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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北京的街巷及其修治

http://www.newdu.com 2020-01-05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北京作为一个有着近九百年历史的古都,其城市的发展饱含了历史的沧桑,而承担城市交通之责并勾画出城市空间样态的街巷同样也留下了历史的轨迹。作为都城,北京向被称作“首善之区”,街巷的形成及其修治也是全国最具代表性的地区。直至明清,街巷在积淀起厚重的文化的同时,也客观地记录了北京的城市风貌及时人的生存环境。而后者尤其值得人们关注。
               
    一 京城的街巷布局
    明清时期的城市,无论大小都由街、巷组成,街与巷构成了城市中的二级交通网络,直至今日,我们仍然习惯称“大街小巷”,北京自然也不例外。
    元人熊梦祥在《析津志》中记载,北京的“街制自南以至于北,谓之经;自东至西,谓之纬”。名人沈榜说:“宛平人呼经行往来之路曰街、曰道,或合乎曰街道。或以市廛为街,以村庄为道。”也就是说,“道”泛指可以行走之路,还特指村庄的路,只有寓意市廛的“街”,才是完全意义上地针对城市而言。如果说,经纬分明是北京“街”的一大特征的话,那么被称为“大街”的干道的形成则带有普遍性,即由城门对应城内的大道,形成市区的主要干道,这是中国古代传统城市的共通之处,它意味着有多少个城门就有多少条主干道。地方州县级城市较小,通常以直通两城门的“一字街”,或四城门、三城门的“十字街”和“丁字街”为多。北京则不同。
    明清时期的北京是建立在元大都城址上的,元大都有城门十一座,对应城门便有十一条主干道。明代的北京与元稍有不同。或许是出于防御北边元朝残余势力南下的考虑,明代都城的修建呈现出南移的趋势。先是,洪武元年(1368),大将军徐达率部攻陷北京后,将城墙由北向南收缩了五里,同时取消了东西两面迤北二门,于是城门由十一座变成了九座,城中的主干道也随之减少二条。随后永乐皇帝朱棣迁都北京,在城南营建中央各部衙署的同时,又将南城墙再向南推出二里许,但城门未变。百余年后,由于城内人口的增加,明廷决定修筑外城以扩展城市空间,还是先从城南动工,于嘉靖二十三年(1544),“筑重城包京城南面,转抱东西角楼,长止二十八里,为七门”。嘉靖三十二年(1533)明廷又决定修筑“京城外四面宜筑外城”,后“因经费 不敷,事遂寝”。最终也只建起了南外城,将北京城由一个“口”字形空间变成了“凸”字形空间。原有的内城有九门,新建的外城七门,共计十六门。对应这十六座城门,明代的北京便形成了十六条主干道。清人入关后,除了城门的名称略有改变外,其他一如明代。所以《大清会典》记载:“都城内外大街凡十有六。”这十六条大街南北纵横、经纬交错,构成了北京城市交通网络的干道,其重要性在于,它与城门相关联,是城内人出城和城外人进城的主要通道。
    当然,除了对应城门的主干道“大街”而外,还有一些“大街”因处于商业中心或者政治文化中心的位置而提高了它的重要性。《析津志》中列举的“长街、千步廊、丁字街、十字街、钟楼街、半边街、棋盘街、五门街、三叉街”等,就属于此类。其中,棋盘街最为有名,所谓“棋盘街,即正阳门内大清门前街也,盖以方石砌成,故名。都城人烟凑密,惟此处宽爽”。至清代亦然。清人朱一新也有记载,内城“其街衢之大者,中曰棋盘街,南北曰崇文门街、宣武门街、大市街、王府街、地安门街、安定门街、德胜门街、南小街、北小街、锦什坊街。东西曰江米巷、长安街、丁字街、马市街、朝阳门街、东直门街、阜成门街、西直门街、鼓楼东大街、鼓楼西斜街”。外城“其街衢大者,南北曰正阳门街、永定门街、崇文门街、宣武门街、东便门街,东西曰南大街、南横街、打磨厂、西河沿”。不难看出,朱一新所列举的北京内外城的“街衢之大者“中,就包括那十六条对应城门的干道,而且它们直接以城门之名命名,其余则各有街名,它们虽非直达城门,却因具有枢纽的地位,同样也被称作大街。
    此外,还有一些次要的街道,称作“街”或者“小街”。以称“街”者数量最多,称“小街”者则相对鲜见。例如《京师坊巷志稿》中有:“北小街”、“朝阳门北小街”、“东直门南小街”、“小太平街”等。它们构成“街”的最小级别。
    这些“街”都有其相应的街制。自秦实行“车同轨”以来,古代的街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统一,但因城市大小不同、地理环境与条件各异,各城市的街制也自然有所差别。例如,南京城的主要街道宽度为九轨,相当于今天的22.824米。元代营建的北京城,“大街二十四步阔,小街十二步阔”。根据王彬的估算,大街相当于今天的36.96米,小街相当于18.5米。其大街的街制远远宽于南京。关于这一点,从乾隆年间来华的英国使臣斯当东的记载中可以得到佐证。他说:“初进北京大门第一印象是它同欧洲城市相反,这里的街道有一百尺宽”,与他在欧洲经常看到的夹在高楼之间的窄巷形成鲜明的反差。而按照一英尺等于0.3048米计算,斯当东所说的街道约有30余米宽。与王彬的估算比较接近。关于北京街道之宽,咸丰年间来华的英国人也有着同样的感受,他说,北京的“街道概貌总使我想起在天津所熟悉的一切”,但北京的街道“更宽”。可见,大街的宽阔已成为我国古代城市建筑的一大特色,并引起了欧洲人的关注。
    但是,尽管大街构成了城市交通网络的干线,但却不如小巷那样更贴近人们的生活。因为,大街两旁往往是商业区、官衙聚集之处,如内城“九门八条大街之商店无不栉比鳞次”。而小巷则穿行于一排排院墙和民居之间。而对街巷的称呼,却是因地而异。明人谢肇淛有曰:“闽中方言,家中小巷谓之'弄'。”并称,“元经世大典谓之火衖,今京师讹为衚衕”。意为京城称巷为“衚衕”,乃源于元代的“火衖”。据此,一些学者认为“衚衕”一词源于蒙古语,至少是蒙古语的谐音。当然也有不同的解释。清人朱一新在《京师坊巷志稿》中,则认为街巷的“衖”、“衕”的称呼为古人所创。他引证说:“明张萱《疑耀》:京师人呼为衚衕,世以为俗字,不知山海经已有之”。杨慎《丹铅总录》:今之巷道,名为胡洞,字书不载,或作衚衕。又作俉侗,皆无据也。南齐书:萧鸾弑其昭于西弄。注:弄:巷也。南方曰弄,北方曰俉侗,弄之反切为俉侗也,盖方言耳。”随后,他总结说:“今南方呼巷曰衖,北方呼巷曰衚衕。衚衕合音为衖,衖见《尔雅》,衕见《说文》,皆古训也。”
    然无论其源于何种解释,“衚衕”是京城人对“巷”的称呼是毋庸置疑的。对此,清人吴长元则直接指出:“京师人呼巷为衚衕,衚衕又写作衖通。”可见,“衖”、“衖通”、“衚衕”即为“巷”也,指狭窄的街道,今天称“胡同”,但在明清时期则写作“衚衕”。
    据记载,明清时期的北京是全国胡同最多的城市,《析津志》中称,元大都有“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衖通”。这告诉我们,元代的“衖通”只有29条。而明人张爵于《京师五城坊巷衚衕集》列举的近1200条街巷中,称“衚衕”者有464条,相对于元朝已多出15倍。进入清代,称衚衕者又较明增加一倍多,为1121条。这些衚衕多东西走向,宽度约在4-7米之间。
    需要说明的是,北京的次级街巷虽以称衚衕为多,但并没有完全排斥“巷”的称呼,如明代有宝府巷、鞍子巷、火巷、豆腐巷、芝麻巷、粉子巷、禄米巷、铸锅巷、棺材巷、柳巷儿、宝鸡巷、扁担巷、果子巷等。清代仍不乏称“巷”的街道,如貂皮巷、三义巷、头甲巷、二甲巷、三甲巷、剪子巷、东江米巷、西江米巷、鲜鱼巷、方巾巷等。其中一些巷的名称一如明代,东西江米巷、豆腐巷等就属于这一类。此外还有称“井”、称“营”、称“夹道”者。总之,明清时期的北京,其街巷的序次如果按大小级次排列的话,当为大街、街、小街、衚衕、巷等。如果按照数量多寡排列的话,当依次为:衚衕、街、巷、大街、小街等。
    二 京城街巷状况及其所表达的生存环境
    街巷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城市的发展状况,人口的密度,以及城市社区的概貌。而街巷的状况同时也传递着时人生存环境的某些信息。
    从建筑技术上看,我们不难发现,在北京城中,以中间高两侧低的鱼脊型道路最为普遍,而且,主要的街道还铺设了人行道,连京城附近的小城市通州“街道两边也有稍高的人行便道。”从街道的材质来看,主要有两种,一为使用石材铺设,一为土夯实地面,即为我们常说的土路。
    明清时期,石材的街道以南京稍多,特别是南京的官街,乃为一条宽阔的石板大道,这与南京曾为明朝建都之地有关。除了南京之外,其他大城市的主要街道也使用石材,但对于所有的城市而言,能够以石材铺设的街道实在少得可怜,它通常只限于大城市中为数不多的几条干道,即便是都城门的一道边门入城的。在防御工事前面,炮楼的正下方,有一道巨大的城门,除了皇帝前往先农坛和天坛祭祀经过外,这道门从不开启。一条宽阔的石砌大路由这道门直通离此约四百码的皇宫正门。”他在自己书中的另一处还说到:“我们所经过的城门就是中国城的东便门,穿过高大的城门,我们发现自己来到一条看起来极为普通的街道上,街道两旁店铺林立;街道则铺砌着宽大的石板。”这里,英国人所说的“从不开启”的城门和“宽阔的石砌大路”,就是外城的正阳门大街,而穿过东便门所经过的“普通的街道”是东便门街。这两条街是北京少有的几条石砌的大街。正由于当时使用石材铺设的街道极为少见,所以时人夏仁虎有京城“街道除正阳门外绝不砌石”的议论,虽说并非准确,却说明了石材铺路的稀罕。
    除北京外,其他城市的状况也是如此。也就是说,明清时期的城市无论大小多以土质街巷为主,而且,这种以土质道路为主而结成城市交通网络的状况,一直延续到近代才得以逐步地改变。
        土质结构的道路给城市居民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也对城市环境造成了相当大的污染。如到过北京的英国人对当时土质路面的高低不平有这样的记载,他说:“我们离开通州,半小时左右便来到通往北京的大路上,路的起点取道两座河堤之间,由于修葺不善,路面到处都坑坑洼洼的。”但是路面的不平还在其次,“一场连阴雨很快就使街道泥泞不堪了。为此,人们不得不找隆起的路面走,因为那里的地面尚未被车轮轧烂”。比起外国人来,中国文人的笔下更是毫无遮拦地描述说,北京是“天晴则沙深埋足,尘细扑面。阴雨则污泥满地,臭气熏天,如游没底之堑,如行积秽之沟,偶一翻车,即三薰三沐,莫蠲其臭”。
    可见,土质街面不仅给往来的行人来带诸多的不便,而且给城市环境及人们的生存空间造成了污染。作为全国最为富庶繁华地区的北京,其街巷如此污秽未免是一大憾事,因而无论是长期居于京城的人们,还是外来的士子官僚、商人,对此都有极为深刻的感触,也留下了不少相关记载。
     如晚明人有文记载曰:“燕市带面衣,骑黄马,风起飞尘满衢陌,归来下马,两鼻孔黑如烟突,人马屎和沙土,雨过淖泞没鞍膝,百姓竞策骞驴,与官人肩相摩,则疾串避委巷不及,狂奔尽气,流汗至踵,此中况味如此。遥想江村夕阳,渔舟投浦,返照入林,沙明如雪,花下晒网罟,酒家白板青帘,掩映垂柳,老翁挈鱼提瓮出柴门。此时偕三五良友,散步沙上,绝胜长安骑马冲泥也。”清人则以竹枝词的形式记述出来。诸如,“黄沙如粉满街飞,城北城南认是非,大道通衢皆臭气,尘装甫卸即思归。”
    上述记载,至少为人们复制了这样几种情形:其一,土质道路在刮风下雨天气给出行的人们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即“黄沙如粉满街飞”,“两鼻孔黑如烟突”,“雨过淖泞没鞍膝”等;其二,车、马、牛与人并行于城中的大街小巷,行人常有被冲撞的事情发生,所谓“百姓竞策骞驴,与官人肩相摩,则疾串避委巷不及”;其三,街面污秽,“人马屎和沙土”,在风雨天尤其“通衢皆臭气”。这说明当时北京街巷的公共环境存在严重的污染,而且自明入清没有大的改变。
    对于街道污染以及毁坏状况的形成,清人夏仁虎在《旧京琐记》中分析了三条理由,他说:“旧日,道路不治,虽有御史任街道厅,工部任沟渠,具文而已。行人便溺多在路途,偶有风厉御史,亦往往一惩治之,但颓风足不可挽。”这是其一,为管理不力。又曰:“大栅栏之同仁堂生意最盛,然其门前为街人聚而便溺之所,主人不为忤,但清晨命人泛扫而已。盖惑于堪舆家言,谓其地为百鸟朝凤,最发旺云。”这是其二,迷信风水、堪舆。其三,“北京街市在未修马路以前,其通衢中央皆有甬道,宽不及二丈,高三四尺,阴雨泥滑,往往翻车,其势甚险。询之故老,云此本辇道,起初驾过必铺以黄土。原与地平,日久则居民炉灰亦均积焉,日久愈甚,至成高陇云。”即居民乱倒炉灰等垃圾对道路造成毁坏。
    事实上,这种土质道路所带来的环境、交通等问题,在明清时期的城市中相当普遍,绝非北京而已。明人沈德符记载曰:“街道惟金陵最宽洁,其最秽者无如汴梁。雨后则中皆粪壤,泥溅腰腹。久晴则风起尘扬,觌面不识。若京师虽大不如南京,比之开封似稍胜之。但冬月冰凝,尚堪步履,甫至春深,晴暖埃浮,沟渠滓垢,不免挑浚。然每年应故事而已。”
    三 京城街道的修治
    对于街道的管理,明清两代均没有街道厅,隶工部管辖,“街道厅所以平治道涂者也”。清代除设有“街道厅专司(外城)五城街道”外,康熙年间又“议准内城街道交步军统领专管”,并“令给事中兼管街道”。而清代的街道厅“虽隶工部,然在都察院,钦点御史满、汉二员”。这表明街道厅的主要职责在于对街道的监督与维护。
    针对街道的损坏及污秽的状况,统治者不断采取措施进行修治。如明中期成化年间,朝廷下令“皇城周围,东西长安街并京城内外大小街道沟渠,不许官民人等作践掘坑,及侵占淤塞”。“如街道低洼,桥梁损坏,即督地方火甲人等并立填修。”弘治十三年(1500),明令对破坏京城道路者给予处罚。规定对“掘成坑坎,淤塞沟渠,盖房侵占,或傍城行车,纵放牲口,损坏城脚,及大明门前御道棋盘街,并护门栅栏,正阳门外御桥南北、本门月城将军楼、观音堂、关王庙等处,作践损坏者俱问罪,枷号一个月发落”。至嘉靖十年(1531),又将京城的一条主要街道,大通桥至京仓的运路,令“巡城御史督兵马司修筑”,时间限定在“每年二月内”。万历年间,更是对南北两京的街道进行过全面的整饬,规定“凡五城兵马掌京城内外街道沟渠,各奉札付分坊管理。”这一其间还出现了一个勇于任事街道治理的官员。有记载曰:
    壬子(万历四十年,1612)之初夏,有一工曹郎管街道厅,毅然任其事,特疏请旨,既得之,大书圣谕,揭之牌上,导以前行。凡房舍稍侵街巷者,悉行拆毁,怨声满耳。有一给事马过,拆房者掷砖,误中其颅,不胜忿,遂相奏讦工部,上疏诟之,至云公道世间惟瓦砾,黄门头上不曾饶。此给事故能作异同者,遂有人赞叹工郎以为风力,工郎益喜自奋,屡行建白,畅论时事,顿被正人之目矣。其时南中有一大老,本金陵人,为南少宗伯,久不北召,方引领大拜,偶署工部,值北有清街之举,慕艳其事,亦出榜清理街道。凡系开国以后兴造大小房屋,俱命撤之,即其密戚先达,毫不假借,远近公私骇怖失措。实行未竟,而以艰谢事矣。街道一役本两公职掌,一以无心举事,横博时誉,遂弄假成真。一以有意取名,为识者所窥,不免举故事失之。时局移人,即公务亦在楸枰中生活。
    可见,在工部郎官大刀阔斧地整治下,街道已经较为改观,“凡房舍稍侵街巷者,悉行拆毁。”而且在其风力作风的感召下,随后又有工部尚书“慕艳其事,亦出榜清理街道。凡系开国以后,兴造大小房屋俱命撤之,即其密戚先达,毫不假借,远近公私骇怖失措。”可谓一次力度不小的街道政治,但最终“以艰谢事”。上述过程告诉我们,不论倡举整饬街道之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说明了街道治理的重要而且艰难,而由街巷所引发的各种问题已引起有识之人的重视。
    进入清代,环境的污染和路面的损坏使得街道的治理和修葺更为迫切。但对统治者而言,关注的重点却并非前者,而是将街巷的维护和对道路的修治摆在了首位。
    顺治元年(1644),清朝入关伊始即规定:“凡直省桥梁道路令地方各官以时修理,若桥梁不坚完,道路不平坦者……交部分别议处。”同时规定京城街道注重保护,“若有作践、掘成坑坎。盖房侵占”,损坏正阳门前御道者,交刑部治罪,视同犯法。并且加强了街区的管理。雍正年间开始对街巷勘立界碑,十二年(1734)“定设木牌之令。乾隆二年(1737),议凡街区宽者建石碑,其狭巷仍立木牌”。但清代投入力量最大的还是对原有石路的修治。
    在雍正朝以前,内城九门等干道虽有铺石,但多已损坏,“行走维艰”,一如土路。只有正阳门外一条御道尚为完整的石路。雍正二年(1724),清朝开始关注内城石路的修葺问题,命工部及步军统领详勘”九门石路损坏”和应修应补之处,准备动用内库银两以次修治。同时,针对街道的脏乱,下令皇城一带禁止当街污秽、晒晾皮衣等,并决定对朝阳门和广安门外的道路进行重点整修。所谓“广安门外大路低洼,大雨时行,则积水处车辆行李往来甚难,著步军统领支部库银修理石路”。“自朝阳门至通州京东大路曾发钱粮修垫土道,今复压坏,此道行人既多,且系京城大小官员支领俸米必由之路,著由朝阳门至通州大道皆铺墁石块,酌量可容二车,两旁土道,亦著修理平整”。
    在财力、人力、物力诸多条件的限定下,清廷首先选择修葺朝阳门和广安门的道路,是基于其重要的地理位置的。广安门是北京外城的正西之门,是西南各省士民工商进出京城的一条要道。而位于京城东边的朝阳门,“为国东门孔道”,是众多官员、商人出入的交通干道,也是运河所载漕粮进入京城的必经之路。至雍正七年(1729),这两条道路的修葺已经告捷。据《世宗御制朝阳门至通州石道碑文》记载:“修治以后”自朝阳门至通州四十里……建修石路,计长五千五百八十八丈有奇,宽二丈,两旁土道各宽一丈五尺,长亦如之”。另据是年正月,雍正帝给工部的谕旨:“尔年以来,广宁(安)门外已修石道,其至通州运粮之路亦修整高洁,往来行人颇为便利。”
    但经过修治的道路往往不过几年又复损坏,朝阳门大街就出现了这种状况。于是,雍正七年(1729)三月,雍正帝又谕内务府曰:“自朝阳门外至通州乃京师向东大路,向因雨水之时难于行走,动支钱粮修补铺垫,闻近年又复损坏,若修垫石路,酌量其宽广可容车二辆,两旁土路亦修筑平稳,于往来行旅大有裨益。著总管常明会同侍郎普泰详加验看。”这客观地反映了街道损坏之频繁与修治之任重道远。
    乾隆帝即位以后,仍然十分重视修葺京城的街道。乾隆三年(1738)下令将京师朝阳、广安二门的铺石之路交地方官三年一次查勘,如有圮塌报部修理。时有参领王廷臣奏曰:京城”南之崇文、宣武,北之安定、德胜,东之东直,西之阜成等门,尚未修有石路,每遇阴雨泥泞,行走维艰,请增修石路以惠行旅。再外城广渠门至广宁门,东西十余里,系商货丛集之要路,亦应增修联络”。这项建议很快得乾隆帝的允准,令常明办理京师街道。由此,北京城门附近的主要干道大都改成石砌。乾隆十七年(1752),又下令对干道中尚未铺石的路面平治修垫。“议准广宁、朝阳、左安、右安、永定等五门土道,遇有应行修垫者,由巡城御史勘报都察院堂官,敷明咨部兴修”。
    清乾隆二十二年,雍正年间重点修治的朝阳门和广安门外的石路再度损坏,由于这两条路是东西方向进京的交通要道,所以乾隆帝命令大修。在修治的过程中,乾隆帝十分关注工程质量,他反复强调要“毋狭材。帑节是重糜帑也,狭材是重废材也”。修成后,朝阳门石路长“六千六百四十四丈有奇,支户部金二十八万四千九百有奇”。广安门石路“因旧址修筑者一千九百八十四丈有奇,又新增筑者四百七十七丈有奇,凡支帑金十三万八千一百有奇”。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廷又颁谕旨令再修德胜门至清河道路。并说“近来朝阳、广宁等门缮修石道,官民均为便利。
    由统治者对交通道路的关注,可以感受到时人在城市交通建设与环境改造上已产生观念的变化。而经过清雍乾两朝对京城主要干道的修筑,京城形成了对应内外城门俱为石路的交通网络系统。为了加强对石路的保护,乾隆三十四年(1769)规定,京城各门内外石道保固三年后,每届三年,工部派员查勘一次,若有坍塌之处,即行奏明修补。
    清朝统治者如此重视京城街道的整修,从其多次所发上谕来看,在于”以肃观瞻”,“以便行人”。但从根本上说,还是儒家政治思想作用的结果,在清朝统治者看来,“平治道路,王者所先,是以周礼有野庐合方之职。自四畿达之天下,掌其修治,俾车马所至咸荡平坦易”。客观上,清廷的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这就是铺石道路的增加,而石路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质道路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然而,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街道的完全改观已是清代晚期的事情。
    伴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在政治和经济等方面对传统城市的渗入,道路的修建越发为时人所关注,大修铁路的现象在已沦为租借的商阜城市尤为突出。由道路的整修,可窥晚清城市重酝酿的一些社会转型的因素。于此同时,清政府在加强对北京街巷的管理的同时,也开始注意北京街道的整洁与卫生。据《清末北京城市管理法规》记载,京城至少在光绪末年已经成立了清道管理组织,制定了《清道章程》和《清道执行细则》等法规。当时,内城的清道组织有13所,外城有10所,分隶各区执行清道事务,并根据各区地面广狭不同,清道夫的分配名额也不同。其内城的清道夫总额有780人,外城额设700名,20人为一班,每班以夫头领之。清道夫除了负责打扫清洁城市路面之外,还要负责泼洒土道,平垫路面,疏浚沟渠,拉运秽土等有关道路的事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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