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新疆历来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宗教的国家,除了组织性、制度性较强的几大宗教外,还存在大量的民间信仰。除了道教和民间信仰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之外,其他都由国外传入。新疆地区历来也是多种宗教信仰并存,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是新疆宗教格局的历史特点,交融共存是新疆宗教关系的主流。 新疆多种宗教并存格局形成和演变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早在公元前4世纪以前,新疆流行的是原始宗教。大约公元前1世纪,佛教传入新疆地区,4世纪至10世纪,佛教进入鼎盛时期。同期,祆教流行于新疆各地。至16世纪末17世纪初,藏传佛教在北疆地区逐渐兴盛起来。道教于5世纪前后传入新疆,主要盛行于吐鲁番、哈密等地,至清代传播至新疆大部分地区并一度复兴。摩尼教和景教于6世纪相继传入新疆。10世纪至14世纪,景教随着回鹘等民族信仰而兴盛。 9世纪末10世纪初,喀喇汗王朝接受伊斯兰教,并于10世纪中叶向信仰佛教的于阗王国发动40余年宗教战争,11世纪初攻灭于阗,强制推行伊斯兰教,结束了佛教在这个地区千余年的历史。随着伊斯兰教的不断传播,祆教、摩尼教、景教等宗教日趋衰落。14世纪中叶,东察合台汗国统治者以战争等强制手段,将伊斯兰教逐渐推行到塔里木盆地北缘、吐鲁番盆地和哈密一带。至16世纪初,新疆形成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并延续至今,原来当地居民信仰的祆教、摩尼教、景教等逐渐消失,佛教、道教仍然存在。17世纪初,卫拉特蒙古人接受了藏传佛教。约自18世纪始,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相继传入新疆。 新疆现有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等宗教。清真寺、教堂、寺院、道观等宗教活动场所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3万人。其中,清真寺2.44万座,佛教寺院59座,道教宫观1座,基督教教堂(聚会点)227个,天主教教堂(聚会点)26个,东正教教堂(聚会点)3座。 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坚持政教分离原则。任何宗教不得干预政治、干预政府事务,不得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等,不得利用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不得利用宗教反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新疆全面贯彻国家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原则,既尊重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决不允许在信教和不信教、信这种教和信那种教、信这一教派和信那一教派群众之间制造纷争。新疆始终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不偏袒某个宗教,也不歧视某个宗教,任何宗教不得享有超越其他宗教的特殊地位。新疆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无论什么人、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只要违法,就必须依法处理。 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中国宗教发展的历史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才能更好地与中国社会相适应。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也证明,宗教只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健康发展。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防止一切“去中国化”倾向。必须大力培养和提倡世俗化现代化的文明生活方式,摒弃愚昧落后的陈规陋习。必须弘扬宗教中国化的历史传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中国各种宗教,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积极引导包括伊斯兰教在内的各种宗教走中国化道路。 七、伊斯兰教不是维吾尔族天生信仰且唯一信仰的宗教 维吾尔族先民最初信仰原始宗教和萨满教,后来相继信仰过祆教、佛教、摩尼教、景教、伊斯兰教等。唐宋时期,在高昌回鹘王国和于阗王国,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底层民众普遍信仰佛教。元代,有大量回鹘人改信景教。直到今天,仍有一些维吾尔族群众信奉其他宗教,也有许多人不信仰宗教。 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地区,与阿拉伯帝国兴起和伊斯兰教由西向东扩张有关。维吾尔族信仰伊斯兰教,不是当时民众主动改信和转型,而是宗教战争和统治阶级强制推行的结果。虽然这种强迫并不影响今天尊重维吾尔族群众信仰伊斯兰教的权利,但它是一个历史事实。伊斯兰教既不是维吾尔族天生信仰的宗教,也不是唯一信仰的宗教。 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的先民在接受伊斯兰教过程中,既保留了这些民族原有的信仰和文化传统,又吸收了新疆地区其他民族和内地的文化,一些原有的宗教观念、仪式、风俗习惯经演化得以存续,并相互影响,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的新疆伊斯兰教。例如,伊斯兰教原本反对崇拜安拉之外的任何人或物,但维吾尔等民族至今仍有麻扎崇拜,这是伊斯兰教本土化最典型的表现。在麻扎上立高杆、挂旗幡、悬羊皮等习俗,则是萨满教、佛教等多元宗教的遗存。又如,始建于乾隆年间的伊宁拜图拉清真寺、乌鲁木齐陕西大寺等,在修建时采用了内地传统梁柱式结构。这都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具体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受国际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影响,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滋生蔓延,导致暴恐案事件多发频发,给新疆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宗教极端主义披着宗教外衣、打着宗教旗号,宣扬“神权政治论”“宗教至上论”“异教徒论”“圣战论”等,煽动暴力恐怖,制造族群对立。宗教极端主义与伊斯兰教等宗教倡导的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背道而驰,其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反宗教的。宗教极端主义是对宗教的背叛,绝不能把宗教极端思想同宗教问题扯在一起,绝不能用宗教问题来替宗教极端思想作说辞,绝不能借口涉及宗教问题而推脱清除宗教极端思想的责任。新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坚决措施,依法开展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沉重打击了暴恐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滋生蔓延,满足了新疆各族人民对安全的殷切期待,保障了基本人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是人类正义、文明对邪恶、野蛮的斗争,理应得到支持、尊重和理解。国际上有的国家、组织或个人,奉行反恐和人权“双重标准”,对此横加指责,胡说八道,完全违背了人类公理和基本良知,这是一切爱好正义和进步的人所绝不能答应的。 结束语 历史问题是重大原则问题。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国家、历史、民族、文化、宗教等问题,科学回答新疆若干历史问题,关系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关系中国的统一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地区安全、稳定和发展。 当前,新疆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不断改善,文化空前繁荣,宗教和睦和顺,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团结在一起,新疆处于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境外敌对势力与“三股势力”沆瀣一气,杜撰历史、歪曲事实,逆历史潮流而动,其结果必将被历史和人民所唾弃。 新疆属于新疆各族人民,属于整个中华民族。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和追求。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关心支持下,新疆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新疆的明天会更加美好,新疆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