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些年“国学热”的兴起,古代儒士的身价似乎也水涨船高、奇货可居了。人们都喜欢拿“儒”做有文化、有涵养、有境界的标签,往自己的身上贴。于是,医生大夫中,凡医术高明且宅心仁厚者,被尊称为“儒医”;行商坐贾中,凡致富有道且老幼无欺者,被恭誉为“儒商”;从戎统军的,凡能征惯战且知书达理者,被敬推为“儒将”……总之,不论是干哪一行活,吃哪一碗饭,只要是与“儒”字沾上了边,立马就变得儒雅风流,气象万千了。 不过,“儒”固真是这么高尚、如此神圣吗?其实并不见得。至少在先秦的大部分时间里,“儒”仅仅是普通的文化人而已。章太炎、胡适之等学者对此都有详尽的考证。更为关键的是:在当时社会普遍推崇“尚武”精神的氛围下,“执干戈以卫社稷”才是正儿八经的事业,这样一来,儒,作为一个群体,只能是被边缘化的角色,因此,其并不被主流社会所看好乃是合乎逻辑的,换言之,在当时相当多的人眼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会摇唇鼓舌、不能冲锋陷阵,正是这些“文化人”的最大特征。他们是一群文弱窝囊的迂夫子,是一批混迹江湖的寄生虫。用《墨子·非儒下》的话来讲,即“博学不可使议世,劳思不可以补民,累寿不能尽其学,当年不能行其礼,积财不能赡其乐,繁饰邪术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愚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学不可以导众。” 反之,只有孔武有力的武士,才是人群中的精英、社稷的靠山、国家的栋梁,所谓“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讲的就是这种时代风尚。正如顾颉刚先生所言“吾国古代之士,皆武士也”(《浪口村随笔·武士与文士之蜕化》)。他们是“国士”,地位崇高,万人钦仰:“国士在,且厚,不可当也。”(《左传·成公十六年》) 因此,《左传·昭公元年》载郑国贵族徐吾犯之妹择婿时,弃衣冠楚楚“盛饰”、扭眤作态的公子黑(子晳)而取“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的公孙楚(子南),其理由就是公孙楚粗犷强悍,有一身的蛮劲,“子晳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连同样身为武士贵族阶层的公子黑尚且不入法眼,那么若是文绉绉的“儒”者去求婚,恐怕是连门也进不去的。“儒”在中国古典时代的社会生活中,其地位就是这么尴尬和无奈。 其实,按我本人所了解的一知半解文字学知识来观察,在古代世界中的“儒”,也似乎不是什么优秀的一群。古文字学中有一个相当流行的概念,即宋代人王子韶(字圣美)在其《字解》中所提出的“右文说”。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中曾有引录:“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 在古文字学研究者看来,所谓“右文说”,乃是指形声字的声符在表声的同时还表意。它也是日后清代大朴学家段玉裁在其《说文解字注》中创立的“形声多兼会意”这一条例的滥觞。当代著名文字学家、训诂学家陆宗达对此曾有详尽的阐述,因为它太重要和精辟了,兹转引如次: 《荀子·正名篇》:“物有同状而异所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是事物所具有的形态;所是处所,就是事物是以怎样的一种东西存在于世界,也就相当于现代所谓“实质”。所谓“同状而异所”,是形态相同而实质不同。例如《说文·艸部》:“茎,枝柱。”意思茎是植物花叶果实的枝柱。又《页部》:“颈,头茎也。”则头部的枝柱叫颈。又《牛部》:“牼,牛膝下骨也。”《肉部》:“胫,胻也。”则动物或人的身体的枝柱叫牼、胫。这些事物同样具有向上挺立的形态和起着枝柱的作用,这就是同状。同时,这些事物又不是一种东西,或为草木,或为脖项,或为肢体,其实质并不相同,这就是异所。(见陆氏著《说文解字通论》P.39,北京出版社,1981年版) 按古文字家和训诂学家的理解,这种文字训诂学上的“同状的引申”乃是相当普遍的。在两种事物本质不同,形状、性质、用途、特征相似,是可以引申的,即可以同词或同根。就“同态”言,劈柴叫“斯”,也作“廝”或“厮”;声音散裂叫“嘶”,流冰叫“凘”,东西扯裂叫“撕”。这些词都同根,以“斯”为根,都是由于它们破裂的状态一致而引申的。(参见陆宗达、王宁:《训诂与训诂学》,山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 从文字学的内在规律讲,这也属于形声造字,这种情况越到后来越是普遍,因此,同声符的同源字便纷纷出现。在古文字学和训诂学者看来,就是因为存在着这类同源字,所谓的“右文说”的产生乃是很正常的现象。 对于“右文说”的评价,学者们的意见有明显的分歧。我个人认为,陆宗达、王宁先生的看法是比较平允的:“用同源字的原理来解释‘右文说’,可以看出其中的部分合理性。但是‘右文说’也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不加分析地把声符带义现象说成‘凡’、‘皆’,以为这是形声造字的普遍规划,这就将形声系统与同源系统简单地等同起来,于理论于实际都是不符合的。”(《训诂与训诂学》,p373) 尽管“右文说”在释读文字上存在着不尽科学的问题,但它的确有助于我们考察“儒”的本义,能知道“儒”并非像人们所理解的有什么了不得的地方。就同声符的同源字构成规律而言,音同或音近的字有可能选择同一声符来标音而采用形声造字,如辒、愠、蕴、醖,都取“昷”做声符。而“右文说”更进一步,认为其声符的“义”也一致或相近。 这样,“儒”字若作分析,则人旁为类别,“需”为其义,同时亦为声符。“需”之义蕴,古籍中有柔弱、沾滞的意思,《考工记》言:“革,欲其荼白而疾浣之,则坚;欲其柔滑而腛脂之,则需。”又,同书:“厚其帤则木坚,薄其帤则木需。”这里两处,“需”均与“坚”对举,很显然,“需”为“坚”的反义词,是“坚强”的对应面“柔软”。后来又引申为迟缓濡滞、犹犹豫豫、拖泥带水、怯懦无力的意思。《周易·杂卦传》有云:“需,不进也。”而《左传·哀公六年》则云:“需,事之下也。”《左传·哀公十四年》亦称:“需,事之贼也。”这里的“需”,就是软弱无决断,耽误、犹豫导致严重的恶果。故杜预“注”云:“需,疑也。”孔颖达“疏”亦引“正义”云:“需是懦弱之意。” 考察汉字中绝大多数以“需”作“声符”的字汇,我们可以发现:其基本上都有着柔弱、弱小、软弱、差劣的含义。如“懦”,即胆怯、怯懦,没有担当的勇气。“孺”,小孩子,象征着需要被保护,“俯首甘为孺子牛”;有时也意味着懵然无知,所谓“孺子可教”。“糯”,一种粘软沾牙的稻米。“濡”,水细小湿染之貌。“嚅”,嚅嗫,声音细微,精神萎靡不振之状。“蠕”,软小虫子的蠕动。“瓀”,质地不坚、质量居次的玉。“壖”,贫瘠下等的田地。“襦”,贴身的内衣,也称亵衣,有私密不可示人的意思。 以此类推,那么用“儒”来冠名人群中的某一类,很显然,也不是什么嘉名,而是特指一群柔弱无力、不堪担当大事的文化人。应该说,许慎《说文解字》中关于“儒”的定性是非常恰当与准确的:“儒,柔也。”这里所指称的“柔”,即因这群人乃是与“需”这个声符与义项沾了边的,属于天生的柔弱和没有能耐。 关于“儒”的起源与属性,学者已多有讨论,并不乏真知灼见。章太炎《国故论衡》下卷《原儒》中指出:“儒”有广狭不同的含义: 儒有三科,关“达”、“类”、“私”之名。达名为儒,儒者术士也……儒之名,盖出于需。需者云上于天,而儒亦知天文,识旱潦……古之儒知天文占候,谓其多伎,故号遍施于九能,诸有术者悉赅之矣。 又云:类名为儒,儒者知礼、乐、射、御、书、数。《天官》曰:“儒以道得民。”说曰:“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地官》曰:“联师儒。”说曰:“师儒,乡里教以道艺者。”此则躬备德行为师,效其材艺为儒。 再曰:私名为儒。《七略》曰:“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周之衰,保氏失其守。史籀之书,商高之算,蜂门之射,范氏之御,皆不自儒者传。 章太炎先生进而提出了“题号由古今异”的重要概念:“今独以传经为儒,以私名则异,以达名、类名则偏。要之,题号由古今异,儒犹道也。儒之名于古通为术士,于今专为师氏之守;道之名于古通为德行道艺,于今专为老聃之徒。” 沿着太炎先生的足迹,多位学者都将“儒”的含义做了历史的动态性的甄别。如钱穆先生在《古史辨》第4册《序》中即指出“儒”之名并不始于孔门:“儒为术士,即通习六艺之士。古人以礼、乐、射、御、书、数,为六艺。通六艺,即得进身贵族,为之家宰小相,称陪臣焉。孔子然,其弟子亦无不然。儒者乃当时社会生活一流品,……非学者自锡之嘉名。” 当然,称“儒”的本义为“术士”和一般文化人,亦并非太炎、钱穆诸先生的发明。古代学者早有这方面的提示:许慎《说文解字》“卷八上”即云:“儒,柔也,术士之称,从人,需声。”颜师古《汉书·司马相如列传》“注”亦云:“凡有道术皆为儒。”俞樾《群经平议》“卷十二”则称:“凡有一术可称,皆名之曰儒。”凡此种种,不胜枚举。由此可见,“儒”可区分为广义之“儒”和狭义之“儒”,乃是古今学者的普遍共识。 而胡适先生对这类广义的“儒”的阐释,则集中到殷周文化传承的历史背景中来展开,其《说儒》称云:“儒是殷民族的礼教的教士,他们在很困难的政治状态之下,继续保存着殷人的宗教典礼,继续穿戴着殷人的衣冠。他们是殷人的教士,在六七百年中渐渐变成了绝大多数人民的教师,他们的职务还是治丧、相礼、教学,但他们的礼教已渐渐行到统治阶级里了,……这才是那个广义的‘儒’。”他的结论是:“儒的职业需要博学多能,故广义的‘儒’为术士的通称。” 虽说有一些学者,如郭沫若等并不赞同胡适的观点(郭氏有专文《驳‘说儒’》对胡适的观点痛加驳斥),但是,大部分学者还是认同胡适先生的论断的。如果胡先生的看法可以成立,那么,柔弱懦怯为“儒”的特征,也恰好合乎了“儒”的文字学构造的本义。 应该说,汉代人对“儒”的广义与狭义的区隔,还是基本了解的。许慎他是东汉时代的学者,此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业已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现实,儒学早已成为正统的统治指导思想。按说许慎在解释“儒”时,当称引《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有关“儒家”的定义,然而,许慎并没有这么做,而是迳谓“儒,柔也,术士之称也”。其原因无他,当是许慎虽系纯正虔诚的儒者人物,可毕竟是杰出的古文经学家,在治学上所禀承的是“实事求是,穷本溯源”的基本原则,从而能够跳出“意识形态”的窠臼,而致力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来准确地描述“儒”的本来面目。 这样的情况,在两汉时代并不是孤立的,像《汉书·贾山传》指称秦代暴政表现之一,乃为“燔《诗》《书》,坑术士”,这里,所谓“坑术士”,指的就是坑杀广义意义上的“儒”,又,《汉书·司马相如传下》载:“相如以为列仙之儒居山泽间,形容甚臞,此非帝王之仙意也,乃遂奏《大人赋》”,云云。可见贾山、司马相如等人也是完全了解“儒”有广义之“儒”与狭义之“儒”的区别的。 知道了“儒”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对于我们重新释读古典,复原历史的真相,无疑是十分有裨益的。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有助于我们正确梳理古代学术传承的关系,走出后世儒者所设置的学术师承关系上的“误区”。 例如,墨家创始人墨翟与孔子及其儒家的关系,长期以来都流传着一种说法,称道墨翟原为孔门的追随者,后才因为理念不合而从儒家营垒中反叛出来,创立墨学,另起炉灶,别树一帜:“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 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淮南子·要略训》)其实,这完全是以狭义的“儒”的概念去框定“儒”“墨”关系而造成的误读。 真实的情况应该是:就狭义的“儒”而言,墨家与儒家并无所谓的师承关系,儒家是儒家,墨家是墨家,墨子并没有曾做儒门弟子的经历,当然也谈不上有背叛师门,另立山头的行径了。但就广义的“儒”而言,墨家和儒家倒确实同出一源,都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人、博学多能的“术士”,他们共同以“六艺”为学习的对象,以传承先圣的文化为职责。这一点,在《淮南子》中一样有具体的提示,只是人们平时没有引起充分的关注而已:“孔丘、墨翟修先圣之术,通六艺之论,口道其言,身行其志,慕义从风。”(《淮南子·主术训》)很显然,“修先圣之术,通六艺之论”,正是儒家和墨家作为广义的“儒”所共有的价值取向与治学特征。 明乎此,我们才能够真正阐释有关文献中诸如“女为君子儒,毋为小人儒”(《论语·雍也》),“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今夫子庄子必儒服而见王”(《庄子·说剑》)的本义,对其所提及的“君子儒”“小人儒”“鄙儒”“儒服”予以合情合理的回答,而不至于望文生义,郢书燕说。 同样,了解了“儒”的本义,我们也可以对秦始皇当年的“焚书坑儒”之公案得出更为公允的认识。一直以来,“焚书坑儒”事件是秦始皇暴政的标志性事件之一,秦始皇本人也因摧残文化、屠戮儒生而背负着千秋骂名。然而,我们读史籍时亦不免会产生一些困惑:为何儒家创始人孔子的后裔孔鲋在这场浩劫中能够安然无恙,日后当陈胜、吴广起事时可以与鲁地儒生一道抱孔氏宗族之礼器归附义师?“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史记·儒林列传》) 又为什么叔孙通能以儒者身份充当秦廷的待诏博士,并在政治的惊涛骇浪中全身而退?史籍曾明确记载:叔孙通“秦时以文学征,待诏博士”;后来又因为能巧言令色,所提之建议投机迎合秦二世的心意而获得实授的博士,“数岁,陈胜起,二世召博士诸儒生问曰……通前曰:‘诸生言皆非。夫天下为一家,毁郡县城,铄其兵,视天下弗复用。且明主在上,法令具于下,吏人人奉职,四方辐辏,安有反者!此特群盗鼠窃狗盗,何足置齿牙间哉?郡守尉,今捕诛,何足忧?’二世喜……乃赐通帛二十疋,衣一袭,拜为博士。”(《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明白了“儒”有广义与狭义之畛域,则可知当年秦始皇所坑杀的“儒”,并不是那些正儿八经的儒家读书人,而是那些到处煽风点火、妖言惑众、装神弄鬼的“术士”,打击的是“邪教”类型的社会渣滓。司马迁是知道秦始皇血腥镇压的矛头之所向的,因此,他在《史记·儒林列传》中一针见血地道出真相:“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请注意,他这里讲的是坑“术士”,而并非坑“儒生”。由此可见,秦始皇“焚书”固然是事实,乃是其采纳法家“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的逻辑选择;但是“坑儒”的情况则比较复杂,需要加以认真的辨析。 从更深的层次考察,历史上的无数经验已证明,一个王朝的覆灭,其原因是十分复杂的。在很多情况之下,暴政并不一定会导致王朝统治的崩溃。以秦朝为例,它的灭亡的首要原因,当是其施政上战略重心的过早转移,即轻忽了东西对立的结构性矛盾,以为收缴了山东六国兵器铸成铜人之后,内部的反叛势力已不足忧虑,自我感觉过于良好。以致松懈了对山东六国潜伏敌对势力的警惕,将“攘外必先安内”的训律置于脑后,把战略重心提前转变为“攘外”,又是派遣蒙恬等人率兵40万北上抗御匈奴,又是驱动将军屠雎发兵50万修筑灵渠,开发岭南,结果导致核心区域的防御空虚,违背了“居重驭轻”的根本战略原则,埋下了土崩瓦解的隐患。 一旦陈胜、吴广在腹心地区“斩木为兵”、揭竿而起,则无兵可派,大局糜费,只好让少府章邯临时纠集那些修筑骊山陵墓的刑徒仓促成军。这样的军队战斗力自然要打上大大的折扣,与陈胜、吴广麾下的乌合之众较量,尚有胜算,可一旦遇上具有相当战斗力的项梁、项羽叔侄子弟兵,则不免失败的命运了。至于从北方前线仓促回防的正规精锐之师,也会因长途奔波而人困马乏、锐气顿挫,而未能发挥出正常的战力,巨鹿之战的结局业已证明了这一点。 不过问题的关键是,历史总是由胜利者来书写的,而胜利者当中书写历史的,又是那些操控着笔杆子的儒家士人。他们对秦王朝不重视儒学、不重用儒生早已心怀不满------这也基本上是事实,所以他们在总结历史经验之时,就很自然地将秦王朝覆灭的原因简单归结于“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这里的“仁义不施”,就包括了所谓的“焚书坑儒”。如此一来,“焚书坑儒”事件便成为了秦始皇和整个秦王朝暴政的最大象征,而“坑儒”的真相亦不能不长期为历史的风尘所湮灭或所曲解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