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美彪先生曾撰有《遼代后族與遼季后妃三案》(以下簡稱《三案》)一文,是文發覆索隱,將遼朝歷史上久已堙沒的后族派系與政治鬥爭清晰地呈現在讀者面前,成爲學界公認的研究遼朝政治史的經典之作。蔡先生指出遼朝的衰微並非由于宗室與外戚、帝党與后黨之爭,而是由于后家述律與審密兩大族系自相水火,述律氏家族一再展開權位爭奪所致。遼季后妃三案是蔡先生創擬的題目,它包括聖宗齊天后案、道宗懿德后案、天祚帝文妃案[1]。三案之中,以道宗懿德皇后(后改謚宣懿)案最爲慘烈,波及面最廣。學界多從黨爭或是耶律乙辛擅權的角度予以分析[2],本文試循蔡先生的研究理路,以后族為主線,重新梳理該案,聊效顰續貂耳。 道宗懿德后案是指道宗大康元年(1075)懿德皇后被誣與伶人趙惟一私通,含冤而逝。時隔兩年,懿德后之子皇太子濬亦被構陷而亡。蔡先生在考證此案時,用去較多篇幅考辯懿德后父系情况,並以此爲基礎指出懿德后案實爲承天后(審密氏)與欽哀后(述律氏)兩大家族鬥爭的延續。蔡先生之文發表于二十年前,隨着新資料、新成果的陸續問世,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懿德后案實爲欽哀后兄長蕭孝穆一系爲獲取后位而進行的政治迫害,此案係欽哀后家族內部鬥爭的産物。 一、懿德皇后之父族正如蔡美彪先生所言,研究懿德后案之關鍵,在于查明皇后的家族身世。《遼史·后妃傳》謂懿德皇后係“欽哀皇后弟樞密使惠之女”,《遼史·外戚表》稱“道宗宣懿皇后父惠”,王鼎所撰的《焚椒錄》亦稱“懿德皇后蕭氏,爲北面官南院樞密使惠之少女”。然而,《遼史》及石刻史料均謂欽哀皇后有兄弟五人,分別爲孝穆、孝先、孝誠、孝友、孝惠(亦作孝忠),並無單名“惠”者。蔡先生認爲懿德后之父實爲蕭惠,由于《遼史》編纂者將蕭惠與欽哀后弟蕭孝惠混爲一人,故誤書“欽哀皇后弟”數字于“樞密使惠”之前。是故,蕭惠及懿德后並非出自欽哀后家族,而是出自承天后家族。懿德后案反映的是欽哀后一系對承天后一系的迫害、打壓。 不過,經過學界歷次考辨以及新資料的面世,懿德后父爲欽哀后之弟蕭孝惠,已成為毋庸懷疑的事實。由于事關懿德后案之根本,故本文對于懿德后父族問題必須予以詳細的介紹和分析。 早在蔡先生撰文之前,學界對于懿德后的出身就存在着不同的認識。1979年,閻萬章先生曾專門撰文考證此事,他認爲蕭孝惠就是《遼史》中有傳的蕭孝忠,孝惠才是懿德皇后之父,《遼史》誤將“孝惠”記作“惠” [3]。閻文主要是據乾統八年(1108)《大昊天寺妙行大師行狀碑》的一則記載展開討論的,碑文謂“秦越國大長主,乃聖宗皇帝之女,興宗皇帝之妹,懿德皇后之母”。閻氏推導過程如下,若蕭惠爲懿德皇后之父,則秦越國大長主必爲蕭惠之妻巖母堇,而《遼史·游幸表》明確記載涅木袞(即“巖母堇”)爲興宗之姊,與碑文“興宗皇帝之妹”不合。又蕭惠娶巖母堇事在興宗重熙十七年(1048),若懿德后生于重熙十八年,她不可能在七歲(清寧元年,1055)即被册立爲后,更不可能在十歲生太子濬。故懿德后父不可能爲蕭惠。閻文推論懿德后之母應當爲聖宗三女槊古,而槊古之夫即蕭孝惠,故孝惠即懿德之父。這一推論有一個較爲棘手的問題,那就是巖母堇在嫁與蕭惠前,曾適蕭啜不、蕭海里、蕭胡覩等三人,我們無法排除巖母堇挾女改嫁蕭惠這一可能性。所以,從懿德后母親推論其父族,在邏輯上並非無懈可擊。 閻文還列舉了另一條相關證據,即蕭德溫墓志(大康元年(1075)五月刻),德溫係孝惠長兄孝穆的嫡長孫,其志文中有“一門生于三后”語。閻萬章先生指出一門即蕭和(孝惠之父,契丹名諧領·陶瑰)家族,三后即聖宗欽哀后(蕭和女)、興宗仁懿后(孝穆女)、道宗懿德后(孝惠女)。如果懿德非孝惠女,則一門三后說無法成立,故懿德必爲蕭孝惠女。 閻萬章先生的觀點在日後得到了强有力的印證。2001年,遼寧省考古研究所與阜新市考古隊對蕭和家族墓地進行發掘,共計出土了六方墓志[4]。其中蕭和曾孫蕭德恭墓志(咸雍九年(1073)刻)及德恭之妻墓志(乾統十年(1110)刻)均稱這一家族“世有女三作中宮之后”。三后之中欽哀、仁懿二后的出身,《遼史》的記載非常清楚,學界從無疑義。那麽另一后是否就是道宗懿德后呢?須知蕭和曾祖阿古只之女係世宗懷節皇后[5]。孝惠三兄孝誠之子蕭知行的墓志給出了確切的綫索,志文謂“公之姑太皇太后,公之□□太后,公之堂妹皇后”[6]。此方墓志刻于道宗咸雍四年(1068),故太皇太后顯然是指蕭和之女欽哀后,她在道宗清寧元年(1055)被尊爲太皇太后,行輩上恰爲知行姑母;太后則爲孝穆女仁懿后,清寧元年被尊爲皇太后,係知行堂姊妹,志文所缺之字當爲堂姊或堂妹;最後所述之皇后必爲道宗懿德后無疑,志文明確說懿德后爲蕭知行堂妹,可見其確實出自蕭和家族。除此之外,《遼史》載懿德后“小字觀音”,孝惠母親秦國太妃的墓志(重熙十四年(1045)刻)稱太妃有一孫女名“觀音女”,蓋即懿德后。通過上述墓志可以看出,懿德后確實出自欽哀后一系,其父爲蕭孝惠[7]。 另一方面,蕭惠的家族世系也被學界厘清,這也有助于我們判斷懿德后的出身以及《遼史》致誤的原因。蔡美彪先生推測《遼史·蕭惠傳》關於蕭惠係“淳欽皇后弟阿古只五世孫”的記載是錯誤的,蕭惠同族蕭柳的傳記以及《遼史·外戚表》也存在類似的訛誤。他認爲蕭惠應當出自承天后家族,其推導邏輯如下,蕭惠伯父爲排押,排押之父爲撻凜,撻凜係承天后父親思溫之再從侄,故蕭惠出于承天后一系。蔡先生限于當時的研究資料,致使這一推導中存在一處關鍵的訛誤,那就是排押之父並不是蕭撻凜。蔡先生依據統和七年(989)四月“國舅太師蕭闥覽爲子排亞請尚延壽公主”這一記載,指出排亞即蕭排押,蕭闥覽即蕭撻凜,故排押之父爲蕭撻凜。實際上,國舅太師蕭闥覽與蕭撻凜並非同一人,二者僅為同名同姓而已,這在遼代是極為常見的現象。據新發現的契丹小字墓志可知,撻凜確爲思溫之再從侄,出自淳欽后母前夫之族。撻凜有二子:一爲末掇(早亡無子),一爲阿古真·慥古;慥古有二子:胡覩堇·迪里鉢和蒲奴隱·圖古辭[8]。撻凜二子中並無名排押(字韓隱)者,其兩個孫子也沒有與蕭惠(契丹名管寧·脫古思)相合者。據《遼史》蕭排押及排押弟恒德、札剌傳,蕭惠同族的墓志(詳下),排押至少有兄弟四人,蕭惠則有兄弟五人,這些均與撻凜家族成員不合,故蕭惠顯然不可能出自承天后家族。 實際上,《遼史》謂蕭惠爲阿古只五世孫,並無訛誤。重熙二十年(1051)《平原公主墓志》謂墓主丈夫蕭忠的長兄爲惠,“字徒姑思……守太師、兼中書令、駙馬都尉、韓國王”,《遼史·蕭惠傳》則稱惠小字脫古思,守太師,後進王韓,尚帝姊秦晋國長公主,拜駙馬都尉。脫古思即徒古思,蕭忠長兄惠就是《遼史》有傳之蕭惠。蕭忠次兄蕭僅(契丹名陳哥)的墓志(太平九年(1029)刻)在追述先祖時說,“公高祖諱撒剌,授左丞相、守太傅,弼大聖皇帝變家爲國之真相也。曾祖諱迷骨里……祖諱訖列……父諱罕”。撒剌即淳欽皇后之弟阿古只,《遼史·阿古只傳》謂其字撒本,撒本即撒剌之异譯,這說明蕭惠高祖即阿古只,也就是說蕭惠係阿古只五世孫[9]。蕭排押之女秦晋國妃的墓志所載亦與此相合,志文叙述其家族世系爲迷古寧——割烈——曷寧——秦晋國妃[10],迷古寧即迷骨里,割烈即訖列,曷寧即蕭排押之字韓隱的异譯。《蕭惠傳》謂蕭惠“從伯父排押征高麗”,這說明蕭惠之父蕭罕係排押之弟,蕭惠之祖當即割烈。據蕭惠家族墓志可以大體推出其世系應當爲:阿古只——迷古寧——割烈——排押、罕——惠、僅、忠、虛列、王八。如果懿德后確係蕭惠之女,那麽道宗清寧四年(1058)所刻蕭忠之子蕭旻的墓志以及道宗咸雍五年(1069)刻排押之女秦晋國妃之墓志不太可能絲毫不提及懿德后的事情,這也從側面說明,這一家族在道宗朝並無皇后,懿德后的父親是蕭孝惠而不是蕭惠。 通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蕭孝惠、蕭惠二人均係阿古只五世孫,加之二人漢名相近,契丹小名相同(蕭孝惠名圖古斯,蕭惠名脫古思,二者係同名异譯),又同爲聖宗、興宗朝之重臣,史官將二人混淆,自不足爲奇。《遼史》編纂者誤將懿德后之父孝惠書作蕭惠,而《焚椒錄》一書則完全因襲了這一訛誤。《焚椒錄》係晚明文人假托遼人王鼎所造的僞書,其關于后家世系的記載實源自《遼史》,並不可信[11]。總而言之,道宗懿德后之父爲蕭孝惠,這是確定無疑的。道宗懿德后出自欽哀后一系,與承天后家族無涉。正是基于此點,我們對于懿德后案的背景還需要重新加以認識。 二、懿德皇后冤案之背景道宗懿德后案早在興宗時期就已埋下禍因。太平十一年(1031)六月,聖宗皇帝崩,十六歲的興宗即位于柩前。興宗生母元妃(即欽哀后)立即自立爲皇太后,詔其兄蕭孝先總禁衛事。十二月,欽哀后聽政,“帝不親庶務”,實際上興宗已被剝奪了軍國大權。次年,欽哀后遣人殺聖宗仁德后,由于興宗自幼由仁德后撫育,對嫡母被誅頗有不平之語。欽哀后復與孝先等密謀廢興宗,改立自己生養的次子重元。然而重元聞知之後,竟將此事轉告興宗,興宗遂“勒衛兵出宮,召孝先至,諭以廢太后意。孝先震懾不能對。遷太后于慶州”[12]。 《契丹國志》亦載有此事,言辭雖有誇張,但却反映出這一事件的真實動因。是書稱欽哀后“居喪未及一年,先朝所行法度變更殆盡,不俟聖宗服闋,加尊號曰法天皇太后”。興宗初期,“諸舅滿朝,權勢灼奕,帝懼內難,乃與殿前都點檢耶律喜孫、護位太保耶律劉三等定謀廢后,召硬寨拽剌護位等凡五百餘人,帝立馬于行宮東之二里小山上,喜孫等直入太后宮,驅后登黃布車,幽于慶州。諸舅以次分兵捕獲,或死或徙,餘黨並誅。是時乃重熙之二年(1033)也”[13]。 欽哀后家族在興宗朝之初“諸舅滿朝,權勢灼奕”,對皇權已經産生直接的威脅,興宗皇帝憂懼內難,遂果斷采取措施打壓后族勢力。不過,事隔數年之後,興宗復又迎回欽哀后,二人在立儲方面爭議不决,欽哀后力主立其次子重元,興宗則堅持立己之長子洪基。興宗一朝,舅族勢力始終不可小覷。 及至道宗即位,祖母欽哀后被尊為太皇太后;母親仁懿后係蕭孝穆之女,欽哀后之侄,被尊為皇太后;妻子懿德后係蕭孝惠之女,亦爲欽哀后之侄。興宗朝的政治風波,令道宗深深地認識到后族權力過大,必然會對皇權構成威脅。道宗即位的第三年(清寧三年,1057),祖母欽哀后薨逝,道宗不必再顧忌欽哀后的政治影響力,遂着手削弱舅族的政治勢力,尤其是母親仁懿太后這一支,以防興宗朝之事重演。清寧初,北院樞密使蕭革與蕭孝穆之子、仁懿太后之兄弟蕭阿剌同掌朝政,“革多私撓,阿剌每裁正之,由是有隙”。道宗最終選擇偏袒家世普通的蕭革,出阿剌爲東京留守[14]。由此觀之,道宗對於后族顯然缺乏信任,此舉意在打壓后族。在此之後,道宗採取了更為極端的行為。清寧七年(1061)五月,“阿剌以例赴闕,帝訪群臣以時務,阿剌陳利病,言甚激切。革伺帝意不悅,因譖曰:‘阿剌恃寵,有慢上心,非臣子禮。’帝大怒,縊阿剌于殿下”[15]。 “(仁懿)太后營救不及,大慟曰:‘阿剌何罪而遽見殺?’帝乃優加賻贈,葬乾陵之赤山”。[16]阿剌身為外戚重臣,僅因言語衝撞被殺,這在遼朝歷史上是極為罕見的現象。道宗最爲在意的是阿剌有可能有不臣之心,竟然表現出“非臣子禮”。舅族敢于公然挑戰皇威,這是道宗極難容忍的事情,阿剌見殺即本于此。蕭阿剌之子蕭德良(契丹名訛都椀·余里也)也因此事受到波及,“以父阿剌爲蕭革所譖”,出爲奉先軍節度使[17]。 不過,隨着政治氛圍的變化,道宗對于舅氏的看法也略有改觀。后族的勢力實爲一把雙刃劍,既會威脅皇權,但亦可佐助皇權。道宗在即位之初,對于嫡親舅氏孝穆一系始終充滿疑慮,在誅殺國舅阿剌之後,自身也少了一支可以依靠的政治勢力,以至于“議者以謂阿剌若在,無重元、乙辛之亂”[18]。而孝穆一系得以復興,轉機即在重元之亂。 清寧九年(1063),道宗之叔重元謀亂,仁懿太后四叔孝友之子胡覩直接參與了此次叛亂。事敗後,胡覩投水而死,孝友及胡覩之五子均被處死[19]。仁懿太后三叔孝誠之女係重元之妃[20],故孝誠一系也受到一些波及。孝誠孫女宋魏國妃的墓志云:“至清寧末,元惡啓釁,禍連戚里。妃以親累,詔歸于舅氏。”[21] “元惡啓釁”即指重元之亂,宋魏國妃因其姑母爲重元妃,被迫歸于娘家孝誠一族。道宗此舉有可能還考慮到宋魏國妃的丈夫就是自己的胞弟和魯斡,令妃歸宗,可適當防止孝誠系日後與皇弟和魯斡結盟,在下一代皇帝身上重蹈重元之亂的覆轍。筆者這一推測還有一個旁證,那就是孝誠之子知微(契丹名石魯隱·朮哲)並沒有因重元之亂受到牽連,與之相反,在清寧十年知微即被召入朝,封柳城郡王,兩年後官拜北府宰相[22]。這說明道宗對于孝誠一系內部的策略還是有區別的。與孝友、孝誠二系不同的是,孝穆一系因平亂有功,開始得到道宗的信任。 在平定重元之亂的過程中,孝穆之女仁懿太后功不可沒。史載“敦睦宮使耶律良以重元與其子涅魯古反狀密告(仁懿)太后,乃言于帝。帝疑之,太后曰:‘此社稷大事,宜早爲計。’帝始戒嚴。及戰,太后親督衛士,破逆黨。”在平叛之後的第二年,道宗召回孝穆之孫、阿剌次子德良,命其爲北面林牙[23]。阿剌三子蕭德恭亦得到表彰,《蕭德恭墓志》謂“咸雍元年(1065)冬,初平內難,普答忠臣,遷夏州管內觀察使”。德恭在重元之亂時,顯然站在了表兄弟道宗一邊。孝穆一系並未因阿剌被枉殺而心存怨恨,而是選擇支持道宗,從而贏得道宗的信賴。 孝穆家族謀取后位的關鍵人物是蕭德良(余里也),“咸雍中,會有告余里也與族人朮哲謀害耶律乙辛,按無狀,出爲寧遠軍節度使”[24]。《遼史·蕭朮哲傳》也記載了此事,“咸雍二年(1066),拜北府宰相,爲北院樞密使耶律乙辛所忌,誣朮哲與護衛蕭忽古等謀害乙辛。詔獄無狀,罷相,出鎮順義軍”。此事雖以按無實據告終,但從中可以看出咸雍初孝穆孫德良與孝誠子知微(朮哲)關係較近,且此前知微亦深得德良之父阿剌所愛[25]。至少,不排除孝穆一系在獲取道宗信任後,謀求與孝誠系聯手扳倒乙辛。 不過,通過此次事件,德良很快意識到自己的政治實力有限,便轉而依附乙辛,謀求更大的政治利益。史稱“自後余里也揣乙辛意,傾心事之,薦爲國舅詳穩”[26]。至大康元年(1075)十一月辛酉,孝惠系的懿德皇后被耶律乙辛所誣,道宗“賜后自盡,歸其尸於家”[27]。次年三月辛酉,孝穆系的仁懿太后崩逝,六月乙酉上皇太后尊謚,丁未即册仁懿太后侄孫女、德良長兄德溫之女蕭坦思爲皇后,封坦思“父祗候郎君鱉里剌爲趙王,叔西北路招討使余里也 遼西郡王、漢人行宮都部署駙馬都尉霞抹柳城郡王”。鱉里剌即蕭德溫之契丹語名,德溫死于大康元年三月[28],此處當是追封。余里也即坦思皇后之二叔德良,霞抹即坦思皇后之五叔德讓[29],二人均為乙辛之黨。懿德后案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孝穆一系,這一家族依附耶律乙辛之後[30],謀劃廢掉德良之堂姑母、孝惠之女懿德皇后,改立自己的侄女坦思爲后,其迹甚明。若非如此,則很難解釋耶律乙辛誣告懿德后之動機。實際上,德良另一侄女、蕭德溫之女斡特懶係乙辛子綏也之婦,兩家兼有秦晋之好。德良更是因“女侄妻乙辛子綏也,恃勢橫肆,至有無君之語,朝野側目”[31]。 懿德后案的背景,實爲孝穆系爲謀得后位與乙辛聯手展開的政治活動,是孝穆系對于孝惠一系的陷害。此舉雖令孝穆系獲得后位,但道宗新后坦思的影響力顯然有限,且道宗僅有一子濬,係懿德后所生,若無意外,太子濬必然會繼承皇位,爲母復仇僅是時間上的問題。故而這一家族再次與乙辛合謀構陷太子,以絕後患。 三、懿德后冤案之延續:太子濬案探析道宗坦思皇后甫立不久,乙辛、德良等即開始謀劃進一步鞏固后位,陷害太子濬。大康三年(1077)五月二十六日,“北院樞密使耶律乙辛奏,右護衛太保查剌等告知北院樞密使事蕭速撒等八人謀立皇太子。上以無狀,不治,出速撒等三人補外,護衛撒撥等六人各鞭百余,徙于邊”[32]。次日,乙辛引薦德良爲北府宰相,兼知契丹行宮都部署事[33]。二人加緊密謀,苦思“良計”。 太子濬案初起之時,因無實據,道宗雖未予以懲處,但疑心已生。五月二十九日,道宗即“詔告謀逆事者,重加官賞”。第二日,即六月初一日,牌印郎君蕭訛都斡出首誣告太子濬謀逆,詭稱“查剌前告非妄,臣實與謀,欲殺乙辛等,然後立太子。臣若不言,恐事發連坐”[34]。道宗聞知大怒,遂痛下决心,“廢皇太子爲庶人,囚之上京”,大肆誅殺所謂的太子党,太子濬案遂成。大康三年(1077)十一月,“北院樞密使耶律乙辛遣其私人盜殺庶人濬于上京”[35]。 此案中的關鍵人物即出首誣告的蕭訛都斡,《遼史》卷九九《耶律撒剌傳》、《蕭速撒傳》及卷六二《刑法志下》均謂太子濬案初無驗,及蕭訛都斡誣首,冤案始成。問題在于道宗爲何如此相信蕭訛都斡之言呢?這還需要從訛都斡的家世說起。 據訛都斡之兄撻不也傳[36],撻不也、訛都斡係蕭孝誠(契丹名六溫·高九)之孫[37]。又據契丹小字《宋魏國妃墓志》、《耶律弘用墓志》以及漢文《蕭知行墓志》[38],撻不也、訛都斡之父為蕭知玄(契丹名時時鄰·迪烈)。又乾統七年(1107)《梁國太妃墓志》稱其長女“即順宗貞順皇后”,梁國太妃係孝誠子知微(朮哲)的妻子。順宗即太子濬,乾統元年(1101),濬之子天祚皇帝“上皇考昭懷太子謚曰大孝順聖皇帝,廟號順宗,皇妣曰貞順皇后”。故貞順皇后(太子濬妃)係知微女,乃天祚帝之生母。蕭知微將自己的女兒嫁與太子濬的具體年歲已不可考,但二人婚嫁之年應當是在咸雍(1065-1074)末。這是因爲太子濬生于清寧四年(1058),咸雍元年被册爲皇太子,時年八歲。大康元年(1075)閏四月,太子濬十八歲,生天祚帝。故貞順后與順宗濬當婚於咸雍後期,並於大康元年生子。 通過梳理可知,蕭訛都斡係孝誠之孫,知玄之子;太子濬妃係孝誠孫女,知微之女。訛都斡與太子濬妃係堂兄弟姐妹關係。而且知玄、知微兩家的關係遠不止此,蕭知微因無男嗣,過繼知玄子乙信承帳,所以太子濬妃與知玄子嗣之間的關係要比其他堂兄弟姊妹間更爲親近一些。可以想見,知玄子訛都斡竟然主動揭發自己堂姊妹之夫(即太子濬)謀反,並參與其間,道宗很難不相信此事。 實際上,促使道宗深信太子濬謀反,還有一個關鍵人物蕭撻不也。蕭撻不也係訛都斡之兄,亦即太子濬之堂內兄弟,在嚴刑逼問之下,“不勝搒掠,誣伏。上引問,昏聵不能自陳,遂見殺”[39]。太子濬妻族兩個重要人物撻不也、訛都斡,一個誣服,一個誣首,最終促成道宗相信原本子虛烏有的事情,從而下定决心廢掉太子。 太子濬一案,孝穆系德良(余里也)謀劃居多,其本傳謂“及乙辛謀構皇太子,余里也多助成之,遂知北院樞密事,賜推誠恊贊功臣”[40]。經懿德后案、太子濬案,孝惠一系失去后位,孝誠一系失去太子妃之位(實為日後之后位),二系均深受打擊。孝誠一系之訛都斡在誣首之後,亦被乙辛誅殺,訛都斡臨刑語人曰:“前告耶律撒剌事,皆乙辛教我。恐事彰,殺我以滅口耳!”[41]此二案令孝穆一系得以掌控后位,這與余里也在政治上苦心經營,借助乙辛之力,對同族孝惠、孝誠二系痛下殺手是分不開的。 在廢掉太子之後,孝穆系最爲重要的事情就是解决皇儲問題。由于道宗僅有太子濬一子,濬死之後,皇嗣空闕。此時乙辛“因言宋魏國王和魯斡之子淳可爲儲嗣”。和魯斡係道宗同胞之弟,淳係道宗之侄。這一提議看似無可厚非,實際上,耶律乙辛是有所圖謀的。 天祚帝乾統十年(1110)《蕭德恭妻耶律氏墓志》云:“小女姚哥娘子,出嫁于興宗皇帝次男皇太叔祖次男東京留守皇叔魏國王爲妻,封册魏國妃,榮顯當時,孰與之匹?”[42]皇太叔祖即和魯斡,皇叔即耶律淳,淳于乾統六年十月進封魏國王,與志文相合[43]。德恭爲德良之三弟,其女姚哥得封魏國妃,當係耶律淳之正室。據《遼史·天祚皇帝紀》,耶律淳卒于保大二年(1122),享年六十。以此推之,淳當生于清寧九年(1063),大康三年(1077)太子濬被廢時,已年滿十五歲。故乙辛議儲時,耶律淳很有可能已與姚哥成婚。耶律淳自幼由德良姑母仁懿太后撫育[44],其妻姚哥係德良侄女。若道宗采納乙辛之議,立淳爲皇儲,日後之后位仍屬孝穆一系,德良兄弟與乙辛之間應當有着某種利益上的默契。 乙辛提出此議後,“群臣莫敢言,唯兀納及夷離畢蕭陶隗諫曰:‘舍嫡不立,是以國與人也。’帝猶豫不决”[45]。實際上,道宗一直希望立嫡,故此事最終不了了之。孝穆一系也深知此點,無奈德溫之女坦思皇后與道宗同居數歲,仍“未見皇嗣”。這一家族爲了能够鞏固后位,控制皇嗣,令坦思皇后之妹斡特懶與耶律乙辛之子綏也離婚,復將斡特懶納於道宗。坦思皇后說服道宗的理由非常簡單,“以宜子言于帝”[46],事遂成。 但是到了大康八年(1082),年逾五十的道宗皇帝可能覺得自己生子無望,遂决定立太子濬之子耶律延禧爲皇儲。爲表明自己的决心,道宗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時帝欲立皇孫爲嗣,恐無以解天下疑,出酬斡爲國舅詳穩,降皇后爲惠妃,遷于乾州”[47], “斡特懶還其家”[48]。道宗降皇后爲惠妃,說明其己不再希冀皇后生子,同時爲防止日後皇后可能不利于皇孫,故將其降爲惠妃。那麽出酬斡爲國舅詳穩的目的又是什麽呢?據《遼史·蕭酬斡傳》,酬斡祖阿剌,父別里剌。阿剌即孝穆長子,別里剌即上文之鱉里剌(漢名德溫),係阿剌長子。酬斡實爲坦思皇后之兄弟,道宗之舉,意在表明自身已疏遠孝穆一系,對于皇嗣之事不再猶豫徘徊。在此之後,道宗于大康九年閏六月戊寅,“追謚庶人濬爲昭懷太子”,爲皇孫延禧之父正名;十一月丙午,“進封梁王延禧爲燕國王,大赦”,實際上是進一步確立延禧的皇儲地位。此時道宗對于孝穆一系的處理還是相對溫和的,不過,孝穆一系並未就此罷休,大安二年(1086)七月丁巳,“惠妃母燕國夫人削古以厭魅梁王事覺,伏誅”。梁王即耶律延禧,孝穆一系對于后位、皇嗣一事仍心存妄想,竟不惜謀害皇孫延禧,這是道宗皇帝無法容忍的。道宗立即命蕭酬斡與自己三女特里公主離婚,將酬斡除名,“籍興聖宮,流烏古敵烈部”[49]。及至耶律延禧即位後,更是“降惠妃爲庶人”。直至天慶六年(1116)十二月,方才“封庶人蕭氏爲太皇太妃”,蕭酬斡亦被重新啓用,此時已近遼末,孝穆一支已難再有作爲。 太子濬案是懿德后案之延續,從后位之爭延伸到皇嗣之爭。道宗懿德后案、太子濬案,是孝穆一系爲了謀求自身利益而展開的政治迫害。孝穆一系的興起是以構陷孝誠、孝惠二系爲代價的。如果說興宗朝的鬥爭是皇權與后權的鬥爭,那麽道宗朝的政爭,已不再是皇權與后權的鬥爭,而是演化爲同一家族內部爲了奪得后權而展開的爭鬥。這一鬥爭復又殃及皇嗣,在一定程度上干擾了皇權。 餘 論遼朝諸后,除世系不明者,所有皇后均出自淳欽后母前夫之族和淳欽后之父族這兩個家族(參附錄二),這應當與契丹民族的世選傳統有關。所謂世選,就是在特定的家族內部選賢與能。世選制度不僅是遼朝官員選任的一條重要途徑[50],即便是皇位繼承制度也存在着世選制的痕迹[51]。遼朝世選傳統,應當與契丹民族極爲重視血緣有關。蕭和家族能够屢出皇后,亦與這一因素密切相關。整體而言,契丹民族較爲重視血緣因素,但是在具體的政治鬥爭中,后族各支勢力均以自身的政治利益爲考量,其血緣紐帶則僅限於親兄弟之間的家族。 《遼史·外戚表》序謂遼朝宗室、外戚,“勢分力敵,相爲唇齒,以翰邦家,是或一道。然以是而興,亦以是而亡,又其法之弊也”[52]。史臣所作總結,頗中鵠的。遼朝之后族,以應天、承天二后爲代表,對契丹建國、遼朝中興,均有極大的貢獻。但是到了興宗朝,應天后胞弟阿古只一支的蕭和家族在成功擊敗承天后一族後,進而謀求干涉皇權,導致帝、后相爭,其禍對道宗影響頗深。及至道宗朝,蕭和之子孝穆一族爲爭奪后位,不惜與奸臣合謀,殘害同族,致使遼朝政局飄搖不定,皇嗣不穩。遼朝由盛而衰,與蕭和家族弄權內耗是分不開的。 附錄一:蕭和家族簡表[53] 附錄二:遼朝皇后出身表
[1] 蔡美彪《遼代后族與遼季后妃三案》,《歷史研究》1994年第2期,43-61頁。 [2] 參見田廣林《遼宣懿皇后評傳》,《昭烏達蒙族師專學報(漢文哲學社會科學版)》1991年第1期,19-27頁;張國慶《遼代黨爭探論》,《黑龍江民族叢刊》2006年5期,80-92頁;王禹浪、石艷軍《遼懿德皇后蕭觀音之死與遼朝的滅亡》,《黑龍江民族叢刊》2008年第3期,74-80頁;王善軍《耶律乙辛集團與遼朝後期的政治格局》,《學術月刊》2008年第2期,132-139頁;熊鳴琴《欽哀后家族和遼道宗朝黨爭考論》,《中國史研究》2013年第2期,110-112頁。 [3] 閻萬章《遼道宗宣懿皇后父爲蕭孝惠考》,《社會科學輯刊》1979年第2期,114-119頁。 [4] 參見遼寧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關山遼墓》,文物出版社,2011年,圖版四九至五六。 [5] 《遼史》欽哀后本傳亦稱其爲“阿古只五世孫”,又據蕭和之孫梁國王蕭知微的墓志,可以推知這一家族世系如下:阿古只——帖剌——川隱·蒲古——和——孝穆、孝先、孝誠、孝友、孝惠、欽哀后。參見韓世明、吉本智慧子《梁國王墓志銘文初釋》,《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85-89頁;萬雄飛、韓世明、劉鳳翥《契丹小字〈梁國王墓志銘〉考釋》,《燕京學報》新25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123-159頁。 [6] 《蕭知行墓志》錄文見向南、張國慶、李宇峰輯注《遼代石刻文續編》,遼寧人民出版社,2010年,124頁。該書第125頁注釋3認為“公之堂妹皇后”爲興宗仁懿后,誤。 [7] 相關研究可參閱遼寧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關山遼墓》,75、79、97頁;肖乃鋮《〈焚椒錄〉及其真僞問題研究》,北京大學歷史學系2013年碩士學位論文,18-20頁;熊鳴琴《欽哀后家族和遼道宗朝黨政考論》,《中國史研究》2013年第2期,110-112頁。 [8] 參見康鵬《蕭撻凜家族世系考》,《新亞洲論壇》第4輯,韓國,首爾出版社,2011年8月,375-378頁;愛新覺羅·烏拉熙春、吉本道雅《韓半島から眺めた契丹·女真》,日本,京都大學學術出版會,2011年9月,30-36頁;愛新覺羅·烏拉熙春《蕭撻凜與國舅夷離畢帳》,遼金歷史與考古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2011年9月,439-451頁;吳英喆《契丹小字新発見資料釈読問題》,日本,東京外國語大學アジア·アフリカ言語文化研究所,2012年12月,32-52頁。 [9] 參見都興智《遼代國舅拔里氏阿古只家族的幾個問題》,《黑龍江民族叢刊》2009年第5期,76-77頁。 [10] 參見《秦晋國妃墓志》,向南編《遼代石刻文編》,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340-343頁;韓世明、都興智《遼〈駙馬蕭公平原公主墓志〉再考釋》,《文史》2013年第4輯,103-106頁。 [11] 參見肖乃鋮《〈焚椒錄〉及其真僞問題研究》,北京大學歷史學系2013年碩士學位論文。 [12] 《遼史》卷八七《蕭孝先傳》,1333-1334頁。關于此事原委可參見前揭蔡美彪文。 [13] 《遼史》卷一八《興宗紀一》(216頁)、七一《聖宗欽哀皇后蕭氏傳》(1203頁)繫此事於重熙三年;卷八七《蕭孝先傳》原繫於重熙二年,中華書局點校本據紀、傳改作三年。 [14] 《遼史》卷一一三《蕭革傳》,1511頁;《遼史》卷九〇《蕭阿剌傳》,1355頁。 [15] 《遼史》卷一一三《蕭革傳》,1511頁。 [16] 《遼史》卷九〇《蕭阿剌傳》,1355頁。 [17] 《遼史》卷一一一《蕭余里也傳》,1491頁。 [18] 《遼史》卷九〇《蕭阿剌傳》,1355頁。 [19] 《遼史》卷一一四《蕭胡覩傳》,1514頁;《遼史》卷八七《蕭孝先傳》,1335頁。 [20] 興宗重熙十四年蕭和妻墓志謂其有孫女十三人,“次皇太弟妃”。此處皇太弟顯然是指興宗之弟重元,故重元妃當為孝穆等五兄弟中某人之女。《契丹國志·后妃傳》則謂欽哀后“弟高九女爲帝弟妃”,高九即蕭孝誠(契丹名六溫·高九),可知孝誠之女爲重元之妃。 [21] 參見劉鳳翥、青格勒《契丹小字〈宋魏國妃墓志銘〉和〈耶律弘用墓志銘〉考釋》,《文史》2003年第4輯,203頁。按宋魏國妃之夫係道宗同胞弟和魯斡。 [22] 《遼史》卷九一《蕭朮哲傳》,1363頁。 [23] 《遼史》卷一一一《蕭余里也傳》,1491頁。 [24] 《遼史》卷一一一《蕭余里也傳》,1491頁。 [25] 《遼史》卷一一四《蕭胡覩傳》,1513頁。 [26] 《遼史》卷一一一《蕭余里也傳》,1491頁。 [27] 《遼史》卷七一《后妃傳》,1205頁。 [28] 參《蕭德溫墓志》,向南編《遼代石刻文編》,371頁。 [29] 據大康元年《蕭德溫墓志》、咸雍九年《蕭德恭墓志》、乾統十年《蕭德恭妻耶律氏墓志》,阿剌有子五人,按年歲依次爲德溫、德良、德恭、德儉、德讓。大康二年立坦思皇后之時,德溫、德恭、德儉三人均已逝世,德溫因係皇后生父,故有追封。又,《遼史》卷七一《后妃傳》謂坦思皇后(後降爲惠妃)系“駙馬都尉霞抹之妹”,中華書局點校本據此在“漢人行宮都部署駙馬都尉霞抹柳城郡王”前補一“兄”字,意謂霞抹爲坦思之兄。有的學者進而認爲霞抹就是德溫之子酬斡,但這顯然是不對的,《遼史·道宗紀》明確稱大康二年七月,“柳城郡王霞抹薨”,而《遼史·蕭酬斡傳》載酬斡亡於天祚帝天慶年間,酬斡與霞抹顯非一人。乾統十年《德恭妻墓志》謂德恭五弟爲“睿孝皇帝駙馬都尉、諸行宮都部署、平章事、柳城郡王諱德讓,妻魏國公主耶律氏”,可以確定德讓即《遼史》中的霞抹。這與《遼史·公主表》的記載也完全吻合,道宗長女撒葛只,咸雍中徙封魏國,下嫁蕭末,蕭末即蕭霞抹。故霞抹爲坦思之五叔,而非其兄,《遼史·后妃傳》所載有誤,中華書局本《道宗紀》亦不當在霞抹句前妄補“兄”字。參見嵇訓杰《遼史帝紀校讀記》,《中華文史論叢》1986年第4輯,179頁;閻萬章《點校本遼史正誤》,《遼海文物學刊》1995年第1期,98-99頁;楊黛《遼史補正六則》,《浙江大學學報》1999年第6期,24-25頁;遼寧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關山遼墓》,85頁。 [30]《遼史》卷七一《道宗惠妃蕭氏傳》,1205頁;《遼史》卷一一一《蕭余里也傳》,1492頁。 [31]《遼史》卷一一一《蕭余里也傳》,1492頁。 [32]《遼史》卷二三《道宗紀三》,279頁。 [33] 《遼史》卷二三《道宗紀三》,279頁;《遼史》卷一一一《蕭余里也傳》,1492頁。 [34] 《遼史》卷七二《順宗浚傳》,1215頁。《遼史》卷一一一《蕭訛都斡傳》(1493頁)亦有類似描述。 [35] 《遼史》卷二三《道宗紀三》,280頁。 [36] 《遼史》卷六五《公主表》(1008-1009頁)謂“駙馬都尉撻不也坐昭懷太子事被害,其弟訛都斡欲逼尚公主(即道宗次女趙國公主),公主以訛都斡党乙辛,惡之”。故知撻不也爲訛都斡之兄。 [37]《遼史》卷九九《蕭撻不也傳》,1422頁。 [38] 參見劉鳳翥、青格勒《契丹小字〈宋魏國妃墓志銘〉和〈耶律弘用墓志銘〉考釋》,《文史》2003年第4輯,196-199、201頁;《蕭知行墓志》錄文見向南、張國慶、李宇峰輯注《遼代石刻文續編》,124頁。 [39] 《遼史》卷九九《蕭撻不也傳》,1422頁。 [40] 《遼史》卷一一一《蕭余里也傳》,1491-1492頁。 [41] 《遼史》卷一一一《蕭訛都斡傳》,1493頁。 [42] 參見遼寧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關山遼墓》,91-92頁。 [43] 《遼史》卷二七《天祚皇帝紀一》,323頁。 [44] 《遼史》卷三〇《天祚皇帝紀附耶律淳傳》,352頁。 [45] 《遼史》卷九八《蕭兀納傳》,1413頁。 [46] 《遼史》卷七一《道宗惠妃蕭氏傳》,1205頁。 [47] 《遼史》卷一〇〇《蕭酬斡傳》,1429頁。據《遼史·道宗紀》,大康八年六月丁巳,以蕭酬斡爲國舅詳穩;十二月庚申,降皇后爲惠妃,出居乾陵。 [48] 《遼史》卷七一《道宗惠妃蕭氏傳》,1205頁。 [49] 《遼史》卷七一《道宗惠妃蕭氏傳》,1205頁;《遼史》卷一〇〇《蕭酬斡傳》,1429頁。 [50] 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二七“遼官世選之條例”, 中華書局,1984年,590-591頁;陳述《契丹世選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八本二分,中華書局1987年影印本,181-188頁;姚從吾《說遼朝契丹人的世選制度》,《臺灣大學文史哲學報》第6期,1954年12月,收入楊家駱主編《遼史彙編》(九),臺北鼎文書局,1973年,411-466頁;島田正郎《遼代北面中央官制的特色與世官制的意義》,《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8册,中華書局,1992年,354-355頁。 [51] 參見李桂芝《契丹貴族大會鈎沉》,《歷史研究》1999年第6期,68-88頁;蔡美彪《論遼朝的天下兵馬大元帥與皇位繼承》,《中國民族史研究》第4輯,改革出版社,1992年,23-39頁。 [52] 《遼史》卷67《外戚表》,1027頁。 [53] 此表僅列舉與文章相關者世系情况,並非蕭和家族成員之全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