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现代性和他性寻求二者结合起来,就会发现英格兰文明远比我们所理解、所了解的要更为复杂和多样。就英格兰文明而言,和平与暴力并不矛盾,传统与现代也不矛盾。我们要从历史主义的视角出发,更多地关注文明的复杂性、多样性。 用现代性去理解过去会产生问题 任剑涛教授和孟广林教授的话题可以说把现代和传统这两个话题都提出来了,任剑涛教授讨论的是现代的英格兰文明,孟广林教授关注的是更具有历史意义的英格兰文明。我们说中国文明的时候,它只是一个现代文明吗?不是。英格兰文明包含其从形成到发展的整个过程,所以文明绝对不是静止状态,一定程度上是历史的。现代和传统有对接和碰撞,之所以产生这种对接和碰撞,是因为我们站在现代的视角去看传统。这样一来,按照孟广林教授所说的,就会产生问题,因为在现代就有现代所坚持主张的那些原则。 就英格兰文明而言,现在有政治上的权力分立或者权力限制,有经济上的市场自由,有个人的自由,有社会意义上的平等,这都是当下所有的东西。当下表现的是现代文明,但现代文明不会凭空产生,是从历史当中来的。我们就倒放电影,从结果中推历史,平等、自由、权利、市场是从哪儿来的,找出来的是1215年有政治上的权力分离,1265年有议会,1688年有光荣革命,建立了君主立宪。然后不断地往前推,麦克法兰说13世纪的英格兰个人主义就已经泛滥了,英格兰家庭在13世纪的时候已经是以个人方式继承财产了,而不是以集体方式继承财产,这是就讲个人主义的起源。 如我们现在观察竹林七贤,发现魏晋时期注重人性的释放,在家里可以光着身子,或者走在路上在哪儿死了就埋在那儿,就此认定我们也有这样人性的、个体的、自我的东西,这就是个人主义的表现。刚才讲到了民主,中国人讲民主的时候,最早讲到孟子,孟子有一句话叫做“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之所以讲到孟子,就是因为我们现在主张我们的历史当中也有民主的东西。这些都是从现在看历史,我简单叫作“现代性的寻求”。 “现代性的寻求”是为现代性寻找根源,为现代性寻找合理性的支撑,或者不断地说现代的东西有它的价值等等。寻求现代性,用一个名称来说就是“亲缘性”,讲现代和古代的渊源,看它们关系是否紧密。关系不紧密的就不存在“亲缘性”吗?换句话说,英格兰除了政治上的民主、经济上的自由、个体上的权利平等之外,其他的是否也是其文明的构成部分?应该也是有的。所以这里要说,完全用现代性去理解过去会存在问题。 20世纪末学术界基本上不再去关注纯粹的现代性寻求,譬如说你讲民主我讲君主权力的集中,你讲平等我讲不平等,你讲和平我讲暴力,你讲正常的家庭社会关系我讲非正常的家庭社会关系。一般来说,婚姻家庭是正常的研究议题,但我们是不是也要注意到同性恋问题也值得研究?比如说伟大的理查一世跟菲利普二世有不清不楚的关系,这种是非亲缘性的、带有他性的寻求。这就体现出了文明或者历史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同时也说明历史研究当中我们过于强调现代、过于强调美好。所谓现代性寻求的历史其实是审美的历史,都是很美好的历史。讲自己国家的历史都是讲它对世界的贡献,基本上不讲它对世界的破坏。这是现代性和传统性对接时会出现的一种现象。 应注意英格兰文明的多样性、复杂性 如果我们把这种对接方式稍微变化一下,或者把现代性和他性寻求二者结合起来,我们就会发现英格兰文明远比我们所理解、所了解的要更为复杂和多样。比如说是不是像我们所理解的那样,英格兰人都很保守?但我们所一直赞扬的英格兰文明中最突出的是它的变革,如1215年大宪章带来的变革,1265年议会制度的变革,1688年光荣革命的变革,1832年议会改革的变革。这些变革都发生在被称为保守的英格兰。他们还有更激进的行为,如12世纪索尔兹伯里的约翰在其《论政府原理》中直接说暴君若行事超出了法律约束,超出了中庸规则,这样的暴君就可以被杀。这跟孟子说的“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一样。 1399年,兰开斯特的亨利废黜安茹王朝的查理二世,自立为国王;1485年左右,理查三世把他兄长的两个儿子囚禁,使得他们最后不明不白死去,最后他夺了王位。1640年代的英国革命中,英格兰人公开处死国王,把查理一世给杀了。这就是说,英格兰人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样绝对保守或者都按规矩来。按规矩来是指我坐了王位后你们得按照规矩来,我在王位的时候我可以不按规矩来,诺曼征服就不遵守规矩。可见,和平与暴力并不是矛盾的,或者说传统与现代并不是矛盾的。 从地理上来看英格兰是一个岛国。盎格鲁-撒克逊人来到这个地方后形成了自己的独特传统,形成了他们的独特性。所以英国直到19、20世纪主张的还是平衡政策,跟欧洲不保持所谓的一致性。这是其岛国所形成的独特性。但同时英格兰也有跟所有的基督教世界或者整个欧洲文明一致性的地方。19世纪法国的政治家、历史学家基佐著有《法国文明史》,还有一本书叫《欧洲文明史》,他就认为英格兰文明可以纳入到欧洲文明中来。 诺曼征服以后形成的诺曼王朝,控制了英格兰本土,但征服者来自大陆,也在大陆有领地。还有安茹王朝,安茹王朝控制了今天法国从西北到西南的所有地区,包括诺曼底等地,这就构成了法兰西和英格兰政治上的一致性,所以它们之间有一种一致性。当然英格兰更有其孤立性或者独特性,独特性的一个表现就是英格兰有普通法。但普通法的形成又得益于罗马法的影响。因此这体现了一致性跟独特性之间的复杂关系。我所要表达的意思是,英格兰文明不仅仅是延续的,也可能有断裂的;也不仅仅是亲缘性的,也可能有他性的,这其中有一种复杂性。英格兰文明中存在着独特性与一致性相统一的东西。 这一讲的比较文明还是局限在英格兰和法国或者欧洲的比较,刚才任剑涛老师也说到,我们可以往外推,推到东欧,推到整个亚欧。如果和中国做对比,这里还有很多东西可以拿出来说。孟广林老师有文章提到君权神授的问题,认为东西方文明间有很多一致性。比如中国的“礼”,“礼”是否在政治上对皇权有某种约束?另外讲到王权,说英格兰“王在法下”,王权受到约束、君权有限,但罗马法中有句话说,“凡王所喜欢的就是法律”,说明王不受法律所约束。依照罗马法的原则,王的权力不受限制,王实际上掌控的权力就是王的权力。那么中国君主的权力是否就是绝对的,或者用孟德斯鸠的话说,中国就是东方专制主义吗?未必如此,因为我们也有很多制度性的东西可以约束权力。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做英格兰文明的比较,在政治意义上可以放得更宽一些。在经济上也可以做这样的讨论。16世纪大分流中有很多可以讨论的东西,英格兰变革发生在资本主义兴起时期,或者说发生在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转型时期,这一过渡转型是否像我们所理解的那样迅速地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经济形态,这是大有疑问的。至少东西方学者中有一种提法,认为封建社会在整个欧洲一直持续到了18世纪末,这个提法就缩短了资本主义文明的时间。 这是我今天主要想说的,从方法论出发,我们要注意不能完全地从现代性出发去理解历史或者理解文明。回到孟老师所说的,我们要从历史主义的视角出发,更多地关注文明的复杂性、多样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