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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君丨中国史学近代转型视阈下的“社会史”书写及其演变

http://www.newdu.com 2020-01-05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作者简介:李政君,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2019年第4期,本文注释从略。
    内容提要:近代中国史学中的诸种“社会史”,多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探究其演变特点,这反映了中国史学的政治史书写传统社会化、世俗化的转向。“社会史”书写的演变,既反映了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在近代中国史学界,从进化论一家独大到日趋多元的演变特点;也反映了近代中国史家的历史书写理念,从用中国历史为西方理论作注脚,到回归历史学本位的趋向。与之相关的史学社会科学化,同样经历了从辅助“史料考订”到进行“历史解释”的演变。
    
    
    “社会史”作为一种新的史学潮流,出现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西方史学界,它以变革聚焦于政治史的历史书写传统为主要诉求,以扩大研究对象、采用社会科学方法为显著特征;在后来的发展中,虽然未形成某种单一的书写范式,但其演变与西方国家的民族路线、意识形态紧密相连。同样的,“社会史”作为一种新的学术取向,出现在20世纪初的中国史学界,在后来发展中,也没有形成单一的书写范式。不过,中国史学界的“社会史”书写,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演变特点:它肇端于中国史学新旧更替之际,随着现代历史学理论在中国的逐步建构而演变;因国内政治形势变化而勃兴,又因之而顿挫。可以说,“社会史”书写的演变,不仅展现了中国史学近代转型的复杂历程,而且反映出政治对学术的深刻影响。本文拟梳理20世纪前半期中国史家对“社会史”的认识,并探讨“社会史”书写演变与中国史学近代转型的关联。
    
    一、20世纪初的“新史学”与“社会进化史”
    20世纪初,以梁启超为代表的学人所倡导的“新史学”潮流,一般被视为中国近代史学的发端。这股“新史学”潮流以批判中国“无史”和书写彰显人类进化之“公理公例”的新史为主要特征。他们以近代西方史学为标的,认为中国旧史所陈陈相因者惟有政治史,“然所谓政治史,又实为纪一姓之势力圈,不足以为政治之真相”,因而提出中国“无史”的严厉批判。中国“无史”说虽曾受诸如马叙伦、黄节等学者诘难,但支持者无疑占据压倒性地位。这主要是因为当时人接纳了其预设的理论价值,即历史学惟有叙述“群史”“民史”,“求得其公理公例”,才能“施诸实用”“贻诸来者”,“使我四万万同胞强立于此优胜劣败之世界”。中国的“社会史”研究即滥觞于此潮流中。
    从既往研究看,20世纪前半期被冠以“社会史”称号的诸多类型,无论是立足社会学理论对社会进化规律的探求,还是着眼于下层社会对民众历史的发掘,抑或是借重社会科学方法对中国历史的解读,似乎都可以从“新史学”思潮中找到理论端倪。但我们也应注意,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新史学家”变革旧史的诉求是整体性、根本性的,因而“新史学”的理论体系是宏阔的;同时,他们对这场变革的要求又是急迫的。这就造成了这一宏阔理论体系内部格局的庞杂与混沌。所以,后来很多重要的史学观念,在表面看来,似乎都可以追溯到这股“新史学”潮流。但诸如发掘“民史”、采用社会科学方法等,更多属于“新史学”的手段,借此展示社会进化的“公理公例”,才是其主体诉求。因此,我们与其因在“新史学”话语中发现后来多种“社会史”的端倪,而盛赞“新史学家”眼光如炬,莫不如说这是一种学术主张初现时混沌庞杂的常态。这一时期,真正与“新史学”主体诉求相应的“社会史”,应是“社会进化史”,这也是较早被冠以“社会史”称号的。
    1907年,《复报》发表一首七言律诗《读社会史》,内容为:“寰海沧桑阅几回,革衣燧斧饱尘埃。人猿变化开新礎,黄白雄雌梦古槐。螺线倮虫循步进,蜂屯怪杰斗心裁。灵魂待破星球界,濛气千重绕舞台。”作者所读具体为何种社会史著述,我们无法确定,但就诗文内容看,它显然是指人类社会的进化史。1916年,范祎《社会史之创造》一文,对“社会史”概念的界定,则明显模仿了梁启超《新史学》的思维模式:就内容而言,他批评过去历史书写过于偏重政治史,提出历史当记载人类全体之活动,应包括经济、商业、风俗、工艺、科学、宗教、教育等等,“部分尤繁,此等部分,析之皆可成为一种别史,而合之则总名曰社会史”;就目的而言,则应以社会学理论指导为根本,“述其逐代之变迁”,“由表现之种种社会现象”“确实之种种社会力”,“究其社会之性情与特质”。可见,范祎所界定的“社会史”,仍是要突破政治史范畴,以整个社会为研究对象,探寻其发展、进化的规律和特质。再如1919年,伦达如《社会进化之历史》一文,同样是糅合多种社会发展学说,试图探寻整个社会“进化之历史”。可见,就理论诉求而言,此种“社会史”和“新史学”理念并无根本差别。
    不惟如此,在史学实践方面,二者同样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当时被冠以“社会史”名号的著作,如喜渥恩编译的《罗马社会史》,就是由帝政、民权、宗教、哲学、奴制、戏剧、婚姻、丧礼、习俗等19个专题组合而成。这种看似囊括万有、稍显博杂的结构,正体现了上述范祎所说“析之皆可成为一种别史,而合之则总名曰社会史”。而这一时期出现的新式历史著作,如夏曾佑《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也被时人称为从历史上的宗教、政治、学术与风俗等现象,考察古今递变之所以然,发明今日社会之本原。再如,1913年周希贤《历史的研究》一书,先叙述“历史进化之阶级”(“阶级”即“阶段”)和“社会进化之现象”,然后同样分门别类地叙述风俗、学术、宗教、政治等内容。曾鲲化《中国历史》、吕瑞廷和赵澂璧《新体中国历史》等,也表现了相同特点。这些学者并不是要排斥政治史,而是要增加政治史之外的其他门类,以补足社会的“整体”。
    上述现象的出现,是因为当时史家秉持了大致相同的历史学观念。我们知道,清末民初中国史学最为深刻的变革,发生在历史观方面,即以社会进化论取代了传统的循环或退化论,其集中体现便是历史书写中的“社会”取向。以20世纪初年主要由日本传入,在中国史学界影响较大诸多“文明史”著作为例,其基本取向即“认为治史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要讲人类历史发展之普遍‘公理’与‘公例’,要研究各国宗教、政治、学术、制度、风土、人情‘如何变迁,如何改良,与夫列邦进步之因’”。“文明史”背后所依托的历史思维或历史哲学,是在19世纪西方史学界名噪一时的实证主义史学,而实证主义史学的重要特征正是:在研究对象上,主张摆脱狭隘的政治史研究,以整个社会为对象;在研究目的上,注重对历史规律的探求。
    因此,上述“社会史”在中国学界的出现,是对20世纪初年“新史学”思潮的因应。二者共享了相同的历史学理念,其历史观是进化论的,其历史思维或历史哲学是实证主义的,他们要书写的都是“社会进化史”。
    
    二、民史、民俗与“民众社会史”
    20世纪前半期,不少学者曾努力发掘“下层”民众社会的历史。这些学者专业领域不同,研究内容涉及社会风俗、民众信仰、婚丧嫁娶等多方面,但他们表现出相同的取向,即均以梁启超“新史学”中所强调的“民史”为研究对象。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就是顾颉刚。
    以研究中国古史闻名的顾颉刚,早年对“社会史”同样抱有较大兴趣。如1919年傅斯年出国前赠送顾颉刚一部《元曲选》,上面就写有“颉刚要研究中国社会历史”。1921年,顾颉刚致信王伯祥,也提到“从前只想做学术史,现在则想并做社会史”。但这些材料并未透露顾颉刚所理解的“社会史”是什么。1924年,顾颉刚在《筹画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经费说明书》中又说:“前人为学,偏信纸片之记载,偏护贵族之身分,不能发见社会真象,为矫正此偏畸之习惯计,故吾人努力搜求活的材料,以期了解各种社会之情状,尤其注意于向来隐潜不彰之下级社会之情状。”由此可见,顾颉刚所说的实际是出于对传统学术纠偏目的,而以“下级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史”。
    顾颉刚见之行事的探索,主要集中在民歌、民间故事和民众信仰三方面,今天常被归入民俗学领域。不过就其研究旨趣而言,他始终都没有离开对民众社会历史的关注。首先,在民歌研究方面,1919年顾颉刚开始参与被视为中国现代民俗学开端的北大歌谣征集活动,但不久他便与其他同仁产生了观念分歧。他在搜集民间歌谣过程中,注意到地摊上的唱本,并收集有200册,想整理后在《歌谣周刊》上发表。但“不幸北大同人只要歌谣,不要唱本,以为歌谣是天籁而唱本乃下等文人所造作,其价值高下不同”。顾颉刚却认为:歌谣与唱本都是“民众抒写的心声”,“是民众生活的最亲切的写真”,也是中国古代典籍中向来缺乏的,因此,应当努力收集起来才是。这次分歧表明,顾颉刚对民歌价值的衡估,本就偏于民众社会之情状。其次,在民间故事方面,自1924年开始,顾颉刚陆续发表对孟姜女故事的系列研究,至今仍被视为民间文学研究的经典之作。但同样,他的旨趣并不在对孟姜女故事本身的考据式研究,而是试图透过故事的转变,窥视整个历史文化迁流演变的脉络。如他说:“孟姜女的事情,我是一无所知,但我也不想知道……我们所要研究的,乃是这件故事的如何变化。”“我想,如能把各处的材料都收集到,必可借了这一个故事,帮助我们把各地交通的路径,文化迁流的系统,宗教的势力,民众的艺术……得到一个较清楚的了解。”这就把民间故事的演变,当成了社会变迁的反映与记忆,向来在“圣贤文化”立场下,被鄙薄为荒诞不经的民间故事传说,被赋予了“历史”的价值。另外,在民众信仰方面,同样具有上述特点,兹不赘述。总之,顾颉刚在民俗方面的探索,其旨趣更偏于民众或“下级社会”的历史。
    顾颉刚关注民众历史的高峰,在1927年移席广州中山大学后,亦即被视为领导建立中国现代民俗学的时期。如当时他在《〈民俗周刊〉发刊辞》中批评“读尽经史百家”只得到“圣贤们的故事和礼法”后,倡言:“我们要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来认识民众!我们要探检各种民众的生活,民众的欲求,来认识整个社会!我们自己就是民众,应该各各体验自己的生活!我们要把几千年埋着的民众艺术、民众信仰、民众习惯,一层一层地发掘出来!我们要打破以圣贤为中心的历史,建设全民众的历史!”随后他在岭南大学的演讲中,也是将“民众文化”和“圣贤文化”对举,批评中国古来的载籍十之八九都属于“圣贤文化”,提出要以平等眼光对待“民众文化”,“要揭发全民众的历史”。
    这种“建设全民众的历史”“解放出民众文化”的说法,和前述他提及“社会史”时所说的“了解各种社会之情状,尤其注意于向来隐潜不彰之下级社会之情状”学术取向一般不二。由此也可看出,20世纪20年代,顾颉刚的民俗探索,其重心始终是偏于历史的。也因此,才会有学者将顾颉刚称为“历史的民俗学派的开创者”,称这场运动为“新史学运动”。
    这一时期,有大批学者与顾颉刚形成呼应之势。1927年11月成立的“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民俗学会”,成员就包括不少历史学者,如傅斯年、董作宾、罗香林、周振鹤、商承祚,等等。《民间文艺》是该学会创办的刊物之一,由董作宾执笔,具有发刊词性质的《为〈民间文艺〉敬告读者》一文,将“贵族”与“平民”对举,批评“中国两千年来只有贵族的文化”,“而平民的文化,却很少有人去垂青”,提出“我们要了解我们中国的民众心理、生活、语言、思想、风俗、习惯等等,不能不研究民间文艺;我们要欣赏活泼泼赤裸裸有生命的文学,不能不研究民间文艺;我们要改良社会,纠正民众的谬误的观念,指导民众以行为的标准,不能不研究民间文艺”。这和顾颉刚“建设全民众的历史”的倡导,异曲同工。在这种思路引导下,由钟敬文、容肇祖等先后主编的《民俗周刊》(1928年由《民间文艺》更名而来),曾组织传说、故事、清明、中秋节、妙峰山进香等多个专号,刊发了大量关于“民众历史”“民众文化”的文字。其成就,如论者指出:中山大学民俗学会成员对民俗学的学科设想,虽并非只此一种,但真正取得“实践成绩”者,则以此范式为主。
    除直接产生于民俗学活动中的大量作品,当时史学界有些史家,通过勾稽传统史料,也编撰出一些着眼于“下级社会”的著述。如1928年,瞿宣颖《汉代风俗制度史前编》,以《汉书》材料为主,分职业、资产、物价、社交、习俗、居处、衣饰、器用等16篇,考述西汉社会风俗制度,细目甚至包括诸如乡里交情、赌博、蹴鞠、斗鸡走狗等内容。其用意如书中所言:过去之典章制度史,“详于帝者上仪之盛,而忽于人民日用之常”,故“兹编着眼处在平民生活状况”,“有涉及典章政制之处,皆以从平民眼中观察者为断”。再如,1933年,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一书的编撰,同样缘于作者对社会风俗问题的关注,如其自述:“往岁余治《汉书》,颇留意于当世之风俗……会余以班书受清华大学诸生,诸生中有以汉俗为问者,乃依据旧录,广事采获,成此婚丧二篇。”此类著述尚多,恕不一一列举。
    从整体上看,上述学者并非全都有“社会史”的概念自觉,但其大量成果,确实构成了近代中国史学史中“社会史”书写形态之一。从研究对象看,这种“社会史”和梁启超倡导的“民史”极为相似,但与梁启超批判“君史”“旧史”不能见社会进化之“公理公例”、不能提振民族精神,而提倡书写“民史”“新史”相比,在这些学者的研究中,学术外的关怀相对弱得多。和20世纪上半期其他“社会史”研究者相比,这些学者既没有统一的方法工具,也没有整齐划一的理论规范,他们所具有的共性,主要是发掘被传统史学所忽视、掩盖,甚至是歪曲的民众社会历史的真相。而这正是五四时期中国史学的重要思潮。
    
    三、史学的社会科学化与“社会史”概念的多样化
    在近代中国,史学的社会科学化形成一股强劲潮流。它以运用社会科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历史为主要特征,但它不是某一家一派的主张,没有形成某种固定的范式,甚至连“社会科学”是什么,不同史家也各说各话。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史”是什么,也愈益变得捉摸不定。
    以往学界多将史学的社会科学化取向追溯至清末。常举例证,如1902年梁启超在《新史学》中提出史家治史应“取诸学之公理公例,而参伍钩距之”。这或多或少已经涉及借助社会科学理论、方法研究历史的观念,而且这种观念的传播,也能够给人一种扩大历史研究视野,或者说“跨学科”研究的观感。不过,就整个史学界而言,此时的认知距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化还有一定距离。
    20世纪早期,受日本学者坪井九马三《史学研究法》、浮田和民《史学通论》等著作影响,中国学者编译的“史学概论”“研究法”一类著述中,如汪荣宝《史学概论》、曹佐熙《史学通论》、黄人望《史学研究法讲义》、柳诒徵《史学研究法》等,基本都出现了类似“史学之补助学科”或“辅助学科”的内容。这也是此类著述中方法论意识表现较为明显的部分。但这些“辅助学科”如古文书学、(历史)地理学、年代学、考古学等,本身即与历史学关系密切,而且,在他们的论述中,这些学科的“辅助”功能,主要集中在史料或史事考订层面。这和20世纪20年代以后,借用社会科学理论来解释历史现象的取向,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别。
    借助社会科学理论方法解释历史发展演变,真正形成一股思潮,大致出现在五四前后中国学者开始直接引介西方历史学理论的过程中。在当时学界形成较大影响的,当属美国学者鲁滨孙的“新史学”理念,其首要特征即强调历史学要与人类学、经济学、心理学等新兴社会科学“结盟”,以解释“许多历史家所不能解释的历史上的现象”。1920年,何炳松应北京大学史学系主任朱希祖邀请,开设“新史学”课程,即以鲁滨孙《新史学》为讲义。除何炳松外,这一时期,传播鲁滨孙“新史学”理念者,还有南高史地研究会成员如缪凤林、陈训慈、徐则陵、向达等,以及李泰棻、陶孟和、杨鸿烈等。此后,“新史学派”其他成员的著作,如班兹的《史学》(向达译)和《新史学与社会科学》(董之学译)等,也陆续被翻译出版。特别是后者,对历史学与地理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学科的关系逐章论述,极为详尽。鲁滨孙“新史学”理念在中国南北学界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当然,此时学界出现的讨论社会科学与历史研究关系的西方著述,并非鲁滨孙“新史学”一派,如1930年张宗文就将法国学者瑟诺博司《社会科学与历史方法》一书翻译出版,其中对“社会科学”“社会史”以及社会科学方法与历史方法关系的界定,独具特色。在此之前,何炳松也曾采择该书核心观点,将自己观点杂糅比附,编成一部《通史新义》。这些重视用社会科学理论来解释历史现象的观念,在中国学界的广泛传播,对中国史学真正走上社会科学化道路,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这一时期,中国学者编撰的史学理论、史学方法类著述,绝大多数都出现了类似“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内容,阐述“其他学科”对解释历史的助益。例如,1924年,杨鸿烈《史地新论》一书,除论述史地关系外,还讨论历史学与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关系,并专门论述“破除历史成见的几种科学”;同年,陈训慈《史学蠡测》一文,第九节“史学与其他学科”则列举了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等11类22种大小学科;同年,李大钊出版《史学要论》,同样专门论述了“史学与其相关学问的关系”;1926年,李璜《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一文,不仅分析了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还专门讨论“社会科学”的概念;1928年,李璜又出版《历史学与社会科学》一书。此后学界出版的同类著作,都无一例外,如刘剑横《历史学ABC》(1930)、吴贯因《史之梯》(1930)、卢绍稷《史学概要》(1930)、朱谦之《历史哲学大纲》(1931)、周容《史学通论》(1933)、胡哲敷《史学概论》(1935)等等。
    这些学者的理论来源并不一致,如杨鸿烈、陈训慈等受鲁滨孙“新史学”影响较多;李大钊、刘剑横属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李璜受法国史学影响更多;朱谦之则以孔德实证主义为基础,杂糅多家观点。但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强调社会科学对历史解释的重要性。这就说明,此时社会科学化已经演变为一股史学潮流。相比早前,这些学者对于历史学和社会科学的关系有了更为明朗的认知,所谓“其他学科”对于历史学的价值与意义,也从“补助”史料或史事考订提升到了历史解释层面。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史学的社会科学化,也是中国史学近代化进程中的一次实质性的进展。
    随着多种社会科学理论被纳入历史解释体系,当时学者因理论视角不同,对“社会史”概念的界定,也出现了多样甚至混乱的状况。现择要列举如下。
    第一类是从史学观念演变的系谱中对“社会史”作出的界定。如1921年,陈训慈《史学观念之变迁及其趋势》一文,列举古往今来11种史学观念,论及“社会史观”时,说道:
    
    中世以后,平民思潮渐盛,至法国革命而臻其极。自是社会组织,日见进步;而群体势力,亦日益扩张。学者寻其发达之迹,知偏重政治为人事基础之为大谬。彼等深信史家之责任,在就进化历程之中,于法律宗教经济教育实业政治种种方面,研究社会之起源与发达,而说明其故。政治事实,在社会史观视之,不过其中之一部分耳。
    
    陈训慈所说的“社会史”,实际是欧洲启蒙运动时期,以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风俗论》为代表,突破以政治史、军事史为主的历史书写传统,主张历史学应记录人类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史学思潮。当时学界一些介绍西方史学理论的著述,如衡如《新历史之精神》、黄公觉《新史学概要说》等,所说“社会史”也多与之相同。
    第二类是按照社会科学的学科属性来界定的“社会史”,以李璜为例。1926年,他在《历史科学与社会科学》一文中,将社会科学分为“单数的”和“多数的”:所谓“单数的”是指“一个总论的社会科学”,实即由孔德所创立的社会学学科;“多数的”是指“许多分立的社会科学”,实即社会科学的诸学科。他认为:社会学者“研究人类社会在历史上继续的活动”,“寻求社会的进化(progress)与他的公律”,是“社会史”;而与社会科学各学科相对应的专门史,如经济史、法律史、语言史、宗教史等,也是“社会史”;其差别不过后者较之前者“不急于求出人类社会活动的公律”,“只是将明了可靠的材料放在我们眼前,预备终有一日或者社会公律因之而引出罢了”。可见,李璜对“社会史”的界定是从社会科学的学科门类着眼的。至于“单数的”和“多数的”说法,主要是因为他对“社会学”和“社会科学”定位的含混。
    第三类更为特殊的“社会史”,即前述1930年张宗文翻译法国学者瑟诺博司《社会科学与历史方法》一书的说法。该书所说的“社会科学”,既不是“社会学”,也不是我们理解的社会科学,而是专指“统计科学,其中包括人口统计学” “经济生活的科学”“经济学说史与经济设计史”;所谓“社会史”也只包括人口的历史、经济现象的历史和经济学说史。这种定义是作者基于西方社会科学发展历程的独特考量,尚可谓“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然而,当时何炳松以此说为基础,编成《通史新义》,却造成了“社会史”“社会科学”等概念不必要的混乱。该书题名“通史新义”,“自序”对古今中外通史理论纵横批评,所讨论的也是一般意义上的通史。如其自述:
    
    此书唯一宗旨在于介绍西洋最新之通史义例……并欲藉此书与国人商榷三种管见焉:即史料与著作应分两家而后通史之观念方明,现代吾国流行之通史义例似是而非,及通史不宜独尊是也。
    
    这“唯一宗旨”丝毫不关“社会史”问题。然而,“导言”一变而为“历史研究法与社会科学”,正文再变而为“社会史料研究法”和“社会史研究法”。这样看来,“通史”即“历史”,亦即“社会史”。而且,该书“自序”中讨论“西洋史学原理”所列举的统计法、进化说、自然科学方法、经济史观、论理学上之分类法,并无特别之处;上编“社会史料研究法”实际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史料研究法;下编“社会史研究法”,首章前两节叙述中、西史学史,出现“通史”,仍取全史、共通之意。这说明,该书在“通史”“社会史”等关键概念上,保留了当时学界较为通行的观念。
    但是,《通史新义》在界定“社会科学”和“社会史”两个概念时,却取自上述瑟诺博司《社会科学与历史方法》中的特殊定义。而且,对于为何如此定义,何炳松并无清楚解释,只是含混地提出现代社会科学所应包者为:“统计科学,包括人口学”“经济生活科学”“经济原理及计划史”;社会史包括:“经济习惯”“人口学”“经济原理”。
    可见,何炳松《通史新义》一书实际上杂糅了两套概念体系,即当时学界一般意义上的“通史”“社会史”“社会科学”等概念,和瑟诺博司《社会科学与历史方法》一书中的特殊概念。这种作法不但造成《通史新义》本身颇多不通之处,而且很容易造成学界对“社会史”概念理解的混乱。比如,民国时期影响较大的金毓黻、魏应麒等人的中国史学史著作中,就把《通史新义》所说的“通史”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通史,“社会史”也是以“社会之全部”为对象,“而非为特殊阶级之局部”;而朱谦之更是误将何炳松对“通史”的理解,当成了瑟诺博司的观点。
    第四类是我们熟知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社会史”,以1924年李大钊《史学要论》为代表。在李大钊看来,历史与社会本就有着天然的联系,即“纵着看人间的变迁,便是历史;横着看人间的现在,便是社会”。“历史”本就是社会发展史,因而,《史学要论》中“社会史”概念只是偶尔出现,如“社会的历史观,修正了英雄的历史观”;“他(维科)的根本观念,在谓社会历史的发明解释,须寻之于人类精神”;“他(维科)的根本的观念,在社会史的说明须寻之于人类精神中”。从研究对象上看,李大钊所说的“社会史”仍是研究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历史,并无独特之处;其独特之处主要是,在他看来,要解释这种发展、进化现象,只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特别是其经济分析视角,才是最科学的。
    以上即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背景下出现的较具代表性的“社会史”概念。这些稍显多样甚至混乱的“社会史”,实际仍具有相同的大前提,即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探求其发展演变的规律、特点,即便何炳松《通史新义》,也具有此种面相。这一点,与20世纪初期“新史学”思潮中的“社会进化史”并无不同。其不同者,主要有两方面:第一,“社会进化史”所依托的理论,主要是社会进化论,而此时诸种“社会史”所立足的理论,则是多元的。这一变化所反映的,是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在近代中国史学界,从进化论一家独大,到日趋多元的传播特点。第二,“社会进化史”虽也是探求社会发展演变的规律、特点,但这种规律、特点,实际是既定的,即“进化”。也就是说,“社会进化史”多少有让中国历史去迎合“进化”规律倾向。而在上述诸种“社会史”中,这一特点虽也存在,但就整体而言,社会科学理论的方法工具属性得到增强,此时学者关注更多的,如前引鲁滨孙《新史学》所言,是如何用社会科学理论,去解释“许多历史家所不能解释的历史上的现象”。这一变化所反映的,是中国史学近代化进程中,历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之间主客地位的渐变。不过,这一时期相关理论阐述虽如花似锦,却未结出相应果实。
    
    四、中国社会史论战与唯物史观社会史的勃兴和分化
    当一些史家在史学社会科学化潮流中龂龂于社会史理论之辨时,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社会史”,却在因中国国内政治局势转变而兴起的中国社会史论战中迅速崛起,并以作品数量的压倒性优势近乎统一了学界对“社会史”理论范式和书写内容的认知。
    关于中国社会史论战,学界已有大量研究成果。大致而言,它兴起于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时人为确定中国革命道路而对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思考。为解决中国社会性质,人们开始追溯中国社会发展史,进而引发了中国社会史论战。1931年,王礼锡创办《读书杂志》,随后推出4辑“社会史论战专号”,将论战推向高潮。论战主体身份背景复杂,但大都宣称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如王礼锡所言,“在中国社会史的论战里,都是唯物的内部的争斗”。换言之,这一时期的“社会史”,基本都成了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社会性质、形态史的研究。不过,唯物史观社会史自身形象也因此被“拖累”,并使之最终走向分化。
    当时学界对唯物史观社会史的积极反应,可以1930年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反响为例。该书是较早将论战延伸至社会史领域的著作之一,它不但因其开先性质,在论战中成了各家品评的“箭垛”,更因其研究内容是当时史学界十分热门的古史问题,而引起了一批“学院派”史家的关注。因而,该书作为唯物史观社会史早期著作,较具代表性。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在今天的评价中,可谓毁誉参半,但民国时期不少史家,还是充分肯定了该书的价值。例如,从古史研究的角度,顾颉刚说:“这是一部极有价值的伟著……富有精深独到的见解。中国古代社会的真相,自有此书后,我们才摸着一些边际。”从社会史研究角度,齐思和说:“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到了郭沫若先生才真正的走上了学术的路上。”再如华白沙所述:“记得前十年,笔者在北平时,每逢看见沈尹默先生,老是夹着这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他说他是非常爱好这部书的!”而更能说明问题的,是1932年张荫麟对该书的称赞。他将该书与顾颉刚《古史辨》(第2册)并举为1930年我国史学界最重要的两种出版物,并说:“它的贡献不仅在若干重要的发现和有力量的假说……尤在它例示研究古史的一条大道。那就是拿人类学上的结论作工具爬梳古史的材料,替这些结论找寻中国纪录上的佐证,同时也就建设中国古代社会演化的历程。”张荫麟一向自视甚高,好品评他人,尤以批评居多。因此,他的肯定,较大程度上能够反映该书在当时学者心中的位置。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之所以获得如此好评,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它契合了当时史学发展的趋势。一方面,当时史学主流取向依然偏重史料考据,研究领域偏于上古史。在“古史辨”大刀阔斧地摧毁中国旧有古史体系后,人们迫切期待新古史体系的建立;随后殷墟考古的重大发现,又让人们把这种期待寄托在了考古新材料上。而《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不但以新的视角重新建构出一幅上古社会的演进图景,而且这一重建利用了当时关注度较高的甲骨金文材料。这是该书与当时“新考据派”的契合。另一方面,在社会史论战之前,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趋势已十分明显,但始终没有出现一部真正有影响力的著作。而利用社会科学理论解释中国历史发展,正是《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特色。这是该书与史学社会科学化潮流的契合。因此我们说,1930年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实际是恰逢其会地将近代中国史学上两股重要潮流结合在了一起,并有意识地将历史研究从“整理”转向了“解释”。这不仅是为古史研究,而且是为唯物史观社会史研究,“例示”了“一条大道”。然而,当时论战者强烈而急迫的现实关怀,使得唯物史观社会史研究并未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唯物史观社会史成为一时焦点,并不完全因为时人的学术兴趣,更主要的是时人急迫地要从中确定中国社会性质,为中国革命寻一条出路。类似梁漱溟在《敬以请教胡适之先生》的信中所表现的,“中国的形式已急迫万分,我们必须立刻提出一套根本而彻底的‘改变世界’的方案及其具体实行的步骤”。这种急迫心态,容不得按部就班地为社会史研究准备坚实的史料基础,正如强调社会史研究首先应重视史料鉴别的顾颉刚,虽明确声称“绝不反对唯物史观”,但也得不到论战者的谅解一样。这种集体的急迫心态,造成唯物史观社会史研究日益走上了“公式化”道路,如当时学者指出:“中国社会史研究者们最大的毛病,在乎只知瞎引外国的方法和结论,而并不顾及本国历史上的真正的史料。”有学者甚至称“近来唯物史观者的古史观是唯心的”。这一问题给唯物史观社会史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使之成了“京朝派文学和史学的名家不愿出口甚至不愿入耳的问题”。概言之,中国社会史论战中产生的难以计数的作品,虽扩大了唯物史观社会史的影响,但其总体学术水准并未在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基础上向前推进多少,反倒是让多数“学院派”史家产生了反感。
    论战高潮过后,唯物史观社会史研究开始重视夯实史料基础,逐渐转向学术立场,然而此时该研究取向也出现了分化。唯物史观社会史研究转向的标志性事件,是1934年12月陶希圣创办《食货半月刊》。他在创刊号上提出:办刊目的“在集合正在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史尤其是正在搜集这种史料的人……不像过去所谓‘中国社会史论战’邢〔那〕样的激昂,那样的趋时”。此后,他一再强调:“本刊的范围,只限于纯粹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论文,更注重于史料的搜集……与现实的政治没有多大关条〔系〕。”将唯物史观社会史从“政治宣传”转向学术研究,特别重视史料搜集,这一立场再次得到了如顾颉刚、孟森等一批“学院派”史家的认同与支持。
    《食货半月刊》的主要成就,是推动了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发展。陶希圣通过《食货半月刊》和高校任教,影响和培养了一批社会经济史研究新秀。他们研究志趣的萌生,或多或少与社会史论战相关,但其具体成就,则呈现多元化特点。例如,鞠清远、武仙卿分别与陶希圣合著的《唐代经济史》《南北朝经济史》,虽可视为社会史论战的衍生品,但两书主要是对相应时期经济制度、史实的考述,理论色彩大为减弱。全汉昇《中国行会制度史》对中国行会制度起源、发展等问题的分析,运用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阶级学说;《唐宋帝国与运河》虽未明言“经济决定”说法,却极力突出经济因素对唐宋国运兴衰的影响。二者都受到唯物史观影响,但都没有过多涉及当时流行的社会性质、形态等问题。杨联陞《东汉的豪族》一文,其问题意识与当时古代社会形态问题的争论有关,但同样只是分析了豪族的起源、发展及其消极影响,并未卷入社会史论战的话语;《从〈四民月令〉所见到的汉代家族的生产》和《中唐以后税制与南朝税制之关系》等文,也具有相同特点。可见,社会史论战高潮过后,以陶希圣为代表的诸学者,特别是后起新秀的社会史研究,明显偏向了经济社会层面,且在具体选题上呈现出多元化特点。他们或多或少都受唯物史观影响,但在研究旨趣上则弱化了对中国社会性质、形态、革命道路等问题的争辩,而主要是立足于中国社会经济史材料,发掘中国社会历史的演变特点。
    社会史论战高潮过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如何干之、翦伯赞、吕振羽等,对论战中出现的问题也进行了反思与批评。不过,他们并没有因此削弱历史研究的革命性和阶级性,如翦伯赞《历史哲学教程》中就特别强调历史科学是“以说明人类生活斗争的实践及其发展为任务的‘现实的及实证的革命科学’”,“反映着现社会正在敌对着的诸种倾向与其意识形态”;“历史学家叙述或批评过去的历史,都是站在自己的阶级立场”。抗战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出版了一批研究成果,如吕振羽《中国社会史诸问题》和《简明中国通史》、翦伯赞《中国史纲》、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等。他们在具体观点上虽不尽相同,但对中国社会史的解读,基本都坚持了“五阶段论”。而1939年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更明确了中华民族经过原始公社、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鸦片战争后转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发展阶段,意味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革命史”叙事体系基本形成。
    基于上述我们说,唯物史观社会史在中国社会史论战高潮过后,出现了“社会经济史”和“革命史”路向的分化。
    以上即唯物史观社会史研究从勃兴到分化的大致过程。唯物史观社会史虽因社会史论战的白热化与急迫性,一度走上“公式化”道路,影响了相关成果的学术水平,但从整体上看,它对近代中国史学的影响,却是较为深远的。
    首先,就当时学界对“社会史”的认知而言,论战以其宏大的声势和具有压倒性优势的作品数量,近乎统一了人们对“社会史”的认知,使唯物史观社会史成了时人观念中最主要的“社会史”类型。例如,齐思和《近百年来中国史学的发展》一文对“社会史运动”的论述,即以唯物史观社会史为主。顾颉刚《五十年来的中国史学》一文,论及“社会史”所举蒙思明《元代社会阶级制度》等著作,也属唯物史观社会史;其《当代中国史学》一书,则以郭沫若、陶希圣为主,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论述。
    其次,唯物史观在不同层面、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一批以考据见长的史家。如吕思勉、顾颉刚、张荫麟等,在历史研究中都运用了唯物史观。另外,1935年,全汉昇入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从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实际也得到了傅斯年的认可。曾被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视为复古派代表的钱穆,在《国史大纲》中也从经济视角来讨论魏晋隋唐的社会形态问题,而从经济视角剖析社会形态、性质,正是民国时期非马克思主义史家对唯物史观的基本认知。
    复次,社会史论战影响了一大批学界新秀的学术取向。如曾受陶希圣影响的何兹全、连士升、杨联陞、全汉昇等,《现代史学》作者群中的陈啸江、戴裔煊、傅衣凌等,“史学研究会”成员梁方仲、吴晗等,以及蒙思明、李埏、黄现璠,等等。即便抛开政权鼎革影响,当史学界完成代际更迭后,中国史学面貌也会为之一变。这是唯物史观社会史影响近现代中国史学走向上,至关重要的一点。
    最后,从中国史学近代转型来看,唯物史观社会史可归于史学社会科学化的大背景之下。前文已述,在社会史论战之前,史学社会科学化趋势虽已十分明显,但多集中于理论诠释,较少落实于研究实践,成绩突出者则更少。唯物史观社会史在论战中虽曾出现“公式化”等弊病,一度使历史研究变成社会发展理论的附庸,但从另一方面看,论战中产生的大量作品,对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从理论诠释落实到研究实践,确实具有推动之功。而且,论战高潮过后,随着学界对“公式化”等问题的反思与纠正,在唯物史观社会史研究中,也确实逐渐调整了历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的主客地位。
    
    五、结语
    近代中国史学史中“社会史”书写的演变,和中国史学近代转型历程大致相应。“社会进化史”以进化论为依托,意在证明中国社会的发展史,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这和20世纪初年“新史学”的理念相因应。随后出现的“民众社会史”,其研究对象虽和“新史学”所倡导的“民史”相同,但其宗旨主要是发掘被传统文化所忽视、掩盖,甚至是歪曲的民众社会历史的真相,这主要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史学理念的反映。五四之后,学界对“社会史”的界定日趋多元,这反映的是史学社会科学化潮流中,可资中国史家借鉴的西方理论日趋多元的状况。唯物史观社会史的勃兴,虽受国内政治形势影响,但就学术而言,它符合史学社会科学化的潮流,并对该潮流从理论诠释落实到研究实践,具有推动之功。进而言之,从“社会史”书写演变看,中国史学的近代转型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近代中国史学史上的“社会史”书写虽然多样,但其背后实际共享着同一前提预设,即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研究其发展演变的规律和特点。即便是研究对象较为具体的“民众社会史”,也有借此探究中国社会整体迁流脉络的意图。所以,从整体上看,“社会史”研究的发生、发展,实际反映了中国史学从过去的政治史书写传统,向社会化和世俗化的转变。这种转变,正是中国史学近代转型的重要标志。
    第二,与研究对象的社会化、世俗化转向相应的,是方法理念上的社会科学化。以往我们多将这一潮流追溯到20世纪初年,甚至更早,这有其合理的一面。不过,20世纪初年史家对所谓“辅助学科”的认知,主要在史料或史事考订层面。到20年代,随着西方理论的大量引入,中国史家对社会科学理论的价值认知,才真正从史料或史事考订提升到历史解释层面。应该说,后者才是史学社会科学化的主要价值所在。
    第三,就各种“社会史”所依托的社会科学理论而言,从20世纪初年“新史学”潮流中以进化论为依托的“社会进化史”,到20年代史学社会科学化潮流中,中国史家根据不同学科理论提出多种“社会史”概念,实际反映了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在近代中国史学界从进化论一家独大到日趋多元的演变特点。
    第四,就各种“社会史”背后的书写理念而言,“新史学”潮流中的“社会进化史”,存在用中国历史去迎合西方社会科学之“公理公例”的倾向。其后的“社会史”书写,则逐渐出现了用社会科学的“公理公例”去解释中国历史发展,发掘中国历史特性的转变。这一转变,反映出中国史学近代转型过程中存在的,从让中国历史为西方理论作注脚,到回复历史学本位的演变趋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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