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将乡村振兴战略看成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政策,包含了多重政策目标,民族地区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则成为实现这些政策目标的比较优势。在乡村振兴的视域下思考民族传统文化的当代作用,应当致力于发现民族传统文化在经济之外的价值。民族传统文化经济之外的价值也不是体现在它的原生含义,而是需要立足于现代社会生活,推动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关键词:文化自信; 乡村振兴; 民族文化资本化; 贫困文化论; 作者简介:李文钢(1986-),云南昭通人,民族学博士,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民族地区农村发展。贵州贵阳,邮编:550025。 基金: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文化资源传承创新方略研究”(项目编号:18ZDA118); 2018年度贵州财经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项目编号:2018YJ04); 一、问题的提出 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希望未来中国的乡村能够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产业兴旺的总要求放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首位,说明了产业兴旺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在笔者长期调查研究的偏远高寒山区贫困村宁边村中,由于生态环境恶劣和经济发展资源匮乏,在村庄内部无法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回、汉、彝、苗四个族群的村民在21世纪初期就已经形成了“半工半耕”的生计方式。[1]对于像宁边村这种在村庄内部缺乏经济发展资源的乡村而言,是很难做到以乡村产业兴旺为基础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当面临此种情况时,在乡村振兴的讨论中,一种流行的观点是认为乡村振兴并不是要振兴中国所有的乡村,无法实现经济发展的那些边缘地区的乡村走向消亡也就难以避免。[2]在这些讨论中,言下之意是没有经济发展潜力的那些村庄就可以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那么,是否意味着,那些难以实现村庄经济发展的边缘地区村庄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就无所作为? 多年以来,学术界对将经济增长作为社会进步先决条件的观念和实践已经做了诸多批判,目的是让人们注意到即使是在经济已经支配了我们社会生活的情况下[3],在现代社会中经济也并非囊括了所有意义,除此之外还有沟通交往、信仰等日常生活意义。乡村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也并非只是为了实现村庄经济发展,它还是乡民的精神文化家园和农耕文化的集中器,也是整个国家民族“文化自信”的渊源和根基。[4]在新时代的中国乡村振兴之路上,对振兴乡村的价值及战略意义的认识,关键在于要跳出城市中心主义及现代性的陷阱,发现乡村社会在经济发展之外的价值。 历史地看,在解释和解决中国乡村面临的社会问题时,20世纪30年代盛行一时的乡村建设运动也是着眼于乡村文化。梁漱溟认为:“中国问题并不是什么旁的问题,就是文化失调——极严重的文化失调,其表现出来的就是社会构造的崩溃,政治上的无办法。”[5](P23)梁漱溟基于自己的“文化本位”观,所开出的药方是建设新的礼俗,因为维持中国社会秩序的力量是礼俗而不是法律,将来中国新社会组织的构造也是要依靠礼俗。鉴于乡村建设运动最终走向失败的历史教训,有学者在讨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径时,否定了走文化振兴道路的可行性。因为,“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十分衰落,已经不足以构成乡村振兴的主要文化支撑。”[6](P42) 很明显,依靠儒家文化难以走乡村文化振兴道路的判断是沿着梁漱溟的思考路径来理解中国乡村问题的成因和解决途径。作为大传统的儒家文化历史以来就是一种典型的精英文化,具有民族差异和区域差异的乡民文化则是一种小传统。[7]将儒家文化与乡村振兴建立联系的认识既没有注意到文化存在着大传统和小传统之别,既夸大了大传统对中国乡村的影响,也忽视了小传统在中国乡村发展中的实质性作用,更加没有理解今日中国乡村问题的成因。中国乡村经济功能上的弱化,并不等同于乡村文化也在走向衰败,中国乡村经历的是一个社会文化转型过程。[8] 正如人类学者孙庆忠在田野调查中观察到的:“村里的年轻人一拨一拨出去,居住在丽江或者去其他的大城市打工,但是村落没有因此而破败,老人通过一年一度重演祖先祭天的仪式,让漂泊在外的年轻人始终不忘他们祖先的历史,不忘祖先给他们身上留传下来的文化基因。”[9](P130~131)社会学者的调查研究也强调,走向“农民终结”和“村落终结”的只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绝大部分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仍然有大量中老年农民生活于其中,他们仍然在通过日常生活实践和传承属于他们的乡村文化。[10]在理解乡村经济发展状况与乡村文化生命力之间的关系时,我们没有必要以乡村经济发展状况作为标准来判断乡村文化是否走向衰微。一项新近的基于客家村落的调查研究就表明:农村空心化所导致的农村产业凋敝、社会散落、文化失序的公共性消解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繁荣兴盛农村文化,传统民间文化仪式能够在个体、家庭、宗族、宗族之间、村落之间、跨越省域的空间之间进行有效社会整合,进而促成乡村社会公共性的重建。[11]换句话说,对于那些受到地理区位、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约束难以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的村落而言,仍然可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来弥合被乡村经济衰败和村庄人口流动所撕裂的乡村社会的公共性,在乡村振兴过程中重新发现乡村在经济之外的价值。 二、民族文化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比较优势 国家在民族地区实施的任何类型的发展政策,首先会遭遇如何理解民族文化的作用和价值的问题。王建民指出,乡村振兴背后隐藏的逻辑很多时候是发展主义或者现代化的,在民族地区推行乡村振兴时可能会遇到一些价值观上的冲突。 [12]与此同时,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在诸多学者的解读和地方政府的实践中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路和趋势,在此情况下民族文化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遭遇两种同时并存,且彼此矛盾的态度。过去国家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实践中,一方面是将民族文化看成是推动民族地区实现经济发展的可利用资源,另一方面又将民族文化理解为是一种阻碍民族地区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例如,李忠斌等人对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研究就指出:“很多村寨实行‘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只重视那些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文化要素,认为那些不便于、不易于以及不能开发的隐性文化是落后的、过时的,并对这些文化有选择性地摒弃,其结果是加速了文化消亡”。[13](P31)在有关民族地区的农村发展研究中,当我们以经济为基点来审视民族文化的作用和价值时,对待民族文化的两种同时并存的矛盾态度也已经被理论化为“民族文化资本化”和“贫困文化论”。 “民族文化资本化”理论要合理化论证的是民族文化的持有者应该利用和如何利用某些民族文化要素的独特性和地方性在普适性的现代市场经济中所体现出来的稀缺性获取发展资源。[14]“民族文化资本化”理论已经被应用于指导民族节日、民族旅游、民族音乐等有形民族文化要素的开发利用,并且认为民族文化在资本化的运用过程中既实现了民族经济发展,也展示了民族文化存在的现实性。在“民族文化资本化”理论的具体实践中,更多的是以一种文化产业的视角指出民族文化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15]仔细检视“民族文化资本化”的理论内涵和具体实践时我们可以发现,“民族文化资本化”难以避免地在选择性的利用某些民族文化要素,而不是整体性地思考和论述民族文化在面临现代经济发展时的命运和遭遇。因为,有“资格”被资本化的民族文化往往是那些能够带来经济利益和便于开发的显性的民族文化要素,而那些难以转变为经济利益的民族文化要素则被弃之不顾。在此情况下,“民族文化资本化”的提出者也非常清醒地指出:“我们不能把‘民族文化’的整体性概念化简为具体的文化形式或项目,而提出哪些形式可以得到资本的运用或哪些则不能的问题”。[16](P14) 不管是“民族文化资本化”理论将那些显性的、可以被资本所利用的民族文化要素看成是推动民族经济发展的动力,还是“贫困文化论”将那些隐性的、难以被资本所利用的民族文化要素理解为是阻碍民族经济发展的因素,最终导致的结果都是应该基于整体性来理解的民族文化被民族经济发展政策所割裂,变得碎片化,具有区域差异和民族差异的民族传统文化越来越单一化。[17]如果在民族地区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仍然强调民族村寨经济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物质保障,缺乏资本、技术和自然资源的那些民族村寨只能转而依靠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本化,外界同时也会将他们的民族文化理解为是导致民族村寨经济难以实现发展的其中一种原因。“贫困文化论”将民族文化理解为是阻碍民族村寨经济发展的因素自然是对民族文化的巨大误解,将“民族文化资本化”推崇为是在为边缘地区的民族群体构建一条参与现代经济的路径又显得过于乐观了。 “民族文化资本化”只是论证了民族文化可以作为推动民族经济发展的动力,却无力于分析“不同的民族或个人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究竟得到了什么,得到了多少的问题”。[18](P47)于是,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能够深刻感受到民族文化的持有者在资本面前变成了最为边缘的参与者。多年以来的发展实践也表明,民族地区并没有因为“民族文化资本化”而摆脱贫困,更没有因为将民族文化理解为是致贫原因后所实施的文化扶贫政策而实现区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为了推动中国的农业和农村实现现代化的长远目标也说明了在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民族传统文化仍然会遭遇如何适应现代化、与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困境。社会学者丁学良指出,现代化理论重点探讨的是经济发展的非经济环境,考虑的不是现代化的独一性而是普遍性,即生活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如何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问题。[19]乡村振兴战略背后所隐藏的现代性的政策价值取向在对待民族传统文化时,所蕴含的现代性的单一性和普适性,将对多元文化、本土文化、边缘文化进行压制。 笔者花费大量精力对“民族文化资本化”和“贫困文化论”所展开的批评,其目的是想引起人们的警惕,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以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时,还是会简单化地将民族文化看成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动力或是阻力。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如何实现乡村经济发展是一个实践问题,如何认识民族传统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和价值则是一个认识问题。如果我们将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置换为以发现乡村文化的价值和作用为中心,那么,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则能够实现扬长避短。在民族地区搞乡村振兴,要把民族地区文化和环境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放在重要的位置考虑,不能千篇一律、一刀切地搞运动。[12]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经济发展是其面临的最大困难和劣势所在,文化的丰富性和差异性却是一种潜在的比较优势。本文强调重新认识民族传统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和价值,不是沿着老路探讨如何利用民族文化才能推动民族村寨经济发展,而是不厌其烦地指出民族传统文化对于发现乡村在经济发展之外所具有的价值。 三、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理论基础 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应当被理解为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政策,对于民族地区而言,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而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无不与民族传统文化息息相关,涉及的是一个如何在当代重建乡村文化自信的问题。所谓文化自信是指:“人们对自身所属群体的价值体系和生活方式的高度认同和肯定,是对身处其中的历史、传统、风物、遗产、景观、自然的高度赞赏和肯定”。[20](P42)但是,重建文化自信,首先面临着的一个根本性困境是在当代中国社会是否具有一个容忍多元价值观存在的环境,我们是否能够选择和选择什么样的价值观来重新审视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以及民族传统文化能否在现代社会中发挥实际作用的认识。需要指出的是,当代中国社会中的很多观念的形成与付诸实践与国家政策紧密相关。 例如,在多民族聚居的宁边村中,地方政府在开展扶贫实践时,就认为大花苗村民之所以成为村庄内部最为贫困的一个族群,是因为在他们的民族传统文化中喜爱饮酒、没有经商和积累物质财富的意识。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又试图将村庄内民族传统文化保留相对最为完整的苗族村民的“花山节”打造为一个吸引当地游客的旅游项目。大花苗村民对地方政府对他们的民族传统文化产生的误解感到沮丧,当地方政府要利用他们的民族传统文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可能为他们带来现实的经济利益时又感到欣喜。由此可见,在现代经济发展进程中,不仅是政府对民族传统文化同时持有“民族文化资本化”和“贫困文化论”时所展示的矛盾心态,两种对待民族文化的态度在同一个时间和空间中并置时也导致了地方群体对自身传统文化价值认识的迷惘,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民族传统文化在地方政府看来是有用还是无用,也随之丧失了文化自信。 在现代社会中,正是多种主体的发展诉求叠加形成的现代社会经济已经全面支配我们社会生活格局,也形成了以是否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衡量一切事物是否具有存在价值的观念体系,这也是导致少数民族群体丧失文化自信的根本原因。多年以来,在对发展主义的批评与反思中,一种声音认为,某些边缘群体的生活方式足以让我们反思和批评这个“欲壑难填”的现代社会。[21]然而,如果是站在边缘群体的角度来看,学者所赞美的“原初丰裕社会”可能对他们而言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生活窘境。即使是处于边缘地区的那些少数民族聚居的村落,也在强烈地渴望着自身的生存环境通过积极融入现代经济进程中得以改善。[22]因而,当我们试图在民族传统文化中寻找批判现代发展主义的灵感和理论资源时,面临的一个尴尬是已经主动拥抱现代发展主义话语的那些被发展对象的诘问。 在此情况下,为了消解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理性与现代社会的工具理性之间存在的对立状态,一种影响广泛且十分流行的思路是强调民族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创造性转化。人类学家黄应贵对中国台湾地区乡村经济的研究就表明,在新自由主义经济体系下,台湾地区的乡村文化并没有因此消失,只是创造性转化之后融入了现代社会之中,为我们理解经济发展与乡村文化变迁提供了很好的案例。[23] 然而,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的努力,目前在很大程度上仍局限在观念文化领域自身。更多的是在承认地方社会经历着巨变的事实基础上,在观念层面反思如社会、族群、亲属、家族、经济、发展、合作等人类学的既有概念在面对新自由主义经济、资本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时应该如何做出调适。[24]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意味着需要融合传统与现代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要素,首先会遭遇如何理解传统与现代的问题,以及消除传统与现代之间二元对立的认识论。 从文化变迁和文化演进的角度来看,一旦人类社会由传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无论传统文化在历史上安排人们的生活秩序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当下也无法按照过去那种传承机制演化下去。民族传统文化由于存在环境的改变和传承机制的缺失,不得不接受新的日常生活实践选择和淘汰。于是,为了在现代社会中保留某些民族传统文化,在中国也因此出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即便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也变得越来越项目化而脱离文化持有者的实际生活。在此基础上,我们在讨论与实践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时应该明白,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已经不再是传统文化按照自身内在理路的自发演进,也不再具有天然的正确性,而是要在现代社会的生存环境中接受检验,在新的社会制度基础上进行的文化重建。 以研究边缘群体的文化为己任的人类学学科属性决定了人类学长于文化分析,短于将这种文化分析付诸实践。毕竟,在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中如何发挥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和作用,以此为契机推动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不只是理论思辨层面就能完成,更多的是如何付诸实践的问题。何显明在论及传统文化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时认为:“要打破这一尴尬局面,就必须走出文化决定论的怪圈,将弘扬传统的视线更多转向现实的社会生活实践,转向为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建构社会制度基础与实践机制,转向为这种转化培植适宜的社会土壤”。[25](P34)因此,当我们思考民族地区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中民族传统文化具有的作用和价值时,不仅要反思与批评政府政策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实践,也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重建文化持有者的文化自信,让文化持有者主动认同自己的文化价值具有多元性,构建民族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实践机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