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8簡:廿六年四月己卯丞相臣狀、臣綰受制相(湘)山上:自吾以天下已并,親撫晦(海)內,南至蒼梧,凌涉洞庭之水,登相(湘)山、屏山,其樹木野美,望駱翠山以南樹木□見亦美,其皆禁勿伐。臣狀、臣綰請:其禁樹木盡如禁苑樹木,而令蒼梧謹明為駱翠山以南所封刊。臣敢請。制曰:可。·廿七[1] 整理者:廿六年四月己卯:此簡左右拼合後,“六”字稍殘筆畫,但所見筆畫與“六”形完全相合,或疑此形為“九”,但形體不如“六”形吻合。《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二十八年東巡泰山,經渤海,登琅琊。之後,西南渡淮水,到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據此“六”也可能是“八”之誤。此紀年的簡文內容未見文獻記載。[2] 按:現今學者在研究時,若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不同,多采用出土文獻説法,本條簡文記載與《史記》迥然不同,《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八年,秦始皇)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逢大風,幾不得渡。上問博士曰:‘湘君何神?’博士對曰:‘聞之,堯女,舜之妻,而葬此。’於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樹,赭其山。上自南郡由武關歸。”[3]筆者以爲,《史記》記秦始皇到湘山僅有此一處,故整理者以爲“六”爲“八”之誤可從,那麽簡文和傳世文獻記載爲同一事。《论衡·书虚篇》,“秦始皇渡湘水遭风,问湘山何祠。左右对曰:‘尧之女,舜之妻也。’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斩湘山之树而履之。”其中“履之即再次,我們是否可以猜測,秦始皇此次巡游兩次到湘山。《史記》“至湘山祠”與《論衡》中秦始皇“問湘山何祠”又是兩種不同的情境。前者是秦始皇主動去湘山祠然後遇大風,後者是秦始皇渡湘水时遭风然後問湘山是否有祠,又按《嶽麓秦簡(五)》,“登相(湘)山、屏山,其樹木野美,望駱翠山以南樹木□見亦美”,秦始皇登湘山之時能登湘山、屏山以望駱翠山,除了説明此三山相近,還説明此日天氣情況很好,視野開闊,而非大風天氣,所以筆者以爲若出土文獻和傳世文獻均有發生,那麽衹能認爲秦始皇登湘山分兩個時段,按晏昌貴先生討論的三山位置(图1),可知,秦始皇從南郡而下洞庭又從南郡經武關回關中,若秦始皇從湘山到屏山然後回南郡,極有可能再走湘山上陸,果真如此,那麽以上幾段材料則可以説通,即秦始皇巡游,從南郡涉洞庭之水登湘山、屏山望駱翠山,此時風和日麗,視野開闊,秦始皇被美景吸引,心情大好,大臣狀和綰趁機進言頒佈“禁湘山诏”,然後在屏山返程從湘山到南郡,此時風雲突變,不能涉水,始皇大怒,發刑徒三千伐湘山之樹。 如今隨著出土文獻的大量發掘公佈,在對先秦秦漢史研究時學者更傾向于出土文獻,往往以傳世文獻來附和出土文獻,這樣很容易忽視傳世文獻的價值,以筆者本文所論述爲例,《岳麓秦簡(五)》和《史記》關於秦始皇同一件事記載迥乎不同,不能斷然道孰對孰錯,畢竟一個人的性格具有多面性,是無法用一個簡單的詞匯來概括,秦始皇有一怒使山禿的君王霸氣,也會有爲美景心生憐惜之情,故筆者認爲《岳麓秦簡(五)》和《史記》兩種不同記載所反映出來的正是秦始皇的兩種不同性格,是可以説通的。 [4] [1] 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57-58頁。 [2]《嶽麓書院藏秦簡(伍)》,第76—77頁。 [3]《史記》,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314頁。 [4] 晏昌貴:《禁山与赭山:秦始皇的多重面相》,《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4月13日7:4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