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最新刊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叁)》首次披露了有关秦“訾税”征收的历史真相。根据这批最新简文记载,“秦及汉初不存在财产税”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同时,这批简牍也进一步证实了秦“訾算”并非“訾税”,“訾算”只是“訾税”征收的前提条件。研究表明,秦“訾税”征收大略分为四个步骤:一是确定“訾税”征收的对象;二是规定“訾税”征收的范围;三是以户为单位,按訾产折价之多寡计征“訾税”;四是设立专门机构,极力追缴拖欠官府的钱财。《岳麓书院藏秦简(叁)》“识劫 (责任编辑:admin) |
内容提要:最新刊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叁)》首次披露了有关秦“訾税”征收的历史真相。根据这批最新简文记载,“秦及汉初不存在财产税”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同时,这批简牍也进一步证实了秦“訾算”并非“訾税”,“訾算”只是“訾税”征收的前提条件。研究表明,秦“訾税”征收大略分为四个步骤:一是确定“訾税”征收的对象;二是规定“訾税”征收的范围;三是以户为单位,按訾产折价之多寡计征“訾税”;四是设立专门机构,极力追缴拖欠官府的钱财。《岳麓书院藏秦简(叁)》“识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