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历史各个断代的研究都取得很多重大的进展,中国史研究在整体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所从事的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也同样,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比其他断代或专门史的变化更引人瞩目。这不是说我们做的比其他领域的学者好,而是因为明清社会经济史本来就是在20世纪新史学的体系下发展起来的新领域,在传统史学里,并没有这样一个领域,本来就缺乏深厚的学术基础,更没有体系化的理论和方法。经过最近几十年的发展,明清社会经济史不仅有了基本的问题格局,方法上初步自成体系,形成了与传统史学明显不同的学术议题和研究范式。 但是,就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来说,改革开放四十年不应该被看作是一个由断裂或转折划分出来的独立阶段。事实上,至少在前二十年,大致上从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末(这个时间点很难清晰划断,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到今天还在延续),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基本上是延续着五六十年代的路径发展的。如果说,改革开放是一个转变的时间标志,那这个转变不是五六十年开始的路径的转变,而是重新回到五六十年的路径上。我们都记得,改革开放初期,各行各业的改革都是以“拨乱反正”为目标的。这个“正”,就是五六十年走出来的“正”,这个“乱”则是十年动乱期间对学术的摧残和后来的以“儒法斗争”为主线的影射史学。所以,七十年代末以后,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主要是把五六十年代的学术脉络接续起来,在当时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的大风气下,明清社会经济史一度热闹起来。当时活跃的学者,主要包括了两代人,一是在五六十年代开创并奠定了明清社会经济史基本格局的老一代学者,一是五六十年代开始跟随上一代学者进入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之门的当时还年轻的学者。这两代学者在五六十年代提出的问题和积累的研究经验基础上,在七十年代末以后的十多二十年间出版了一批成果,这些成果,可以说是五六十年代以来研究集大成的总结性的成果,建构了一个关于明清社会经济的比较完整的知识和解释体系。这个社会经济史的体系影响之深,今天仍然主导着知识界对中国前近代社会经济状况的理解,很多年轻一代的研究者虽然越来越少提及这个时期的成果,但实际上并不能真正摆脱或者超越这个经济史体系的核心范畴和基本原理。例如资本主义萌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国家、地主经济与小农经济、地权形态和租佃关系、商品经济与市场结构、市镇与城市发展、海外贸易等等议题,都是从五六十年代提出来,到八九十年代才真正形成比较系统化的解释。这些议题一直持续到今天,仍然是明清社会经济史的主题和基本内容。 然而,我们不能由此引出改革开放四十年明清社会经济史没有发生巨大转变的认识,也不应否定或者贬低这个转变在中国史学转向的意义。前面所说的延续五六十年代走出来的路径,固然是一种承前,但实际发生的影响和意义,更体现在启后。 首先,前面提到的两代学者,在继续推进他们在五六十年代已经开始努力展开的研究方向的时候,通过深化和总结其研究成果,不仅仅是在已经提出的问题框架下,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解释,更把他们研究中发现的问题的许多疑惑提了出来,尤其是原来的理论框架不能自圆其说的,与历史事实不能吻合的,从既有的逻辑上引申出来的,由于新发掘的史料和史实导出的,种种的新问题,都在八九十年代逐渐萌生出来。当时的研究有一种比较共同的处境,就是一方面仍然有一套似乎定型的大家深信不疑的理论,另一方面,在研究中被认识到的越来越多细致复杂的事实,直接套入这套理论时,常常要面对逻辑上的矛盾乃至陷于悖论中。于是,打通历史事实与固有理论逻辑之间的关联,在理论上提出修正或建立新的解释,成为当时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一种努力的方向。例如,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理论假设与明清时期社会经济显著的发展变化事实之间矛盾,地主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小农经营方式与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关系,生产者人身依附关系松解与宗族社会发展的关系,全国性市场的性质与国内市场发育程度的关系,江南市镇经济的繁荣与江南社会经济性质问题等等,都隐含或呼唤着新的历史视角,新的议题和解释逻辑,甚至潜在地引出新社会经济史研究新方向的追求。老一辈的学者不仅把几十年的研究推向深入,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基础,而且不满足于一些教条化的历史解释,从历史事实出发去推进社会经济史解释体系的建立,他们的努力在客观上把研究方向拉向新的领域,为后面二十年的学术转向奠定了基础。 这种学术转向的另一重要的动力,来自改革开放四十年中新一代研究者的探索。从1978年开始,随着研究生制度的恢复,一批年轻人通过研究生的渠道进入明清经济史的研究领域,他们在上面说到的两代学者的指导下,一方面直接继承了前辈开辟的研究路径,另一方面更努力去探索向前推进的方向。这个时候,整个中国历史学界都在热切地探索历史研究的新方向和新路径,战后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发展出来种种学说和方法,也触动着研究者的思想,打开研究者的眼界。与此同时,欧美、日本和台湾的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许多成果也给大陆地区新一代学者提供了启发和刺激。在这样的学术气氛下,在前二十年,年轻一代学者主要还是跟随上两代学者的问题意识和研究套路,在此基础上,先从扩大视野,拓深问题入手,引出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解释,开出新的领域,逐渐形成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格局。到后二十年,当这代学者逐渐成熟的时候,一些新的方向和课题已经渐见明晰起来,他们后来指导的学生,越来越多在新的研究框架中拓展新议题。 因此,我们回顾四十年明清社会经济史的新进展时,既要立足于明清社会经济史一以贯之的学术传统的延续,又要敏感地把握着这种在延续中逐渐发展出来的新方向。沿“旧路径”走出“新方向”,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明清社会经济史发展的一个特色。之所以能够这样走过来,一方面是因为从历史学的整体上看,我们这个学科的所谓“旧路径”本身就是“新方向”,从一开始就是以用新材料研究新问题发展起来的;另一方面最近二十年的所谓“新发展”,也主要是研究新材料的大规模拓展,推动了研究问题的不断更新。 所谓新材料,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传世文献利用的大规模扩展,这点可能是与宋元以前各断代史相比,最明显的一个特点。明清时期由士大夫、文人、官员制造的文献典籍,流传下来收藏在各种公私机构的数量,是以前历朝无法比拟的。但在90年代以前,这些文献大部分都不容易被研究者看到,在研究中得到全面利用就更是无从谈起。那个时候,我估计90%甚至更高比重的传世文献,或者是研究者没有很好利用的,或者是其中很多根本就看不到。例如明代的地方志、明人文集,过去能看到还被利用的,就相当少。记得90年代以前的研究者,很多还依赖《古今图书集成》中辑录的文献,还有《天下郡国利病书》抄录的明代到清初的地方志,从一些类书中转引也是常见的方式,很少能直接利用原书原版。还有各种政书,如《续文献通考》《清文献通考》还是最常用的资料来源,各种则例、条例很少能被研究者利用,甚至连《明实录》研究者使用起来都不是很方便,利用在研究中也还不是很普遍。至于文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贺长龄的《清经世文编》和60年代中华书局影印出版的《明经世文编》,还是研究者引用文集文献的主要来源,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四部丛刊》里收入的少量文集。80年代以后,大量的明清时期的传世文献被编辑影印出版,尤其是几部“四库”丛书的编集出版,乃至近年来各种珍本稀见本丛书的出版,在明清史学者面前展开一个浩如烟海的文献世界。 与此同时,利用传世文献建立的各种古籍数据库,甚至更大型史料丛书的电子版的私下流传,对于明清史研究的学者,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新入门者来说,更是开启了通往文献海洋的捷径。虽然大家也都懂得史料需要完整细心阅读的道理,但对苦于耗终生之力也无法涉猎本朝史料之万一的明清史学者来说,各种古籍数据库的建立,不但大大增多了可以阅读到的史料,更令史料的可用范围大大扩展,从不同史料的关联和比对中揭示新史实和历史细节的能力也大大提升。 虽然就形式上看,这好像只是传统史料的量的增长,但这个量的增长实际上包含着质的变化,史料性质以及史料的呈现能力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因此我把这看成是新史料的一种形式。这种史料利用的扩大,对明清史,尤其是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发展产生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近年来很多年轻人的新研究,特别是研究题目越来越细小,发掘出来的历史细节越来越清晰,甚至揭出很多过去几乎不知道或者没有给予足够关注的事实,包括制度的细节和史实的构成,过去很多只有笼统了解的典故,其复杂性和层次感都被细致地展示出来,都不能不承认是这种“新史料”推动的结果。 由于近来来的这些新成果,明清时期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大大丰富和鲜活起来。这种历史细节的丰富和具体化,隐含着大量的新问题,重新思考和构建一种新的关于明清时期的社会经济的解释架构呼之欲出。 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材料,另一个重要的进展是大家都已经很熟悉的,民间文书的和地方档案的大量发现,以及有计划的整理和初步的研究。这个方面的进展,也许是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最引人瞩目的。在这个方面,90年代以前,民间文书的收集和利用,主要在于各种契约和工商业碑刻。研究的重点特别集中在土地契约和租佃契约上,老一代学者的研究奠定了民间契约研究的基础,并形成了初步的理论和方法架构。最近二三十年,民间文书的收集和研究,在种类上大大丰富起来。除了契约文书,账本、地籍册、户籍册、赋役册、分家书、日记、宗教文书等等,都大量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开始了单种或多种综合的研究。此外还有也应该归类到民间文献的家谱族谱,成为很多研究者的竞相追逐的材料,利用族谱的研究成果更是蔚成大观。地方碑刻资料的收集整理,成果硕然。还有地方衙门或机构档案的整理,也成绩斐然。对这些新材料的发掘、考释和研究,不仅形成了很多新的学问和研究技术,更将历史研究的视角和认知与解释方法,大大抛离了传统史学的套路。 这种研究的兴趣和热情,目前正方兴未艾,俨然有成为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主流学术方向之势。 可以说,改革开放四十年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最重要的进展,最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新史料的利用上,至于理论和历史解释,在整体上和基本的结构上,我认为基本上还仍然沿着以往的路径惯性地推进。然而,新材料的利用和研究,已经大大扩展了人们的学术视野,尤其是最近20年,通过新材料发掘出很多过去根本不入学者法眼的现象和话题,学者投入关注的史实比起以前成十倍、百倍地增长。我们走进书店看看明清史近年来出版的书名就可以知道,很多话题过去是想都不会去想,甚至根本不知道,现在很多都成为热门话题。这种新局面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上述两种新史料途径的拓展。 学界有一种声音质疑这种由新材料引出来的历史和社会的细节搜剔考辨,对于历史研究的价值有多大。我不能说每一位专注于这种细节研究的学者都一定有足够的学术自觉和清晰的理论思考或追求,不排除很多研究者可能是追随他人的兴趣纠缠在许多细节上;也不一定每一个研究都一定先有明确的理论预设和问题意识才会专注于这些具体的情节,很多也确实是出于个人某种兴趣或为从众心态驱使。但是,这种利用新材料展开的研究,在其总体的方向上,一开始就是在一种宏大的历史关怀和学术追求下发展出来的,这种追求就是顾颉刚在《民俗》周刊《发刊词》上提出的:“要探检各种民众的生活,民众的欲求,来认识整个的社会!”在这样的信念下,普通人日常生活的细节,都理所当然应该成为历史学者认识整个社会的基础。事实上,在新材料中发掘出种种民间社会的物事、现象、规制、俗例、实践方式等等细节,也许在传统史学的视野和架构下是没有多少意义的,但对坚信通过新史学,打开人类理解自己社会和历史的新视野的研究者而言,他们头脑里都有非常清晰的理论关怀、非常明确的目标追求,否则他们也不可能对那些细节产生敏感和兴趣。怀疑和轻视这些细节研究,只是因为不明白这种研究具有更宏远的理论追求而已。更重要的是,即使单个的研究者专注于特定研究对象的精细勘查考释时,也许比较盲目,但我们要相信,只要历史中的新的事物和新的细节被认识,被厘清,被重构,累积起来,一定要引出对宏大问题的思考,一定会引出对既有知识的质疑或修正,也一定是建构新历史体系不可缺少的工作。我们从近年来许多研究的进展,已经看到明清社会经济史的学术解释体系,正是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悄然地发生着重大的变化。例如在回应当今国家和社会特别关注的中国社会治理模式的问题时,由明清时期基层传统乡村社会的研究引出来的问题意识和研究路径,已经显露出理论和方法创新的价值。 回顾四十年来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走过的路,我们有信心,只要坚持从对历史事实的兴趣出发,在新材料中发现新问题,从新的问题发展出新的理论关怀和思考,这个中国史学的年轻领域就一定可以为重写中国历史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