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中后期以来,人文学科反思西方史学理论的成果表明,现代“理论”概念与其古典含义之间存在连续性。历史学家对于历史的理论和实践活动统摄于“观看”范畴。作为一种对历史本体的整体性“观察”,“历史理论”不仅注重认知维度,而且强调伦理和审美维度。在史学研究中,“狭义的史学理论”是对历史知识内在本质的“观看”,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作为一种对知识前提或假设的分析和批判,“狭义的史学理论”有利于“历史理论”的合理化和明晰化,但也可能导致后者人文魅力的削减。对于史学实践来说,“狭义的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是根本性和构成性的。历史研究应是经验性范畴和超越性范畴相统一的活动。构建一种令人信服的中国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还需要加强“史学理论”的开拓与创新。 理论与实践问题几乎存在于人类认识活动的一切学科领域中。无论在哪一门学科中,人们通常都不会轻视理论对于实践的重要性。具体到历史学领域,有关史学理论与史学实践之间关系的认知也是如此。针对经验主义对辩证法的蔑视,恩格斯曾说:“对一切理论思维尽可以表示那么多的轻视,可是没有理论思维,的确无法使自然界中的两件事实联系起来,或者洞察二者之间的既有的联系。”虽然恩格斯说的是自然科学中理论与经验的关系问题,但它对于历史学同样适用。人们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对于史学和史学家来说,史料固然重要,但理论亦不可或缺。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科学性的决定性因素在于理论而非史料。在法国年鉴学派代表人物布罗代尔看来:“通史总是要求一种或好或坏的总体模式,史家据此对事件进行阐释。‘没有理论,就没有历史。’”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克鲁兹分校教授沃劳德·高泽西通过对“理论”(theory)一词的词源考察,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理论”指代的是一个概念体系,“它旨在对某个知识领域进行全局性的解释,由于它是一种思辨性的知识形式,通常被当作‘实践’(praxis)的对立面”。他还指出,“理论”的这一现代含义主要出现在康德以后。在很多人看来,如此定义下的“理论”不值得信赖,是一种空洞的说教或抽象的概念。然而,我们可以发现,“实践”并非总是与“理论”针锋相对,从一定意义上说,其本身就是“理论的”。正如海德格尔所言,“‘实践的’行为并非在茫然无视(sightlessness)的意义上是‘非理论的’(atheoretical)。它与理论行为的区别不可简单归结为,后者需要观察,前者需要行动,或者,为了不至于盲目,行动必须运用理论认知;其实,观察也是一种操劳,行动也有自己的视,二者同样源始”。在这里,海德格尔把“理论”看作一种“视”或“观察”。 其实,“理论”的现代和古典含义之间并未产生根本性的转变。当代西方史学理论家海登·怀特认为,theory一词源于希腊语动词theorein(名词形式为θεωρíα,theoria),意思是“看”(look at)、“观看”(view)、“看待”(regard)、“注视”(contemplate)、“审视”(survey)、“观赏”或“旁观”(spectate)、“推测”(speculate)等。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theorein(to theorize,理论化)除了具有“观看”的基本含义外,还有“斟酌”(consider)、“去征询神谕(或圣贤)”(going to consult an oracle)和“据他物判定某物”(judging of one thing by another)等意思。这通常与危机感或问题意识相关。也就是说,当出现某种特异现象,人们无法从惯常的角度“观看”时,问题就出现了,疑惑和危机感也会随之产生。为了解决问题、解答疑惑和摆脱危机,人们就会费神地反复“斟酌”,也要不辞劳苦地去征求神谕或圣贤的意见,还需通过比较其他现象以做出艰难的判断。根据海登·怀特的看法,作为一种“积极的思想”,“理论的思想方式”实际上是力图在人们所“看到”的东西和有关人们所感知到的东西的思想之间发现问题,也就是将其问题化(problematize)。这就是说,“理论”是一种自觉能动的而非自然而然的“观看”,它要求“理论家”(观看者)必须开动脑筋,在普通人熟视无睹之处发现问题、转换观点、创新理论。此外,“观看”也不是自然天成的,应该“将观看自身‘视’为一个问题”,而且要对“观看”本身进行反思,弄清楚其何以可能。这些都需要艰苦的思考和缜密的论证。 因此,现代“理论”概念与其古典起源概念之间存在连续性。一方面,后者除了最初的“观看”之义,也具有普遍性和概念性的特征;另一方面,前者除却其公认的思辨性内涵,还具有特殊性和视觉性的维度。“理论”既是一种视觉性的“观看”,也是一种思辨性的“思想”。“理论”是对事物内在本质的“占有”和“观照”。人离不开观看和思想,因而天生是一种理论生物。套用贝克尔“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的句式,我们也可以说,“人人都是他自己的理论家”。 一、“历史理论”及其认知、伦理和审美维度 在希腊语中,ιστορíα(“历史”)有“观察”(observation)之意,也与 “观看”相关。希罗多德的《历史》其实是一份对于希腊和波斯战争的“观察”报告。如果说“观看”或探究个别事件的产物是“历史(作品)”,那么“观察”作为个别历史事件之总体亦即整体历史的结果便是“历史理论”。 黑格尔对世界历史的整体性思考,被其称为“哲学的世界历史”,它不是对世界历史的诸多一般性观察(observations),而是对世界历史本身的总体观察,又被其称为“历史哲学”。所谓“历史哲学”,在黑格尔那里不过是一种“有关历史的思想”。在这里,“历史哲学”亦即“历史理论”。不过,由于涉及“历史”一词,我们有必要对这两个概念作进一步的分析和说明。 笔者曾对“历史哲学”的相关概念进行过辨析。在笔者看来,所谓“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tory),即“关于历史的哲学”(philosophy about history)。依据“历史”一词的两种基本含义,加之“哲学”一词的不同含义,“历史哲学”通常指向两个不同的方向:一是对于历史事件进程的概观,亦即英国史学理论家沃尔什(W. H. Walsh)所说的“思辨的历史哲学”;二是对于历史思维过程的反思,亦即沃尔什所说的“分析的和批判的历史哲学”或“史学哲学”。 若依循上述思路,“关于历史的理论”(theory about history),应该是“历史理论”(theory of history)。其同样应该具有两个不同的取向:一是关于历史事件进程的“理论”,二是有关历史思维的“理论”。但是,根据当前国内学界约定俗成的界定,“历史理论”这个词仅仅指前者,人们用“狭义的史学理论”(historical theory)概念指代后者,而用 “广义的史学理论”(本文统称为“史学理论”)概念涵盖这两个取向。本文采纳学界通行的这个概念界定。我们将“历史理论”等同于“思辨的历史哲学”,将“狭义的史学理论”等同于“分析的和批判的历史哲学”或“史学哲学”,而将“广义的史学理论”等同于一般的“历史哲学”。 作为有关历史事件进程的“理论”,“历史理论”是对历史本体的“观看”或“思想”,因而有时也被称为“历史观”“历史思想”或“历史本体论”,属于柯林武德所说的“第一级理论”或“第一级思想”。作为有关历史思维的“理论”,“狭义的史学理论”是对历史知识的“观看”或“思想”,因而有时也被称为“史学观”“史学思想”或“历史认识论”,属于“第二级理论”或“第二级思想”,也就是“元理论”或“反思”。 海登·怀特详细讨论了人文学科特别是历史领域的“理论”,认为它不仅具有审美维度,还有伦理维度,却较少关注认知维度。怀特强调理论的道德面相,他认为理论有好坏之分或是非之别,没有真假之别。所谓理论的好坏,主要指的是在道德上是否负责任。海登·怀特注重的是理论的实用性。在他看来,评判理论的唯一标准在于,它是否有利于提升人类整体的目标或目的,特别是道德的或政治的目的。“理论本质上是思辨性的和商议性的,不能用基于事实的证伪标准来衡量,因而,理论也就不存在真假问题……理论所要求我们考虑的是,从某个角度出发,什么被我们允许算作事实、真相、合理性和道德性,等等”;海登·怀特几乎同样重视理论的审美意蕴,而且他并不否认其认知面相;有关理论不必考虑真假的说法,不过是他对人们过分纠缠于理论的认知方面的过度反应。他其实是要说明,理论首先是一个伦理和审美问题,而不仅仅是或并非主要是认知问题。在怀特看来,理论本质上是思辨性的和商议性的,其道德性和论辩性因素多于事实性或经验性成分。也就是说,按照怀特的认识,如果说理论也有对真理的诉求(当然是有的),它首先应当是一种“价值之真”,其次才是“事实之真”。笔者曾指出,作为“思辨的历史哲学”的历史理论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对于历史学仍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此外,“历史理论”的认知、伦理和审美维度更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理论”并非不考虑认知的真理问题。在人文科学领域,“理论”既重视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所说的“推理真理”,也不排斥“事实真理”。而作为人文领域中针对历史经验的一种理论形态,“历史理论”更不可能忽视认识的真理问题。按照常识性看法,就某种“历史理论”而言,它越是符合其所“观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就越能够揭示历史的规律性,也就越容易被人们视为一种“科学的”历史观,并因其客观性或真实性而获得人们的信赖。正如沃尔什所言,“一种历史阐释理论,如果它声称自己有某种正当性,就必须是一种确实的经验假设,所依据的是对历史变化的实际事实的缜密研究”。但实际情况却是,那些具有长久吸引力的“历史理论”似乎并非总是具备充分的经验根据。奥古斯丁神学历史观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显然远远大于孔德(Auguste Comte)的三阶段理论。这说明,对于“历史理论”来说,获得人们信赖的最重要因素,并不仅仅在于甚至并不主要在于其认识的真理性,更在于价值的真理性。 人们对于“历史理论”的认同,主要来自它的价值因素而非事实因素。“某个特别的理论之所以能够打动我们,是因为它无论是在理智上还是在情感上,都同样具有吸引力或令人反感。因此,我们对它的态度,与其说是一个中立观察者的态度,倒不如说是一个虔诚信徒的态度。我们接受或拒斥这个理论的最终理由乃是,我们想要(want)它是真的或是假的。”也就是说,就“历史理论”而言,与它所阐释的真实状况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是人们所期望的状况。任何“历史理论”都无法避免价值判断,都包含某些道德的、政治的甚至宗教的先验预设。德国历史学家梅尼克说:“若不顾及到价值,要探索历史中的因果关系是不可能的……在对因果关系探索的背后总是直接或间接涉及对价值的探索。” 而且,历史理论家或哲学家大都认为历史具有积极价值,也就是说,历史进程是在朝着人类满意和希望的方向前进。他们研究的目的之一便是思考历史朝向美好状态前进的可能性。“对于历史,哲学家的任务就是要表明,无论最初的表面现象如何,历史在双重的意义上是一个合理的过程:一方面是按照一种可理解的计划在行进,另一方面是朝着一个为道德理性(moral reason)所称许的目标在前进。”在沃尔什的这句话中,第一个方面涉及的是认识之真,第二个方面强调的是价值之真。 任何真正的历史理论都是对包含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历史进程的总体把握。 历史理论并非单纯地回望过去,它还立足于现在,更瞩望未来。确切来说,历史理论是从当下或未来的视角出发,对于历史过往的一种“观察”。正如德国比勒费尔德大学史学理论教授西蒙所言,“作为时间变化结构的包含过去现在未来的历史是历史的意义创造(historical sense-making)的前提。这同样适合于所有‘历史的’大众活动,也适用于职业化和制度化的历史学”。这里的“历史的意义创造”,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历史的伦理学”。也就是说,历史理论家或史学家出于对未来的美好愿景,基于对过去和现在事态的思想观念,通过书面文本的形式,从“无意义”(non-sense)中创造某种意义(make a sense)。正是这种对未来负责的“历史的伦理学”,激发了古今中外历史学家的历史书写。在中国史学史上,所谓“经史不分”,其实体现的是伦理观念对于历史修撰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在西方史学史上,对后世负责的伦理取向激发了希罗多德以来历史学家的工作,特别是他们的各种创新性努力。希罗多德自称其著史的目的是保存希腊人和异邦人那些可歌可泣的丰功伟绩,特别是为了把他们之间发生战争的原因记载下来,永垂后世。 前述所谓“无意义”,指的是一种历史本身的“混乱”或“道德无序”状态,也就是席勒所谓崇高的景观。“崇高”是一个美学术语,历史的崇高性是历史审美性的主要体现。受到席勒的启发,海登·怀特认为,历史本体的崇高性是人类产生自由感的基础,从而是创造伦理价值的理由。正是这种“崇高”的历史无意义,才激发了历史理论家和历史学家的伦理需要,促使他们为了更好的未来而进行理论构建或历史书写。无论是犹太基督教的末世论历史神学,还是启蒙时代的进步主义历史哲学,以及它们影响下的历史编纂,都反映了这样一种面对混乱和无序而去创造意义的伦理冲动。在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道德无序状态,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崇高”景观,它引发了孔子写作《春秋》的伦理动机,即“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 西方史学史(the history of historiography)的发展历程是将超越性(transcendence)范畴从历史分析中驱除出去的一场漫长斗争,一场历史学抵制历史理论的斗争。但是,历史学家始终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历史理论的影响。即便是标榜如实直书而反对探究历史规律性和统一性的兰克(Leopold von Ranke),其历史著作中也暗含着一种“历史理论”。英国史学史学者古奇(G. P. Gooch)指出,在《拉丁和条顿民族史》导论中,兰克“力图找出‘从民族大迁徙运动’时期起拉丁和日耳曼民族之间的统一性……这样,就可以看出它们具有一个共同的发展过程”。 而且,如上所论,“历史理论”虽然也会顾及认知的有效性,但并非全然是对客观历史进程的精确描绘,它包含无法剔除的伦理的、审美的或政治的普遍原则,从而具有某种实用性和先验性。历史不仅需要用经验性范畴来予以描述,也需要用超越性范畴来加以引导。正如黑格尔所言,“即便是普通的、‘不偏不倚的’历史著作家,他相信且声称自己秉持一种纯粹接受的态度,仅仅致力于给定的史料——其思维能力的运用也绝不是被动的。他离不开自己的范畴,而且只有通过这些范畴才能看到呈现在其心目中的现象。尤其是在居科学之名的各种领域中,理性不可沉睡不醒——反省应该充分发挥作用。谁用合理的眼光看世界,世界就会向他呈现出合理的样貌。二者的关系是相互的”。 不过,我们切不可因此而放松对“历史理论”之实证性的要求。尽管黑格尔作为一个唯心主义者,其历史哲学的确有让史料适合先验范畴的倾向,但他也重视范畴和现实之间的互动,不轻视经验史料和实证根据。因此,马克思才说,“黑格尔完成了实证唯心主义”,虽然他的确是把“整个历史变成了思想的历史”。恩格斯也认为,虽然黑格尔的思维方式是唯心的和抽象的,但其背后则是“巨大的历史感”,其“思想发展却总是与世界历史的发展平行着,而后者按他的本意只是前者的验证”。黑格尔这种可谓实证的唯心史观,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直接理论前提。唯物史观既具有经验和实证的认知真理性,也具备面向未来的崇高价值理想,是一种兼具科学性和人文性的“历史理论”。 二、“狭义的史学理论”的内涵及其历史形态 如果说“历史理论”是对历史本体的一种整体性观察,是一种历史本体论,那么,“狭义的史学理论”则关注历史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是一种历史认识论。柯林武德有时也称其为“历史思想的哲学科学”,其研究的是“主观性历史”,亦即“运行于历史学家头脑中并体现在其历史书写中的思维”。这是一种对于思维或思想的再思想,因而是反思性的。在他看来,“狭义的史学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历史学的根本性质、意义、目的和价值问题,亦即,历史学是什么?”这个核心问题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历史知识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何以可能?历史知识在整个知识版图中的地位是什么?历史思维与诸如自然科学思维或艺术思维等其他思维形式的关系如何?“狭义的史学理论”是对于历史学本质的一种“把握”或“透视”。 沃尔什对“狭义的史学理论”之作为历史认识论的理解与柯林武德的看法是一致的。他认为,“狭义的史学理论”主要探讨的是“历史思维的性质”,亦即它区别于其他思维形式的主要特点,讨论的是历史思维的“前提预设”,以及历史思维产品的认识论特性。这样的认识程序,由于是从历史学家思考历史问题的事实出发,旨在弄清历史学家工作的真正内涵,因而是“纯粹反思性的”。沃尔什将“狭义的史学理论”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划分为四组:(1)历史思维的性质问题;(2)历史中的真理与事实问题;(3)历史客观性问题;(4)历史中的解释问题。显然,这四组问题与柯林武德所说的核心问题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对历史学性质问题的不同问法,它们相互关联相互依赖,对其中任何一个问题的回答都是对其他问题的回答。至于沃尔什的第四组问题,它不仅涉及历史解释相对于科学解释的性质问题,而且也因此关涉历史学家解释历史事件的方式方法问题,因而实际上也是一个历史学方法论问题。 其实,历史认识论本身会指向一套以之为根据的历史学方法。“狭义的史学理论”既是历史认识论,也是历史学方法论,是一种“有关历史学方法的逻辑”。在历史认识论与历史学方法论的关系上,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借由前者而得到阐明,并证明自身的合法性。一旦在哲学层面回答了历史学的性质问题,历史学方法论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比如,如果像狄尔泰(Wilhelm Dilthey)和柯林武德等所论证的那样,历史学是一门独立于自然科学的自律性学科,从而不同程度地被定性为一种艺术,那么,历史学就应该通过“移情”的方式,致力于对研究对象的“理解”(understanding)或“阐释”(interpretation)。如果像孔德和亨普尔(C. G. Hempel)等所论证的那样,历史学实际上是一门不具有自身独立性的自然科学,那么,它就应该借助普遍规律或假设,致力于对研究对象的科学“解释”(explanation)。 另外,对于上述历史认识论和历史学方法论问题,历史学无法从自身找到解答,而需要诉诸哲学。比如,关于历史思维的性质问题,需要在与(自然)科学思维和艺术思维的比较中,在有关人类思维的一般哲学概念下才能获得真正的解答。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柯林武德才说,“历史的方法论问题不是简单地把我们引向一种专门的历史哲学,而是引向一种完全一般的或普遍的哲学,引向作为整体的哲学”。 因此,“狭义的史学理论”又被柯林武德析分出三个层面:普遍的纯粹的哲学、对历史学本质的哲学反思和历史学方法论。前两个层面是形式,第三个层面是内容。形式和内容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对历史学本质的哲学理解,是解决具体的历史学方法论问题必要的前提条件,而历史工作的具体经验或方法,则可以例证有关历史学本质的普遍定义。“形式使内容成为可理解的(intelligible),内容使形式成为现实的(actual)。”也就是说,“狭义的史学理论”其实是一种哲学,但不是纯粹的哲学,而是聚焦于反思史学本质的哲学,“是对历史学先验概念的阐述,是对作为一种普遍的和必然的思想活动形式的历史学的研究。”无论是“先验的概念”,还是“普遍的和必然的思想活动形式”,都是一些哲学层面的“前提假设”。总之,“狭义的史学理论”是围绕“历史学是什么”这一核心问题对历史学的一种哲学反思或“观看”,是我们在思考历史学时头脑中所产生的一系列普遍的和必然的哲学前提或思想。 作为哲学反思和历史思维的一种自觉结合,“狭义的史学理论”是现代思维的产物。在19世纪之前,虽然西方人一直都是在历史中思想和生活着,而且也在历史学方面达到了较高水平,但无论是历史学家还是哲学家,从来没有系统地和自觉地反思过历史思维或历史学本身的性质问题。这一时期进入哲学视野的,古代是数学的基础问题;中世纪是上帝与人的关系问题;16世纪至18世纪是自然科学的基础问题。当时,历史学在学科体系中始终处于被忽视和被冷落的边缘地带。而且,这一时期的大部分哲学家对历史学持不同程度的怀疑态度。18世纪开始出现了哲学和历史学相互靠近的倾向。伏尔泰在这一时期首次提出了“历史哲学”(philosophie de l’histoire)的概念,在意大利哲学家和历史学家詹巴蒂斯塔·维柯(Giambattista Vico)那里,哲学和历史学完成了初次结合。 而且,在康德的批判哲学出现之后,的确具备了对历史学认知条件进行真正哲学反思的可能性。《纯粹理性批判》(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对“纯粹的数学和自然科学何以可能”问题的解答,必然会导致“作为科学的历史学何以可能”问题的提出。但康德关于历史的论文,特别是《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Idee zu einer allgemeinen Geschichte in weltbürgerlicher Absicht),阐述的是一种有关人类普遍历史进程的思辨的历史哲学,而不是有关历史认识条件的批判的历史哲学。正如格鲁内尔所言,“康德本人并没有创立批判的历史哲学。康德的批判仅限于知识领域与道德行为领域的独断形而上学,而他的历史哲学仍旧是思辨的、目的论的、形而上学的”。在康德的时代,甚至在整个启蒙时代,与如日中天的牛顿自然科学相比,历史学仍然是暗淡无光和无足轻重的,哲学对历史知识居高临下的观点和态度始终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因此,这一时期“历史学何以可能”这个历史认识论问题仍不可能存在。 尽管康德并没有创立批判的历史哲学,但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后来的历史理性批判提供了范例,并决定了后来批判的历史哲学的发展方向。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最先用康德先验哲学的认识论原则来考察历史学的逻辑特点,其历史哲学是从批判哲学土壤中培育出来的第一株历史理性批判的“禾苗”。然而,这是一株没有开花结果的“禾苗”,它没有对历史科学和“狭义的史学理论”产生实质性影响。随着历史学在19世纪的空前繁荣和兴盛,直到1874年布拉德雷(F. H. Bradley)的《批判历史学的前提假设》(The Presuppositions of Critical History)出版,特别是1883年狄尔泰的《精神科学导论》(Einleitung in die Geisteswissenschaften)问世,以及文德尔班(Wilhelm Windelband)和李凯尔特(Heinrich Rickert )相关著述的发表,康德的批判哲学才开出了历史理性批判的“花朵”。 1905年,德国社会学家和哲学家西美尔(Georg Simmel)明确提出了“历史学怎么成为可能”的问题。此后,在20世纪前三四十年中,新黑格尔主义哲学家克罗齐(Benedetto Croce)和柯林武德进一步回答了这个康德式问题。总之,从19世纪70年代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康德式批判哲学思想与历史学完成了一次深度融合,因而可以被称为“批判的历史哲学”时期。在这一时期,偏重人文“理解”或“阐释”的历史学自主性主张占据了明显优势,虽然这种历史主义主张是在反驳孔德、穆勒(J. S. Mill)和巴克尔(H. T. Buckle)等老一辈实证主义者的过程中发展出来的。 虽然早在1938年,雷蒙·阿隆(Raymond Aron)在其《历史哲学导论》(Introduction à la philosophie de l’histoire)以及曼德尔鲍姆(M. H. Mandelbaum)在其《历史知识的问题》(The Problem of Historical Knowledge)中,通过讨论因果解释和历史理解的关系问题,开启了分析的路径,但直到1942年亨普尔的《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一文的发表,“分析的历史哲学”才真正形成。正是凭借亨普尔提出的基于普遍规律的历史解释模式,侧重科学解释的新实证主义科学统一论,才获得了同诠释学的历史理解理论相抗衡的力量。虽然期间也夹杂着承续于柯林武德的盎格鲁-撒克逊诠释学,以及继承狄尔泰的德国诠释学,但有关覆盖律和因果解释等问题仍支配西方“狭义的史学理论”讨论长达30多年。 随着1973年海登·怀特《元历史学》(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的发表,西方史学出现了“语言学转向”,也就是叙事主义或后现代历史哲学。后现代主义从文本和话语层面论证了历史学的虚构性,从而对历史客观性构成了不容忽视的挑战和威胁。因此,从20世纪末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部分西方史学理论家开始尝试超越后现代主义,指向一种新的史学理论范式。在当前所谓的“后-后现代”阶段,史学理论家们试图在反思先前理论的基础上,重新阐释历史学的客观性基础,重建历史理性信念。 三、“狭义的史学理论”与“历史理论”的关系 “历史哲学”(“广义的史学理论”)被区分为“思辨的历史哲学”(“历史理论”)和“批判的或分析的历史哲学”(“狭义的史学理论”)两大部分,是沃尔什于1951年在其《历史哲学——导论》(Philosophy of History: An Introduction)中首先明确提出来的。后来,加登纳在其所编著的《历史理论》(Theories of History)中,将“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tory)划分为“两个各具特色的部分”:一部分是“有关历史进程的阐释”,亦即“思辨的规划与体系”;一部分是“有关历史知识的性质”,亦即“对历史研究程序、范畴和术语的分析”。与前者不同,后者是在“一种完全不同的意义上”对“历史”进行哲学审视的,“其任务不在于揭橥总体历史进程的‘意义’或模式,而在于集中讨论从业史学家实际上是如何阐释其主题的,并试图揭示作为真正历史思维之基础的前提假设”。显然,在对“历史哲学”划分以及对其两种形态的理解上,加登纳与沃尔什是完全一致的。这种划分法在学术界已经“如此广泛地被接受,而且成为基础”。 其实,在沃尔什和加登纳之前,克罗齐和柯林武德已经在事实上形成了对“历史理论”和“狭义的史学理论”的区分。在《历史学的理论与实际》一书中,克罗齐认为,由于失去了“积极性”,作为超验目的论的“历史哲学”的确“已经死了”。但是,“什么也不能禁止我们继续谈论‘历史哲学’和对历史的哲学化……什么也不能禁止我们将有关历史知识论(historical gnoseology)的研究称为‘历史哲学’,尽管在这种情形下,我们所探讨的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历史(history)的历史,而是史学(historiography)的历史,这两个词在意大利语和其他语言中习惯于用一个词来予以指称。”也就是说,在克罗齐的头脑中,已经有了两种 “历史哲学”的不同概念,一种是作为超验目的论的“历史哲学”,也就是“思辨的历史哲学”;另一种是作为历史知识论的“历史哲学”,实际上是“史学哲学”(“狭义的史学理论”)。 对于历史哲学之“思辨的”与“批判的和分析的”两种路径,人们通常抱持明显不同的态度:前者是声名狼藉的,后者是令人尊敬的。虽然沃尔什也认可了思辨的历史哲学的正当性,但是,他显然更重视批判的和分析的历史哲学。史学理论家费恩将“思辨的历史哲学”和“分析的历史哲学”形象地比作“苦咸的沼泽”和“清澈的湖泊”,而他本人更能够在阅读思辨作品时收获欣喜,在“苦咸的沼泽”中自得其乐。他因而试图“在分析的传统内复兴思辨的历史哲学”,“将思辨的历史哲学的心脏移植到分析的躯体内”。那么,费恩的“移植手术”是否可行?它能够成功吗?这同时关涉“思辨的历史哲学”和“分析的历史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 费恩试图从分析历史哲学家丹图那里寻求启发和突破。在其《分析的历史哲学》中,丹图区分了“思辨的历史哲学”和“分析的历史哲学”。他说:“分析的历史哲学……并非仅仅与哲学相关:它就是哲学,只不过是应用于特殊概念问题的哲学,这些概念问题有的来自于历史实践,有的则出自于实质的历史哲学。”然而,费恩认为,丹图自己对一般的分析哲学特别是分析的历史哲学的描述会导致不同的理解。因为,丹图在该书前言中说:“对我们思考和谈论世界的方式的哲学分析,最终会在我们不得不考量它时变为对世界的一般描述……”该书即是致力于“对历史思想和语言的分析,并将其呈现为一个论证和说明的网络系统,最后的结论则构成为一种有关历史存在的描述性的形而上学”。费恩据此推论说,“有关历史存在的描述性的形而上学”实际上会指向一种思辨的历史哲学。在他看来,对历史思想和语言的哲学分析必然有助于理解历史本身,正如对象棋思想和语言的分析必然有助于理解象棋本身。由此,费恩淡化了“分析的历史哲学”与“思辨的历史哲学”之间的严格分野,从而使得“思辨心脏”向“分析躯体”的“移植”成为可能。与此类似,沃尔什在《历史哲学——导论》中也曾谈到,“思辨的历史哲学”与“分析的历史哲学”所讨论的有关历史解释等问题紧密相关。“思辨的历史哲学”包含涉及因果关系问题的“历史决定论”,显然与分析派历史哲学家所关注的论题存在交集。而且,即便是“思辨的历史哲学”中探寻历史幽微意义的方面,也对分析派哲学家们具有一种难以抵挡的吸引力。 我们也应该看到问题的另一面。毕竟,“思辨的历史哲学”与“分析的历史哲学”是两种在内容和风格上迥然不同的思想路径。前者萦心于历史进程的规划与阐释,后者执着于历史事实的确立和解释;前者迷恋对历史意义的隐微洞悉,后者强调对历史概念的明晰分析。二者分别属于冯·赖特所说的有关理解和解释的两个判然有别的西方思想传统:亚里士多德传统和伽利略传统。二者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在英美哲学和欧陆哲学的纠葛中得到理解。因此,费恩的“移植”方案可能有些理想化,是出于他对“思辨的历史哲学”的偏爱,而且,即便移植成功,也很可能产生“排异反应”。其实,明晰分析导致的往往是对隐晦思辨的质疑而不是认肯。从历史上看,作为“分析的历史哲学”前身的早期实证主义,成为“思辨的历史哲学”在19世纪下半叶衰落的逻辑前提。 与属于实证主义传统的“分析的历史哲学”相比,“批判的历史哲学”和“思辨的历史哲学”因其共同的德国式思想基因而具有更大的亲和性。大部分批判的历史哲学家属于新康德主义者或新黑格尔主义者。批判的历史哲学家大都是历史主义者,强调对个体生命的体验、理解和阐释,这也与思辨的历史哲学对人类历史整体意义的目的论阐释相契合。实际上,克罗齐就被布洛克(Alan Bullock)列为与黑格尔、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和汤因比(A. J. Toynbee)类似的思辨的历史哲学家。柯林武德甚至认为,从“历史的观念性”(the ideality of history)学说来看,“批判的历史哲学”和“思辨的历史哲学”之间的区分是没有意义的。这个学说主张,客观的“历史事实”与主观的“历史思想”是不可分割的,前者不过是以一种观念的形态存在于后者之中,而且,前者的必然形式和条件取决于后者的必然形式和条件。因此,“有关历史思想的必然形式的方法论理论亦即有关历史事实的必然形式的形而上学理论”。在这种意义上,柯林武德不赞成将历史学家工作的认识论部分和形而上学部分区别对待。 不过,柯林武德从“历史的观念性”角度出发试图抹平历史认识论和历史本体论的努力是值得商榷的。按照其观点,作为对历史的主观方面的思想,历史认识论应该是一种对思想的思想亦即反思,属于第二级思想,而作为对历史的客观方面的思想,历史本体论属于第一级思想,因而二者也是存在差别的。另外,批判的历史哲学家彰显个别和细节的历史主义思想,也与思辨的历史哲学家注重普遍和整体的超验论主张相抵牾。与早期实证主义一起,历史主义成为思辨理性在19世纪下半叶衰落的另一个逻辑前提。 “叙事主义历史哲学”(或“后现代历史哲学”)对叙事的关注,也容易使人联想到“思辨的历史哲学”,因为后者有时也被称作有关历史意义的“元叙事”。因此,“叙事主义历史哲学”有时也被看作向“思辨的历史哲学”的复归。海登·怀特的代表作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其中的metahistory一词其实既可以翻译成“元历史学”(meta-historiography),相当于“史学哲学”,也可以翻译成“元历史”,也就是“思辨的历史哲学”。在海登·怀特看来,“历史(作品)”(proper history)和“思辨的历史哲学”之间并非泾渭分明,而是存在很大的连续性。二者都包含共同的内容——概念构想和历史事实。“历史(作品)”强调的是历史事实,而将概念构想嵌入其内部;“思辨的历史哲学”凸显的是概念构想,而使历史事实仅成为其例证。因而,他得出结论说,“每一种(思辨的)历史哲学内部都包含历史的要素,正如同每一种历史(作品)内部都包含成熟的(思辨的)历史哲学的要素”。 但是,我们知道,形态多样的后现代历史哲学也有崇尚断裂和碎片化的一面,因而也会与强调连续性和统一性的“思辨的历史哲学”形成对立。利奥塔(Lyotard)就将后现代定义为“对元叙事的不信任”。德里达(Derrida)、拉康(Lacan)、鲍德里亚(Baudrillard)和罗蒂(Rorty)等激进理论家也积极推动这类宏大叙事的消解。另外,在思想层级上,作为在语言层面上对历史学本质的反思,叙事主义历史哲学与分析的和批判的历史哲学同属历史认识论,而与作为历史本体论的“思辨的历史哲学”不同。 总之,尽管“狭义的史学理论”或“史学哲学”与“历史理论”或“思辨的历史哲学”存在一定的相通性或相似性,但二者之间的差异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从“理论”作为“观看”的角度来说,“历史理论”与“历史(作品)”相类,都是对客观历史的“观看”,属于“第一级思想”;而“狭义的史学理论”则是对主观性历史的“观看”,是对“观看”的“观看”,属于“第二级思想”或“反思”。作为一种对于知识前提或假设的分析和批判,“狭义的史学理论”有利于“历史理论”的合理化和明晰化,但也可能导致后者人文魅力的削减。 因此,笔者不赞成用“狭义的史学理论”无限制地优化直至完全取代“历史理论”的做法。与有关“历史理论”依赖于“狭义的史学理论”的观点相反,笔者认为,从人文主义角度出发,致力于反思历史思想或语言的“狭义的史学理论”应该以某种有关历史意义的思辨观念为前提。 结语:“狭义的史学理论”对于史学实践的意义 实际上,上述对“狭义的史学理论”概念的分析和厘定,已经蕴含着对史学实践的意义或价值的肯定。一种探讨某种活动之本质的学问,怎么可能对从事这种活动没有价值呢?而且,我们也看到,对于历史学实践而言,作为一种反思历史学本质的学问,“狭义的史学理论”从一定意义上是根本性的和构成性的,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让我们先从雷蒙德·马丁的一篇书评谈起。这篇题为《历史学家需要哲学吗?》 的书评,针对的是澳大利亚史学理论家麦卡拉(C. B. McCullagh)的《历史的逻辑》一书。在该文中,马丁受麦卡拉的启发,区分了两种路径相反的“狭义的史学理论”:“从上而下”(top-down)的路径和“从下而上”(bottom-up)的路径,前者对于史学实践仅具有有限的方法论意义,而后者通常对历史研究具有较直接的方法论价值。“在‘从上而下’的路径中,我们是根据某个一般理论来获取有关如何理解和从事历史研究的意义,而这个一般理论并非源自对历史研究的实际考察,而是来自历史研究的外部资源。在‘从下而上’的路径中,我们首先对历史研究进行描述,包括对历史研究的批评以及历史研究的程序安排,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种有关如何理解或从事历史研究的观点。”“分析的历史哲学”和“后现代历史哲学”都被马丁划归为“从上而下”的路径。前者的核心内容覆盖律解释模式并不是由其代表人物亨普尔通过考察实际历史解释总结出来的,而是其科学解释理论向史学领域移植的产物;后者的领军人物海登·怀特所依据的一般叙事理论和转义理论也并非主要来自历史研究本身,而是源自文学批评理论。 在马丁看来,就分析的历史哲学来说,虽然覆盖律解释模式经常被计量型历史学家用来支撑具体研究中的因果解释,但却因其“绝对性”或“超验性”而被经验型的历史学家束之高阁。至于后现代历史哲学,马丁认为,如果海登·怀特的叙事和转义理论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历史学家所采用的不同转义形式决定着历史事件的不同意义,那么,它对于历史学家工作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因为即便在不了解这个理论的情况下,历史学家所书写的历史也不会同怀特在这个问题上的相对主义观点相冲突。当然,马丁也承认,如果历史学家了解并接受了怀特的理论,他们会以不同的方式看待和从事自己的工作。“这样的历史学家应该会有很好的动机,去小心翼翼地处理有关所述历史事件的意义问题。” 不过,总的说来,虽然马丁也勉强认可“从上而下”的路径对历史研究的潜在作用,但他似乎并不十分看好这种路径对于历史学家的方法论意义。“从上而下的历史哲学对于历史学家看来不具有强制性。它可能但又不大可能帮助他们成为更好的历史学家,它似乎对他们没有多大的助益。” “自下而上”的路径与之不同。在马丁看来,麦卡拉大体上属于这一路径的史学理论家,特别是他的《历史的逻辑》一书。麦卡拉自己宣称,“这本书旨在表明历史学家有关过去事件的描述(descriptions)、阐释(interpretations)和解释(explanations)是如何能够合理地进行评估和判断的”。这本书之所以被马丁划归为“从下而上”的路径,一方面是由于作者所研究的各种主张和案例都是出自历史学家本人的文本,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作者试图通过向历史学家阐明其工作的“合理性标准”(standards of rationality),从而帮助他们对自己和他人的工作进行合理的评价。其实,在明确了自己工作“标准”的情况下,历史学家不仅可以凭此对自己和他人的工作进行合理评判,而且可以据此对自己的历史研究进行切实的指导。如同一个了解自身工作“规矩”的木匠,更有资格对自己和其他木匠评头论足,也更有利于做好自己手头的木工活。从这一方来说,麦卡拉的《历史的逻辑》的确对历史学家具有明显的方法论意义。 但是,我们由此也可以看出,“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这两种路径不是可以截然区分的。实际上,马丁也承认,麦卡拉的《历史的逻辑》并不完全属于“从下而上”的路径,因为作者在这部自称“没有采用任何哲学知识且尽量少使用哲学术语”的著作的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前半部分,仍然从哲学的角度出发对历史研究的客观性进行了“从上而下”的辩护,而被马丁视为“从下而上”的其余章节终究是服务于这一辩护的。另外,通读全书可以看出,麦卡拉用以支撑历史研究合理性的那些“标准”,与其说是他对史学实践“从下而上”归纳概括的产物,毋宁说是他为反对“从上而下”的后现代主义而引入同样是“从上而下”的“分析的历史哲学”的结果。比如,就像马丁自己所提及的那样,在构建理想的解释理论的过程中,“麦卡拉所使用的语言甚至所采取的规划都让人联想到那些覆盖律理论家们的说法”,尽管全书没有出现亨普尔的著述甚至名字。换一种说法,尽管麦卡拉自己“把历史解释理解为分析性的(analytic)和描述性的(descriptive)而不是规定性的(prescriptive)”,但在所谓“从下而上”的“分析”和“描述”中,他却有意无意地诉诸“规定性的”亦即“从上而下”的“分析的历史哲学”。 可以说,虽然麦卡拉的《历史的逻辑》部分章节具有“批判的历史哲学”的色彩,但大体上它属于“分析的历史哲学”的路数。在麦卡拉看来,历史研究的合理性主要取决于其中的逻辑性和科学性。历史文本充满了因果陈述,而无论这些陈述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它们都有“逻辑”和“科学”两个维度。 也就是说,若要麦卡拉来回答“历史学是科学还是艺术”这一问题,他的答案必定更倾向于前者。他将这本书的题目取名为“历史的逻辑”,也多少说明了这一点。而一旦对历史学做出如此的定性,他就会要求历史学家以逻辑和科学为圭臬,规范和指导他们自己的工作,因为在认识论层面上对历史学思维性质问题的回答,必然会指向一套以此为根据的历史学方法论。归根结底将历史学定性为艺术的“批判的历史哲学”和“后现代历史哲学”同样如此,前者的历史主义观点会引导历史学家在人类个体的内在意义和价值上投入更多的理解和同情,而后者的叙事主义主张则会导致历史学家对历史书写的文学形式和风格产生更多的包容和认同。 可以说,形态各异的“狭义的史学理论”都具有“从上而下”的“规定性”,然而这并不影响它们对于史学实践的方法论意义。无论是源自史学实践的内部还是外部,探究历史学思维性质的“狭义的史学理论”一旦确立,就会对历史学家的工作产生“从上而下”的规范作用。具体说来,正如柯林武德所指出的那样,历史学家在历史研究过程中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有关历史学是什么的概念,也就是“作为准则(criterion)或理想(ideal)呈现在历史学家头脑中的本质”。这些准则或理想是历史学家工作的内在原则,是历史学家评判自己和同行工作优劣的准绳或标尺。“这些原则必定会控制着历史学家的工作,如同我们的骨骼控制着我们的肢体运动;它们一定内在于历史学家的批评思维中,即便他从不把它们与具体的批评分别开来,也从不把它们当作独立的和自足的实体看待。”比如,在中外史学史上,对“实录”或“求真”的内在要求,从来都是史家们撰写历史的准则,也是他们评判史著的根据。然而,内在于历史学家工作中的这些批评原则通常是自发的和任意的而非普遍的和必然的,因此也就会出现相互差异甚至彼此抵牾的情况。为了获得一种真正的解决方案,历史学家应当将其批评原则转化为哲学的语言,并在纯哲学的层面上加以审视和评定。这样,“狭义的史学理论”便有了用武之地。 这些内在于历史思维中的批评原则,在笔者看来,也就是那些历史思维不可须臾离弃的“前提假设”,相当于柯林武德在其他场合所说的“一般的或纯粹的方法论”。普通历史学家往往会忽视甚至厌烦这种哲学的或先验的(a priori)方法论。他们更愿意相信自己在历史学本质问题上的直觉本能。在日常生活中,普通人待人接物都是出于道德本能,他们都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者如何知道自己应该这么做,他们无法做出合理的伦理学解释。同样,由于多年的经验积累和专业训练,普通历史学家对自己的工作通常具有很好的“感觉”和充分的自信。马威克就曾直言,“历史学家们很清楚他们是如何从事自己工作的,一个已经取得如此杰出成就的学科几乎不需要局外人的意见和批评(我的战斗口号!)”这句话不仅是马威克的战斗口号,也能代表不少历史学家的心声。但当他们被问及自己的这种感觉和信心源自何处时,我们又很难得到令人信服的理由和解答。他们在极力排斥哲学或理论的同时,却对自己工作的理论基础茫然不知。 因此,要确保历史学成为一项理性的事业,历史学家需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哲学反思,提高自己的理论自觉。仅仅依靠经验的方法,单单诉诸本能的信念,历史学家怎么能够保证其叙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呢?历史学的科学方法论“武库”中,除了要有经验的技艺工具,更要有超验的哲学武器。因此,柯林武德说:“必定存在某种历史思想的一般逻辑,而且它必定是一种哲学的而非经验的科学,必须先验地确立一套由一切历史思维所遵循的纯粹原则。没有一种有关哲学方法论的清晰明确的建构,我们历史探究的结果可能是真实的,但我们无从知道它们是真实的……如果历史学不想仅仅作为一种从胡乱阐释的证据中任意构造出来的虚幻叙事的话,历史学的哲学方法论就是不可或缺的。” 可见,无论是“狭义的史学理论”之“从下而上”的路径还是“从上而下”的路径,它们都对史学实践具有或多或少的方法论意义。不过,我们也大可不必一味纠缠于“狭义的史学理论”的方法论意义。即便是“狭义的史学理论”中那些看似对历史学家不具有方法论价值的方面,对史学实践也并非全然没有意义,而且,比之方法论指向,这些方面或许具有更独特的价值。比如,单就“后现代历史哲学”的怀疑论这一看似“消极的”方面来说,它对历史语言不透明性和历史认识不确定性的揭示,激发历史学家重新反思和论证历史学的认识论根基,从而使历史客观性信念建立在更严密、更复杂的理论之上,并最终达到一种“积极的”效果。怀疑论对于历史学的发展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正如哈多克所言,“每一种观点多多少少都是通过回应某种质疑人类知识基础的哲学怀疑论而提出来的,这种怀疑论往往会促动反思性史家去重新审视其技艺”。 此外,再从“理论”作为“观看”的角度来说,“狭义的史学理论”是对作为第一级“观看”或“思想”的历史学的“观看”或“思想”,亦即“第二级观看”或“第二级思想”,属于“第二级理论”或“元理论”。如前文所述,“理论视角”的转换通常与一种危机感或问题意识相关。“狭义的史学理论”是19世纪史学真正进入哲学的“问题视域”之后产生的。在聚焦于史学之后,在近一个半世纪的时期内,历史哲学家们又围绕“历史学是什么”这一核心问题,将目光投向了历史学或艺术或科学的方面,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史学理论“范式”或“观点”。而理论“观点”一旦形成,它就会多多少少规定着历史学家的研究视野和工作方式。再就“后现代历史哲学”之“积极的”方面来说,它崇尚多元和开放的史学观念,鼓励历史学家重思历史,大胆创新,从而打开了认识和书写历史的多种可能性,迎来了史学园地繁花盛开的可喜局面。正如波普金所说,“语言学转向所开拓的新视角,以及书写一个更为包容的历史的努力,一直在激发各种挑战,进而推助了历史学科本身的更新”。 在跨学科趋势日益显著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历史学家已经认识到,“历史哲学”或“史学理论”作为一种“观看”或“思想”,它们是对历史本体之内核和历史认识之本质的透视和占有,因而对史学实践都具有一种必要的甚或根本性的和构成性的作用。本文所考察的主要是西方特色的史学理论。学习借鉴这类史学理论,既有助于提高我国史学的理论反思水平,增强其在国际史学界的话语权,也能够帮助我们构建一种令人信服的中国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11期 P22—P42 (责任编辑:admin) |