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产·市债·工潮——民国时期收回天津比租界的历史考察
李珊
[摘要]天津比租界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唯一一个完全通过谈判收回的租界。该租界设立后,比利时政府并未着意建设,而是将其经营权让与私人公司。1927年比方在中比修约谈判过程中承诺交还该租界,随后的交还谈判却由于比方在“私产”问题上做文章及北京政府的垮台而中辍。南京国民政府与比利时签订平等新约后,中比重开谈判,双方在比租界专管公司资产性质、租界市政债务等方面僵持不下,其间比商天津电车电灯公司工潮的爆发打断了谈判进程。而后,比方在英国的影响下提出以向中方出售地亩的方式偿还市债的方案,最终南京国民政府妥协让步,双方订约。中国收回比租界的交涉过程既反映出比租界特殊的治理模式所引发的连带问题,亦凸显收回租界谈判中诸如私产性质、市债处置及列强在修约问题上互为援引等共性问题。
[关键词]比租界;私产;市债;电车工潮;王正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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