纪中叶的希腊军事作家埃涅阿斯(Aeneas Tacticus)认为,在兵临城下的危急关头,必须严格限制和密切监督公民的交际生活,甚至有必要审查出入城市的私人信件。[88]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在战事频繁的古典时代,奉行民主原则的雅典同样会采用跟其他希腊城邦近似的严格军队管理模式;而针对青年的埃菲比亚军事训练体系正是雅典各部落成年公民军事化组织模式的延伸。[89]在古风与古典时期,埃菲比亚传统与其他类似的军训形式都是为重装步兵部队培养预备役的重要手段;[90]语言学方面的证据则表明,在古希腊人的观念里,青年有时正是被等同于一批有待操练的年轻兵源的。[91]在古代希腊世界城邦林立的政治格局下,对公民进行军事化组织与管理是所有城邦生存与自我维系的基本手段;古典时期的雅典在这方面也不例外。根据古代城邦政治的必然逻辑,即将被纳入公民集体、享受政治权利的青年必须履行保家卫国的基本义务,[92]因为军事力量的支持乃是城邦生活的根本基础。[93]在这方面,古典时期雅典的埃菲比亚传统与19世纪欧洲各国建立的义务兵役制不谋而合;[94]而古代民主制下政治自由高于个人自由的基本原则和频繁战事对民主政权生存的根本威胁促使雅典民众采取了更为激进、强硬的手段来对即将成为正式军人的青年进行军事化组织与管理。要之,埃菲比亚传统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与侵害并不违背雅典民主制下的自由原则;它是集体利益至上的古典政治观念与希腊城邦危机时期的战争环境共同塑造的产物。
    六、结论
    埃菲比亚传统是雅典古典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社会强制性、军事性、宗教性及其与公民权之间的天然联系对我们深入理解雅典民主制的基本特征具有重要启示意义。通过对原始材料和后世学者研究成果的梳理,笔者认为,一方面,作为一种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和政府提供经济支持的正式社会制度,埃菲比亚军训体系在公元前336/5年之前的存在缺乏铭文与史料的直接证据;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民间文化的埃菲比亚传统必然已在公元前5世纪末以降的古典盛期雅典民主制社会中逐步建立起来了。[95]该传统具有以下四个鲜明的基本特征:
    首先,埃菲比亚传统是为了维护雅典城邦的政治利益和军事需要而对即将步入政治生活的雅典青年们进行身体、思想教育的理性社会管理模式,旨在培养服从政治权威、尊重文化传统和具备保家卫国的军事技能与强健体魄的雅典公民。[96]它在发展过程中很可能吸收借鉴了希腊古风时期的尚武和狩猎传统、斯巴达的全民军事化管理模式等要素,但它对年龄的精确规定及其同雅典本土神祇崇拜的密切联系则反映了埃菲比亚传统在雅典本地文化背景影响下形成的独特性。
    其次,埃菲比亚传统将服兵役的义务与雅典公民权的授予资格和服从国家权威、公民大会投票决议和各种现行法律的政治要求紧密联系起来,体现了城邦政治体制下权利与义务互为表里的基本原则,反映了埃菲比亚传统鲜明的民主政治文化特征。
    再次,埃菲比亚传统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97]接受埃菲比亚军事训练的雅典青年必须立下庄严的誓言,保证自己对传统宗教的无条件支持;相关铭文史料还表明,埃菲比在几乎所有重要的雅典宗教节日庆典中都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98]
    最后,埃菲比亚传统具有典型的社会强制性。[99]在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与支持前,这种政治文化传统同样可以依靠宗教信仰、社会习俗、宣誓仪式、公民权的资格要求[100]和部落内部的组织体系而在民间得到维系,并且同雅典政府所推行的国家意志保持着高度一致性,是雅典政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至迟在莱库古政治改革后,埃菲比亚传统进一步演变成了一种由雅典政府提供法律、财政支持,以部落为组织形式,通过年龄审查、公民权限制、军事化训练、宗教誓词约束和民众大会监督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管理的国家军事教育制度。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雅典青年们的人身自由,反映了古代民主制下集体意志高于个人自由的精神。
    埃菲比亚传统不是由柏拉图、莱库古等人的个体聪明才智创造的,而是古希腊特定社会环境下的产物。[101]诚然,如维拉莫维茨、德·马塞勒斯和弗雷德等学者所说,雅典在喀罗尼亚战役中的失败和随之而来的政治改革很可能开启了埃菲比亚文化传统制度化的进程。但笔者认为,成熟阶段埃菲比亚制度所表现出的核心特征,如与未成年人和公民权授予的联系、宗教色彩、对法律与政治权威的服从要求等都已在古典盛期即已存在的埃菲比亚誓词和相关古典史料中有所体现。因此,对于埃菲比亚传统而言,莱库古等人实行的政治改革只构成对旧有原则的肯定与强化,[102]并没有成为埃菲比亚传统发展过程中的根本转折点。考古学家们在雅典周边已发现了24块书写于公元前333/2至324/3年期间的埃菲比亚铭文,[103]而在此之前的铭文证据一直付之阙如。这似乎说明,在莱库古政治改革期间,在喀罗尼亚战役惨败的背景下,雅典政府开始(或大大强化)了对埃菲比亚教育模式的组织和管理,将原本流传于民间的、其训练强度与水平可能尚无法满足国家军事需要的埃菲比亚传统制度化和法律化了;而色诺芬于公元前4世纪中期呼吁雅典政治家们资助青年军事、体育训练的史料[104]和古典时代末期埃菲比每日领取4欧宝生活费的史实[105]也暗示,莱库古政府很可能启动了对埃菲比亚制度的全面经济支持。所有这些调整都不是革命性的,而只是对现有埃菲比亚传统的肯定、支持与提倡,意在通过这种训练体系实现对雅典公民教育、军事与宗教生活的全面组织与引导。[106]
    对埃菲比亚传统起源的认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雅典民主制的实质。与乔治·格罗特(George Grote)将古代民主制理想化、现代化而描绘出的情形[107]不同,历史上的雅典民主意识形态更为看重的是公民集体的政治自由,而非个体公民的自由;[108]埃菲比亚传统、苏格拉底审判事件与陶片放逐法等都是雅典城邦对其公民具有绝对权威的典型证据。通过限制、牺牲个体公民的自由来维护公民集体的意志、权威与整体利益,是历史上包括雅典民主制在内的各种古代政治管理模式采用的一种基本统治手段。
    Ephebic Culture in Classical Athens
    Abstract    In classical Athens, Ephebia is a tradition which carries out military training as well as religious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for Athenian youths before they are fully registered as Athenian citizens. The content of Ephebic oath is already attested from inscriptional evidence; while there is plenty of indirect evidence for basic elements of Ephebia in the works of classical writers. It is possible that Ephebia had not been institutionalized before the reformation of Lycurgus of Athens. Nevertheless, as an old political culture, it is well attested by lots of historical documents. Instead of violating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Athenian democracy, Ephebic tradition and its restriction on private freedom protect and promote the latter’s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Key Words    Ephebia    citizenship    military training     Athenian democracy
    (作者信息: 吕厚量,男,汉族,现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邮箱地址:lvhouliang1984@126.com, 联系电话:13520728759)
         
      
                    
    [①] 柏拉图:《全集》(Plato, Opera)第2册, J. 本内特(J. Burnet)校订,克拉莱顿出版社1907年版,《法律篇(Leges)》,760b-763c。
         
    [②] 色诺芬:《全集》(Xenophon, Opera omnia)第4册,E.C. 马钱特(E.C. Marchant)校订,克拉莱顿出版社1910年版,《居鲁士的教育(Cyropaedia)》,1.2.8-12。
         
    [③]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C. Pélékidis, Histoire de l’éphébie Attique: des origines à 31 avant Jésus-Christ),E. 德·博卡尔出版社(éditions E. de Boccard)1962年版,第23页。
         
    [④]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Aristotle, Athenaion politeia),M. 钱伯斯(M. Chambers)校订,图耶布出版社1994年版,42.1-5。
         
    [⑤] 祝宏俊:《军事教育与斯巴达的阿高盖制度》,《世界历史》2013年第4期。
         
    [⑥]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72-73页。
         
    [⑦] P. 维达尔-纳凯著,A. 塞盖迪-马斯查勒英译:《黑衣猎人:古希腊世界中的思维模式与社会模式》(P. Vidal-Naquet, A. Szegedy-Maszale tr., The Black Hunter: Forms of Thought and Forms of Society in the Greek World),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06页。
         
    [⑧]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7页。
         
    [⑨] J. 弗雷德:《埃菲比》(J. Friend, “Ephebe”),载于M. 加加林与凡萨姆主编:《牛津古希腊罗马百科全书》(M. Gagarin and E. Fantham, eds., The Oxford Encyclopedia of Ancient Greece and Rome),第3卷,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7页;S. 霍恩布洛尔与A. 斯帕福斯:《埃菲比群体》(S. Hornblower and A. Spawforth, “Ephēboi”),载于S. 霍恩布洛尔与A. 斯帕福斯主编:《牛津古典辞书》(S. Hornblower and A. Spawforth, eds., The Oxford Classical Dictionary),牛津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版修订版,第527页。
         
    [⑩] 肯尼思·约翰·弗里曼著,朱镜人译:《希腊的学校》,山东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172页。
         
    [11] 肯尼思·约翰·弗里曼著,朱镜人译:《希腊的学校》,第172页。
         
    [12] 肯尼思·约翰·弗里曼著,朱镜人译:《希腊的学校》,第177页。
         
    [13] 肯尼思·约翰·弗里曼著,朱镜人译:《希腊的学校》,第179页。
         
    [14] 肯尼思·约翰·弗里曼著,朱镜人译:《希腊的学校》,第171-182页。
         
    [15] 色诺芬:《斯巴达政制》(Xenophon, Spartan Constitution),M. 利普卡(M. Lipka)校订/译注,德·格鲁特出版社2002年版,10.8。
         
    [16]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42.1-5。
         
    [17] O.W. 赖因穆特:《雅典埃菲比亚制度的起源》(O.W. Reinmuth, “The Genesis of the Athenian Ephebia”),《美国古典语文学会会报与进程》(Transactions and 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Philological Association)1952年总第83卷,第34页;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 第8页。
         
    [18] U. 维拉莫维茨-莫兰多夫:《亚里士多德与雅典》(U. Wilamowitz-Moellendorff, Aristoteles und Athen),魏德曼图书出版公司1893年版,第193-194页。
         
    [19] 在维拉莫维茨及其他西方学者对埃菲比亚起源问题的学术讨论语境中,他们采用的历史分期一般是以雅典民主制度的兴衰作为参照体系的。因此,希腊诸城邦在政治、经济上处于动荡状态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时期(公元前5世纪中后期)和战后城邦危机时期(公元前5世纪末至公元前4世纪中叶)都因雅典民主政治制度与思想文化在此期间的发展成熟而被归入“古典盛期”;而雅典在喀罗尼亚战役中的惨败和随之而来的,导致民主制度开始发生质变的莱库古改革则被视为从古典盛期进入古典末期的转折点。为叙述方便起见,笔者在本文中沿用了相关领域的西方学者普遍使用的这种历史分期方式。
         
    [20] O.W. 赖因穆特:《公元前四世纪的埃菲比亚铭文》(The Ephebic Inscriptions of the Fourth Century B.C.),布瑞尔出版社(Brill)1971年版,第2页,第123页。
         
    [21] F.W. 米歇尔:《“最早的埃菲比亚铭文”》(F.W. Mitchel, “The So-called Earliest Ephebic Inscription”),《纸草学与铭文学杂志》(Zeitschrift für Papyrologie und Epigraphik)1975年总第19卷,第237页,第243页; 德·马赛鲁斯:《阿提卡地区埃菲比亚制度的起源和实质:至公元前200年》(De Marcellus, The Origins and Nature of the Attic Ephebeia to 200 B.C.), 牛津大学博士论文,1994年,第25-26页; J. 弗雷德:《莱库古时代的雅典埃菲比亚制度:公元前334/3年至公元前322/1年》(The Athenian Ephebeia in the Lycurgan Period: 334/3-322/1 B.C.),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博士论文,2009年,第9-10页。
         
    [22] P. 利德尔:《古代雅典的公民义务与个人自由》(P. Liddel, Civic Obligation and Individual Liberty in Ancient Athens),牛津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91页。
         
    [23] 德·马赛鲁斯:《阿提卡地区埃菲比亚制度的起源和实质:至公元前200年》,第48页,第2页,第128-129页。
         
    [24] J. 弗雷德:《莱库古时代的雅典埃菲比亚制度:公元前334/3年至公元前322/1年》,第vi页。.
         
    [25] O.W. 赖因穆特:《公元前四世纪的埃菲比亚铭文》,第131页。
         
    [26]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9页。
         
    [27] 德·马赛鲁斯:《阿提卡地区埃菲比亚制度的起源和实质:至公元前200年》,第122页,第128页,第129页,第137页。
         
    [28] 德·马赛鲁斯:《阿提卡地区埃菲比亚制度的起源和实质:至公元前200年》,第49页。
         
    [29] J. 弗雷德:《莱库古时代的雅典埃菲比亚制度:公元前334/3年至公元前322/1年》,第31页,第34页。
         
    [30]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76-77页。
         
    [31] 波鲁克斯:《名称汇纂》,(Pollux, Onomasticon),第2册,E. 贝特(E.Bethe)校订,《古希腊辞典丛书集成》(Lexicographi Graeci),图耶布出版社1931年版,8.105-106。
         
    [32] 斯托贝乌斯:《文集》,(Stobaeus, Anthologium),第2册第2分册,O. 亨泽(O. Hense)校订,魏德曼图书出版公司1909年版,4.1.48。
         
    [33] C.W. 赫德里克:《美国的埃菲比:埃菲比亚誓词、美国教育与民族主义》(C.W. Hedrick, “The American Ephebe: The Ephebic Oath, U.S. Education, and Nationalism”),《古典世界》(The Classical World)第97卷,2004年第4期,第387页。
         
    [34] P.J. 罗德斯和R. 奥斯本选编:《古希腊历史铭文选:公元前404-323年》(P.J. Rhodes and R. Osborne, eds.,  Greek Historical Inscriptions, 404-323 B.C.),牛津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88。
         
    [35] P. 西沃特:《公元前五世纪雅典的埃菲比亚誓词》(P. Siewert, The Ephebic Oath in Fifth-Century Athens),《希腊研究期刊》(Journal of Hellenic Studies)1977年总第97卷,第102页。
         
    [36] O.W. 赖因穆特:《雅典埃菲比亚制度的起源》,第40页。
         
    [37] 狄奥多鲁斯:《历史集成》(Diodorus, Library of History),第6册,C.H. 奥德法德(Oldfather)编译,哈佛大学出版社1946年版,11.29.2-3。
         
    [38] P. 维达尔-纳凯:《索福克勒斯笔下的菲勒克特忒斯与埃菲比》(“Le Philoctète de Sophocles et l’éphébie”),《历史与社会科学年鉴》(Annales, Histoire, Sciences Sociales)第26卷,1971年第3期,第623页。
         
    [39] P.J. 罗德斯和R. 奥斯本编:《古希腊历史铭文选:公元前404-323年》,第445-446页。
         
    [40] 索福克勒斯:《剧作集》(Sophocles, Fabulae),H. 劳埃德-琼斯和N.G. 威尔逊(H. Lloyd-Jones and N.G. Wilson)校订,克拉莱顿出版社1990年版,《安提戈涅》(Antigone),663-671。
         
    [41]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Thucydides, Historiae),第1册,H.S. 琼斯和J.E. 鲍威尔(H.S. Jones, and J.E. Powell)校订,克拉莱顿出版社1942年版,2.37.3。
         
    [42] 阿里斯托芬:《剧作集》(Aristophanes, Fabulae),第1册,N.G. 威尔逊校订,克拉莱顿出版社2007年版,《云》(Nubes),1220-1221。
         
    [43] 阿里斯托芬:《剧作集》,第1册,《和平》(Pax),596-600。
         
    [44] 阿里斯托芬:《剧作集》,第1册,《阿卡奈人》(Acharneuses),998-999。
         
    [45]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9页。
         
    [46] R.T. 里德利:《作为公民的重装步兵:雅典社会背景下的军事组织》(R.T. Ridley, “The Hoplite as Citizen: Athenian Military Institutions in their Social Context”),《古典学》(L’Antiquité classique)第48卷,1979年第2期,第 532页。
         
    [47] 埃斯奇尼斯:《演说集》(Aeschines, Orationes),M.R. 迪尔茨(M.R. Dilts)校订,图耶布出版社1997年版,《论非法使节》(Oratio de falsa legatione),167。
         
    [48] P. 维达尔-纳凯:《黑衣猎人:古希腊世界中的思维模式与社会模式》,第107页。
         
    [49]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36页。
         
    [50]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1.105.4。
         
    [51]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47页。
         
    [52] 德摩斯梯尼:《论非法使节(演说词19)》(Demosthenes, Oratio de falsa legatione (Oration 19)),D.M. 麦克道尔(D.M. MacDowell)校订/译注,牛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03。
         
    [53] 色诺芬:《全集》第5册,E.C. 马钱特校订,克拉莱顿出版社1920年版,《雅典的收入》(Poroi),4.51-52。
         
    [54] J.J. 温克勒:《埃菲比之歌:悲剧与城邦》(J.J. Winkler, “The Ephebes’ Song: Tragôidia and Polis”),载于J.J. 温克勒和F.I. 蔡特林(F.I. Zeitlin)主编:《与狄奥尼索斯无关?特定社会语境下的雅典戏剧》(Nothing to Do with Dionysos? Athenian Drama in Its Social Context),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0页。
         
    [55] P. 维达尔-纳凯:《雅典悲剧中异邦人的位置与地位》(“The Place and Status of Foreigners in Athenian Tragedy”),载于C. 佩林主编:《希腊悲剧与历史学家》(C. Pelling, ed., Greek Tragedy and the Historian),克拉莱顿出版社1997年版,第111-112页。
         
    [56] 阿里斯托芬:《剧作集》,第1册,《骑士》(Equites),611。
         
    [57] 阿里斯托芬:《骑士》,1241。
         
    [58] 阿里斯托芬:《骑士》,178-179, 1254-1255。
         
    [59] A.M. 波维:《阿里斯托芬:神话、祭仪与喜剧》((A.M. Bowie, Aristophanes: Myth, Ritual and Comedy),剑桥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3-54页。
         
    [60] A.M. 波维:《阿里斯托芬:神话、祭仪与喜剧》,第52-53页。
         
    [61] 阿里斯托芬:《骑士》,1242。
         
    [62] 阿里斯托芬:《骑士》,1245-1247。
         
    [63] P. 维达尔-纳凯:《黑衣猎人:古希腊世界中的思维模式与社会模式》,第107页。
         
    [64] A.M. 波维:《阿里斯托芬:神话、祭仪与喜剧》,第55-56页。
         
    [65] A.M. 波维:《阿里斯托芬:神话、祭仪与喜剧》,第56页。
         
    [66] 阿里斯托芬:《骑士》,1404-1408。
         
    [67] A.M. 波维:《阿里斯托芬:神话、祭仪与喜剧》,第56页。
         
    [68] 阿里斯托芬:《剧作集》(Aristophanes, Fabulae),第2册,N.G. 威尔逊校订,克拉莱顿出版社2007年版,《吕西斯特拉塔》(Lysistrata),781-796。
         
    [69] R. 米切尔-博亚斯克:《欧里庇得斯笔下的希波利图斯和成人资格审判(埃菲比亚仪式?)》(R. Mitchell-Boyask, “Euripides’ Hippolytus and the Trials of Manhood (The Ephebia?)”),载于M.W. 帕迪拉主编:《古希腊的过渡礼仪:文学、宗教与社会》(M.W. Padilla, ed., Rites of Passage in Ancient Greece: Literature, Religion, Society),联合大学出版社(Associated University Press)1999年版,第43-44页,第58页。
         
    [70] V. 法伦加:《古希腊的公民与自我:遵从正义与法律的个人》(V. Farenga, Citizen and Self in Ancient Greece: Individuals Performing Justice and the Law),剑桥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51页,第369页。
         
    [71] V. 法伦加:《古希腊的公民与自我:遵从正义与法律的个人》,第355页; H.J. 沃克(H.J. Walker):《提修斯与雅典》(Theseus and Athens),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95页。
         
    [72] 巴库利德斯:《诗歌集(附残篇)》(Bacchylides, Carmina cum fragmentis),H. 梅勒(H. Maehler)校订,图耶布出版社1992年版,18.19-30(梅勒校订本编号)。
         
    [73] 巴库利德斯,《诗歌集(附残篇)》,18. 46-60(梅勒校订本编号)。
         
    [74] H.J. 沃克:《提修斯与雅典》,第96页。
         
    [75] C.R. 莫里:《普林斯顿陶瓶画上的“埃菲比在武装”图》(C.R. Morey, “The ‘Arming of an Ephebe’ on a Princeton Vase”),《美国考古学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Archaeology)第11卷,1907年第2期,第143页,第149页;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116页。
         
    [76] J.W. 泰勒:《雅典的埃菲比亚誓词》(J.W. Taylor, “The Athenian Ephebic Oath”),《古典学期刊》(The Classical Journal)第13卷,1918年第7期,第495页。
         
    [77] 柏拉图:《法律篇》,642c。
         
    [78] 伪色诺芬(老寡头):《雅典政制》(Pseudo-Xenophon (Old Oligarch), Constitution of the Athenians),J.C. 马尔(J.C. Marr)和P.J. 罗德斯校订/译注,奥克斯伯图书公司2008年版,1.8。
         
    [79] A. 布瑞利希:《少男少女》(A. Brelich, Paides e Parthenoi),第1卷,阿特尼奥出版社1969年版,第224页。
         
    [80] 埃斯奇尼斯:《演说集》,《反提马库斯演说词》(Oratio in Timarchum),6-18。
         
    [81] 伊索克拉底:《全集》(Isocrates, Works)第2册,G. 诺林(G. Norlin)编译,哈佛大学出版社1929年版,《战神山演说词》(Areopagiticus),37, 50-51, 82。
         
    [82] 滕大春、戴本博主编:《外国教育通史》,第一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版,137-138页。
         
    [83] 抄写莱库古著作的古代手稿中并未记录埃菲比亚誓词的文本。现今《洛布古典丛书》相关文本中的埃菲比亚誓词取自前述1932年发现的铭文材料。
         
    [84] 《次要阿提卡演说家作品集(Minor Attic Orators, Orations)》,J.D. 伯特(J.D. Burtt)编译,哈佛大学出版社1954年版,莱库古(Lycurgus):《反勒奥克拉底演说词》(Against Leocrates),77-78。
         
    [85] P.J. 罗德斯:《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注疏》(A Commentary on the Aristotelian Athenaion Politeia),克拉莱顿出版社1981年版,第503页。
         
    [86] 柏拉图:《全集》第1册,J.本内特校订,克拉莱顿出版社1900年版,《克力同》(Crito),50a-51e。
         
    [87] J.F. 麦克格鲁:《古希腊的僣政与政治文化》(J.F. McGlew, Tyranny and Political Culture in Ancient Greece),康奈尔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84页。
         
    [88] 战术家埃涅阿斯:《城防要诀》(énée Le Tacticien, Poliorcétique),A. 戴恩(A. Dain)校订/译注,美文出版社2002年第2版,10.5-6。
         
    [89] O.W. 赖因穆特:《公元前四世纪的埃菲比亚铭文》,第125页。
         
    [90] P. 维达尔-纳凯:《黑衣猎人:古希腊世界中的思维模式与社会模式》,第120页。
         
    [91] P. 维达尔-纳凯:《黑衣猎人:古希腊世界中的思维模式与社会模式》,第149页。
         
    [92] O.W. 赖因穆特:《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与公民权》(“The Ephebate and Citizenship in Attica”),《美国古典语文学会会报与进程》1948年总第79卷,第212页。
         
    [93] O.W. 赖因穆特:《雅典埃菲比亚制度的起源》,第42页。
         
    [94] H.I. 马罗:《古代教育史》(H.I. Marrou, Histoire de l’ éducation dans l’antiquité),苏伊尔出版社1948年版,第152页。
         
    [95] P. 维达尔-纳凯:《黑衣猎人:古希腊世界中的思维模式与社会模式》,第106.页。
         
    [96]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257页。
         
    [97]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211页。
         
    [98] S. 汉弗莱斯:《布塔德的莱库古:一位雅典贵族》(S. Humphreys, “Lycurgus of Butadae: An Athenian Aristocrat”),载于J.W. 伊迪和J. 奥伯主编:《古代史家的技艺:切斯特.G.斯塔尔纪念文集》(J.W. Eadie and J. Ober, The Craft of the Ancient Historian, Essays in Honor of Chester G. Starr),美利坚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07页。
         
    [99]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74页。
         
    [100] 根据摩根·汉森(Mogens Herman Hansen)的出色研究成果,在公元前四世纪的雅典民主社会中,雅典公民不但可以享受参与城邦政治决策与法律制订的政治权利,还在占有农业、矿产等资源和财产继承方面享有国家认可的诸多特权(M.H. 汉森著,J.A. 克鲁克英译:《德摩斯梯尼时代的雅典民主制:结构、原则与意识形态》(M.H. Hansen, J.A. Crook tr., The Athenian Democracy in the Age of Demosthenes, Structure, Principles and Ideology),布莱克威尔出版集团1991年版,第97页);这些资格都是客籍民和外邦人所不具备的。因此,雅典公民权必然是绝大多数具备相关资格的雅典居民不会放弃的重要权利;无论古典盛期的雅典政府是否立法规定雅典青年必须加入埃菲比亚组织,埃菲比亚传统的社会强制性特征都必然是客观存在的。
         
    [101] C. 佩勒基迪斯:《阿提卡地区的埃菲比亚制度史,从起源到公元前31年》,第79页。
         
    [102] O.W. 赖因穆特:《公元前四世纪的埃菲比亚铭文》,第132页。
         
    [103] 德·马赛鲁斯:《阿提卡地区埃菲比亚制度的起源和实质:至公元前200年》,第24页。
         
    [104] 色诺芬:《雅典的收入》,4.51-52。
         
    [105]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42.3。
         
    [106] P. 利德尔:《古代雅典的公民义务与个人自由》,第290页。
         
    [107] G. 格罗特: 《希腊史:从起始至亚历山大大帝时代的终结》(G. Grote, History of Greece: From the Earliest Period to the Close of the Generation Contemporary with Alexander the Great),第5册,约翰·穆雷出版社1907年版,第71页。
         
    [108] B. 贡斯当著,B. 丰塔纳编选/英译:《政治著作选集》(B. Constant, B. Fontana, ed./tr., Political Writings)剑桥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1-312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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