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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軒:論清華簡(捌)所謂“八氣”當為“六氣”

http://www.newdu.com 2018-11-19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 佚名 参加讨论

    論清華簡(捌)所謂“八氣”當為“六氣”
    程少軒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最新刊布的清華簡第捌冊(中西書局2018年11月)有一篇名為《八氣五味五祀五行之屬》的竹書,該篇竹書共七支簡,可分為四組。其中第一組,整理者認為是“一年中八個節氣的推算,與傳統的二十四節氣不同,有助於研究二十四節氣的形成”。辛德勇先生對此有不同意見,他在自己的公眾號發表《清華簡所謂“八氣”講的應是物候而不是節氣》一文,提出了另一種解釋。
    我們對簡文的理解與整理者和辛先生均有不同。為方便討論,先引竹書釋文如下(釋文用寬式,斷句略有調整,關於“進退五日”的斷句,我們讚同辛德勇先生的意見):
    自冬至以算六旬發氣。
    自發氣之日二旬又五日木氣竭,進退五日。自竭之日三旬又五日甘露降。
    自降之日二旬又五日草氣竭,進退五日。自草氣竭之日二旬又五日不可以稱火。或一旬日南至。
    或六旬白露降。
    或六旬霜降。
    或六旬日北至。
    辛德勇先生認為:
    在中國古代曆法構成中,二十四節氣是一套表示“太陽曆”也就是所謂“陽曆”的符號體系,其最核心的天文基礎,是地球繞日一週的時間長度,這也就是人們站在地球上觀察所看到的太陽視運動週期,簡略地講,就是365又1/4天。所謂二十四節氣,就是對這一週期的二十四等分。明白了這一點,我們也就很容易理解,所謂二十四節氣,一定要以每年365又1/4天這個基本數據爲基礎,可是現在我們看到的這篇《八氣五味五祀五行之屬》,其所記好像是日行半週期的天數,即從冬至到夏至,是180天;再從夏至到冬至,也是180天。二者合之,整個這個看起來似乎是日行週期的時間長度爲360天。又簡文所記似乎是太陽運行節點的每一個具體時日,都是在距原點五天的倍數這樣的日子上,須知360正是一個可以被5整除的數字,而365又1/4則絕對不行。所以,《八氣五味五祀五行之屬》中這些內容表現的不可能是節氣。另外,《八氣五味五祀五行之屬》中“木氣竭”和“草氣竭”這兩個節點,還帶有“進退五日”的注記,這向前向後或進或退的五天,就應該是實際物候特徵在太陽視運動位置以外所受到的具體氣象因素的影響,因時而變,不像單純天文因子那樣能夠確定不移。這一內容,尤爲清晰地顯現出這些記述的物候屬性。如果不是節氣,那麼,簡文中提到的霜降、白露等語講的又是什麼呢?我想這應該是隨着太陽視運動週期變化而出現的物候現象。《逸周書·時訓》所記七十二候,就是每五日一候,七十二候合之共經歷三百六十天,從總體規律上來說,與此簡文正相吻合。儘管有許多具體問題,還有待日後進一步系統地加以探討,但我想從“物候”這一角度出發來認識這篇《八氣五味五祀五行之屬》所提供的新資料,或許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中國早期天文曆法知識中的一些基本問題。
    辛先生以簡文全年所見日數不滿365¼作為反對“節氣說”的理由,這是不對的。四分曆法算節氣,各種文獻對不盡之小餘的處理不同。在不講究精確的情況下,小餘之數常被略去。他文中所引《逸周書·時訓》其實就是這樣列舉二十四節氣的。又如《孝經援神契》,也以十五日為節氣間日數,“大寒後十五日……為立春;立春後來十五日……為雨水;雨水後十五日……為驚蟄……(後文略)”《援神契》這種表述和簡文十分相似,且列舉二十四節氣甚全,全年日數為360而非365¼。可見計算節氣時,若不是必須講求精確,不必以365¼這樣的精確數值計算。《淮南子·天文訓》“斗指子則冬至……加十五日指癸則小寒……加十五日指丑則大寒……加十五日指報德之維……故曰距日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後文略)”3個十五日,但冬至與立春間卻有四十六日,多出的一天是小餘積日。這更說明文獻中是以365¼歲實計算,只是略去小餘而已。辛先生說簡文是“物候”,以七十二候每五日一候為據。我們認為,七十二候之“候”,是指“氣候”。古書中的“氣候”本身就與“節氣”密切相關,也就是說“候”、“節”、“氣”三者在曆法上屬於同一大類概念。將之截然分開,是不妥當的。而且,“物候”與“候”還是有些區別的,不宜完全等同。關於這些,本文就不展開討論了。
    我們雖然不同意辛先生的部分觀點,但他指出“木氣竭”和“草氣竭”帶有“進退五日”的注記,不具備“節氣”這種“單純天文因子”、“能夠確定不移”的屬性,這是非常正確的。“節氣”作為曆法概念,儘管在很多文獻中不要求十分精準,但作為定點且日數大體平均是最基本的要求。簡文中出現了“冬至”(簡文又稱“日北至”)、“發氣”、“木氣竭”、“甘露降”、“草氣竭”、“不可以稱火”、“夏至”(簡文稱“日南至”)、“白露降”、“霜降”九個時間點,整理者顯然是將“不可以稱火”排除出節氣的範疇了。既然“不可以稱火”可以排除,為什麼游移不定的“木氣竭”和“草氣竭”不能排除出去呢?將這兩個時間點排除後,剩餘的六個時間點排列是十分整齊的:
    

    時間點
    

    冬至
    
    (日北至)
    

    發氣
    

    甘露降
    

    夏至
    
    (日南至)
    

    白露降
    

    霜降
    

    距離下一節點日數
    

    60
    

    60
    

    60
    

    60
    

    60
    

    60
    

    對應今日節氣
    

    冬至
    

    雨水
    

    穀雨
    

    夏至
    

    處暑
    

    霜降
    

    曆法內涵
    

    子月中氣
    

    寅月中氣
    

    辰月中氣
    

    午月中氣
    

    申月中氣
    

    戌月中氣
    

    古人處理“候”、“氣”、“節”,方式多樣。蓋因360這種天數約數甚多,利於設計多種方案,二十四節氣即15×24;七十二候即5×72;八節(八氣)即45×8;銀雀山還有三十時,即12×30。現在發現一個60×6的新方案,毫不為奇。而且,這個六分方案完全可以融入二十四節氣系統。所以,簡文所述的是一個“六氣”系統,以奇數月的中氣為節點,節日距為六十天。
    那為什麼要在六氣之中,插入“木氣竭”、“草氣竭”、“不可以舉火”三個時間點呢?
    “木氣竭”,以太陽曆推之,在雨水後25日、春分前5日,進退5日,則時間區間位於春分前10日至春分當日,對應今天公曆的3月中旬。這個時間,在古楚地、今兩湖一帶,正是種樹最佳時機的時間下限。約100年前,北洋政府始立植樹節,定在4月上旬的清明。但北方氣溫低,有些北方地區要將植樹節延後至穀雨。而南方氣溫高,總督湖南省的譚延闓就把植樹節定在春分——這和簡文劃定之時間如出一轍。後來孫中山先生於3月12日逝世,植樹節才又改至這一天,這恰也在簡文劃定的時間範圍內。南方春分後氣溫升高,不利植樹,“木氣竭”所指即此。簡文特地提植樹,當是用於指導農業生產,特別是桑樹種植。
    “草氣竭”,以太陽曆推之,在穀雨後25日、小滿前5日,進退5日,則時間區間位於小滿前10日至小滿當日,對應今天公曆的5月中旬。這個時間,在古楚地、今兩湖一帶,正是種稻最佳時機的時間下限。北方有農諺“過了小滿十日種,十日不種一場空”、“芒種不種,過後落空”。南方氣溫高,須更提前。過了這個時間點,氣溫升高,不利種稻,“草氣竭”所指即此。
    這兩個時間點都比北方農業生產略為提前,而與南方相應,這說明該篇竹書很可能就是楚人所撰。
    “不可以稱火”在夏至前10日。夏至為五月中氣,粗略計算,可以五月十五代之——猶如以八月十五代秋分。此前10天,為五月初五。竹書整理者已經指出“稱火”即“舉火”。五月初五不能舉火,即寒食節。文獻中寒食節日期有多種不同記載。《玉燭寶典》卷五引《鄴中記》“俗人以介子推五月五日燒死,世人甚忌,故不舉火食,非也。北方五月五日自作飲食,祠神廟,及五色縷、五色花相問遺,不為子推也。”這是五月五日可以為寒食節的文獻證據。裘錫圭先生在《寒食與改火》(《中國文化》第二期,三聯書店1990年)一文中,對相關問題論述甚詳,可參看。清華簡以夏至前十日不可以稱火,與後來某些地域以五月五日為寒食節、不舉火的習俗,很可能是有聯繫的。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木氣竭”、“草氣竭”、“不可以舉火”三個時間點不是節氣,而是用以指導生產生活的經驗總結。古人之所以要定節氣,本來的目的就是為農業生產生活服務,在一段節氣的論述中插入一些與生產生活相關的內容,也是很正常的。
    此外,從詞彙本身的意思上看,也可以明顯感覺到“木氣竭”、“草氣竭”與“六氣”術語的不同。除了冬夏至外,剩下四個節氣,分別是“發氣”、“甘露降”、“白露降”、“霜降”,意味著一月地氣蒸騰,三月化為甘露,七月化為白露,九月化為霜——這是一組專門設計的術語。今日二十四節氣中的“雨水”、“穀雨”、“寒露”、“白露”、“霜降”,雖然不能與“六氣”系統完全相合,但其得名顯然是緣於同一套邏輯。“氣竭”是說“氣候”、“節氣”、“地氣”衰竭,不能將它們等量齊觀。
    如果我們對簡文曆法內涵的理解是正確的話,整理者將竹書命名為《八氣五味五祀五行之屬》恐怕就不妥當了。竹書似乎可以命名為《六氣五味五祀五行之屬》,至少也應該叫《節氣五味五祀五行之屬》。
    竹書中相當於夏至的地方寫的是“日南至”,文末相當於冬至的地方寫的是“日北至”。“日南至”文獻中都是指冬至,而“日北至”文獻中都是指夏至,所以整理者認為簡文把它們搞反了。辛德勇先生則認為簡文未必有誤:
    ……日南至,整理者疑“北”字之誤,或亦可解作“自南”、“□□”。……日北至,整理者疑“南”字之誤,或亦可解作“自北”、“□□”……
    可惜他在網上發的文章中有幾個關鍵字,在我們的設備上不能正常顯示,所以不太清楚辛先生的具體意見。我們也認為簡文未必有誤,因為“日南至”、“日北至”這種表述,如果觀察角度或者設計天文模型不同,是可以有不同理解的。文獻中有“夏至丙午”、“冬至壬子”的說法(見於《靈樞·九針論》、《針灸甲乙經》等),“丙午”在式盤上位於南,“壬子”在式盤上位於北——因此從式盤這種模型的角度出發,是存在把“日南至”解釋為夏至、“日北至”解釋為冬至的可能的。
    最後從曆法原理的角度,附帶推測一下古人為什麼會設計“六氣”這種節氣系統。四分曆歲實365¼,六等分後節氣間距60又7/8日,差不多正好是一個六十甲子的循環。因此,“六氣”系統推算節點的干支是十分方便的——只要在六十甲子的基礎上加小餘積日即可,而小餘按八分制又恰為7、6、5、4、3、2、1依次循環,每節氣積日為1,計算簡捷。古人所用曆書形式多樣,有些完全可以配合“六氣”系統使用。例如隨州孔家坡漢簡曆書,含60支簡,於每簡簡首依次書寫60個干支,下面分6欄,每欄兩個月一組共用60干支,於月朔干支下書寫月名;周家臺秦簡、嶽麓秦簡曆書,含60支干支簡和2支月名簡,分6欄,每欄兩個月一組,自朔日起依次書寫干支;肩水金關漢簡T29117、尹灣漢簡元延元年曆書,木牘一圈書寫60干支,各月月朔干支特地分奇偶兩組,設於木牘兩端,並於對應干支上書寫月名。這三類曆書,均可用以方便推出“六氣”干支。
    以上就是我們對清華簡(捌)所謂“八氣”的一點粗淺的理解。因近來網站缺稿,所以將小文寫出——這甚至不能算“論文”。敬請方家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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