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是稳疆安疆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倾力支援下,新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改善民生促进脱贫攻坚,不断增进各族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奠定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物质基础和民心基础。 涵养持续发展能力,着力增强贫困群体获得感 扶贫的目的不仅是帮助贫困者摆脱物质匮乏的状态,更重要的是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确保脱贫后不仅能发展,而且发展可持续。为此,新疆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建立健全“就地就近就业+输出转移就业+开发岗位就业”的就业稳岗机制,制定实施企业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扶持政策,多渠道安置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确保人人有活干、持续有收入。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后,新疆精准推进复工复产,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扶持力度,稳定就业增收渠道,实现贫困劳动力出得去、稳得住、留得下。 二是通过科教赋能,提升贫困人口可持续发展能力。实践证明,科教扶贫在创造机会、改善条件、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疆通过开展科技下乡、技能培训、科技成果转化等形式,深挖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带动当地产业培育升级,调动贫困人口积极性与创造性,为消除绝对贫困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实现贫困人口安全劳动、健康劳动、体面劳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筑牢返贫致贫风险“防火墙”。贫困的脆弱性特征决定了因灾、因病返贫是脱贫边缘户的潜在痛点。对此,新疆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化帮扶机制,根据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作出有针对性的救助安排。与此同时,设立防返贫风险基金、推进防返贫责任保险,为及时化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风险提供助力。此外,针对丧失劳动力的特殊困难群众,新疆紧盯他们最关心、最关切的问题,扎牢兜底保障安全网,坚决做到脱贫不脱钩,确保脱贫工作经得起时间考验。 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贫困群众幸福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昌兴、人居环境优美,不仅是检验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切实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新疆持续推进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坚定不移让贫困群众在守护绿水青山中实现稳定、持续脱贫。 一是坚持做好绿色发展大文章。持续增强绿色生态高效特色林果业、畜牧业竞争力,积极引导企业与当地贫困人口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贫困人口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二是在完善基础保障工程方面下苦功夫。“水电路”是农村经济的生命线,是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新疆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使所有贫困人口喝上了安全放心水,所有贫困人口彻底结束了住危房历史,所有贫困村全面推进“水电路讯”同步提质,全部实现了通硬化路、通动力电、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发展瓶颈。 三是强调村容整洁,努力实现生态宜居。新疆持续做好院内院外“六件事”,全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9.29%;7504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1752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排入城镇管网或进行集中、分户、联户处理,有效改善了村容村貌。生态宜居的环境进一步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另外,新疆持续推动精神帮扶提质增效,坚持用文化浸润贫困群众的精神世界,大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引导各族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建强基层组织,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更好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方面的作用。新疆把提升贫困村治理能力作为首要任务,统筹用好第一书记,切实保障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一是拓宽选贤任能视野。新疆选派国家公职人员、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激发乡村基层人才队伍活力,带领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不变、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地县乡班子稳定不变、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扶机制不变,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二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增加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优先扶持深度贫困村,南疆四地州、边境村等由财政统筹兜底,切实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 三是强化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脱贫攻坚突出问题的能力。积极探索实施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了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引导村民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正能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作者系新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