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加强民族团结以巩固边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工作的一个重点工作,“兴边富民行动”是改革开放时期国家治理边疆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已经成为我国沿边开放和稳疆固疆的国家政策。到2019年底,兴边富民行动就已届满20周年。在充分肯定兴边富民行动20年来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兴边富民行动还没有完全实现其行动的目标。已有的调查表明边境一线的人民群众对于电力、供水、中小学距离、中小学教师水平等方面还不太满意,普通居民对兴边富民行动的认知程度也相对较低。本文缕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治边稳疆的政策过程和“兴边富民行动”的发展进程,并讨论了新时代新一轮“兴边富民行动”应着力提升的路径与方向。 关键词:边疆;政策;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 作者简介:陈建樾(1964—),福建福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理论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的意思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社科院国家治理智库副秘书长、中国民族研究团体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民族理论学会副会长。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少数民族视域研究”(17ZDA153)成果之一 根据学者的文献梳理,“边疆”一词在中国文献中最早出现于《左传》:“欲阙剪我公室,倾覆我社稷,帅我蟊贼,以来荡摇我边疆”1。由此可见,“边疆”一词既与一国的地理边陲有关,也与人群隶属上的异质相关。这个异质性,在古代被视为“蛮戎夷狄”的“四夷”,在现代国家则被视为“边疆民族”或“少数民族”。 边疆的存在和称谓与界定,前提是边界的存在。在现代国家出现之前,一国的边界往往依据国家间军事实力的对比与征伐强度而不断推移。因此“自古以来,皆有边患”[1]。而在现代国家,边境不仅由土地、人民、政权这“国家三要素”所决定,而且由国际规约和国际秩序所标识和保护,由于边界的清晰化,边疆也因而是稳定存在的。边疆并不完全等于与边界有关的土地,它是一个具有“人-地关系”的区域,其权属和由此而来的争议都是由这一地域上的人群及其历史来定义的。进而言之,边疆人口由于地处边境且彼此交流交通,因此人口的异质性相对较高,这些在当代被称为“跨境民族”或“少数民族”的人口,也使得边疆的治理具有更为多样的复杂性。单一民族国家如此,多民族国家就更是如此。如果再考虑到“中心-边陲”的发展梯度和发展差距,现代国家的边疆地区是一个多元的、欠发达的和具有跨境竞争者的“复杂社会”。 在2014年召开的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把我国民族地区的特点概括为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并要求全党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总书记在讲到我国的边疆问题时指出,我国与14个国家接壤,2.2万公里的陆地边界线中有1.6万公里在民族地区,有30多个民族与国外同一民族跨境而居,138个边境县(市、区、旗)中有109个在民族地区。这么长的边界线、这么多的跨界民族以及这么多的邻国,用好了是优势,用不好就是“软肋”。边疆历来有一个谁影响谁的问题,哪边日子过得好人心就往哪边跑。总书记因此特别指出,只有过上了好日子,边民才会有当中国人的自豪感,而有了自豪感才会产生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感,有了认同感才会增强建设边疆、保卫边疆、奉献边疆的责任感。正是在这样一个分析和论述的基础之上,总书记特别要求在新时代进一步推动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疆开放开发步伐,拓展支撑国家发展的新空间。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巩固边疆的举措 边疆问题,一向是关系国家生死存亡和治乱兴替的重要议题,因此国际社会的所有规约体系都把边界的厘定视为重要内容。而边界在得以确认之后,致力于边疆稳固就成为一个主要议程。 1911年建立现代国家之前的中国边疆民族地区,政出多门、治乱循环的乱象一直存在且不绝如缕:“地土无不肥沃,出产无不丰饶,人民无不强悍聪颖,惟主官无治、自相残杀,以致人民稀少、稼穑不谙,道路梗塞,商旅不通,为可惜尔!”[2]由于封建王朝的覆灭与现代国家的建立,都与边疆问题密切相关,因此边疆问题在清末以至民国都一直成为重要的政治议题,而民国政府在抗战时期的生存也同样有赖于边疆一隅。正是在这样的情势下,以“边政”为代表的边疆政治研究逐渐成为集历史、地理、资源、生态、民族、教育、文化等多方面治理为核心的学术话题;但由于边疆少数民族跨境聚居的突出特点,学者们的边政研究更多地强调边疆的文化特性,而除了“扶助弱小民族”的政策宣示之外,在1949年之前未能形成体系化的边疆政策和制度安排。相反地,由于秉持汉人中心主义的建国理念,在整个民国时期一直依据单一民族国家的理念展开其国家建设,少数民族也因此被视为汉族的支系,这实际上成为国民党政治失败和新的多民族现代国家在1949年建立的一个正当性来源[3][4]。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发展民族团结、稳固边疆的一个主要制度安排。周恩来在1951年指出,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当前“最主要的是民族区域自治”[5];李维汉代表中共中央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行共同纲领中民族的区域自治政策”[6];针对“西南问题至为复杂”[7]的情况,主政西南的邓小平在西南边疆工作的部署中特别强调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推行民族团结政策:“首要的问题就是团结。有了团结就能解决一切问题,没有团结什么问题都不能解决”;“没有民族团结,就谈不上巩固社会秩序,巩固国防,同样也谈不上国家建设”[8]。 在邓小平看来,“有了民族团结,就有了国防”:“西南的国境线从西藏到云南、广西,有几千公里,在这么长的边境上,居住的绝大多数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问题解决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因此就西南的情况来说,单就国防问题考虑,也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必须对帝国主义及反动残余的阴谋引起高度的警惕,用最大努力加强国防建设,特别是注意边界各兄弟民族的团结工作,以巩固西南国防”[9]。不仅如此,邓小平同志还归纳总结了民族团结与边疆稳定的相互关系:“西南国防与各民族团结是不能分开的,有了民族团结,就有了国防;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国防。”[8]274-275 “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10]是新中国治理民族问题的政策主轴。在这个大家庭中,中华民族是各民族的总称,少数民族通过民族区域自治这个基本政治制度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共同参与统一多民族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民族区域自治也由此成为“团结的最好形式”。在毛泽东、周恩来、李维汉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看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解放以后在民族问题上的一个根本性的政策”[11],而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让少数民族通过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让少数民族通过行使自治权实现政治参与和当家作主,共享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各项利益和发展成果,从而更好地加强各民族的团结。邓小平就此指出,“团结的最好形式,就是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具体到自治地方,就是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机关:“要加强西南人民内部团结,尤其应该着重于各兄弟民族之间的团结,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做更多的工作,更认真地建立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民族联合形式的人民政府,更认真地从经济上、文化教育上帮助各少数民族获得进一步的发展”[9]336。 在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推行民族政策的同时,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通过民主改革、三线建设、战区恢复,增强了民族团结、巩固了万里边疆[12],为边疆民族地区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打下了基础,安排了制度、提供了条件。 二、改革开放与兴边富民行动的启动 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在全国边防工作会议上指出,边疆地区绝大多数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要巩固边防,搞好边防建设,必须把民族政策落实好,做好少数民族的工作,把边疆的经济文化建设发展起来[13];国家计委牵头编制了《边疆建设规划草案》,由中央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拨出专款4个亿[14]。同年9月,中共中央通过转发《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对民族地区提出了加快发展的要求,“新时期党对民族工作的任务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贯彻执行新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坚持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定,充分调动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逐步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使少数民族能够赶上或接近汉族的发展水平”[15]。9月28日,中共中央十一届四中全会在《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国务院设置专门机构对西北、西南以及老少边穷地区从财政、物资和技术上进行重点扶持。 1981年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领导听取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形成了由中办转发的《云南民族工作汇报会纪要》,纪要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项长期任务,“要把加强各民族的牢不可破的团结,作为执行每一项政策、做好每一种工作和处理每一个重要问题的出发点。这是关系到边防巩固、祖国统一、安定团结和四化建设的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绝不可有任何的粗心大意……今后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继续批判‘左倾’错误,抓紧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人民的积极性,尽快解决贫困落后山区少数人的温饱问题,努力改变经济、文化的落后面貌,使边疆、民族地区逐渐兴旺发达、繁荣富裕起来……我们党要经常关心、帮助各少数民族在经济上的发展。经济是基础,只有经济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政治和文化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也才有稳固的基础……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开发边疆、民族地区的国家资源,一定要从不同的自然条件、民族特点、经济结构、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把国家利益同当地各族人民的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按照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瞻前顾后,统筹安排,量力而行,循序渐进”[16]。 1982年7月,中央领导在视察呼伦贝尔盟时指出,民族地区一要增强团结,二要加快建设。1984年10月,中央书记处在关于广西经济建设的会议纪要中指出,广西的经济工作应该注意改变农业结构,充分利用沿海优势发展工业,进一步对外开放。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提出了陆地边疆地区恢复和发展同邻国的边境贸易政策。 1986年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召开全国民委主任(扩大)会议,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日常工作的习仲勋同志在讲话中提出“少说空话,多办实事,把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搞上去……党中央关于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总方针和指导思想是明确的,现在的问题是要从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民族制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贯彻落实”。在这一讲话的指导下,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提出了积极发展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对策建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建议不仅将“兴边富民”列入官方文件,而且提出了研究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并由此“扩大对外交流的新途径和政策措施”的思路,我们由此也可以发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提出“进一步推动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疆开放开发步伐,拓展支撑国家发展的新空间”的思想脉络。 “我国绝大多数陆地边境和部分沿海,是少数民族地区。有30多个少数民族与国外同一民族相邻而居,大多信仰同一宗教,历史上就有经济文化联系。还有几十万少数民族人口侨居国外。我们应当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和当前有利的国际环境,根据我国的国别政策,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展边境贸易,开展边民互市和民间友好往来,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兴边富民,巩固边防。新疆、西藏、云南等省、自治区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具有对外开放的优越地理条件,又有丰富的地下、地上资源和独特的旅游资源,进一步搞好开放,就能把某些劣势变为优势,加快经济的发展。我们建议:在这些地区选择一些条件好的地方,借鉴国际上设立内陆开发区和边境自由贸易区的做法,采用我国沿海对外开放地区的一些政策措施,作为进一步开放的试点,探索加快发展的经验。然后,再进一步研究振兴南、北丝绸之路,扩大对外交流的新途径和政策措施。”[17] 在此之后,多位中央领导提出民族地区加快对外开放和实施兴边富民战略:“我国有二万一千多公里边界线,绝大多数在少数民族地区,我们要按照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的方针,从实际出发,采取优惠政策,发展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兴边富民”[18]。 1991年底,国务院在《进一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口岸建设给予帮助……国家鼓励、支持边境民族地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边境贸易。边境民族地区应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的有关规定,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发展与周边、邻近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同时,要依法强化综合管理,制定措施,坚决防范和打击一切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19] 在1992年召开的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在讲话中指出:“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不把经济搞好,民族区域自治就是空的。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要扩大陆地边境的对外开放,作为我们整个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要选择一些连接国际国内交通干线、条件较好的边境城镇,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发展双边、多边或转口贸易,具备条件的,还应积极发展出口加工。国家有关部门要努力帮助民族地区引进国外资金、设备、技术,提供必要的优惠和便利。在扩大开放、发展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注意克服消极因素,做到既促进经济发展,又促进睦邻友好,保持边境地区的稳定。”[20]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也就此指出:“我们要像重视沿海发展那样,重视沿边发展,采取必要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边境贸易以及同周边国家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兴边富民,促进边疆地区的稳定和繁荣,促进我国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21] 在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中共中央统战部在其九十年代工作纲要中也规定“要积极扶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优势,深化改革,扩大对内对外陆地边疆的对外开放,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使之逐步与全国经济发展相适应”[22];国家计委在关于西北经济规划中也随之提出,“西北地区经济规划的基本思路是: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以市场为纽带,以外贸为突破口,联合起来‘走西口’(即西部口岸);打通西北通道,进入中亚市场,逐步走向世界,以此带动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实现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繁荣……西北地区经济规划的主要原则是:统筹规划,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有分有合,西出东联,面向中亚,扩大开放,发展市场,联合协作,共同发展”[23];国务院在1996年7月也下发了《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这一时期,邹家华、温家宝、吴邦国等党政领导人也分别在内蒙古、宁夏、广西等自治区大庆致辞讲话中要求加快边疆民族地区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新格局,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促进经济开发与边疆振兴。 到1999年,中央认为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第二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这是我国21世纪发展重大战略任务和加快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24];朱镕基总理也在这次会议上要求“为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作出贡献,巩固祖国的万里边疆”[25]。1999年12月底,国家民委正式印发了《关于推动“兴边富民行动”的意见》,该文件要求通过“组织发动”“政策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拉动”“重点项目带动”和“改革开放促动”这“六动”,“争取用十年左右的时间,使边境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有明显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最终达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目的”[26]。 2000年,兴边富民行动正式启动。兴边富民行动是党和国家致力于促进各民族“两个共同”的边疆建设工程,也是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生态多方面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发展战略。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兴边富民行动必须持之以恒地推进,并不断提速度、上档次、破瓶颈、强基础、扩规模、谋升级,惟其如此才能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兴边富民行动与西部大开发战略在2000年正式展开。200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2004年,国家民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意见》;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新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若干意见》中规定统一规划边境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通过“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边境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疆地区与内地的协调发展”;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强调“保持边疆稳定,必须加快边境地区发展”。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要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加强边境建设,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2010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工作会议上批示要求继续搞好兴边富民行动,李克强副总理在批示中指出,兴边富民行动具有战略意义[27];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 由此可见,兴边富民行动是由党中央国务院组织,由国家民委等多个部委联合实施的国家战略行动,它不仅涉及国家发展议程、区域发展规划、经贸金融政策、地区优惠政策、教科文卫和人才政策等多个方面的政策配置,还涉及资金投入、民生改善、产业扶持、扶贫开发、外贸优惠的一系列政策供给,更包括人口较少民族等少数民族特殊群体的特别发展政策,因而是一个涵盖边疆发展各方面、多层次综合施策的重大举措。 三、兴边富民行动的绩效与升级方向 到2019年底,兴边富民行动就已届满20周年。在充分肯定兴边富民行动20年来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兴边富民行动还没有完全实现其行动的目标。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的一项绩效测算和问卷调查显示,“从兴边富民行动整体实施效果上来看,全国范围内总体而言,兴边富民行动确实非常显著地促进了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边境县市经济总量、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和商业发展增速显著增加,农牧民人均收入、人均床位数也增长显著……但截至2013年底,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在主要指标上也落后于毗邻县市。而且,边境地区内部也呈现出较大的地区差异,突出表现为云南、新疆、西藏三个省区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远落后于其他省区的边境地区,这些地区尤其需要加大扶持力度……群众对兴边富民行动的整体满意度还是比较高的,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保障、教育卫生文化、居民收入、生态环境以及社会治安也是较为满意的。但在某些方面,如电力、供水、中小学距离、中小学教师水平等群众不太满意。而且普通居民对兴边富民行动的认知程度低”[28]。由此可见,兴边富民行动在新的发展基础和新时期不仅应该继续执行下去,而且应该在总体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提升。 中央民族大学黄泰岩校长在研究中也指出,“兴边富民行动不仅要完成经济发展目标,还要实现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发展目标,这就决定了兴边富民行动不能遵循单一的市场经济规律,甚至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还需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资源以实现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发展目标”,要“创造性地构建市场与政府的特殊组合,找到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有效边界,形成适应兴边富民行动的有效体制机制”[29]。 有鉴于此,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建构新的战略依据、规划新的发展驱动: 1. 在规划布局上,应该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 如前所述,兴边富民行动是一项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生态多方面于一体的综合性的边疆建设工程和国家发展战略。在实施初期,兴边富民行动与西部大开发战略关系密切。由于兴边富民行动是一个关系周边国家和强国睦邻的行动,因此有必要在新时代提升到“一带一路”倡议中去展开。在“一带一路”的大规划《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有“中国各地方开放态势”一章,开篇就是我国的“西北、东北地区”和“西南地区”,而这恰恰是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主体和兴边富民行动的主战场。正因为是“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的主要地域,同时也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兴边富民行动在新时代首先要契合“一带一路”的倡议,恪守一带一路战略关于“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互利共赢”的共建原则;其次也要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关于“政策沟通”“设施互联”“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合作重点;最后也要契合“多边合作”的合作机制。总而言之,就是要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和对接沿线国家发展战略,使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和兴边富民行动尽快地、有效地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大格局之中。 2. 在组织机制上,应该由党中央高位推进 迄今为止的兴边富民行动,都是由国务院部署、国家民委协调。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兴边富民行动协调小组的批复》,兴边富民行动协调小组由国家民委担任协调小组的组长单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为副组长单位,成员单位包括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信产部、公安部、民政部、人社部、国土部等27个部委和军队、银行等单位组成。这30个单位虽然各有职责任务,[30]但因为行动实施地都一样,因此任务交叉重叠、各司其政是一个客观事实。有鉴于此,建议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考虑由党中央建立兴边富民领导小组,提升兴边富民行动的战略层级和领导规格,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统帅,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联合协调,使兴边富民行动立足“兴边、富民、强国、睦邻”的方向和目标,从而更具体更有效地展开,使我国边疆地区全面且有效地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真正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 3. 在行动驱动上,应该调整为“双轮驱动” 兴边富民行动实施20年来,几乎全部的工作都以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为中心,这完全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这一论述精神。在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不仅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考虑“关键是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的问题,同时也要注意领会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要见物,更要见人”的指示精神。这首先应该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灌注于兴边富民行动之中。在“见物”的同时,在“见人”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做好边疆少数民族的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在兴边富民行动中既能获得能切身感受到的实惠,又能获得能亲身体会到的参与感和成就感。其次,应该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引导各族人民有序参与地方治理的重要制度架构。2019年7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指出,“我们搞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为了推动民族团结”。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边疆民族地区最主要的地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要义,一是体现了党和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二是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虽然规定由实施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自治地方的行政首长,但行使自治权的自治机关是由自治地方的各民族成员组成,这意味着自治机关是各民族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共治”机构。为了让民族区域自治这个制度架构更好地服务于边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规划、决策与实施、反馈过程,让各族人民在兴边富民行动中既有经济收获感,又有政治参与感,更有认同与团结的成就感。由此我们建议,不应继续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处于兴边富民行动的“状况外”,应该让各族人民通过在自治机关中的有序参与、亲身感受和体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制度意义,让世界各国由此认识到处理和解决统一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中国模式”的优越性与先进性。因此,在兴边富民行动中把经济发展的“独轮驱动”适时调整为“发展”与“制度”、经济与政治、自治与共治的“双轮驱动”,是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升级版应该注意考虑的一个主要方向。 4. 在人才组织上,适时启动“国门教育工程” 在兴边富民行动中,教育部按照职责负责“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边境地区倾斜,优化学校布局。巩固普九成果,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大力推进双语教育。进一步办好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校,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教育扶贫开发水平。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确保边境地区各级各类学校民族教育工作有效开展。牵头开展高校心系边境产学研用活动”[30]29。由于国家民委在兴边富民行动中并无教育方面的明确分工和切实职责,兴边富民行动关于边疆教育的全部职责均交由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但在实际执行中我们发现,教育方面的兴边富民行动是当地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28]264,因此可以考虑在新一轮的兴边富民行动中,由各地民族院校在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双重领导下组织相关工作。(1)各个民族院校是建国初期在党和政府支持下建立的民族高等院校,其中不少现在已经成为“双一流”高校,一些学校同时还拥有优质的中学教育资源,并已经在部分民族地区筹办分校。因此无论是从高等教育的学科覆盖、师资与科研水平,还是从中学到高校的教育资源系统性而言,民族院校均有条件、有能力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兴边富民行动中发挥比其他高校更多更大的作用;(2)针对边疆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水平低、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能力相对差的总体判断,可以由民族院校牵头组织边疆民族地区的地方高校形成“国门教育联盟”或“兴边富民教育共同体”,使民族院校的优质教育资源直接注入边疆地区,既可以加快提升基础教育能力和水平,也可以加快提高高等教育水平,这些根据边疆实际情况展开的体系化教育兴边行动,不仅可以保证兴边富民行动的人才需求,也可以提供边疆人才继续深造的机会,进而保证人才在边疆地区能“留得住”“用得上”。 注释 1.《春秋左传注疏》卷27. 参考文献 [1]郑观应.盛世危言·边防一[M]//夏东元.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773. [2]夏瑚.怒求边隘详情(1908)[M]//政协怒江文史资料委员会.怒江文史资料选辑(上),德宏:德宏民族出版社,1994∶122. [3]陈建樾.国族观念与现代国家的建构:基于近代中国的考察[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5):185-194. [4]陈建樾.单一民族国家还是多民族国家:近代中国构建现代国家的解决方案之争[J].清华大学学报,2018(5):93-103+197. [5]周恩来.关于民族政策问题(1950-04-27)[M]//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工作文献选编(1949-2005),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15-16. [6]李维汉.人民民族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1950-03-21)[M]//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北京:档案出版社,1988∶12. [7]邓小平.关于西南工作情况的报告(1950-01-2)[M]//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重庆市委员会.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44. [8]邓小平.各民族共同努力把西南建设好(1950-11-28)[M]//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重庆市委员会.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276. [9]邓小平.一九五一年的工作任务(1951-01-25)[M]//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重庆市委员会.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332. [10]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1940-01)[M]//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63. [11]周恩来.民族区域自治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1957-03-25)[M]//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369. [12]牟本理.抓住机遇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取得更大成绩:在第一期边境县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研讨班上的专题报告(2000-09-17)[M]//国家民委“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兴边富民行动:富民、兴边、强国、睦邻,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58. [13]当代中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8)[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9:271-272. [14]牟本理.在“兴边富民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2000-02-24)[M]//国家民委“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兴边富民行动:富民、兴边、强国、睦邻,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47. [15]国家民委,中央文献研究室.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18. [16]云南民族工作汇报会纪要(1981-04-21)[M]//黄光学.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下册),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520-525. [17]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1987-01-23)[M]//黄光学.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下册),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331. [18]陈俊生.沿着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的道路前进(1988-04-26)[M]//黄光学.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下册),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386. [1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1991-12-08)[M]//国家民委,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1990-200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19. [20]江泽民.加强各民族大团结,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携手前进(1992-01-14)[M]//国家民委,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1990-200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31-35. [21]李鹏.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1992-01-18)[M]//国家民委,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1990-200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49. [22]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中共中央统战部九十年代统一战线部门工作纲要[M]//国家民委,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1990-200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55页。 [23]国家计委关于西北地区经济规划问题的报告(1993-02-10)[M]//国家民委,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1990-200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59. [24]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三次强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1999-09-29)[M]//国家民委,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1990-200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213. [25]朱镕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新世纪(1999-10-03)[M]//国家民委,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1990-200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229. [26]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兴边富民行动”的意见(1999-12-29)[M]//国家民委,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民族工作文献选编(1990-200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234. [27]胡洪江.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工作会议召开[N].人民日报,2010-11-22. [28]王飞.兴边富民行动实施绩效评估[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6∶263-264. [29]黄泰岩.新时代兴边富民战略需要处理好几大关系[N].中国民族报,2019-08-13. [30]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兴边富民行动协调小组的批复[M]//乐长虹主编.兴边富民行动5,北京:民族出版社,2014∶2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