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层面深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怒江州累计脱贫22.35万人,独龙族、普米族整族脱贫,同时森林覆盖率达75.64%,实现了绿起来、美起来、逐步富起来的巨大转变。这些历史性成就的取得,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得益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实现了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双赢的良好局面。 守护“绿水青山”,实现生态修复与脱贫发展双赢。怒江州自然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极度脆弱,有“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世界极重要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中国三大特有物种分布中心之一。境内98%以上的面积是高山峡谷,耕地面积极少,垦殖系数不足4%,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76%。大量的陡坡耕地,导致水土流失严重,急需实施生态修复和生态扶贫。为此,怒江州全面推进国土绿化进程,加大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生态治理,增加林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截至2019年底,累计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51.2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7万亩,涉及全州约29万人,其中贫困人口8.95万人,退耕农户人均获得超过2400元收益。怒江州还全面落实“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政策,从贫困户中聘请3万名生态护林员,带动3万户贫困家庭实现稳定增收。这一举措带来生态保护、生态脱贫、生态固边、民族团结等多重效应,生态扶贫惠民政策在怒江得到充分体现。 转化“绿水青山”,实现产业发展与群众增收双赢。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怒江发展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怒江州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把得天独厚的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丰富和立体多样气候等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越保护越发展”的良性循环。百万亩绿色产业长廊撑起脱贫一片天,目前怒江州核桃种植面积突破200万亩,草果、花椒、砂仁种植面积200万亩,生态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营造“绿水青山”,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治伤疤、保生态、防返贫”,怒江州以加强生态建设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在怒江和澜沧江两岸植树造林30万亩,带动6万人参与实现收益;全面盘活了贫困群众特别是搬迁群众的农村林地、农地、宅基地资源;培育了一批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造林专业队,着力解决贫困人口尤其是易地搬迁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难题,增加贫困群众的工资性收入,让搬迁人口“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当前,深度贫困地区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怒江州仍有3个县市、4.43万贫困人口未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的:“这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紧绷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面对这场“硬仗”,更需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坚定不移走好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双赢的高质量脱贫发展道路。 要注重生态扶贫与乡村生态振兴的衔接,做活做好“生态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减贫战略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突出“补短板、强弱项”的问题导向,强化“固根基、谋长远”的战略思维,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以生态产业化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提升扶贫产业的组织化水平,借力互联网销售和消费扶贫行动,发挥“怒江峡谷”生态品牌优势和产地优势,将绿色生态品牌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同时,以生态振兴为依托,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和组织振兴,实现生态扶贫、摆脱贫困、乡村振兴和全面小康的有效衔接。 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双赢既是怒江州当前的治贫之举,更是长远的固本之策。要把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带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把生态建设与特色产业培育相结合,带动群众不断增收;把特色产业培育与群众素质提高相结合,带动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提升,走出一条生态保护和生态脱贫相融共赢、生产发展和生态良好相互促进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作者:韩斌,系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省情和资政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