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晚清以降,中国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均发生剧烈且深刻的变化。清政权的军队亦出现新的变化与转型,主要表现为经制军队八旗、绿营渐至衰败,代之以湘、淮军等勇营继起。晚清清军马队营制经历了两次变化,第一次是湘、淮军的勇营制代替了八旗、绿营的马队营制;第二次是由传统马队向近代化的骑兵方向过渡。 晚清清军马队营制演变由湘军发轫。湘军马队之设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近代军制曲折的演进轨迹,主帅曾国藩自然也经历了不同寻常的“艰难困顿”。 一、 艰难起步:湘军马队之议 曾国藩创设湘军,援照明代“戚家军”之例设营制,然并未专设马队营制。马队营制最初与步军并无不同,“湘军马队,至湖北乃有之。恒用北将,束以湘营制”。[1] 湘军专设马队之议,始自湖北巡抚胡林翼。同太平天国作战中,胡林翼充分意识到“马队便于驰骤”、[2] 200机动性强的特点,言及“马队一可抵步兵四五,是添二千人,已抵五千、六千之步队矣”,[2] 275“马队之功,允推第一”。[3] 咸丰七年(1857年)二三月间,清军舒保部马队大获全胜给胡林翼以很大触动,决心建议湘军专设马队营制。[4] 曾国藩意识到马队之重要,有确切史料记载是咸丰八年底。他明确提出:“欲整顿陆军,不得不添设马队。”曾国藩总结战事得失,“往岁在军,未闻贼匪能用马队。近闻粤匪常以马队冲锋,捻匪则马队尤多。李续宾三河之败,即系贼马数千,为湘军向来所未见。昨吴国佐景德镇之挫,亦为贼马所眩”。曾氏招募“马勇”的具体计划为: 东三省马队,天下劲旅,根本所在,不敢多为奏调。臣与湖北督臣、抚臣缄商,拟由官文等奏调察哈尔马三千匹,请旨饬上驷院押解来南。颍、亳一带,有善骑之勇可募,名曰“马勇”。应即添练新马队二千余骑,与都兴阿之旧队,相辅而行。于九江、湖口等处,择平原旷野,驰骋而操习之。惟以南人而骑北马,以勇丁而学弓箭,非仓卒所能奏效。臣愿竭数月之力,朝夕讲求,从容训练,期于成熟而止。练成之后,以二千匹交江北隶都兴阿、舒保等麾下,以五百匹交江南隶臣麾下,以壮步军之气,而寒贼党之胆。余剩马匹,游牧于黄州。鞍辔等具,设局于九江,以备随时添补更换之用。兹事若成,皖、豫等省军务可期大有起色。[5] 930 曾国藩添设马队计划十分周密。他考虑到“南人使马不甚精熟”,特意请旨于京师健锐营、内外火器营中选调“精练弓马、曾经战阵”之人“来营教练”或直接带队,同时保荐郭嵩焘、李榕等得力文员赴营帮办。[5] 931 清廷虽赞许曾氏计划“所见甚是”,然恐湘军尾大不掉,非但毫无实际支持,且将马队之事交与都兴阿办理,处处牵制曾国藩。清廷表示“禀调马匹类皆倒毙,徒靡费而无适于用”,饬令其自行筹款购马。[6] 899“调察哈尔马匹一节,上年调赴军营之马,沿途倒毙十之七八,一路解费,概属虚靡。翁同书因庐营缺马,曾有就地采买之请,较之远路调拨,似有实济。”至于选调健锐营军官,清廷命都兴阿先自行解决,“于该营内酌量选派”,或推荐“指名奏调”,如将来“马队不敷,并可由胜保等军营酌量协拨”。请调郭嵩焘一事,亦因其“随僧格林沁前赴天津”而作罢。[5] 941 曾国藩见朝廷不可倚重,“早迟终须以南勇习北骑,不如早动手一日,多一日之阅历也”,遂自发练习马队。战马购买后,可酌拨湘军一二百匹,至于训练将官,可先从都兴阿处调派军官二三员,马兵一二十人。[6] 937咸丰九年二月,曾国藩亲自督导部将张运兰于实战中演习马队,批札云: 操练马队之法,马上能使鸟枪者为上,能使弓矢者次之,若仅能使大刀,则技之下者,无能为也。景镇贼马,闻仅能使大刀,若我军临脚不动,进退有法,枪炮有准,不过打中数马,则百马反奔矣。官军自腊月十九以来,为贼所慑,士卒之志先怯,是怯贼也,非怯马也。今欲练马队以御之,亦是要著。但须操习纯熟,操控如意,乃可试之。若马劣人拙,为贼所笑,则反贻画虎类狗之讥。仰就平前宝祥等营中,择善骑者,试行操习,共得若干名,禀名核夺,俟七月以后,鄂省采买口马到后,再行认真多操可也。[7] 札中所记七月后“鄂省采买口马”之事,是曾国藩万不得已,只能求助湖北巡抚胡林翼,请其代以官军名义代为采买。此招果然奏效。咸丰十一年七月,曾国藩奏请从张家口、古北口一带购买战马,提出“应援照咸丰九年湖北军营出口买马准其免税之例”,[8] 从侧面反映出湘军战马最初应从湖北购买。当时曾国藩对买马之事忧心忡忡,“上驷院等衙门习气之坏,在京时亦颇有所闻”,私下求助湖广总督官文、湖北巡抚胡林翼,希望以其名义代为奏调。[6] 875胡林翼支持曾国藩“添兵马而裁步营”之议,并催促官文代为上奏。但他认为清廷并不可恃,“至于打仗,则营兵难用;牧场则官厂难用,理财则衙门人难用,游乐旧矣”。“上驷院派员解马,近年京旗各员,愈贫愈贪,吾恐三千马匹,惟得其皮与其骨耳。”感觉奏陈很可能遭遇封驳:“林翼妄不自揣,以责成追赔复部(按:即兵部),未审部中何如?”[2] 238主张与其静待清廷,不如从湘军经费中抽出专款,“以万余金分三起专弁出口买马”。[2] 243曾国藩对新购马匹充满期待,致书官文曰:“此次口马到后,如不甚肥健,明春敝处拟专人赴北采买,届时再求尊处派弁同去;若此次马好,则省此一行矣。”[6] 1111同时命李鸿章“至淮上招募马勇五百人”,战马到后,“试行操演”。[6] 876九月,曾国藩“日内操习土马队,颇有兴趣”。[6] 1059十月,曾国藩“近日颇于土马队上用些功夫”,“不能不以全力习土马队也”。[6] 1107 十一月,“土马队”成军,首批马勇近200人,[6] 1144战马350匹。[6] 1144十余天后官文亦拨马百匹到营。[6] 1145湘军“土马队”起初并不顺利。马队成立当天,即有学童入学,喧闹之声使训练无从继续,上演“村童闹学,奇态百出”的一幕。[6] 1144曾国藩对此亦有考虑,认为“初设马队,尚无规模,明春或当就绪”。[6] 1165胡林翼亦认为马队之设必成规模,“马队百名,万不济事”,“骁骑校十人来湘教习,则实无用处,即迪部二百人教之三年,然弓箭马枪仍无实力,南不善骑,北不善舟,天限之也”,因此须从长计议,认真训练,不能急于求成:“此时大计,应以扼险自固,坚壁养锐,伺衅再动。三月兵力可集,再坚持二三十日,固啬坚忍,乃可用也。若以新到之营乍为尝试,则万人亦不过数次败仗而已矣。”[2] 272 湘军马队之成熟当在咸丰十年。本年正月,曾国藩前往太湖督战,新设马队“日夜梭探”,倚为拒敌之军。[6] 1206二月,湘军马队赴东路放哨,屡次得胜,曾国藩称许为马队之功,云:“马队放哨捉贼杀贼,是一极快心事,足以少救东路掳粮之风。”部将高连胜亦言之津津有味。[6] 1274湘军马队采用“公款分摊”的形式,如草料统一采买,“每日分散各哨勇”。曾国藩对此表示赞许,认为乃“一良法也”,告诫部将李榕立马队之法“请从公摊及发料二事始”。[6] 1298湘军马队渐趋成熟之际,曾国藩初定马军营制二十则,即“四人为棚,六人为哨,十哨为一营。哨官十人,正勇二百四十人,营官领之。营官有帮办、字识各一人,亲兵八人,俱有夫马。先锋官五人为棚,夫马如之”。不久,曾国藩于马队中设步队,计步队什长一人,步队亲兵十人,共一棚,专备差遣及守营之用;公长夫四十人,运军械草料。[9] 平定太平天国后,湘军开始大批裁撤。同治四年(1865年),曾国藩出任剿捻主帅。针对捻军游弋无定的游击战,曾国藩制定以马队征剿为核心的战略。出师前,曾国藩奏请将鲍超霆军新购买的八百匹战马改解至营,[10] 4881开大规模添设马队之先河。 为统一调配,曾国藩“改定前制”,最终建立湘军马队营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 每营人数,营官一员,帮办一员,字识一名,分前后左右中五哨。其前后左右四哨,各立正哨官一员,副哨官一员,中哨即以营官为正哨外,立副哨官两员。每哨马勇五十名。每棚什长一名,一营共什长二十五名,散勇二百五十名。营官及两副哨帮办、字识等,共用火夫二名。四哨之正副哨官共用火夫四名。二十五棚,每棚用火夫一名。通营共用火夫三十一名。 一、 营官月给薪水并马干银五十两,公费银一百两,马四匹。帮办月给银十六两,马一匹。字识月给银九两,马一匹。正哨官每员月给银十八两,副哨官每员月给银十五两,各给马二匹。什长每名日给银二钱六分。马勇每名日给银二钱四分,均各给马一匹。火夫每名日给银一钱一分,营官、哨官、帮办、字识薪水马干,及营官公费不扣建,余均扣建。 一、 营官领蓝夹棚二架,白单棚一架,正副哨官共领蓝夹棚一架,白单棚一架。帮办、字识领白单棚二架,马勇每十人领白单棚二架。 一、 搬运锅帐子药,每哨雇大车一辆,由粮台发价,如或置买大车,或置买骆驼,亦由台发价。每营百马之内,每年准报倒毙三十六匹。如数换领,以资弥补。 一、 兽医、铁匠、旗帜、大小扫把、铁刮、竹槽,出自营官公费。修补鞍上坐褥、布屉、后鞧、辔头、肚带及拴肚带、宽皮条、拴蹬、窄皮条,哨官兵勇自办。更换鞍桥、油皮、鞯皮、札铁嚼、全副马枪、弓箭、腰刀、扎草刀、草料口袋,军械所办给。[11] 同八旗、绿营相比,湘军马队官兵饷银要高得多。准确来说,驻防八旗马甲年饷银24两,马干银每月3两,一年共计银60两;绿营马兵月得饷银2两,米3斗;湘军马勇日给银2钱4分,年给银87.6两。八旗马甲饷银较绿营马兵为高,却仅占湘军马勇饷银的68%。而湘军马勇的马鞍、兵器等项由军械所办给,负担较八旗、绿营为轻。 二、 剿捻:马队成军之契机 同治四年闰五月,清廷谕准“将僧格林沁原部马步各队”改归曾国藩调遣。[10] 4920僧格林沁的部队以骑兵见长,故曾国藩对“承领”该部非常重视,数次上折要求“将亲王僧格林沁原部马步各队及应行交代之件逐一承领”。[10] 4922清廷令僧军部将陈国瑞火速办理,“面交曾国藩接管”;同时令驻扎山东曹州一带的色尔固善所带马队,亦归曾国藩妥筹调遣。然陈国瑞却从中作梗,一方面对色尔固善所带马队瞒而不报,另一方面僧军余部无一骑拨至曾国藩军营。[10] 4926清廷在曾、陈之争问题上并未偏袒曾国藩。其时曾国藩为剿捻主帅,清廷如此态度反映出对曾氏依然抱有猜忌防范之心。陈国瑞将原本交曾国藩的“托伦布所带马队官兵四百九十六员”拨给直隶总督刘长佑,清廷令其改拨河南巡抚吴昌寿。僧军“乌尔图那逊等马队官弁兵勇一千三百余名,着国瑞挑拔精锐数成,驰赴雉河集,交乔松年(按:时任安徽巡抚)相机调遣。其余即着移交阎敬铭(按:时任山东巡抚)调遣。并善庆兵一百八十余名,着统交吴昌寿调遣,以厚兵力”。“至拟留山东之勇丁四千名,其中颇多降众,约束不严,恐至聚而生事,着酌留两营由阎敬铭统带”,剩余兵丁才拨交曾国藩。[10] 4927-4928 清廷一方面限制曾国藩,另一方面又委以重任。同治四年闰五月,清廷谕命曾国藩节制三省军务,同时言及,“既为其实,毋避其名,万不可稍存顾虑之心,再有渎请”。曾国藩领旨后疑惧交加,其时身处困境,“所带楚勇数千,整肃远不如昔。此外概用李鸿章之淮勇,虽情谊本同一家,而人数不满二万,马队尚无一骑”,因此“总揽全纲则力有不逮”。曾国藩向清廷表明心迹,恳请收回成命,表示会办剿捻事宜“自当殚精竭诚,通力合作,不敢稍存畛域之见”。[10] 4933-4934 经历此场风波,曾国藩意识到,惟有全力剿捻,才可洗脱干系。其策略最要者,一为马队征剿,一为清乡平圩。曾国藩的马队建设,集中表现于徐州整肃。徐州整理马队情形大致如下: 同治四年八月初四,曾国藩行抵徐州。其时徐州共有四支马队:一为色尔固善所部官兵728员名;一为托伦布所部官兵485员名;一为讷穆锦所部吉林官兵155员名,前敌马勇404员名。此三者均为僧格林沁旧部。另外一支为陈国瑞新调察哈尔官兵1000名。四支马队共计2772人。曾国藩令李鸿章六弟李昭庆将四支马队分别改组,汰劣留优。改组马队兵丁计1831名,官弁57员名。此外,驻扎周家口的乌尔图那逊部709人,因“出征年久,残废居多”,分别良莠汰留。土默特部马勇,全行裁撤。富森保部官兵374员名,自河南调赴徐州,途中大部分逃亡,仅有43人来徐。曾国藩令该部赴楚,“作为楚省防剿之兵”。[10] 4981-4982 曾国藩督师剿捻,主力部队乃李鸿章创设之淮军。淮军“向在江南剿贼,本无马队”,马队之设始于同治四年。[12] 淮军马队“发轫于铭盛两军”,[13] 其时刘铭传派参将崔万荣同马勇王春德等赴古北口、张家口一带挑买战马500匹,开始创建马队,后渐次于淮军各部推广。淮军初设马队29营,包括“铭军马队十三营,刘秉璋、潘鼎新、周盛波各有马勇二三营”,李鸿章六弟李昭庆“统马勇四营”。其后郭松林的武毅军“又添练马队七营”。淮军马队针对剿捻而设,捻军平灭后,淮军马队大规模裁撤,仅留李鸿章亲兵马队三营和铭军四营。[14] 同湘军相较,淮军马队营制在营伍建制、马匹配给及军饷开支诸方面几乎未做任何改动。① 这一方面因淮出于湘,淮军营制乃仿照湘军创建;另一方面则是淮军马队成军缘于剿捻,其时主帅却被清廷安排为湘军首脑曾国藩,淮军马队实出自曾国藩的设计。 同治六年,左宗棠任督办西北军务钦差大臣,临行前再次规范湘军马队事宜。左宗棠对湘军马队营制未作改动,仅对战马喂养、马队驻扎、作战等作出具体规定。养马如“立营给马,限以两年为期。如系打仗伤毙者,由营官报明发给补额”;“喂养口马与畜土马不同,最宜留心学习,喂饮最关紧要”;“如要出队,必须将马豫先喂半饱,稍饮牵出,加鞍后牵行数十步,俟队伍齐,众人各将肚带收紧,方可乘骑,十里后再行收紧,以便驰骤”;“每逢驻营操练日久,忽传令启行,前三日内,除五方哨马外,余不准时常骑坐”等。战法如“打仗时车骑须相辅以为功,切不可彼此不顾”;“行路时如有五营同行,每营抽拨一队分路哨探”等。[15] 三、 权须我操:清廷重建马队的努力 同治二年,清廷着手整饬陆军营制,于“直隶抽练营兵,酌募勇丁”。同治四年,直隶总督刘长佑设直隶六军之制,是为练军之始。然刘长佑所办练军起色甚微,就马队情形而言,“官马缺额极多,存者大半疲瘦”,练军之兴起自曾国藩。 同治六年,山东巡抚丁宝桢同时奏请清廷新募马队。丁氏有感于剿捻过程依赖淮军过甚,应“迅换淮军之防”,而绿营军“兵力本属无多,而饷项又形支绌”,“现有兵力勉力图为”,[16] 160,162认为“方今捻逆奔窜无定,恃马力以恣犷悍,而又得地利以尽驰驱”,“欲制敌于北方,非马队不可”,而“绿营马兵本属无几,加以近来兵制废弛,马兵率多无马”,“欲马队之得力,非用东三省之人不可”,应“募黑龙江壮丁训练马队”。[16] 165,168 丁宝桢马队动议仍缘于剿捻需要,其具体方案为:招募之法即“挑选壮丁,取其朴野而去其轻滑,取其的实而防其冒充,取其互保而严其私逃”,此与步勇章程差异不大,可仿照办理。营法战法即“分营列哨,马队宜少不宜多,少则呼应易灵,多则指挥不便;临敌决战,马队贵散尤贵整,散则驰骋自如,整则纪律不乱,而且步伐止齐,分合进退操纵率多变化,机势要于迅捷”,此与步队迥异,必须另立法纪。营制宜简练以期节制。“拟酌定以二百五十人为一营,三千人共分为十二营,十二营分为前四营、中四营、后四营,每四营中又分出前后左右各一营,每一营中以五十人为一哨,分为前后中左右五哨。”管带宜择定以专责成。每营设营官二人,“一正一副,互相钳制”。具体分工为:“每遇操演,副营官专司领队,正营官专司督队,临敌亦然。”营中各哨设哨长一人,哨中五十人内又分十人为一排,“于十人中择一人为什长”。马队十二营“另拣派统领二人,分统前后八营,其中营即归主将督带”。这样,马队的组织系统即“统领严管营官,营官严管哨长,哨长严管什长,层层节制,彼此相维相系”。马队分工亦应明确。“每哨五十人为五排,每排长(按:即什长)一人,余四十五人,以前左右三排共二十七名作小枪手,中九名为弓箭手,后九名为长矛手”。训练作战“小枪在前,弓箭继之,长矛又继之,彼此挨次,而进不可间断”。统领营官“每名除例支口粮外,每月各加给津贴公费银二十两以资办公”。兵勇援照湘勇之例,“每月支给口粮银三两九钱”;什长比散勇略为增加,“援照楚勇之例,每名每月支给口粮四两二钱,均按大小建月扣算”。马干银两“援照京旗及黑龙江等处马队成案,每马一匹每日支给乾银一钱”,“应须油烛及一切修理鞍鞯钉掌杂费,拟每马一匹另给杂费银三钱”。长夫之制,“援照楚勇之例,每勇二名给与长夫一名,每长夫一名每日支给口粮银八分”,“长夫每二名合给骑驼一只,每驼一只日给干银五分”。[16] 173-195清廷允准丁宝桢增设马队之议,令黑龙江将军特普钦、吉林将军富明阿认真办理该事。[17] 3805丁宝桢在清廷支持下,于山东增练马队三千人。[17] 3603增设马队成军后收效甚佳,先后转战东昌、雄州、任丘等地,尤在克复饶阳一役重创捻军,主帅丁宝桢亦因战功得授“太子少保”。 同治八年,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对练军严加整饬,自此方有起色。其后,各省举办练军均取直隶练军之法。曾国藩莅任直督便着意强调马队之重要,认为“畿南骑贼颇多,聚散不常,动辄数十骑联镳疾走,非有得力马队不能制之”。而国家欲练马队,“必令马为士卒之私物”;“欲令士卒惜其私马”,营制必须改弦更张,借鉴勇营成法。建议练军马队应变通处理,“勇则各带私马以来,兵则先给官马,每月扣银一两,俟将马价扣毕,即作为该兵之私马,使人人自护其私马,则阖营皆劲骑矣”。曾国藩力主以练军马兵替代勇营马勇,指出:“如马兵劲健可恃,即将马勇陆续裁撤,仰副朝廷整顿绿营少用勇丁之本意。”[18] 6882-6883曾国藩新立练军马队章程,其改动集中于三个方面,即营制、战马和饷银。具体情形为: 原有营制改定绿营兵制,原定每营除中哨外,其前、后、左、右四哨每哨分为4队,每队25人。第四队马25匹,马上小枪兵8名,弓箭兵8名,长矛兵8名,队旗兵1名,共25人为五伍,四哨计马100匹。今改为马队立专营,一营马272匹,员弁兵夫316员名。 原定每营战马百匹,鞍轧靴辔全备,给兵领骑定以三年满桩。一年内倒毙者,本兵赔偿;二年内倒毙者,兵赔三分之二,哨队官赔三分之一;三年内倒毙者,本兵赔半,哨队官赔半。今改为马勇自带私马入营,如有倒毙随时由官买补,每月扣银一两,马价扣毕,即作为该勇之私马。若系绿营官兵挑选入营,其发给官马,亦每月扣银一两,马价扣毕,即作为该兵之私马。 原定马兵饷干每名月支银5两4钱,加底饷1两5钱4分不等,每月6两9钱有零。队长饷干每名月支银6两,加底饷1两5钱4分不等,每月7两5钱有零。今改为正兵日给银1钱3分3厘3毫,马干银1钱,月共支银7两。什长日给银1钱5分,马干银1钱,月共支7两5钱。[18] 6890 曾国藩直隶练军马队章程甫定后,各地督抚纷纷效仿,举办本省马队。同治十年,山西巡抚鲍源深奏道:晋省马队状甚堪忧,“或假贸易以营生,或兼手业以谋食,其朝夕操练势有不能”,而“欲求制勇,不外练兵;欲善练兵,必参以练勇之法”。他例举练勇之法有“七大利”,认为马队振兴关键有二:一是裁撤冗兵,二是增加军饷,即“减员增饷”之策。[19] 6925-6928 同治十二年三月,清廷议定练军营制,即新设练军“仍按湘楚营制五百人为一营,以备弁为哨官,将官为营官,提镇统领之择要分扎,随时互调”。至于军饷,清廷则明确表态,“练一营之兵即抵一营之勇,饷不另增”。各省实行情况有所不同。直隶练军既是首创,又担负拱卫京师重任,故较为特殊,“另筹练饷,特立营制”;福建、浙江、江苏、广东等省严格按照清廷规定,并未增饷,裁撤旧有绿营兵丁,“就所减之饷加于所练之兵,不另增费”;山西、山东、湖南、河南等省则由地方筹集部分军饷,饷额略有增加,“兵于额内抽练,费于饷外略增”。 同治年间清军马队营制的调整,从内容上看,实承袭湘淮军的勇营制度。起初丁宝桢的马队动议还遮遮掩掩,杂糅湘军的兵勇制度,楚勇的什长、长夫之制及八旗马队的马干银两等成例,对绿营马队进行改造。练军兴起后,曾国藩将勇营马队营制全盘引入国家正规军体系,遂使清朝军制发生重大变迁。其中最根本的,便是国家权力的下移,即“兵为将有”的私属性质大大增强。 马队营制的另一变化是军饷来源由中央划拨改为地方筹措,这也使军权下移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各省练军编立后,地方督抚开始费心于筹措军饷之事。有的督抚借过去协饷之名自练本省军队,如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几次上奏,请求邻省协拨福建练军之款。“闽省各营兵饷,向赖邻省协款济用。江西省自同治元年起,至十二年止,共积欠协闽兵饷银一百十四万八千余两。浙江省自咸丰五年起,至同治十二年止,除暂缓十六万两外,共积欠协闽兵饷银四十三万两,日久未解。闽省需饷甚急,自应速筹解济,以应急需”;“四川尚欠银二万两”;“湖北省欠解银三万两”。[20] 665有的督抚则苦于协饷难以筹措,直接建议自筹军饷编练本省军队。如山西巡抚鲍源深对征解军饷协济别省一事着实苦不堪言。同治十年十月,清廷拟于“该省地丁项下应解本年京饷内,迅速筹拨银十万两,委员解交察哈尔”。[20] 260十一月,清廷再次催促:“即在山西欠解金顺协饷项下,先提银五万两,并前次截留之山西地丁京饷银二十万两,提拔积欠银十万两一并迅速筹解,不得稍有迟误。”[20] 268在这种情况下,正如前文述及,鲍源深向清廷建议,不妨仿照勇营制度,军饷改为自筹。 同治十年,李鸿章接替曾国藩莅任直督,对曾氏所拟练军章程不以为然,言其“似较从前营制差强”,“外貌即似整齐,实恐难当大敌”,此亦为各省近来练兵通病。李鸿章指陈惟有别立一军,方能别开生面。“总理衙门奏令择任将领,自系至当不易之论,往往百战名将练勇则易,为力练兵则无成效者”;且“绿营文法太密,牵制苦多,不能尽废其法”,“其中情弊随时整饬变通,或者有裨实用”。[19] 6930然李鸿章的想法毕竟走得太远,直到甲午战争的失败,清廷才被迫变通军制。 甲午战后,清廷再次变通军制,在天津编练新式陆军。清廷委任袁世凯专任督练新军,令其接管驻扎天津的“定武军”十营。新式陆军采用德国与日本建制,其中马队500人,分为4队。与过去的湘、淮军相比,马队在数量上大为削弱,仅为步兵人数的十分之一。虽然规模缩小,马队却成为与步兵、炮兵协同作战的近代化武装。袁世凯购置大量马匹,特地到奉天等地招募骑兵。 关于近代化新式马队的训练操防情形,袁世凯纂辑的《训练操法详晰图说》中有详细解说。据时人回忆,该书“因为当时清朝的西太后和光绪皇帝想到小站观看新式操法又不能来”,就由练兵大臣袁世凯率部属编写一部“练兵图说”,“把新式操法详细绘图说明,进呈御览”,故极为详尽生动。该书由袁氏亲信冯国璋、段祺瑞和王士珍三人主持,“分步、马、炮、工、辎各科,由各科军事人才起稿,文案执笔润色修改,工程营测绘、制图,经徐世昌审核后,再经过袁世凯最后过目,认为行了,这才付印”。“全书有十几册之多,编写了两三个月才全部完成”。[21] 该书除对传统马队使用之“操刀用法”、“舞刀用法”等作出规范性说明外,重点在于训练马枪用法、洋操训练以及马队与步兵、炮队的配合作战,较为全面地反映出中国近代化马队建设的水平。[22] 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廷成立武卫军,命大学士荣禄为总统兼统武卫中军,直隶提督马玉崑所率毅军编为武卫左军,袁世凯之新建陆军为武卫右军,聂士诚部直隶练军编为武卫前军,董福祥之甘军编为武卫后军。其中马玉崑率领的武卫左军设骑兵一营,分为五哨,即中哨、前哨、左哨、右哨和后哨。一营250人、250支枪、250匹马,配备马夫若干。当时全军所用枪支均为德国曼里夏枪,使用斜盘五子钢弹,射程为2050米,“枪装上膛比直盘快”。武卫左军原为毅军,乃淮军旧部,其兵弁薪资却与淮军有所不同。士兵的饷项,一个月发一次,与淮军33天发一次相去不远。然淮军几乎很少扣饷,亦不押饷;武卫左军则通常押一个月的饷银。凡新入伍的士兵,头月概不发饷,次月还要扣发各种服装费用。左军没有军帽,用青布包头,一个青包头,扣3钱多银子。左军不系皮带,一律扎青布带子,一条带子扣3钱多银子;裹腿,扣2钱;一套单衣裤,扣1两多银子,棉衣一套扣2两3钱银子。每月初一、十五两天不操练,各放假1天。放假时,士兵借给1钱银子,可以买些零用物品。每月菜钱还要扣三四钱银子不等。当时一个士兵的饷是3两3钱,粮食每月45斤,一律发给白面,不发大米。伙夫每月2两4钱银子,不给粮;什长每月饷银3两6钱。同勇营相比,武卫军士兵的饷银几乎要减少一半,因此“一个新兵,不到4个月,休想领到饷银”,仅够吃饱饭而已。[23] 即便如此,新军的实际条件仍优于各地驻防的八旗兵。八旗士兵“以当兵为业,以吃粮为生,不事生产,不得经营工商负贩,这是满人的祖制家规”。旗人的世禄口粮,“成丁者每人每月不过5两至6两银子,小口及妇女的口粮,仅及成丁者的半数”。单从数量上看,八旗兵与新军的饷银相差不大。关键在于,旗人饷银每月由藩库拨给将军署按月发放。领取饷银的人由各旗推举,俗称“小泡儿”。晚清“小泡儿”从中克扣盘剥、放高利贷已司空见惯,因此大多数旗人生活贫苦不堪,“有的甚至溺杀子女以节省开支,不少人家连马桶也置不起”。[24] 由是观之,武昌起义后,清王朝很快覆灭自然也就不难理解了。 庚子事变后,清廷专设练兵处筹练新军。练兵处拟定全国设常备军36镇,每镇马队一标,分为三营,每营四队,每队两排,每排两棚。每棚设正目1名,副目1名,正兵4名,副兵8名,共计14名。每镇计有人等12000名。宣统二年(1910年),全国已成立新军9镇。[25] 四、 简短的结论 综上所述,晚清马队营制经历两次变化。第一次是国家经制军队八旗、绿营马队营制渐趋衰微,代之而起的是湘、淮军为代表的勇营制。勇营制框架下形成的马队虽在剿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内叛乱得以抚平,然其导致的地方分权情形却愈演愈烈,地方督抚获得了军队的领导权,并在筹措军饷过程中分得了地方财政的支配权。清中央政权的离心力越加放大,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清末。虽然清廷始终想把军权收归中央,但这种努力收效甚微。无论是练军、新建陆军还是新军,从马队营制来看,“兵为将有”的私属性质终未改变。清朝灭亡的导火索因武昌新军起义而起,“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26] 不得不说,这种局面的形成与晚清军制之演变关系密切。第二次演变即由传统马队向近代化骑兵的方向过渡。晚清马队规模由剿捻时期的马、步各半,转变为马队仅及步兵的十分之一,成为步兵、炮兵的策应部队。马队规模的缩小,表明中国军队的近代化建设开始起步,传统军种开始经历近代意义上的转换。清朝以八旗铁骑入主中原,近代以降,对外战争却屡战屡败,从这个意义来讲,清朝军队的近代化转型可以说是失败的,或许这恰恰是清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所在。 注释: ①淮军马队营制具体情况可参阅周世澄《淮军平捻记》卷11,第155页,文海出版社,1967。 【参考文献】 [1]王闿运. 湘军志[M]. 长沙:岳麓书社,198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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