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规划有很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近百年来,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但是也经历过极“左”思潮的干扰和破坏,走过一些弯路。总结近百年来这个领域的经验教训,对于我们更好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是有益的、必需的。文章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规划分为四个历史阶段进行总结,是否恰当,有待于进一步讨论。总结的正反面经验教训也有待于学术界的评述。本文为一家之言,提出来,就是为了抛砖引玉,引起学术界的讨论,以期得到正确的认识,做好今后的工作。 关 键 词:少数民族/语言规划/语言政策/经验教训 作者简介:孙宏开(1934-)男,江苏张家港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81),语言能力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主要从事民族语言研究(江苏 徐州 221009)。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规划起始于20世纪30年代。老一辈民族语言学家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发表了一批文章。他们的基本经验,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得语言规划得以正式实施。60多年来,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规划走过了曲曲折折的道路,对个中成功的经验和和教训值得回顾。本文将根据个人耳濡目染的实际经历,分不同历史阶段,以少数民族语言规划的基本内容,如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研究、少数民族文字的创制和使用、语言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双语教学基本经验教训、少数民族语言的前途、工作方法等议题,从正反两方面,进行一个简要的梳理,以求教于学术界。 一、拓荒阶段(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 20世纪以前的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研究和文字创制基本上属传统的语文学范畴。早在汉代,扬雄(公元前53~公元18年)所著《輏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据后人研究,除记录汉语方言外,也有少数民族语言。其后《越人歌》和《白狼歌》分别用汉字记录了侗台语族的语言和藏缅语族的语言。7世纪前后创制的藏文记录了大量藏语和邻近的少数民族语言。留下了丰富的碑刻及历史文献。以后北方的突厥、回鹘、西夏、女真、契丹等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创制了文字。南方少数民族傣文、彝文、纳西东巴文、水书、尔苏沙巴文等相继问世,保存了数量可观的文献。还有许多少数民族用汉字或变形汉字记录他们自己的母语,被称为方块壮字、方块白文等。明清以来,用少数民族文字和汉文调查记录少数民族语言的文献很多,最值得一提的应属《华夷译语》,记录了数十种少数民族语言资料,有来文和杂字。再就是《五体清文鉴》,编于1673~1708年,用满、藏、蒙古、维吾尔、汉等文字记录了18671条对照词语。 中国现代语言学从《马氏文通》(1898年)开始,陆续引进西方现代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开创了现代语言学的历史新纪元。而少数民族语言研究引进现代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又比汉语要晚数十年,而且在理论和方法上又受汉语较深的影响。 解放前的少数民族语言研究,基本上处在无序状态。仅有很少的学者,从个人兴趣出发,能够用国际音标对少数民族语言开展实地调查记录和研究,如赵元任对广西壮语、瑶语的调查,发表了《广西瑶歌记音》,李方桂对贵州布依族语言以及广西壮语、水语的调查,发表了《龙州土语》、《武鸣土语》、《剥隘土语》、《水话词汇》、《莫语记略》等[1]。抗日战争期间,许多学者迁往西南联大,有机会调查研究那一带的少数民族语言,罗常培对这一段历史此有详细的描述[2],如他对云南独龙语、傣语、怒语、白语、傈僳语、纳西语、景颇语、浪速语的调查,发表了《贡山俅语初探》、《贡山怒语初探》等;袁家骅对彝语、哈尼语、白语的调查,发表了《阿细民歌及其语言》、《峨山窝尼语初探》等;马学良、高华年对彝语、哈尼语、苗语的调查,马学良发表了《撒尼彝语研究》等;傅懋勣对彝语、纳西语和羌语的调查,邢公畹(庆兰)对傣语的调查,与罗常培合作出版了《莲山摆夷语文初探》;闻宥、张琨等对羌语的调查,在华西学报发表了一系列论文;芮逸夫对傈僳语的调查,发表了《记傈僳语音兼论所谓傈僳文》;张怡荪、于道泉、金鹏对藏语的调查,金鹏对嘉绒语的调查,发表了《嘉绒语研究》等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发表的专著、文章总数不到200(部)篇。 有些学者对少数民族文字的某些文献进行研究,发表了屈指可数的几种专着,如王静如的《西夏研究》、丁文江编的《爨文丛刻》、傅懋勣的《丽江么些象形文〈古事记〉研究》等。 王均在总结这一历史阶段的情况时有这样一段话:“在旧社会,少数民族语文总的来说是受歧视的,除少数几种外,一般被禁止使用。民族语文研究方面,一是对于少数民族语言有研究的专家少;二是大多数民族语言从来没有人研究过;三是大多数民族从来没有文字,少数有文字的民族,尽管文献资料有多有少,但从文献的时代来看,连续的、特别是早期的、能用作语言历史研究的资料,是不够多的,而且也很少有人进行研究。这就是解放前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的情况。”[3]这段文字,实事求是地评估了解放前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研究状况。 尽管如此,从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老一辈的民族语言学家,冒着极大的风险,深入少数民族地区,用现代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多种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他们开拓了少数民族语言研究这块从未有人开垦过的处女地,起到了拓荒和奠基的作用。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调查研究和语言规划,其目的用罗常培的话说就是“推行语政”,他早在1944年《边政公论》上发表的《怎样推行语政》[4]一文,明确指出推行语政的目的就是“化除语言的隔阂,增强文化的交流,各地的少数民族到此就可以得到更快的发展。”至于具体步骤,他提出“两纲十目”,实际上就是开展双语教学的一项总体规划。对于少数民族语言这一纲五目就是:(一)训练调查的人才;(二)制订一致的拼音符号;(三)编辑各民族语的常用词汇和语法纲要;(四)用民族语编译发扬中华民族共同文化的读物;(五)训练边地政教人员通晓民族语言。对于汉语这一纲五目是:(一)传习注音符号;(二)训练汉语师资;(三)编辑汉语和民族语的对照读物;(四)教授基本汉字;(五)循序授以汉字的读物。他的文章还对这两纲十目有非常具体的说明。这不能不说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少数民族语言规划的雏形。但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要实施这个语言规划,几乎是不可能的。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专家学者调查研究了少数民族语言以后,不仅分析了该语言的结构特点,而且在整理该语言的语音系统以后,还设计了拼写该语言的拉丁字母系统,这与解放后为少数民族创制文字的方法非常相似。例如,袁家骅在调查研究了阿细彝语以后,就设计了一套“文字草案”,作为“阿细人民普及教育和发展文化的初步工作”[5]。这几乎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少数民族创制文字的前奏。可见少数民族语言规划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已经开始酝酿了。 二、黄金阶段(20世纪50年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少数民族语言规划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我们把这个少数民族语言规划大发展的时期称为黄金阶段。这一历史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为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创制文字,为文字不完备的少数民族改革或改进文字。这项工作大体又可以分为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 (一)准备阶段 1.调查研究。我国少数民族大多数没有文字,如果要开展民族语言规划,首先要对国家的少数民族有多少,他们的语言状况和文字状况如何等有所了解。要了解这些情况,只有对少数民族语言从实地调查研究开始。正因为如此,早在50年代初期,民族语文工作者就随同中央少数民族访问团,深入全国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语言调查,为配合民族识别工作,为摸清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的分布、使用情况和一般特点,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科学通报3卷7期罗常培的文章中报道了有关情况:“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于1950年成立后,即先后派遣工作人员陈士林、喻世长、王均、王辅世和燕京大学讲师陈舒永等参加中央访问团西南、西北、中南各分团调查研究各该地语言,所得结果已经先后刊载科学通报(2卷3期的王均《参加中央西北访问团调查***兄弟民族语言的工作报告》;4期的陈士林《西康彝语文工作报告》;8期的喻世长《参加中央西南访问团调查贵州兄弟民族语言的工作报告》;稿成待印的王辅世《广西龙胜县少数民族语言调查报告》)[6]。”该文还提到,“1951年,中南访问团出发时,除语言研究所派王辅世参加外,中南区教育部另请中山大学语言学系主任岑麒祥,教授严学窘、高华年、张为纲、陈必恒等参加。他们7月间在广东北江调查了八排瑶语和过山瑶语,8~9月间又在海南岛调查了本地黎语、侾黎语、苗语。11月中油印了《广东少数民族语言初步调查报告》1种分送有关机构参考。”此外,蔡美彪、刘璐还参加中央访问团赴东北和内蒙进行语言调查,写成调查报告发表[8]。上述人员在中央访问团访问结束后,有不少人留在当地,继续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调查研究,如袁家骅、罗季光等在广西,傅懋勣等在云南,陈士林等在四川,对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更加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除了派人员到各地开展实地调查研究以外。还利用政协开会、国庆观礼等机会,召开了各种类型的少数民族各界代表以及上层人士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发展文化教育和文字问题的意见。1953年9月26~27日,中宣部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帮助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问题,并就语言文字的调查研究、文字方案的设计、培养干部、推行文字等项工作做了决定。 2.成立机构。根据当时工作任务的需要,于1950年成立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其任务之一是“研究国内少数民族语言,帮助没有文字的民族制订拼音文字方案”。1951年2月,政务院《关于民族事务的几项决定》中的第五项规定,要设立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1951年10月,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立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邵力子任主任委员,罗常培任秘书长。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5年。这一阶段的调查研究,基本上处在摸情况、搞试点、取得经验阶段,但是它对于当时的民族识别工作,以及了解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全面情况,制定国家民族政策和民族语文政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全面情况来看,这一阶段的主要标志就是1954年罗常培和傅懋勣合写的文章《国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概况》[8]。 (二)实施阶段 1955年12月6日~15日,在北京举行了首届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吴玉章、胡乔木、刘格平、刘春、张稼夫、潘梓年等到会讲话。会议交流了民族语文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交换了如何帮助少数民族创立、改进和改革文字的意见,制定了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的初步规划。从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创制、改革和改进的工作,进入了一个实施阶段。 1956年是在少数民族语文研究史上可以大书特书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制定了发展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的12年远景规划和5年计划;确立了帮助少数民族创制和改进文字的基本政策;组织了7个工作队共700多人分赴全国各少数民族地区调查语言;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等等。1956年春,各少数民族语言调查队出发在即,在中央民族学院举办训练班,周恩来总理两次亲临训练班看望大家,给所有师生以巨大鼓舞。 在训练班上,老一辈民族语言学家傅懋勣、马学良、罗季光、金鹏、喻世长、王辅世、李森等轮流讲授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的理论和方法,对普及这一领域的知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5~6月间,各工作队相继出发,根据有关文献记载,他们的任务及分工大体如下:[9] “第一队:调查研究壮、布依、侬、沙(侬、沙合并于壮)、侗、水家(现称水)、黎及其它亲属关系相近的语言,1956年确定壮文方案。对布依依、沙能否使用壮文提出科学论证,以便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决定。调查研究侗、水家、黎的方言,为1957年提出文字方案做准备工作。 第二队:调查研究苗、瑶及其它亲属关系相近的语言。1956年提出苗族文字方案并调查研究瑶语方言,为1958年提出瑶族文字方案做准备工作。 第三队:调查研究傣、傈僳、景颇、拉祜、哈尼、卡佤(现称佤)、民家(现称白)、纳西、独龙、阿昌、布朗、绷龙(现称德昂)族语言,1956年帮助进行傣仂文改进方案的试行工作,确定傣哪文改进方案;确定傈僳文字方案,景颇、拉祜文字改进方案;提出哈尼文字方案、卡佤文字改进方案;调查研究民家、纳西方言,为1957年提出文字方案做准备工作。 第四队:1956年补充调查研究各省彝语方言,确定新彝文方案,并对土家文字问题提出初步意见。 第五队:调查研究蒙古、达斡尔、东乡、土族、保安等语言。1956年按照内蒙古***人民委员会的决定,协助进行蒙文的改革工作;提出达斡尔、土族文字方案;调查研究东乡、保安语言,为1957~1958年提出文字方案做准备工作。 第六队:调查研究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塔尔、塔吉克等语言。1956年向***提出有关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意见;调查研究裕固、撒拉并提出解决他们的文字问题的初步意见。 第七队:调查研究藏、羌、嘉绒、西番(现定为普米)等语言。1956年提出藏语方言比较研究的结果,并对羌、嘉绒语言文字的解决提出初步意见。 对通古斯语族的满、锡伯、索伦(现称鄂温克)、鄂伦春、通古斯等语言和系属未定的朝鲜语、高山语也逐渐组织人力进行研究。” 根据上述计划,自1956年起,为少数民族创制、改革和改进文字的工作全面展开。其基本做法大体是,首先调查研究该语言及其方言,提出划分方言的初步意见,然后广泛征求本民族各界代表人士意见,确定基础方言和标准音点。民族语文工作者根据标准音点的语音系统设计文字方案草案。关于文字方案的字母形式,根据反复斟酌,确定以拉丁字母为设计文字方案的主要依据。少量采用了国际音标字母和斯拉夫字母,但是后来都废除了非拉丁字母形式。关于新创文字的批准程序,1956年3月10日国务院专门有一个文件,规定:关于文字方案的设计由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负责,广泛征求本民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并取得同意后,报国家民委审查确定。经过一段时间试行后,送国家民委复审,报国务院批准。关于在学校中的试行或推行工作由教育部负责。关于社会文化事业及编译出版工作,由文化部负责。 自1956年起至1958年,在国家民委领导下,为11个民族创制了15种文字。根据时间先后,其简要经过大体是: 1955年12月10日广西桂西壮族***公布壮文方案(草案),1957年11月29日国务院第63次会议讨论通过批准为正式文字,并在人民币上使用。这是国家批准的唯一新创文字。 1956年10月31日~11月7日,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在贵阳举行,鉴于苗族方言差异大,会议决定创制3种文字,改革一种文字。会议通过了苗族3种文字方案。 1956年11月4日~7日。布依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在贵阳举行,会议通过了布依族文字方案。 1956年12月18日~24日,彝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在成都举行,会议通过了凉山彝族拼音文字方案。 1957年2月11日~17日,黎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在海南岛通什举行,会议通过了黎族拼音文字方案。 1957年3月16日~27日,云南各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在昆明举行,会议通过了傈僳族、纳西族、佤族、哈尼族、景颇族的载瓦支系等民族的拼音文字方案。 1958年8月18日~23日,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在贵阳举行,会议通过了侗族拼音文字方案。 上述文字方案除壮文外,分别于1957年至1958年间由国家民委批准试行。 20世纪50年代,国家究竟为少数民族创制了多少种文字,许多资料说法不一,其中主要涉及黎文问题、布依文问题。前者创制后举行了试点,但很快就停止使用了,布依文字50年代与壮文搞联盟,但后来又单独作为一种独立文种。此外,还为哈尼族设计了3种文字,但实际上,仅仅使用了一种。 关于改革和改进文字问题。一般来说,这两者的区别是:字母系统由一种改为另一种的叫改革,字母系统不变,仅仅增减、调换或者重新规范的叫改进。在这个历史阶段,有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列入改进和改革工作进程。改进文字的民族语言主要有: 1.拉祜文。20世纪初,缅甸克伦人巴托用拉丁字母及附加符号等设计了一套拼写缅甸、泰国境内拉祜语的字母系统,后不久由基督教传教士传入我国。1956年夏,在对拉祜语开展了全面和深入的调查研究后,商讨并拟订了对原有文字进行改进的《拉祜族文字方案》(草案)。并于1957年3月,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上,通过了这个方案。 2.景颇文。19世纪末,美国传教士汉森在缅甸八莫一带的景颇族地区创制了一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20世纪传入我国。1952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地方提出了改进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57年3月,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上提出了改进草案,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这个草案。 3.德宏傣文。又称傣绷文,是一种传统方言文字,12~13世纪仿缅甸文字母创制于缅甸掸邦,后传入我国,长期在宗教界使用。新中国成立后,成立了傣族文字改进委员会,曾于1953年提出了《德宏傣文新方案》,1954年得到中央民委的批准。其后,1956年、1963年、1988年3次对文字进行过修订。 4.西双版纳傣文。和德宏傣文一样,解放初期开始了改进工作,由西双版纳自治州主持。改进后的西双版纳新傣文曾经在学校和成人教育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而老傣文仍然在宗教界和部分老年人中使用。 改革文字的民族语言主要有: 1.滇东北苗文。苗语滇东北次方言原有一种苗文,是传教士柏格理于20世纪初所创,基本笔画为横、竖、弯等组成的格框式拼音文字,并杂有少量大写拉丁字母。主要使用于宗教界,少量使用于民间。1956年10月,在贵阳召开的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上,提出了改革方案,1957年并得到中央民委批准。 2.规范彝文。彝族原有历史悠久的文字,是一种音节表义文字,但各地彝文在使用上有较大差别。1974年,经过专家学者和广大彝语文工作者深入彝族地区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从上万个原有彝字中精选出819个字,代表北部方言喜德话语音系统中的819个不同声调的音节,作为改革方案。这个方案实际上是把表义的音节文字改革为表音的音节文字。同年12月,四川省委批准了这个方案,经过数年的试行,受到了广大彝区群众的热烈欢迎。1980年国务院批准了《彝文规范方案》正式推行。 3.维吾尔文和哈萨克文。[10]这两种文字均源于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察合台文,经过长期的使用和多次改进,形成现代维吾尔文和哈萨克文。这里所指的改革,是指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期的斯拉夫化和拉丁化改革。1954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的《关于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问题的报告》中,曾经提到“某些民族因邻近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也可依其自愿使用俄文字母。”1955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第一次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上,提出了以斯拉夫字母为基础的《维、哈、柯、蒙、锡文字方案》(草案)。根据各方面人士的意见,1956年对该方案进行了多次修订。同年8月,在***第一次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上,讨论并通过了这个方案。之后,成立了新文字推行委员会,举办师资培训班,分别在***乌鲁木齐及各地相关的自治地方,开展了上述文字的实验教学。1957年底,《汉语拼音方案》正式颁布,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中规定,“原有文字进行改革采用新字母系统的时候,也应该尽可能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相同或相近的音,尽可能用《汉语拼音方案》里相当的字母表示。”根据这一原则,1958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上,酝酿了维吾尔文、哈萨克文采用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改革问题,并开始设计改革方案。1959年12月,***第二次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讨论并通过了《维吾尔、哈萨克新文字方案》(草案),得到了***政府的批准,并决定在部分地区试行。1963年6月,***召开维、哈新文字科学讨论会,总结了新文字试行以来的经验,对方案进行了修订。同年报***人代会讨论。认为方案是“成熟的”,并决定由***报中央审批。1964年10月,国务院批复:“维吾尔、哈萨克这两个新文字方案,可由***吾***人民委员会公布推行。在推行过程中,应该随时总结经验,使文字方案更加完善。以后这两个文字方案需要修订,可由***吾***提出,直接报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 4.蒙古文。这里所指的蒙古文改革是指20世纪50年代进行的蒙古文字母斯拉夫化的一段文字改革的历史。[11]前面提到,1954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的《关于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问题的报告》中,曾经提到“某些民族因邻近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也可依其自愿使用俄文字母。”蒙古文字母改革就是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下提出来的。1955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上,就蒙古语方言的划分以及新蒙文的改革方案等问题进行了讨论。1956年5月,在呼和浩特举行了盛大的蒙古语族语言科学讨论会,与会代表对新蒙文方案包括基础方言和标准音等进行了广泛热烈的讨论,发表了各种不同的意见,会议最后通过了关于推行新蒙文的决议。新蒙文在推行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1957年冬,国务院公布了《汉语拼音方案》,周恩来总理在政协作“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时指出:“今后各民族创造或改革文字的时候,原则上应该以拉丁字母为基础。”虽然也有人酝酿过蒙文拉丁化的问题,但未付诸实施。1958年3月,内蒙古人民委员会做出了停止推行新蒙文继续使用旧蒙文的决定。至此,蒙古文斯拉夫化一年多的改革历程成为历史。 傅懋勣在总结这一阶段调查取得的成就时指出:“到1959年共调查了壮等42个民族的语言。调查成绩可总结为三条:(1)对一个民族说几种语言的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2)对有方言的语言提出划分方言的意见……(3)不但调查了语言情况,而且调查了语言使用情况和有文字的情况……”[12]除了上面几条以外,总结这一黄金阶段的成就细说起来确实是巨大的,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补充: 1.收集的语言资料初步统计约1600多个点。每个点一般有3000~4000个常用词,整理出一套音位系统,包含一套语法体系的数百个语法例句。部分调查点还记录了长篇语料。摸清了我国少数民族主要语言的分布、使用人口和使用状况、结构特点、内部差异、与周围民族语言的关系等等。 2.为迫切需要文字的民族设计了文字方案,为需要改革或改进文字方案的民族提出了改革或改进的意见。并且在本民族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帮助下,在政府的主导下,一项一项得到了落实。基本上解决了80%~85%的少数民族人口有学习母语的书写工具问题。 3.编辑出版了一系列学校教育使用的课本、社会上成人教育的教科书、辅导读物、乡土教材、词典或对照词汇等,为文字的试行开展了大量配套工作。 4.在各级各类学校以及社会成人教育等领域开展了原有文字和新创文字进学校和扫除文盲的推广工作,初步开展了民汉双语教学。 5.大多数文种出版了报纸、杂志,部分语言开办了广播,各文种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使用范围,有的还使用到行政、司法、商业等等领域。总体来看,传统文字基本上从宗教活动中分割了出来。形成了学校教育与宗教活动在文字使用方面互不干扰。 6.对调查所得资料,开展了初步整理和研究工作。各工作队基本上都完成了各方言点之间的比较研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写出了方言调查报告初稿。了解了语言和文字的关系,这个语言是否原来有文字,文字与口语是否脱节;对无文字的民族,了解本民族对文字问题的意见,一些需要创制文字的民族,对基础方言和标准音作了初步论证。并对该语言是否需要创制文字在广泛征求本民族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书面意见。 7.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一系列行政、学术、编译机构,以推动此项工作。在北京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各省成立了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有的自治州也有语文研究机构。例如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就成立了民族语文研究室,有近20个编制。 8.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许多民族学院,设立语文系,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工作,培养了一大批从事民族语文教学、编译、出版、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师资力量和工作干部。 9.此项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从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中央领导的具体指导和支持。制订了一系列为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的文件、条例,他们发表了一系列的具体指示和讲话。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