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嶽麓書院藏秦簡(伍)》中“廷卒乙廿一”所見“蠻夷”性質小議

http://www.newdu.com 2020-05-26 武汉大学简帛网 董飛 参加讨论
(西北大學歷史學院) 
    
  
    《嶽麓書院藏秦簡(伍)》中的一組秦令“廷卒乙廿一”,其中多次提到“蠻夷”。翁明鵬認爲,“徼外”是“故徼外”的省稱,並提出秦王朝的邊境意識在秦統一後逐漸淡化的觀點。但翁文並未對“蠻夷”的含義展開詳細討論。[1]周海鋒在《嶽麓書院藏秦簡所見<亡律>研究》一文中認爲“徼外蠻夷”是與“徼中蠻夷”相對的概念,“徼中蠻夷”是指服從秦統治的少數民族政權管轄區。[2]余以爲就“廷卒乙廿一”而言,“徼外”指的是秦邊境線以外,說明秦軍已經進軍到六國境內;而“蠻夷”並非“少數民族”,而是對他國抵抗力量的蔑稱;這組令文是秦軍統一六國期間,上级根據對“新地”以往城邑防衛工作的經驗總結,將其頒行於眾,有指導工作的意味在其中。
    (1)●捕以城邑反及非從興殹(也),而捕道故塞徼外蠻夷來為間,賞毋律└。今為令└:謀以城邑反及道故塞徼外(簡1792)蠻夷來欲反城邑者,皆為以城邑反。智(知)其請(情)而舍之,與同罪。弗智(知),完為城旦舂└。以城邑反及舍者之室人(簡1813)存者,智(知)請(情),與同罪,弗智(知),贖城旦舂└。典、老、伍人智(知)弗告,完為城旦舂,弗智(知),貲二甲。   ·廷卒乙廿一(簡1855)
    (2)● 數人共捕道故塞徼外蠻夷來為閑及來盜略人└、以城邑反及舍者若诇告,皆共其賞└。欲相移,許之。(簡1908)
    (3)●告道故塞徼外蠻夷來為閑及來盜略人└、以城邑反及舍者,令、丞必身聽其告辭(辭),善求請(情),毋令史(簡1615)
    缺簡
    治道故塞徼外蠻夷來為閑及來盜略人└、以城邑反及舍者,死辠不審,耐為司寇;城旦舂罪不審,□(簡1606+簡1619)鬼薪白粲罪、耐若䙴(遷)□(簡0934)䙴(遷)罪不審論。  ·廷卒乙廿一(簡1602-1+簡1602-2)
    (4)●吏捕告道徼外來為閑及來盜略人、謀反及舍者,皆勿賞。·隸臣捕道徼外來為閑者一人,免為司寇,司寇為(簡1596)庶人。道故塞徼外蠻夷來盜略人而得者,黥㓷(劓)斬其左止(趾)以為城旦。前令獄未報者,以此令論之└。斬為城(簡2151)旦者,過百日而不死,乃行捕者賞。縣道人不用此令。  ·廷卒乙廿一(簡1166)
    (5)●能捕以城邑反及智(知)而舍者一人,(拜)爵二級,賜錢五萬;诇吏,吏捕得之,購錢五萬。諸已反及與吏卒戰而(簡1849)
    缺簡
    受爵者毋過大夫└,所诇(?)雖多□□□□□□□□□□□及不欲受爵,予購級萬錢,當賜者,有(又)行(簡1892)其賜。       ·廷卒乙廿一(簡1684)
    (6)●隸臣捕道故徼外來誘而舍者一人,免為司寇,司寇為庶人。其捕數人者,以□(簡1156)
    首先,正如翁明鵬所言,“徼外”是“故徼外”的省稱,這一措辭表明秦國的勢力已經擴展到原先的國境線以外,進入了六國境內,“蠻夷反城邑”發生在秦統一六國的戰爭中。由簡(1)“蠻夷來欲反城邑者”可知,這些 “蠻夷”不是單純的掠人搶物,而是有政治軍事目的,目標就是攻城或在城內誘發叛亂。一般的“少數民族”蠻夷恐怕不會有攻城掠地的意圖。簡(5)雖未明確提到“蠻夷”,但其編號同爲“廷卒乙廿一”,可見與“蠻夷”簡文存在相關性。而簡(5)中對此類“反城邑”者的購賞爲:拜爵二級,賜錢五萬。“少數民族”恐怕不值這樣高的價格。
    其次,多處簡文提到要防備蠻夷“來爲間”的情況,參考《孫子兵法·用間篇》可知:“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知之。”[3]先秦時“來爲間”的重要任務,便是偵知城邑守將及其侍從的情況。這就說明“來爲間”者必須進入城邑,或者其與縣廷內的吏員存在溝通的渠道。否則,一般的民眾恐怕對於秦國長吏、守將的情況是難以知曉的。簡(1)中對“知其情而舍之”這一情形的嚴厲處罰,也表明這些“蠻夷”與城邑、鄉里的編戶民應該熟識或存在一定的溝通渠道。
    另外,此類“蠻夷”能輕鬆混進城邑或鄉里,還能在城邑鄉里進行反秦活動,說明其語言、衣著、生活習慣等均與常住民無異,否則簡(1908)中關於“诇告”的規定就是多此一舉,直接識別、抓捕便是了。由於“蠻夷”與原住民在語言、衣著等相似,可以排除其是“少數民族”的可能。最後,《孫子兵法·用間篇》中“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的措辭,也間接透露了“道故塞徼外蠻夷來爲間”的重要目的,便是攻城或者殺死秦國長吏,進而達到控制城邑的目的。[4]
    因此,這一組令文頒佈的目的,是對秦軍剛剛攻下六國城邑、接管縣廷、宣佈實行秦法之後,如何進行城邑保衛工作、防止六國勢力反撲進行的指導。而這裏的“蠻夷”顯然不是通常所認爲的“少數民族”,而是六國抵抗勢力的殘餘。
    至於爲何會將六國抵抗勢力的殘餘稱之爲“蠻夷”,應與秦軍剛剛進入六國境內,語言不通,對六國的氣候、風土人情等均不熟悉,故用蠻夷這一蔑稱來稱呼六國殘餘的抵抗力量有關。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在有些地方,戰敗的六國軍隊向少數民族借兵報仇的可能,但由於這一組簡文的性質是秦令,其適用的範圍不局限於一時一地,可見秦軍在“故徼外”作戰時,在新佔領的土地上,也就是戰線的後方不止一次遇到“徼外蠻夷”的攻擊與“以城邑反”的情況,才會引起中央的注意,制定這組令文。因此,真正的少數民族蠻夷以“來爲間”“以城邑反”等有組織的軍事行動對抗秦軍的情況,應該不會太多。故該組簡文中所見“蠻夷”,應是被秦軍主力擊敗、流落戰線後方的六國軍隊的殘餘力量,因語言、裝束、風俗等均與外來秦人不同的緣故,被秦軍貫以“蠻夷”之名,上報中央。故在中央下達的秦令中,以對此類人等以“蠻夷”名之。
    再者,在秦王朝的語言習慣中,“蠻夷”也被用作謙辭或對他人的蔑稱,如荊軻在秦的朝堂之上,稱同爲燕人的秦舞陽爲“北蕃蠻夷之鄙人”,燕國武士秦舞陽顯然不是什麼蠻夷,此處只是荊軻為秦舞陽的失態進行的開脫之辭。《史記》中還記載了秦王朝自己的軍隊被稱爲“蠻夷”的例子,秦將領尉陀率大軍佔領南越,在南越稱王,陸賈出使南越,對尉陀說:“今王眾不過數十萬,皆蠻夷,崎嶇山海間,譬若漢一郡,王何乃比於漢!”尉陀所率領的是秦的正規軍隊,被稱之爲蠻夷除了陸賈對其的蔑稱之外,恐怕也與這些前軍人的衣著已經換上了適合當地氣候的裝束有關。以上這兩個例子,與嶽麓秦簡书写的時間高度重合,可見秦的語言習慣而言,“蠻夷”不一定指代真正的少數民族。因此,在秦軍進入六國作戰時,將與自己衣著、語言不同的六國軍隊蔑稱爲“蠻夷”的情況,是完全可能存在的。
    
    本劄記撰寫中得到長安大學人文學院彭礪志教授的啟發、指點,謹致謝忱;劄記中出現的錯謬之處,責任當由筆者自擔。
    
[1]翁明鵬:《說秦簡牘中“徼”的含義與時空問題》,《勵耘語言學刊》2019年:187-196。
    [2]周海鋒:《嶽麓書院藏秦簡所見<亡律>研究》,《簡帛研究》2016春夏卷:163-171。
    [3]楊丙安:《十一家注孫子》,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373頁。
    [4]秦王朝在攻佔六國城池後,留守人員往往只有一至兩名長吏,其餘吏員絕大多數都是本地人,如《史記》中的沛、範陽等地均是如此,故殺死長吏完全可以獲得對城邑的控制權。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5月24日10:51。)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