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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并证是研究路遥的正途

http://www.newdu.com 2019-12-03 中华读书报 邰科祥 参加讨论

    从微信圈中看到《中华读书报》2019年8月28日李建军博士《路遥有没有说过那句话?路遥兄弟失和的原委》的文章,起初,我很惊讶他做学问的细致,感觉到他似乎说清了路遥研究中一个大家忽视的小问题,但时隔半天之后,我却越想越不对劲。
    论据的取舍
    面对李博士引证航宇《路遥的时间:见证路遥最后的日子》(以下简称《路遥的时间》)一书中所提供的最新论据,我们该作何解释?这就涉及到学术研究中一个普遍的问题,如何判别资料的真伪?尤其是在缺乏物证或当事人亲言的背景下,面对不同旁证,我们应该如何取舍?具体到“王天乐是否去过火车站?”目前涉及三个直接证人,其中两人发了声,一个是航宇,一个是王天乐,但他们彼此的说法截然相反,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最简单的办法,我们如能听到第三者的声音,这个问题似乎就能解决,但实际上并没这样简单。因为,远村说:
    我真的想不太清了,最近老有人问,我这个人记忆太差,自己的诗都记不住。当年整天跟路遥在一起,没有刻意去记那件事。年深日久,更为模糊。
    既然远村不表态,我也没有办法。不过,我却在远村回忆路遥的文字中找到两段很有意味的记述。《路遥二三事》(《各界》2003年卷首)文后有段注释:
    我在路遥最后的几年,跟他交往颇多,他在西京医院住院时,我既要照看他女儿的生活,还要每天去医院,跟九娃轮换着伺侯路遥。
    《病中的路遥》(原载《喜剧世界》1993年第12期)一文中,远村对他照顾路遥的时间说得更加具体:
    我是在1992年10月2日开始,每天去医院侍候路遥,一直到他去世的那一天。
    然而,他的这个信息,我们在航宇的书中只看到1992年10月11日,远村带路遥女儿来西京医院看望路遥的记录,而且,航宇还说:
    九娃的到来使路遥十分开心,不像在延安时那么排斥他了,他也觉得在医院里光我一个人不行。(航宇《路遥的时间》第314页)
    很显然,航宇说在九娃到来前,是他一个人在医院。那么,是远村的记忆有误?还是航宇的记述不符合事实?或者两人都有问题?
    由此看来,王天乐去没去过火车站这个问题是难以说清了。三个当事人中,王天乐说他去了,但是他已经去世,再无法辩白。健在的两人中航宇说他没见,远村说他记不起来了,而且远村与航宇在回忆路遥某些重要事实的记载上出入很大,那么他们类似言论的可信性就不能不让我们有所保留。
    那么,李博士只以航宇的单个言论为据就断定王天乐没去,显然缺乏说服力!因为仅有一面之词明显契合了学术研究中最基本的“孤证不立”原则。
    况且没见不等于没去,这是两回事。也许他们兄弟可能背着航宇他们见过面,也许王天乐把送钱的时间或地方记差了,也许根本就不存在航宇送路遥到火车站这件事,这所有的可能性谁也不能否认。
    既然,王天乐去没去火车站的情形难以说清,我们不妨从“路遥是否收到王天乐所送的5000元钱”这个关键疑问入手另路考察,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能找到很多旁证,遗憾的是李博士却视而不见。
    叶广芩在1992年4月2日从日本回到西安去看望路遥,路遥曾说:“奖金一万块,还没出北京,一半就请了客。”(叶广芩《琢玉记·清涧路上》,北京十月出版社,2015年,第367页)
    白烨回忆:
    我至今记忆犹新,那个时候的茅盾文学奖,奖金只有5000元,领完奖,路遥约了在北京文学界的陕西乡党在台基厂附近一家饭店聚餐庆贺,因不断有人加入,一桌变成两桌,两桌变成三桌,结果一顿饭把5000元奖金吃完了”。(马一夫等主编《路遥纪念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版,第12页)
    李天芳在《财富——献给路遥》一文中写道:
    在外界一片纷纷扬扬的赞誉声中,我们都知道路遥认真干的一件事,则是把北京和省里给他的奖金,以孩子的名义存进银行。两笔奖金不多不少,恰是一万元整。这一万元,也成了他身后留下的唯一一张存单。(李建军编《路遥十五年祭》,新世界出版社,2007年,第139页)
    现在让我们梳理一下这几个旁言中对“5000元”这个关键数字所印证的结论:1、路遥从北京只领了5000元奖金;2、路遥领完奖(金)后请客花了5000元;3、路遥临终前的唯一存款是北京茅奖的5000元加上陕西省政府奖励的5000元。由此可见,路遥在北京请客的花费根本没有动用北京奖金中的一文钱,那么,请客的5000元钱由何而来?李建军与航宇都无法回答,然而,王天乐却有说法:
    当我把路遥目前存在的困难向他说明后,……他立即找来一个人士,说先拿5000元,立即送给路遥……我拿着5000元赶到西安,这时路遥已到火车站。(王天乐《苦难是他的人生伴侣》,马一夫等主编《路遥纪念集》第329-338页)
    很明显,路遥在北京请客花费5000元的数目与王天乐送给他5000元钱的数目完全吻合。有人可能会说,这会不会是路遥自己此前的存款?但是根据我们掌握的资料,当时的路遥可以说分文不具,5000元在1991年相当于路遥整整三年的工资。路遥当时的工资是“文艺11级,每月140元”。(王刚《路遥年谱》,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6年,第270页)而他从1985到1991年六年间的稿费收入大约是三万元左右。不算他给大家和小家的支出,单就他本人的日常消费就不够用。
    “哥哥虽然写了不少作品,但生活一直很清贫,写书赚的稿费还不够日常生活开支。”王天笑说,路遥喜欢抽好烟和喝咖啡,路遥喜欢的是一种叫恭贺新禧的烟,这种烟在那时是8块多钱一盒,路遥离开了烟和咖啡什么也干不下去。(秦绪芳《家人追忆路遥的世界》,半岛新闻网,2007年11月23日)
    有人简单算了一笔账,路遥写《平凡的世界》洋洋百万言,花费了6年时间,每天平均两包烟,20元钱上下,六年就抽掉4万余元,按当时的稿酬,完全不抵烟钱。(张艳茜《路遥传》,陕西人民出版社2017,第276页)
    就连航宇也转述路遥本人的话说:“我不是在你跟前哭穷,就茅盾文学奖那点奖金,我在北京请几个朋友吃饭,一顿饭就吃得没几个了。你不知道,我的稿费也没挣到多少,前前后后折腾了六年时间的《平凡的世界》,稿费也就三万来块,这些都能算出来”。(航宇《路遥的时间》第108页)
    这些数字,只需简单的加减即知,路遥在1991年左右的所有收入总和与他日常的全部支出数额应该是基本持平或者可能还是负数。也就是说,1991年3月进京领奖的路遥的确分文不具,那么他请客的5000元钱最可能的来源就是王天乐所说从“公家”筹措而来。
    而这一点在王天笑那里也得到了明确的佐证。这一点非常关键!因为李建军所引航宇转述王天乐“到处伸手向人家要钱,他要的钱都哪里去了”的直接话源就是九娃(王天笑——笔者注)。然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天笑明确说出了这个钱的去处。
    路遥的生活经常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兜里没有一分钱。当年去北京领茅盾文学奖,路费是自己借的,请客吃饭的钱是让王天乐去借的。(秦绪芳《家人追忆路遥的世界》,半岛新闻网,2007年11月23日)
    两个王天笑,我们该信哪一个?对我来说,当然信后者,因为记者是旁观者,与航宇和王天乐两位当事人都无瓜葛!而且记者又是直接采访。
    那么到这里,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怀疑王天乐所记载的那句话是不存在的呢?5000元钱与“日他妈的文学”这句话是一种不可拆分的紧承关系,既然5000元存在,为5000元生发感叹就顺理成章。
    可李博士却自始自终坚信航宇单方的言论,哪怕航宇的言论有很多漏洞和矛盾也在所不辞,这不能不让我反思,为什么航宇的言论就如此可信,而王天乐的言论就一钱不值?
    论证的实施
    李建军博士在这篇文章中除了引用这则新发现的资料,还选择了三种论证的技巧来强化他的中心观点。
    首先,他从修辞角度,考证“日他妈的文学”这句话太粗野,故认为不会出自热爱文学的路遥之口。
    让我尤感困惑的是:一个对文学如此热爱和虔诚的作家,一个苦行僧般的文学圣徒,怎么会如此粗野地问候文学的“母亲”?就我所知,古今中外,似乎没有一个作家如此轻慢地抱怨文学。(李建军《路遥是否说过那句话》)
    这个“困惑”很有意思。爱一个东西就不能抱怨,就不能说粗话,说粗话就是不爱?“日他妈”是一句粗话,它往往在民间被广泛用来表示一种很难用现成言语传达的感情,而且用在特定的时刻和场合下,这个词似乎最有力度。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它是国骂就简单地视它为粗俗、肮脏。假如我们把“日他妈的文学”这句话替换成“文学这个妖魔”似乎文雅些许,但却失去了“日他妈的文学”所具有的情感冲击力,也不适宜在口语中使用。
    陈忠实面对一个不懂文学的领导曾说:“你懂个锤子!”邹志安说:“文学是个毬”。(参见李建军编《路遥十五年祭》第73页)而这些不雅的词语如今都成了传播广泛的名言。那么,这句如此经典的“日他妈的文学”,为什么就不可能从路遥嘴里说出?
    恰恰在航宇的《路遥在最后的日子》(李建军编《路遥十五年祭》第191-197页)一书中,我们不时看到,路遥常常脱口而出:“日他妈”这句口头禅,
    “哎呀,我日他妈的,得花这么多钱”
    “噢,日他妈,一天过得真快。”“哎呀,吃美了,这一天他妈的总算过去了”。
    “日他妈的,把我整扎了。”
    既然如此,路遥在那种尴尬的情境下向他热爱的文学爆出粗口不是顺理成章吗?文学事业对路遥来说既是快乐的也是痛苦的。所以,他既喜也恨,正是这种爱恨、苦乐交织的复杂情感才使他有可能随口而出这句表面粗俗的言语。曾记否?在他为《平凡的世界》一书“划上了最后一个句号。几乎不是思想的支配,而是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原因,我从桌前站起来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手中的那支圆珠笔从窗户里扔了出去”。(路遥《早晨从中午开始》,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12月版,第146页)他还说:
    我已经有一些所谓的“写作经验”,但体会最深的倒不是欢乐,而是巨大的艰难和痛苦,每一次走向写字台,就好像被绑赴刑场;每一部作品的完成都像害了一场大病。(路遥《早晨从中午开始》,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12月版,第36页)
    这种扔笔的行为和写作经验如果不用“苦恶”的情感来注释还能用什么?在1990年代,路遥从物质上非但没从文学中得到任何好处,反而在经济上常闹饥荒。当一个作家面对这种精神上富有,物质上贫穷,既荣光又有失尊严的两难处境时,我不知道除此之外还能用什么更恰当的语言表达这种复杂的感觉呢?
    其次,李建军博士利用别解王天乐言论的方式为自己的观点积攒证据,再用“心迹对照”的方法证明这句话不像是路遥所言而更像王天乐本人的臆造和虚构。
    他专门列举出王天乐不懂文学、仇恨文学的言论。这其实涉及到对别人言论的解读问题。李博士是一位文思缜密、感觉敏锐的批评家。但我感觉他对一些公认的明显意义却常常有与大众背反的理解,而这种理解并不是独特而是怪异。
    王天乐说:“最伟大的作品就是父亲种过的地”“我会恨它一辈子”,这两句话如果掐头去尾地看还真有这个意思:他恨文学,但我们还原这两句话言说的语境恐怕就不会得出这种结论。
    有一次我对路遥说,你为什么要当作家,好好当个《延河》杂志的编辑,吃得白白胖胖……你看现在,咱俩过得是牛马一样的生活……你会累死的。等你写完《平凡的世界》后,我再也不想文学这件事了。我要回家半年,帮助父亲种地去呀……我认为最伟大的作品就是父亲种过的地……我认为文学是无比博大的,但是我恨它,我会恨它一辈子……(王天乐《〈平凡的世界〉诞生记》,榆林日报,2000年10月28日)
    通过这一段的引述,我们马上明白王天乐并非恨文学本身,而是恨文学给兄长带来的痛苦与劳累。他通过对路遥创作过程的长期观察,深刻体验到文学事业所要经受的艰辛与灾难,尤其是目睹路遥身体因此被疾病“吞噬”,过着牛马一样,甚至比牛马更苦的生活,他就更加反感和厌恶这种有名无实的“东西”,他宁愿去像父亲一样种地。这就是他说“最伟大的作品就是父亲种过的地”“我会恨它一辈子”这两句话的由来,难道不正常吗?
    李博士应该是没有认真阅读王天乐这篇信息丰富,价值非常的原文,只是根据厚夫《路遥传》中的间接陈述就断章取义地做出这种别解,这显然是有失严谨的。让我们再看李博士如何解读王天乐的另一段话,王天乐说路遥:
    “你就是个弱智。你想过没有,我好不容易争取的这么点时间,赶快采访一两篇稿子,你怎么就把这么些不上串的事打电话叫我跑来,别人知道后肯定会认为咱们是精神病。’”(马一夫等编:《路遥纪念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第334页)
    这段话,从常人的角度看,就是一种生活立场,与文学无关,可是李博士却解读为:
    就文学来看,王天乐实在算不上路遥的知音,也算不上能与路遥产生深刻共鸣的精神上的兄弟……路遥郑重其事地将田晓霞的死讯,告诉自己的弟弟王天乐,也就不是什么“弱智”和“精神病”,而是一个优秀作家极为正常的心理反应和情感表现。(李建军《路遥是否说过那句话》)
    这与文学的“知音”和“共鸣”有何关系?王天乐只是对路遥生活上的弱智行为表示愤怒,路遥没有必要把一个公务在身的人从遥远的地方随便唤来专为听他的情感表达。
    而且他因为陷入文学太深而在生活上变得弱智也是事实。路遥亲口承认:
    我由于隐入很深,对于处理写作以外的事已经失去智慧……直至全书完结,我的精神疲惫不堪,以致达到失常的程度,智力似乎像几岁的孩子,连马路都得思考半天才能决定怎样过……我离开他几乎不能独立生活,经常是个白痴或没世面的小孩一样紧跟在他后边。(路遥《早晨从中午开始》,十月文艺出版社,2010年,第30页)
    但就是那么一段浅显直白的生活言语,却被李博士别解为王天乐不懂文学,真有点令人惊诧!
    再次,李博士因人及言,由王天乐“高估自己”“不懂得感恩”以及“跟别人伸手要钱”等的人格缺陷演绎出其言论不足为凭。
    他找出王天乐记述路遥文章中的明显漏洞以佐证王天乐的言论“不是事实”。具体表现在王天乐说错了《人生》构思的时间。
    他有时极大地高估了自己,认为自己在路遥的创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例如,他说,《人生》的“全部构思”,就是在1980年5月底,路遥与自己“三天三夜没睡觉”“长时间对话”之后完成的。然而,王天乐所说的这个“激动人心”的事情,并不是事实,因为,“现有的资料证明,路遥早在1979年就开始创作这部这篇小说。(厚夫《路遥传》,第134-135页)
    从引文的注释来看,李博士所说的这段话显然转引自厚夫的《路遥传》,厚夫在这里也是比较粗心,也许王天乐真的把自己招工的时间记错了,厚夫通过调查给予纠正为1980年秋天。但是王天乐提供的谈话时间分明是1979年古历八月。而李建军博士不查原文以讹传讹,这就等于自己堵了自己的嘴巴。原文是:
    这次对话结束后,也就是1979年古历八月底,我被招到了铜川矿务局鸭口煤矿采煤四区。
    那么,这个冤案就该平反了!王天乐没有“高估自己”,看走眼乱说话的恰恰是李建军!特别是,李博士推测路遥因为王天乐“借着自己的名义跟别人伸手要钱”而跟他断交的缘由根本没有实证。要钱之事,如果仅仅是指路遥领奖时所借的5000元钱,那么,前文已经做了详细的考证,在我看来,王天乐没有否认,更没有私吞,他转交给了路遥。至于他是否还向其他人和单位“伸手”过,李博士没有提供证据,我们也不能乱猜。
    李博士还觉得王天乐“不懂得感恩”,尽管这点在他看来还不是让路遥愤怒的主要原因,但还是被他列举出来。然而,这些感觉与列举,在我看来,都不符合事实。的确,王天乐能有正式的工作包括后来一些工作的调动都可能与路遥的帮助有关,但对此王天乐从未敢忘,也没有忘,他陪伴路遥十多年,连自己本身的工作也耽误不少,这不是感恩吗?他帮助处理路遥生活中几乎所有杂事,这是谁都不能否认的事实。王天乐回忆,为了协助路遥体验农民工的生活,他结婚前一天还与路遥在一起,婚后第二天又不陪新婚妻子而去伴路遥,这在常人的生活中恐怕非常少见。
    我回铜川拿三十元去结婚,路遥住在铜川宾馆。头一天结婚,第二天就返回陕北和路遥一起去揽工。(王天乐《〈平凡的世界〉诞生记》)
    而路遥对王天乐的巨大帮助和无私奉献也给予过浓墨重彩地肯定与赞扬,甚至在书的扉页上专门加上一句:“献给我的弟弟王天乐”,路遥说:
    我得要专门谈谈我的弟弟王天乐。在很大的程度上,如果没有他,我就很难顺利完成《平凡的世界》。……所有我来不及或不能完满解决的问题,他都帮助我解决了。在集中梳理全书情节的过程中,我们曾共同度过许多紧张而激奋的日子……尤其是他当过五年煤矿工人,对这个我最薄弱的生活环境提供了特别具体的素材……有关我和弟弟天乐的故事,那是需要一本专门的书才能写完的。(路遥《早晨从中午开始》,十月文艺出版社,2010年,第30-31页)
    也许,唯一能被李博士对王天乐加以诟病的就是他在路遥弥留期间离开了二十多天,但是,这一点王天乐从未掩饰,更没否认。而且是王天乐本人最早公开了他们兄弟之间的这点“嫌隙”,我想,他之所以主动公开这件事,就说明这并非什么见不得人的龌龊,它只不过是路遥与他之间发生的一次严重的情感波折或短期的生活误会而已,并不能用“兄弟失和”四字来描述。因为专指的“兄弟失和”是代表两人永远不再往来,但是路遥与王天乐没有断交,他在去世前三天曾主动派九娃去铜川叫王天乐回来是航宇也没否定的事实。
    由此可见,不管这个分离和别扭究竟因何而起,最终路遥与王天乐并未断绝来往,所以,这与周氏兄弟的老死不相往来完全是两回事。
    综上所述,李建军博士尽管运用了修辞考证、“心迹”模拟以及人格演绎的技巧,也难以让读者接受他的这个奇崛之见,这不只是因为他对王天乐失之公允,而且由于他对某些资料怪异的解读,当然最主要的是,他不愿采纳多方合理且充分的证据,只把航宇《路遥的时间》一书作为唯一采信的渠道。这种情况恐怕在李博士多年的学术生涯中也属个例,真不愿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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