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寨8號墓出土《告地書》,簡報釋文作:“元年後九月丙戌,桃侯國丞壽成、都鄉佐疵:高里公乘路平不有從車一乘、馬二匹、奴婢十人,各將千石米,謁告地丞下。以律令從事。”[1]其中標點有幾處可推敲,而“路平不”下的“有”應改釋爲“幸”,讀作: 元年後九月丙戌,桃侯國丞壽成:都鄉佐疵:“高里公乘路平不幸,從車一乘、馬二匹、奴婢十人,各將千石米,謁告地丞。”下,以律令從事。 原釋爲“有”的字,見表1。其實與秦漢時習見的“有”字有异,而與有些“幸”字的寫法類似(見表2-5[2]):
在漢代傳世文獻和秦漢簡牘中,常見“不幸死”一類說法。而在傳世文獻中,單獨“不幸”二字亦可指死。《漢書·昭帝紀》:“有不幸者賜衣被一襲,祠以中牢。”顔注:“幸者,吉而免凶也,故死謂之不幸。”《漢書·蘇武傳》:“來時,大夫人已不幸,陵送葬至陽陵。” 顏注又云:“不幸亦謂死。”江陵毛家園1號漢墓《告地書》云:“十二年八月壬寅朔己未,建鄉疇敢告地下主,囗陽關內侯寡大女精死,自言以家屬、馬牛徙。……”[3]荊州謝家橋1號漢墓《告地書》云:“五年十一月癸卯朔甲午,西鄉辰敢言之,郎中大夫昌自言:母大女子恚死,以衣器葬具及從者子婦偏妻下妻奴婢馬牛物人一牒……”[4]周家寨M8《告地書》中的“不幸”,正與毛家園、謝家橋所出《告地書》中的“死”對應,可以驗證“幸”字的改釋和對“不幸”的理解。在這種情形下,告地書的事主、也就是周家寨8號墓的墓主,名叫“路平”,而不是“路平不”。 按文書批轉程序,這份告地書當是虛擬都鄉佐疵將路平死葬報告給桃侯國,桃侯國丞將文書轉發給地下丞。“地丞下”之爲“地下丞”誤寫的可能性固然不能排除[5],而其爲“地丞”省略,“下”指文書移送,似乎也有可能。現在的標點是按這一可能處理的。 附記:2018年11月9日上午,由湖北省博物館、考古所與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芝加哥大學顧立雅古文字中心共同主辦的“湖北出土簡帛日書國際研討會”在介紹周家寨墓葬發掘及簡牘整理的概况後,與會者前往博物館貴賓室,觀摩簡牘實物。何有祖博士看到告地書時,指出“有”字與常見寫法不同。我看過之後,提出有可能是“幸”。隨後,我初步查得“幸”的類似寫法。下午會場上,程少軒先生利用馬王堆簡帛文字數據庫,檢索出更接近的字形。這個字的改釋,真正是集體成果,也是這次會議的一個副産品。 [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曾都區考古隊:《湖北隨州市周家寨墓地M8發掘簡報》,《考古》2017年第8期。 [2] 圖版據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中華書局2014年。 [3] 湖北省博物館編:《書寫歷史——戰國秦漢簡牘》,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75頁。參看劉國勝:《讀西漢喪葬文書札記》,《江漢考古》2011年第3期。 [4] 荊州博物館:《湖北荊州謝家橋一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2009年第4期。 [5] 劉國勝教授提出“丞”字偏小,系後來補入。依此思路,或許是在補寫時寫錯位置。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18年11月13日09:2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