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美国学者凯瑟琳·扬虽然提出了“身体民俗”的概念,但并未对身体民俗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系统的建构。中国古代典籍中富含身体民俗的记录与书写资料,早期的中国民俗学者江绍原、黄石等曾利用文献与田野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身体民俗的研究,当代民俗学者刘铁梁、彭牧等又结合中国的学术传统,从对民俗主体的关注出发,提出了民俗学乃身体感受之学等理论观点,为身体民俗学这一学科分支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作为研究与身体相关的民俗事象并关注身体参与民俗文化建构过程的学科领域,身体民俗学特别注重田野调查过程中主客体双方的身体参与、身体经验和身体感受。除了参与观察、深度访谈、问卷调查等常用方法之外,个人叙事和虚拟民族志对于身体民俗研究而言也是极为有效的研究方法。 [关键词] 民俗学理论 身体民俗学 方法论 主体性 [作者简介] 王霄冰(1967-),女,浙江江山人,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禤颖,女,广西南宁人,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中文系民俗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广东广州,510275) *本文为“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现代民俗学导论》教材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继美国学者凯瑟琳·扬(Katharine Young)1989年铸造的英语新词“身体民俗”(Bodylore)之后,我国学者刘铁梁、彭牧等结合中国的学术传统,对身体民俗的概念及研究范式加以拓展和应用,“身体民俗学”的说法也渐露头角。它最早见于刘铁梁发表于2015年的一篇论文的标题中。彭牧在新近发表的《身体与民俗》一文中,也提到了“身体民俗学”一词。然而,尽管此前已有一些零星的论述,对于身体民俗学的历史发展和理论方法,目前尚未有系统的总结和论述。本文试图在梳理国内外有关身体民俗研究的学术史的基础上,对身体民俗学进行初步的定义与理论阐释,为进一步构建身体民俗学的学术框架奠定基础。 一、中国古代典籍中的身体民俗书写 如果我们先把美国学界提出的“身体民俗”概念搁置一旁,仅从身体的视角出发,对过往的民俗文献进行审视,便不难发现,我国传统典籍中留存有大量关于身体民俗的记录。这方面的学术资源,可将其视为身体民俗学的学术史前史而加以梳理。 古籍文献中的身体民俗相关记载数量庞杂且分散,从内容上大致上可分为以下三大部分:(一)儒家经典著作、礼书、家规家训与蒙学教材中的身体规训;(二)中原汉族对于异域民族及境内兄弟民族的身体观察与书写;(三)宗教、艺术、武术、手工艺、医疗术/养身法、预测术等文献中的身体民俗记录。 第一部分主要是儒家正统学说对于不同身份、不同场合中的身体规则所进行的考据、说明及其普及性宣传和教育,例如在《左传》《论语》《仪礼》《礼记》《孝经》等经典著作中,在历代官方史书中的“礼”和“舆服志”等记载中,在《家仪》《家礼》等民间礼书中,以及在各种家规家训和《三字经》《弟子规》等传统蒙学教材中,还有在《尔雅》《释名》《说文解字》等训诂类工具书中,均有关于身体与服饰规则的记载。 儒家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对于身体的安置和控制看成是一切政治作为与社会成就的根本前提。儒家经典著作尤其是古代礼书对于身体规则的记载十分详细,但迄今而止很少有人从这方面进行研究。正如田丰所评论的那样:“[……]尽管历史上礼学研究汗牛充栋,也涉及大量传统哲学、政治学话题,但多是从历史学、考据学、文物学、典籍学方面的探讨,虽然涉及哲学思想、历史考证,但并没有从身体哲学的视角进行反思、分析、研究的成果,因此而得出的结论除了缺少现代方法论之外,尚不能实现向现代社会实践转化。”以致造成了“尽管有各种礼学理论的研究,而现实生活中的礼仪实践却很落后”的现状。田丰本人则从身体现象学的角度出发,尝试对中国礼仪文化的身体性本质进行解读。他认为,从礼乐文化的演变史来看,“礼仪是身体行为的模式化”,历代儒家典籍中都有许多关于“礼与身的一体化的论述”,并将身体视为“国体的象征”。礼治即是从个体行礼的身体教育出发,“从微小的身体行为和人际互动开始”,以达到“身家合一”“身礼合一”的礼的秩序,并通过圣贤的示范作用而“风化万民”。 以旨在记载和解释先秦礼制的《礼记》为例,其中就涉及了大量有关身体性别、身体行为、身体服饰等方面的规则。如“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潄”“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均是对人子、人妇的身体规训。“僕御妇人,则进左手,后右手;御国君,则进右手,后左手而俯”“古之君子必佩玉”“短毋见肤,长毋被土”等则是与个体身份、乘车的举止、服饰等礼节有关的规则。 在《释名》、《说文解字》等以训诂、文字说明为目的的典籍中,也有许多对于身体规则的记录和考释。例如《释名》中的“穿耳释珥曰珰。此本出于蛮夷所为也……今中国人效之耳”,不仅对相关的身体习俗进行了记录,还对它们的“中国”属性予以强调,反映了中原汉族从身体、服饰来判断族群身份的观念倾向。 而在传统的教育类典籍中,有关身体的规训往往更为具体、细致。例如《女论语》开篇中就对女性提出了“立身”方面的诸多要求:“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努莫高声。”待客时则要“整顿衣裳,轻行缓步。敛首低声,请过庭户。”对丈夫必须忍让,“夫若发怒,不可生嗔。退身相让,忍气低声。莫学泼妇,斗闹频频。”《弟子规》中同样有许多身体规范,如“路遇长,疾趋揖。长无言,退恭立。骑下马,乘下车。过犹待,百步余。”“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尊长前,声要低。低不闻,却非宜。进必趋,退必迟。问起对,视勿移。”“晨必盥,兼漱口。便溺回,辄净手。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步从容,立端正。揖深圆,拜恭敬。勿践阈,勿跛倚。勿箕踞,勿摇髀。” 第二部分对于中原以外的异域或异族人的身体民俗的描述和记录,大多见于诸子百家的著述、地理志、风土志、笔记小说与采风录等文类。如在《列子·汤问》中就有“南国之人,祝发而裸”的说法,《淮南子·原道训》中则有“九遗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被发文身,以象鳞虫”的描述。《水经注·温水注》中有“朱崖、儋耳二郡……人民可十万馀家,皆殊种异类,被发雕身,而女多姣好,白晰,长发美鬓”这样的针对异地域或异民族女性装扮的记录。在《倭人传》、《大唐西域记》、《缅甸琐记》等笔记志书中也包含有大量对于异国民众躯体外表的描述。而《景泰云南图经》、“百苗图”等,则是古代专门记录国内边疆民族风情的图录作品。 值得注意的是,在记录异域或异族民众行为活动的文献中,与躯体密切相关的,多以两方面的内容为主:其一为对两性婚恋行为的描述。如《广东新语》中的“傜人以十月祭都贝大王,男女连裾而舞,谓之蹋徭。相悦,则男腾跃跳踊,背女而去。此粤西之傜俗也。”其二,则为对产育习俗的记录。如《太平广记》中的记载:“南方有獠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如乳妇。稍不卫护,其孕妇疾皆生焉。其妻亦无所苦,炊爨樵苏自若。又云:越俗,其妻或诞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具糜以饷婿,婿拥衾抱雏,坐于寝榻,称为产翁。” 从内容上看,第二部分对于异地域/异民族民众躯体外表及相关行为活动等方面的记录与说明,与第一部分儒家礼制对于身体的规训正可形成对比。前者是从对自我或本民族的躯体的认识出发,记录和描述与身体相关的民俗规范,将其定义和上升为礼制的部分内容并加以推广。后者对异地域/异民族的身体民俗的描述,则侧重于强调其不同于中原汉族身体习俗之处,以突出其不合礼教、未开化等特质,从而使得二者的文化产生了高下之分,并赋予了中原汉族的身体规则以更高的正统性与合法性。 上述两部分内容在表述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儒家经典和礼书家训中的身体民俗记录,多以规范或禁忌的形式出现,而且往往以历史人物的举止为例,有时会对其原理加以说明、考据或阐释。例如《新书·胎教》:“周妃后妊成王于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渲,独处不倨,虽怒不骂,胎教之谓也。”而在采风录等文献中则通常从区域性或民族性出发,对女性的交往、性、生育等“出格”行为进行奇观化记录,例如《真腊风土记》中的“番妇产后,即作热饭,拌之以盐,纳于阴户。凡一昼夜而除之,以此产中无病”等,并常常辅以“颠倒有如此”或“淫荡之心尤切”等道德评断。 第三部分宗教、艺术、武术、手工、医疗术/养身法、预测术等文献中的身体民俗,散见于经史子集各种文类之中。例如江绍原在《发须爪——关于他们的迷信》的研究中,就旁征博引了《春秋》《仪礼》《礼记》《庄子》《尸子》《韩非子》《淮南子》《盐铁论》《论衡》《说文解字》《神农本草》《图书集成》等古代经典中的相关内容,同时也引用了隋人巢元方的《诸病源候总论》(简称《巢氏病源》)、唐人孙思邈的《千金要方》和《千金冀方》、唐人王焘的《外台秘要》、宋人唐慎微的《证类本草》、宋代的《政和圣济总录》、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明代高濂的《遵生八笈》等古代医书中的资料,以及宋人张君房编纂的道教类书《云笈七签》、梁朝宗懔的《荆楚岁时记》、唐人刘恂的《岭表录异》、唐人段成式的笔记小说《酉阳杂俎》、宋人编纂的《太平广记》、宋人庄绰的《鸡肋编》、清人俞正燮的《癸巳存稿》,还有清代的历书《星历考原》《协纪辨方书》《永宁通书》,包括近人章太炎、易白沙、胡朴安等人的著作,以及江绍原本人在古籍市场搜集到的《通天晓》《万法归宗》等民间文献。 从上述简单的梳理中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典籍中关于身体民俗的书写资料十分丰富,且类型繁多。然而迄今为止,只有少数学者对这一领域有所涉猎,大量散落在各类典籍当中的相关文献资料尚未有人进行系统的整理和研究,可以说是民俗学有待开发的一个学术宝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