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 辛亥革命历史的研究发展迅速, 在海内外成为比较繁荣和成熟的学术领域, 尤其在中国大陆和台湾、日本、美国, 研究工作已很深入。中国有一个良好的传统, 即对重大的历史事件和重要的历史人物, “逢十”必举行纪念活动。有关辛亥革命和孙中山等的学术成果, 也随着纪念活动的开展而大量涌现。学者们对辛亥革命时期的人物、政治派别、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政治和经济环境、思想影响和成败分析等, 都作了深入的探讨, 成就卓著。章开沅、金冲及等教授的辛亥革命史著作, 是这一研究领域的代表性成果。武汉、广州等地也因而成为重要的研究基地。 伴随着史料的不断开发, 学科理论和史学研究方法有了较大改进, 学者们的学术视野也日益扩展, 人们对众多的历史问题, 其中包括辛亥革命史的研究, 需要进一步思考, 并给予新的解读。 一、 近代中国革命的目标是建设现代国家 中国是一个有两千多年君主专制历史的传统社会, 到1840年鸦片战争发生, 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强行打开中国闭关自守的大门, 开始向中国扩张。这时的中国面临两个方面的冲击, 一是西方列强侵略造成的物质文明的冲击, 一是世界发展潮流带来的精神文明的冲击。先进的中国人士发现古老的、有灿烂东方文化的中国, 已经大大落后于西方世界。而清王朝政治腐败, 皇权式微, 社会极度动荡不安。一些关心国家发展和前途的知识菁英, 开始思索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孙中山指出:“世界潮流, 浩浩荡荡, 顺之则昌, 逆之则亡。”19世纪世界潮流的总趋势, 是建设现代社会, 即建设民主共和制国家或君主立宪制国家。对鸦片战争后的中国国情, 有识者认为, 中国正处在“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他们提出了“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中学为体, 西学为用”的口号, 试图在保存旧王朝根本体制的情况下, 借用西方的物质文明, 以谋求清王朝的“自强”。然而, 无论是物质层面的洋务自强运动, 政治层面的戊戌变法运动, 还是清王朝本身推行的“新政”改革运动, 均未能从根本上摧毁两千多年来形成的牢固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础, 以跟上时代发展的潮流。实践证明, 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体制, 走改良主义道路, 是行不通的。革命成为近代中国向前进步的唯一途径。1911年的辛亥革命, 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 在总结先进的中国人多年政治斗争经验基础上, 采用武装暴力手段, 推翻了清王朝。他们前仆后继, 不遗余力, 掀起一个又一个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革命浪潮。然而, 所有革命行动的奋斗目标, 是建设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现代中国。辛亥革命的成功, 改变了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制度, 把中国引向新的历史时代。它标志着中国由一个以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闭关锁国的、王权体系十分牢固的传统社会, 转向以民主共和制度为主体的现代社会轨道;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社会转型期。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翻天覆地的大变化, 它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最重要里程碑, 其历史地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二、 辛亥革命有较长时间的演变过程 革命, 是一场艰巨复杂的政治与社会大变动, 其中包括惨烈的军事行动。它往往经历众多的人和事的磨难, 常非一日之功或一蹴而就者。我们认识辛亥革命, 经常把它单指或等同于1911年10月10日发生的武昌起义, 历史上也习惯性地将武昌起义视为“首义”, 这显然是不够全面的。武昌起义是孙中山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潮, 是整个革命链条上最重要的一环。 任何一场大的革命运动, 都会有较长时间或较充分的准备过程, 其中包括思想的、理论的、组织的, 甚至物质上的准备。历史上许多革命运动常常因为上述某一方面准备不足而导致失败或半途夭折。 辛亥革命是近代中国伟大的民族民主革命运动。它应该起于1894年孙中山建立革命团体兴中会, 止于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建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是一个完整的革命运动过程。这一运动过程, 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革命酝酿阶段, 即从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兴中会, 至1905年同盟会成立。这一阶段, 孙中山等一批革命者先后建立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革命组织, 广泛联络革命志士, 进而由分散的革命团体, 实现革命的大联合, 于1905年在日本东京建立中国同盟会。与此同时, 进一步完善革命纲领, 把推翻清王朝统治, 建立民主共和国作为同盟会宗旨和革命的奋斗目标。孙中山还通过《民报》发刊词, 较完整地表述了作为革命理论的三民主义。第二阶段为革命的发动阶段, 自1906年开始至1911年间。革命党人试图以暴力手段推翻清王朝的统治, 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同盟会在长江中下游及南方各地连续发动武装起义, 其中有萍 (乡) 浏 (阳) 醴 (陵) 起义、黄冈起义、惠州七女湖起义、防城起义、镇南关起义、第二次钦州起义、河口起义、黄花岗起义, 以及熊成基、秋瑾、徐锡麟、倪映典等在安徽、浙江、广州等地发动的起义等。这些起义虽然均以失败而告终, 但是却给清王朝的统治以沉重打击, 推动革命运动走向高潮。第三阶段为革命高潮阶段, 它以1911年四川保路运动为节点, 进而发展成为大规模的反对清王朝的武装起义。1911年7月, 宋教仁、陈其美等在上海组建同盟会中部总会, 将革命党人的活动重心由中国南方沿海地区移向长江流域。以武汉为中心, 革命力量不断集结。10月10日, 武昌起义爆发及胜利, 标志着辛亥革命高潮的到来。接着, 全国各省纷纷响应。不足两个月时间, 内地18个行省中, 有14个省宣布独立和光复。第四阶段为中华民国的成立。1911年11—12月间, 光复各省共议组建民主共和政府。1912年1月1日,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它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从1894年成立兴中会至1912年1月中华民国建成, 先后经历18个年头。如果说, 广州、武汉和南京在辛亥革命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话, 我们可以形象地指出, 广州是起义之都 (革命起义多发生于两广地区) , 武汉是胜利之都 (武昌起义) , 南京则是建国之都 (革命在南京结出胜利成果) 。我们把1894年兴中会成立后革命党人做的种种努力、奋斗和牺牲, 视为一个整体过程, 既符合历史实际, 也是对革命先烈们事业的充分肯定。 三、 辛亥革命的性质是民族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是近代中国历史上一次伟大的革命运动, 它改变了中国的发展方向。对于它的性质, 学术界曾长期认定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是资产阶级革命家。虽则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中国的资产阶级还处在上升时期, 是进步的力量, 但是对上述结论, 海内外学者并不完全认同。早在1980年代, 海峡两岸学者曾就此产生过激烈的争论。台湾学者有的认为辛亥革命是“全民革命”, 也有的认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民革命”。争论结果, 并未达成共识。 我们认为, 判断一场革命运动的性质, 应该全面考察它的起因、革命动力、革命对象、革命纲领和奋斗目标。辛亥革命是在晚清时期中国封建专制制度走向没落, 西方列强加紧瓜分中国的严重民族危机下发生的。中国实行改革之路走不通, 唯有革命一途。革命运动的参与者, 早期主要是留学生、知识菁英和华侨中的爱国者。之后, 在各地发动的起义中, 有较多的会党成员和下层民众参与反清斗争。随着运动的不断深入和范围的扩展, 有较多的新军加入革命洪流, 并逐渐成为革命的主体力量。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兴起不久, 部分中小工商业者参与了革命运动, 但并未成为革命的主力, 大工商业者则介入甚少。虽然革命运动的纲领和奋斗目标, 有利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但是孙中山已十分注意防范西方资本主义的局限性可能对中国产生的影响。辛亥革命的任务有两条, 一是推翻专制主义的清王朝, 二是建立民主共和制的中华民国。民主共和, 并非资产阶级的专利。 对于辛亥革命的性质, 我国领导人江泽民和胡锦涛曾作了精辟的概括。2001年10月, 在纪念辛亥革命90周年的大会上, 江泽民指出, 辛亥革命是“伟大的民族民主革命”;2006年11月, 在纪念孙中山诞辰140周年的大会上, 胡锦涛进一步指出, “孙中山开创了完全意义上的中国民族民主革命”。两位领导人的长篇讲话, 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家以及他们所从事的革命运动的高度评价。民族民主运动代表了19世纪至20世纪上半期中国广大人民的诉求, 它比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判断更能深刻地反映中国人民的利益。民族革命, 对内反对满族上层统治者对国内其他民族的压迫, 对外则反对外国帝国主义对中华民族的欺凌。民主革命, 既要推翻封建专制制度, 也要建立民主共和制的国家, 实现国家的现代化。过去, 我们强调中国民主革命的任务是反帝反封建, 与上述民族民主革命的定性没有本质区别。 四、 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走向民主共和新时代 1912年1月1日,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 标志着中国迈向了民主共和的新时代。它全面勾画了中国成为现代国家的雏形, 指明了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它的成立, 是革命党人和先进人士总结中国历史经验和吸纳西方先进制度的正确选择, 是几十年艰难探索的结晶。可是, 长期以来, 我们对它的历史贡献, 未能给予充分肯定和重视, 甚至有人以陈旧的观念对其贬低或否定。史学界也因其存在时间短暂而忽视对它的研究, 时至今日尚无一部全面、深入的专题著作, 这不能不说是件憾事。 南京临时政府值得人们肯定的是它的首创精神和制度创造。笔者在2001年纪念辛亥革命90周年时, 在《南京社会科学》杂志上发表专文肯定南京临时政府在中国历史上实现了“七个第一”。归纳起来, 有如下几点: 第一, 它在亚洲地区建立了第一个民主共和国, 并为弱小的国家民族建设现代国家树立了典范。20世纪初叶, 亚洲地区各国如朝鲜尚处在日本的控制之下, 不是独立自由的国家。东南亚各国, 也多掌握在欧美列强手中。至于日本, 虽然通过1868年明治维新运动, 推翻了德川幕府的封建统治, 但它的君主立宪政体, 是君权神权并存的政治制度, 尚不能体现完全意义上的现代民主精神。孙中山革命派建立的中华民国, 实施的是民主立宪政体, 而非君主立宪之道。 第二, 废除了王权世袭制度, 第一次由地方各省代表采用投票方式选举国家最高领导人——大总统和副总统。还规定参议院有权“决定弹劾”大总统的“谋叛行为”或国务员的“失职或违法”行为。这是王权政治与民主政治的根本区别, 也是中国走向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志。 第三, 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民主共和性质的国家大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部临时性的大法, 与晚清政府于1908年颁布的坚持“王法”性质的《钦定宪法大纲》有本质不同。“大纲”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 不可侵犯”, 而“约法”则按照民主自由的进步精神, 规范了中国社会政治制度和人民应该享有的民主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临时约法”和临时大总统的“就职宣言书”, 明确提出并确立了中国建设现代国家的基本理念与原则: 其一, 是人民至高无上的观念。宣告“国家之本, 在于人民”。“中华民国, 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