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断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和新活力。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充满勃勃生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一系列重要成果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了新动力和新活力。 一是推动我国民族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思想高度。改革开放40年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一系列重要成果,不断推动我国民族工作站位于时代的思想高地、发出时代强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的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我国民族关系的现实特征,是对我国民族关系现实特点的大众化表达,为全国各族人民科学认识和把握我国的民族关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 “两个共同”的重要论断,既是对我国民族政策价值取向的深刻诠释,也是对我国民族工作基本经验的精辟概括。“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号召,把民族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把中华民族的昨天、今天和明天贯通起来,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贯穿起来,反映了新时代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目标,就是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是推动我国民族工作不断聚焦重点任务。改革开放初期关于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实质的讨论,不仅实现了对具体理论问题的正本清源,而且推动了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的拨乱反正,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和方针上。198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提出“切实把经济工作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后,我国民族工作部门主动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可为之处奋发有为,迅速开创了民族经济工作新局面。“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等重大论断的提出,进一步推动我国民族工作聚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自1980年以来,党中央先后六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加快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西藏繁荣稳定等问题。为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步伐,2010年和2014年,党中央先后两次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新疆发展稳定等问题。“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等重要论断提出后,党中央把民族地区特别是脱贫任务较重的民族地区作为我国扶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在各方面给予有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民族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考察调研,并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调研时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思想。“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等论断和要求提出后,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2016年1月召开了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以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三是推动我国民族工作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党的十二大提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的重要论断,推动全党全社会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形成了广泛共识。1982年颁布的宪法对我国民族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作出了全面和精细的规定,在党的十二大报告的基础上再一次形成广泛共识。1980年,“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论断提出后,推动全党全社会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迈上新台阶,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出台,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实践由此迈上新征程。2005年提出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的“三个不容”的论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全党全社会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广泛共识,国务院还专门制定了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行政法规。2004年提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仅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的“三不仅、三更要”论断后,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重视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和中央党校分别于2006年、2015年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民族工作专题研讨班。2014年提出“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的“三个大事”论断后,全党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和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民族地区是我国的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论断提出后,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生态保护意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民族地区的好干部“要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的“三个特别”论断提出后,进一步推动了有关部门加深了对做好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民族地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更加重视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等论断提出后,推动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中央有关部门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国家民委专门制定了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具体办法,制定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论断的提出,推动了全党全社会对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举办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等重大文化活动的水平,推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