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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中的“历史书写”研究范式———个方志研究的新取向

http://www.newdu.com 2020-01-18 《中国史研究动态》2019年 周毅 参加讨论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从明清安庆方志看理学教化与方志书写研究(18BZS00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历史编纂学的历史、理论与方法》(07JJD77009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周毅,安庆师范大学人文与社会学院。
     
    我国方志纂修历史悠久,现存方志种类繁多,有关方志研究的成果颇丰,其中从历史学角度研究,多将方志作为史学研究的资料。而受西方“文化转向”思潮的影响,中国学界的文化史与社会史研究开始对接甚至合流,社会文化史研究兴起,其主要策略之一是将文本作为一种分析手段,以考察背后的情境。尤其是后现代史学在认识论层面指出“文本”与“过去”之间的间隙,修正了传统史学企图通过“文本”重建“过去”的实证主义立场,指出了探究“文本”形成过程中所关涉的种种因素才是真正真实的历史。受此启发或影响,近年来,学界逐渐意识到,用来解释和重建历史过程的史料本身,其实是一种被书写、被建构形成的文本。较之于其记载内容所要呈现的“历史事实”,史料文献作为文本本身的形成过程则应是一种更加真实的“历史事实”。具体到方志研究,已有著述将方志文本本身作为研究对象,开始探究方志文本书写过程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这些因素又是如何影响方志的历史书写,如此,探求方志自身作为文本被书写、建构的过程,亦成为一个新的研究取向。
    一、从文本角度研究方志书写
    从文本角度探究方志文本的历史书写、建构过程,主要是对影响方志书写的因素进行探究,理学教化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理学自两宋产生后,经元而发展至明清,有一个从精英层面逐渐下移到地方基层的过程。相对于抽象的哲学层面的讨论,作为教化之道在地方基层社会的具体实践过程,则应是理学所更多呈现的历史形态。方志作为记录地方社会文化历史的“一方全史”,理学教化在地方基层社会的实践过程,自然是方志记录的重要内容,但相对于从“存史”层面记录理学教化如何影响地方的“历史事实”,在理学教化已经完全渗透下移并在地方基层社会影响深远的明清时代,理学教化与方志文本的历史书写之间如何互动,以及这一历史书写本身的建构过程则应是更值得关注的“历史事实”。
    目前直接从理学教化角度阐述对方志书写的影响,很多聚焦于对方志中女性书写的研究上。历来研究方志女性传记多从其记载内容出发,研究视角也多集中在贞节观念层面,对贞节观念形成的原因、贞节的类型等进行探讨,但亦有部分研究将方志中女性传记的文本本身作为研究对象,对其书写、建构的过程进行解析。如刘正刚《“贞女遗芳”与明清广东仕宦塑造的女性形象》(《史学月刊》2010年第3期)揭示了方志编纂者通过模式化的历史书写,在方志中构建出符合理学教化标准的女性形象,以宣扬理学教化。李世众《列女书写、妇德规训与地域秩序——以明清乐清县志为中心的考察》(《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指出明清各时期温州府乐清县志中《列女传》的书写存在差异,反映出不同时代根据不同的现实需要而建构出了相应的妇德观念。沈海梅《边缘文化主流化中的妇女——明清时期的云南“列女群”》(《思想战线》2002年第6期)则以历代云南通志中“列女传”为文本,分析云南地区方志从宋代不设列女传,到明代出现数以万计符合理学标准的“列女群”,认为其背景是明代以来在国家政治文化进一步一体化的进程中,中央以理学为手段改造整合作为边缘的云南地区,以及云南文化在融入主流文化的双向互动过程中,云南方志的书写按照体现国家主流话语的理学教化要求,构建了地方社会中女性的行为准则。而王明珂则指出方志中女性守节自杀的记载是一种模式化的情节书写,是适应社会规范的书写结构(《反思史学与史学反思》,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
    亦有学者从其他方面探讨了理学教化与方志书写之间的关系。余新忠《明清时期孝行的文本解读——以江南方志记载为中心》(《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7卷,2006年)对明清江南地区不同版本方志中“孝友传”文本进行对比解读,认为清代方志中“孝友”的数量较明代大大增加且叙述更加完备,其原因是在清代极力推崇孝治的背景下,方志书写者更加注重对孝行的搜集、记录并进行书写建构,而并非完全对应现实。李晓方通过分析本土人物谢长震从康熙《瑞金县志》中“义烈”到乾隆《瑞金县志》中“忠烈”形象的变化,指出其原因是瑞金地方对于清朝统治的认同及提升地方的需要,通过方志书写构建出地方人物的忠烈形象(《传记书写与皇权攀附——清代瑞金县志对谢长震的形象建构》,《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
    除从理学教化角度外,另有研究从其他方面探讨解读方志的书写、建构过程。李晓方《县志编纂与地方社会——明清〈瑞金县志〉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结合方志学和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方法,借鉴后现代史学理论,以瑞金地区现存的7部明清时期县志为史料,将方志视为蕴涵文化、权力等多种因素而构建起来的文本,通过对方志文本形成过程的探究,较全面地剖析了明清瑞金地区的政治权力、宗族观念、地方文化意识等多种因素与方志书写的互动关系。该著从多个角度,对同一地区不同时期形成的多部方志文本的书写、建构过程进行解读,进行集中全面考察,在类似取向的方志研究中较为突出。
    此外,近年亦有诸多论述从其他角度进行了相关研究。
    首先仍然是对影响方志书写的各种因素进行探讨。除了从理学教化角度外,多位学者都对方志书写与权力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了讨论,揭示了方志书写背后政府、地方士绅、宗族、族群等多种权力的博弈,认为方志文本作为一种暗含权力关系的话语体系,体现了地方社会相应的权力格局,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权力格局(谢宏维《文本与权力:清至民国时期江西万载地方志分析》,《史学月刊》2008年第9期。温春香《文字与权力:历修兴宁县志对族群的书写》,《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尹慧琼、谢宏维《史志编纂与地方话语权争夺——以宋至清代对卢光稠的记载为例》,《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范莉莉《明代方志书写中的权力关系——以正德〈姑苏志〉的修纂为中心》,《安徽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张爱华《清代县志与族谱编纂中的官民互动——以安徽泾县样本为中心》,《清史研究》2015年第3期)。对于方志书写与权力之间互动关系的讨论,还有潘晟《宋代图经与九域图志:从资料到系统知识》(《历史研究》2014年第1期)考察了方志中地理知识与权力之间的关系。部分学者则探讨了地方社会变迁、知识分子的社会价值观念变化等因素对方志书写的影响(冯玉荣《明末清初社会变动与地方志的编纂——以〈松江府志〉为例》,《中国地方志》2008年第7期。陈蕴茜、曲兵《论清末民初士绅与江浙地方志的变化》,《江海学刊》2004年第4期)。
    其次是对方志文本中的建构性进行分析。将方志视为一种含有建构成分的文本,对方志文本中的建构成分进行解读,是此类研究取向的显著特点。如前文所述,理学教化笼罩下的方志文本中的烈女、孝友等形象,是一种为了宣扬理学教化而进行的建构,而这种书写建构本身也构成了理学教化的一部分,又进一步强化了理学教化。同样,权力、社会变迁、文化观念等多种因素对方志书写过程产生影响,方志书写通过各种形式的建构,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这些因素。解读分析方志书写过程中的建构成分,自然就可以“探讨由此映射出的社会历史情状、权力和观念”(李晓方《县志编纂与地方社会——明清〈瑞金县志〉研究》,第10页)。如钱杭对《萧山水利志》《湘湖水利志》中记载的《英宗敕谕》进行仔细考证,揭示了明清萧山士绅改写《英宗敕谕》,构建出符合地方利益需要的文本,以维护地方和宗族利益(《真实与虚构之间的历史授权——萧山湘湖史上的〈英宗敕谕〉》,《史林》2004年第6期)。对地方史进行符合地方利益需要或彰显地方文化意识的建构,是方志书写的重要功能,如陆敏珍就指出至少从南宋地方志书开始,方志编纂者就开始将地方的文化构建与地方志书的书写直接联系起来(《宋代地方志编纂中的“地方”书写》,《史学理论研究》2012年第2期)。尤其是一些民族地区或处于中华文化边地的区域,因为边地融入中央和中央统一地方的双向需求,这些地区的方志书写大都参照中央主流文化的要求对地方社会的历史文化进行建构改造。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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