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然而对于政治协商会议的历史由来,许多人却不甚了解,本文追根溯源,对其来龙去脉作一简要梳理。 政治协商会议的发端 1944年,国民党正面战场出现豫湘桂大溃退,引发国统区民主运动的高涨。9月15日,针对蒋介石的专制独裁统治所导致的政治军事危机,林伯渠代表中共在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会议上公开提出:“希望国民党立即结束一党统治的局面,由国民政府召集各党各派、各抗日部队、各地方政府、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国事会议,组织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这一主张一经提出,立即得到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和支持。 急于摆脱政治军事困境的蒋介石,不得不就召开国事会议、成立联合政府同中共进行谈判。1945年1月11日,毛泽东进一步提出:“在重庆召开国事会议之预备会议,此种预备会议应有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三方代表参加,并保证会议公开举行,各党代表有平等地位及往返自由。” 1月24日,周恩来代表中共提议:“召开党派会议,作为国事会议的预备会议,以便正式商讨国事会议和联合政府的组织及其实现的步骤问题。”对此,国民党代表不得不设法转圜,准备作出让步,倾向于召集党派会议。随后,两党代表分别草拟了关于党派会议的具体方案,并于2月2日互交对方。 周恩来起草的《关于党派会议的协定》草案指出:一、党派会议应包括国民党、共产党及民盟三方代表,代表由各方自由推选;二、党派会议有权讨论和决定如何结束党治、改组政府,并起草共同施政纲领;三、党派会议的决定和施政纲领草案,应通过国民政府召集的国事会议,方能成为国家的法案;四、党派会议应公开进行,并保证各代表有平等地位及来往自由。 国民党代表王世杰提出召开“政治咨询会议”,并将其细化为“国民政府召集,中共、国家社会党、中国青年党、民主同盟各派一人至三四人不等,并约其他无党派人士数人参加,商议结束训政,统一军事及容纳国民党以外之人于政府之方案。” 然而不久,随着政治军事形势的变化,蒋介石的立场又变得强硬起来。1945年3月1日,蒋介石公开发表演说,宣称:“吾人只能还政于全国民众代表的国民大会,不能还政于各党各派的党派会议或其他联合政府。”3月7日,周恩来致函王世杰:“忽得蒋主席三月一日之公开演说,一切希望,均已断绝。”以此为标志,国共谈判宣告破裂,曾一度“柳暗花明”的党派会议或政治咨询会议就此搁浅。 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确定 抗战胜利后,由于国际国内形势的重大变化,国共两党迅速恢复接触,并举行了重庆谈判。从内容上看,重庆谈判仍是此前国共两党关于党派会议和联合政府的谈判在战后新形势下的继续。但中共为了避免内战,实现和平民主,一开始就主动在蒋介石极为敏感的“党派会议”和“联合政府”问题上作出重大让步:“第一,认为联合政府既不能做到,故此次并不提出,只要求各党派参加政府;第二,召开党派会议产生联合政府之方式,国民党既认为有推翻政府之顾虑,故我等此次根本未提党派会议。” 随后,中共希望“在国共两党谈判有结果之时,应该召开有各党各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的政治会议”,讨论各党派参加政府等问题。对此,蒋介石表示:“拟改组国防最高委员会为政治会议,由各党各派人士参加,共同参与政治。”接下来,两党代表围绕政治会议的性质、内容、成分和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商谈。鉴于中共已作出重大让步,国民党也不得不作出一些让步,并最终同意了中共的建议。中共则在会议名称上接受了国民党的建议,同意定名为政治协商会议。 从“国事会议”“党派会议”“政治会议”、“政治咨询会议”到“政治协商会议”,历经数次演变,才将会议名称最终确定。但“政治协商会议”一词究竟是何人所提,学界一直持有不同观点,尚无定论。 “旧政协”的召开 1945年10月10日,国共两党签署“双十协定”,一致同意:“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据此,1946年1月10-31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共有5个方面38位代表与会:国民党8人、共产党7人、民盟9人、青年党5人、社会贤达9人。与会各方特别是国共两党经过激烈斗争,反复讨论,最终就当时社会各界所关注的政府组织、军事问题、和平建国纲领、宪法草案和国民大会五项议题达成协议,为战后中国设计了一幅走向和平民主新阶段的政治蓝图。 在中共看来,“政协就是党派会议”“照政协的决议改组的政府,就是联合政府”。因此,中共对政协协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开始着手履行政协协议。但蒋介石毫无和平民主诚意,很快从否定政治协商会议本身入手,公开否定了整个政协协议的合法性。随后,国共内战爆发。 新政协的召开 政协协议虽然被蒋介石所破坏,但其所体现的平等协商的政协精神和以党派合作、共同纲领、联合政府为内容的政协路线则已深入人心。因此,全面内战爆发后,中共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仍没有放弃对政协精神和政协路线的追求。 1947年下半年,随着中共在军事上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中国革命达到一个历史转折点。进入1948年,革命形势进一步向着有利于中共的方向迅速发展,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条件已经成熟。鉴于此,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此为标志,中共正式提出了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 中共“五一”口号传到香港,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他们对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深感兴奋,并于1948年5月5日联合致电毛泽东予以热烈响应。8月1日,毛泽东复电表示:“关于召集此项会议的时机、地点、何人召集、参加会议者的范围以及会议应讨论的问题等项,希望诸先生及全国各界民主人士共同研讨,并以卓见见示。” 随后,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应中共之邀,并在中共的周密安排下,陆续渡海北上进入东北、华北解放区,最后会聚北平城,与中共一起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 鉴于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是在新的形势下召开的具有新的性质、新的阵容、需要完成新的历史使命的会议,所以很快便采用了“新政治协商会议”这一提法,简称“新政协”,以区别1946年的“旧政协”。对此,周恩来指出:“旧的政治协商会议已经让国民党反动派破坏了,可是大家都熟悉这一组织形式,所以今天我们沿用了这个名称,而增加了新的内容。”马叙伦指出,这次的政协,在性质上与上次的政协完全不同。“上次的政协,是民主和反民主、伪民主的集团妥协的。这次的政协,是民主方面的各阶级各阶层的代表自己互相商量‘国是’,取得一个协议,只是‘和衷共济’的而不是妥协的。这是性的不同。上次政协是反民主的反动集团做主体,而伪民主派也参加了的,这次是民主阵线的各方面自己的集合体,而中国共产党是当然的领导者。这是质的不同。” 由于新旧政协存在本质区别,新政协组织法起草小组感到只以一个“新”字来区别旧政协,并不够确切。当时,在讨论中,有人提议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但又觉得太长,便简化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8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将新政协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随后,周恩来将上述意见提交新政协筹备会第四次常委会讨论,得到常委们的赞同。在此基础上,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正式将“新政协”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中国人民政协”。 1949年9月21-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作者为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