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清史研究史·经济史卷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本书的主旨是探讨百余年来清代经济史研究学术脉络的演变,其评述范围以中国学界的研究状况为主。本书立足于以问题为中心的学术史分析,通过揭示清代经济史研究中出现的各种范式及其转换脉络,以期较为简明地归纳以往研究的得失,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发展前景做出探讨。 朱浒,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曾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博士后流动站、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工作,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院常务副院长、清史所所长,第六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清史研究》《历史评论》《河北学刊》编委。主要致力于中国灾害史、晚清史研究。主持、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代表著作有《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另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本书是提纲挈领式的学术史分析和综论,而非力求面面俱到的成果综述,故而不能成为一部具有成果索引性质的工具书。当然,限于个人的眼界和能力,这种分析和综论只能评述本人认为具有代表性的成果,其间难免出现见仁见智或挂一漏万之处,敬祈方家指正。而在开展评述之前,就本书核心内容的界定、学界已有的总结以及本书的基本思路等问题,先行给出一个扼要的说明,以裨读者有章可循,亦为应有之义。 在总结百余年来清代经济史研究的学术脉络之前,需要先对“经济史”和“清代经济史”这两个看起来平凡的关键词做出一番解释。其理由在于,正是以往对这两个关键词的基本内涵认识不足,才造成了低水平重复劳动的不断出现。有鉴于此,本书必须对自身研究主题的概念和逻辑进行澄清。 按照学界公认的看法,中国虽然早有大量关于经济史内容的评述和记录,但其本质是注重记载典章制度和经济实践的“食货之学”;随着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的传入,中国才在清末民初开始出现经济史研究的萌芽;又特别历经20世纪二三十年代社会史论战的洗礼,方使现代学科意义上的中国经济史研究得以确立 。本书也正是根据这样的标准,将立足于现代学术体系之上的、出现在中国的中国经济史研究作为学术回顾的主要对象。不过,对于作为本书回顾对象的经济史研究,还需要再加上一个说明。这是因为,现代经济史研究极大地牵涉了学科本位的问题。 在指明本书所要面对的“经济史”研究的内涵之后,下一步则是要厘清“清代经济史”的内涵了。从字面来看,所谓“清代经济史”,当然是指以清代为断限的经济史研究。但是,从以往研究实践的诸多表达来看,学界对这种断限远未达成广泛共识。本来,按照断代史的惯例,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朝代一样,清代经济史研究的时间断限也应该大体以清朝的兴亡时间为依归。可是由于清朝在后期发生了剧烈的社会转型,并不构成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完整的王朝周期,从而导致清朝本身的历史也出现了被割裂的状况。那就是,1840年之前的清代历史被视为中国古代史的最后一段,1840年之后的晚清史则被归入中国近代史的范围。这种分裂的格局对清代经济史研究也形成了强力的制约,其表现是:“清代经济史”作为一个名词出现时,基本上是指清代前期的经济史,且其使用频次恐怕还不如“明清经济史”多;至于晚清时期的经济史,则往往依附在“近代经济史”的概念之下,很少得到过成为独立名词的境遇。一般情况下,清前期经济史的研究者很少顾及晚清经济史的内容,反之亦然。由于这两个研究领域之间很少发生直接的交集与互动,所以一个完整断代、涵盖整个清朝时段的“清代经济史”概念,其实始终没有真正构建起来。 基于上述认识,与以往相比,本书所要审视的清代经济史研究成果,包括了一个十分宽阔的范围。除了时限完全涵盖在清朝统治范围内的成果外,那些虽然以“明清”和“近代”为名义,但只要是以清代内容为主体的研究,都应该被纳入本书的考察范围。与此同时,也必须在一个贯通的视野下发掘出清代经济史研究中较为系统的演变脉络。这当然是一项难度很高的工作,但是学术研究发展到今天,打破学科门类之间的藩篱已经成为越来越猛烈的潮流,再加上清代经济史分裂为古代和近代两大部分的状况,更多是出于主观意识的构建,并不能说是客观实践的结果。而从学术史回顾与分析出发,来揭示以往研究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长短与得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前面之所以说本书的回顾不能采取通常的综述方式,也正是出于这种在认知前提上进行反思的要求。只有在这样的反思基础上,本书的工作才谈得上是为厘清“清代经济史”这样一个完整概念所做出的先行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