笏是古代大臣上朝面圣时所用之物,又名朝笏或朝板。文武大臣朝见君王时,双手执笏以记录君命或旨意,亦可将要对君王上奏的事情记在笏板上,防止遗忘。另外,同皇帝说话时用笏板挡住自己的脸,以示谦逊卑微,因此各朝对笏的使用都有一定之规。唐武德四年(621年)以后,规定五品官以上才能执象牙笏,六品以下官员执竹木笏。明代又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员执象牙笏,五品以下的官员不执笏。至清,笏板废弃。因此,在古代笏板也是地位的象征。 河南焦作市博物馆收藏有两件明代象牙笏板,保存完好。笏板呈长方形,上窄下宽,两端均为方首,中间随形弯曲,形制古雅规整。一件长45、上端宽5.2、下端宽9.4厘米,另一件长54.2、上端宽4、下端宽6.2厘米,两件厚度均为0.6厘米。这两件笏板牙质光滑细腻,做工细致,线条流畅,纹理清晰,色泽莹润,包浆古雅,显然是过去官员上朝使用之物,征集于焦作市府城村,系王氏明代先祖所用之物。 明代象牙笏板 焦作市府城村具有文化底蕴。明代此村教育勃兴,兴办文庙,重视教育,金榜题名者人数众多。据《修武县志》记载,明天顺三年(1459年),修武县知县郭应诚到府城村文庙视察,惊讶于村中人才济济,遂自捐薪俸,撰文立石纪之,同时赐村名曰“集贤村”,文庙改称集贤村书院。焦作市博物馆碑廊内的集贤村书院碑即是明代郭知县所刻石碑原物。此碑刻录了府城村科考题名者姓名及所任官职,其中官做到知府一级的不乏其人,其中最著名的是王铎祖孙四人,世人称其“一门金榜兄弟子,三世黄堂祖父孙”。 王铎,字雪屋,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举人,初做教官,永乐四年由教官升浙江金华府知府,严厉明断,吏畏其威,民怀其惠,百姓绘图祀之。王愈,字希贤,王铎第三子,永乐十五年(1417年)举人,永乐十六年中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任江西省监察御史,刚直不避权贵,劾总戎冒功授爵,忤旨被处死,后平反。王懋,为王铎四子,永乐十八年举人,永乐二十二年中二甲,赐进士出身,授中议大夫、赞治尹。初授广东化州州判,后任通州州判,升西安府知府,剖断如流,事无壅滞,多次受到皇上嘉奖与敕封,且在焦作市修武县乡贤祠中供有神位。王懋的长子王璠(1423-1485),字文玙,自幼聪明好学,学识渊博。景泰元年(1450年)乡试亚元,天顺四年(1460年)进士,为二甲,赐进士出身,授亚中大夫。初任刑部四川司主事,升刑部员外郎,后擢升安徽安庆府知府。到任后召耆老于堂,恳求民隐,强者锄之,暴者抑之,弱者抚之。兴办学校,培养人才,士风丕振,得到安庆民众的拥戴。后辞官,安庆人民扶老携幼夹道挽留。归家后,以山水自娱,有诗文若干。王铎祖孙四人均刚直不阿、清正廉洁,故百姓感念、美名流传。 这两件象牙笏板,当是王铎祖孙之物,时间为明代初期,比较珍罕。它们见证了王氏先祖曾经的辉煌人生,见证了府城村重视文教的累累硕果,具有较高的历史文物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