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有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古代中国,由统治者主导的祭祀行为隶属于“五礼”之冠——吉礼,重在抒发对天神、地祇及人鬼的恭敬之情。其中,崇祀先祖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太庙,便是历代统治者供奉皇家先祖神位的宗庙(夏称“世室”,商称“重屋”,周称“明堂”,秦汉以后称“太庙”)。所谓“配享”,即帝王选取少数王公、大臣,将其神位供奉于太庙主位神牌两侧,或是东西偏殿,使其“从与享之”。先秦已有关乎“功臣配享”的文字记载(《尚书·盘庚》和《周礼·夏官·司勋》)。自汉以降,更是相沿成制,例如西晋裴秀、北魏崔宏、唐代郭子仪、宋代司马光、金代完颜宗望、明代徐达等皆获此殊荣。清朝统治者也因袭此举,将对社稷有大功的宗室、臣僚列入祀殿。此举被烙上独特的时代印记,表现出深刻的政治作用。 成为臣僚竞相追逐的身后荣光 天聪十年(1636)四月,皇太极下令在盛京城东营建太庙。前殿奉太祖、太后神位,功臣费英东与额亦都分别配享左右;后殿奉四代祖考、祖妣神位,伯祖礼敦巴图鲁左侧配享(《清太宗实录》)。这是有关清代太庙与功臣配享最早的文献记载。迨顺治元年(1644)九月,清帝定鼎京师,“立太庙于端门左,南向”(《清朝通典·太庙》)。它原本为明太庙,依照周礼“左祖右社”而建,由前殿(亦称享殿)、中殿(亦称寝殿)与后殿(亦称祧庙)构成。随之,清帝陆续迁入先祖及功臣神位,并由此形成定制:“太庙前殿两庑配享,王东庑,功臣西庑。”(《清朝续文献通考·太庙》) 关于配享仪制,主要有“入庙仪”“时享”与“祫祭”,其中宗室王公与大臣略有不同。就入庙设神位而言,前期须经礼部承旨,工部制神主、龛座、祭案,并择吉镌字。是日,太常寺官入庙设龛座,陈俎豆,銮仪卫则于工部设采亭,郡王(奉王神位)或大臣(奉功臣神位)将神主置采亭内,前列吾仗(王用)或引仗 (功臣用),由鸿胪寺官引至太庙戟门。随后,由太常寺官引至太庙东阶(王阶上)或西阶(功臣阶下),代行三跪九拜礼。奉于配享之次,行三叩礼(《皇朝文献通考·太庙》)。 清制,“时享太庙及大祫,均以两庑功王、功臣配享”(《钦定大清会典》)。时享,是指皇帝在孟春(正月)上旬吉日、三孟(阴历四月、七月和十月)朔日入庙祭祀。重要的是,皇帝在前殿举行仪式时,后殿与前殿东西庑也在分献官主持下同步进行。祫祭,则指岁除前一日,“移后殿、中殿神主奉前殿”,举行合祀。后又添加皇帝守服期满与太庙修缮竣工两种情形。其与时享之仪类同,分献官也会在前殿东西庑同步行礼(《钦定大清通礼》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清代太庙祭祀制度非常成熟,功臣配享仪制也随之有序执行。正是清代纷繁复杂的祭祀仪式,为功臣配享营造出一种无可比拟的政治优越感,使其成为人臣竞相追逐的身后荣光。 旗人和宗室占据绝对优势 纵观整个清代,功臣名将可谓层见迭出。但是,仅有26名功勋卓著的王公、大臣得以配享太庙,具体情况如下。 前殿东庑配享功王13名:通达郡王雅尔哈齐(清太祖亲弟)、武功郡王礼敦、慧哲郡王额尔衮、宣献郡王界堪(三人均为清太祖伯父,皆附福晋)、礼烈亲王代善(清太祖次子)、睿忠亲王多尔衮(清太祖十四子)、郑献亲王济尔哈朗(清太祖亲侄)、豫通亲王多铎(清太祖十五子)、武肃亲王豪格(清太宗长子)、克勤郡王岳托(清太宗亲侄)、怡贤亲王允祥(清圣祖十三子)、超勇襄亲王策凌(蒙古亲王,固伦额驸)、恭忠亲王奕訢(清宣宗六子)。 前殿西庑配享功臣13名:信勇公费英东、宏毅公额亦都、武勋王扬古利、果毅公图尔格、雄勇公图赖、忠达公大学士图海、襄勤伯大学士鄂尔泰、大学士张廷玉、协办大学士兆惠、郡王衔大学士傅恒、大学士阿桂、郡王衔大学士福康安、科尔沁博多勒噶台亲王僧格林沁。 从选取标准来看,首先,开国元勋、早期宗亲的身份标签,是清帝思量配享太庙与否的首要因素。例如,费英东、额亦都、扬古利等追随太祖、太宗参赞庙谟,开疆拓土,费英东更被顺治帝赞为“开创佐命第一功臣”(《清世祖实录》);礼敦、多尔衮、岳托等皆为清早期宗亲,对于王朝初定贡献较大。其次,允祥、傅恒、僧格林沁、奕訢等人,或公忠体国、勤于政务,或忠勇朴诚、绸缪宫府,显现出“经国赞襄”与“安邦定国”成为清中后期帝王选取配享人员之关键。再者,就旗人、宗室在清代功臣配享太庙中的绝对优势——旗人有23人,其中宗室又有12人,再加上多数人员均在武功方面“懋建殊勋”,可见宗室、旗人及武将在清代政治荣誉面前的优势。 皇权得到极大彰显 谈及清代功臣配享,就不得不提与此相关的三大政治风波,即“多尔衮二入太庙”“张廷玉的艰难配享”以及“和琳被撤出太庙”。发生在三人身上的特殊遭遇,表明功臣配享与清代政治有着密切关系。 顺治七年十二月,多尔衮死于喀喇城。顺治帝不仅亲率王大臣缟服迎奠,还诏尊其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尊其妃为义皇后,于次年正月一同升祔太庙。但甫过两个月,顺治帝便作出亲政后的有力回击——定其谋逆之罪,诏令削爵、撤庙、黜宗室等。直至乾隆四十三年(1778),清帝念其功勋,认为谋逆乃因“宵小奸谋,构成冤狱”,下令为之昭雪——“复还睿亲王封号,追谥曰忠,配享太庙”(《清史稿·多尔衮传》)。可以说,多尔衮从升祔到配享太庙,不仅是后世帝王对其从君到臣身份的重新界定,以及功过是非的又一次“盖棺论定”,更是借此笼络宗亲,从而冲抵早先严惩多尔衮及其党羽所留下的负面形象。 至于张廷玉在配享问题上面对乾隆皇帝的持续重压,在整个清代都是绝无仅有的。张廷玉,安徽桐城人,大学士张英次子。雍正八年(1730),因其在纂修圣祖实录、缮写上谕等方面有功,清帝特许其日后配享太庙。但进入乾隆朝后,张廷玉声势日盛,且与鄂尔泰成满汉党争之势,君臣渐生嫌隙。乾隆十三年始,张廷玉屡以“七十悬车”乞休,均遭婉拒。次年底,其又恳求,并请皇帝重申配享事宜,终获许可。只是,对此逾格恩赏,张廷玉既不亲赴阙庭谢恩,又与门生汪由敦潜通消息。此举彻底激怒乾隆帝,他不仅迫使张廷玉请罢配享,又在朝臣一片停罢、羞辱声中,正式下令取消其配享。乾隆二十年,张廷玉去世,仍获准“侑食太庙”。纵观乾隆帝对其配享的反复予夺,以及张廷玉竟是清代唯一配享太庙的汉人大臣,我们可以看出清帝对满汉党争的厌恶与忌惮,以及对汉人官员始终未曾消散的防范与压制。 和琳,满洲正红旗人,权臣和珅亲弟,是清代唯一被撤出太庙的配享功臣。乾隆年间,和琳由李天培案崭露头角,后与福康安在平定廓尔喀、征讨苗民起义中配合默契,屡立功勋。嘉庆元年(1796),和琳病死军中。在太上皇乾隆帝的授意下,嘉庆帝令其配享太庙。时过三年,乾隆帝甫崩,嘉庆帝即刻发难和珅,宣布其20条罪状,和琳也受到牵连——他在李天培案中的告发被视作“倾陷之计”,而备受先帝认可的军功也遭到否定。嘉庆帝甚至直言:“配享太庙,尤为非常钜典。和琳何人,乃与开国功臣同列?”(《清仁宗实录》)和琳遂被撤出太庙。清代权力斗争对官员身后荣辱的巨大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清代功臣配享太庙具有与生俱来的政治特质,始终难以逃脱政治权力的桎梏。赏赐或褫夺官员配享,只能由皇帝一人作出决断,而清代皇权也借此得到极大彰显。 成为清廷对功臣的最高褒奖 太庙作为承载王朝先祖神灵的祭祀场所,在皇族家庙的本初含义外,又衍生出国之象征的深刻内涵。基于此,历代帝王将功臣神位置于太庙,也渐趋成为王公、大臣逝后的至上荣典。功臣配享太庙由此被渲染上浓厚的政治色彩,它代表帝王对有功之臣的认可、褒奖与追思,也相应成为笼络、激励臣子的重要手段,更含有维护封建统治与皇权政治的深远寄托。 对此,来自关外的清朝统治者显然有着深刻认知。嘉庆元年乾隆帝所下敕旨:“国家立法,诸臣中有勤于王事、功绩最著者,列入祀典,用示酬庸。其公忠体国、超众宣劳之王大臣,并有配享之例”(《嘉庆朝上谕档》),将清帝对功臣配享在人员、功劳、用途等方面的定性表露无遗。在晚清风雨飘摇中,僧格林沁与奕訢的先后配享,也是清帝对臣工“所以示崇报之典,为万世人臣树之鹄也”(《清德宗实录》)的有力彰显。 当然,清代功臣配享最重要的作用在于维护封建统治与皇权政治。太庙前殿所列先祖与东西庑所列功臣(王、大臣)神位,以及配享功臣神位的依次排列,这种正享与配享、东庑与西庑的差别化对待,正是对以“别尊卑”为内核的封建礼制的历史映射。同时,清代功臣配享亦是对统治集团政策的有力彰显与维护。 在26名配享人员中,旗人占比近乎九成,这显然是缘于大清自开国以来便奉行不悖的国策——“首崇满洲”,即在各个方面确保满洲八旗的优势地位。策凌、僧格林沁作为蒙古亲王“同侑馨香”,尤其是策凌还被特擢至宗室王公才可配享之东庑,除却二人在军事方面的重要功绩,显然还有清帝拉拢蒙古亲贵的政治深意。清朝仅有张廷玉一位汉臣荣膺配享,再结合其配享阻力之大,我们不难看出:清帝提及的“满汉一家”言辞,始终都抵不过统治阶层对汉人官员天然的、长期的防范与压制。 综上可知,清代功臣配享太庙的政治作用是显著而巨大的。它在清代皇权的约束与保护下,很好地扮演了王朝所赋予的“报功”与“劝忠”的重要角色,成为官方对有功之臣的最高褒奖。与此同时,它又受当朝政策的强烈影响,以鲜明特色巩固了清代统治与皇权政治。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