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八《邦家之政》讀札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臺 本文所引《邦家之政》釋文及注釋均據《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1]所引注釋均隨文註明頁碼及序號,不另出注。 簡3: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宮室少(小)庳(卑)以㙛(迫) 按:根據簡7“如是者恒興”、“邦家將毀,其君聽佞而速變”云云簡文文意,開頭阙文或當補作“[邦家將興,亓君]囗囗,[亓]宮室少(小)庳(卑)以㙛(迫)”,仍缺二字。 簡3:亓(其)豊(禮)肥(菲),囗囗囗囗囗囗囗囗。 整理者:肥,并母微部,讀為滂母微部之“菲”,儉樸。(123頁注[三]) 程浩先生云:“肥”或可如字讀,理解為禮用豐厚使邦家興盛。《左傳》桓公六年云:“吾牲牷肥腯,粢盛豐備,何則不信”,可見在古人看來祭品以肥厚為佳。[2] 按:此文述及孔子,則為儒家文獻,儒家重視“禮”,不厭其煩,所謂“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禮記·禮器》),所以這裡讀“菲”訓“儉樸”似乎不太合適。《禮器》又云:“禮也者,猶體也。體不備,君子謂之不成人。設之不當,猶不備也。禮有大有小,有顯有微。大者不可損,小者不可益,顯者不可掩,微者不可大也。”顯然是要求用禮要“當”;再參考出土文獻中“肥”主要用為“配”,[3]《玉篇·酉部》:“配,匹也、媲也、對也、當也、合也”,恐怕這裡的“肥”亦當讀為“配”訓“當”、訓“合”,合適、恰當之意。 後之闕文當是言其文章素、其樂簡的內容,與簡7-8的“其文章縟”、“其樂繁而辯”意思正相反。 簡4:亓(其)型(刑) ![]() ![]() 整理者: ![]() 按:根據上下句例,“邦”前當脫漏“而”字。“ ![]() ![]() 簡5:亓(其)君執棟。 整理者:棟,棟樑。(124頁注[一四]) 羅小虎先生云:“棟”可讀為“中”。“執中”一詞,古書常見。如《孟子·離婁下》:“湯執中,立賢無方。”《史記·五帝本紀》:“帝喾溉執中而遍天下。”又如《書·大禹謨》:“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尤其是“湯執中”與簡文“其君執中”可相類比。[5] 按:“執棟”意思相當於“執中”,但作者可能是用了另一種說法,意者“棟”不必改讀為“中”。《說文》:“棟,極也。”段注:“極者,謂屋至高之處。《繫辭》曰:‘上棟下宇。’五架之屋,正中曰棟。《釋名》曰:‘棟,中也,居屋之中。’”“棟”不僅有“中”義,也有極高、極重要的意思,古代稱國家的重要人物為“棟”或“棟樑”,此處當用來代表君權君位。後世也有用“棟”比喻君者,如《列女傳·辯通·齊孤逐女》:“柱,相國是也。夫柱不正則棟不安,棟不安則榱橑墮,則屋幾覆矣。王則棟矣,庶民榱橑也,國家屋也。夫屋堅與不堅,在乎柱;國家安與不安,在乎相。”此即以“棟”比喻王。《後漢書·楊震列傳》載順帝下詔策曰:“朕之不德,用彰厥咎,山崩棟折,我其危哉!”亦以“山”、“棟”為君之象征。 簡5-6:父兄與於 ![]() 整理者:與,參與。 ![]() 按:《系辭下》:“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疏》解“要終”為“要會其事之終末”(《集解》引崔覲說同),“要”、“會”義近,《周禮·天官冢宰·小宰》:“聽出入以要會”,鄭注:“謂計最之簿書,月計曰要,歲計曰會。”“終要”就是最終的合計、謀劃,這裡當是指謀劃大事。 簡8:亓(其)樂 ![]() ![]() 按:“ ![]() 簡8:亓(其)祭弼(拂)以不時以婁(數) 整理者讀“弼”為“拂”訓“違”。(124頁注[二五]) 按:“弼”當是“悖”的假借字,二字古音同並紐物部。 簡9:其刑 ![]() 按:哇那先生讀“ ![]() 簡9-10:亓(其)立(位)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