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發表的《湖北荊州市胡家草場西漢墓M12出土簡牘概述》(以下簡稱《概述》)[1]介紹了荊州新出漢代簡牘,其中包括一組《衛官令》。《概述》介紹說,該令記載了“官吏出入宮殿、司馬門等處的儀態、著裝及在殿中的舉止規範,出入宮門者所用的憑證,宮門守衛人員的編制及其所用兵器等”。這的確是非常重要的發現,但《衛官令》的“官”字( ![]() 首先,該令的內容顯然關涉宮殿管理,而傳世文獻記載有《越宮律》。《晉書·刑法志》載,漢武帝曾命令張湯編纂《越宮律》27章。[2]清末沈家本輯佚了33條漢代宮殿管理相關律文,將其歸於《越宮律》。[3]例如,“無引籍不得入宮司馬、殿門”。這顯然和《概述》介紹的“《衛官令》”內容很接近,两者當為姊妹篇。既然主要是關於宮廷管理,稱之為《衛宮令》更妥當。 其次,細看字形,原字 ![]() ![]() ![]() 因此,筆者認為胡家草場西漢墓M12 的“《衛官令》”應該是《衛宮令》。該令和失傳的《越宮律》似乎密切相關,意義重大。期待更多資料的公佈! [1] 李志芳、蔣魯敬:《湖北荊州市胡家草場西漢墓M12出土簡牘概述》,《考古》2020年第2期。 [2] 《晉書·刑法志》,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922頁。 [3] 沈家本:《歷代刑法考》,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858、1664-1679頁。 [4] 《概述》圖版4.1。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5月29日22:2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