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圈灣漢簡是敦煌漢簡的大宗之一,位在敦煌西北去西域的必經之地玉門都尉府轄域,或作為玉門候官所在地,也是當時中外交往的必經之地之一。1979年在此地發掘出土的馬圈灣漢簡之中與中外關係有關的資料如何呢?為之,在對簡牘資料進行甄別的同時,一些簡牘的釋文問題也體現了出來。於此將竊以為有問題者述列於後,就教于方家。 馬圈灣漢簡釋文注意者比較多,雖取得了一定共識,但仍有可以再進一步完善的必要。[1]如: 簡1. ![]() ![]() ![]() ![]() 本簡左、上、下殘,字迹漫漶,《集釋》在《敦煌》的基礎上所補釋文多可從,唯“盡”字不妥,此字作“ ![]() 簡2. ![]() ![]() ![]() 本簡左、上、下殘,字迹漫漶,私人書信。《集釋》釋文將《敦煌》“當持”二字存疑作“□□”,雖可從,但第二字以書信語應釋作“白”字。 簡3. ![]() ![]() 本簡右、上、下殘,字迹漫漶,《集釋》釋文改《敦煌》“以出報詣”為“至文書”三字,“白論文”釋“至”後字為“奉”,均不妥。細審圖版,三字確,應釋作“主簿領”三字。且“斗雞”二字的右側還有兩個不可釋讀的字,應補。 簡4. ![]() ![]() 本簡私人書信,上、右殘,草書,幾不可讀。《敦煌》釋文作: ![]() ![]() 從圖版來看,A《集釋》釋文之“舍拜”“言”字,均不能成立,“候卒等”應從《敦煌》作“倉卒不”;《敦煌》釋“當”字亦可存疑,權從《集釋》。 B面《集釋》“使”《敦煌》作“拜”,應釋作“受”字,且其前還應補一個“□”;“叩頭”,不妥,前字為“甚”字重文號,後字為“謹”子;“舍”與“漳”均可存疑。 簡5. ![]() 本簡上、左下殘,字迹漫漶,《集釋》釋文較《敦煌》有較大改進,但仍有很多礙滯點。《集釋》釋文“與”字,“白論文”作“具”,可從。“歸”字上,殘筆尚存,應補一“□”。“義”後未釋字,似可作“亟”字。“亟內”與後面“無留難”相對應。“美”字,諸家校釋不及,應釋作“事”字。即此簡與原來交代的第二件事,與後此三類。“陰”字無解,約為“降”字。“陰”“降”之淆,見著於敦煌清水溝出土的烽火品約與居延新簡的烽火品約,前者作“天風塵陰雨不具蓬火者”,後者作“天大風會及降雨不具蓬火者”。[2]本簡可能是對降、歸義的暫時管理舉措。 簡6. ![]() ![]() 本簡上、下、左殘,字迹漫漶,《敦煌》釋出“陰與為”“校絕”五字,它字《集釋》補。今案本簡問題較多,若“為董昌”三字成立,則“陰”字應為“舍”字,“與”字,可釋作“具”字;“校絕”也應該完整,但是二字並不完整,左殘“校”字“木”不存,疑為“幾”字;“三”字,原釋作“一”,似為“之”字;其後還需要補一個“□”。 簡7.案十二日平旦□稠秩候官免□到安□□兵歸義 ![]() 本簡下殘,字迹漫漶,釋文《集釋》與《敦煌》的差異“白論文”已詳述,這里從略。即便如此,但仍無法通讀。細審圖版首字“案”作“ ![]() ![]() 簡8. ![]() ![]() 本簡上、下殘,釋文《集釋》與《敦煌》同。今案“各”字下仍有殘筆,依照簡牘釋文體例,應補“□”一。 簡9. ![]() ![]() ![]() ![]() ![]() ![]() ![]() ![]() 本簡上、下殘,兩行,字迹漫漶,文義不明。A面《集釋》釋文“非關”《敦煌》作“辭能”,均不妥。“非”字作“ ![]() ![]() 簡10. ![]() ![]() 本簡上、下、左、右殘,釋文《敦煌》作“戊戌卒牛卿請隨問起”,《集釋》“亭”字可從,“驗問”不妥。細審圖版,“亭”上一字作“ ![]() ![]() ![]() ![]() 簡11.河東騏市陽里梁中孫 ![]() 本簡下殘,字迹漫漶,《集釋》在《敦煌》基礎上補釋“市”“中”二字,可從。唯“騏”字不妥,與字形有異。此字作“ ![]() 簡12. ![]() ![]() 本簡上、下殘,字體草,《集釋》釋文“謹”字《敦煌》作“辭”字,應從原釋。字形作“ ![]() ![]() 簡13. ![]() ![]() 本簡上、下殘,字迹殘泐,《敦煌》釋文作“□名劫入長安護輸□”。今案《集釋》釋文“茲”字作“ ![]() ![]() 簡14. ![]() ![]() 本簡上、下殘,松木,初看不像,原來是圖版顛倒,編輯點校不精所致。 簡15.少□三兩稅取兩二□□ ![]() 本簡下殘,字迹殘泐,未釋字已有校釋不及,依字形與位置可釋作“千”字。 本文是“敦煌中外關係史料的整理與研究(19ZDA198)”子課題“敦煌漢簡中外關係史料的整理與研究”部分成果之一。 [1]馬圈灣漢簡的釋文先後見於以下書中文獻。吳礽驤、李永良、馬建華:《敦煌漢簡釋文》,甘肅人民出版社,1990年;在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敦煌漢簡》,中華書局,1991年(行文中簡稱“原本”或《敦煌》,下同);中國簡牘集成編委會編:《中國簡牘集成》,敦煌文藝出版社,2001年;張德芳著:《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行文簡稱“《集釋》”)。有關釋文的見解分別見劉飛飛:《<敦煌漢簡>(1-1217)選釋》, 西南大學 2010年碩士論文;秦鳳鶴:《敦煌馬圈灣漢簡釋文校訂》,《中國文字研究》第20輯,2014年第98—100頁(行文簡稱“秦校訂”);李洪財:《漢簡草字整理與研究》,2014年吉林大學博士論文(行文簡稱“李研究”);秦鳳鶴:《敦煌馬圈灣漢簡釋文校讀記》,《中國文字研究》第27輯,2018年第94—97頁(行文簡稱“秦校讀記”);林獻忠《<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辨誤十二則》,《敦煌研究》2017年第4期第115—117頁(行文簡稱“林辨則”); 張麗萍、張顯成:《<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釋讀訂誤》,《簡帛》第14輯第175—184頁(行文簡稱“張訂誤”);張麗萍、王丹:《<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未釋疑難字考》,《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6年第3期第95—98頁。吉林大學的白軍鵬,如白軍鵬:《<敦煌漢簡>整理與研究》,吉林大學2014年博士論文;白軍鵬:《“敦煌漢簡”釋文校訂(二十則)》,《中國文字研究》第22輯2015年第161—167頁;白軍鵬:《敦煌漢簡校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行文簡稱“白論文”)。此外在原有釋文基礎上完成的書法選、文字編還有:張德芳、王立翔編著:《敦煌馬圈灣漢簡書法》,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2019年;趙丹丹:《敦煌馬圈灣漢簡文字編》,2019年吉林大學碩士論文等。 [2]敦煌市博物館等編:《玉門關漢簡》,上海:中西書局,2019年第224頁;居延新簡簡EPF16:16。 [3]陳建貢、徐敏:《簡牘帛書字典》,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1991年第804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6月17日09:4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