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帛》十九輯刊登有趙曉斌先生所撰寫的《荊州棗林鋪楚墓出土卜筮祭禱簡》一文,[1]其中唐維寺M126出土竹簡8枚,內容格式與之前的卜筮祭禱簡相似。趙曉斌先生所撰寫的釋文大多十分精準可信,本文針對幾處釋讀提出補正。 首先,依照筆者的理解,將簡1-2的釋文以通行字釋寫如下: 燕客莊賓問王於戚郢之歲,夏夷之月,壬戌之日,䜌失以為樂尹須嵍產貞筮,以其有肩、背、捭(臂)、扷、胸、脅疾,以悶心之故,尚毋為尤。恒貞吉,不為尤。有祟【01】見,以其故敚(說)之。以其有前禱,因其禽,而禱焉。一牂,地主、司命各一羖,[2]北方兆玉一環。至冬三月擇良日賽之。失占之,大吉,疾速瘥。 內容格式可以比對: (1)以悶心,不內食,尚毋為大尤。占之:恒【貞吉】(《望山》1.9) (2)尚毋為蚘(尤)。生占之(《新蔡》甲三143) (3)恒貞吉,甲寅之日,病良瘥;有敚(祟),見琥。以其故敚之。璧琥,擇良月良日歸[3]之。(《包山》218) (4)大司馬悼滑將楚邦之師徒以救郙之歲,刑夷之月,己卯之日,許吉以駁靈為左尹貞:既腹心疾,以上氣,不甘食,久不瘥,尚速瘥,毋有祟。占之:恆貞吉,病有篤。以其故敓之。禱大水,一犧馬;禱吾公子春、司馬子音、蔡公子家,各,饋之;禱社,一。思攻解日月與不。許吉占之曰:吉。(《包山》簡247-248) (5)以其故敓(說)之。舉禱於宮地主,一羖;於親父蔡公子家,特、酒食,饋之;親母,肥冢,酒食;舉禱東陵連【202】囂,肥冢、酒食。石被裳之敓(說),禱於卲王,特牛,饋之;禱於文坪夜君、郚公子春、司馬子音、蔡公子家,各特豢,酒食;夫人【203】特,酒食。(包山202~203) (6)舉禱大夫之私巫,舉禱行,白犬。禱王孫喿,塚﹦(冢豕)。(望山119) 看得出來,「前禱」一詞是首次出現。趙曉斌先生認為簡文文例可以對「禱」提出一個「新的觀點」,他說: 在夏夷月壬戌日,貞人䜌失以肯定的語氣說:「以其有前禱,因其今而禱焉,……至冬三月擇良日賽之,……大吉:疾速瘥。」然而到了遠月丙午日,「冬三月」都快結束了,產的疾病並未見好轉。貞人巫公又重述了一遍:「以其有前禱,因其今而禱焉,……苟使產速瘥。」「苟使」二字暴露了貞人已開始閃爍其詞。巫公所言的「前禱」是指䜌失在夏夷月壬戌日說的「禱」,䜌失所言「前禱」更在此日期之前。「前禱」就是上次禱告的意思。前輩學者已根據郭店簡指出「」可讀為「一」,葛陵簡中有「弌禱」,那麼「禱」就是「一禱」。「以其有前禱,因其今而禱」的意思就是按照上次禱的內容和形式,現在再來一遍。[4] 謹按:「禱」究竟如何理解?研究者說法眾多,蔡一峰先生有比較全面的歸納,請讀者可以參看。[5]趙先生所考釋的「因其今」的「今」,字形作: 簡2、簡3、簡4 趙氏隸定作「」,並注釋說:「讀為今。3號簡中同,4號簡中作吟。」[6]其實簡2、3的字形就是「禽」。可比對: 《容成氏》05 《容成氏》16 《望山》1.125 《望山》的文例作「(舉)禱北(別)宗[7]各一環[8],(舉)禱逨[9]一羖。社□亓古」,末字整理者隸定作「」,沒有說解。[10]陳斯鵬先生考釋《望山》1.52「」指出:「『』字原作,舊釋爲『胸』,非是。『禽』字西周金文作(不其簋),楚簡省作、(《周易10、28),『』爲『禽』增『肉』旁而成,當是禽獸之『禽』的專造字。字或省作『肣』,見《容成氏》16,或因聲符『今』繁化而作『』,見望山1-125,俱爲禽獸字。《說文》:『禽,走獸總名。』《周禮‧夏官‧大司馬》:『獻禽以祭社。』」[11]陳說可從。《包山》222「有祟見親王父、殤。以其故說之。舉禱,特牛,饋之。殤因其常牲。」其中「因」是李零先生所釋。[12]陳偉先生指出:「『因其常牲』就是因仍常規的犧牲,不作損益。」[13]文意非常順暢。《望山》的「古(故)禽」與《包山》的「常牲」意思相同。[14]《唐維寺》的「因其禽」亦即《包山》的「因其常牲」,那麼「以其有前禱,因其禽而禱焉」是說因為有之前祭禱方案,現在再因襲之前的禽牲而進行「禱」,也就是後面所說的「一牂,地主、司命各一羖,北方兆玉一環。」大抵相當於《包山》203「石被裳之敓(說),禱於卲王,特牛,饋之……」,比對《包山》簡199,「石被裳之說」正是「禱於卲王,特牛,饋之……。」這是移用其他貞卜者的「說辭」,一種擬議的祭禱方案。《包山》212、214也有「迻(移)應會之祱(說)」的說法。《包山》213「迻(移)古(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