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我国人口城市化促使民族人口分布从“大杂居小聚居”转向“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背景下,本文基于新时代民族交融论述与社会实践理论,运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调查数据与结构方程模型,揭示了民族交融的构成维度与影响机制及其发展趋势。民族交融的构成包括族际共居、族际共事、族际共乐、族际通婚等四个维度指标,并与社会资本及族群惯习构成三角形生成性外在影响关系,其实施主体也包含表现族群性行为时的个体之间。从乡村社会向都市社会的场域转换,促使民族交融的总量大幅度提高以及各维度构成作用发生改变,影响机制发生三个趋势性交化:一是社会资本的直接促进作用大幅度上升;二是族群惯习的直接阻碍作用大幅度下降;三是社会资本通过影响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间接促进作用显现。 关 键 词:民族交融;族群惯习;社会资本;场域 项目基金: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少数民族地区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库建设关键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6JJD840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本文的定性访谈调查得到了“中央民族大学2019年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之社会学一流学科”的经费支持。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2010年作为历史性的转折点,我国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总量实现基本持平,随后几年城镇人口迅速超过乡村人口,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城镇化率(32.36%)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也以相同的速度快速发展。①由此,我国各民族的居住方式开始从“大杂居小聚居”转向了“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②的时代,同时,各族成员之间的关系也从地域性族群区隔向社会性阶层区隔转化。但是,面对民族人口分布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政府部门、汉族和少数民族三个方面都存在思想准备不足的现象。③因此,民族交融研究领域也亟待在民族身份与民族文化等族群关系视角基础上,引入社会资本与族群惯习等社会关系视角解决以下三个重要课题。第一,民族交融具有怎样的内在维度指标与外在影响路径?第二,从乡村社会到城市社会的场域转换,民族交融的总量与各个维度指标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第三,从乡村社会到城市社会的场域转换,民族交融外在影响机制将会发生怎样的趋势性变化?本文将就上述问题基于社会学视角展开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 图1 我国近20年城乡人口发展变化趋势与转折点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念自2010年提出以来,学界就如何解读其内涵、如何在实践中施行的问题上产生了比较激烈的争论。④同时,对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趋频繁的内生机理,却缺乏必要的理论提炼和学术探讨。⑤而且,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研究视角还存在着结构性与能动性研究范式的割裂与对立,有的研究认为户籍、住房、社会地位等客观结构性因素具有决定性影响,⑥而有的研究认为内隐观等主观能动性因素具有决定性影响。⑦ 社会分层是对人的社会存在的等级划分,每个分层都是一种社会的平面,社会就是由这样的层面累加而成。民族原本是一种立体的社会存在,自始至终都由不同的社会分层构成。⑧特别是,社会空间以及社会空间中各群体的空间位置及其理解社会空间的心智结构三者相互关联密不可分。⑨因此,有必要在束状乡村社会与层状城市社会⑩的场域中,探索作为社会结构位置的社会资本与作为心智结构的族群惯习共同作用于民族交融的影响机制。 综上所述,本文将首先基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族交融的重要论述构建民族交融的内在维度指标;其次,基于布迪厄关于实践、资本、惯习的社会实践理论构建民族交融的外在影响机制;然后,应用少数民族地区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与结构方程分析技术将上述理论概念及其关系进行模型化;最后,基于人口城市化带来从乡村社会到城市社会的场域转换,探讨民族交融影响机制的发展趋势。 本文对于民族交融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与现实意义:第一,重新建构民族交融的内在维度指标与外在影响机制,并将理论概念及其关系进行模型化,形成新时代民族交融研究的理论框架,为民族研究的理论解释与干预措施提供了依据;第二,揭示出民族交融的内在维度指标有利于形成民族交融的政策目标与评价指标,揭示民族交融的外在影响机制及其发展趋势有利于为实现民族交融创造社会条件。第三,本文引入城乡场域概念将对民族关系研究领域的相关争论具有一定的解释意义。 二、民族交融研究的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本节将围绕民族交融的内在构成维度、外在影响机制、城乡场域调节作用三个方面问题,首先对既有研究取得的成果与存在的不足进行归纳梳理,然后构建本研究的研究框架,最后提出本研究的理论假设。 1.民族交融的内在构成维度。民族交融研究是继早期的民族歧视与民族矛盾等隔阂与对立性主题,以及中期的民族交往与民族交流等接纳与互换性主题之后,近期备受关注的研究主题,也反映出几十年来我国民族关系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及其研究课题的发展变化。(11)首先,有研究认为民族交往、民族交流、民族交融三者具有递进关系,(12)或者是形式、内容与本质的维度关系,民族交融是民族交往与民族交流的高级形式与本质要求。(13)其次,有研究将民族交融的内在维度赋予了血缘交融、习俗交融、信仰交融及心理交融等全方位融合指标,(14)或是各民族之间共同性及一致性增强又保留自己特色的文化涵化。(15)再次,有研究认为民族交融的实施主体是民族群体或是以民族身份出现的个体,其目的在于强调民族之间接触与互动的“群体性”以及文化相互影响的“文化性”。(16) 既有研究尽管取得了丰硕成果,但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缺乏关于民族交融内在维度指标与量化评价的理论论述,而是基于各自研究视角与掌握资料自由设定;二是面对新时代的民族交融即是一个可以实现的政策目标,又是一个需要量化评价的社会实践,有研究仍使用“零距离”“全方位”等口号式用语描述民族交融,缺乏学术意义与操作性;三是忽视了新时代民族交融实施主体的发展变化,仍在地域性族群区隔的语境下,基于群体分析单位及其相应理论研究宏观层面的民族交融过程,缺乏在人口流动与城市化形成的社会性阶层区隔的语境下,基于个体分析单位及其相应理论研究微观层面的民族交融机制及其发展趋势。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论述高度阐释了民族交融的内涵与构成维度。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9月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17)如果说民族交往是一种有各自生活区域的相互接纳与彼此尊重,民族交流是一种有彼此界线的相互欣赏与取长补短,那么民族交融就是建立在民族交往与民族交流的基础之上,各民族成员在同一个社会空间下共生共荣并存发展的一种状态,是强调各民族成员合力共同营造一个即尊重差异,又包容多样的族际共生型社会。 因此,从政策性角度分析,民族交融包含族际共居、族际共学、族际共事、族际共乐等四个维度指标。族际共居就是各民族成员能够共同生活在一个社区比邻相处,族际共学就是各民族成员能够共同接受一个体系的教育,族际共事就是各民族成员能够共同为一个事业目标工作,族际共乐就是各民族成员能够共同感受幸福与分享快乐。同时,有学者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分析,认为族际通婚也是民族交融的重要形式之一。(18)总体上讲,民族交融可以具有族际共居、族际共学、族际共事、族际共乐、族际通婚等五个维度指标。另外,在以个体作为分析单位的研究中,研究对象不能同时具有共学与共事的事项,当以成年人作为调查对象时可以不使用族际共学指标,而使用其他四个维度指标评价民族交融的共同性。 2.民族交融的外在影响机制。首先,有研究认为少数民族人口的城镇化以及跨区域流动是民族接触的基础条件,而族际间社会交往是民族交融的必要条件,(19)居住格局构成了民族关系的人文生态环境。(20)其次,有研究发现分层结构、从业结构和人口分布结构等结构性因素与民族结构的重合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具体障碍,(21)如由于工作性质、教育程度以及语言的限制,穆斯林流动人口缺乏建立新社会关系的途径与意识。(22)再次,有研究认为心理因素、刻板印象以及内隐观等主观性因素强烈地影响着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形成。(23) 既有研究尽管分别发现了结构性与能动性对于民族交融的影响作用,但缺乏揭示二者共同发挥作用的影响机制模型。一是有研究强调民族身份等结构性作用,将社会交往中某些阶层性行为理解为族群性行为,忽视了族群分层与族群发展因素导致的社会分层的差异性。二是有的研究强调民族意识等能动性作用,认为具有民族身份就当然具有民族意识,忽视了社会阶层等结构性因素对于民族意识的影响作用。三是既有研究缺乏使用多变量统计技术分析民族交融的外在影响路径,多是使用百分比或是双变量分析方法,不仅容易产生虚假相关与共线性问题,更重要的是忽视了民族交融的影响机制的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 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资本、惯习、实践三者关系社会实践理论有效地克服了民族交融影响机制研究中的结构性与能动性割裂问题。社会结构与心智结构之间具有支配和被支配的对应关系以及生成关系,以此扩展到主观性情倾向分析,从而消解了主客观的对立,(24)即形成结构→惯习→实践的线性生成路径,其中,惯习作为一种行为原则,就像写字绘画的“笔法”,无论使用什么纸或什么笔写出的字迹风格总是具有相似性与可识别性。(25)然而,作为客观条件的“有没有笔”或者“会不会写字”是字迹风格产生的基础,这一客观条件再通过“笔法”间接作用于字迹风格。因此,民族交融本身作为一种社会实践,资本不仅具有通过惯习作用于实践的间接路径,而且资本自身还具有作用于实践的直接路径,即三者形成以资本为基础的、资本与惯习共同作用于实践的三角形生成性路径结构。 另外,惯习是个人社会变动历程及社会位置的产品,它让我们理解到人是通过什么方式才变成一个社会产物。人们早期社会化主要是复制家庭组织行为倾向并构成初级惯习,再次社会化主要是接受学校组织的行为倾向并构成次级惯习,初级惯习的灌输效果制约着次级惯习的更新。(26)因此,在民族交融领域可以做进一步扩展类比,将初级惯习形成过程类推为人们接受乡村单一族群体系的行为倾向形成初级族群惯习,将次级惯习类推为人们接受城市多层社会体系的再次社会化形成次级族群惯习。由于初级族群惯习强调单一族群意识,而次级族群惯习具有一定阶层性与包容性,两者在乡村单一族群束状社会中是一致的,但在城市多族群层状社会中两者具有相反倾向。 3.城乡场域对于民族交融影响机制的调控作用。既有研究认为城乡社会背景对于民族交融影响机制具有一定的调控作用。一方面,在传统民族聚居地区与杂居地区,群体性与地域性因素对于民族交融的影响作用增大。例如,天祝民族杂居地区的民族交融表现出高度认同感的社会意识是当地结构性特征的反映。(27)贺州市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族群迁徙,虽然族群差异仍然存在,但区域内共同的经济、文化、心理特征奠定了多族群融合的基础。(28)另一方面,在现代多民族散居的城市,个体性与阶层性因素对于民族交融影响作用增大,(29)并与文化性因素形成交互作用,(30)不同民族群体或个人之间产生的矛盾通常是利益矛盾与民族关系等其他矛盾纠缠在一起,(31)而且,由于个体并不能完全依赖于自己的喜好去选择要跟某个民族的人交往,(32)民族交融的主体与内容更多地表现出个体性及其社会融入与社会排斥。(33) 既有研究尽管分别揭示了城乡社会民族交融的各自特征,但缺乏城乡社会环境下的对比研究,即基于同一个民族交融影响机制模型揭示不同社会空间及其各种力量对于民族交融的内在构成维度以及外在影响机制的调控作用。而且,既有研究多是静态地观察某个乡村或者某个城市,缺乏人口城市化与社会发展将导致民族人口分布以及社会关系发生变迁的视角下,探索民族交融影响机制从乡村到城市发展趋势的研究。 布迪厄的场域概念重点在于强调各种外在引力的调控关系,即在各种场域中塑造潜在的、不可见的关系,其解释意义超越了实证主义定位的环境、语境,甚至社会背景。(34)然而,布迪厄场域的转换理论仅是指改变个体各种资本形式的分布和相对分量,该观点不能充分预期社会危机以及解释社会变迁,如布迪厄在阐述法国教育制度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转折发生“结构的历史”危机时,仍然从大学系统内部以及个体期望与回报错位去解释,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导致机会的急剧下降。(35)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场域的种类分为微观与宏观的两种形态:一个是基于个体资本及其力量关系形成的一个微观场域,另一种是基于社会结构制度及其力量关系形成的宏观场域。在宏观场域持续稳定状态下,个人微观场域及其转换决定着个人的社会实践,但当社会发展以及矛盾转化引发宏观场域发生转换情况下,如从乡村到城市,将促使资本与惯习等个体因素对于实践的作用效果发生较大改变。 4.本文的理论假设。基于新时代民族交融的论述与社会实践的理论以及本研究的理论建构,并参考既有研究成果,本文提出以下四个理论假设,其中,为了与族群惯习关键词相对应,将资本冠以社会,即将社会资本作为关键词。 假设1:在总体的民族交融场域中,民族交融的内在构成维度具有族际共居、族际共事、族际共乐、族际通婚四个指标。民族交融的外在影响路径具有以社会资本为基础、族群惯习为中间量的三角形生成性关系。因此,民族交融的影响路径有三条:第一条是社会资本作用于民族交融的直接路径,第二条是族群惯习作用于民族交融的直接路径,第三条是社会资本通过影响改变族群惯习再作用于民族交融的间接路径。其中,a、b、c为三个路径标准化路径系数,在-1至1之间,取值越大表明两者之间关系越强,各个系数之间具有可比性。d为其他不明干扰因素。 假设2:在乡村社会场域中,由于地域性族群区隔带来各种差异导致各民族成员之间接触时带有强烈的族群意识,因而,族群惯习作为族群意识的符号对于这种跨越地域界限的民族交融阻碍作用极大,社会资本仅作为与外界接触的客观条件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比较微弱。而且,在乡村束状族群社会中初次社会化形成的初级族群惯习与社会资本相互独立各自并存,即b1>>a1,c1*b1≈0。 图2 乡村社会场域中的民族交融影响机制 假设3:在城市社会场域中,由于社会性阶层区隔带来各种差异导致各民族成员之间接触是带有强烈的社会阶层意识,因而,社会资本作为社会阶层身份的符号对于消除社会性区隔促进民族交融的影响作用增大。而且,各民族成员在城市层状社会中再次社会化,社会资本影响初级族群惯习形成的次级族群惯习具有阶层性与包容性,既促进了民族交融的形成,也削弱了初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阻碍作用,即a2>>b2,b2*c2>0。 图3 城市社会场域中的民族交融影响机制 假设4:从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场域转换过程中,各民族成员无法在单一族群中实现社会生活,促使其相互间接触方式更加日常化与紧密化,以及接触身份更加个体化与阶层化,将导致民族交融的总量将大幅度提高,四个维度指标的作用也随之发生改变。同时,民族交融的外在影响机制将发生三个趋势性变化:一是社会资本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将大幅提升;二是初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阻碍作用将大幅减弱;三是次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开始显现并逐步显著,即a2>a1、b2<b1、b2*c2>b1*c1。 三、研究方法 1.项目概况与调查方法。本研究作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少数民族地区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库建设关键问题研究”的部分内容,于2018年7-8月在云南省实施了社区、家庭、个人的问卷调查。笔者作为该项目的主要成员全程参加了项目设计与项目实施过程, 本研究将云南省少数民族人口比重大于等于33.39%的69个县区定义为抽样的总体,从中随机抽出36个县区,再从中抽出160个乡镇街道,再从中抽出160个村(居)委会,再从中抽出25户家庭,确定一名成年人作为问卷调查对象,总计回收个人问卷4048份。为了对定量分析结果进行进一步验证,本研究就族群惯习以及民族交融等问题深入访谈了15名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 2.民族交融、族群惯习、社会资本等核心概念的测量。本研究对于民族交融、族群惯习、社会资本等三个核心概念进行了指标操作化,各变量的测量指标值分布详见表1。 表1 民族交融、族群惯习、社会资本概念操作变量的测量指标值分布
其次,族群惯习概念的操作化。族群惯习概念操作化为在出身民族中早期社会化形成的初级族群惯习,包括族群仪式、族群节日、族群语言、族群宗教等四个维度指标。族群仪式使用“您生活中的过世出殡、婚嫁庆典、孩子出生及生日等重要的庆典仪式按照什么风俗进行?”;族群节日使用“您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节日是什么?”;族群语言使用“您听说本民族语言的能力如何?”;族群宗教使用“您是否参加过与宗教有关的活动?”。所谓次级族群惯习是在城市社会再次社会化过程中受社会资本影响形成的族群惯习,即上述四个维度指标的选择较为宽松以及较为多样,其对于民族交融的影响作用操作化为两个路径系数之积。 再次,社会资本概念的操作化。布迪厄的社会资本包括三种类型及一种形式:经济资本就是用于生产商品和服务的金钱和物质资料,文化资本就是教育程度以及格调与生活方式;关系资本就是在群体和社会网络中的位置与关系;象征资本就是使用符号使其他三种资本合法化。(36)在本研究中,经济资本使用家庭收入反映金钱和物资资料;文化资本使用学历反映教育程度与格调等;关系资本使用“您所有认识的人中,有没有县、市、省、中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的四类人员?”反映社会位置与社会关系;由于象征资本是一种他人赋予社会施为者的信誉(事先给予的信仰及信任),即他人承认这个社会施为者所拥有的某些正面特质,(37)因此,本研究使用“在本地这些关系密切的人中,您可以向他/她借钱(5000元为标准)的有几个?”反映社会信任的象征符号。 3.分析对象与分析方法。本文为了揭示少数民族的民族交融结构及其路径机制,将分析对象限定为云南省调查数据中的少数民族,总数为3,090人,其中,城镇少数民族320人,乡村少数民族2,770人。 首先,使用结构方程模型的多群组同时分析方法,将理论假设呈现为社会资本、族群惯习、民族交融等三个核心概念之间的上下游路径关系,将乡村与城镇作为两个群组同时投入假设模型之中,并验证两个群组因子不变性(factorial invariance)的配置不变(configural invariance),确保两模型相对应路径系数的变化趋势具有可比性。其次,进一步使用平均模型,分析民族交融在城乡场域转换前后的总量变化程度。另外,解释结构方程模型时,潜在因子名称加方框,观测变量名称下加横线。在结构方程模型中,民族交融、社会资本、族群惯习等潜在因子用椭圆形表示,各个观测变量用长方形表示,d、e分别表示各种变量的其他不明影响因素,箭头线上的数值为标准化路径系数在-1到1之间,表示影响的强度与方向。 本研究使用的统计分析软件为SPSS18.0和Amos17.0。 表2 民族交融、族群惯习、社会资本的结构方程非标准化路径系数推算值及显着性检验
图4 乡村社会场域中民族交融与社会资本及族群惯习三者关系的结构方程模型 图5 城市社会场域中民族交融与社会资本及族群惯习三者关系的结构方程模型 四、分析结果 1.民族交融的内在构成维度与外在影响关系的有效性检验。本文基于研究假设进行了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因子不变性多群组结构方程分析,如图4与图5所示。模型的GFI=0.964、AGFI=0.945、RMSEA=0.043,表明该模型在乡村与城市两场域中均为理想模型。本研究的各因子观测变量相同,并通过了配置不变模型验证,乡村模型与城市模型的路径系数具有可比性。 表2显示了结构方程中潜在因子间以及观测变量间的非标准化路径系数及其显著性检验结果。首先,民族交融的潜在因子对于族际共居、族际共事、族际共乐、族际通婚四个构成维度指标的路径系数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民族交融的内在构成维度在城乡两个场域中均为有效。其他各级因子分析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本研究潜在概念的操作化具有合理性。其次,社会资本与族群惯习直接作用于民族交融的路径系数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民族交融的外在影响关系在城乡场域中均为有效。再次,乡村场域中模型的社会资本对于族群惯习的路径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城市场域模型中的社会资本对于族群惯习的路径系数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民族交融的路径机制在城乡两个场域中具有较大差异。但是,为了保证两个模型的可比性,没有消除乡村模型中社会资本与族群惯习的连线。因此,假设1得到了检验。在总体上,民族交融的内在构成维度包含族际共居、族际共事、族际共乐、族际通婚四个指标具有合理的构成效度,可以反映出民族交融的基本内涵。民族交融的外在影响路径具有以社会资本为基础、族群惯习为中间量的三角形生成性关系成立。在乡村社会场域中,由于社会资本与族群惯习相互独立,分别作用于民族交融;在城市社会场域中,社会资本与族群惯习不仅直接作用于民族交融,而且,社会资本还通过改变族群惯习间接作用于民族交融。 2.乡村社会场域中民族交融的影响机制。图4的结构方程模型显示了乡村社会场域中民族交融的影响机制。第一条路径是社会资本对于民族交融的直接影响路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a1=0.35,表明社会资本对于民族交融具有微弱的促进作用。第二条路径是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直接影响路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b1=-0.85,表明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具有强大的阻碍作用。社会资本对于族群惯习的路径系数接近于零,且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显示两者不具有影响关系。因此,假设2得到了检验,在乡村社会场域中,由于各民族传统小聚居方式产生的地域性族群区隔作用,各民族成员之间接触时带有强烈的民族身份意识,导致族群惯习作为民族身份意识的符号对于这种跨越地域界限的民族交融阻碍作用极大,社会资本仅作为与外界接触的客观条件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比较微弱。而且,乡村束状族群结构覆盖了社会结构的各个阶层,促使早期以族群为中心初次社会化形成的族群惯习与社会资本二者相互独立各自并存。 3.城市社会场域中民族交融的影响机制。图5的结构方程模型显示了城市社会场域中的民族交融影响机制。第一条是社会资本作用于民族交融的直接影响路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a2=0.61,表明社会资本对于民族交融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第二条是族群惯习作用于民族交融的直接影响路径,标准化路径系数b2=-0.41,表明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具有微弱的阻碍作用。第三条是社会资本通过改变族群惯习作用于民族交融的间接路径,影响强度为两段路径系数的乘积,即b2*c2=-0.43*-0.41=0.18,表明社会资本通过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具有较弱的间接促进作用。因此,假设3得到检验,在城市社会场域中,由于社会性阶层区隔作用占主导地位,各民族成员之间接触时带有强烈的社会身份意识,导致社会资本作为社会身份的符号对于消除社会性区隔,促进民族交融的作用较大。而且,城市层状社会结构覆盖了众多的束状民族结构,在人们进入城市的再次社会化过程中,族群惯习在社会资本的作用下形成次级族群惯习具有一定的阶层性,促使初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阻碍作用明显消减,次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开始显现。 4.从乡村到城市的场域转换带来民族交融及其影响机制的发展趋势。首先,本文进行了民族交融的平均模型分析,比较分析从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场域转换导致民族交融的总量变化趋势。如表3所示,将乡村社会的民族交融平均值设为0作为参照,城市社会的民族交融平均值就提高到了0.32,因此,民族交融的总量在场域转换之后有了大幅度提高。而且,民族交融的各个内在构成维度指标的作用也发生了变化,族际共事与族际通婚的指标构成作用有所提高,族际共居与族际共乐的指标构成作用有所下降,如图4与图5。 表3 民族交融得分平均值的城乡比较检验
注:***<0.001,**<0.01,*<0.05,+<0.1。 其次,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对比分析,民族交融的影响机制发生了三个重大趋势性变化,如图6所示。第一,社会资本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大幅上升,即总和影响作用上升了0.43。第二,初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阻碍作用大幅下降,即总和影响作用下降了0.45。第三,社会资本出现了通过改变族群惯习促进民族交融的间接路径,即形成次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促进作用开始显现,即总和影响作用提高了0.18。 综上所述,假设4得到检验,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场域转换,各民族成员无法在单一族群中实现社会生活,促使其相互间接触方式更加日常化与紧密化,以及接触身份更加个体化与阶层化,导致民族交融的总量大幅度提高,四个维度指标的作用也随之发生改变。同时,民族交融的外在影响机制发生了三个趋势性变化:一是社会资本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大幅提升;二是初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阻碍作用大幅减弱;三是次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开始显现并逐步显著。 图6 从乡村到城市的场域转换导致民族交融路径系数的变化比较 五、结论与讨论 (一)本文的主要结论 我国人口城市化促使各民族成员的居住格局与相互交往,从地域性、族群性转向社会性、阶层性背景下,本研究基于新时代民族交融的论述与社会实践理,应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与结构方程分析技术,揭示了民族交融的内在构成维度与外在影响机制及其发展趋势,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民族交融的内在构成包括族际共居、族际通婚、族际共事、族际共乐四个维度指标。民族交融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同时受到了结构性因素的社会资本,以及能动性因素的族群惯习影响,三者的关系强度在乡村与城市有较大差异。 第二,在乡村社会场域中,族群惯习作为民族身份意识的符号对于跨越地域界限的民族交融具有较强的阻碍作用,社会资本仅作为与外界接触的客观条件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比较微弱。而且,人们早期以族群为中心初次社会化形成的初级族群惯习与社会资本二者之间没有影响关系,形成两条独立的影响路径分别作用于民族交融。 第三,在城市社会场域中,社会资本作为社会身份意识的符号对于消除社会性区隔促进民族交融的作用较强。而且,人们在城市社会的再次社会化促使社会资本改变初级族群惯习形成次级族群惯习,导致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阻碍作用被消减,次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开始显现。城市社会的民族交融有三条影响路径,一是社会资本对于民族交融的直接影响路径,二是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直接影响路径,三是社会资本通过改变族群惯习形成次级族群惯习影响民族交融的间接路径。 第四,从乡村到城市的场域转换过程中,民族交融的总量大幅度提高,而且,民族交融内在构成维度指标的作用也发生了变化,族际共事与族际通婚的构成作用有所提高,族际共居与族际共乐的构成作用有所下降。民族交融的影响机制也发生三个趋势性变化:一是社会资本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将显著扩大;二是初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阻碍作用将显著减弱;三是次级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促进作用开始显现。因此,在人口城市化背景下,从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场域转换将导致民族交融的影响机制发生根本改变。 (二)关于研究成果的讨论 人口城镇化作为人类发展的大趋势,必将带来我国民族人口分布从地域性族群区隔特征转向社会性阶层区隔特征,而且,族际人口流动与迁移不仅是民族交往的直接形态,更重要的是族群性张扬与共性增长及交融的民族过程。(38)面对这样一个历史性转折出现的新问题必须提出新的见解。本文将上述定量研究成果与既有研究成果以及理论进行对话的同时,又做了定性深入访谈以求进一步解释。 首先,本文重新建构的民族交融内在构成维度及其评价指标有效地解决了什么是民族交融以及如何测评的问题。李静等基于心理学的视角提出了民族交融包括血缘交融、习俗交融、信仰交融等,最后达到心理交融,并认为在文化共享与交融的基础上亦会出现民族融合的现象,体现了民族在互补、互惠中寻找新的平衡,体现了不同民族的包容与接纳。(39)笔者赞同在民族发展形成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讨论上述观点,但认为在当前历史阶段作为国家政策讨论民族交融应该严格区别于民族融合或者文化涵化。在族际共居、族际共学、族际共事、族际共乐、族际通婚等五个基本维度内,各民族成员之间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共同性就可以认为是实现了民族交融。如果在政策实践中不制定基本指标维度,随意提倡所谓“全方位”或者“零距离”将会被误解为推进民族融合,而且,在城市与农村或者南方与北方等各类群体之间交往时都存在类似的问题,导致问题在各自的指标维度下无焦点地争论下去。 其次,本文提出的民族交融、族群惯习、社会资本的三角形生成关系模型,克服了既有研究中结构性与能动性的相互对立与割裂,可以有效地解释我们所面临的新问题。王希恩认为在社会结构的诸多领域中,分层结构、从业结构和人口分布结构与民族结构的重合是民族隔阂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影响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具体障碍。(40)本文的定量研究结果验证了上述观点,而且,上述民族隔阂与结构性因素的关系在城市更为显著。与此同时,本研究还发现,结构性因素还具有通过改变能动性因素间接影响民族交融的作用。族群惯习是在家庭与族群社会的初次社会化中形成的初级族群惯习具有较强的族群意识,但在城市社会的再次社会化中受到社会结构因素影响形成次级族群惯习显示出一定的阶层意识,具有促进民族交融的作用。一位28岁傣族男性公务员在访谈中表示,“小时候在村里只知道跟着家里人和同村族人过我们的民族节日,上了大学,又在城市里做了公务员,不仅知道了更多其他民族的节日,还开始喜欢一些西方的节日,现在更重视法定节日是因为可以利用单位放假与家人朋友相聚”。由此可以发现,社会阶层的提高有助于人们理解与欣赏他者文化,而不是只按照自己初级惯习做一些本能性的行为。因此,民族交融的影响机制不仅来自社会资本等结构性因素的直接路径,而且,还来至自于社会资本等结构性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族群惯习等能动性因素的间接路径。 再次,本研究引入社会空间的场域概念,可以揭示同一个问题在城乡场域中的不同机制,有利于新时期民族交融影响机制发展趋势的研究。在传统民族地区的乡村社会场域中,由于所有人共有相同民族文化,族群惯习作为初次社会化所习得并能共同分享的价值规范以及实践,是一种乡村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文化资本。我们访谈的一位80岁白族男性村小学退休教师表示,“以前村里的大型祭祀活动都是我组织的,邻村的回族人还有一些汉族人都能讲白族话,但我听一下口音,看一下习俗,就能马上分辨出是不是白族人”。一位22岁的回族女性村幼儿园教师表示,“我和朋友聚餐时必须要去清真餐厅,找对象时首先要问是不是回族”。在地域性区隔下的各民族成员接触过程中,族群与他者存在着明确的地域和文化界限,驱使人们强调各自族群价值观以及差异性,因此,族群惯习这种象征符号就被无意识地放大,强烈地阻碍着与外界的民族交融。然而,在现代城市社会场域中,文化的单一性被文化的多元性所取代,各个民族的族群惯习都作为都市众多文化中的一种亚文化存在。而且,由于都市社会的复杂性,单一的亚文化群体也不能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也驱使各个民族成员必须超越各自亚文化角逐或营造新的主流文化并最终形成民族交融。由于族群地域界限的消失,社会结构位置决定的社会性阶层区隔作用开始显现,逐步形成了一种横跨各个群体的阶层文化。我们访谈的一位32岁白族女性城市公务员表示,“在城市里大家都讲云南方言或者普通话,也分不清楚谁是什么民族或者谁是什么地方的,交朋友找对象主要是看是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一位娶了少数民族女子为妻的30岁汉族男性城市白领表示,“我们夫妻有相同的教育背景,能够相互理解与相互欣赏,我也愿意参加妻子老家的一些民族庆典活动,我的妻子也很懂得汉族的习惯和现在城市里的流行文化”。因此,在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两个场域中,民族交融的影响机制具有显著的差异性。 最后,本文以个体作为分析单位有利于民族交融实施主体的再细分。金炳镐等基于政治学的视角认为民族交往分为民族群体之间的交往和民族成员个体之间交往,但民族成员个体之间的交往必定是带有民族性的交往,并将参选人民代表时候选人明确自己的民族身份理解为是一种民族性。(41)本文支持上述观点,并基于社会学的视角提出了进一步补充。在传统民族地区存在着地域界限与民族自治等问题,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形式与主体表现为群体之间以及表明民族身份的个体之间,而在多民族散居的城市社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施主体更多是带着族群惯习的个体之间关系,即族群惯习形成的风俗习惯等也是民族性的一种表现。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个体之间发生交往与冲突确实不能简单归结为民族交往或者民族冲突,但是,个体在某种族群惯习驱使下的跨族群相互接触行为应该理解为民族交融的一种形式。本文的定量数据分析结果表明,迁徙到城市的少数民族成员仍然保留着各自的民族身份与族群惯习,但由于再社会化的作用促使族群惯习对于民族交融的阻碍作用下降了。一位28岁的回族城市司机在访谈中表示,“原来在农村时很少与其他民族人有交往,也从来不去非清真的饭店聚餐,进城工作之后,为了结交更多的交朋友,就自己带着食物与周围朋友在普通饭店聚餐”。如果说不同民族的个体在公交车上争抢座位不应该认为是民族问题,而具有不同传统饮食习惯的不同民族个体能在一起聚餐的行为应该理解为是民族交融的一种体现。因此,在某种特定场域中,表现出族群惯习行为的个体也是民族交融的主体之一。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要进一步区分社会生活中的阶层性行为与族群性行为才能厘清民族交融的主体性问题。 (三)研究成果的应用 首先,应制定进一步加速我国人口城镇化政策,特别是鼓励少数民族迁入城市,以及促进民族地区就地城镇化。少数民族人口的城市化不仅是改善少数民族生活条件的措施,也是促进民族交融的基本条件。其次,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城市各种场所的进入、设施的使用、福利与就业等各个方面都要保证各民族的平等资格,这种平等包括对于少数民族族文化、文字、习俗等特殊性的考虑。再次,在社会生活中,进一步厘清族群习俗性行为与阶层品味性行为的区别,极力减少刻板印象与社会误解,尊重、包容以及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不断建构共同认可的社会文化。最后,需要认识到各民族具有不同的族群惯习并不能导致族群之间的冲突,但当社会政策无视各民族族群惯习的差异时,就有可能引起共同生活的不适或者不满与冲突。 但是,由于我国各民族具有较大的地域差异与文化差异,本文结论仅适于解释调查区域的少数民族群体,其一般化与普遍化意义有待进一步验证。而且,受研究理论及视角的限制,本文没有涉及少数民族的政治权益及经济权益等问题,这一点需要在将来与相关研究比较借鉴,进一步完善民族交融结构及其路径机制的解释研究。 ①参见国家统计局:《年度数据:指标(人口:总人口)》;《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第一卷概要(各地区分性别、民族的人口)》,http://www.stats.gov.cn/tjsj/,浏览时间:2019年5月6日。 ②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19年9月27日)》,新华网。 ③参见马戎:《关于当前中国城市民族关系的几点思考》,《西北民族研究》2009年第1期。 ④参见杨须爱:《“三交”理念提出以来的争论及反思》,《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 ⑤参见朱碧波:《民族互惠:中国民族理论体系建构的拾遗与补正》,《思想战线》2016年第6期。 ⑥参见陈纪、马伟华:《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民族交往问题——基于天津市少数民族居民的抽样分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 ⑦参见高承海、万明钢:《改变民族内隐观可促进民族交往与民族关系》,《民族教育研究》2018年第4期。 ⑧参见王希恩:《民族的融合、交融及互嵌》,《学术界》2016年第4期。 ⑨参见[法]布赫迪厄著、陈逸淳译:《所述之言:布赫迪厄反思社会学文集》,麦田出版社2012年版,第41-44页。 ⑩民族是一种包含社会分层结构的立体社会存在,多民族共存社会就形成了多个立体束状结构;以族群区隔为主的民族小聚居乡村可称之为束状乡村社会,以阶层区隔为主的多民族散居城市则称之为层状都市社会。 (11)参见张继焦:《少数族群是数量上的少数,更是一个经济上的少数——对族群“歧视”关系的解释》,《广西民族研究》2000年第2期;唐鸣:《民族矛盾的根本原因和一般原因》,《社会主义研究》2001年第4期;杨玢:《民族交融视域下中华文化认同的现实建构》,《思想教育研究》2018年第1期。 (12)参见马瑞雪、李建军、周普元、李蕾:《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师大学报》2019年第2期。 (13)参见金炳镐、肖锐、毕跃光:《论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14)参见李静、于晋海:《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及其心理机制研究》,《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 (15)参见杜娟:《从文化涵化视角看我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7年第6期。 (16)参见金炳镐、严庆、杨成:《民族关系构成方式——民族关系理论研究之一》,《黑龙江民族丛刊》2008年第2期。 (17)《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人民日报》2014年9月30日。 (18)参见社娟:《从族际通婚看民族交融与发展》,《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 (19)参见李吉和、范才成:《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民族交融——基于中、东部地区穆斯林群体的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 (20)参见王建基:《乌鲁木齐市民族居住格局与民族关系》,《西北民族研究》2000年第1期。 (21)参见王希恩:《民族的融合、交融及互嵌》,《学术界》2016年第4期。 (22)参见李吉和、杨春娥:《中、东部地区城市穆斯林流动人口社会关系融入状况——基于武汉、广州、杭州、宁波的调查》,《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 (23)参见党宝宝、高承海、万明钢:《民族刻板印象:形成途径与影响因素》,《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高兵、李雪瑶:《民族团结教育的深化:内隐理论对群际交流影响的启示》,《民族教育研究》2016年第6期。 (24)参见[法]布尔迪厄、[美]华康德著,李猛、李康译:《反思社会学导引》,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 (25)参见[法]皮埃尔·布尔迪厄著、刘晖译:《区分判断力的社会批判》上册,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269-272页。 (26)参见[法]朋尼维兹著、孙智绮译:《布赫迪厄社会学的第一课》,麦田出版社2002年版,第98-103页。 (27)参见陈晶:《多民族杂居地区民族交融实证研究——基于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的调查》,《西北人口》2011年第5期。 (28)参见韦浩明:《论区域杂居族群的交往与整合——贺州族群问题研究》,《黑龙江民族丛刊》2007年第3期。 (29)参见李晓霞:《***阿图什市民族交往调查》,《***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30)参见唐志君、覃小林:《民族交往与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的生成路径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31)参见高永久、张杰:《西北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社区及社区民族关系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32)参见苏发祥、乔小河:《交友、礼物与交换——西藏地区藏汉民众交往情况调查分析》,《中国藏学》2017年第1期。 (33)参见徐平、于泷:《乌鲁木齐市维***流动人口的社会排斥和融入》,《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曾少聪,吴英杰:《内地城市的***少数民族移民与民族交融》,《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 (34)参见[法]布尔迪厄、[美]华康德著,李猛、李康译:《反思社会学导引》,第18-19页。 (35)参见[美]藏维·斯沃茨著、陶东风译:《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版,第241-247页。 (36)参见[美]乔纳森·H.特纳著、邱泽奇等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472页。 (37)参见[法]朋尼维兹着、孙智绮译:《布赫迪厄社会学的第一课》,第132-133页。 (38)参见王希恩:《当代族际人口流迁与民族过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39)参见李静、于晋海:《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及其心理机制研究》,《西北师大学报》2019年第3期。 (40)参见王希恩:《民族的融合、交融及互嵌》,《学术界》2016年第4期。 (41)参见金炳镐、严庆、杨成:《民族关系构成方式——民族关系理论研究之一》,《黑龙江民族丛刊》2008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