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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怡红院里的两次偷窃

http://www.newdu.com 2020-06-16 “红楼梦学刊”微信公众 肖玮 参加讨论

    大观园被许多人视为是《红楼梦》里的理想世界,而贾宝玉所在的怡红院又是大观园的中心。让人惊讶的是,怡红院居然发生了两次“内贼”偷窃事件。
    《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平儿和麝月谈及自己重新得到丢失镯子的经过时说:
    幸而二奶奶没有在屋里,你们这里的宋妈妈去了,拿着这支镯子,说是小丫头子坠儿偷起来的,被他看见,来回二奶奶的。我赶紧接了镯子,想了一想:宝玉是偏在你们身上留心用意、争胜要强的,那一年有一个良儿偷玉,刚冷了一二年,间还有人提起来称愿,这会子又跑出一个偷金子的来了。
    显然,平儿的话向我们传递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即在宝玉的院内至今一共发生过两次偷窃:第一次是良儿偷玉,第二次便是平儿口中所说的坠儿偷虾须镯。
    只不过前一次虚写后一次实写,这既是笔法的变化,同时也是这样的一部大书不得不处理的办法,不然的话,事无巨细,人无主次,都一五一十地实实写来,其篇幅将膨胀到难以想象,这且不说。我们先来看实写的后一次偷窃事件。
    虾须镯本是平儿的贴身首饰,在一次芦雪广吃鹿肉的时候,她因为“见如此有趣,乐得好顽”,为了方便褪去了手上的两个镯子,和大家一起拥炉吃起鹿肉来。等到吃毕、洗漱后,却意外地发现镯子少了一个。大家起先都只疑惑可能是邢夫人的侄女邢岫烟偷的,因为她家道贫寒,可能因为没有见过这类珍贵物品,所以顺手牵羊拿走了。但到后来宋妈妈“报了案”,大家才突然发现,原来是坠儿偷了虾须镯。
    脂评对这一偷窃事件发表的看法是:
    妙极!红玉既有归结,坠儿岂可不表哉?可知“奸贼”二字是相连的。故“情”字原非正道,坠儿原不情也,不过一愚人耳,可以传奸即可以为盗。
    有了“传奸”便可以“为盗”,这进一步表明坠儿的偷窃其实是作者早就安排好的。因为在第二十六、二十七回里,坠儿正是为红玉和贾芸千里搭桥的“传奸”者,而在当时的特定背景下,“传奸”的行为自然是违背伦理道德的,这也进一步坐实了坠儿的“愚人”形象。
    而正是此次坠儿偷镯子的事情被揭发,另一件“良儿偷玉”的陈年旧事也被提起。虽然《红楼梦》对于这件事情没有进行正面描写过,但在第八回我们依然可以找到对“良儿偷玉”一事的隐射。
    在枫露茶事件中,宝玉因为茶被李嬷嬷吃了而大发脾气,是袭人劝解才被服侍睡下,小说对其进行了一系列动作描写:
    袭人伸手从他项上摘下那通灵宝玉,用自己的手帕包好,塞在褥下,次日带时便冰不着脖子。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宝玉睡觉的时候通灵宝玉都是取下保存的。类似的方式,我们在第十五回里可以找到印证:宝玉跟着王熙凤去铁槛寺为秦氏停灵,晚间睡觉的时候凤姐“因怕通灵玉失落,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塞在自己枕边”。
    在前一处的脂评中说:
    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为“误窃”一回伏线。
    此处的“误窃”便和“良儿偷玉”联系上了:良儿可能正是因为发现了宝玉睡前“塞玉”的习惯,而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将玉偷走的。但为何脂评又说“偷玉”是“误窃”呢?
    或许,作为一个小丫头,平日并无机会零距离接触通灵宝玉,其窃玉只是为了玩弄以满足一下好奇心?(尽管这样的行为当然也是犯禁)袭人回家时,贾宝玉找到她家里,袭人不也趁机把通灵宝玉摘下,让家人传阅吗?秦可卿出殡,北静王见到宝玉,不是也很好奇他的通灵宝玉吗?包括到清虚观里打醮,通灵宝玉被请到托盘里,让众道士传阅。这些描写,是不是在烘托这种“误窃”呢?
    但也无法排除另一种可能,良儿确实是在偷,不过想偷之物并非通灵宝玉,他很可能认为塞在枕头下面的是别的他想要的东西。再或者,起名为“良儿”,是否有“我本善良,不慎犯错”的意思在呢?
    总之,“窃”而又冠以“误”,究竟是所窃之物的“误”,还是认定“窃”本身就有些“误会”在,因为下文没交代,而平儿说得又笼统,脂评的点评就只能让人猜疑种种了。
    可是,《红楼梦》中提到的四次失窃事件,怡红院就占据了两次,且都是“内贼”所为。不管是坠儿的真偷还是良儿的“误窃”,作者之所以这样安排,可谓大有深意。
    以坠儿偷窃为例,宝玉听到后便是“又喜又气又叹。喜的是平儿竟能体贴自己,气的是坠儿小窃,叹的是坠儿那样一个伶俐人,作出这丑事来”。“喜”自然不必多说,而宝玉之所以“又气又叹”是因为坠儿的行为,打击了他对女孩子的惯有看法,毁了他的 “三观”。
    因为在他的价值观里,“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所以他厌恶男子,认为他们是“泥做的骨血”“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只有少女才是“水做得骨肉”,“与他们相处,可以摒除杂念、忘却烦恼感受人性的本真与清爽”。正因为如此,宝玉平时对待自己院内的丫鬟们可谓“留心用意、争胜要强”、从来都是只用情不用法。
    类似这样的话语我们还可以在小说的其他情节中找到印证。
    比如小说第四十九回,薛宝琴因进京发嫁访投贾府,宝玉初次见到她便感叹道:“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可想而知,少女在他心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所谓“造化钟灵秀”,所有的美好都集聚于这些少女们的身上。
    而这些看法,他不只停留在思想中,更显露于行动中。
    第三十回,龄官在蔷薇架下划“蔷”,不小心被路过此处的宝玉看到,当阵雨来临的时候,宝玉只顾想着“这时下雨。他这个身子,如何禁得骤雨一激”,却忘记自己身上早已被雨淋湿,这种“醉人如酒”的风月情怀,让宝玉对女性的怜爱跃然纸上。他对龄官的提醒是下意识的、毫无犹豫的。根据这样的理解,我们不难想象在怡红院里,他对待身边朝夕相处的丫鬟更是“昵而敬之,恐拂其意”。
    虽然这些女儿们的纯洁、善良,让他看到了人性光辉的一面,但自家院中的两次“丑事”,特别是坠儿事件到底打破了宝玉对少女的认知,看来并非《红楼梦》中的所有少女都如他想象一般;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这两次偷窃事件的安排皆为作者有意为之,早在坠儿“传奸”和枕边塞玉时就已为这两次偷窃做足了铺垫,所以,这也恰好提醒我们,在阅读时要注意作者对女性形象的定位与故事主人公对其的看法并非完全等同,二者之间是存在错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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