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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幕府人事制度新探——以“幕宾”“幕友”“师爷”为例

http://www.newdu.com 2020-07-17 《史学集刊》2020年第4期 陈宝良 参加讨论

    摘要:幕府与衙署,均属官府,却稍有差异。一至清代,幕府从临时开府转而变为专设衙署,总督、巡抚随之成为固定的地方大僚,幕府与衙署趋于合一。明清入幕之人,称谓众多。最为闻名者,当数“幕宾”“幕友”与“师爷”,通称“幕僚”,一身而兼具宾、友、师三重身份。明清私人聘请的幕宾,其职掌主要在于佐治、检吏两个层面。幕主与幕宾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凭的关系:幕主得幕宾之助以治事,幕宾得幕主之脩金以糊口。幕主与幕宾之间,是一种东翁与西宾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明清;幕府;幕宾;人事
        作者简介:陈宝良,哲学博士,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明史。
     
    引论:问题的提出
    幕府与衙署,均属官府,却稍有差异:幕府属临时开府,最初无衙门,无专属佐治人员,需要自辟幕僚;衙署属专设官府,有衙门廨舍以供治事休息,且有专属幕官佐治。在明代,总督、巡抚开府地方,既是“添设官”,是在“诸司职掌”之外增设之官;又是“专敕官”,随带皇帝亲自赐予的敕谕,以规范其临时性的具体职掌。一至清代,幕府从临时开府转而变为专设衙署,总督、巡抚随之成为固定的地方大僚,幕府与衙署趋于合一。
    在明清两代,幕府、衙署人员,大抵包括官、吏与宾。所谓官,其义为“倌”或“管”,“一职皆立一官,使之典管,而以治人为重,故又从倌”。[1]可见,官的职掌偏重于“治人”。所谓吏,“即府史胥徒也,各役执事,亦庶人在官也”。[2]吏的身份是庶人,他们服务于官府,其职掌偏重于“执事”。比较而言,官与吏如钱币之两面,不可分离。明清朝廷檄下地方,或云“该管官吏”,或云“官参吏处”。事无大小,有主持之官,即不能无承行之吏。[3]所谓宾,即幕宾,是幕府、衙署长官私人聘请的佐治人员。唐代节度使、观察使开府地方,可以自辟僚属,称为“记室”“参谋”。此即明清幕宾的嚆矢。
    通观前人研究成果,其中关于明清幕府幕宾的起源,大抵有下面三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幕友可能起源于明代京官出外任地方督抚时“随带京吏”的官场习惯;[4]另一种说法认为,南宋的狱吏趋于专业化、世袭化,经过元明清历史演变,私募化的狱吏队伍日益壮大,极易成为地方官员竞相聘用的专职法律帮办,谓之“刑名幕友”;[5]还有一种说法,根据明万历年间王肯堂的一则记载,认为可以将“讼师”作为“刑名幕友”前身之一的一个证据,当然这不能作为后来幕友都起源于讼师的证据。[6]
    仔细考察上面三种说法,幕友源于明代京官出外任地方督抚时“随带京吏”的官场习惯,显然可以得到史料的印证,这在明代称为“奏带人役”。按照明代惯例,总督军务等官,到了地方,大抵均有“奏带人役”。故毛伯温在上疏中,要求上任时奏带“官舍、通事、吏差、医士人等”,借此“传报号令、译审夷情、催督军需、书办写本、疗病等项”;此外,又要求奏带“弟男并侄以备肘腋,家人以供使令”。所有这些在军门效用的人数,均由朝廷支给口粮、马匹、草料。在这则奏疏的旁批中,《明经世文编》的编者刻意加批云:“军中用人,断不可拘拘朝廷现任职官,非开府辟召不可。”[7]可见,这些奏带人役,决非朝廷现任职官,而是“开府辟召”,属于自己用人。然这种自己用人,由于尚须朝廷支给口粮、马匹、草料,故很难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自己用人。刑名幕友来源于南宋以来专业化、世袭化的狱吏一说,尽管明代不乏书吏入幕之例,终究缺乏连接二者必然联系的充足证据。至于讼师成为刑名幕友的前身,仅仅证明有讼师成为刑名幕友的个案,并不能成为幕友起源于讼师的有力证据。
    笔者曾撰有关明代幕宾制度一文,其意有二:一则厘定幕宾的起源;二是系统阐述明代的幕宾制度。[8]很多学者论定幕宾的起源,大多喜欢引用王阳明《答方叔贤》一信,信中提到了“荐贤于朝”与“自己用人”的不同。[9]此信写于弘治四年(1491),过去的研究者多以此为依据,证明至迟在弘治初年即有“自己用人”之例,[10]而幕宾则为自己用人的典型产物。可是,引用此说者又无法找出实例,证明弘治初年即有幕宾的存在,只是以嘉靖年间胡宗宪幕中徐渭、王寅、沈明臣诸人为例。瞿同祖据况钟《明况太守龙冈公治苏政绩全集》卷三《太守列传》之记载,“内署不延幕客,一切奏疏、榜谕、谳案,皆公所亲裁”,证明宣德、正统年间已有幕宾的存在。然此说为房兆楹反对,理由很简单,况钟文集为其后人编定,其中所言无法作为可靠的证据。[11]在旧文中,笔者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再结合一些发现的新材料,大抵断定:明初幕府制度即已存在,它是元末群雄四起,自置幕府、自己用人的延续。而至少在正统年间,即已出现幕宾人员入幕的例子。至于王阳明的“自己用人”说,更非空口白言,确实有自己用人实例的存在。[12]在此,笔者拟在旧文的基础上,以“幕宾”“幕友”“师爷”三个称谓为考察中心,对明清幕府人事制度重加论定。
    一、幕府:从帷帐到衙署
    据清人平步青引王衍梅《绿雪堂遗集》卷一七《幕学类要序》,以及赵翼《陔余丛考》可知,幕府一词,最早出现于《汉书·李广传》“莫府省文书”一语。 “莫”有“大”义,如卫青征讨匈奴,“绝大莫,帝就拜大将军于莫中府,故曰莫府”。莫府之名,始于此。然据颜师古注,“莫府”之“莫”,并非“大”义,而是指“军幕”,古字“莫”与“幕”通用,亦即“帐幕”与“帷幄”。“幕”作为帷幄的通称,见于《周礼·天官》《仪礼·聘礼》及《左氏传》。如廉颇、李牧市租皆入幕府,并非因卫青始有“莫府”一称。由此可见,“幕府”一名始于战国。但古人所谓的幕府,原本指将帅在外之营帐而言,亦即指兵门帷帐,官吏衙署并不称“幕府”。《后汉书·班固传》:永平初,东平王苍以至戚为骠骑将军辅政,开东阁,固奏记于王曰:“今幕府新开,广延英俊。”后世称衙署为幕府始于此,且成为“连帅”(如唐之观察使、节度使)的通称,如陈琳称袁绍幕府,即为此例。于是,幕府转而为衙署,幕府与衙署之间的区别随之消失。[13]
    (一)幕府兴起的原因
    明清两代,幕府兴盛,私人聘请幕宾成风。究其原因,大抵有如下四个:
    其一,幕府缺乏官属。自明代出现专敕的总督、巡抚之后,无专门的衙署,因而缺少属官听用。尤其是身处边地的总督、巡抚,举凡军马、钱粮、城池、关隘,皆其职掌所关,凭借一人而兼摄众事,平时或能竭力支持,而到了倥偬之日,思虑恐难周悉,才识也不能兼该。值此之时,幕府佐治人员尤显重要。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总督、巡抚大致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是从现任官员中选任幕僚,充任参赞、赞画、纪功诸职。如韩雍与胡共之,早在正统年间,同为都察院监察御史。成化元年(1465),韩雍出任总督两广军务,胡共之则正好担任广西右布政使,韩雍就将胡共之“礼致幕下,凡行师机宜,多与共之计”。[14]这是现任官员充任总督幕僚之例。明代一有大的军事行动,除了由总督加以督理之外,总督幕下通常设有参赞、纪功二职:“参赞者,筹画之辅;纪功者,赏罚之司。”[15]参赞有时又称赞画,大抵也是从现任官员中选任。如明代宣府、大同、偏头关、保定四镇总督,开始只是专督兵马,后来事务渐繁,兼理四镇钱粮,而且各边文移往还,靠一人批答,更是“昼夜不遑”,所以专设兵备道一员,“赞理边务”。[16]二是奏带人役。明代总督军务等官,“俱有奏带人役”。如毛伯温在开府外地时,就要求奏带官舍、通事、吏差、医士等若干员名,甚至自己携带家人“以供使令”。[17]
    其二,各级衙门幕官权力受到长官的侵夺,时常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无法发挥佐治的职能。长官下属幕官,其职掌有类于幕宾,故在明代将幕官同样称为“幕宾”。如布政司中幕职都事,其职掌是“以代书记之劳”;府一级衙门中的幕职经历、知事,属于“古莲幕之职”,相当于“古参军、掌记之流”,其职掌是“参军之事也”;军事单位卫下属的幕官经历,属于“古掌书记之任”,其职掌是“赞军政、辅戎机,治籍幕下,以文事佐诸武臣”。[18]明代各级衙门所设幕官,显然出现了两大变化,进而导致幕官陷入尴尬的境地,甚至形同虚设。这两大变化分别为:一是幕职从地方长官自辟,进而变为朝廷铨选。如按照明代的制度,布政司下的都事一职,布政使无权自辟,故“废置悉诏于朝”;卫下属的经历,在明代也是“以资选”。[19]二是自宋以后,尤其是到了明清,幕官权力逐渐受到削弱,无法真正发挥佐治的功能。在地方府、州、县衙门中,长官与佐贰、幕官之间的关系,自宋代已有所改变,即长官逐渐剥夺了佐杂官处理地方司法事务的权利,并将司法权完全揽入自己手中。明清两代,朝廷三令五申,下令佐杂官“不准擅受”词讼,[20]就是最好的例证。
    其三,权在胥吏。官设幕官一旦失去佐治检吏的功能,其结果必然形成一种权在胥吏的局面。揆诸宋、元、明以降的政治史,虽号称“官治”,实则不过是“吏治”而已。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在于治国人才的选拔,出现了很大的转变,即从“吏与士同途”,转而变为“儒吏分为两途”。吏与士同途,“吏习于民事,故循绩易奏”,“人不耻为吏”。科举兴起,儒吏分为两途:科举凭借文采声华取士,以致士“不习民事”;吏习于民事,却“不得美仕”。吏日下,士日尊,判然两途。其结果,则造成“士之子恒为士,降而为吏,即为隳其家声,于是吏益以无赖”,甚至有些胥吏甘心于顽钝无耻,惟日以舞文黩货为事。最为值得关注的是,官有除降,而吏则长子养孙;官须避本籍,而吏则土著世守。这更使胥吏得以把持地方政治,作奸犯科,为所欲为。[21]
    其四,读书仕进之途受堵,缺乏出路,只得靠入幕维持生计。明清科举取士,举人、进士均有定额,一个庞大的读书人群体,能中举人、进士得以出仕者终究是少数幸运儿,其中绝大多数的读书人,往往止步于生员这一科名身份。
    明清两代庞大的生员群体,其谋生之路,大抵不出处馆、入幕、从医、做讼师,尤以处馆、入幕居多。不妨试举几例:如明人梁朝锺,广东番禺人,为县学廪生。当时任两广总督的熊文灿,欣赏梁朝锺的文才,就将他“延为馆宾”。至熊文灿出任总理九省军务时,又将梁朝锺携入军中,“参谋军务”。[22]又清人赵大润,后改名肃,常州府江阴县人,为郡诸生。赵大润的友人贡息甫任建平知县时,邀请赵大润前往相助,代为处理县内讼牍。[23]
    读书人谋生之具,以处馆、入幕居多,此即所谓的“书馆”与“幕馆”,且均被称为“馆宾”。馆宾一称,至晚见于元末孔齐《至正直记》的记载。[24]孔齐所云的“馆宾”,是教书先生,抑或入幕之宾,不可遽下论断。然从孔齐另一则记载可知,所谓的“馆宾”,即“村馆先生”之流,亦即教书先生。[25]此类馆宾,在明代尚有遗存。如李廷机,中隆庆四年(1540)乡试解元。当时的主考是申时行,将李廷机“留为馆宾,转馆于董宗伯家”。[26]书馆、幕馆虽均为明清读书人无奈之下的谋生手段,然在当时人的眼中,却有高下之分。如吕留良论道:“惟幕馆则必不可为,书馆犹不失故吾,一为幕师,即于本根断绝。”在吕留良看来,入幕成为幕宾,尽管“其名甚噪,而所获良厚”,但最终会坏人心术,“人品至汙极下,一总坏尽,骄谄并行,机械杂出”,其行为甚至类同于法律所称的“光棍”。[27]在读书人的眼中,书馆优于幕馆,但读书人“托客授为活”,即使称得上是本分事,“实不足给俯仰”,无奈之下,读书人只好“去而为从事、为衙推者,如恶影而走日中,非计之得也”。[28]可见,幕馆更是读书人末路中之末路。
    (二)明代幕府的兴盛
    明代中期以后,幕府趋于兴盛。一方面,大臣开府地方,幕下宾客云集;另一方面,文武各级衙门,大多自己聘有幕宾佐治。
    明代的大臣幕府,以胡宗宪、孙承宗、史可法幕府为盛。胡宗宪总督浙江时,幕下会聚幕客数十人,较为著名者有沈明臣、王寅、徐渭。[29]明末孙承宗督师时,曾设立占天、察地、译审、侦谍、异材剑、大力六馆,“招天下豪杰,奇材剑客,争摩厉以求自效”,[30]在孙承宗的幕下,聚集了很多幕宾。如周文郁,字蔚宗,常州宜兴人。其人能谈文武大略,当天启年间,满族势力攻占辽阳时,他就仗剑出关,谒见孙承宗,首上四卫之议,被孙承宗称为“紫髯将军”,留在幕中,“参预谋议”。[31]史可法督师,开府扬州,曾设礼贤馆,“招四方智谋之士及通晓天文、阴符、遁甲诸术者”,[32]一时幕客丛集,人才济济。[33]
    在明代,文武官员聘幕成风。以文官为例,知府上任,就需要聘请幕宾佐治。如明末清初小说《鸳鸯针》记广东潮州知府前去上任,“要在本地请个幕宾”。最后秀才时大来前去应聘,讲妥聘金6两,每年的俸金120两,先兑一半安家。[34]武将聘幕,其例甚多。早在明初,大将常遇春幕中,就有一位姓上官的幕客,“专掌书记”。[35]明代中期以后,大将幕下更是幕客、幕弁、私人云集。如嘉靖二十九年(1550),蒙古人侵犯京城,明世宗特别宠信大将军仇鸾,而仇鸾因此也广招天下奇才剑侠入幕。当时仇鸾听到茅乾的名声之后,就将其招入幕府,并尊之为“上客”。[36]嘉靖年间,倭寇起于海上,康从理即追随将军刘子高入吴,成为幕下宾客,“闻关兵革间,濒死数四”。倭寇平定后,刘子高官拜大将,“幕下士日众”。[37]据汪道昆的记载,当戚继光领兵入闽之时,汪长公就以布衣的身份随从入闽,并且献计建功。为此,“诸戚将军客善长君,则交誉长君戚将军所”。汪道昆又称,在戚继光幕下的“诸儒”有若干人,无不是“济济良士”。[38]可见,戚继光幕下也聚集了不少幕客。明末崇祯十二年(1639),杨嗣昌在上疏中称:“督监各携幕弁,镇将各有私人。”[39]各镇将领有“私人”,其实就是私人聘请的幕宾。如山人许氏,河南开封人,曾被举为茂才。崇祯年间,曾向杨嗣昌献剿贼三策,不被杨氏所用。随后,许氏成为东平侯刘泽清的幕客,又因言语不和,辞去。[40]
    二、入幕之人:“幕宾”“幕友”与“师爷”
    入幕之人,称谓众多。最为闻名者,当数“幕宾”“幕友”与“师爷”,通称“幕僚”(又作“幕寮”),一身而兼具宾、友、师三重身份。所谓幕寮,大抵是指寮属,若称幕寮,则“近乎卑”;若是依从“德”,称之为“师”,则“过乎尊”;至于称“幕宾”,则以礼而论,且“介乎尊与卑之间”。近于卑、过乎尊,或者介于尊与卑之间,多不合理,于是转而改称“幕友”。这就需要就幕宾、幕友、师爷诸称谓起源及其含义稍作考辨。
    (一)幕宾
    入幕佐治之人,为何称为“幕宾”?对此,小说《醒世恒言》对幕宾有下面的解释:
    如何叫做幕宾?但凡幕府军民事冗,要人商议,况一应章奏及书札,亦须要个代笔,必得才智兼全之士,方称其职,厚其礼币,奉为上宾,所以谓之幕宾,又谓之书记。有官职者,则谓之记室参军。[41]
    由此可见,所谓幕宾,又称“书记”。称之为“宾”,是幕主将入幕之人“奉为上宾”,故有此称。其起源来自唐之节度使、观察使赴任时自己征辟幕僚,即“参谋”“记室”之类。然唐代参谋(又称参军)、记室,是有官职之人。明清幕府佐治之人,属私人聘请,已无官职,所以称为“幕宾”。[42]
    早在唐宋两代,就有幕客与幕宾混称之例。[43]至明清时期,幕客与幕宾通常也并称。幕客始于春秋以后列国养士之风,当时儒术之士,只要名闻诸侯,即可以成为列国的“客卿”,陈述王霸之道。自中和以后,藩镇道宾,亦被称为“客卿”。[44]然幕客终究与幕宾稍异:幕客为大臣、名公所养之士,类似于早期的门客,以及明清时期的山人、清客。换言之,幕客为一通称,如宋秦桧门下有“十客”,分别为门客、亲客、逐客、娇客、刺客、羽客、庄客、狎客、说客、吊客。[45]然宋代的幕客,大多是陪主人赋诗,或陪官员游山玩水。[46]
    有一个史实必须引起关注,即明代承继唐代节度使、观察使自辟幕下属官的惯例,将地方各级衙门的幕官称为“幕宾”。如明代史料云:“佐贰官,职居次而辅政者也,皆当钦敬长官,友爱幕宾。”[47]其中所云佐贰官,指同知、通判、县丞、主簿之类,而幕宾显指幕官。在明代省一级的都司衙门中,其中的幕官即称“幕宾”。按照袁忠彻的看法,都指挥使可以称为“元戎”,其职责在于“当一面之重,整齐兵甲,折冲御侮而为朝廷之倚赖”;而都事一类的幕官,则称“幕宾”,其职责在于“植密赞画军政,从容于樽俎之间,以制其过而泄其不及”。[48]元戎与幕宾之间,是一种互为表里的关系。
    (二)幕友
    在明清两代,入幕佐治之人,又可称为“幕友”。幕友一称,来源于幕主称幕宾为“朋友”。至于何以称为幕友,清人何士祁云:“幕宾谓之朋友,顾名思义,庶指臂之助可收。”[49]换言之,主、宾之间,应该情意相协,可收以友辅仁之功。
    “朋友”一称,广见于明清科举时代士人相交时的称谓惯例。清人吴敬梓所著小说《儒林外史》,在说到明代知识圈社交习惯时,有云:“原来明朝士大夫称儒学生员叫做‘朋友’,称童生是‘小友’。比如童生进了学,不怕十几岁,也称为‘老友’;若是不进学,就到八十岁,也还称‘小友’。”[50]这是生员、童生称“友”之例,只是“朋友”是儒学生员(俗称秀才)的专称。在清代官场,同样将幕宾称为“朋友”。如清代史料云:“外荐来之朋友,或官府,收与不收,吾辈在官面前美言相助,零星使用,稍有资助若干,实无可奈何。”[51]在明清两代,幕宾的身份以儒学生员居多,幕友一称,显是将知识圈的社交称谓引入官场所致。
    至于幕友一称的起源,可以先引清人觉罗乌尔通阿编辑的《居官日省录》为例加以疏证。此书引用明代苏州知府况钟下车各政,凡17条,其中一条云:“严查家丁撞骗。幕友须有品方延,匪人勿请。”[52]况钟出任苏州知府是在宣德至正统年间,然此书为清人所编,尚不能完全证明宣德至正统年间已经有幕友一称。至嘉靖四十二年(1563),王叔杲任常州府靖江县知县,在任期间,在《与严洞庭先生》书牍中,有云:“适县友告行,草率附此奉候,伏惟俯垂照之。”[53]书牍中所谓的“县友”,虽不能遽下确断,然就文意推测,疑指县衙中的幕友。
    至明末,王思任的一段记载,已经足证当时幕友已经颇为常见,其中云:
    沃土之民谑,瘠土之民忍。谑者不过身体口腹之有余也,从身体口腹起见,而忍者已在心性之间矣。吾乡姚人处瘠土,即簪笏奕望,身体口腹常不足。游学走三吴,三吴有余者每谑之。常不为吴语,作姚语,而实暗庇其心性,十七为师,十三友也。三吴人不论其师其友,而但论其土之瘠。[54]
    这是一则相当重要的史料,却被过去的研究者所忽略。史料大抵可以证实以下两点:一是绍兴府属下的余姚县,因为读书之风兴盛,以致“簪笏奕望”,再兼“人处瘠土”,身体口腹常感不足,只好“游学走三吴”。这是绍兴人大量外出游学、游幕、游寓的确证。二是余姚人游学至三吴,“十七为师,十三友也”。所谓的“师”,指处馆谋生;而所谓的“友”,则指入幕为友,亦即做幕友。
    入清以后,入幕之人,已经多称“幕友”。如清初人钮琇《觚賸》正编,成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其中记载:“张玄著先生起自海中,部落解散,窜身僧寺。杭守臣觇得之,与爱仆杨贯玉、幕友罗自牧同被执。”[55]又《福惠全书》记载:“州邑事繁,钱谷、刑名、书启,自须助理之人。若地当冲剧,钱粮比较,词讼审理,与夫往来迎送,非才长肆应,势难兼顾。幕友又须酌量事之烦简,而增减其人。”[56]可见,入清以后,幕友已成州县衙门钱谷、刑名、书启三席的通称。
    (三)师爷
    究“师爷”一称,来源有二:一为府州县学校的学官,二为家馆中的塾师。衙门中的书吏、承差,或者家族中的仆人,为了对学官、塾师表示尊敬,因而称之为“师爷”。其后,幕中杂役人员,亦随之敬称幕宾为“师爷”,甚至出现于官府文书中。此外,在清代民间,“师爷”一称更是广泛使用,无不体现一种他尊甚至自尊之义。[57]
    在明代,一般将教官称为“师爷”。如小说《二刻拍案惊奇》记一位廪膳秀才高广,一向以处馆为业。通过挨贡,选授山东费县教官。后来他的学生出任巡按御史,请承差前来相请至任上。这位承差就称高广为“高师爷”。[58]
    入清以后,史籍亦称学校教官为“师爷”。不妨引述一例如下:
    予邑(东莞——引者)钟冠斗先生,良平乡人也。才思富丽,善于属文。康熙初,冒籍风行,钟随叔至廉州,得典试。……康熙十七年(1678)七月念九日,钟如省制锦屏为祝叔寿,偶经双门,遇钦(钦州——引者)学役,学役喜对钟曰:“师爷望秀才来战棘闱,眼穿千里矣,今及时也。”挟同诣学官,欣悦,录送监临,钟不得已,遂逐队入试。[59]
    而在小说《儒林外史》中,同样称学校教官为“师爷”。[60]小说整理者在校注中做如下解释:“指儒学教官。教官是管秀才的,尊称‘学师’或‘学里老师’,一般没有称‘师爷’的,这里也是作者描摹夏总甲口吻的写法。”[61]此说为是。学校中的书役以及如小说中夏总甲一类,为了表示一种尊敬,方称学中教官为师爷。
    至于家塾中的塾师,大家仆人有时亦敬称其为“师爷”。如丁腹松,博学能文。30岁中举人,屡次参加会试不第。当时正是明珠当国,听闻他的名头,“延之课子”。丁氏后又参加会试,在发榜前数日,明珠府中宠仆安三忽然入贺道:“师爷中式矣。”[62]此即仆人称塾中教师为“师爷”之例。
    仿照上述之例,清代民间亦称幕宾为师爷。据清末人傅崇矩记载,成都民间一概将就幕之人称为“师爷”,或尊称“师大老爷”“师老爷”。至于军营中的“书记”,一般称为“师爷”,或称“师太爷”。[63]时风所染,以致官方文书中,地方官员亦有称入幕之人为“师爷”的例子。如清代地方官文书有云:“凡刑钱批过副呈,即送官府阅过,交管黑笔师爷誊正,对明批语不错,即在批之示尾用官府图章盖上一颗。有誊错者,或添该涂抹者,即用官府图章遮盖。”[64]此“黑笔师爷”一称,即指幕宾。
    (四)相公与先生
    在明清两代,入幕的幕宾,通常又被称为“相公”与“先生”。
    究“相公”一称,在明代所指有二:一是内阁大学士,二是秀才。[65]入清以后,秀才被称相公,同样不乏其例。清代咸丰以前,奴仆之于尚未入仕之人,如监生、诸生,均称“相公”。有时将其姓或名或号“列冠于上”,称“某某相公”。[66]
    至于幕宾被称“相公”,显然源于明代的“主文”与“主文相公”。明人王廷相云:“各衙门积年主文、书手、老人、皂隶、弓兵、门子、马夫,由其凡百事情,无所不知,经历乖滑,无处不透,是以通同作弊,易如吹毛。主文则改抹文卷,出入罪名。”[67]文中所云“主文”,即“主文相公”。随后,明代史料已经出现“相公掌稿”一称,云:“刁悍之地,多有保歇诈骗,私向人犯称云:我能打点衙门,我能关通相公掌稿。”[68]所云“相公掌稿”,同样是指“主文相公”。
    仿上述之例,清代也称幕宾为“相公”。如小说《儒林外史》即有如此称谓。[69]在小说这段记载后面,整理者对“幕客”一称做如下解释:“一般指的是受地方官私人聘请,帮助官员办理公事的人。学政聘请的幕客,只管看考生的文章,就是前面说过的‘看文章的相公’。”[70]又《儒林外史》记范进中进士后,历任山东学道。在考童生时,“随即在各幕客房里把童生落卷取来”。又云:“一会同幕客们吃酒,心里只将这件事委决不下。众幕宾也替疑不定。”[71]可见,这些学道内的幕客,其实就是“主文相公”,又称“幕宾”。
    根据《儒林外史》所载,幕宾称为“相公”者,又分“刑名相公”与“钱谷相公”。[72]有时又“幕宾相公”连称。如小说《儒林外史》记道:“不说别的,府里太尊、县里王公,都同他们是一个人,时时有内里幕宾相公到他家来说要紧的话。百姓怎的不怕他!像这内里幕宾相公,再不肯到别人家去。”[73]
    幕宾称“先生”,源起于明初的“门馆先生”。[74]其后,方称幕宾为“先生”,随之出现了“幕宾先生”“内幕先生”诸称。如小说《儒林外史》记载蘧公子蘧景玉,说自己父亲任知县时,有言:“家君在这里无他好处,只落得个讼简刑清;所以这些幕宾先生,在衙门里都也吟啸自若。”[75]又清人谢金銮云:“内幕先生,有刑名,有钱谷,固矣。”[76]此即清人称幕宾为“先生”的佐证。
    三、佐治检吏:幕宾职掌及主幕关系
    明清私人聘请的幕宾,其职掌主要在于佐治、检吏两个层面。这两项职能,原本是由朝廷铨选的幕职承担。事实却并非如此。自明代以后,一方面幕官不再由长官自辟,而是改由朝廷铨选;另一方面,幕官之权已被长官侵夺,成为形同虚设的冗员。随之而来者,则是胥吏承担了佐治之职,甚至舞文作弊,把持衙门之政。诸如此类的“奸蠹”,导致地方长官不得不私人聘请幕宾,借此佐治检吏。
    在明代,幕宾大抵已经承担刑名、钱谷、书启三大职掌,但尚未系统归类,更未出现专职的幕席。至清代,随着幕府人事制度的定型化,幕宾开始有所区别,幕席随之专门化,职掌也更加细化。如钱谷一席之中,又可细分为“案总”“钱粮总”“征比”;书启一席之中,又可细分为“书禀”“号件”“红黑笔”等。[77]
    (一)幕宾职掌
    细究明清幕宾的职掌,大抵可以分为主持文稿、参赞军事、阅卷、钱谷、刑名诸项。下面分类述之。
    一是主持文稿。幕宾主持文稿,源于记室、书记、掌记诸称。在早期,幕宾有“记室”之称。所谓记室,其意是指“宾佐”。[78]明清私人聘请记室以掌文稿,其例甚多。如山人黄之璧,自负其才,旁无一人,被西宁侯宋氏延为“记室”;[79]昆山徐乾学的祖父,在明朝时曾为严讷的“记室”,当三吴发生水灾时,代严讷“具疏草请赈”。[80]
    书记一称,同于记室,其职掌可以由家人承充。如练子宁死国时,有侍妾抱其幼子匿于民间,展转入闽,“为人佣保”。后练子宁的六世孙,在万历二十六年(1598),替一位陈姓举人“掌书记”。 从需要“赎取”可以看出,这位练氏子孙替人“掌书记”,实与“书佣”身份相近。[81]又明代有一位胡姓佥事,是徽州人,任职贵州按察使佥事,随带的仆人胡文训、胡文学,“掌书记,得其意”。[82]地方官上任,一般的“套启套书,俱发礼房誊写”。至于那些“密禀密事”,则完全依靠“内书”。在明代,“内书”一职,新官上任时多视“书仆”为首选,一般将善书、通文义,且又可“托腹心”者视为“内书”的上佳人选,其次方为“不通文义,而善书”的仆人。只有本家无此内书,才“聘掌稿进衙,凡事倚赖”。[83]这种外聘的掌稿,就是书记,主要负责文稿事务。如余怀自称,在崇祯十三、十四年(1640、1641)以后,“入范大司马莲幕中,为平安书记”;[84]清初勇略将军赵良栋入成都时,有一位浙人王某,任赵良栋“幕下掌书记”,负责“削稿”之事。[85]
    至于掌记,原本指剧本或执剧本以提示台词者,类似于后世的场记。[86]入明之后,掌记演变为“掌书记”,已成幕宾之职。如昆山人王逢年游京师,为内阁大学士袁炜“掌记”;[87]郑晓任刑部尚书时,已知严嵩必败,“不欲以一名刺留其记室”,于是倡议,“自今各部大僚往来名刺,率以月朔命掌记聚往本官”。[88]此为掌记掌管官场官员间名刺往来的例证。
    书记掌管幕府中的“削稿”事务,这是明清幕府的普遍特征。如崇祯十七年(1644),皖督马士英开府江、浙,幕下有一位秀才顾观生,“与谋削稿”。[89]为此,形成一种幕客文章。但凡幕府大僚文集中的升迁贺序,均属应酬文章,无不是“假时贵之官阶,多门客为之”。[90]这些幕客所为文章,在清初人郑禹梅看来,不过是“以割裂为修辞”,根本算不上是真正的文章。[91]
    二是参赞军事。早在秦汉之时,专设一种幕职,“在宾幕中筹画戎机”,且由“多学深识者”担任。[92]在明代,各边巡抚都御史幕下,设有选自在京、在外的“晓畅军事”的官员作为幕僚,“补其谋议之缺,相战守之宜”。[93]其后,参赞军事,多由私人聘请的幕宾承担。如孙燧开府江右时,新建有一位李生,入孙氏幕中。当时宸濠谋反已显,李生“数密言当预为之备”。[94]此即幕宾参赞军事之例。
    三是阅卷。明清两代,学使、知府校文地方,时常私人聘人阅卷。所聘之人,除了学官之外,多以幕宾居多。如明景泰年间,聂大年凭荐举出仕,任仁和县学训导,为地方官员与达官显宦所礼重。景泰四年(1453),正值大比之年,两广、湖、湘、山西、云南“皆以较文来聘”,最后应“云南之聘”。[95]此即学官被聘阅卷之例。
    至于私人幕宾参与阅卷之事,其例更多。以明代为例,如沈金马,少有俊才,为文率意口占而成,“督学御史与之有故,檄令读卷,玄朗不屑意,故为妄言却之,御史莫能致也”。[96]事虽未成,然督学御史聘人阅卷,显已成惯例。以清代为例,如费元杰,18岁时补府学生员,随后每次考试,均“冠其曹”。前后出任湖广提学的官员,如董养斋、李渭湄,“咸聘佐衡校之人,所取士,率满人望”。[97]
    四是佐理钱谷之事。幕宾佐理钱谷之事,一般被称为“钱谷师爷”。此类幕宾,当源起于元末私家之“掌事”,以及明代商人聘请的“掌计簿”之人。在元末,有些人家会聘请“掌事”,具体掌管财货出纳,属于“佣工受雇之役”。其所管账簿,一般称为“黄簿”,又称“帐目”,其式分为“旧管”“新收”“开除”“见在”四柱。[98]这几与钱谷幕宾所管之事相近,所异者不过一服务于私家,一服务于官府。此外,在明代的商人经营中,也有一种专门替商人“掌计簿”之人。这些人因为没有资金,尽管自己识得一些字,并懂会计之术,却只能替一些商人掌管“计簿”。[99]
    明代程大位《算法统宗》一书专门讲究珠算的特点,显然属于“胥史商贾之书”,[100]并为钱谷幕宾的广泛出现提供了帮助。而明代的记载更是证明,每当知县上任,有时也会聘“写算人”。此类写算人,其实就是钱谷幕宾。如小说《警世通言》记一位范举人选了浙江衢州府江山县知县后,就需要寻一个“写算的人”。当时有一位名叫宋金的人,因为自幼学得一件本事,会写会算。经过范知县的考察,其人确是“书通真草,算善归除”,于是就将他留下,并一同上任。小说称此类人为“门馆先生”。[101]
    五是佐理刑名事务。至晚在元代末年,就已经出现了“宪幕宾”的说法。如孔齐《至正直记》记载,“时安吉凌时中石岩为宪幕宾,一见甚喜”,[102]这或许就是刑名师爷的源起。至明初,如湖广、江西、直隶府州县,六房大多有“主文老先生书写,积年把持官府,蠹政害民”,[103]这是胥吏“主文”之例。其后,明代知县上任,则开始出现私人聘请“主文”之风。如李乐最初出任江西新淦县知县时,其兄考虑到李乐“不理会民事”,建议“请一老主文同行”。李乐虽未采纳建议,但在明代官场,知县聘请主文之风甚盛,“雇主文行者,十有四五”。[104]明末清初人魏禧曾记载其长兄魏际瑞客居北京时,“有按察使要之入幕,坚不肯往”。魏际瑞不入幕的理由很简单:“刑名之事,吾未素学。此人命所系,岂可以骤习幸中而苟富其利乎?”[105]可见,魏际瑞被按察使所聘者,为担当刑名师爷一职。
    入清以后,幕宾佐理刑名事务,其风更盛。如清顺治十四年(1657),姚廷遴自记:
    是年四月,因老家人吴元受、顾明甫等商议,对大兄二兄曰:“看来我家官私还有,不如将大官进一房科,一可熟衙门人面,二可习熟文移律例,后日好去作幕,每年可得百金,比处馆者差几倍。”因此乘阎县将去,随入供招房,拜徐翰远为师,学习律例起,自此沦落十五年,后悔无及。[106]
    这段记载提供了以下三个信息:一是进入刑房为胥吏,通过熟悉“衙门人面”,或者习熟“文移律例”,拜人为师,其目的是为了“后日好去作幕”;二是“作幕”脩金,每年可得百金,明显优于处馆;三是相较于处馆,“作幕”更是一种“沦落”,是读书人的无奈之举。即使如此,清代士人出任幕宾,佐理刑名事务,仍然相当普遍。如赵大润,常州府江阴县人,为府学生员。其同门友人贡息甫任建平知县,邀请赵大润前往相助。“邑多地讼,岁久不决,一案之牍,高几盈尺。山人不惮烦,为之一一爬梳,要领既得,先以曲直之大判明示之,而期日与质,两造往往各自输服,请无对簿,而愿寝息者过半矣。诸欲为奸鬻狱者,咸不便山人所为,谗言繁兴,而终不得闲,于是建平之政声为群有司最”,[107]这是幕宾佐理刑名事务的典型例证。
    (二)主幕关系
    揆诸明清两代士人入幕之风,不过是哔呫落魄之士的下场头而已,其目的在于从幕主那里获取“筐篚之赠遗、蓬蒿之霑润而已耳”。毋庸讳言,在幕主与幕宾之间,“间亦以意气之投,缔为石交”,但很少有幕主“汲汲求士者也”。[108]正如清初学者张履祥所言:“近世居官恶劳,辄延幕客;书生不安贫,辄求为幕宾。”官员聘幕宾治事,其本意是为了“相与有成”,而其结果则反使“官方”与“士行”两败。[109]
    幕主与幕宾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凭的关系:幕主得幕宾之助以治事,幕宾得幕主之脩金以糊口。幕主与幕宾之间,是一种东翁与西宾之间的关系。在幕宾眼里,幕主是主人,是东翁。如在明代军队中,幕宾若是稍为雅谈,一般称总兵官为“兵主”。[110]在幕主眼里,幕宾则是客,是“西宾”“西席”。至于西宾、西席称谓的由来,则源于衙门建筑的固有特点。按照制度规定,所谓的“塾”,属于门外之舍。一般说来,家庙在东,西堂为塾。塾师则称“西宾”“西席”,后转将幕宾称为“西宾”“西席”。[111]
    从根本上说,幕宾是幕主的“心腹”。[112]正如清人叶可润所云,“作令不能不用幕友”。[113]究其原因,实则缘于幕宾有佐治之功。除却主人私事不必与闻之外,其他只要“在官之事,以及官声之所系”,如“门丁之有无舞弊,书差之有无朦混,押犯之有无淹滥”,均属幕宾职掌。[114]换言之,就身份地位而言,幕宾具有宾与师双重身份,即“幕友居宾师之位分,第本非甚卑”。[115]一方面,幕宾是客,“主人以宾礼待之,见主人用晚生帖”;另一方面,幕宾又是师,“有师道,不可屈”。[116]
    有鉴于此,幕主对幕宾,必须以礼相待。如聘请幕宾时,必须下一“关聘”,即所谓的聘书。[117]这大抵还是因为幕宾,如钱谷、发审、书启、征收、挂号、硃墨、账房及一切杂务之属,均属“佐官治事者也”。所以幕主对待幕宾,必须做到“有休戚事,必尽吾情;良时佳节,致敬尽欢”。[118]
    就明清幕府人事制度而言,主幕关系并非一概如师、如宾、如友,情洽无疏,而是存在着一些疏隔。一方面,居官者“间有薄视幕友,趾高气扬,遇事独出己见,不待商榷”,幕宾与幕主“难与共事”。[119]另一方面,在幕宾群体中,其才品也是参差不齐,难得全才。细分之,大抵有如下三等:上等的幕宾识力俱卓,才品兼优,例案精通,笔墨畅达;中等的幕宾人品谨饬,例案精熟,笔下明顺;下等的幕宾人品不苟,例案熟练,而笔墨稍逊。[120]更有甚者,有些幕宾立品不端,“宾主少有失意,辄操其短长,恐嚇诈骗,往往有之”。[121]
    余论:对“绍兴师爷”一说的重新审视
    幕宾俗称“师爷”。今日一论及幕宾,就联想到“绍兴师爷”一称。对此,缪全吉有自己的初步解释。[122]而郑天挺对“绍兴师爷”一称有所质疑,认为绍兴府属八县并非人人都学幕,而幕友也不仅仅限于绍兴附郭之山阴、会稽两县,更不是除绍兴以外无人学幕。[123]此说承袭清人梁章钜之说,且具一定的道理,但仍然没有解决“绍兴师爷”一称的起源问题。
    在清代有两则俗谚,大抵可以证实绍兴人已经行遍海内。一则俗谚是“无绍不成衙”。其意是说绍兴人遍及各地衙门,已经成为各地方衙门佐治人员的主要来源。这则俗谚可以从明代的史料及其小说中得到印证。如明人崔铣云:“越、闽胥人革役者货县胥,窜名吏籍中,上部,往往冒官去。”[124]冯梦龙在小说《醒世恒言》中,更是直云“天下衙官,大半都出绍兴”。[125]另一则俗谚是“鷌鸟豆腐绍兴人”,“此三者,不论异域殊方,皆有”。[126]此谚出自范寅《越谚》,其意是说绍兴人如麻雀、豆腐一样遍布全国各地。
    其实,并非绍兴人天生好游,轻弃乡土,而是时势所迫,为了维持一家生计,不得已而为之。细究绍兴人远游的原因,大抵不外以下两点:
    一是绍兴“地窄民稠”,生存压力骤增,为求生计,不得不外出。对此,万历年间纂修的《绍兴府志》有系统的记载。据此可知,在经历了六朝东徙、宋代南迁之后,绍兴已是“生齿甚繁,地更苦狭,非复昔之地广人稀矣”。[127]明末绍兴人祁彪佳的记载,更将绍兴因“地窄民稠”而导致粮食自给不足的窘况暴露无遗。祁彪佳对山阴一县做了初步的统计,全县田仅62万余亩,“民庶之稠”,人口则超过124万。这无疑是“以二人食一亩之粟”,即使是丰登之年,亦止供半年之食,所以“每藉外贩,方可卒岁”。[128]正如明末绍兴人王思任所言,“民稠则欲不足,欲不足则争,争之不得则骛,骛之思,必起于贤智者”。绍兴既是“贤智之乡”,且又“喜骛又善骛者也”,所以“骛必极于四方,而京师尤甚,得其意者什三,失者什七”。[129]
    二是绍兴人识字率高,士人科举仕途竞争加剧,那些在科举仕途上已经绝望的士子,只好外出觅生计。在明清时期,绍兴人好学成风,史称:“下至蓬户,耻不以《诗》《书》训其子;自商贾,鲜不通章句;舆隶亦多识字。”[130]明末清初人张岱,更是说余姚风俗,“后生小子无不读书”。[131]上述两则记载,大抵已经证明绍兴人读书成风,识字率相对较高。这就导致以下两大结果:一是绍兴一府科名甚盛,二是绍兴人外出处馆成风。就此而论,明朝人王士性说“宁、绍盛科名缝掖”,[132]显非空穴来风。
    相较而言,尽管在明代绍兴人已经遍布天下,且不乏入幕府为幕宾的例子,[133]甚至出现了像徐渭这样闻名的师爷,然就明代绍兴人外出佐治而言,大抵还是以入京城、地方衙门为胥办与佐贰官居多。如明人王士性云:“山阴、会稽、余姚生齿繁多,本处室庐田土,半不足供,其儇巧敏捷者入都为胥办,自九卿至闲曹细局无非越人。”[134]又如绍兴府山阴县人胡兆龙,就“佐书铨曹”,同县人丁某“亦同事相善”。[135]
    众所周知,根据明代的制度规定,鉴于浙江及苏州、松江二府,均属财赋之地,且江西士风谲诡,所以禁止此三处士人,不得出任户部官员。然户部的胥吏,大多是“浙东巨奸”,尤其是绍兴人。他们“窟穴其间,那移上下,尽出其手,且精于握算,视官长犹木偶”。[136]京城官员,无论是政事,还是拜客赴席的日课,均不得自由,“前后左右皆绍兴人”。其结果,则导致衙门政事把持在绍兴人手上,即史料所云:“坐堂皇者如傀儡在牵丝之手,提东则东,提西则西,间有苛察者欲自为政,则故举疑似难明之案,引久远不行之例,使其耳目瞀乱,精彩凋疲,必至取上谴责而已。”[137]
    入清以后,尽管“六部直省胥吏”,仍然是“大半为浙东游手窟穴”,[138]然就其大势而言,绍兴人则更是游幕天下。如汪辉祖云:“吾越业儒无成及儒术不足治生,皆迁而之幕,以幕之与儒近也。”[139]清代湘乡人知府罗镜堃所撰《公余拾唾》自序亦云:“天下刑名、钱谷幕友,盛称浙之山阴、会稽。父诏其子,兄勉其弟,几于人人诵法律之书,家家夸馆谷之富。”[140]据清人梁章钜的记载,清代更是有绍兴“三通行”之说,分别为绍兴话、绍兴酒与绍兴师爷。尤其是绍兴人的“刑名钱谷之学”,“本非人人皆擅绝技,而竟以此横行各直省,恰似真有秘传”。[141]可见,至清代,“绍兴师爷”一称方最终定型,并与绍兴话、绍兴酒二者相合,“通行海内”,成为绍兴的地方名片。
     注释:
    [1] (明)沈榜编著:《宛署杂记》卷三《光字·职官》,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5页。
    [2] (明)沈榜编著:《宛署杂记》卷三《光字·职官》,第25页。
    [3] (清)陈弘谋辑:《在官法戒录》卷一《总论》,《五种遗规》,清道光三十年重刊本,第19页a。
    [4]缪全吉:《清代幕府人事制度》,台北中国人事行政月刊社1971年版,第7-11页。
    [5]戴建国:《南宋基层社会的法律人——以私募贴书、讼师为考察中心》,《史学月刊》,2014年第2期。
    [6] (明)王肯堂:《王仪部先生笺释·原序》,杨一凡编:《中国律学文献》第2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册第9页;邱澎生:《以法为名——讼师与幕友对明清法律秩序的冲击》,台北《新史学》,第15卷第4期,2004年,第135-136页。
    [7] (明)毛伯温:《陈征南方略疏》,(明)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卷一五八,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册第1588页。
    [8]陈宝良:《明代幕宾制度初探》,《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2期,第136-148页。
    [9] (明)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二一《答方叔贤》,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828页。
    [10]郑天挺:《清代的幕府》,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秘书处论文组编:《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89页。
    [11]相关的阐述,可参见中岛乐章:「明末清初绍兴の幕友」、『山根幸夫教授退休記念明代史論叢』、東京:汲古書院、1992年、1062頁。按:中岛氏在文中分别引用了瞿同祖之说,以及房兆楹的不同意见。瞿同祖、房兆楹之论,分见:T’ung-tsu Ch’u,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Cambridge and London:Harvard UniversityPress,1988,pp.258-259,note 9;L.Carrinyton Goodrich and Chaoying Fang, eds.,Dictionary of MingBiography,1368-1644,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6,p.754.
    [12] (明)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一八《犒奖儒士岑伯高》,第642-643页。
    [13]上面所引诸家之说,均转见(清)平步青:《霞外捃屑》卷七上《无饥其师非宾师之师》,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511页;(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一《幕府》,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40页。按:近人关于“幕府”的探讨,可参见缪全吉:《清代幕府人事制度》,第2页;王庆成:《序》,郭润涛:《官府、幕友与书生——“绍兴师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14] (明)韩雍:《送胡共之方伯之任四川序》,(明)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卷五五,第1册第437-438页。
    [15] (明)叶盛:《军务疏》,(明)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卷五九,第1册第463页。
    [16] (明)赵炳然:《题为条陈边务以俾安攘事》,(明)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卷二五二,第4册第2651页。
    [17] (明)毛伯温:《陈征南方略疏》,(明)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卷一五八,第2册第1588页。
    [18] (明)徐学谟:《徐氏海隅集·文编》卷三《赠金都事之任闽藩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集部第124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416页下;(明)靳贵:《戒庵文集》卷八《赠经府曹君崇本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集部第45册,第541页下;(明)董份:《董学士泌园集》卷一八《赠蔚州卫经卫萧君考绩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集部第107册,第293页上。
    [19] (明)徐学谟:《徐氏海隅集·文编》卷三《赠金都事之任闽藩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集部第124册,第416页下;(明)董份:《董学士泌园集》卷一八《赠蔚州卫经卫萧君考绩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集部第107册,第293页上。
    [20] (清)梁章钜撰,陈铁民点校:《浪迹三谈》卷三《佐杂擅受》,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42页。
    [21]相关的阐述,可参见(清)阮葵生撰,李保民校点:《茶余客话》卷七《吏之重要》《论吏道》,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42-144页。
    [22] (清)黎景义:《二丸居集选》卷七《梁未央私传》,《四库禁毁书丛刊》本,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集部第16册,第66页。
    [23] (清)卢文弨著,王文锦点校:《抱经堂文集》卷二九《瞰江山人传》,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87页。
    [24] (元)孔齐:《至正直记》卷一《馆宾议论》,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6507页。
    [25] (元)孔齐:《至正直记》卷四《村馆先生》,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6册,第6648页。
    [26] (明)朱国祯撰,王根林校点:《涌幢小品》卷七《失中三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21页。
    [27] (清)吕留良:《吕晚村先生文集》卷四《与董方白书》,(清)吕留良撰,徐正点校:《吕留良诗文集》上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89-90页。
    [28] (清)周广业:《三余摭录》卷一,(清)周广业著,祝鸿熹、王国珍点校:《周广业笔记四种》上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第28页。
    [29] (清)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沈记室明臣》《十岳山人王寅》《徐记室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96、511、560页。
    [30] (清)钱谦益:《初学集》卷四七《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兵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孙公行状》,(清)钱谦益撰,(清)钱曾笺注,钱仲联标校:《钱牧斋全集》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0页。
    [31] (清)钱谦益:《初学集》卷七三《紫髯将军传》,(清)钱谦益撰,(清)钱曾笺注,钱仲联标校:《钱牧斋全集》第3册,第1628-1629页。
    [32]唐振常辑:《史可法别传》,(清)张纯修编辑,罗振常校补:《史可法集·附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45页。
    [33]关于史可法幕府人物,可参见何龄修:《史可法扬州督师期间的幕府人物(上)》,《燕京学报》新3期,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何龄修:《史可法扬州督师期间的幕府人物(下)》,《燕京学报》新4期,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4] (清)华阳散人编辑,李昭恂校点:《鸳鸯针》卷二第一回,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70页。
    [35] (清)谈迁著,罗仲辉、胡明校点校:《枣林杂俎》和集《丛赘·镇海卫指挥》,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40页。
    [36] (明)茅坤:《茅鹿门先生文集》卷二三《伯兄少溪公墓志铭》,(明)茅坤著,张大芝、张梦新校点:《茅坤集》下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677-678页。
    [37] (清)张怡撰,魏连科点校:《玉光剑气集》卷一六《义士》,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639-640页。
    [38] (明)汪道昆著,胡益民、余国庆点校:《太函集》卷一《汪长君论最序》、卷二四《止止堂集序》,黄山书社2004年版,第48、524页。
    [39] (明)杨嗣昌著,梁颂成辑校:《杨嗣昌集》卷三一《敬陈赏罚等事疏》,岳麓书社2005年版,第765页。
    [40] (清)毛奇龄:《桑山人传》,(清)张潮辑:《虞初新志》卷一三,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编:《笔记小说大观》第14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版,第280页。
    [41] (明)冯梦龙编著:《醒世恒言》卷三二,岳麓书社2002年版,第412页。
    [42]相关的阐述,亦可参见(清)田文镜:《州县事宜·慎延幕宾》,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3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第675-676页。
    [43] (宋)钱易撰,黄寿成点校:《南部新书》辛,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29页;(宋)江休复:《江邻几杂志》,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1册,第573页。
    [44] (唐)李涪撰:《刊误》卷下《客卿》,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256-257页。
    [45] (明)叶向高辑,(明)林茂槐增定:《说类》卷二八《人物·幕客》引《老学庵笔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子部第132册,第241页上。
    [46] (宋)洪迈:《容斋四笔》卷二《大观元夕诗》,中华书局2005年版,下册第652页;(宋)范成大:《吴船录》卷上,(宋)范成大撰,孔凡礼点校:《范成大笔记六种》,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02-203页。
    [47] (明)汪天锡辑:《官箴集要》卷上《职守篇·佐贰》,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1册,第268页。
    [48] (明)袁忠彻撰:《符台外集》卷下《送浙江都阃幕宾陈侯献绩序》,张寿镛辑:《四明丛书》第26册,广陵书社2006年版,第15979页。
    [49] (清)徐栋辑:《牧令书》卷四《用人·幕友宜待之以礼》,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7册,第81页。
    [50]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回,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8页。
    [51]《外官新任辑要·大略须知》,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6册,第756页。
    [52] (清)觉罗乌尔通阿编辑:《居官日省录》卷一《莅任》,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8册,第9页。
    [53] (明)王叔杲撰,张宪文校注:《王叔杲集》卷一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252页。
    [54] (明)王思任:《杂序·〈醉吟近草〉序》,任远校点:《王季重十种》,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7页。
    [55] (清)钮琇撰,南炳文、傅贵久点校:《觚賸》卷一《吴觚》上《布囊焚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5页。
    [56] (清)黄六鸿撰:《福惠全书》卷一《筮仕部·延幕友》,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3册,第228页。
    [57] 傅崇矩编:《成都通览·成都人之称谓·师爷》,成都时代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页。
    [58]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六,岳麓书社2002年版,第276、281-282页。
    [59] (清)欧苏:《霭楼逸志》卷一《文冠斗》,李龙潜等点校:《明清广东稀见笔记七种》,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65页。
    [60]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回,第17页。
    [61]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回,第24页。
    [62] 徐珂编撰:《清稗类钞·考试类·丁腹松中进士而辞馆》,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660-661页。
    [63] 傅崇矩编:《成都通览·成都人之称谓·师爷》,第227页。
    [64]《外官新任辑要·计开各款》,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6册,第740页。
    [65] 参见陈宝良:《明代儒学生员与地方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73页。
    [66] 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称谓类·相公》,第2176-2177页。
    [67] (明)王廷相:《浚川公移集》卷三《巡按陕西告示禁约》,王廷相著,王孝鱼点校:《王廷相集》第4册,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164页。
    [68] (明)余自强:《治谱》卷四《词讼门·衙役不许作保》,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2册,第111页。
    [69]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回,第29页。
    [70]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回,第39页。
    [71]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七回,第74页。
    [72]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十六回,第256页。
    [73]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十六回,第449页。
    [74] (明)明太祖敕录,王天有、张何清点校:《逆臣录》卷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5页;(明)陈洪谟撰:《治世余闻》下篇卷四,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2页。
    [75]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八回,第84-85页。
    [76] (清)徐栋辑:《牧令书》卷四《用人·居官致用》,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7册,第84页。
    [77] (清)徐栋辑:《牧令书》卷四《用人·居官致用》,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7册,第84页。
    [78] (宋)彭□辑撰,孔凡礼点校:《墨客挥犀》卷四《名位称呼》,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19页。
    [79] (明)周晖撰,张增泰点校:《金陵琐事》卷三《买太史公叫》,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128页。
    [80] (清)钱泳撰,张伟校点:《履园丛话·科第·种德》,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36页。
    [81] (清)张怡撰,魏连科点校:《玉光剑气集》卷六《忠节》,第235-236页。
    [82] (清)张怡撰,魏连科点校:《玉光剑气集》卷一六《义士》,第639页。
    [83] (明)余自强:《治谱》卷一《初选门·内书算》,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2册,第88页。
    [84] (清)张潮辑:《虞初新志》卷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编:《笔记小说大观》第14册,第326页。
    [85] (清)钮琇撰,南炳文、傅贵久点校:《觚賸》卷六《秦觚·秦将礼客》,第109页。
    [86] 王锳:《宋元明市语汇释》(修订增补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43页。
    [87] (清)谈迁著,罗仲辉、胡明校点校:《枣林杂俎》义集《炯鉴·狂诞》,第318页。
    [88] (明)姚士麟:《见只编》卷上,(明)樊维城辑:《盐邑志林》卷五三,明天启三年刻本。
    [89] (清)钱谦益:《初学集》卷七,(清)钱谦益撰,(清)钱曾笺注,钱仲联标校:《钱牧斋全集》第1册,第346页。
    [90] (清)黄宗羲:《南雷诗文集·寿序类·施恭人六十寿序》,沈善洪主编,吴光执行主编:《黄宗羲全集》第10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689页。
    [91] (清)黄宗羲:《南雷诗文集·寿序类·范母李太夫人七旬寿序》,沈善洪主编,吴光执行主编:《黄宗羲全集》第10册,第688页。
    [92] (唐)李涪撰:《刊误》卷下《参谋》,第257页。
    [93] (明)储巏:《防虏疏》,(明)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卷九六,第843页。
    [94] (清)张怡撰,魏连科点校:《玉光剑气集》卷九《识鉴》,第391页。
    [95] (明)蒋一葵:《尧山堂外纪》卷八四《国朝·聂大年》,明万历刻本。
    [96] (明)归有光著,周本淳校点:《震川先生集》卷二四《玄朗先生墓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563页。
    [97] (清)卢文弨著,王文锦点校:《抱经堂文集》卷三三《赠奉直大夫永顺县教谕费君墓志铭》,第431-432页。
    [98] (元)孔齐:《至正直记》卷三《出纳财货》,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6册,第6642页。
    [99] (清)魏禧:《魏叔子文集》卷一○《善德纪闻录叙》,《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408 册第608页下。
    [100] (清)凌廷堪著,王文锦点校:《校礼堂文集》卷三二《书程宾渠算法统宗后》,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86-288页。
    [101] (明)冯梦龙编著:《警世通言》卷二二,岳麓书社2002年版,第167页。
    [102] (元)孔齐:《至正直记》卷四《先君教谕》,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宋元笔记小说大观》第6册,第6655页。
    [103] (明)万表:《灼艾别集》(上)引《传信录》,张寿镛辑:《四明丛书》第27册,第16746页。
    [104] (明)李乐撰:《见闻杂记》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706页。
    [105] (清)魏禧:《魏叔子日录》卷一《里言》,《续修四库全书》本,第1409册第295页上。
    [106] (清)姚廷遴:《历年记》中,上海人民出版社编:《清代日记汇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4-75页。
    [107] (清)卢文弨著,王文锦点校:《抱经堂文集》卷二九《瞰江山人传》,第387页。
    [108] (明)黄凤翔著,林中和点校:《田亭草》卷二《送张山人之宁夏序》,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50-51页。
    [109] (清)张履祥著,陈祖武点校:《杨园先生全集》卷四○《备忘二》,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096页。
    [110] (清)谈迁著,罗仲辉、胡明校点校:《枣林杂俎》智集《逸典·勋嫡》,第17页。
    [111] (明)朱国祯撰,王根林校点:《涌幢小品》卷四《衙宇房屋》,第74页。
    [112] (清)徐栋辑:《牧令书》卷四《用人·用人为仕宦亟务》,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7册,第78页。
    [113] (清)徐栋辑:《牧令书》卷四《用人·幕友》,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7册,第80页。
    [114] (清)张廷骧:《赘言十则》,《刑幕要略》附录,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5册,第27页。
    [115] (清)张廷骧:《赘言十则》,《刑幕要略》附录,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5册,第26页。
    [116] (清)徐栋辑:《牧令书》卷四《用人·署规》,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7册,第78-79页。
    [117]《外官新任辑要·请幕友关聘》,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6册,第738页。
    [118] (清)徐栋辑:《牧令书》卷四《用人·幕友宜待之以礼》,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7册,第81页。
    [119] (清)张廷骧:《赘言十则》,《刑幕要略》附录,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5册,第26页。
    [120] (清)张廷骧:《赘言十则》,《刑幕要略》附录,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5册,第26页。
    [121]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卷一《筮仕部·延幕友》,官箴书集成编撰委员会编:《官箴书集成》第3册,第228-229页。
    [122]缪全吉对“绍兴师爷”一称的起源有考察,认为“幕宾殆多京吏出身,谅与明代部吏独多绍兴人有关”。尽管可具一说,但并不全面。参见缪全吉:《清代幕府人事制度》,第10-11页。
    [123]郑天挺:《清代的幕府》,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秘书处论文组编:《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10-11页。
    [124]周国瑞选注:《崔铣洹词选·刘少傅传》,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89页。
    [125]冯梦龙编小说《醒世恒言》,就说绍兴地方,“惯做一项生意”,就是花钱钻谋地方佐贰官,进而认为“天下衙官,大半都出绍兴”。参见(明)冯梦龙编著:《醒世恒言》卷三六,第470页。可见,至晚从明代中期以后直至明末,“无绍不成衙”一谚,确乎已成事实。
    [126]侯友兰等点注:《〈越谚〉点注》卷上,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2页。
    [127] (明)萧良幹等修,(明)张元忭等纂:万历《绍兴府志》卷一二《风俗志》,《中国方志丛书》本,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1983年版,第951页。
    [128] (明)祁彪佳撰:《祁彪佳集》卷六《节食议》,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16页。
    [129] (明)王思任:《杂记·二还亭记》,任远校点:《王季重十种》,第189页。
    [130] (明)萧良幹等修,(明)张元忭等纂:万历《绍兴府志》卷一二《风俗志》,《中国方志丛书》本,第947页。
    [131] (明)张岱著,云告点校:《琅嬛文集》卷一《夜航船序》,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49页。
    [132] (明)王士性撰,吕景琳点校:《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7页。
    [133]如憨山大师记载:“时越人吴天赏者,先籍名诸生,屡试不售,遂弃举子业,从史椽,奉部檄为制府记室。”此即绍兴人入幕府为幕宾典型之例。参见(明)憨山著,(明)福善日录,(明)通炯编辑:《憨山老人梦游集》卷二三《忠勇庙碑记》,清光绪五年江北刻经处重刻本,第11页a-b。
    [134] (明)王士性撰,吕景琳点校:《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第70-71页。
    [135] (清)谈迁撰,汪北平点校:《北游录·纪闻下·离婚》,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52页。
    [136]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历法·算学》,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889页。
    [137]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四《畿辅·京师名实相违》,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610页。
    [138] (清)阮葵生撰,李保民校点:《茶余客话》卷七《禁回民任胥吏》,第144页。
    [139] (清)汪辉祖著,王宗志等注释:《双节堂庸训》卷五《蕃后·幕道不可轻学》,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80页。
    [140] (清)刘声木撰,刘笃龄点校:《苌楚斋随笔》卷一○《论幕派骄横》,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21页。
    [141] (清)梁章钜撰,陈铁民点校:《浪迹续谈》卷四《绍兴酒》,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17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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